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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开泼妇头上的“保护伞”

作者: yxwbk12345   发表日期: 2007-04-14 14:54  点击数: 522


新闻调查:
    一个逍遥法外的犯罪嫌疑人,竟然仗着某些人的势力,多次大闹国家行政机关,肆无忌惮地围殴国土局长!县委领导异常震怒,责令有关部门联合调查,终于——
掀开泼妇头上的“保护伞”
晓 喻

    2006年4月10日上午,湖北省郧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传文在去县委汇报工作时,遭到一伙泼妇的围殴,致使李局长身上多处受伤!这起围殴事件的指挥者,竟是一位身穿警服的公安民警!

上篇:涉嫌贪污犯罪的泼妇

    身着警服的公安民警名叫曹强,是郧西县公安局户政科的民警。在围殴国土局长李传文的那伙泼妇中,有一个张牙舞爪的女人是他的妻子纪远霞,抱住李局长腿脚的两个老太太,一个是曹强的母亲,一个是纪远霞的母亲,另外几个大打出手的泼妇,都是曹强的妹妹和亲友。
    纪远霞,44岁,原国土资源局会计兼土地利用股副股长;2001年6月,因涉嫌贪污公款,参与设立帐外帐,被郧西县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同年12月被开除党籍,次年1月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县纪委、监察局查明:1995年1月至2001年3月,纪远霞在担任国土局会计和土地利用股副股长期间,先后采取收入不入帐等手段,贪污公款43笔,共计金额73632.12元;1995年12月至2001年1月,纪远霞先后五次采取收入不入帐的手段,伙同他人私分公款16420元,其中纪个人分得6870元;1996年1月和1998年1月,纪远霞在结转上年度收入帐户余额时,采取不转结余额的办法,分两次套出现金3840.26元据为己有;1997年5月,纪远霞又分两次侵吞业务规费4.5万元;县纪委还查明,1995年5月至2001年3月,纪在原国土局长李敬顺、副局长旦召旭的授意下,参与设立帐外帐(既小金库)549179.62元。
    由于纪远霞所犯错误严重,已经构成贪污犯罪,县纪委在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的同时,依法将纪远霞涉嫌贪污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中篇:两份奇怪的《病情证明书》


    纪远霞被捕后,手眼通天的曹强迅速打通各种关节,到检察院去探监。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侦查、审查的阶段,是不允许其亲属探监的。但是,曹强的探监却被允许了,而且是在纪远霞被捕后的第二天。
    曹强探监后,纪远霞就开始“绝食”、哭闹,几天后纪被“顺利”地取保候审。
    在某检察官的授意下,曹强在郧西县人民医院弄到了一份《病情证明书》,证明纪远霞“患有精神分裂症”。那位检察官说县级医院的“证明”通不过,曹强又到十堰市茅箭区精神病医院弄到了又一份《病情证明书》,证明纪某“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
    按照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声称自己患有“精神病”,司法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省一级资质的相关医院作出法医鉴定,然后决定是否暂缓审查或起诉。事情就奇怪在这里!郧西县检察院似乎是一片法外桃园,他们仅仅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两份《病情证明书》,就作出了对纪远霞《中止侦查决定书》。

下篇:自相矛盾的复职请求


    有了检察院开具的这一份《中止侦查决定书》,纪远霞底气十足地找国土资源局现任局长李传文索要工资待遇,李传文觉得不太好办,决定开会研究。正在这时,某领导也给国土局写条子,要求国土局从人道的角度出发,给纪某核发生活费。李局长只好按照“人函[1999]177号”文件精神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纪远霞发生活费,计算标准为纪的基本工资的75%,既590多元。国土局按每月600元的标准借给纪远霞。
    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县国土资源局多次去函要求检察院对纪远霞的问题尽快作出结论,而检察院至今未作任何答复。
    2004年机构改革前,县国土资源局李局长亲自把纪远霞夫妇二人找到局里谈话,要求他们尽快找到有关部门作出结论,争取早日归岗上班,纪不予理睬,也不参加竞岗考试,国土局只好不再借给纪的生活费。
    从2005年1月起,纪便天天到国土资源局去哭闹,要复职、要工资!2005年9月定岗时,国土局通知纪到城关国土所去上班,纪不去,要求给她恢复原职务。后来越闹越凶,还多次打砸公私财 物,把国土局的工作秩序搞得乱七糟八。

尾声:政法书记的愤怒


    4月10日上午,纪远霞在国土局闹了一阵被劝开后,便尾随国土局的小车追到县政府。其夫曹强先是指挥几个“小哥们”围攻司机徐斌,后又打电话叫来一帮“娘子军”,围殴李局长。在曹强的指挥下,两个老太太死死抱住李局长的两腿,纪远霞上去抓刨李局长的面部,其它泼妇则扯住李局长的两臂,李局长不答应给纪远霞复职,她们就拳打脚踢,致使李传文身上多处受伤。
    当时,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童胜禄目睹此景后,电话命令公安局来人处置,公安局则指挥城关派出所去人处置,派出所去了两人,但一看是曹强的人马,立即转身开溜。
    在4月11日上午的专题会议上,县政法书记董瑞明愤怒地批评了县公安局和检察院的不作为,并责令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公安局、检察院组成联合专班,开展调查,要求从重从快从严处理这起围殴国土局长的恶性事件。同时责令县检察院迅速将纪某收监,并依法对纪的“精神病”作出过硬的司法鉴定,有病就治,治好了就审查起诉,决不能让这种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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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条回复
guest 发表于 2007-10-24 16:50
#8
同样的一件事,在网上是完全不同的言论,真实的世界都没有诚信可言,何况是这虚拟的世界,谁给我们真实?
guest 发表于 2007-10-10 09:25
#7
是是非非转头空1
guest 发表于 2007-09-18 15:28
#6
鲁迅的“阿Q”是可恶又可悲的,我们的国民素质何时才能提高呢?从我们自己做起吧。
guest 发表于 2007-05-06 10:56
#5
人生有时真的很无奈,道德沦丧,法制不健全,让如此无赖的人留在我们的政府机关里,去执法、去行政,实在是一种悲哀。不知道当他们以种种不正当手段达成自己目的的时候,是否想过,他们所破坏了的社会规则,必将也会伤害到他们自己和子孙。
guest 发表于 2007-04-30 09:26
#4
这则新闻报道里提到的政府机关的名字,纪远霞的单位以及她所贪污的公款一笔一笔具体的数目,还有纪的丈夫曹强,被殴打的国土局长等这么多资料,能凭空捏造得出吗?这则新闻一看就让不明底细的人知道是真实的,材料是翔实的,怎么会有人怀疑其真实性呢?奇怪!
更让人觉得奇怪的是第三条评论,那么偏激愤怒,好像是这则新闻里提到的某个“黑”人物。如果是旁人,我无法理解其发的评论。这位评论者没有好好看新闻,纪的保护伞是县检察院,跟县政府、公安局无关,公安局只是在派人去处理殴打这件事上不得力。处理纪并不仅仅因为她撒泼打人,更是她贪污了公款。如此在没有看懂文章的前提下乱发牢骚,胡乱指责人,说话尖酸刻薄,有的甚至是诬陷,是对人家的极不尊重,也显示出自己并不那么好的修养。
guest 发表于 2007-04-27 22:11
#3
不知丧钟为谁而鸣?新闻要有真实性,不要拿了钱当枪手,前后自相矛盾,颠倒黑白,你的打击面也太大了点县委、县政府、公安局、检察院都成了纪远霞的保护伞?当初一案多人为何只处理纪一人?当初纪的保护伞哪去了?
guest 发表于 2007-04-20 12:59
#2
把泼妇头上的“保护伞”掀掉,砸烂,看泼妇还能成为泼妇吗?
guest 发表于 2007-04-19 08:10
#1
是真人真事吗?
共8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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