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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初入候府

作者: teena19840416   发表日期: 2007-02-07 10:48  点击数: 752


世上什么东西跑得最快?

流言跑得最快。

 

韦伯候府的七千金刘莹初死而复活好端端跑回来的消息在正主儿醒来八个小时之后遍传河间,成了年后重度话题。

 

候府外出的仆人更是成了抢手货,到哪有人免费招待提供茶水,打探虚实。

 

虽然刘应三申五令,不可透露万一,但晚上掌灯时分,居然有人开始再度提亲,着实让韦伯候头疼兼苦笑不得一把。

 

“小姐,你看,你这才一醒来,还没转个眼珠,就有人过来提亲了——”

巧儿仔细地为刘莹初梳着今年开始流行的桃花垂髻,七小姐回来在候府怎么说也是件大事情,候爷迫不及待举办筵席,一是庆贺,二是想让小姐多认识府中的人,没准儿真能回忆出什么东西,三是向邻里乡间宣告,他家七小姐并没有死。

 

刘莹初像是没有听见一般,蹙起眉峰看着铜镜中那张精致莹润的脸,心事重重。

 

.刚才在她坐下来,眼睛的余光扫到镜中这个人影时,那种全然的陌生让她一怔,她马上转过头,仔细的端详着镜子里这张脸,这——这是她的脸吗?

 

趁巧儿端水出去,她使劲掐了自己脸颊一把,疼的她直掉眼泪。

 

同时,心如擂鼓。

 

这张脸,完全陌生的脸真的长在她脸上,血肉鲜活,如假包换。

 

这不是她,直觉不给她一丝怀疑的机会,就把答案摆在她面前,真的不是她。

 

她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会有一张别人的脸呢?

 

那她自己的呢?

 

她双手抱着头,努力想回忆起什么,然而,记忆中全是一片可怕的空白,脑海中像是有无数个白色光点由小变大,有暗变亮,到刺目的亮,然后她的意识骤然一片黑暗。

 

朦朦胧胧中,刘莹初听到一个熟悉的焦急的声音有些气恼的吼道:“你们这些庸医,都说莹初没事没事,她醒来还没几天又昏迷了,你们能说没事吗?”

她轻轻的睁开眼,看到极其好笑的一幕——

 

几十个大夫在门口站成一排,都垂着脑袋,瑟瑟嗦嗦不敢说话,她的“爹爹”——刘应,大甩长袖,指着那些大夫的鼻子,把一个个骂得狗血淋头。

 

“好,现在你们说,莹初何时才能醒来?”

 

众大夫大眼对小眼,不知该如何回答。

 

这时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头抖着腿脚站出来,颤巍巍地说:“七小姐体质虚弱,气血迂回,刚刚草民探了一下小姐的脉搏,小姐脉搏紊乱,四肢冰冷,今晚的筵席怕是出席不了了。”

 

其余大夫更是一片附和之声,点头称是。

 

这是一声轻盈的“噗哧”的笑声从房内塌上传来,众人眼光一觑,惊喜交加,声音顿消,都愣在那里,惊的是原来七小姐早已醒来,刚才久负盛名的段大夫还说刘莹初今晚醒不过来,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么,不知韦伯候会不会降罪,而且日后这等笑话传入百姓家中,他们这一帮大夫的名誉岂不扫地;喜得是刘莹初总算醒过来了,项上人头有了着落,韦伯候怎么说也不会如刚才所说,要砍他们的头治罪。

 

这年头,大夫不好当啊,其中几个胆小的甚至已经在盘算回家之后立刻取了悬壶济世这块招牌,改卖药膳火锅得了。

 

“爹,你要是以后还这么霸道,恐怕没有大夫愿意为女儿治病了。”床上的人儿由巧儿扶着起来,倩兮笑兮地走到门口,戏谑地说道。

 

在场大夫均是一惊,呼吸竟变得困难起来。

 

平日他们替她看病都隔着层层纬帐,有的甚至用红线诊脉,虽近在咫尺,却无缘得见,早就耳闻候府七小姐是“天下第一美女”,私心里莫不遗憾,没想到今日——

 

刘莹初也觉得奇怪,这些人干吗用那种怪怪的呆呆的眼神看着她,她有什么不妥吗?,但一想到镜中人的那张脸,便知他们的目光为什么会这样怪怪的了,刘莹初确实很美,从小这样被人看,对于这样的目光应该见怪不怪了,所以她不再探究,沉静着脸,故作视而不见。

 

连年迈的段大夫也愣在当场,想起曾经有文士评价她:走如弱柳扶风,笑若烟霞匪空,静似清溪淌水,愁比远山黛峰。

 

这四句诗,当时听之,觉得形容太过,今日一见,竟觉得不能形容其美之十一,忍不住一声轻叹。

 

刘莹初流光一转,清凌凌地望向他:“听先生的叹声,却有些愁苦感伤。不知先生为何感伤?”

 

段大夫赞许地点点头,戚戚答道:“小姐美貌势必会掀起天下一阵风波,天下又将有多少人因为小姐而倾国倾城呢?自古红颜薄命,小姐现在虽锦衣玉食,不知日后会取道何方,是否风光如今,所以感伤。”

 

韦伯候当下大怒,沉声大喝:“大胆贱民,竟敢侮辱本候之女,立斩!”

 

“爹爹——”韦伯候话音未落,刘莹初抬手阻止,悠悠叹道:“段大夫说的是肺腑之言,而且也是我日夜思虑的问题,难得今日有一个人能开诚布公的讲出来,竟令我释怀不少,我看此人,应赏不应斩。”

 

刘应转过头,但见女儿面含赞赏,遂颜色稍缓,唤过家丁打赏众人,并重赏了段大夫。

 

“谢谢爹爹!”莹初展颜一笑,刘应竟感觉自己做了多了不得的一件事般,飘飘然起来。

 

等刘应一走,刘莹初的笑脸又沉下来。

 

刚才听见刘应因为一句话就要拉人过来斩,吓得她心惊肉跳。人命真的这么不值钱吗?

 

还是因为她爹爹的地位太高?

 

说实话,在这里呆了将近三日,她很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这里的人,这里的东西,甚至这个时代对她来说都是陌生而又陌生的。

 

他们叫上厕所叫如厕,厕所就是一个大坑,上面摆着一张中空的椅子,里面充斥着难闻的臭味,起初进门的时候,巧儿莫名其妙塞给她两个枣子,她茫然的接过就要吃掉,吓得巧儿赶紧抢过枣子,帮她塞住鼻孔,她才知道,枣子原来是用来堵住气味的。

 

她不知道,但总感觉她以前用的厕所不是这样的,怎么样的呢,她说不上来,只觉得没有这么臭,还很香的,也不是这么黑洞洞,有柔和的光线照下来,很温馨的感觉。

 

这里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她现在完全没有概念,但看韦伯候一副说杀就杀的样子,她心有余悸,若她不是刘莹初,会不会早就被人砍了头,或是饿死街头呢?

 

现在,一切只能靠着候府的供养,按部就班做着候府的七小姐刘莹初。

 

等她适应了,想起些什么的时候再做打算吧。

 

那要是真的刘莹初回来了呢?到时你怎么办?

 

心底一个声音悄悄的问,她打了个寒噤,面色更沉了。

 

“小姐,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莹初一惊,迎上巧儿好奇的目光,不好意思的笑笑,突然看见巧儿手里拿着一叠五颜六色的衣物,问:“这是——?”

 

巧儿一件一件将衣物摆在榻上,才转过身来答道:“小姐,今天晚上是特地为你举办的筵席,小姐自然要穿的漂亮些,这样才能显出小姐天下第一美人的气质啊,尤其不能被京城来的那个飞扬跋扈的曹家小姐比下去!”

 

曹家小姐?”

 

“对不起,奴婢忘了小姐是……”巧儿慌忙道歉,很有耐心地解释起这个曹家小姐。

 

这个曹家小姐,来头倒是不小,舅父是当今之手遮天的侯爵曹华,曹华和王室本来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十六岁便进京做宦官(就是太监),因为聪明伶俐,深喑讨人欢心和见风使舵这些招术,受到孝桓帝也就是前任皇帝的宠爱,前任驾崩之后,他又开始争取现任皇帝刘荣的信任,皇帝刘宏的专宠放任以及昏庸无道在朝野已是人神共知之事,曹华的势力也就更庞大起来。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曹家这位小姐的飞扬跋扈似乎和她舅舅的心狠手辣一样有名,没办法,后台硬嘛,这小姐长到现在就只碰见一个钉子,就是刘莹初。

 

无他,曹家小姐曹颖长相的确很标志,一心想做天下第一美女(以前确实有人这么叫她),刘莹初十二岁那年,同家人进京同皇上共度春节(刘应的正室夫人正是当今天子的母亲孝仁皇后的妹妹),被众人得见,惊若天人,天下第一美人的帽子就扣下来了。

 

这件事气坏了曹颖,带领众家丁快马加鞭冲到候府想要给莹初一个下马威,没想到,反被莹初设计,狼狈不堪,而刘莹初家后台刚好和她家一样硬实,明里又奈何不得,只能惨败而回,从此她视此事为奇耻大辱,誓要报复回来。

 

莹初“死后”,她颇得意了一段日子,现在一听莹初好好的回来了,据说是咬牙切齿赶过来定要见着活人,验明正身,好打击报复。

 

“巧儿,你说的真好,看来你对天下大事,还是有一番了解的嘛,现今女子能像你这般关心时事的是少之又少了。”

 

巧儿一脸害羞,热着脸道:“小姐千万不要那么说,我所知道的怎么能及小姐的万分之一,小姐博学多闻,才气横溢都是公认的,而且我刚刚说的都是小姐以前说与我听的,要不我又怎会知晓。”

 

莹初无语,暗自神伤,看来这个身体的正主儿真的是当今少见的奇女子,美貌无双不说,还要才华横溢,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不精通,简直就是无敌才女,这不为难她了吗?

 

要是呆会出场,他们要是来个吟诗作对,书法画画,她不出丑才怪。

 

这可如何是好?

 

这样一想,额上竟冒出一层细汗。

 

“哎呀,小姐,时间不多了,你赶快换装吧。呆会候爷又要来催了。”巧儿看看天色,大吃一惊,忙指着床上的数套衣装,问:“小姐,你看,挑哪套好呢?这些都是刚刚为你定做的,才送过来。”

 

莹初沉吟了一下,指着中间那套蓝瓷底银丝镶花,道:“就这套了。”

 

一层又一层,莹初感觉这衣服穿来实在繁琐,每件衣服光是扣扣子就没完,好不容易穿好,巧儿又推她到铜镜边,替她修眉描眉,胭脂水粉的,像粉刷一样层层涂上去,一说话就像米屑一样不停往外掉。

 

“巧儿,有没有刷子?”莹初随心一问,倒吓了巧儿一大跳。

 

“小姐,你要刷子干吗?”

 

“当然是刷掉粘在脸上的这层啊,你没见一说话它就不停往下掉,恐怖死了。”指着自己的脸道,

 

巧儿为难的摇摇头:“刷子都是猪鬃毛做的,又粗又硬,使不得。”

 

莹初四顾,看到书桌上砚台边的有个好东西,一喜,随手拿过来,将脸上多余的脂粉刷去。

 

果然很好用,又软又不粘。

 

转头正想问这个毛笔是用什么毛做的,下次多做几只用来刷粉,就见巧儿惨白着脸,抖着手指着那毛笔道:“那是先皇御赐给祖宗的毛笔,候爷赠给小姐的镇宅之宝。”

 

“巧儿——”莹初挫败地叹着气,道:“以后家中还有什么御赐的东西,麻烦你先告诉我一声。”

 

为了这支毛笔,两人又捣鼓了半天,好不容易清洗干净,挂回原处,刘老管家已是第三遍来催了。

 

“七小姐,大家都到齐了,就等着小姐出场了。”他慢条斯理像拉锯似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刘莹初一脸无奈,慢吞吞地走出房门。

 

如果可以选择,她情愿再昏倒一次。

 

 

左拐右拐复左拐,一入候门深似海。

 

天色浓如泼墨,更显得候府灯火辉煌人声鼎沸。

 

回廊挂着的一路红烛在风中轻轻的摇晃,刘莹初的头也更着摇晃起来,候府比她想象的要大许多,管家在前面领路,巧儿和她已经走了两柱香的时间,还在回廊中不停地弯弯绕绕。

 

什么时候才能到啊,踩着三寸金莲走了这么久,她真的要晕了。

 这时,灯火明显的密集起来,老管家告诉她:“七小姐,快到了。”

 

她如释重负地点点头,忽然感到两股灼人的目光从回廊的另一头射来,直直的射到她身上,像要把她烤成炭烧。

 

她很不爽这种放肆的目光,狠狠的瞪回去,回廊的另一头,黑暗中,耸立着一个阒暗的人影,只有两眼如狼目,灼灼放光。

 

莹初心里一抖,赶紧收回目光,随管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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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条回复
guest 发表于 2007-02-07 22:00
#16
teena19840416 发表于 2007-02-07 19:58#10 缠足在唐代已经很风靡了。它的起源应该比唐朝更早。

谁说的?缠足风靡是在宋代!怎么变成了唐朝
teena19840416 发表于 2007-02-07 20:09
#15
谢谢你给我指出汉时女子的名字都是单字,我刚刚查了一下,确实如你所说,谢谢哦。呵呵。
teena19840416 发表于 2007-02-07 20:08
#14
所以才有金莲一说阿。
teena19840416 发表于 2007-02-07 20:07
#13
这个是我刚才在网上找的,顺便贴上来的,以供大家参考。
我觉得行是走路的意思,缠是包裹缠脚的东西,当时的裹脚布也许爱美的女子会在上面绣些花纹之类的东西。
汉代称鞋子应该叫做履,比如当时比较流行的鞋子叫“青丝履”,并没有用行缠来表示鞋子的说法吧。
guest 发表于 2007-02-07 20:04
#12
不过据说潘妃的脚确实不大,呵呵
guest 发表于 2007-02-07 20:02
#11
“新罗绣行缠”真的是这样解释?这里的行缠恐怕不是缠脚!应该是指鞋子上绣的花样
teena19840416 发表于 2007-02-07 19:58
#10
缠足在唐代已经很风靡了。它的起源应该比唐朝更早。
teena19840416 发表于 2007-02-07 19:56
#9
历史上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应非一时、一地、一人所发起,而为社会环境慢慢衍变而成。早期可能是以布帛代替袜子、包裹足部以方便着鞋。《古今事物考》说是从商代的妲己开始,《杂事秘辛》中记载有一段形容汉代女子的脚部之美。这两本书都是后人所作,证据力较薄。六朝时有一首乐府诗《双行缠》说:“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独我知可怜。”“新罗绣行缠”表示脚上包布还绣上文彩,推论只是用布把脚包起来而已。《南史》记载:“凿金为莲花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也。”这一段叙述的是潘妃在金莲花上行走,不是指潘妃的脚像金莲,应该不能作为六朝时代有人缠足的证据,倒是有人认为这是把小脚称做“金莲”的开始。
guest 发表于 2007-02-07 19:53
#8
卓文君没有考证过,只知道是富家之女,至于真实姓名,我有点怀疑,记载的他父亲叫卓王孙,仔细思考就很成问题!而且史料记载上只说是家中富有,商人也可以富有,但是在汉代商人的地位是非常低贱的!
teena19840416 发表于 2007-02-07 19:46
#7
谢谢指正。
那篇文章是我偶尔在旧书店里看见的,名字忘了,网上查了,没有记录。改天我再去那家书店里看看,把它打上来
teena19840416 发表于 2007-02-07 19:39
#6
那我有个疑问了,汉代司马相如之妻,卓文君,难道文君是字而不是名?
guest 发表于 2007-02-07 19:36
#5
再给你提个建议,汉代人的取名是有说头的,高门大户人家取名都是用单字,只有小户人家或者没有地位的人才用双字名。候王府的千金,有是侯爷最宠爱的千金,怎么会起双字名?写小说有些变动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一般规律还是应该遵守。

这个时期双字名的人很少(外族除外),曹操的第一任军师戏志才、还有一个洛阳官员叫王子通(后面一个字记得不太清楚,也许不是通)外,我还真的没有其他记忆。其实这两个人的名字也有争议。戏志才有人说志才是他的字,王子通有人说其实应该是个王子,单名通,有如王子辫一样。汉灵弟确实有三个儿子,查历史书中却只交待了两个,就是苦命的协、辫兄弟,另外一个不知道为何却没有记载。而且王子不一定非是皇帝的儿子,所以这个说法有几分让人相信。

当然,女子能留下姓名的人就更少了,但是留下来的也几乎都是单字。

这里的留言很不好用,字打错了无法修改
guest 发表于 2007-02-07 19:29
#4
再给你提个建议,汉代人的取名是有说头的,高门大户人家取名都是用单字,只有小户人家或者没有地位的人才用双字名。候王府的千金,有是侯爷最宠爱的千金,怎么会起双字名?写小说有些变动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一般规律还是应该遵守。
三国时期双字名的人很少,曹操的第一任军师戏志才、还有一个洛阳官员叫王子通(后面一个字记得不太清楚,也许不是通)外,我还真的没有其他记忆。其实这两个人的名字也有争议。戏志才有人说志才是他的字,王子通有人说其实应该是个王子,单名通,有人王子辫一样。
guest 发表于 2007-02-07 19:20
#3
缠足根据考古证明,开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时代,最早也不会早于唐代。有个很好的证明,唐代观音的塑像就是一双大脚,如果以小脚为美,绝对不会把崇拜的神像塑造成大脚的,因此缠脚不应该早于唐代。

呵呵,我也查过无数的汉代史料,包括两晋和三国时代也从未见缠脚一说。如果你有这方面的资料,不妨放上来,大家行赏欣赏,也顺便长点见识
teena19840416 发表于 2007-02-07 18:46
#2
我是看了一篇关于汉朝女子服饰的文章,里面有讲女子的鞋子,那时的女子已经开始以小脚为美,有人开始缠足。三寸是夸张了点,我开始也在这个问题卡壳,后来一想反正是小说,管他的,就写上去了。谢谢你的指教,我很高兴,下次定不再犯。
guest 发表于 2007-02-07 18:42
#1
三寸金莲 搞什么笑,汉代有三寸金莲?有没有人造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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