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讲坛(三)
小贼,看我怎么撞飞你
——法律自救说
站在讲坛上
阳光很飞扬
虽然没西装
拖鞋很是靓
怎么样?最近阳光的诗歌是不是越写越棒了?大家不要鼓掌了,我会骄傲的啦!我目前写诗歌的水平基本谦虚的说法是:左手压狂人,右手拍无伤,不就写诗吗,李白算个啥,飞流三千尺,可能吗?不就喝醉后看花眼了!!
这位朋友怎么吐了???
那位朋友怎么在骂?你骂我什么?说我不要脸?看你说的什么话,我比达赖可爱多了,啊?你还说我狂?我狂什么啊?我这是意气风发!!谁让咱帅得不行不行的啦!
呵呵,不忽悠大家了,上回说到熬着他,这回咱就说个帅的,呵呵是真帅的故事啊。
大家想想,当一个人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正当防卫的,你说一弱美女遇到彪形畜生要强奸她的时候,大家最习惯的台词是什么?
——小女子说:不要啊!救命啊!!
——老畜生说:哼哼你叫啊,你叫啊,这荒山野岭的你就是喊破了嗓子都没有人来救你的……
然后是雷鸣闪电……
也不知道写书的都怎么了,一句台词,我至少在6部电视剧里的强奸画面里听到了,也许是真实的写照吧,坏人总比好人强大。
当没有能力正当防卫的时候,警察又不能及时赶到,怎么办啊??难道眼睁睁的看到坏人扬长而去??太便宜这玩意了吧!!
于是呢,法律有了这么一个规定:法律自救。
当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侵害的时候,无论这侵害是刚结束还是过了一段时间,而通过国家机关不可能或明显难以恢复被侵害的法益时,受害人可以进行适当的自救!!
谁写的法条,怎么读怎么难懂,其实啊,那都是法学者们的文字功夫太深了,写出来让大家崇拜的,啥意思呢?就是说:我们被欺负了,警察叔叔又赶不急来的时候,自己可以采取一些行为进行自挽救。汗,俺们村人说话都这样直接!!
具体的案例是什么呢?我们先在民事法律关系里找找感觉吧!比如我在无伤家开的“雪坛酒家”吃酒,吃了就要跑,无伤忙叫住我:“客官,你还没有付钱呢!”
我眼一翻:“多少钱啊?掌柜的!”
“二钱银子!”
我头一横:“没有,以后再说!”
说着我就要走,最后被微涵手持宝剑冲上来,一把拖过我的手机,大叫:“不拿钱手机留下!”
同志们啊看到没有,涵涵夺我手机的行为就是“法律自救”。
我的手机是她的吗?不是!
她是夺我的手机吗?是的!
那她是抢劫吗?是……是个头!吃饭不给钱还想跑,压你一手机算给你面子了!要是遇到佳然还不送你两巴掌——拍死你!!
这就是很简单的自助行为。你想,那是酒家,吃饭的人都是身份不明朗的,走出门就很可能找不到影子了,而等警察叔叔来还有段时间吧??所以啊,夺手机压住,然后再报警。
记得啊,一定要及时报警。毕竟自救是一时私力救济行为,法家称此为:尽快转公力救济才是合法也!!
什么是公力救济呢?说这么深奥干什么啊,就是靠国家的那帮人帮你管了。至于私力救济不就是自己干嘛!!
嘿嘿把这个感觉转到刑事里来,感觉是一样的!不过名字不一样了,叫住法律自救!说个最牛的救济,是一件真实的案子,说起来痛快爽!
话说一美女,开着出租车揽生意呢,一傻男上了车---为什么叫他傻男呢?且听我说来!
这男人上车后,拔出刀对司机狰狞的对美女道:“钱拿出来!”
美女当场又怕又郁闷,看着那明晃晃的刀刀,算了,把钱给他好了,人没事是最好的。于是把身上的几百块钱给这家伙了,这家伙屁颠颠的下车,一边数钱一边沿着马路跑。
要说真的不该去惹美女,记得有句话怎么说的,家里美女,门神退避,意思是美女大都不好惹,太凶悍了所以门神都提前退休了,(老婆,我不是说你!我不说是你凶,不是……我更不是说你不是美女……我……我真的不是说你……嗵!被老婆狠狠拍了一脑袋瓜,我哭兮兮的说:我说嘛,不要惹美女,这是真理啊!)
刚才说到哪里了?哦,说到真的不要去惹美女。这美女开着车直接朝那贼撞去,当然,撞的力度不会太重,啪的,那家伙撞飞在地,这蠢货哎哟着站起来,回头一看,乖乖,美女开车撞她呢,急忙往前跑,美女继续开车,朝他屁股又是一撞,啪!这家伙又撞飞在地,他爬起来更始惊慌的跑---蠢吧?他还沿着公路跑,你说他往路边串不就逃过了,要不怎么叫他傻呢!不叫他傻都辜负了他那点智商!美女最后加大油门轰的再来一下,啪!这家伙再飞了出去,这一下给撞成重伤,爬不起来了……直到美女报警叫来警察叔叔,才把他抬到医院去了。
美女有罪吗?咱来分析下下:法条是个筐,咱扛起事件往里装:
美女被抢了吗?是的!
抢劫结束了吗?是的!
警察不能及时赶到吗?是的!
美女的自救行为超出必要限度了吗?没有!
她的行为完全没有社会危害性!并帮助警察抓获了抢劫犯,挽回了自己的损失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OK因此美女无罪,她实行的就是精彩的自救行为!!
无独有偶,在长沙有位的哥,遇到同样的事情,因为他是轰大油门啪的直接将那抢了自己两百来块的抢劫犯撞飞啊飞啊飞啊……飞到……当然不是花丛,是飞到地下直接见了阎老大,这显然已经超出了自救的限度,于是他因为采取以交通工具高速撞人的严重暴力伤害行为,毕竟生命权与他被抢劫的两百来块钱相比,生命还是最大的!所以这个的哥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大家要自救的话,下手可要悠着点啊!!
就比如微涵不抢我的手机,而是把手一挥:“这家伙吃饭不给钱,兄弟们给我打……”,直接把我打成国宝——大熊猫!!俺欠几十块而已,至于下手这么重吗?什么世道……呜呜……
用最精道的语言让你在轻松时走进法律!!
呵呵!下一集我们继续精彩:《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啊----戏说共同犯罪》
我是阳光!
微涵妹妹扣押手机还算仁慈,我怎么老觉得还是应该痛打一顿然后率兄弟姐妹去阳光家免费吃喝三天才解气呢!
唉,看来我属于典型的法律自救极易过度型啊!不行,平静,要平静……
不过这个例子一举,一下子就明朗了,法律自救这个术语一下子就能理解了呢,阳光的法律课上起来超轻松~
——无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