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nyewumianfqh 发表日期: 2006-06-22 11:54 点击数: 267
在我来说喜欢听音乐,可我呢,从来不知道自己今天所听的歌曲名称和歌手,只知道去听音乐,别的对于我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喜欢这首歌,让这首歌不停的在我的耳边环绕。好让自己的心跟随歌曲。
我不喜欢不停的换歌,在我来看,今天我只听一首歌,明天也许会改变,但是今天不会改变。在别人看来也许会烦,但我不觉得,这样的感觉很好不是吗?最起码这刻的自己不再嬗变。我是个嬗变的人,更应该说是典型的喜新厌旧。别人怎样说我,我并不在意,也许有个人的话我会在意,对于别人的言语那就是忽略。
我知道别人在后面怎样说我,如果我真要在意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我会老得很快。喜欢这样的自己,为自己在网络中起了个不错的名字:怪癖魔鬼 我喜欢这个名字。觉得适合自己,最起码这刻的自己不会在意一切。好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屈服于自己的习惯中,习惯让我变得懒惰,习惯让我变得不再有动力。
就像现在的自己已经习惯了一天之内听一首个的习惯,到现在为止很少改变过。改变也来自于她,那就陪她听歌。两个人听歌是一种享受,最起码这刻属于两人。以前的我很在意某些事,后来看开了,不属于自己的不能勉强,属于自己的终究属于自己,跑也跑不了,不是吗?结果对于我来说重要也不重要,要看自己怎样去做了,我喜欢过程,在我看来细节很大成份上决定了结果。就像我跟她一样,在我们聊天的时候,我喜欢用我的心去跟她对话,虽然她看见的屏幕上简简单单的汉字,对我来说这是我用心去写得汉字,我喜欢这样去跟她对话。好多时候心会在刹那闪过一种表情,或是别的东西,我也不知道怎样去理解这个现象。在我看来做一件事也是这样,不管怎样都要有好的过程。
就让一切随着歌声消失在黑色的夜晚,消失在梦中,消失在今夜的雨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