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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南轩弟弟书

作者: 晴朗阳光   发表日期: 2008-03-03 15:21  点击数: 172


南轩弟弟告我书:

柜员机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4亿--->判12年
广东老百姓多取ATM机17万--->判无期  
 
声明:转发不会送你人民币,但如果你觉得作为消费者,这是对全中国十三亿储户不公平的,请转发!!

我答轩弟弟书:

 

柜员机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谁说的啊,人家内部处理意见是:赔偿!

而客户拿出银行后倒回来说是假钱,切,是你你认不认???

法律关系:当客户取走钱后当面点清离开,代表双方权利义务已经终结,如果在终结之后的客户倒回来找银行说钱是假的,银行保卫部会立刻调取当日监控录象查证!

 

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谁的责任看谁的过错!如果是银行的错误,法官会拿着判决让银行赔偿,如果是客户自己的密码等资料保管不善,银行会对你说:切!你认倒霉吧你!

 

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这也不对吧??柜机故障后,取款人立刻通知银行的人出来进行柜机检查,把自己取款记录保留,钱也别拿走,银行的人会立刻对柜机里余额进行盘点,然后补取给客户!

柜机前都有监控的老弟!

 

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

无期的事情啊???呵呵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啊!第一,自己取的时候不知道多了钱拿着就走,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当得利,退了就算了,如果明知道是多了钱,还拿着就跑,你说这情节还轻啊?主观是可就是非法占有啊!

盗窃罪里,盗窃罪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以上的,为"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至2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废话!法定义务啊!

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废话,你有证据证明是人家给的假钱啊?在收钱的时候客户的义务就是"收",自己不点清怪谁啊?而且银行里都是有验钞机,不知道自己去验啊,只要没有离开银行大厅发现的,银行都会在查证监控之后补给上的!

都离开了银行了,谁会相信呢??

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4亿--->判12年

贪污犯的刑事处理本生就很轻,一般不杀脑袋的!不过啊:(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我想,你这个消息是误传(查证数额上有出入)

开玩笑,这人怎么的都要杀了,就算不杀也肯定有重大立功行为,不都,都该是个死缓啊!

   声明:转发不会送你人民币,但如果你觉得作为消费者,这是对全中国十三亿储户不公平的,请转发

       这一条最毒,弟弟啊,我已经找你去,你不请我吃饭我就把你给转发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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