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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博客网 >> 原创文学 >> 长篇小说 >> 青春/言情  > 《今夜不须醉》 > 第二十二章 颤抖的手

今夜不须醉22

作者: joejoelv   发表日期: 2007-06-19 15:32  点击数: 756


22 颤抖的手

  第一次,我深刻体会了流言的可怕。

  公司洗手间里开始流传各种版本的三角故事,同事们看见我时躲闪的眼光总能让我第一时间得知诽闻的热门程度,甚至王总也把我叫进了办公室,让我谨慎处理私事,不要耽误工作。

  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看着自己,为自己竟能成为诽闻女主角感到莫名其妙。镜子里的我脸色苍白,挂着黑眼圈,一看就知道是缺乏睡眠。我一向清楚自己算不上是美女,充其量只称得上清秀,冷冷恹恹的神态更是容易让人敬而远之。唯一值得骄傲的便是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留了七年,柔柔的搭在肩后,是我最爱惜的东西。真是不明白,这副普普通通的外表,怎么会引了那么多麻烦上身!我还是我,并没有改变啊。

  回到座位上,我决定还是要面对现实,逃了好几天,该做的终究还是要做,流言需要澄清,误会需要解释,立场需要说明。

  于是,我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给白少峰。

  他没有接。

  再拨。

  还是没有接。是按掉的吗?可能有事情吧,等会再打。

  一个小时后。

  又按掉了?

  再一个小时。

  还是按掉不接?

  算了!人家大少爷也是有脾气的,我又何必自找没趣。

  下班时,在公司门口看到白少峰我还真是诧异,他玩什么啊!

  “方纭!下班了啊!”

  他的笑容还是和以前一样灿烂,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注意到前台小姐直愣愣的眼神,这个人的笑容真是电力十足。唉!明天不知道又传成什么样子呢。

  “怎么到公司来了?刚才在开会吗?电话都不接。”

  “在谈事情不方便接电话,这不一谈完就来找你了,你可别误会。”

  他笑着说的,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他现在站在我的面前,这才是最重要的。我暗暗叹了口气,缓缓走向他身边,主动牵起他的手,同样的笑着说,“走吧,我有话和你说。”

  又坐在了他的车上,瞬间想起了那天的情景。他一句句质问我,而我什么都回答不了。

  “对不起!”

  “对不起!”

  我俩同时开口。相视一笑,感觉前所未有的默契。他张口欲言,我却摆摆手示意让我先说。

  “对不起,那天的事情我不应该瞒你的,我确实做得不对。你知道的,我爸那个脾气……我没办法控制,每次都害怕回去面对。拉上你却不对你说明情况,是我私心上感觉事情可能不至于会那么糟,想瞒天过海。但我却错了,我爸他迫不及待想让我嫁入豪门,有些不择手段了。至于我和李莫,他应该都对你说了。那是巧合,也是错误。你一开始就知道的,很多事情是我的一相情愿,他根本不知道。所以,我和他不会有关系,以前没有,以后更不会有。”

  说完这段话,我深吸了口气。这些话不止是说给他听的,还是说给我自己听的。我不能让自己有后悔的机会,既然选择了,一定不能让自己有后悔的机会。他没说话,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他明知道我对李莫……还愿意和我在一起,他也挺奇怪的。

  “我也有错,我应该相信你的。”良久,他才说了这么一句。

  我突然觉得有些局促,这样直白的说明,对于我还真是有些不习惯。我一向不喜欢解释,但是经过这些事情,对他真还不好隐瞒。他很敏锐,面对他,我的想法似乎无所遁形,然而对于他,我却一直捉摸不透。他很亲切,很体贴,但是朋友的感觉多过恋人。他在很多方面都象肖克,只是不象肖克那么安静沉默……

  “在想什么?”他突然开口问到。

  “想你。”我下意识的回答,话一出口就觉得有些暧昧,只好尴尬地笑了笑。

  他也笑了,“晚上去你家做饭吃吧,很久没去了。”

  “好啊。”

  他是怎么打算的?继续吗?我还以为应该结束了。他这样的有钱人应该都是很骄傲的,他又怎么会在乎我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

  想不清楚,干脆不想了,就顺其自然吧。

  这顿晚餐一直弥漫着异样的情绪,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的眼睛一直在研究我,紧紧抓住不肯放松,我想躲,却躲不开。

  “方纭?”

  “恩?”

  “你做的菜真是好吃!”

  “呵呵,自己照顾自己那么多年,总不能亏待了我的胃。”

  “我有没有机会一直吃下去呢?”

  我的心一跳,想起了自己的决定。

  “如果你想,我就做给你吃。”

  我笑着盯住他的眼睛,没有再逃避,给了他肯定的答复。但是,我清楚的感觉到,桌子下面,我的手在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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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条回复
秋落枫叶 发表于 2007-06-20 22:16
#4
想想,还是先写番外比较好.
期待.
谢谢你到我博客,秋落回访
guest 发表于 2007-06-20 15:47
#3
快点啦,进度
潇湘柳 发表于 2007-06-19 19:34
#2
哈哈,已经写了四万字??这么厉害!!
哇!刚开始我还以为你是在写自己啊,最后才知你是写小说的,呵呵……
写主线啦,很诱人哦!!期待……
joejoelv 发表于 2007-06-19 15:46
#1
已经写了四万字了,下面的情节是一个高潮。因为一直是以第一人称写的,都是方纭的一些想法,所以想写几个男主角的番外,以他们的角度来讲这个故事,篇幅不会太长。问问大家是先写番外还是先写主线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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