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食、色,性也。”这句话似说出了某种真理,但是他老人家还漏了一句:“男人是色盲。”我绝没有要给天下男人抹黑的意思,也不是标新立异,方便做文章。单从男人普遍认同的“家花不及野花香”,就已经是男人色盲的确凿证据。
想当初,家花虽不说是万中取一,也是众里寻她千百度,照例是男人眼力和能力所及能娶回家最好的,好歹算一道风景。可是,一娶回家,风景便成为了习惯,非但不及野花,甚至连野草都不如。此时,家里再好的花香,都不比在外面拈牵牛花惹狗尾巴草让男人来得有趣味。
《喻世明言》“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陈大郎遇见三巧儿,肚里暗道:“家中妻子,虽是有些颜色,怎比得妇人一半!欲待通个情款,争奈无门可入。若得谋他一宿,就消花些本钱,也不枉为人在世。”陈大郎妻平氏,“虽不及得三巧儿”,但也“青年貌美”,断不似陈大郎云“怎比得妇人一半”。可见男人的色盲并不是生理上的,还是在为自己偷情找借口。雪村在春节联欢晚会上唱:“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不采白不采。”算是唱出了男人的心声。
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讲师李察·波茨纳从经济学观点解释为什么“野花”要比“家花”香:“妻子‘性服务’不取分文,所以并不尽心尽力。妓女要想招徕顾客,唯有花样百出提供美妙性服务,才不致生意冷落。男人花了钱,自然希望好的回报,避免投资失败。”这是典型的美国实用主义。
中国有句俗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中国男人在妻子之外,照例是不能正大光明的有女朋友的,嫖更是一件很“地下”的工作。后两件都只能偷,无别路可寻。偷不着被中国男人视为偷情的最高境界,可见中国男人对于偷情,精神上的因素占绝对主要的位置。
偷情,按照普通的想法,上床是终极目标,事实上,男人享受的却主要是“偷”的乐趣,床第之欢反而沦为偷情的一种副产品。
古典小说对偷情的描写,“偷”则洋洋千言,床第之欢无非是“翻云覆雨,绿暗红飞”寥寥数语。
男人的一生,想念得最多的既不是妻子,也不是情人,更不是“一夜情”的妓女,而是偷不着的野花。唯其偷不着,偷情才能完美。
正如法国谚语所说:“钓不上来的才是大鱼。”钓上来了,鱼的尺寸便失去了想象。而无论多大的尺寸,总大不过想象去。
偷情,偷着了,就像国画少了留白,文章画了个句号,电视剧最终打出友情赞助单位,灯光亮起,一场戏便散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