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不怎么想迟栎了,对于我来说忘记他不是件艰巨的事情,他只是我生命里的一个匆匆的过客,路过我的驿站里他几乎都没有停下脚步,仅仅是扫视了两眼便重新抬起了双脚奔向了属于他的地点。忘记一个过客,不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郭敬明说,人总是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书,才会在某一天猛然间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人原来真的就那么忘记了。
我不会照他说的去做,毕竟迟栎只是占据了我国土的一个小角落,我只要向着走,在转身瞬间学会更加珍视自己,那样就不会痛了那样也是一种忘记。
2008年5月14日,我决心把迟栎清除我的天空,现在我想最后再想一想他,最后,再写一写他。迟栎,迟栎!
第一次与迟栎近距离接触是在火车站,那天他要回来,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回来,我固执地要去接他,他在电话里说好吧。于是,翌日的黎明,我赶去了车站,在等了一个小时之后,我见到了风尘仆仆的一脸疲惫的他,我要帮他提行李,他连连说不用不用。我倔强而又霸道地抢过他的行李,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地嚷道:“你这孩子怎么那么不听话呢?”我瞥见他笑了,那时候我的心里在想,或者他认为我是可爱的吧!那一段路短暂得过分,走在他的旁边我觉出了一种温暖一种踏实甚至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分开时他注视我的眼睛充满了温柔:“快回去睡觉吧!”他对我这样说,他的声音略带一丝粗重,像一首注入了关爱的歌,就像兄长对淘气的小妹妹那样的,就像慈爱的父亲对调皮的小女儿那样的,就像好脾气的王子对任性的公主那样的。
第二次与迟栎近距离接触是在一个小吃部。那是一个晚上,他在电话里问我:“你饿不饿?吃不吃烤串?”我没有给自己留面子,迫不及待地跑了过去,我看到了一袭黑衣的他,我发现他穿黑色衣服很好看,持重而帅气,除此之外,我也发现在他的左手腕同样戴了一串佛珠,与我的类似,这个发现使我惊讶而欣喜。
那晚的迟栎是一个活泼的小孩子,他的每一个表情都可爱至极,每一句话都令我笑到捧腹,他给我倒酒,递给我吃的,他还开玩笑地跟我说要将我带回家……月下分别之前,我跟他聊了很多知心的话,我看不清他的脸,月光是朦胧的。
该死,我闻到了爱情的味道!以后的很多时候我都在这样的味道里孤独地游走,在明媚的春天抱着满怀甜蜜的心事大步地走路,大口地呼吸,忧伤地看着那些心情拌落在空气里,一点一点寂寞地泛白。
第三次同样是在一个晚上,我独自在街头流落了许久许久,那不是一个美好的夜,我流了很多的泪,心里挤满了凄楚的落寞。我打通了他的电话,我说:“迟栎,你出来吧,我请你吃饭。!”他在电话那端犹豫着,也许在想是该答应还是不答应,我生气了,气极败坏地吼道:“马上给我出来!”二十分钟左后,他出现了,他的表情滑滑稽稽的,装作很怕的样子,小心翼翼地问:“你怎么了?”我一股脑地唠叨了很多,关于生活关于工作关于人生关于许多许多不能与外人道的。他深沉而若有所思地帮我分析,耐心地给予我他的经验之谈。他叫我孩子,他像我的一个大哥,尽管他比我小三岁。
喜欢穿越马路的瞬间。那个瞬间成为我回忆里最暖的定格。当我的脚迈出去的时候,他猛地拉住了我的手腕,他用训斥的口气对我说:“你这孩子,看车好不好。”北京的车流太过汹涌了,每穿过一条,他都会叮嘱我注意看车。
那是一种暖,天罗地网地覆盖了全部的土地,没有落下一处空隙,每寸土地都开始润了肥料呈现出希望的迹象。
有一天,家里人跟我说:“你妈妈生病了,很严重的。”我立即方寸大乱了,哭得唏里哗啦的,我打通迟栎的电话泣不成声:“迟栎,我妈妈生命了,我很害怕……万一要是有什么事儿怎么办呀……”他不停地说:“相信我,没事儿的,一定没事儿的,你这姑娘别想那么多了,不要哭了,啊?有我呢,话,乖。”其实我已经不害怕了,因为迟栎说,有他在,有他在,我还害怕什么呢?
第二天,我拖着超出我负荷的行李,我好希望他来送我,但是他在上班,他帮不到我。我艰难地挪到离他的几米处,气喘吁吁地朝他挥挥手,他看到我了,他向我冲了过来,可是,他只冲了两三步就停下了,在原地徘徊了一下,他缓缓地学着我的样子挥了挥手。转身的那一刻,我出奇地伤心,任由眼泪疯狂地飘散,好像这是在跟他生死离别。直到现在,我都忍不住地思索,假如那一天他冲到了我的面前,他会对我说些什么呢?看着我那样子孤苦无依地离开,他的心里是否会有一点点难受呢?对于我的离去,他是否有一丝丝担忧与关心呢?
我终于回来北京了,走出出站口,我如愿以偿地见到了他,熟悉又陌生的迟栎!我朝思暮想了九天的迟栎,我平静得异常,我其实好想奔过去抱紧他,好似小猴子攀住了他的树,迟迟地不愿意下来,因为猴子失去他的树,便失去了全部全部的乐趣,生命便进入了倒计时。
但是,我是不可以的。我注定只能在他看不见我的时候喜欢他。
然后,就到了2008年的5月14日,那个灰色的日子。那真的是个灰色的日子,那天我扭了脚,那天我遭遇到了一场狂风暴雨,被困在一个角落我寸步难行,单薄的衣服抵不住突来的严寒我瑟瑟发抖,我需要迟栎的帮助,我只是想要一把伞而已,一把能使我不被雨淋地伞一把能令我到达该到达地方的伞。他竟然一直不接电话,到最后,他索性关了机,所以,等到雨不那么大了,我狼狈地沿着街角一寸一寸地移动着回到了归所。我最后一次哭了,为迟栎哭了。
我终于相信,他用了这种残忍的方式拒绝了我。他拒绝了我,他灭了我心中所有的微光。
与其说迟栎是我生命里的一个过客,不如说他是我生命里一颗流星,快到不存在,美到不真实。
也许明天,也许后天,也许很久很久之后,我再想起他的时候只是淡淡地一笑,但是我想我不会忘记,我喜欢过一个叫迟栎的男孩儿,很干净很纯粹地喜欢过,那是一个好男孩儿,很好很好,好到完美。
我喜欢迟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