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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日的刘心武

作者: 莲子不谢.   发表日期: 2006-11-26 12:42  点击数: 1063


描述: 著名作家刘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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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日的刘心武

              ——短篇小说《美中不足》的奇巧诡异之笔

      刘心武的《美中不足》由三个小故事组成,第一个的名字就是《第一个故事》,平淡得再无法平淡,如菜市上摆的一堆大白菜。名人的大白菜还是尝尝,厨师等级不一,菜肴的品质与风味会有所不同。它说的是主人公去美国讲学,受朋友之托捎带了一句问话,而由此发生的故事。
      出发前,一个朋友托“我”到美国问另一个朋友一句话。这两个人,是主人公三十年前下放到车间劳动时所遇的小青工,一男一女,正当青春年华爱意萌动之时。男的非常健谈。一次,在更衣室高谈阔论,大家一边捧着大搪瓷缸喝水,一边着迷地听他津津乐道。桌上放的热水瓶挡住了她看他的视线,她就叫“我”把两个热水瓶相继挪开。
      恢复高考后,女的考上了大学,继而又留学美国,并在那里结婚生子。男的也早已妻儿融融,现下岗在家,世事艰沉。他请“我”见到她后问一问,她是否还记得当时从桌上挪开水瓶的事。就一句,言下之意,是不是她当时对他有那么一层意思;问问而已,并无其它非分之想。
      “我”到了美国讲学,未见她,直到要离美的头晚,又给她家中打电话。她说前几天去了欧洲,刚返回。“我”在左引右导地扯到三十年前的熟人,扯到车间,扯到工友,扯到聊天,扯到放热水瓶的桌子,她在电话那头很敏感……
      大伙猜猜,她应怎样反应,如何回答?如是你写,会怎样写?
      一看小说的开端和前半截,我也就想到了后面。主人公一定见到了她,她也会极感伤或略带愧意地叙述着当时的纯情,是肯定地承认了。当然,不排除另一种不太可能的可能,那就是她对此已是毫无印象,那纯是不经心的一个挪动。而小说是这样写的:
      我都提到那张旧桌案了,她一直饶有兴味地听着,还发出熟悉的笑声,但就在这关口,发生了一个情况,就是她先道了声“sorry”,然后分明对她那个房间里另外一个人,估计是她的女儿,大声地说:“朱迪,你把那个花瓶挪开,我看不到微波炉了……”虽然她马上又接着跟我通话,但我的心一下子乱了,我都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跟她结束通话的。
      狗日的刘心武!看到这里,我不禁脱口而出。我一时无法找到恰当的文字,来形容评价他构思的精妙和诡异;几个妙、好、绝等这样的叹词都已显平庸苍白,只有骂,才能使心中的快意表现得酣畅淋漓!
      大师毕竟是大师,曲径通幽又一光呀。“朱迪,你把那个花瓶挪开,我看不到微波炉了……”这是一句什么手笔写出来的话呀。试想,我们在通电话时,如要对身旁的人说事,除了先有的那声“sorry”外,总会礼貌地捂住话筒再说,以示对话筒另一端的人的尊重。可现在,却是在朗朗地说给对方听。多么地含蓄与委婉,情感多么丰富细腻的女人。一个“挪开”,一个“看不到”,几乎是三十年前旧话的复制。心,是明明朗朗的;但意却是躲躲闪闪期期艾艾的。以至让主人公竟无言以对,面对含蓄委婉,乱了方寸,怎么结束的通话也不明白了。
      眼前,这是一颗什么样的白菜呀。不落窠臼,不陷俗套,柳暗花明,曲径通幽,是大师驾驭文字摆布情节的能耐,他总能出些新招和意料之外的奇招,让人耳目一新,直呼:爽,绝!
                  200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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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e=5] ——附:短篇小说《美中不足》之《第一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

  他一再叮嘱我,到了纽约,一定要当面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那回事。
  他和她,三十几年前,和我,同在工厂一个车间。他们是正式工人,我是教师,下放劳动。我比他们大10岁,但很合得来。我跟他学镟工活儿,叫他师傅。她是统计员,那时梳着俩抓鬏,走过来跑过去,扎着红头绳的大抓鬏前后晃荡,使人联想起硕大的蝴蝶。
  工间休息的时候,在那间更衣室当中,大家围坐在一张长方形的大案子,说说笑笑,用大搪瓷缸子,大口喝水。大案子上,常放着几只大暖瓶,是最粗糙的那种,铁皮条编的露着瓶胆的外壳,漆成浅蓝色。
  我当然还记得那张大桌案,甚至记得那是因为工会会议室里买来了新桌案,才把那旧的淘汰到车间更衣室来的。也记得那种胖高的暖瓶,北京人又叫做暖壶,也就是热水瓶,这种东西在中国现在也越来越不时兴了,现在多半是喝饮水机上不断更换的桶装水。在外国,特别是西方社会,暖瓶,甚至开水,对他们来说都是陌生的概念,在他们的日常生活里,如果不喝咖啡,那在家就喝自来水,在餐馆则喝大杯的冰水。
  他在我面前回味过很多次,就是挪开暖瓶的那件事。他非常喜欢她,休息时,却不敢坐在她近旁。她总大大方方地坐在案子一端,他呢,那天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远的位置,就是案子的另一端。那天大家究竟议论些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天他话多,正当他高谈阔论,她忽然大声说:“哎,把暖瓶挪开!”我坐在案子一侧,离暖瓶比较近,就把一只暖瓶挪了挪,他还在议论,她就更大声地对我说:“劳驾,把那个暖瓶也挪开!”我就把两只暖瓶都挪到一边地下去了。这些细节,经他提醒,我都还想得起来。
  她要求挪开暖瓶,是因为暖瓶挡住了她的视线,使她不能看清楚大发高论的他。挪开了暖瓶,她就睁圆一双明亮的眼睛,直盯着口若悬河的他,两个抓鬏静止不动,仿佛一对敛翅的春燕。
  “她非要把我看清楚,你说这是不是别有意味?”
  他问我多次。我的回答永远是肯定。
  后来社会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们的人生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成了所谓的作家。她1978年考取大学,1983年赴美留学,1990年获得博士学位,现在是美国一所州立大学的终身教授。
  他下岗后做过很多种事,现在比较稳定,是一家大公司的仓库管理员。那家工厂早已消失,原址成为一个华丽的专供“成功人士”享受的商品楼盘,底层是商场,商场附设星巴克咖啡厅,我和他正是在那里会面的。他知道我要去美国讲演,打电话说要见我,托我个事。我就约他到星巴克,他喝不惯咖啡,甚至闻不惯那里头的气息,他说完他的心事嘱咐,就离开了。
  我已经年逾花甲,他和她也各自都早已结婚有了子女,我们应该都不算浪漫人士,但他却还是希望我能在美国见到她,并私下里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事情?那是不是意味着,在他们生命的那个时段,她喜欢他,以至他说话时,她不能容忍任何障眼的东西,她不但要倾听他,还要注视他。他只希望她在我面前表示,她还记得,确实,她那时候喜欢过他,然后,我回国把她的回应告诉他,他就满足了。
  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甚至于,从某种意义上说,完成好这个使命,不亚于要把我那演讲的任务达到圆满。
  人的一生有许多美好的瞬间。使这些瞬间定格,使其不褪色,可以永远滋润我们那颗在人生长途跋涉中越磨越粗砺的心。
  我演讲那天,她没有来。当地文化圈的人士聚餐欢迎我,她也没露面。我给她打去几次电话,都是英语录音让留言,但我留了言也没有回应。
  直到回国前一晚,再拨她家电话,才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她的声音一点没有变。她很高兴。说他们全家到欧洲旅游,昨天才回来。她说看到报道,祝贺我演讲成功。我就引导她回忆当年,提到好几个那时工厂里的师傅,其中有他,她热情地问:“都好吗?你们都还保持着联系吗?”我就先普遍报道一下那些人的近况,然后特别提到他,提到他那时如何喜欢高谈阔论,那时候我们给他取的外号是“博士”……我都提到那张旧桌案了,她一直饶有兴味地听着,还发出熟悉的笑声,但就在这关口,发生了一个情况,就是她先道了声“sor鄄ry”,然后分明对她那个房间里另外一个人,估计是她的女儿,大声地说:“朱迪,你把那个花瓶挪开,我看不到微波炉了……”虽然她马上又接着跟我通话,但我的心一下子乱了,我都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跟她结束通话的。回国很多天了。我没主动给他去电话。他也还没有来电话。如果他来电话问我,我该怎么跟他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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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条回复
吉方君 发表于 2006-12-13 19:21
#6
老兵来看朋友,天冷了,送你一抹阳光.
lengmei3255100 发表于 2006-11-30 17:10
#5
原作精彩,点评也到位.冷梅
huangpuren 发表于 2006-11-27 19:37
#4
回访了。谢谢你对我博文的关注,几乎每一篇都认真阅读。关于我的旧作《庆功会上汇群英》再发一事确切,原因是起初发布我在北大荒时写的旧作时,并没有同时发布回忆文章,后来发布了,也是零零碎碎。现在准备以《遗落在黑土地上的诗情》为题,一诗一文,旧作配后记,编成一个专辑。
吉方君 发表于 2006-11-27 11:37
#3
欢迎常来
guest 发表于 2006-11-26 21:29
#2
刘心武的代表作我也喜欢。站长
fangzirichu 发表于 2006-11-26 17:11
#1
看过他的蓝夜叉,一个能把文字写进人心里的人
共6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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