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博爱共梦想飞 发表日期: 2006-08-01 16:54 点击数: 984
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增强福建发展后劲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刘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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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福建处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资源潜力巨大、现实基础厚实、发展前景广阔的海洋经济,如何为转型的福建经济创优势、增后劲、壮实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贯彻落实“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成为我们必须深人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增强福建发展后劲必然选择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福建人多地少,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矛盾相当突出。作为海洋大省,有着优越的海洋资源条件,要取得新世纪经济和社会的跨越性发展,必然选择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之路。
(一)海洋是福建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福建从总体上看,陆地自然资源比较匾乏,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6亩,不及全国人均水平1.6亩的一半,不及世界人均水平7.5亩的十二分之一;人均淡水资源拥有量在全国平均线之下;各种矿产资源较缺乏。随着人口的增长,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形势将更为严峻。海洋是缓解这一压力的重要出路。福建沿海陆地面积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却承载着三分之二相对富裕的人口,创造出占全省四分之三的国民生产总值,原因即得益于靠海、用海。福建海域面积13.6万km2,大于陆域面积;拥有海岸线3324Km,居全国第二位;岛屿 1546个,占全国的 1/6;大小港湾125个,可建5万吨以上深水泊位 6处,占全国的 1/6;地处亚热带,沿岸海域生物资源种类多、数量大,具有经济价值的各类生物400多种,海珍品驰名中外;已发现矿产60多种,有工业利用价值的20余种,矿产地300多处;海峡油气资源丰富,总量约2.9亿吨;风能、潮汐、波浪、海流、温差等发电前景广阔;海岸类型多种,沿海人文景观多,滨海旅游资源丰富。经略海洋,利用辽阔而宝贵的海洋国土,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对保证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具有现实条件。
“九五”期间福建海洋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对全省国民经济贡献突出,据统计2000年海洋产业产值达 1 038亿元,增加值达 461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互回11.7%,其增幅快于全省GDP增幅的5个百分点。从发展看,目前占海洋经济总量90%的海洋水产业、海洋运输业和滨海旅游业仍具有发展的潜力。海洋渔业的浅海养殖和远洋渔业的开发空间大,10m—30m等深线的浅海面积105.6万ha,大部分可利用养殖,基本尚未开发,大洋性的远洋渔业刚刚起步;海水产品深度加工仅占水产品加工量的30%,矿产资源的精深加工处于起步阶段;海洋的新兴产业海洋医药、海洋生物工程、海洋新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高附加值产业,市场前景好;港口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提高港口吞吐能力余地很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滨海旅游、休闲渔业潜力也必将得到充分开发。良好的产业基础和潜力,使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具备了现实条件。
(三)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必将优化经济结构。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是中央确定的今后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海洋产业包括多种行业和产业,内在关联度很高,协作性强,有着鲜明的社会化大生产的特点,每前进一步,往往能够带动一批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海洋渔业,现已从海洋捕捞、养殖、加工,向食品加工、饲料、船舶修造、海洋生化、海洋药物、旅游等行业延伸。又如海洋运输,离不开船舶修造、物业、仓储贸易、港口建设等。随着“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的实施,大规模的海洋开发,必将在福建沿海形成繁荣的濒海经济带和宏大的海洋产业群,与陆域经济和陆地产业优势互补,形成组合优势,这对优化我省经济结构,拓展新的经济增长领域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必将带动沿海渔(农)民增收。
福建沿海有渔业人口 138万人,渔农兼业人口 80万人,共计218万人,主要依靠海洋而生存,到2000年渔区人均纯收人4 529元,高出农民人均纯收入1299元,但近几年收人增幅减缓明显。而且海岛基础设施薄弱,综合开发起点低,人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通过加快发展海洋经济,能够切实解决当前渔业效益不高、海岛经济落后、海洋科技滞后以及防灾减灾体系薄弱等问题,这必将为渔(农)民增收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
(五)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有利于促进两岸三通和祖国和平统一。
归侨及侨眷多和距台湾近的优势,构成了福建实施地缘经济战略的基础。福建得天独厚的众多深水良港的优势,使它具有开发成为环亚大地区大通商口岸的潜力。福建与台湾渔民自古以来在同一海域上撒网捕鱼,“舟挥之桨相见,渔歌之声相闻。”改革开放以来,借助这种独特的人文和地缘优势发展起来的闽台海洋经济合作体系已成为闽台经济交往的重要桥梁。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大力推进两岸海洋经济合作与开发,必将大大增进两岸往来,推动两岸互为依赖的“海洋经济共同体”的形成,这对于促进两岸三通和祖国和平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目标定位
立足于福建特殊的省情,从新世纪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战略性需要出发,去年福建省委六届十二次全会和新近召开的省人大九届四次全会明确作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部署。如何理解“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内涵,对于我们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确定行动纲领,选择战略举措,意义重大。为此,近期我局组织了七个小组赴省内调研,组织四个小组赴省外学习考察,通过认真调研考察,深入分析研究,我们认为,能否建成海洋经济强省,首先要从海洋产业及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和显示度来判断。参照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国的GDP10%即为海洋经济强国的标准,从福建的特殊条件看,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10%~ 15%;加相关产业后,占15%以上,沿海地市区占15%~25%,海洋及相关产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即达到了海洋经济强省的标准。其次,要从海洋经济总量居全国的位次来判断。海洋经济强省主要是在全国范围比较而言的。我省海域面积居全国第5位,人均占有海域面积居全国第4位。如果我们的海洋经济总值和人均值恰恰与之相应,则说明我省仅仅达到了中等发展水平。因此,作为海洋经济强省的标准,应当超过这种比例,海洋经济总量应进入前三名,人均量也相应提前。其三,海洋经济强省在较高的经济指标中,必须包含良好的环境指标。其四,海洋经济强省显示其形象、发挥其作用,要靠积极参加国际海洋开发与竞争,特别是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和在境外创办海洋实业,使外向型海洋经济居全国前列地位。
根据上述评价标准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的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从服从服务于增强福建发展后劲的大局出发,我们认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主要目标任务应是:到2005年海洋产业增加值达910亿元,占GDP的5%,比2000年提高3.3个百分点;科技对海洋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5%,比2000年提高5个百分点;海洋产业创汇30亿美元,比2000年增加 14亿美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5:19:56。2010年达1 900亿元,占GDP的20%,比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科技对海洋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 比2000年增加10个百分点;海洋产业创汇55亿美元,比 2000年增加 39亿美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4:21:65。据此,确立未来10年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进一步提高沿海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提高海洋产业素质,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科技兴海、外向带动战略,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完善海洋法制体系,依法强化海洋管理,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发达、生态健康、环境优美、科技进步、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综合实力强的海洋经济强省。
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应分两步走。第一步,到2005年,海洋开发取得明显成效。即针对闽东、闽中、闽南不同地区的具体实际,以海岸带和近海开发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强整体实力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海洋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组织好海洋开发重大战略的实施,逐步扩大海洋经济中二、三产业的比例,把生产空间向外海拓展,初步建立以海洋水产、港回海运、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滨海旅游和海洋工业等为重点的海洋产业体系。
第二步,到2010年,全面开发和综合利用海洋资源,基本建成海洋经济强省,即不断提高海洋开发技术水平,扩大闽、港、台海产开发合作的范围和领域,以海洋高新技术带动新兴产业群的发展,海洋产业开发的主要经济指标居全国沿海省份的前列,海洋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将沿海地区建设成为海洋产业与现代化港口城市、临海工业区、滨海旅游区、创汇农业区融为一体的经济发达地带。“陆海并进”的福建经济发展格局形成。
三、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措施建议
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是增强我省发展后劲的战略性举措,而就海洋经济本身的发展来看,也存在一个增后劲的问题。从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及为国民经济做贡献的要求出发,实施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必须坚持海洋经济发展在优势领域中添后劲,在薄弱环节中补后劲,在紧跟潮流中找后劲,在持之以恒中出后劲,实现由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转变。
(一)加强领导,群策群力,推动海洋产业形成组合优势。
安生经济是个多门类、多立业、多行业的系统工程,海洋产业之间的关联会很高、要求我们以战略的眼大、全局的观念来考虑事立综合开发,在优化产业组合中形成新的优势,一是加强协调领导。要形成海洋开发的合力,关键是要打破当前海洋开发中存在的部门分割、多头管理、无序开发的局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各级党政和公众充分认识海洋开发对于弥补资源短缺、缓解就业压力、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拓展经济发展空间的重要性,切实把海洋开发摆上各级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关心海洋、爱护海洋、开发海洋、共建海洋经济强省的局面,同时抢占新世纪海洋开发制高点的战略需要出发,组织实施一批能够代表今后海洋开发方向,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对海洋经济发展全局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示范全省。推动高起点开发。二是精心规划运筹。制订科学的规划,是海洋事业发展总体运筹和时空安排的需要,对协调有关地市、部门、行业之间的利益,协调当前和长远的利益,避免开发盲目性,也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应结合“十五”规划的制订,搞好海洋经济“十五”规划工作。在制定规划时,要正确处理全省产业布局和海洋产业布局的关系,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发展传统海洋产业与发展新兴海洋产业的关系,使海洋产业的规划布局有利于全省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三是选准着力点。从今后海洋开发的趋势看,海洋增养殖业、滨海旅游业、海洋药物开发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要把握重点,协调上述三个优势产业的发展,使之在海洋产业组合发展中显示主导作用。海洋增养殖业要在继续抓好海水养殖的基础上,向深海养殖和营造海洋牧场方向拓展。滨海旅游要确定一批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滨海旅游项目。要充分利用我省现有的科研力量和科研成果,鼓励和支持海洋药物的研究,促使已有的海洋药物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海洋药物产业的发展。四是加快海岛开发。海岛是发展海洋经济的桥头堡。福建海岛1 546个,居全国第二位,其中有人岛102个,岛屿面积1400.13Km2,岛岸线 2 804.3Km,有人岛常住人口 230万人,目前县级机构6个,乡级14个。由于长期以来地处海防前线,海岛基础设施薄弱,综合开发起点低。建议省里各项用于海岛建设的资金实行捆绑使用,对海岛建设的重点项目、导向示范项目进行倾斜扶持,突破海岛建设的瓶颈制约。
(二)围绕增收,突出重点,推进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海洋水产业增加值目前占海洋经济总增加值的 45%,加快发展海洋水产业不但可以带动沿海形成宏大的海洋产业群,推动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而且对沿海渔(农)民增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必须围绕增收,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渔业战略性结构调整:一是积极推广南美白对虾养殖。南美白对虾是当今世界养殖虾类的主要品种,具有生长快、周期短、价格高、抗病力强等特点,我省计划2001—2003年全省推广养殖南美白对虾15万亩,亩产400斤,产量达3万吨,总产值30亿元。二是拓展生态养殖领域。“十五”期间实施虾塘综合开发利用25万亩,发展港湾生态式大型图网拦网养殖回万亩,开展人工放流鱼虾、底播鲍鱼、巴菲蛤、江瑶、仙女蛤等品种面积150万亩,发展内陆大中型水域围网、库湾拦网养殖3万亩,开展封岛栽培40个岛屿,投放人工鱼礁10处。争取生产优质水产品11万吨,产值 45亿元。三是扶持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十五”期间将通过引进、吸收、消化、研制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争取发展大型抗风浪网箱达50组,新增产量3万吨,新增产值9亿元。四是调整海洋捕捞结构。压缩拖网和定置网作业规模,加强灯围的技术改造,鼓励发展灯围。将压减的拖网和定置网作业的渔船和马力指标数,转向发展就鱼敷网和外海刺钓等节能、高效的作业。与此同时,积极拓展远洋渔业,争取“十五”末,我省外派远洋渔船数 240艘、产量达11万吨、产值达5.5亿元。五是培育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到“十五”末期50家龙头企业的产值达85亿元,比“九五”末期增加 35亿元,年均增长11.2%,增加利润10亿元。鼓励、扶持并督促尚未获得省部级名牌产品或未开展HACCP、ISO9000族等质量体系认证的龙头企业,积极申报HACCP、ISO9000族等质量体系认证,争取“十五”期间创省部优名牌50个。六是加快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扶持和培育福州、泉州、厦门三大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快福鼎、东山、莆田等水产批发市场建设。3—5年内要新建10座水产专业批发市场,新增产值40亿元。七是推进科教兴渔。开展“福建省浅海滩涂水产养值容量与养殖规划研究”和“福建省海区渔业资源可捕量和捕捞业管理研究”。大力推广牙鲆、石斑鱼、南美白对虾、弹涂鱼、卵形鲳、斜带此鲷、褐蓝子鱼、毛蟹、巴西鲷、淡水鲨鱼等十大名优品种,使之形成规模生产。进一步完善苗种体系建设。计划建设、完善配套市级水产良种场15个,县(区)级水产种苗场100个,省部级水产原种场5个。八是壮大营销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一支10多万人的水产品流通大军分布在全国各地。我们将采取一些措施,使他们进一步发挥多购多销、大购大销、联购联销的作用,促进省内水产品流向省外。
(三)立足创新,科技兴海,切实提升海洋产业素质。
海洋开发与陆地开发截然不同,是一项高难度的事业,它对科技依赖性更大,必须要有与海洋特殊环境相适应的全新技大。我省虽拥有较强的涉海科研力量,但总体上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科技成果少,推广难;重复研究多,创新能力弱。因此必须立足科技创新,实现海洋的科技产业化,推动科技兴海战略的全面实施。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体制是创新之本要把缩短科研出成果。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作为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实现项目责任制,通过项目带经费、项目出成果、组织海洋科技成果展示和推介活动等方式,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搞科研的积极性。重大海洋科技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组织联合攻关,以及时解决海洋开发中存在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改进人才引进机制,对重要的科技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二是加快培育技术创
新主体。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我们将在全省50家海洋龙头企业培育创新主体,促使这部分企业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成为海洋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同时,重点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协作,共建技术中心,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大型抗风浪网箱的引进、推广、研制,良种的培育和引进,水产品深加工、集约化经营管理、生态渔业等技术领域取得一些实质性的突破。三是加强高新技术研究、应用。围绕海洋与水产开发的实际需要,加强海洋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自主开发一批,国内消化一批,国外引进一批,注意技术的集成,促进多学科技术在海洋科研上的交、融合、渗透和联合攻关,实际较高水平上的技术跨越。根据我省目前海洋科技水平及产业化条件,应着重培育和发展海洋生物工程、海水综合利用及海洋盐化工业、海洋工程、海洋油气业、海洋能源利用等海洋经济中最具产业前景的领域,促进我省丰富的海洋资源转化为生产力。
(四)加强管理,注重保护,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绝不能有短视的功利行为,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要从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出发,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综合平衡。一是建立完善海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法律法规是实现海洋有序管理的重要前提。长期以来我省海洋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立法工作进展缓慢。从这一具体实际出发,当务之急要抓紧宣传实施《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制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条例》、《福建省海岸带管理办法》等,为解决目前海洋管理中存在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提供可靠的法律法规保障。同时,要在海洋自然保护区、涉外渔船、海洋预报等方面加快制定相应的法规和规章(做到依法管理。立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全省海洋管理的法规体系基本建立起来。二是加大资源管理力度。针对台湾海峡的区域特点,我们将研制和集成一批具有实力价值的监测技术,建立“台湾海峡海洋环境与资源动态监测系统”,为海洋环境监测、渔汛渔场的测报、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灾害防范救助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服务。抓紧完成“福建海域大比例尺功能区划”、“科技兴海规划”、“海洋产业发展‘十五’计划和 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的制定和浅海养殖、海洋捕捞容量调查,用科学的方法指导海洋合理开发。深入实施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切实改变当前海洋使用无序、无度、无偿的“三无”现状。针对海洋多头执法的状况,要积极推进海洋综合执法改革,组建海上执法联队,赋予其海洋综合执法职责,配备必要的先进设备,完善执法手段,全面提高海上执法效能。三是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今后几年,我们将启动福建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功能,逐级建立完善海洋环境监视、监测网络,依法加强对海上废弃物倾倒、拆船、船舶泄漏等海洋污染事件的监督、查处。对重大海洋污染事件和大面积赤潮,要建立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快速处理,减少危害。加大海洋资源、生态环境、沿海植被、珍稀和濒危水生动植物、沿海景点及历史遗迹等的保护力度。到2005年,在全省初步建成类型比较齐全、布局相对合理的海洋自然保护体系。
(五)政策扶持,增加投入,保持海洋经济快速增长。
要加快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的转变,必须加大海洋开发的扶持力度。一是构建海洋开发新机制。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省内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投资开发海洋产业。二是采取综合措施扶持海洋资源开发。应按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例安排海洋开发与管理资金,国家和省对远洋渔业、海洋与渔业龙头企业有关扶持政策要继续保持不变。加强水产市场体系建设,对已经建设有水产品批发市场的渔港和大中城市,逐步实行水产品公开竟价交易。对港区周边一定区域的土地,可实行有偿使用,允许和支持港口企业进行综合开发。进一步搞好沿海加工贸易,有关部门要规范管理,完善服务,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发展加工贸易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