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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萨达姆要走了

作者: 莲子不谢.   发表日期: 2006-11-06 21:28  点击数: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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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达姆被判绞刑!”


  上午,当从同事的口中获此信息,我万分震惊!虽知事必如此,但想不到它终于来临,而且,就是现在。我有些难以接受这个现实,立即从网上查证。证实了。我很难过,也很愤怒,浑身在发抖。


  这个判决结果,让我铁定了一个万古不变颠扑不破的真谛: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下绝无独立和民主!强大的美国佬只推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为什么会爆发伊拉克战争?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知大概。战争爆发前,再推远一点说,在两伊战争时,伊拉克与美国是什么关系?用东北话说,是忒好,贼好。美国佬为什么眼热中东眼热海湾,无外乎是那里有丰富的石油资源。社会发展的物质动能是什么?能源。煤和太阳能,在目前的科技水平下,实际使用都不及石油。操控世界能源,就可操控世界经济,操控世界政治。美国一直存心主宰世界,早就扬言要当世界警察,他的交通规则他的指挥棒,又偏偏不被倔强傲慢的萨达姆买帐。于是,黑猫警长就要惩治违规的老鼠,也就演绎了很长的令世界嘲笑的鼠猫大战游戏。


  猫捉老鼠猫吃老鼠天经地义,又怎么能容许你小小的萨达姆一再的老鼠戏猫呢?猫终于怒了,编一个“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弥天大谎,挟“联合国”之名威风凛凛地进军了,公然叫嚣要取一个主权国家元首的首级,生要擒人,死要见尸!这里,又用强盗嘴脸反证了另一个道理——操控世界政治,同样可操控世界经济。


  布什如愿以偿地占领了布拉格,萨达姆在劫难逃终成了阶下囚。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战前,萨达姆的最大罪状是“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与恐怖头目拉登有直接往来。战后,整个伊拉克被掘地三尺,竟始终没找到任何有关“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证据,也没找到与拉登往来的蛛丝蚂迹。即使如此,萨达姆还是要杀的。要处杀萨达姆,在“现代”、“文明”、“民主”的社会里,也总得安个罪名吧。


  于是,慢慢找。喜出望外,终于找出一个“杜贾尔村案”。萨达姆“在1982年躲过杜贾尔村暗杀图谋后对当地村民采取报复行动,杀害了143人。”罪名于是成立,定为谋杀和反人类罪。


  我不否认,萨达姆在这一点上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但是,一个国家元首险遭谋害,而后国家暴力对其暗杀行为采取的“报复”(似用反击更恰当)行动,是属于国家的政府行为还是个人行为?萨达姆如要为此承担罪责,那么,“9.11”后,美国肆无忌惮地狂轰滥炸阿富汗,死伤平民无数,平民家园被炸学校被毁,这些血债谁来偿还!美英联军在伊拉克打死炸死无数的平民,这难道又不是杀人罪和反人类罪?谁来制裁美国,谁来制裁布什!



  莫须有


  总统,他统治的是什么?是国家是人民;没有人民的总统,是什么总统。而萨达姆这个总统,居然有个反人类罪。我的天,是反人类罪啊,不是简单的杀一个或几十个几百个,总统在他的治下要消灭人类?不可理喻。犯反人类罪的变态恶极,那是毫无疑问该杀的。如果萨达姆犯的不是反人类罪呢?问得幼稚,那也还是要杀,坚决杀!


  自从美英联军的钢铁履带碾上伊拉克的疆土时,萨达姆就注定要死亡!一个国家的元首看另一个国家的元首不舒服时,居然可以视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如敝屣,悍然踏上另一个国家的土地去消灭它的元首。恐怖,毛骨悚然!当时,关于萨达姆的生死就抛出了这样一个选择:要么出国流亡;要么死路一条!这就是萨达姆今天绞刑的原始出处。既然你不识时务不流亡,那就别无选择,只有死定定。罪名,莫须有。



  噤若寒蝉万马齐喑


  萨达姆是被伊拉克的国家法庭判的,理应代表国家的意志代表民众的意愿。据中东问题专家马晓霖说,萨达姆的宣判,“是一种民心上的死刑”,有“80%的伊拉克民众都憎恨萨达姆,希望他被判死刑”。我不知,马专家这一通话的依据出自何处,尤其是那80%的精确数字。因为,这个数字让我想起伊拉克战前国内选举(或是全民公决),支持和投萨达姆票的是100%,我的天,是100%呀!现在,这两组精确数字放在一起,差距之大,何止是天壤之别。


  我怀疑萨达姆的100%有“白色恐怖”和瞒天过海之嫌,但在当今伊拉克的政治环境下,我又岂会相信那80%呢?民众与官员,尤其是政治强权下的媒体就完全是真话?打死我也不信!


  萨达姆如该判死刑,那是罪有应得,我不为他唱挽歌;但在目前条件下,在早已由美国“钦定”死刑的情况下,萨达姆是不是真该死刑,我持天大的怀疑。萨达姆的主辩护律师杜莱米,“对萨达姆一旦被判死不表惊讶,因打从一开始,美国和伊拉克当局便想借审讯来取分。律师团坚称萨达姆无辜,审判完全出于政治动机。”是的,完全 出于政治动机。如果,等到美国的政治势力彻底从伊拉克退出的那一天,我会举双手赞成伊拉克法庭的任何判决。


  伟大的萨达姆要走了,他将步南斯拉夫米洛舍维奇的后尘。他们都被以美国为首的“民主自由博爱”的西方人妖魔化,都成了双手沾满鲜血的刽子手,成为罪有应得十恶不赦的败类。然而,我说,你们是民族英雄,是完全人格的人类脊梁,是顶天立地的钢骨铁汉。你走好,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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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1条回复
百荷清溢 发表于 2006-11-13 12:25
#21
说的好,精辟,痛快.就要揭发强国的野心,太霸道了.
guest 发表于 2006-11-09 20:41
#20
说实在的,就象当时的中国一样,如果没有秦始皇的暴,可能中国也不会统一在一起了,伊拉克这样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没有老萨这强人,你看看能维持多久,也许老萨死后,我们就会有更多几个"帮交国"也不定!!!!
guest 发表于 2006-11-09 20:37
#19
任何一个宗教的领导者,或多或少都会出现这个杀人的事,如果说老萨杀了100多人就要死,那让伊拉克死这么多的的美国,哪个人该死呢?
guest 发表于 2006-11-08 17:49
#18
是啊,知道早晚是有这么一天的,可真的来临了,心里还是接受不了,更受不了媒体的导向,就不说伊拉克在现有的政权下,有那么几只猴子在摄象机前演戏,就说我们伟大的中国,主持人,评论家连一句公正的话都不敢说,我真的气的浑身发抖,我还遥记得当初美入侵伊拉克时,中国媒体还算正义的在阐述这个事实,可在美重建伊拉克时,而把中国拘之门外的时候,中国那点正义感也就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了,是啊,大势已去,我们还跟人家什么风,还不如迎合美国佬,赚些实惠来的实际,于是,中国噤若寒蝉了。就是欺负到我们头上来又能怎么样,我们也只能谴责谴责罢了,炸了你的大使馆,你怎么我了?美国我就是这么牛!
试想,美国怎肯就此罢休呢?谁又知道他下一个要取之首级的另一个国家元首会是在哪个国家呢?
lengmei3255100 发表于 2006-11-08 10:13
#17
分析的精辟,受教了.问好朋友
guest 发表于 2006-11-08 00:35
#16
在“闷声大发财”的中国,楼主对这一事件的说法肯定不会是主流声音。
窃以为,这事得历史来评说,布什为自己国家利益,推行强权政治,乱管他国事务,当然可恶之极,而萨氏为自己的地位巩固行使愚民政策统治国民,为自己国家利益而反抗大国控制。所作所为有他的理由,但以“伟大”来赞颂,欠妥。
“没有永远的敌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国家利益”。
在对待国际事务的态度方面。我们可能不需要那么动真格,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不是作一个简单的判断……
                                杨光志
ttx20061102 发表于 2006-11-07 23:25
#15
我们每个人都应为这个审判结果而抗议
呼唤正义的审判
真正的正义
警告布什,别以为杀了人会在天堂安息
正义必胜!
guest 发表于 2006-11-07 23:20
#14
一个是强者,一个是虚伪强者,辨证的看,只有强者才能站立世界。

ttx20061102 发表于 2006-11-07 23:01
#13
惊诧!!!
我万分惊诧!!!
本来是非法审判
可我万万没想不到是这样的结果
霸权主义已经猖獗到这种程度了
惊诧!!!
正义何在   联合国何在
已经废除死刑的欧盟何在
中华民族的正义感何在

我是废除死刑论者
处死一个老头子,丧心病狂啊
呼唤全世界的正义
qqzjxchl 发表于 2006-11-07 23:00
#12
我认为:他该不该死,不是我们所能说的清楚的,我们掌握的资料不是很全面所以我所说的可能欠妥,因为有太多的太多不是我们平民所能知道的,(这就是做一个平民的悲哀拉!)我们也就不知道谁对说错了。
杨海潮 发表于 2006-11-07 21:28
#11
写得好.太精辟深刻了.
风清云淡.zzh 发表于 2006-11-07 18:53
#10
弱肉强食这是必定的规律,即使在当今社会也是亦然!!!
guest 发表于 2006-11-07 17:42
#9
9.11

萨达姆是阿拉伯世界的英雄,如果世界上多几十个萨达姆,美国佬还这麽猖狂麽?
cqzaer 发表于 2006-11-07 16:22
#8
弱国无政治,更无脊梁.一个时代的伟人,一个国家的脊梁就这样离去.
guest 发表于 2006-11-07 15:58
#7
在我看来,萨达姆是英雄,最起码他是站在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土地上,反对外来干涉,致于他对自己的国家、自己的人民做了些什么,犯了什么样的罪,应由自己国家的人民来审判、来定罪。保家卫国乃是人之本色,不惜牺牲自己捍卫祖国更是英碓之举。国家之元首是与非无法定论。
guest 发表于 2006-11-07 15:23
#6


文章写的很好.顶一下.在文明世界.民主.人权的今天,发生一系列这种事情,真是即可悲又可叹.
guest 发表于 2006-11-07 15:09
#5
萨氏是有罪,这点毋庸置疑.但即使他再十恶不赦,也该由伊拉克人民来审判,管美国佬什么事!!老小布什对控制中东的石油资源,对攫取世界的领导权,始终没有放弃,且进一步增强......一个国家的人民虽不愿被自己的暴君统治,但跟反感,跟不能接受别国的蹂躏!!!!!!!!!!!!
加洲梦 发表于 2006-11-07 13:26
#4
也太夸张了吧,萨达姆伟大,只不过对布什不满才夸大他,不要忘了,他也是暴君啊,独裁啊,他国内对他都不满了,我们外局人也就无法下定义了。
莲子不谢. 发表于 2006-11-07 12:34
#3
我很同意laoxushu的见解——“萨达姆之所以得罪布什,其中一个原因是不想出卖伊拉克人的利益啊!”
laoxushu 发表于 2006-11-07 11:55
#2
萨达姆该不该死? 所有的伊拉克人都该死!特别是现在的政权,与当年的汪伪、满洲有何区别?萨达姆该死,布什完全可以堂而皇之的说,但是,伊拉克人不能说,萨达姆之所以得罪布什,其中一个原因是不想出卖伊拉克人的利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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