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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湖传奇》第一章——长篇神话传奇小说

作者: cjr1960   发表日期: 2008-01-01 12:07  点击数: 574


第一章

很久很久以前,我国的西部有一条金水河,金水河畔有一个很大的蒙古族部落。部落里的头领王爷闲暇时喜欢狩猎。

这天,王爷又带着心爱的女儿可鲁克和一帮仆从,骑马外出游猎。他们飞快地穿过一片草原,前面的路却被一片用石块儿垒起的“蒙古包”挡住了,一个人站在蒙古包前,宛然一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将军。这人是当地一个出了名的酒疯子,经常是满面灰垢,披一头常年不洗的零乱散发,穿一件褴褛不堪的紫色旧长袍,踏一双底子朝天、帮子贴地的破靴,腰间总是挂着一个装酒的皮囊,手中拿一根几道弯的讨饭棍。在金水河畔的草原上,遇到这样半疯半癫、说疯又醒的人,人们通常都会认为是天庭派下来察看人间的神仙,若是招惹虐待了,就会给今生或来世带来报应的。所以,无论谁人见了,都会好生待之,尽量不去冒犯。此时,酒疯子灌了几口酒,双手横握那条讨饭棍,很有一种与来犯者决一死战的架势。

王爷一行人马驰到跟前,勒住马缰,见是酒疯子在这里垒石块儿玩耍,王爷的管家巴音便策马上前喝道:

“疯子!见了王爷,还不快快滚开?!”

酒疯子一听,将手中的棍挥了挥,也大声说道:

“老佛爷命我在此修守城池,你等胆敢来此送死!既是王爷,就该懂得规矩。请问,是要马绕开城池走,还是要城池绕开马走呢?”

“大胆狂徒!敢在此侮辱王爷!来人,把他给我赶了!”

恼羞成怒的巴音管家正要派人上前,红衣公主可鲁克急策青马上前拦住,然后回头与父王说:

“父王,这位疯子的话,听上去也有一定的道理。我们就绕开他的城池走吧。”

王爷没有儿子,早逝的爱妻只给自己留下了这个宝贝女儿,王爷的这个女儿从小就喜欢穿一身红色的袍服,所以人称红衣公主。可鲁克长大成人,漂亮得像草原上的一株含露的鲜花,人见人爱。王爷对女儿也视为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疼爱得简直就不知道该怎样疼爱才好,就差上天给女儿摘取星星了。所以,说王爷喜欢狩猎,倒不如说是借故带女儿出外游玩一番,讨得女儿的欢心。因此,可鲁克也便跟着父王练就了一身能骑善射的本领,远不像一个温文尔雅的公主形象。可鲁克的话,王爷也总是言听计从。所以,可鲁克上前这样一说,王爷便哈哈笑道:

“可鲁克说得对。管家,我们绕道走吧。咱们出门狩猎讲究一个吉利,何必要跟一个疯子过不去?你没听人说,酒疯子是天上的老佛爷派下来的使者呢!”

巴音管家其实也不想去冒犯这个人人皆知的疯子,他这样做,其实是给王爷看的;一心一意地忠诚于王爷,时时刻刻地维护王爷的面子,他认为这是自己的责任。王爷既然这样发话了,巴音管家的心中自是乐意。于是,王爷的一行人绕道而去,一群奔马在荒滩野地里掀起一阵狼烟。

酒疯子望着“逃去”的“敌人”,发出一阵胜利者的狂笑。然后看着他们驰去的后影,不着边际地说出一句疯语:

“苍蝇虽然成群飞,一场秋风尽全吹。”

 

王爷带着可鲁克和一帮仆从最终来到一片茂密的丛林。这里是王爷经常狩猎的地方,猎物很是丰富。王爷一帮人在丛林中拉开阵势,备好弓箭,人喊马嘶,打着呼哨,吆喝着开始搜寻猎物。

几只石羊和野兔早已成了王爷等人的箭下猎物。正在大家围着猎物兴高采烈之际,忽然,一只受了惊吓的小鹿从丛林中窜出,向前方急速逃去。惊喜中,大家呼啦一阵,纷纷拉开弓箭,就听红衣公主可鲁克高喊一声:

“等一等!交给我了!我要活的!”

王爷见状,急令大家住手。喊声刚落,可鲁克已经手提套绳,飞马冲到了前面。可鲁克骑在一匹膘肥体壮的青马之上,身穿一袭鲜红的袍子,头束一条同样鲜艳的红巾,随着马匹驰跃,在绿色的丛林中,看上去就宛如一团跃动的火苗。可鲁克的贴身侍女其其格见公主独自追小鹿远去,赶紧骑着一匹枣红色的小马随后赶去。

小鹿逃出丛林,可鲁克紧紧追在后面,其其格紧策小红马远远地跟着,王爷等人也随后出了丛林。眼看可鲁克举起套绳就要追上小鹿,突然,小鹿奔跑的前方,让大家不约而同地都惊呆了。人们呼喊着公主,企图让她赶紧勒马返回,可是,正要一心用套绳套住小鹿的可鲁克哪里还会去顾及别的。然而,等可鲁克反应过来,勒马返回时,一切都已经晚了。空旷的荒原上,正从远处的沙漠上铺天盖地地卷来了一场沙尘暴。当地人说沙尘暴是黄风怪出来作恶。据说黄风怪是食肉怪,见肉便吃。所以人们只要一看见沙尘暴,都非常惧怕,躲之唯恐不及。

眼前的这场沙尘暴,来势凶猛。整个空中,仿佛充满了野兽吼哮的声音,剑击鼓擂的声音,还有什么东西被折断撕裂的声音。看那风头,足足有一个打谷场那样大小,像一根旋转的黑柱子,拔地而起,腾上天空。狂风过处,黄沙排空,走石横飞,地面上的许多杂物,连同连根拔起的骆驼草等混合着,像各种鸟类的模样,在高空飞来飞去,刚才还是万里晴朗的天空,顿时变得混沌而又沉滞。

就连王爷等人也没能逃过黄风怪的魔掌,顷刻之间,人仰马翻,眼前的整个世界仿佛顿时回到了“盘古开天”前的年代。

一阵沙尘暴过后,天地显得昏暗而空旷,没有一丝的活气。

巴音管家最先从沙土下面钻出头来,顾不得自己的灰头垢面,沙哑着嗓子呼喊着王爷,跌跌撞撞地在地上扒寻着王爷。几个侍从也陆续从沙土下面钻出来,有的脸上还挂着血迹。他们同管家一起,惶恐地呼喊着,扒寻着看到的每一个沙堆。有的沙土堆下是人,有的沙土堆下是马;有的活着,有的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又立刻加入到搜寻的行列。人们终于在一丛荆棘根下找到了已经昏迷的王爷,巴音管家忙着掐了王爷的人中,又要来水袋,给王爷喂了几口水下去,王爷渐渐地苏醒过来。

还没有清醒意识的王爷,口中不停地叫着可鲁克的名字。巴音管家立刻让侍从们去搜寻公主。从沙土下面死里逃生的侍女其其格,早已在那里一面哭喊着主人,一面不停地扒寻着,细嫩的手指因为在地上不停地扒挖,已经是血淋淋的了。

其其格的小红马已经死去。他们在方圆很大的范围内搜寻了半天,除了在很远的地方找到了可鲁克骑的那匹已经死去的青色骠马和可鲁克穿的一只红色的靴子外(靴子是被马镫子卡住套下来的),什么也没有能够再找到。大家就猜测公主是不是被黄风怪掳走了。想到此,每个死里逃生的人不禁心有余悸,面露恐色。

天色已晚,王爷听说没能找到可鲁克的下落,再次昏迷过去。巴音管家一班人马只好在马背上小心地护着王爷,像一支被敌人大败了的残军,收兵卷阵,打道回府了。

 

在距离王爷狩猎十多公里的地方,有一座牦牛山,金水河的水便是从牦牛山的山脚下弯过一道湾流了过去。山下住着一个青年,青年名叫托素。这里虽然地处偏僻,荒无人居,但距这里不远的地方却有一个湖,名叫金水湖,金水湖看上去就像是金水河脖子下的一个“嗉子”,湖畔就是一个天然的好牧场。托素以放牧为生,便常常将羊群赶到此地放牧,早出晚归。

这天,托素习惯地口里含着一节草茎拨弄着,半躺在湖边的一块儿石头上养神,忽然发现远处的天空灰突突的一片,知道不妙,吐掉草茎,一骨碌爬起来,赶紧将羊群赶到山脚下的一个避风处,才算借着牦牛山抗风,躲过了一劫。狂风一过,托素再无心放牧,跨上白马,甩着牧鞭,唱着有些悲凉的牧歌,赶着咩咩叫喊的羊群往回返。途中,托素的那条心爱的牧羊獒巴儿思“汪汪”地叫着,拦住了马头。托素知道,巴儿思肯定是发现了什么情况,所以就翻身下马,跟着巴儿思往前走。

托素跟着巴儿思来到一处山崖下,见一个年轻的女子满身灰土,披头散发,满脸是血,躺在崖下。托素慌忙走上前去,拭了拭她的鼻孔,尚有气息,只是昏迷而已。再看她的穿戴,不像贫家女子,又看了看周围,女子一只脚上的靴子也不知去向。托素顾不了许多,一心想着救下女子的性命,将她揽抱在怀中,翻身上马,将羊群交给巴儿思,自己快速往家疾奔。

托素的家其实就是一个山洞而已。洞中的布置非常简单,靠洞口的地方磊着一个三石灶,灶中的羊粪火散发着袅袅的青烟。洞后的山壁上挂着一副弓箭,地面上堆放着几样简单的生活用品。

托素救下的这一女子,正是王爷的红衣公主可鲁克。

托素将可鲁克小心翼翼地放在自己的地铺上,赶忙取来热毛巾,先轻轻地擦去她脸上的灰土和血迹。此时,托素才仔细端详了一番眼前这个女子的面容,但见可鲁克月亮一般白皙的脸庞上,覆着两小片树叶样淡淡的“高原红”,看上去恰到好处,仿佛在脸颊上轻轻地涂了一层胭脂;高而挺的鼻梁下,轮廓分明而柔情的嘴唇,在昏迷中仿佛呻吟似的微微翕动着。擦拭完可鲁克身上的伤痕,托素又抓了把糌粑粉撒在羊粪火上——托素曾听说过,这样的熏烟,可以有助于昏迷的人苏醒过来。做完这些,托素又将她慢慢扶起,靠在自己的胳膊上,给她一点一点地喂了些水……经过一番细心地调理照顾,可鲁克终于苏醒过来。然后又在山洞另一侧靠里面的地上铺上干草,用羊皮和新毡为可鲁克重新铺了一张地铺,将她安顿休息了。几乎一个晚上,托素就守在可鲁克的身边照看着,不肯离去。

 

第二天,可鲁克完全清醒了。当她听了托素的一番解释后,知道自己昨天是遭了黄风怪的袭击,被巨大的沙尘暴裹挟后摔落在山崖下的。

可鲁克告诉托素说:“你以后就叫我可鲁克吧!”

她向托素有遮有掩地讲了自己昨天的遭遇,只说自己是同家里人一块儿出来狩猎,但并没有讲明自己的身份。托素本是个善解人意的小伙子,所以也并不细问。自此,可鲁克便安心在托素的住处调养伤情。可鲁克并无太大的内伤,只是裸露处碰破了几处红伤,最重的就是那条失了靴子的小腿,因骨折而不能动弹。托素用手慢慢地拈了拈,为她接好骨缝,又喷上两口酒,备上两片薄木板夹好缚定。 

托素小时候喜欢跟随父亲去狩猎,所以懂得骨伤红伤的应急疗法,也了解一些药草知识。托素每天一边放牧,一边上山采集一些药草,回来为可鲁克医治伤情。

有一天,可鲁克说:“托素,我真不知该怎样感谢你呢!”

托素反而觉得不好意思,说这样的事情谁遇到都会这样做的。

可鲁克盯着托素的脸看了片刻,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呢!”

托素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姑娘这样盯着自己看,心里开始觉得慌慌的,口中支支吾吾不知作何回答。

猛然间,可鲁克好像一下子想到了什么,高兴地说:“对了,你很像几年前在城里耍过小狗的那个小伙子呢!他的眉宇间和你一样,都有一颗黑痣。”

托素一听,不无惊喜地说:“你看过我耍狗?”

可鲁克点点头说看过。

托素高兴地冲着门外叫了声“巴儿思”,巴儿思就“汪”了一声,摇头摆尾地跑进屋来,仿佛一个听话的孩子坐在了托素的面前,眼睛看着托素,很是一副摇尾乞怜的可爱样子。托素摸着巴儿思的头说:

“这就是我当年耍的那只小黑狗。现在已经长大了,可通人性了。”

托素说着,竟喜爱地将巴儿思搂在了怀里,巴儿思也高兴地用舌头在托素的脸上舔了两下。

托素和巴儿思的亲热劲儿,让可鲁克好生羡慕。可鲁克禁不住笑着说:

“看你俩好的,竟像一对小夫妻呢!”

托素说:“唉,可惜巴儿思不是个姑娘,要是个姑娘,我真的会娶了她的。”

可鲁克和托素越聊越来了精神,非要听听托素当年为什么会去耍狗的故事不可。

善良的托素也不忍心扫了可鲁克的兴头,就回想起了过去,有喜有悲,慢慢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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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发表于 2008-12-31 00:00
#6
子夜深沉,思蓄苍峦,心寄语,情缠绵;染相思红叶在枕前.心有千千结,绕指环!

预祝元旦节快乐!
guest 发表于 2008-01-24 09:29
#5
引子里诗早拜读过,开篇引人入胜,期待着连载!
guest 发表于 2008-01-08 02:02
#4
哥哥 漫步的鱼儿看你来了 我好喜欢你的作品哦
guest 发表于 2008-01-03 19:33
#3

今天终于看到你的这部作品了,好喜欢!
guest 发表于 2008-01-01 19:26
#2
你能猜到我是谁吗?
guest 发表于 2008-01-01 19:20
#1
呵呵,我在2008年的第一天一饱眼福了!
共6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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