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8月10日 星期日 晴
因为近来论坛上的一个关于情人节的帖子,因为小鸟的一句回帖“情人的外延应该适当延伸”,引得我再一次地想入非非。使得我有一种蠢蠢欲动的欲望——很想要就“情人”这个话题胡言乱语一番。
我从来不把老公当情人。和他在一起我感到较为踏实,但有时也感到冷漠。别人在情人节送老婆花、送老婆巧克力,他则是能省则省,最好哪儿也不带我去玩、什么东西也不送。我要不提“情人节”这三个字,他肯定是装痴装傻,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要一提“情人节”这三个字,他肯定不屑一顾地来一句:“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们老夫老妻了还过什么情人节?”平时,他从来不会做一些讨好我、让我高兴的事情。他不会牺牲自己一点点、委屈自己一点点而来迎合我。就说关于小说《惑》的这件事,算了不说了,先不说他拿不出钱来为我解决一切事情,就说他力所能及的事情,他会为我做吗?还有,这天这么热,我们家就两个风扇。因为女儿感冒刚好,所以不敢给她开空调,她在卧室睡觉,用一个风扇。我老公在客厅看奥运会,用一个风扇。我在小房间上网,自然是没有风扇了。我还以为我老公不知道我热呢,原来等他看完电视准备去卧室睡觉的时候,还知道把客厅的风扇移回到我的小房间,因为这时候他不需要那个风扇了,他可以和女儿合用一个了。我没有就这个问题向他提出过任何意见,而他也总是先满足自己,然后才会顺便顾及到我。他做什么事情都这样。你说,我和这样一个人混日子,我会有被爱的感觉吗?我会有谈恋爱一般的浪漫细腻和飘飘然的感觉吗?不,我没有。现实得不能再现实的生活摆在我的面前,把我的浪漫细胞一点一点地杀死。生活不是云中漫步,婚姻不是温柔缠绵。婚姻就是一份契约,我和他是互相合作的甲方乙方,大家都在婚姻里首先顾及的是自己的利益,考虑的是怎样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合作愉快。我当然很羡慕那种琼瑶式的为爱付出一切的精神,我要是遇着这么一个为爱痴狂的人,我也愿意为他去跳楼。但现在,在这“契约”里面,我看不到一点点牺牲精神,所以,我也不愿意为对方牺牲自我。不过,话说回来,在这里的男性公民,尤其是已婚的男性公民可能也已经感觉到了,娶了我这样的老婆也够呛,一对老公不满就到网上来说老公坏话。我知道这里的男性公民可能对我有意见,但我还是要说,非说不可。我现在不想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向他念紧箍咒。我知道念了没用,他对我的话“选择性耳聋”,这毛病不是一日两日了,已经无药可依。我不在这里说说我心理能平衡吗?
我也不会把极普通的朋友当情人,更何况只是点头之交,见了面点点头、哼哈两句不痛不痒的话。更不会把玩暧昧当谈恋爱(假使有的话,更何况也没有),因为暧昧只是暧昧,跟爱情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对于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那种暧昧对象永远不够资格称得上“情人”两个字(当然我连暧昧也没有,何况情人。)
说点出格的话,在我看来,情人跟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长短没关系,因为天天厮守在一起的,也许会彼此没有特别受吸引的感觉。情人跟两个人上不上床也没关系,因为上完床,也可能因为彼此没有真心相爱的感觉而渐行渐远,也可能一开始就只是一种玩的态度,从来都不曾在乎过对方,玩完了对方就什么都不是。你甚至不记得他(她)的名字,也不想记得。更不想再跟这种什么都不是的人有任何瓜葛,甚至惟恐避之不及。
我觉得情人其实是一个很高的标准。所谓情人,必须要有情、有牵挂、有思念,哪怕将来结束了,也仍然值得怀念一辈子。你一想起他(她)的时候,你会觉得他(她)非常的好,好到足以让你心动。就算他(她)有缺点有弱点你也喜欢。你会一直记得他(她)、记得他(她)的好。当然,所谓情人还必须是两厢情愿的,如果只是一个人一厢情愿的思念和牵挂,这大概也不能称之为“情人”吧?
所以我想,我这辈子大概不会遇到什么“情人”吧?
我就是喜欢说废话,说废话有利于健康阿。
你给我帮帮忙,我才懒得浪费脑细胞去猜你是谁呢。你给我做情人我也不要。因为你一点也不吸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