穷人的随想
世界上最善经商的人是犹太人,他们发现了一个原理——二八八二原理,就是富人和穷人的数量比是二比八,而他们拥有财富比则是八比二,在穷人当中这个原理仍然存在,稍往下推算三四次,有近一半的人他们占有的财富微乎其微,这是个什么概念呢?等于说中国的人口迅速减少一半,也不影响经济的整体水平。或者富人有一千个问责他们的理由,但请不要剥夺他们生存的权利,活着就是一个不再需要辩驳的事实。富豪的捐款是一种慈善,他们有很强的自我恢复能力,就像人吃得太饱了总要打个嗝,这样一来瘦了身,二来又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呢?那些以绵薄之力为社会吸脓吸疮的人,他们是默默无闻的可敬的英雄啊。
社会需要这样的拾遗补缺者,城市的小商小贩或许是必需的吧。从小的方面说,他们是在钻城管的空子,破坏城市的良好形象;大的方面说,他们完善了城市的吃穿体系,不仅便利市民,而且给城市的普通职工带来了许多实惠,要知道他们中很多都是不富裕的啊,所以他们是有功于社会的啊。肯德基卖当劳和名贵的衣服啦鞋啦,他们最初的定位大概就不是向着普通收入的职工吧。文化讲究多元,哪又何必强求城市都一味的西化呢?适当的保留些原始的淳朴的生存方式不是很好吗?就当他们是解解乏的就行了,他们也是流动的民族文化啊,和北京的胡同西安的古城墙一样。城市中务工最多是民工吧,他们像沙子一样填充在城市可能有的空隙中。不知道会不会所有的事情都能机械化自动化,大概也没这个必要吧,总有一些事情需要人做吧。若把城市看是一个生态系统的话,民工是最初生产者的一部分,他们就像苔藓地衣等需要的阳光很少,同时还在扮演着分解者角色。
再把目光推向乡村。记得民国初,好多仁人志士包括鲁迅在内,都坚决主张废除汉字,接受西方的拉丁文,因为农民这个庞大的包袱拖住后退,很难推行,于是这事就不了了之了。回过头来看,中国人差点就自己刨个坑,把汉语埋了,若真是那样,还用的着人家软磨硬泡的文化侵略吗?所以农民在不经意间保住了中国文化的根,我觉得中国气息最浓的地方,就在乡村山野之间。我觉得乡村并不是一个可以久待的地方,虽然有些游客会选择到那里转转,但那仅仅是转转而已,并非是想在那里生存,就是恋人之间看久了也有审美疲劳的,何况那只是人们一时困乏罢了,他只是需要解解乏,所以乡村更多是一个寄托,就像对家的感觉一样。花虽有千姿百态,但过程都是一样的,同样穷人们一样要为人父为人母,看父子俩前前后后的在田野散步或悠闲地看电视,也是其乐融融啊。
无论世道如何改变,总有相对穷的人,但不变的是做人,若是思想堕落,等于是向生命下半旗致哀。
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