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罗拥军闯红灯所想到的
·漳河水·
据报载,公交车司机罗拥军同志,为抢救一名突发急病乘客的生命,连闯红灯,将病人紧急送往医院。作为一名司机将车上病人送往医院本是一件平常小事,而罗拥军的行为之所以受到关注,就在于他开的是公交车,焦点是公交车该不该闯红灯?假如他开的是救护车或者消防车,也许并不会引起关注。
笔者以为罗拥军的精神可佳,值得表扬。但这种行为不可提倡,司机同志们更不可仿效。正如交警部门所言,处理类似的突发情况,必须看客观条件,一定要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通行。如果处理不当,稍有闪失,事必会给车上乘客、路上行人及带来危险。
由此,使我想起几个月前的一件事。那天我乘公交车到炳草岗。车在炳草岗大桥南站下人后刚起动,一名男子发现自己的钱包丢了,怀疑是刚下车的两个小伙子偷的。他立即要求司机停车好下车去追那两个人。司机以车已启动没到站不能停为由,直到将车开到温州商城站才停车让他下去,而此时那两个小偷早就跑远了。
司机遵守交通规则本无可非意,但在乘客财产受到损失而又不会对交通造成大的影响的情况下,停一下又有何妨呢?即使是违章,我想交通部门也会灵活处理的。我们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体现在方方面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从实际出发,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司乘人员,在乘客财产受到损失时,理应带头站出来,号召车上人与坏人作斗争,而不是死搬教条,放走小偷,从而助长歪风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