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nshanbo 发表日期: 2008-01-26 22:23 点击数: 360
因为家离工作单位比较远,又没有通车,所以每天我总是走着上、下班。同事们问我为什么不骑自行车,我说丢怕了。其实从家到单位如果坐那种电动的三轮车来回也就四块钱而已,但是日积月累下来也是个不小的数目啊,所以我还是比较喜欢走路的。一次大家凑在一起聊天,她们说有时候如果不是为了省钱,她们是绝对不会选择走路的。只有我摇摇头,说,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走。她们便都用那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看着我。
对于走路我有种很深的迷恋,这已经成了我一种难以消除的情结。还记得上中学时,我家和学校只有一墙之隔,从家里出来,顺着墙走,拐个弯就到学校了,那时候不知有多少家远的同学羡慕我,可是他们却不知道我有多嫉妒他们,因为可以成群结伴的走路回家。而每次下了晚自习,我也总是独自抱着那个沉重的大书包,一步一步慢悠悠的移动着,原本两分钟的路程我可以走五分钟甚至更久。因为我眷恋着脚下的每一寸土地,眷恋着头上的每一颗星辰,我任由着自己不羁的思绪在那深邃静谧的夜里纵横驰骋------
说到这里你是不是会觉得我是个走路很慢的人,悠哉游哉的像在散步一样。其实不然,一般来讲别人十分钟可以走完的路程,我也就需要六分半至七分钟而已吧。因此很多同事都怕和我一起出门。说起来我的这个速度还是从小被母亲训练出来的呢,那时候因为妈妈是老师,所以上下学都同妈妈一起走,可是妈妈很少牵着我的手,总是一个人自顾自的走在前面,小小的我便一溜小跑似的紧随其后,以至于现在很多熟悉母亲的人看见我的背影之后都由衷的感叹着,嗬!和你妈妈简直像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呵呵,但我终究还是不像妈妈,因为我比她有更多的喜欢走路的理由。
我喜欢和性情相投的朋友逛街,即便什么都不买也觉是种享受。高兴的时候便夸夸其谈,直说到嘴干舌燥,却还意犹未尽。不高兴的时候就一言不发,只是挽着她的手,心里想着要是能够就这样走到海角天涯该多好------只是当日落黄昏的时候我们还踯躅街头,于是就不得不被迫分手,各奔归途。
后来就遇到了我未来的老公,为了陪我,他每次都走的腿麻脚痛,也不吭一声。呵呵------想不到结了婚以后,我又有了更多走路的理由,比如晚饭吃的太饱了、比如又该添置家用了、比如今天晚上空气挺好的------等到孩子会走了,我闲逛的理由也就更充分了,每天带着宝贝出门,看着他在前面摇摇晃晃觉得开心极了,我也学我母亲当年那样不牵他的手,任由他自己在前面摇摆而行,即便是摔倒了也不去扶他,他就自己爬起来拍拍手继续前进,丝毫没有耍娇放赖的时候。有一次宝贝因为不小心把腿磕青了一块儿,母亲看见了反倒心疼的怪我不懂得照顾孩子。我无所谓的笑,这有什么,您当年不也是这样训练我们的吗?小孩子磕磕碰碰总是难免!可是等到宝贝真的长大了,可以自由跑跳的时候,我却又失去了带他出门的兴趣,因为我们每次逛街都因目的不同而闹的不欢而散。结果我又一次成了孤家寡人。
其实我也不是那种喜欢逛街购物的女人,只是喜欢走路罢了。即便只是一个人,即便不是走在琳琅满目的商场里面,我也觉得那是件令人陶醉的事情。因为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觉得自己真正是在散步,低着头,踱着方步,缓慢而行。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一任不羁的思绪再次在不甘寂寞的头脑中驰骋------当然了,口袋里装在P3呢,我可以把它拿出来听,这样可以使自己的归途不再寂寞,但是总觉得听音乐应该是心无旁骛的时候,如果是走在安静的乡间小路或麦浪翻滚的田梗上,那么听音乐绝对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是走在这样嘈杂吵闹的街头,我还是宁愿不再增加耳朵的负担。
于是在每次走路的时候我便会萌生出许多梦想和希望,走路也便成了我可以安静思索和感悟某些事情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式,所以,我喜欢走路,现在、将来、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