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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下下正当防卫--回尹享泽

作者: 一字惠兰   发表日期: 2008-07-17 21:06  点击数: 279


              小说下下正当防卫

                                                                   --回尹享泽

 

尹享泽问:

阳光,有没有看过日本的一个侦探小说
里面说一个男人经常偷看对面一个屋子里的女人跳操,注明,她是裸体跳操。
结果有一天,他看到,一个老头子拿着一把刀走进那个女人的房间,结果,搏斗,女人把老头杀了。这个男人为女人作证,女人算正当防卫,无罪,还得到老头子的一大笔保险金。
根据你的经验,这个算不算正当防卫啊?

问得好,我说什么来着,能问这样问题的孩子,怎么的都是小学以上文化水平吧!呵呵!

 

其实呢,正当防卫的规定是狭隘的,这里必须有一个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时存在,第二呢,被侵害人--受害人具备一定的防卫(对抗力量),如果防卫能力薄弱,只有倒霉的成为受害人,眼巴巴的被杀被抢.而对抗力量太大,又容易引起新的犯罪---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不是罪名,而防卫过当一般表现为过失(主观)和间接故意(主观)的犯罪.

比如发生在一件体院的事情,一贼爬进三楼欲强暴一女子,结果被那学跆拳道的美眉痛打,当时记得是尾椎断了(重伤),好家伙人家姑娘扛起他就是好几个一个背摔呢,后来这姑娘定的是故意伤害罪,原因就是当这家伙进她房间摸上床时就已经被她一拳打翻在地,牙齿掉了两颗,对方当时已经满口是血在地上了,已经失去反抗能力,但是她继续暴力伺候着明显的防卫过当了.

当然,这样的过当在刑罚处罚上是轻于其他的故意伤害罪的.毕竟刑法讲的是罪行相适嘛.

 

也就是说,妹妹你举的这个例子呢,要看什么情形来定了.

情形一:

老头跑进去后,手持利刀淫笑:还跳裸体操啊?!呵呵,我要强奸你!

然后双方肉搏,在女子夺下利刀奋力刺进老头身体里,老头死了!---完美的正当防卫也!!

 

情形二:

老头跑进去后,手持利刀淫笑:还跳裸体操啊?!呵呵,我要强奸你!

女子一个后旋击踢将老头刀踢飞,再一个摆拳将老头打倒在地,然后狞笑着拾起刀:还想强奸你姑奶奶啊,也不问问我是谁?

老头忙叫:大侠饶命啊!然后企图跑之,美女道:有不穿衣服的大侠吗?哪里跑!

利刀刺进老头身体里,老头死了!---完美的故意杀人也!!

 

情形三:

老头跑进去后,手持利刀淫笑:还跳裸体操啊?!呵呵,我要强奸你!

然后双方肉搏,在慌乱中,女子夺下利刀奋力刺进老头身体里,老头啊的一声,身体软了明显失去了袭击,但是美女太紧张连续又刺三刀!(经法医鉴定其实第一刀不致死,致死的是后两刀),待美女忙推开老头时发现--他死了!完美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也!!

 

好了,不知道妹妹找到答案没有呢?哈哈!

哥哥的口号是:用最精道的语言让你在轻松时走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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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条回复
guest 发表于 2008-07-31 22:44
#3
阳光解释的是正当防卫,和偷窃男人没关系的。
guest 发表于 2008-07-27 13:14
#2
觉得,这个正当防卫的认定
应该和偷窥男人的作证没有直接的关系。防卫行为的继发性和有效性应该在现场勘查以及最后对老头的尸检过程中确定下来吧?
不过这三种情形真要好好认定一下的!
——无伤
xiekejiang 发表于 2008-07-18 09:10
#1
透彻.
共3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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