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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h1987 发表日期: 2006-07-07 15:36 点击数: 1054
(A)
研究生毕业以后,我应聘到一家外资公司做人事部经理,成为无数年轻人眼中羡慕的金领。公司的待遇很好,刚上班就分给我一套两居室的住房,我住一间,另一间给执着的跟随了我4年的女友夕玫。夕玫是我大学时的学妹,来自水乡的漂亮女孩,高窕的身材、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眼底常有一缕不易察觉的忧郁,直散腰际的长发乌黑而又柔顺。处世很简单、很低凋,与世无争,是那种古典的、让人不由自主的产生怜爱的女孩。夕玫在所有人的眼中都是完美的。她在我眼中同样完美,但又似乎少了点什幺。我读大三那一年,为了考研究生没日没夜的苦读,夕玫经常带一些外面店里买来的汤来看我,不经常说话,偶尔洗几件衣服,整理一下床铺,用她的细心和温柔点滴的感化着我,时间久了,她便成了我的女朋友。后来,我顺利的考上了另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开始了新的学习和生活。
夕玫离我并不远,我常骑单车带她到离学校很远的店铺品尝各地的特色小吃。我们很少用语言交流,只是用心体会彼此的存在。一直到她毕业在一家银行做了会计,再到她后来搬来和我一起生活,我们之间似乎什幺都没有发生过,连最起码、最简单的争吵都没有。
我知道,夕玫对我的爱和宽容超过了一切,而我对她的感激却超过了对她的爱。这种平淡有时会让我压抑、让我厌倦,但当我看到夕玫充满爱意的眼神和她对我的体贴和理解时,我又为之动容。也许,如果不是啦啦的出现,我们会顺理成章的结婚,过我们平淡而又安稳的一生。
(B)
那天上午,我接到彭翔的电话,说他刚从英国回来,晚上要好好聊一聊。彭翔是我大学时代的好兄弟,也是毕业7年唯一一个保持联系的朋友,他毕业后去了英国,后来被英国的公司相中,便留在了那里。
晚上我带着夕玫来到"草心堂",那是一个精致的小屋,上大学时我们经常来喝茶聊天,小店已经翻新了好几次,从原来的古朴变的时尚,没有变的是曾经的温馨。我们刚点了咖啡,彭翔来了,身后拖着一个看起来诡异精灵、活泼调皮的女孩。彭翔还是老样子,嬉皮笑脸的,却多了一份细心和稳重,还有长时间与外国人打交道所必然产生的或多或少的圆滑。开场白老套而又亲切,随后就是肆无忌惮的玩笑。我们讲述着多年来的经历和感悟,老朋友间的那份默契与久违的亲密让我们把两个女孩抛在了一旁。
"请问两位需要点什幺?"服务生的一句话让我记起来他们还没有点东西。
"摩卡。"彭翔出国后养成的习惯。
"可乐,加冰和柠檬!"女孩夸张的冲服务生眨着眼睛。我"顺势"打量了她一番:酒红色的碎发顺直的垂在肩上;脸很瘦,皮肤不是很白;细长的眉毛下面细长的眼睛,闪烁着单纯快乐的光,饱含着聪慧和自信;俏皮的嘟着嘴,没有化装,嘴角上的小痣清晰可见,不仅不会觉得突兀,相反可爱而又恰到好处。她不是那种单纯的漂亮,而是有一点妩媚,一点狂野。修长的手指摆弄着彭翔的袖口,右手小指有一枚细小的指环,左手腕有一条细细的金属链,上面坠着一条精致的小鱼。在她转身时头发扬起,左耳有一排简单的细环,右耳是几颗晶亮的白点。一瞬间,无数个精彩的词在我脑海中炸开,仔细品味又都是矛盾的:单纯而又妩媚、精致而又张扬、温柔而又狂野……
"看呆掉了?"女孩的声音有一种撩人心弦的磁性,仿佛一把利剑直插入心窝却没有丝毫疼痛。
"啊?"我被问的一时不知说什幺才好,很尴尬,无助的看着彭翔。
"哎呦!忘了忘了!"彭翔拍着脑袋"光顾着说话了,忘了介绍,陆池、夕玫,这是我妹妹彭啦啦,在这读大学。"
"夕玫姐好!陆池哥哥你不记得我了?"
我猛然想起,上大学时,这个鬼丫头总是借口说是问作业题三更半夜打电话来试探彭翔有没有交女朋友,那时她才十三、四岁,转眼,是大学生了。
"记得,记得你问彭翔范蠡和范进是什幺关系,彭翔答不出,我告诉你是兄弟,你哦了一声后大骂了我一个晚上,说我误人子弟。那时我就想啊,你一定又丑又凶!"
"我很丑吗?"啦啦嘻嘻的笑。
(C)
一星期后,彭翔回家探望父母,随后直接飞回了英国,留下啦啦希望我和夕玫照顾。
啦啦20岁,读大二,学的是法律。啦啦说严肃、枯燥的法律让她个性、天赋、灵感和智能在顷刻间被扼杀的精光,于是她选择了逃课来挽救她的所有。大学的女生总是快乐充满幻想的。啦啦几乎逃掉全部的考查课,选修课和部分的专业课、必修课,还美其名曰: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我知道像她这种聪明、任性、自由,张扬的女孩,劝说是没有用的,她总是有自己的理论和生活方式。她自学新闻学;到艺术学校学摄影,化装和造型设计;每个晚上在一家电话服务公司做兼职电话调查员;星期二下午教一个韩国女孩说中文。其余的时间疯狂购物、泡网、看报纸杂志或给报社写文章,偶尔复习一下功课。她把时间排的满满的,充实而又快乐。一个月下来。啦啦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的同时有一笔不小的收入,这些收入一部分用来交艺术学校的学费,一部分买胶卷,她总是不停的拍照,一部分买色彩艳丽、图案各异的T恤,但不买名牌,还有各种个性的饰物,而大部分用来交付手机费,她有一大堆好朋友,还有更大的一堆笔友和网友,她不见网友,她说她不愿意面对那些或是孤寂、或是空虚、或是冷漠、或是无聊的灵魂,她只和投缘的人写信或是打电话,但从来不告诉他们她的真实姓名。每个月啦啦的父母按时寄给她足够在这个大城市宽裕生活的生活费,娇宠她的彭翔也会从遥远的英国寄给她一笔可观的零用钱,这两份钱她几乎不用,存在银行,她说她的想法太多,说不定哪天突发奇想要做什幺大事业,没有积蓄可不行。啦啦说,一个人,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我暗自欣赏这个优秀、独立、个性、精心打造幸福生活的女孩,不知不觉把全部精力停留在对她的关注与关心中,而渐渐忽视了夕玫的存在。
终于在我工作整整一年,认识啦啦半年后的那个夏天,夕玫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回到曾因留恋我而只能在梦中探望的家乡。夕玫住了一年的房间居然没有留下一丝她的气息,甚至没有任何痕迹,仿佛它一直空着,没有人住过,只在淡兰色的桌子上躺着一枚戒指和一封信:
深爱的陆池:
我走了。我的心因为毫无保留的爱你又承受着没有你的爱而严重失衡。感情的纠葛与羁绊最容易使人的心老化甚至腐烂,而我的心却已经加速了老化,渐渐衰亡。一直以来,我以为可以用全部的爱兑换你一点点的爱,但你太吝啬,我整整努力了5年,发觉仍是徒劳,爱一个人而不被爱是可悲的,这种悲哀促使我离开,留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在身边比失去一个自己爱的人更难过。你不必内疚,我并不怪你,你没有欠我什幺,相反,相处5年的时间你让我懂了许多,让我知道有好多事是不能勉强的,有好多人虽然近在咫尺却是一生无缘,无论怎样争取都无济于事。
啦啦的出现,让我自卑而又恐惧,她的青春、乐观、自信、坚定完全超出了我对一个女孩最大范围的想象。如果说开始时我对你还抱有希望,那幺啦啦把我所有的幻想击得粉碎。半年来发生在我们三个人中的一切,看似平常,但我却理解的真切,啦啦才是你一直用生命追寻和等待的女孩,你的生命会因为啦啦的出现而结束平淡,渐渐地多彩、多情。如果真的是输给了她,我不会觉得意外,那是自然而又注定的结局。也许冥冥中早有安排。我已经完成了我的演出,结束了我的角色,我应该回到属于我的现实中去。池,如果你真的选择了啦啦,你要加倍的努力,不能输给她,她的个性不允许自己和一个不够出色的人在一起。你要懂得爱她,包容她,不要轻易的放手,她是命运安排给你的,你没有理由不接受。
我以为我可以很潇洒的离开,不告诉你我的悲哀,但我毕竟是现实的、是感性的,是爱你的,所以我做不到。我不希望因此而挽回什幺,因为失去的永远是失去的,永远也无法挽回。你和我,就是两条曾经相交的直线,短暂的相遇后渐行渐远,直到天各一方,没有任何关系。我已经满足,至少命运的垂青,赐予我与你今生的相遇,否则,我还不知道要在什幺地方等待。我不怕几千年的孤寂,我只怕差一点运气,与你错身而过,那将是我生命中最大的遗憾。我一直以为自己是脆弱的,尤其是面对这份感情,但我发现我错了,如果能够让你的天空晴朗,我可以毫不犹豫的选择坚强。
这枚戒指,我戴了三年,说实话,我舍不得摘下,我本打算带走,仔细想想,人去楼空,人走茶凉,一切都已经结束,空留一个没有灵魂的虚物又有何用?
我会很好的照顾自己,保重!
夕玫草
信从手中滑落,眼泪第一次因为夕玫而流下。她一直承受着我带给她的寂寞与悲哀,无语的付出她对我的爱,而我却太自私,太无情。回想在一起的5年,她给了我太多太多,而我给她的却只有永远也抹不去的伤痕,我实在伤她太深。夕玫戴了三年的戒指已经没有了她的体温,变的冰冷。
(D)
啦啦还是一样的快乐而又自由的忙碌着,偶尔来我的住处,收拾一下凌乱的屋子,到超市买几袋子的食物和我用完又没来得及去买的生活用品。我惊讶啦啦的敏感和小心,她察觉到夕玫已经离我远去而且不再回来,但从来不提起,也不问。
大三下学期的时候,啦啦搬到夕玫曾经住过的房间,带着她的快乐和无数个闹钟,让我惊讶的合不拢嘴,她做事总来不及让你有个心理准备。
"不怕别人说闲话?"
"别人说什幺就是什幺啊?如果你在乎别人说的每一句话,你就什幺都不用做了。况且我决定的事就没有人能够改变!"还是骄傲的语气和盛气凌人的眼神。
"那每天来回坐公共汽车不怕辛苦?"
"还不是为了照顾你!所以你要努力在你老板那里骗一回一辆属于你的车,这样我就不会太辛苦啦!"啦啦认真的说。
我知道这是啦啦鼓励我的方式,我要努力不让啦啦辛苦,于是我开始攻读博士学位。从那以后啦啦对我的"照顾"让我毛骨悚然,却充满了对命运的感恩。
每天早上六点,啦啦房间里的众多闹钟交响乐一般演奏起来,可却丝毫不会影响到啦啦的美梦。我惊讶她的"定力",封她为"觉主"。每次我都舍不得叫醒她。她每天晚上玩命的熬夜让我既心疼又生气。她熬夜补白天落下的功课;忙着学习将要自考的课程;不厌其烦的冲洗照片;和她没见过面的朋友煲电话粥;给朋友写信;把几天沉淀的灵感写成文字……我坚持要每夜陪着她,她怕耽误我第二天的工作,早早的睡下,但等我半夜醒来时,她房间的灯仍旧亮着。我很无奈面对这样一个精力充沛、决心活的精彩的女孩。每天早晨,我尽可能的拖延一会儿时间,做好早饭再轻轻呼唤她的名字。她对我的呼唤却十分敏感,三声之内一定会乖乖的起床,然后大呼小叫的怪我叫晚了,急急忙忙的洗漱换衣服,但她却很安静的和我一起把早饭吃完,无论时间多迟都会,而后飞奔出去,把我说的"路上小心""中午和下午要好好吃饭""下班晚了要打电话让我接你""回学校住的话要记得告诉我"之类之类的话毫不留情的通通夹在门缝里。
(E)
闲聊时,我试探着问啦啦为什幺不找个男朋友,她总是夸张的抚摸着我的头,假惺惺地说:"那你不打光棍啦!谁来照顾你啊?"我拍下她的手,她躺在地上哈哈大笑。啦啦告诉我,她读高中的时候有个小她两岁的男朋友,又高又帅的男孩。那时候校园里的"姐弟恋"特别少,啦啦的做法总是能引起争议,然后引导一部分人跟着她走,像个探地雷的工兵。两个人在一起不到一年,无非是吃顿饭,看场电影,耍耍小孩子脾气,分手又和好的过家家式的游戏。啦啦的心理是成熟的,所以她不允许自己把时间用来胡闹,他们就分手了。上了大学,她几乎平均每星期有三天在学校自动消失,根本没有时间刻意认识男同学,而认识她或是慕名的男生又太过自卑。在很多人眼里,啦啦已经不是小女孩,那套骗小女孩的手段在啦啦面前不灵了。啦啦接触社会比较多,所以就有许多学校以外的人追求她。虽然,我清楚那些人都不足以对我构成任何威胁,但我心里还是怪怪的,不舒服。啦啦说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她期待着属于她的缘分。说这话是时,啦啦眼睛盯着我,很严肃、很认真。
(F)
啦啦是天平座的,所以她个性里有许多方面对立而又均衡的存在着,互不抵消的矛盾着。时而快乐,转眼又叹息;大笑大叫过后,一定是黯然伤神甚至流泪;现实或是浪漫;温柔或是暴躁……
啦啦不喜欢花,无论什幺花。她说,再美丽的花也是要凋谢的,就像无论多幺娇好的容颜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变老,唯一不会改变的是内心深藏的最真实的情感,爱或不爱。但她却固执的喜欢熏衣草,那种简单的植物,象征寻找真爱的植物。她说有时生命或是爱情都太过于脆弱,虽然精心呵护,但却不知会在什幺时候突然衰亡,熏衣草不一样,它有一种只有用心体会才能察觉的顽强与包容,似乎能读懂孤独甚至堕落。
啦啦是个固执的女孩,只要认准了的东西就不会更改,她说,习惯了也就成了规律,想改都改不了,又为什幺要改呢?因此她只喝可乐,其它饮料她看都不看一眼。啦啦对柠檬有着特殊的偏爱,她说第一次看见柠檬时,心里莫名其妙的激动了好一阵子,喜欢它的颜色,它的形状,它的清香。后来又说那不是喜欢,那是爱,是发自内心的爱,无法割舍。啦啦喜欢蓝色,喜欢大海,喜欢那种无边无际的广袤、宽容、理解、幻想、奢望,甚至一条不归路,所以她喜欢鱼和风筝。她说鱼是真正自由的,没有任何牵绊,而风筝却有一条线在牵引着,让它不能随意而飞,但正是这条线让它有了方向,有了牵挂,有了一种责任。所以有时它宁愿做一只风筝,却终究要回来……
我细细的品味着啦啦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她的思想渗入我的细胞,让我对她有一种说不出的依赖。我确信我是爱她的,她也应该是命运赐予我的天使。可她还那幺小,至少在我眼里她是那幺小的小女孩。
(G)
啦啦在电话服务公司打工第三年的一个晚上,九点下班,九点半了她都没有回来,单位离家只有五站地,二十分钟的路程,她又没有打电话说不回来,我有些急了,打她的手机,里面传来啦啦清晰的哭泣和挣扎的声音,没等说话,电话就断了。我赶到公司楼下,只有十二层的一个窗户还亮着灯,我冲上去,没有丝毫犹豫的撞开门,一个肥胖的中年人撕拉着啦啦的衣服,啦啦拼命的反抗着,眼泪蒙住了眼里的无助。我怒不可抑的冲上去一把推开那个男人,从椅子上拉起泣不成声的啦啦,男人大吼着,我听不见他吼什幺,一拳摔在他脸上,抱起啦啦向楼下走去,那男人没有追过来。啦啦在我怀里悄悄哭,她被吓坏了,眼泪流进我的心里,滴滴灼烧着我的灵魂,也吞噬着啦啦的自尊和高傲。
回到家,把啦啦放在沙发上,给她拿要换的衣服。啦啦哭着哭着又笑了,我被她笑的心里猛然一抽。
"池哥,你刚才帅呆了!"无论发生了什幺事,在她的记忆中都会很快消失,彻底的像从来没有发生过。
"被人欺负还笑,真有你的!"
"你要是晚来一步我就完蛋了!池哥,你怎幺会那幺快就到了呀?我觉得我电话刚响你就杀进来了,你坐飞毛腿来的吧?"眼泪还在脸颊上闪着光,她就忍不住拿她的恩人开涮,"就凭你刚才那拳的力度,我敢保证泰森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嘿!你这丫头,我要早知道你这贫嘴,我上四环绕一圈再去救你好了,让那糟老头子腻味了你,看你还敢嚣张!"我话还没说完,啦啦的眼泪又下来了,"啦啦,啦啦我开玩笑的,是我不好,啦啦不哭了好吗?"
"池哥,我刚才吓死了,我当时就想,池哥哥你快来啊!你要是不来就再也看不到我了!"啦啦双手勾着我的脖子,眼泪稀里哗啦的擦在我的脖子和肩膀上,冰冷的。
那一晚,啦啦睡在我的床上,我的旁边。我坚持要睡地板,她说相信我不会欺负她的。天快亮的时候,啦啦起床喝水,不小心踩醒了我。我睁开眼睛,朦胧中,她的脸庞如此动人,我强迫自己不去看她。啦啦回来后,在我身后轻轻的吻了我的脸,我终于忍不住转过身去,抱住她,吻她的眼睛,她的脸,她的唇。我解开她的衣扣,轻抚她的肌肤。
我突然有种罪恶感,几个小时前啦啦誓死捍卫的尊严顷刻间被我瓦解,我转身离开,啦啦不解的问:"你怎幺了?"
"啦啦,对不起,我不该这样对你,原谅我好吗?"
"你不喜欢我,对吗?"
"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你,也没办法阻止自己不喜欢你,我喜欢你!"
"我等这句话等了三年,你终于肯说出口了。那你为什幺不接受我?"
"正是因为我喜欢你,我才不忍心玷污了你,我希望你没有任何污点。"
我的眼泪和啦啦的流在一起,那一刻我才知道我们珍爱着彼此。
(H)
转眼间啦啦毕业了。学校要求她留校,好几家报社争着要她,连她打工的电话服务公司也想正式聘用她,这些都被啦啦笑着拒绝了。啦啦不准备考研究生,她讨厌那种一板一眼的学习方式。她的内心依然是狂野的,是不受任何羁绊的,但她不会因此而停下继续学习的脚步。彭翔已经为她办好了去英国留学的一切手续。我没有挽留,没有人有权利阻挡她,也没有人可以改变她的决定。
"池哥,你为什幺不留住我,你不爱我对吗?"
"不,就是因为爱你才让你做你喜欢的事,况且你决定的事从来就没有人能够改变。"
"你可以。只要你让我改变,我不会坚持。"
我摇摇头。
"告诉你,我走了也许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啦啦急了,声音有些颤抖。
"宝贝,如果你爱我,你会回来的,在我停止爱的能力之前,我会一直爱你,一直等你回来。如果你已经不爱我,请你告诉我,我将不再等待,我会去找你回来。"我在机场的大厅里对她说这番话时把自己感动的一塌糊涂。我把一条白金项链戴在她的脖子上,上面坠着一条镶着钻石眼睛的小鱼。啦啦在我脸上轻轻一吻,转身消失在我的视线外。
没有啦啦的日子,寂静的只能靠听自己的呼吸和心跳来添补空虚。周围有无数美丽的、娇小的、华贵的、亦或是典雅的女人长驻或是擦肩而过,我却无法为她们动容。我成功的拿到博士学位,升为副总经理。公司派给我了一辆车,但我却没有心情去开,想起啦啦曾经的鼓励,突然觉得没有了啦啦,生命里就什幺都不剩了。公司要换大的房子给我,我不要,因为那间屋子里弥漫着啦啦的呼吸,她的身影、欢笑、泪水和对我的爱,在那里我依稀的感受到啦啦的存在。每天神经质一般的让所有闹钟在早上六点集体演奏,我习惯这声音,已经听了两年。
我每天除了认真的工作外,就会认真的擦拭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我希望假如有一天啦啦突然回来,这里和她走之前完全一样,也许即使她改变了,这里也会唤回她的回忆。
一年的时间就在这种日复一日的简单重复和我的无限期盼中悄然溜走。心被抽空、思维短路、情感中断,没有了喜怒哀乐……
啦啦走了一年,这一年没有任何消息,这是我们的约定,更准确的说是啦啦的决定,她说这样她也许有机会把我忘了。
(I)
客厅里那个为了给啦啦煲电话粥的电话没吃饱一般的响起来,我走过去,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一时又想不起来是谁的,也许是打错了,也许是啦啦一个恍如隔世般过着隐居生活的朋友,我没有心情去接,电话却很执着的响个不停。没有办法,我忍受不了那半死不活有气无力的声音,提起听筒,一个中年男子浑厚的声音:"陆池吗?我是彭翔,这幺久才接电话,蹲厕所啊?"我的心突然快速的跳动起来。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要告诉我关于啦啦的什幺消息,无论好坏,我都急于知道。
"彭翔!啦啦怎幺了?"
"嘿!你小子!把我忘的干净,只记得啦啦!"他改不了的语气。
"最近过的怎幺样?忙吗?"
"算了,别逼你了,我好不好无所谓,最主要的是啦啦……"
"啦啦怎幺了?"我急着打断他的话。
"着什幺急啊?"彭翔不紧不慢的,他要是离我近,这顿揍是躲不过去了,"啦啦回去了,早上的飞机,这会应该到了。"
"啦啦回来了!她还回去吗?"
"这你得问她。你还不快去接她,她带着个小孩子不方便,改天聊,"彭翔挂断了电话。
我却一下子软在地上,啦啦回来了,我想念的啦啦终于回来了。孩子?小孩子?那孩子让我恐惧。
我开车来到机场,侯机厅里一个长发的女孩站在那里,笑容,同四年前认识她时几乎一样,甜甜的,坏坏的,不同的是她的目光中多了从容、坚定,少了天真、迷茫。而最大的不同是怀里抱着的金发碧眼的男孩,我的坚强在瞬间崩溃,忍不住泪流满面。
"看呆掉了?"还是那句话,犹如五年前一样撩人的声音。"快帮我抱一下孩子,这小子太重了。"啦啦在叫我,我走过去,接过那个漂亮的男孩。啦啦在我脸上轻轻的一吻,我在顷刻间融化掉,那一吻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
"怎幺不说话?不舒服还是不高兴我回来?"啦啦的关心让我心碎。
家和啦啦走那天一模一样,啦啦在床上又跳又叫。电话响了,还是那个号码,还是那个装神弄鬼的声音;
"你小子够厉害,啦啦这两年过的跟受刑似的,说什幺也不肯再留下来了。起初我怀疑啦啦对这份感情的热度,但当我看到她脖子上的那条项链时我明白了,你知道吗?啦啦从前不戴项链的,她说怕有人勒死她,那条链子她从来没有摘下过,可怜我那宝贝儿子,有一次拉她的项链,被她在屁股上留下了五个手印。她说;"你把姑姑脑袋摘下来玩都可以,这链子不行。"我那傻儿子哭了一下午,他听不懂啦啦说什幺啊,这不,带回去给你玩两天,顺便把国语给我教会了,下个月我回来有赏,奖金没有,奖品嘛,一个彭啦啦。"
这么晚才来看你哦,好朋友就不要介意哈
呵呵,我两年前还是学生,现在在一家台企做个小小助理,呵呵!
该你的总会是你的﹐不该你的强求也得不来
失败............
我连好不容易找他要的管理员都毅然不要了
今天真是郁闷哦
呜............................
我没找到啊
我真苯哦~~~~~~~~~~~~
还是不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