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女儿:
明天就是你十岁生日了。今天是星期五,我要从部队回家,家里的电脑早坏了,所以我在此给你留下文字,提前祝你生日快乐。
我现在眼里含着泪水在给你写信,骨肉分离的痛苦只有我能深深地体会,谁会有我这样的切肤之痛呢?我知道给你写这封信,也许你无法看到(我希望有好心人能将我对你的深爱传递给你,我知道你现在湖南省邵阳县罗城乡民德小学读三年级,邮政编码为422116,你原本叫彭慧敏,现在改名为艾小莎)。不过等你长大后,如果这个“文学博客网”依然存在的话,就算爸爸离开了人世,我也会托人让你到这里来看看爸爸给你留的文字,我只想告诉你,爸爸永远深爱自己的女儿。
女儿,11年前,我跟你妈妈走进了钱
2006年7月部队普调了一次工资,我的工资涨到2800元,她将我告到法院,要求增加扶养费到850元。法院进行调解,法官私下里跟我说我,“上次你给的扶养费太高了,如果法院判决得过高,对你实在不公平。你现在结婚了尽管经济不是很宽裕,但精神上过得幸福,她没有找到对象,多包容一点吧,为了她心里平衡一点,你做出一点让步吧”于是我尊重了法官的意见,将你的抚养费增加到500元.法官告诉我,扶养子女是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的应尽义务。也就是说,你妈妈也应该拿出500元来扶养你,不能因为享有监护权就不付给,因为她也是部队干部(当时工资比我还要高),有扶养小孩的能力。可是令我特别伤心的是,她竟然把你送到了农村去。我托你伯父去看过你,你现在跟我小时候的处境完全一样。穿得破破烂烂,吃喝粗茶淡饭,我感到特别的伤心。于是我到法院去要求探视权,你妈在法厅上狡辩,说没有不允许我去探视你。女儿,你也许不是很清楚,爸爸后来又成家了,你也有了弟弟了,我哪有什么经济能力经常跑这么远去看你呢。再说我在那个地方除了你什么亲人都没有了,我来看你住哪里,你外公外婆不把我生吃了才怪呢.我请求法院将你送回重庆,可是法院说此事不好办,就算判决你回重庆生活,如果她要是不将你送回,也没办法的,因为你是人,人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女儿,不是父亲不要你,在二审时,你也是自己要求跟你妈妈的。就是到现在,爸爸在日子不宽裕的情况下也没有少过你一分钱。可是你在2008年元旦前夕在大伯家视频时告诉我,我没有给过你一分钱的扶养费,也不想要你这个女儿。爸爸听了心里好伤心,这是你妈强加给我的罪名,总有一天,我要让你知道你爸爸在你妈妈那里蒙受了不白之冤,也总有一天此冤会大白于天下的。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我总相信这句朴实的简单道理。
女儿,这些事情我现在不想让你知道,我只怕自己以后老了,没有精力给你讲了,所以就先写到这里。我只想让你知道,你爸爸他永远是爱你的,你妈妈在心里埋下了对爸爸仇恨的种子,才让我们彼此骨肉离散的。
女儿,可怜的女儿,以后我会经常在这里给你写点文字的,我要让你有一天知道,爸爸他永远爱你。女儿,在远离亲人(我知道你妈妈现在就在重庆生活)的日子过生日,不知你是否想念自己的父亲,至少爸爸现在就特别地想念自己千里之遥的骨肉,真心祝愿我的女儿十岁生日快乐,一生平安,健康成长,快乐幸福。
深爱你的父亲
刚看到你的首页我还羡慕的想:真个臭小子好福气,儿女双全啊!现在能理解你骨肉分离的痛苦。姐姐为你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