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论
——读叔本华后想的(一)
上上周看完《叔本华的智慧》的时候,我就有话要说了,只是俗务缠身又助长了惰性,趁着今晚要为班里做标兵班级申报材料的PPT,于自己有了藉口不上自习,忙完了,也就说几句过过嘴瘾吧。
叔本华是唯意志主义者(搞不太懂跟唯心主义有没有确实差别),书的编者也说了,读者要“自行筛选,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不知道我汲取的是精华还是糟粕。
看这本书时,最大的感觉就是叔本华的一部分思想与我早几年的一些心思出奇地相似!这确实不是假话。
叔本华说,人做善事,无外乎出于三种动机:
1,事情本身对自身有切实利益
2,出于良知,相信“好人好报论”
3,出于怜悯
他说,第一第二种情况归根到底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只有“怜悯”才是最真挚无私的意志。
第一种情况固然很明显可以归结为自私,然而第二种情况的提出确实让我有点叫绝,有种一语道破我多年心思的感觉,就好像一个之前不识字的人终于掌握了文字并可以用其畅快表达思想的快感。
很早之前,我就对“好人”的定义很模糊。何谓好人?
乐于助人的人是好人。抛开有明显功利性的助人不说,单说“无私奉献”型的。从小在电视里看到的一些“得道高僧”和其他宗教信仰的教父之类的人是好人,他们可以归为“无功利性”的,为了“普度众生”嘛。但我一直都觉得这种“好人”太虚伪,可以说很大程度上他们是出于对信仰的敬畏才做了“好人”,或者就是说他们相信“好人好报论”,如果没有了“受尽苦难可以得道升天”“做了坏事会天打雷劈”这些信仰,你说“好人”还会剩几个。其实我并非是要责难这种人,只是总觉得“无私”这个词儿用得实在太别扭了。
从小也熏陶在这种教育之下,我自问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而且,我讨厌万恶的功利性,绝没有功利性的“助人”。但是,要我自称“好人”,确实有愧于心,充其量只能说我也在扮演一个“好人”的角色。
在以前,我曾经在做完一件好事,譬如说,早餐时,在旁的某某饿了,然后我共享了我的早餐,之后追根问底地发掘自己的内心深处的想法。其实,不得不承认,我当然不是真心真意地共享,或者说,能不共享当然最好。但是在这种情况,我会很乐意地共享。按照我受到的教育,首先,倘若我不共享,就是吝啬,就不能指望以后饿时能得到别人的共享;其次,倘若我共享了,除了以后饿时有了伙食保障,还能增进朋友之间的感情,说不定在别的事情上,能够得到更好的机遇。很明显,我不得不共享我的早餐,于是我就不得不当了好人。常常在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倍觉羞耻,我真是一个自私的人。
在我认清了自身做好事的根本目的之后,我对此很不屑,也就是对“好人好报论”的不屑。我当然相信“好人有好报”,但总觉得为此而为善太自私!这是为善的结果,无论如何不能成为为善的起源。怎么说我也过不了自己的一关,这曾一度困扰我万分。
后来,我痛斥了自私的自己,绝不可以带着“好人好报”的想法而做好事。但是我又想不出什么其他要做好事的原因,于是我抑制了自己做好事的冲动。很快,我就发现更让我信服的要做好事的原因:不做好事的话,心里太难受了。我激动万分!很快,我又心灰意冷了,这不还是为了自己嘛!为了自己心里好受点而去做好事,操,简直就是彻底的自私!
直到叔本华为我做了解释,这是“怜悯”,这才是“人最真挚的意志”!茅塞顿开的是,我太有才了!
马原老师看到要说我“诡辩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