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我的灵魂,没有了它们,我只是一具游走的躯壳而已。
――题记
我生长在一个从祖辈始就极其重男轻女的家庭中。上有哥,下有弟,所以似乎从生下那天开始,就活该被忽略吧,我想。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漂亮的女人活在所有人的心中和眼中,而丑陋的女人仅仅活在刻薄人的嘴皮上。我的老姨背后曾经这样地评价我的长相:“多好看的两只大眼睛!只可惜被这张嘴给扯裂了。”说是“背后”,不太确切;准确地来讲,我当时正在睡觉,但心已经醒了,所以把这话听到心里了。而当时的我,大概只有 两岁到三岁的光景。又因为还有一个人见人夸“漂亮”的妹妹,所以,我也活该被这个家庭边缘化吧,我想。
――但我并不抱怨。因为,正是这样地被忽略、被边缘化,反而少有人打理,任我一天到晚地在外面疯跑,做够了自然的女儿,长成了自然、率真的天性;而这“自然率真”,在现在的我看来,其实就是一种“大美”――不管别人怎么想。
童年里,深刻的记忆之一,就是大人们或聊、或吵,或嬉戏、或忙碌;而在要睡觉的才发现没有了我,遍寻的结果,是发现我自己一个人已经在八仙桌下的一个角落里睡着了。那老式的八仙桌很大很大,四周有布的围幔。后来住进楼房,居室里有了大大的壁柜,我会常常躲进这壁柜里,点上一只小小的蜡烛,长时间默默地坐着――现在想起来,的确很危险:那壁柜里面,是全家的冬衣和棉被。
也正是因为这些和我的爬墙上树、逃学嘴馋、破家鬼等等搅在一起,我被家人冠以“二百五”,“疯丫头”,“怪癖”的“美名”,每每在爸妈的打骂,和兄弟的白眼中活着。
但我对这些从不以为意,我生在这个家里,我爱这个家;我“淘得出了圈”,我“长得丑”,所以大家这么对我,似乎很公道、似乎是很正常的吧,我一直这样以为。
上课永是不老实。深刻的记忆之二,就是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被班主任陈萍老师狠狠地斥责――我当时正和四周的同学比赛“谁的嘴最大”。
爱睡懒觉是常项,所以在睡到不得不被揪起来,押送到学校去的时候,第一节课都上了一半儿了。
从来得不到表扬。深刻的记忆之三,是我做了那么大、那么耀眼的两支信号旗,居然也得不到表扬;而且为了这两支信号旗,我在爸那崭新的白衬衫后面铰下了那么大一块,还铰坏了妈的一条崭新的红裤衩――当然是要新的,旧的可没那么红。所以我缝的信号旗尽管粗针大麻线,歪七扭八,却比别的同学的都要大出许多,而且白到刺目,红得耀眼;但竟然得不到老师的表扬,这事我到现在还耿耿于怀。至于那些铰剩的碎布,我把它们深藏在壁柜的尽里面。如果被爹妈翻出来,我大概要被打到和那两件不幸的衣服一样碎吧――这事一直到搬新家的时候才被发现,那时我已经长大,他们不好意思再打我了吧;但也许,是打不动了?
这个样子的无行状,学习却不用家长操心,尽管很少交作业、很少乖乖地上一节课,但若是知道明天要考试,头天晚上就看一下子书――只看一下子,多了就看不下去――成绩单发下来的时候,虽然常常得不到100分,但决不会降到95分以下。以至于徐校长有一次竟然怀疑我是作弊,把我叫到办公室,单独考一回,结果呢,一百分。这个徐校长,我平时很尊敬他的!有一次,见到他迎面很威严、很有板眼地走来的时候,我恭恭敬敬地向他敬了一个那么标准的队礼,他还是叫住了我,批评说:“你还不是少先队员,不可以敬队礼的!”哼,我对镜子练了那么多次,还是要被批评!
隔壁家的汪海,和我有很复杂的一种关系:他是我的学生,他的妈妈是我的同事,他的家是我的邻居,所以他常常不知道怎样称呼我,他时常叫了老师叫阿姨,弄到自己很混乱。一次他来我家玩的时候,这样地问了:“老师、阿姨;不是,阿姨、老师?……”我就对他说:“想说什么呢?直截说!”他这才说:“你小的时候,得过3分吗?”我仰天大笑道:“哈哈,何止3分啊,我有一次还得了个1分呢!”(这是真的,这事曾在一篇博里写过的,这里不再赘述。)他于是很愤愤然地回去了。第二天,他的妈妈见到我的时候,就责怪说:“你跟我家汪海说什么了,弄得我们家孩子看不起我?”――这可不是“兴师问罪”,我们和她玩笑惯了。我直着眼睛对她说:“我又怎么啦?”“我们汪海说啦:妈一点儿都不诚实!人家老师阿姨那么棒,还得过1分呢;妈这么柴,怎么老说自己小时候是个好学生,门门功课都是5分呢?”
我只好找到汪海,很认真地对他解释说:“你妈很诚实的,老师阿姨我也是很诚实的。”他到现在也没搞明白,我们中到底是哪一个说了谎。
唉,像我这样一个如此不爱学习、不爱课本的家伙,怎么会让书籍成了自己的生命,我真的不知道。
我读的第一本厚厚的书,叫做《烈火金钢》,然后是《敌后武工队》,然后是《红岩》,然后是《野火春风斗古城》……看《野火春风斗古城》,看男主人公将一只镯子放在所爱的女人手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的时候,我哭了很长时间,现在分析起来,那大概就是男女之爱的种子落在心田里,却要在孤寂中沉睡许久的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吧。
我看书的时间,是在哥不看书的时候。比如说,深夜1点到凌晨4、5点钟的时候。这没什么不可理解的,因为书是哥哥借来的。他上班的时候要把书带走,可以在工间休息和午休的时候看;下班后要看,临睡前也要看。估计到他看书看得睡过去,书落在枕边的时候,我会悄无声息地打开我的房门,再悄无声息地打开哥的房门,不发出任何声音地摸到那本书,然后鬼一样地溜回自己的房间。这时我会吐出一口长气,心儿小兔子一样地蹦跳着,小雀子一样狂喜着:终于可以看书了!但书却是在哥睡醒之前必须原样放回他的枕边的,不然的话,被骂还是小事情,如果因此好长一段时间看不上书,那会让我很难过很难过的。
夜间看书,还有一样是不得不防的:爸起夜的时候,会看到我房间门缝下面漏出的灯光,他会很愤怒地开门进来,抢走我好不容易偷来的书,关上灯、关上门,一边嘴里还要骂着:“妈的,就知道跟你自己的那两只瞎窟窿作对!”
在我们家里,在兄弟姊妹伙中,只有我,是个大近视眼。
我于是又学会了在听到爸房门响起的时候,半拉灯绳,让灯光处于假灭状态,一直到听得他关上自己的房门的时候,才悄悄松开。这一个小技术,大概是没有这种经历的人永远也学不会的。我还学会了怎样捂严被子,在手电筒下看书;这方法,夏天是绝对不行的。冬天,在捂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里,看大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冬风的狼嚎,爸妈的巴掌,手足的白眼与刻薄,都远在爪哇国了,唯令我战栗不已的,大概只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吧。
……有时想想,也许家人并非不爱我,只是他们各有自己的事情在忙着,顾不上爱我吧。但无论如何,只要有书可看,我的生活,还是很幸福很幸福的。
多亏有了这许多好书!我才不致在那样孤寂、那样怪异的成长中迷失,我才能在很多年之后,长成现在这个可以让我面对镜子,毫无愧色的自我。
所以说,书籍,就是永驻我这庸常躯壳的灵魂,我不能想象手边没有书籍的日子;深夜灯光,每伴我或坐或卧,或哭或笑,或缠绵悱恻,或掩卷太息;这痴迷的日子,是我此生最最美好的时光。
没有哥哥,我将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此等幸福的光阴可以企盼;没有书籍,我将不知道什么叫做真的活着……
写到这里,泪顺着脸颊,不绝流下:之所以将上面的这些话合盘托出,只是为了让那些活得不大快活得人们知道,这世界并没有亏待我们,因为,它给我们预备了“书”这种东西,且供你随时取用。
呵呵~~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