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书看到一句极喜欢的话,可是却忘记了。
忘记的自然而然,一点痕迹都没留下。只几个小时的时间便彻底忘记。这恼人的记性!
一直都喜欢看别人的书,喜欢那种忽然看到好句子时的感觉。许是窃喜一般。可我竟然忘了。。。
下午把给小冯同志的信回完了,同学都说我那不是写信而是在写论文,我的信是长了点可也不是特别长啊!记得最辉煌的一次是写了22页,分了3次才邮出去。。。然后朋友都骂我有病。喜欢写信的孩子你们怎么忍心骂出来呢!信中提到以前,在我这里怀念永远都是主旋律。还说起明哥姜龙他们,有时还真会想他们,可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想起我们。尤其是明哥,没良心的怎么会记得我这么个妹妹呢!我想了也是白想。。。张爱玲在给胡兰成的信中曾有这样一封,开头第一句便是:我已经不喜欢你了,因为你早已不喜欢我。多决绝的一句话。我做不到,我不能说我已经厌烦了这种关系,我不再是妹妹了。因为你早已不想当哥哥了!你是这么想的吧!我想会吧。
妹妹太多了。怎会记得我还有我的好。忘记就忘记吧。与其痛苦不如就这样忘了吧。
好象还有很多话要说,却忘记了。做在电脑前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记不得,什么都没有了。心情无端的差,没有理由。本来是很好的,却忘记了为什么忽然变得糟糕。哦,原来我一直在忘记。
那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