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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odaye618   发表日期: 2008-05-12 13:39  点击数: 174



                            文——锦上
  我的名字中有一个“锦”字,长辈们希望我的一生是完美的、幸福的。
七年前的那个初春,整个校园飘满着枙子花香味,两个人就像初春的田野一样懵懂。他叫晔,黑黑的脸庞,卷曲的头发,厚厚的嘴唇。是世间少有的憨厚男子,与大众化的俏皮是格格不入的。最使我感动的是,他每天晚自修结束都会给我写一封信。回到寝室,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细细读他的信,品味他的心情。那段时间,给他回信是我最爱做的事,我把我的情感加之我的文学都倾注在信中。
周末,我们还经常在初春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徜徉在开满菜花的田野里。那次,还在不经意间碰见了骑车单车的班主任。回来被狠狠地批评。
半年后,我读高三,他高考落榜,到市区一所高复学校继续读高三。父母指责他,老师批评他,同学嘲笑他。我们也因此而分开。为了学习,他很少给我写信,也很少来看我。我经常在学校门口的传达室等邮递员的车子开来。那种酸甜的心情至今还难忘。
那一次,我脚扭伤了,我没有给他打电话,只是在信里提及自己的痛楚。那天,我排着长长的队伍准备吃中饭,发现他在校门口等着。他看着我,眼里流露的是那种欲碎的心痛。
又过了半年,临近高考了,他几乎不给我写信。我们也很少有联系。渐渐的,两个人没有了彼此的消息……但没有谁说过分手,因为彼此都知道,我们真的很相爱。
那时,有个男孩坐在我后面。小小的个子,标致的的脸蛋,圆圆的眼睛,活像一个洋娃娃,他叫暮。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他总是讲些搞笑的话逗我开心。记得他说得最精典的一句话就是,“你猜对了。”然后一脸的顽皮笑容,很天真、幼稚。
他说我穿黑色大衣的样子很美,我只是笑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他数学很差,我理科也不是很好,但他总来问我一些数学题目,有时候也只好静下心来跟他一块慢慢研究。那次,元旦文艺会演,他代表我们班唱了一首歌,那天我请假回家了。第二天,他说,他唱得非常棒,可惜我不在。渐渐地,我愈发觉得他有点异样,有时候我不经意地回头,发现他大大的眼睛正注视着我,他顿时羞涩万分,而我,更多的则是惊恐。
那时,每隔两三个星期,晔还是记得给我写信的,他一直在信中鼓励我努力学习。看完信我总有无限多的感动和甜蜜,虽然隔得远也觉得甜蜜。暮在后面看着我读信,总会唠叨几句:“不就一封信嘛,把你美成这个样子。”
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我从学校的宿舍里搬了出来,与最好的朋友红合租了一间房子,潜心于学习。红不参加晚自修,经常在这间小房子里温习功课。而我,因为数学不好,很多题目都要请教老师,所以每晚都会去晚自习。但是,晚自修结束已经9点30分了,学校离租的小房子有点远,路也有点黑。一个人走这段路真的是一种煎熬。
然而,暮豪不犹豫地说:“我来送你吧!”我笑着摇摇头。但他还是很坚决。他一连送了我好几个晚上,不知为什么,我却一点也不感动。
日子过得很快,短暂而孤独的高三渐渐接近尾声。在这一年时光里,暮时时刻刻闪现在我身旁,日子久了,我也没有感觉有什么不自然,更多的时候他的存在也是一种欢乐。同学们也已经很自然地把我们当作了一对,但事情并不是这样的。
高考结束了,我们都离开了学校,我也跟暮说好了,以后没有必要刻意见面,因为,我们不是情人,只是很有情份的“路人”。
高考成绩出来了,我考得特别差,我将要到遥远的地方就读一所不重点的专科院校。成绩出来的当天,我想给晔打电话。事情很巧,正在这时,他call我的传呼,(当时流行的BB机),我就马上回了电。电话中,他的声音亲切依如从前,我们倾谈着自己的处境,彼此还是深情依旧,但谁也没有提出要见面,时间和经历已经在我们心里隔了层膜。
已经忘记了高考过后的那个暑假是怎么度过的,没有书信,没有电话,我们谁也没有主动联系谁。两个多月的日子伴随着父亲的指责声,过得清苦而静寞。我远远地感觉到,晔对我的冷落是无奈的,时时间与空间已把这段感情阻隔得没有空隙。
父亲送我离开了平原,到了一个有高山的地方继续我的不争气的学业。到达了所谓的大学校园,整理了寝室,看着父亲离去的背影,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似乎所有可亲的人把我丢弃在了这个陌生的城市。终于,给晔拨了电话,我的声音很嘶哑,抽泣着,说不出话来,忘记了我们当时说了些什么,但能感觉出他心痛依旧。我们还是像情人那样很亲切地说话,我们谁也没说我们已经或者将要分手。并且我答应他,要好好地生活,不再悲观。
丽水的高山使我颓废的心灵找到了新生的力量。那一年,我留着短发,一幅很清纯的样子。追求我的男孩子很多,但对他们没有一点感觉。大学生活原本可以自由而浪漫,但除了晔真的已经再也不可能遇见另外的人。何况,我还遇到了一个并非正人君子。
那个人叫涛,他高高瘦瘦的,看起来很帅,足有185公分,他们都说他长得像刘德华,这也是我之后为什么讨厌刘德华的原因。他一幅痴情男子的样子,整天在我们教室门口转悠。我们班里的32个女生都为他倾倒。我一开始就认识他,因为他是我老乡的同班同学。但他这样频繁地来找我就引起了全班强烈轰动,而且总随身带一些小礼物给我。这样的男人很少有女人不会动心。
但是,在我还没对这个男人产生信任感之前,我最好的同学婉儿就发布了内幕消息:听说这个男人是个风流鬼,在英语班里追求过好几个女生,是个流氓。我真的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这确实是事实。于是这段原本的悲剧就这样扼杀在了萌芽之中。
终于,我把一个包扎好的袋子放在了他寝室门口,袋子里装着他送我的娃娃,并写了个纸条:“我们并不适合”。后来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的这一做法是大女子所为,并一直佩服自己。果然,他后来没有来纠缠我,而更多的是对我加于憎恨,我使他在很多男人面前颜面尽失。
我也一直在憎恨他:我那么明智的女人竟然遇见一个这么龌龊的男人。不过想想也可笑,两个人还没真正走到一起就相互憎恨,这叫什么爱情。
后来我的生活远离了大学里混乱的感情纠葛,整天泡在图书馆里看自己喜爱的书,经常还会想起晔,偶尔也会跟晔写信,我强烈地感觉到,再也不会遇见比晔更好的男子了。
遇上阳光明媚的周末,我都会跟婉儿她们去爬山,丽水美丽的山山水水,使我感觉一点都不寂寞。玩疯至极可以在山上路宿,聆听山间野狼的嚣叫。那种感觉既刺骨又愉悦。
有人说:“一切随着时间的过去而过去。”我深深地感悟到了这句话的力量。转眼就要毕业了,有些失落,有些彷徨。那天我冲动之间给晔发了条短信:“今年暑假我想来看你”。忘记了他是怎么回复的,
他是惊喜还是失望我都无从知道。
那天,他还是来接我了,在杭州古老的东站,这个车站就像我们逝去的爱情,苍老而无力。走出车站大门,在人群之间我认出了晔,黝黑泛红的脸,朴素的穿着,真诚的眼神。他还是五年前的他,改变的只是我们之间的距离。我们没有多说什么,因为不知从何说起,只是淡淡地问候了几句。坐上了驶往他学校的公车,一路还是没话说,我只看这个陌生城市的风景。“你们要实习了吧?”他想了半天才问。
“恩,回家乡实习。”坐了很久的车,终于到了晔的学校,那是一座有着美好声誉的百年名校,是我最崇拜最向往的这类地方。走过了豪华气派的大门,穿过了优美的园林景致,来到了他的寝室。他不知道如何向室友们介绍我,也许不用介绍,他只是一味地说:“我们寝室很乱的,他们都不整理的。”但我分明看到他的被子是那么干净整齐,书桌上的物品也是摆放有致,似乎是专门为我的到来而设置。这时我心中有了种被珍视的甜蜜感觉。
那天还下着零星小雨,就像我们恋爱时三月里的雨。我撑着那淡绿色的伞,并很自然地给他撑着,漫步在校园的操场上,与从前似乎没有区别。
“你们学校很美。”我微笑着。
“而且历史悠久,名人也很多,留学生也较多。”他有点自豪的样子。
“你们平时的专业知识都学点什么?”
“环境的治理问题,一般跟化学物理打的交道比较多。”
“这个专业很有前景。”
他点点头。“我们学校晚上还可以免费看电影呢!不如我们吃完晚饭去看吧。”
我表示赞成。
渐渐地我们的话越来越多,但还是不明了彼此是什么关系,也许仅仅是老朋友。
晚饭是在他们学校旁边的小餐馆吃的,他还是要我点菜,即使他没有忘记我的口味。他的这种细致使我忘记了高考那年他对我的冷落。晚饭后我们看了电影、逛了杭州的老街、吃了特色小吃,那个夜晚,不能不说我们是恋人。
第二天,我急着要回去了,他送我到火车站,我又回到了遥远的丽水。我们谁也没有表明什么,就像当初谁也没有提出分手一样。
两年后,我穿上了美丽的嫁衣,新郎是晔。我终于相信:晔一直没有离开过,不管是从前还是将来。
也许这是“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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