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甘心受罚,我错了,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的时候,已经为时太晚了,我所爱着的人已经因我的粗暴行为而受伤。我要她吃她不想吃的东西,我要她看她不想看到的东西,我要她做她不想做的事,我是多么的无耻,多么的下流,多么的卑鄙,多么的残暴,多么的凶狠。
我在文章中写着的,我在嘴上说的,我在教导别人的,我在誓言中许诺的,全都被我自己的行为所推翻,我是多么的出尔反尔,多么的言而无信,多么的荒谬虚伪。
将一只青蛙踩死在脚下是残暴的,将一只猫杀死是凶狠的,活剥一只狗的皮是残忍的,那么强奸一个自己所喜欢的,而她却讨厌你的女人,又是什么呢?该怎么定性呢,难道只是一句残暴,一句惭愧,一个自责的言辞所能了结的吗?世界上,社会上,你喜欢她而她并不喜欢你,甚至于讨厌你,这样的情况实在太多了。这正如,有人喜欢你,可你却并不喜欢对方,是一样的道理。那以还是以已度人,设身处地地为对方想想吧。
七十岁的老男呀,有一个少女喜欢你,她亲口对你说,“我爱你!”你千万不可信以为真,因为她虽然纯朴天真,心地无邪,可是她有说假话出卖自身的理由。她可能慈父患病无钱医治;可能强人逼债,委曲求全;或者为了报恩而不惜青春相许,凡此种种,自应三思,不可乘人之危。
爱,是思念着的孤独
爱,是团聚时的欢乐
爱,是相拥着的幸福
爱,是彼此间默默的祝福
爱,是天长地久的守护.
爱还是包容的.我没你文化高,或许不懂你更深的含义.如果所指的是我的话,就让我们的爱继续吧......
做了也就做了
对人家的伤害永远也不会复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