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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集《跳舞的石头》的前言

作者: 跳舞的石头   发表日期: 2006-05-26 20:13  点击数: 793


诗集《跳舞的石头》的前言

这是我写于大学时代的诗歌的大部分。四年期间,即2002年下半年到2006上半年,我创作了近200首诗。有格律诗,有新诗。有短小精悍的诗歌,也有上百行的长诗。在这本选集里,我主要选了一百来首抒情短诗。为了能从中看到写作成长的过程,各个时期我都选了一定数量的作品。百行以上的长诗也写了几首,本书选了个别段落作为独立一首,只是为表示还有这类作品存在。大一时期的作品,虽很幼稚,,但单纯明澈,情感真挚,故入选的也不少。大二时期,我慢慢形成了自己诗歌意象和语言,开始在正式的刊物发表作品,逐渐有了自己风格,自此开始了自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诗歌创作。这一时期,我逐渐调整了从前押韵工整,每节四行,类似新月体的诗歌写作,转向散文体的诗歌写作,不押韵,不考虑诗歌的节与行的数目,极其自由的表达自我,无拘无束,信马由缰。大三时,又不满足从前的写法,有一种重复的厌恶感,又考虑变化。但是,一直有找不到出路,甚是苦恼。一路来写得很吃力很勉强。虽然一些主题并没有写得深入,却不愿再深掘,一些句式结构并没有用得完美,亦不愿再使用。所以,近两年来,只是在主题和结构边缘徘徊。
当然,我只是在课余写写,但写作时相当投入。我没有像一些写小说的同学花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诗歌篇幅短小,一气完稿后,可以不时去改,但又不会让人身心过于疲惫,这种工作量较小的写作方式是枯燥生活一种彩色调剂。我写作的目的也很单纯,只是为了排遣寂寞孤独,和这个年龄段的迷惘与骚动,从深层次里抚慰自己。苦难、孤独、思念等此类生活处境常常会让我不自觉的拿起笔来表达心中的感受。一首诗写完后,一些偏激的情绪也平息了,同时情感在笔下也得到升华。所以写诗于我只是一种习惯,一种感觉,一种生存方式而已,并不想从写诗这种行为中得到什么回报。总认为,一个人有一种有档次的习惯就该满足了,有其它想法就是奢求了。我写是因为我在感受在思考在生活或存在着而已,没有什么其它深意。
在这个选集中,我把所选的诗因主题而分为五辑:第一辑主题是家园;第二辑是季节与湖;第三辑是爱情;第四辑是怀旧与偶感;第五辑是一些有点形而上性质的思考。本来想加一个长诗的专辑,但想到没有谁会有心思去阅读它们,因为这年头的人很忙,也急躁;加上自认为长诗歌也没有其大的存在的价值了,它的叙事性被小说代替,而抒情性又被流行的歌曲所替代,故放弃了。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不想把集子搞得太厚了,小巧玲珑比厚度要可爱的多。选集中诗的五种分辑也并不一定严格,不同人或从不同的角度看,其又有不同的归属,主题也会因而不同。这也许也可以用“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来解释。在此还说明一点,我很多作品中都有水或湖这两个意象,或时有这两个隐约的存在。这不足为奇,四年来,我一直住在一个湖边,至于湖的名字,你称她为洞庭,我并不反对。
曾与一朋友说过心中有三个世界:一个叫世俗世界,用来对付世俗生活,里面像所有红尘中人一样,装满虚荣,权利,金钱,地位等人们竭力追求的东西。这些东西本身并不坏,所有这些,每个人都应该在一定程度拥有,才能好好生活。只是人们对它们的重视程度不同,故在人生历程中因其而产生的遭遇有极大偏差,套用心理学术语来说可以叫本我世界。第二个叫情感世界,用来存储感情,里面有朋友,情人,亲人等维系你情感生活的一切。这个世界很重要,因为没有人能缺少感情而孤寂地活在人间,它是一个人存在最重要的心理空间,是真我之家园,用心理学话语可叫自我世界。另一个叫精神世界,那里面装的全是你自己,以及唯独你自己一个可以感受和追求的东西。在这个世界里,你追求你的,感觉怎样好就怎样干,不要在乎别人以及他们对你的态度,如理解,甚至了解或知道,这个世界可以叫超我世界。诗歌创作就是这个世界里一个极好的例子。但它有前提,你必须把另外两个世界处理好。只有这样,你才是最自由的,才能够很好地进行角色的自由转换。这样,你不会为你某一个世界中的某一事物之得失而有过激的情绪或行为,始终不大喜大悲,而保持平静。所有人活得幸福的前提也就是要这把三个世界保持平衡。这样才算是完满的人生。当然,这也只是我个人四年来的一个小的生活感悟而已。
想要在写作上要跨进哪怕极小的一步,说实话,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古人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道出了写作者的无奈和实情。只有作者自己才真正知道自己的苦衷和作品的重量。一切评论精彩与否,皆有不实之言,其总会在一些方面或贬抑或抬高,尽管评论者本人是极正直之人,其文亦为中肯之文。其根本原因是作者总有那么些有关写作的苦恼是他人所不知的,评论者亦深究不了的,而作者又不堪从头倾诉。评论者且去评论,能引导读者正确阅读作品的即为好评论,至于作者那些苦不堪言的杂七杂八,就让它们发霉,烂在肚子里吧。因此,关于这方面的情绪感言也勿需多说。天空没有翅膀,鸟已经飞过。
每一首诗,是一个故事、一带风景、一缕记忆、一段感情,别人或许不会在意,匆匆一瞥而过,不会再用手去掬捧余香。读者只是为满足一下生香的辞藻,瞬间的心动,拂面的温馨,不会去深究诗歌语言彩衣背后的鲜红的血。而那血又恰是真正让人颤抖的气候。这种气候,只有真正用心去阅读的读者才能感觉得到的。这种读者,极为稀少,有的人写作一生,不能遇见;有的要到身后百年,此人才姗姗而来;有的是永远也别想了,只能接受被遗忘尘封的事实,这是他不能更改的宿命。在有身之年能碰到知音的诗人是神的最大恩宠者,虽落魄潦倒,亦富甲红尘了,不要有太多奢望。“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常认为此句的作者略微贪了点,知音有就够了,一个足够,何必贪多?现在才体会到,那位抱素琴长吟此句之人,并不是真的嫌倾听者少,而是一个知音也没有!这才是句子彩衣背后鲜红的血。这血把文人的路涂得鲜红,他们一路走来,凄凄,惨惨,戚戚,同时又寻寻,觅觅着,像一队身披阳光在沙漠中寻找水源食物的乞丐,身心疲惫,唇舌冒烟,目光绝望而倔强。
辛笛说,他的诗甘愿让一个读者读一千遍,而不愿让一千个读者只读一遍。某个能把其诗读上一千次的读者,也就是作者的知音,亦是上文所言那个能感受真正让人颤抖的气候的人。有这样一个人跟你一起在气候中颤抖,这个文字的奴隶就有福了。他不仅看到了光,还拥有了光!历史绵亘而来,这类有福的奴隶又有几人?故说文字的奴隶们,哪用叹气,没福的多的是,做一个虔诚的文字奴隶该满足了。周国平说,对一个男人来说,拥有自然和女人就足够了,其它的都是奢侈品。同样道理,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拥有一只笔,一粒玲珑之心就够了,其它一切亦是奢侈品。一个修路者有路修,足矣!一个用笔者能写,亦足矣!我唯一想强调的是,我所有的诗歌都是用心写完的,这里面有我的血。
不多赘语,是为前言。
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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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条回复
跳舞的石头 发表于 2007-02-01 15:48
#3
是的
guest 发表于 2007-02-01 15:26
#2
就这个前言吗?
跳舞的石头 发表于 2006-05-26 20:16
#1
看一看,评一评,快了人生!
共3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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