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阅读网首页 言情小说 青春校园 玄幻小说 武侠小说 小说连载 灵异推理 网络小说 纪实文学 网游小说 全本小说 作家专区
文学博客网 >> 原创文学 >> 杂文随笔

《生命岂可践踏?》

作者: 田野散淡人   发表日期: 2008-06-29 20:48  点击数: 1437


  生命岂可践踏?

  报上见到超市因促销而踩死人已不是一两次了,这时赔了钱就能了事的吗?这仅仅是以意外吗?这是对人格的不尊重。

  诚然小市民有这么那么的缺点,比如为了省块二八角不惜讨价还价半天,却对大把大把流逝的时间熟视无睹,但商家明知道他们爱占便宜,还有促销来诱使他们,那安全问题有谁来负责呢?自古道买的没有卖的精,促销不过是他们的权宜之计罢了,看似是赠予其实是赠我,商家谁都懂得“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这个道理,他们看中的是连带效应,好比报纸的双重出售——版面和广告同时出售。

  退一步说,商家已经这么做了,就算仅仅是为自己考虑,也该把安全保障做好才是,难道出现哄抢踩死人,是他们所愿意看到的吗?看着他们赶公交拥挤的份儿上,再让他们得不偿失,于心何忍呢?商家或许已经预料到,但为何不做足做好呢?圣贤说:“凡是预则立,不预则费”,好比治好感冒要吃两粒药,你只吃一粒行吗?看似这样是在白投资,其实若何可能出现的赔偿比起来,这还算是种明智的选择,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嘛。

  消费者固然也有责任要负,但场面失控时,他们都身不由己,自己都泥菩萨过江,何谈别人呢?潜在的威胁不除,始终都是个隐患,孔子说:“虎兕出于匣,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与其作壁上观的拂袖而视,何不把措施落到实处呢?和生命比起来,赚钱还那么重要吗?既然商家促销的定位就是这些普通的消费者,为何不能给他们以安全保障呢?换句话说,他们才是消费的主力军,所以商家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一流的商家定规则,二流的商家做服务,三流的商家卖商品,从更上一层楼的角度看,没理由不提高服务啊。难道双赢不是商家所希望的吗,那就请给生命以尊重,其实这很简单也很了不起,你所迈的一小步,将实惠千千万万的人啊。

回复(6) | 投票支持
欢迎到田野散淡人的博客主页看更多内容
共6条回复
guest 发表于 2008-07-02 00:35
#6
没有想到你和我也一样啊,在下真的很开心啊。希望你以后还有更好的作品,呵呵
guest 发表于 2008-07-02 00:35
#5
没有想到你和我也一样啊,在下真的很开心啊。希望你以后还有更好的作品,呵呵
田野散淡人 发表于 2008-07-01 22:01
#4
有些话只是顺便提提,只是要和前边稍作下对比,哪有什么歧视啊,话不能只简简单单的看表面,上面的仁兄未免太认死理儿了吧。
guest 发表于 2008-07-01 17:16
#3
生命固然可贵,可有些人没了钱就难以存活,所以他们必须为了几毛钱而斤斤计较,也许你是小康之家,所以你不明白穷人们的苦.

他们往往有儿有女,为了儿子结婚,女儿上学,吃饭,买衣服...等等等等之类的东西而奋斗,他们懂得赚钱的不容易.

你这样歧视人家不好,毕竟这只是你自己的想法,你没有站在别人的立场上去想...
牙上的炊烟 发表于 2008-07-01 09:34
#2
赞成,说得好。
紫竹修 发表于 2008-06-30 11:42
#1
但现实就是有许多商家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惜伤害他人的利益来换取啊。地震救灾物资那件事情就是非常扎眼的例子。
共6条回复

发表关于《《生命岂可践踏?》》的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本分类其它博客文章

小说阅读网》作品展示

小说阅读网》精品小说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人员招聘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