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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因为曾经拥有

作者: zozo安澜   发表日期: 2008-02-29 21:31  点击数: 359


到了今天,我还是决定了一个人生活,在深圳.
结束了,却很疼痛,因为曾经毕竟拥有过.
分手后是不可以再成为朋友的,这是个硬道理,初次恋爱的情人KING告诉过我,当一方有爱或者有恨的时候 ,是成为不了任何朋友的,一辈子都不可以.
分手后我还可以给你打电话吗?没必要了.
你会把我的QQ拉进黑名单吗?
会的.
前面两句话,问的人是我,回答的人是他.
然后我看到他给他的旧情人发信息,再然后就是当着我的面打电话给她,告诉她他等一下去找她.
我在心里下了更加绝对的决心,一定要分开,如果此刻他做的是挽留,而不是故意气我的话,结果不会是我走得那么坚决.
我决定不回头了,因为一回头就是无休止的争吵,尽管我们都知道这种争吵,来得莫名其妙.
这次我走远了,决定不回来了.
分开了,还是会疼痛,坐在611号车上,看着满城市的灯火辉煌,突然泪流满面,肆无忌惮地.
有些人很好,可是却不适合.我不是好脾气的人,我想分开,我有错,因为我的坏脾气.
我不是一个好女友.这是我第二次去说这句话.
我想我不会原谅一位谭姓师姐,因为她同他讲我在广州有个男朋友,而我同她讲的内容是:我在广州有个初恋情人,并且不再是任何朋友,尽管我们有过一辈子都忘怀不了的美好回忆.我不会原谅这个师姐的,因为我完全允许她把我告诉她的东西告诉别人,可是我却不允许她歪曲我的意思.一个字都不可以.
可是,回忆仅仅是回忆而已.
什么都不是了.
还是会难过,因为曾经拥有过.眼泪流向了整个城市,因为这个城市有我未来得及实现的天长地久,有我许下的诺言,有我那些快乐过的时刻.
突然觉得很好笑,上次爱情结束的时候是3月1号,这次依然是.难道我所有的爱情都躲不过这该死的3月1号?
乞求上天,可以对我宽容一点,让我一次走到最后.
我不想再经历第三个3月1号.
如果我伤害到那个男生,我很诚恳地对他说一声:对不起,我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
我们都没错,错就错在,彼此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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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条回复
guest 发表于 2008-04-03 21:50
#3
深圳这种地方不能谈真感情
xhy727384 发表于 2008-03-01 00:50
#2
爱情永远是人们心中的主流!!
既然不合适,就不必勉强!!
海之风韵 发表于 2008-02-29 22:47
#1
是的,大家都没有错,只是不合适!
有些结果是注定的。
共3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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