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父亲去世后,面对母亲,我又重新对“母亲”一词进行了思考。
我深知自己的文字还是不够成熟的,但我无法遏制那份冲动,就给自己命下了一个庞大的话题,母亲的生活。
有句老话儿说:“能跟着要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人们习惯了宣扬母爱的伟大,谁不是母亲的心头肉啊!可是母亲,到底也只是一个女人,人们在对母爱津津乐道的时候,有谁会真的去关注一个母亲所经历的真实。
我要写的第一个母亲,其实是朋友的婆母。她从一个儿媳的角度讲述着一个女人眼中的女人,我只想说,那是一个可怜而坚强的女人,但终逃脱不了可悲的一世。
我也是一个女人,也是一个女人的儿媳。我以自己有限的阅历去想象、去体会那逝去的岁月和残存的自尊。
————行文前的感悟
鸡鸣过三声了,天就要亮了。村子里的女人们就开始了一天的劳碌。生火做饭,为男人、为孩子,也为老人,而轮到自己的时候,就只是胡乱地扒几口饭,照样跟着男人下地干活去了。
她,一个朴实的乡村女人,村里人都叫她英子。这名儿虽不多么雅致,但叫起来响亮、亲切,就如同庄稼地里新吐穗的玉米花,盛开在一地鲜绿丛中。
英子的男人是镇上建筑公司的一个包工头,一年到头除了农忙和大冷天,家里总也见不着个人影。这样一来,一家上下老小、家里家外的活儿就全落到英子一个人的肩上。
英子现在已经是两个男孩的母亲了,隔壁婆婆就担起照顾孙子的事儿,虽说辛苦点,但老人什么时候都是乐呵呵的,她们王家不愁无人继香火啊!
英子好不容易从灶台下直起腰来,儿子嚷着要吃鸡蛋花豆腐羹,考虑婆母的辛苦,英子就浓浓地熬了一大海碗,用花布围裙垫着手儿,慢慢悠悠地给婆婆送去了。
这两年男人在外也挣了几个钱,英子不必再那么辛苦的老往庄稼地里跑,空出来的时间就给老太太、给孙子做点好吃好喝的,英子的气色也眼见着红润了,单薄的花布衫下掩饰不住的是那个年龄才有的轮廓。
平常孩子是跟着奶奶起居的,娘儿三个只是在英子这边吃饭。
晚饭后,送走婆婆和孩子,英子照例是做一阵子家务的。她还要赶在秋天到来之前给老人和孩子准备好毛衣毛裤,所以也习惯了晚睡。
刚刚坐定,英子听到敲门声,原来是英子男人回来了。
“吃饭了吗?我再给你做去。”英子边说边要往灶间去。
“不用了,我吃过了!”男人说话不带什么表情,打量了一眼英子,就自顾自地进屋了。
英子习惯地给男人冲好茶,端到男人身边。她男人就那么老盯着英子看,眼里一会儿是火,一会儿是水,就是没有那杯茶。
英子被男人看的浑身不自在,脸上也火辣辣的直臊,一扭身就背过脸去,低着头转着手里的茶杯。男人是很少回家的,就是回到家也从来不会这样,这种神情更是头一次。
男人突然站起身,拿走英子手中的茶杯,顺势就把英子推倒床上,迫不及待地压了上去,屋里的灯也灭了。
夜色中只听着呼吸声越来越粗重,呻吟声也越来越急促。英子胸前的那对被解放了的鸽子也欢快的跳着,她爱自己的男人,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只是英子不知道她男人在想什么:如果这对咪咪长在那娘们身上,我也死而无憾了!
夜色深了,村子里恢复了安静。十个月后,英子产下了她第三个儿子。
一晃几年过去了,英子最小的儿子也能够背着书包上学了。
村里开始流传英子的男人跟村里另一个女人好上了。英子的婆婆几次欲言又止,但终究没有说什么,仍旧一如既往地照顾自己的三个孙子。
很少回家的英子男人回家了,一脸的愠色,只不吭声。英子好言好语,最后男人说了一句:“村西头老王的媳妇被气回娘家,谁去也不管用。论起来,怎么说我也是老王的哥,大家让我去试试。”
英子听男人这么一说,心里还挺高兴。这么多年,家里啥事都是他做主,很少先跟她英子商量着来。英子笑了:“老话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这事咱一定得帮。”
后来老王家又恢复了平静,只有英子知道那是她男人的功劳,逢人便夸自己的男人。可是也只有英子不知道,村里的流言不是空穴来风,他男人早就跟王家媳妇好上了。因为他男人说喜欢王家媳妇身上的那股子墨水味,那代表有文化,按城里人的说法就是有气质,喜欢,打心眼里喜欢!
问好朵朵!
我目前正整理<故乡的鸬鷀船>待出版诗集.计划5月份左右进入我的长篇小说<小城的风流故事>的续写.
哥邀请你对我的诗作写出千字左右的"看法",发在我即将出版的诗集里.请回复.<注:序言拟邀"星星"副主编斳晓静写>
天津
毅起
07.01.29
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漠北人里,
以后可以去那里留言吗?谢谢.
光辉岁月
前些日子,杂事耽误,今日总算抽空,来看看你。
感谢2007,记住我们的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