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ve佳ly 发表日期: 2006-10-21 21:25 点击数: 455
小Q,我曾经在我的日记[三]中提到过的那个女生,我很喜欢她,也很羡慕她可以参加舞蹈队的活动,还有一个就是佩服。舞蹈队训练那么忙,学习还可以那样好,真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啊~~我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各自有各自的风格。她长得很漂亮,年级好多人都喜欢她,想要追她,甚至连高中的都喜欢她;而我则是打着“学弟的偶像学姐”这个称号混到现在的。从性格上面来说,她就像火那样,永远是那么热情、奔放;我呢?我想更多的时候则是喜欢安静,偏向于水吧…谁说水火不相容?火可以温暖水,而水也可以为火降温。感觉两个好像可以互补J 总之因为共同的开朗,或许是因为在一起有话题,我们走到了一起。小雨、Q、唐末末、海豚师傅,是我的亲友团,我真心把他们当我的好朋友。
我们学校初二,有一个小帅哥,我和Q都觉得他长得帅,毕竟看帅哥养眼喽~~有一次在操场上,她和猪头(和帅哥熟的一个人)说:“她也喜欢那个帅哥…”结果猪头就找那个帅哥说了。当天晚上我和猪头发短信,告诉他不能这样……最后跟他说:“你要是想把他介绍给我们,你就好好介绍,别像今天似的行不行啊~”后来有关于帅哥的一条短信被Q看见了,她找猪头说:“把我们佳介绍给他,告诉他佳可是个大美女,年级好多人追她…(说的有点脱离现实)”不管她说的这些话是真心的还是…我都很感动,知足者长乐嘛J~但是后来唐末末和海豚师傅是这样说的:“这事一有Q帮忙,那人肯定看上Q了~肯定的~”我没有说话,我想我当时的笑容应该是苦笑吧。唐末末说:“完了,佳一定郁闷了!”没错,我是郁闷了,而且很郁闷。让我说什么好?我又能说什么?你们谁见过一个人砸自己招牌的?而且,为什么是“肯定”?凭什么是“肯定”?我知道她们是在开玩笑,但是这样很容易伤害到别人的心啊~~尤其是爱她们的朋友……这是个敏感的问题,谁不希望喜欢自己的人越多越好??
我成哥哥曾经说过:男的和男的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
男的和女的也可以;
女的和女的永远不可能成为最好的朋友。
而我觉得,女的和女的在“井水不犯河水”的条件下,还是可以作好朋友的。
我这个blog的网址已经在QQ空间上公开了,我的同学、QQ上的朋友以及我姐姐都会相继来这里顶我,我写的这些东西不怕给你们看到,写之前我就想好了可能会得罪我可爱的唐末末。(如果你生气了~~我说对不起啊~~我可惹不起哦..:P
[也许你们不经意间的言语,就伤害到了你们最亲近的人。]
这句话不管用在亲情、爱情、友情上,我觉得都很合适,我在这里祝福所有的人.oO
大笨蛋很快就会来这里了吧,不知道他会怎么想我…没办法啊~~如果我不把这些倾泻出来,我想我一定会憋死的~这之前和他说过了~hoho~~
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或许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联系在一起吧
不过那个称谓还是不要叫了比较好
蛐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