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都在看电视连续剧《别和陌生人跳舞》,编导以“换妻”这个敏感的社会题材为切入点,虽然剧情和人物的变态都显得有些过分离奇,但演员到位的表演还是给该剧增色不少。
但我仍然认为该剧中有些情节设置不合理,将其提出来挑挑疵,以供大家讨论。
一、 发生在手术室里的故事
该剧有两个重要情节发生在手术室,都与现实不符。
1、旋松螺丝:脑外科副主任邢飞雨为了竞争院长职位以及报复李儒军,将手术器械的螺丝旋松,导致螺丝掉入患者的脑部造成医疗事故。
评:按医院常规,根据手术的部位不同,手术室会将手术所需的不同器械分成不同的手术包,进行消毒。常见的有开颅包,开胸包,开腹包等等。如果需要特殊器械,主刀医生或科室会提前通知手术室做好准备。而且,为了避免污染,手术包都是等患者上了手术台,医生准备进行手术部位皮肤消毒时,由专门的手术器械护士在器械台上打开手术包,将器械依次递给主刀医生,完成手术,这一来是为了避免感染,第二是为了便于清点器械,以免遗留在患者体内。剧中为了给邢飞雨作案有时间和空间的机会,特意安排手术器械完全敞开,放置于手术间隔壁的房间。这个情节显然与事实不符,因为手术包不可能提前打开,非手术人员在未穿上手术隔离衣时也不能接近手术台,即便他是科副主任。
2、隐藏引流管:剧中描写李儒军为了报复葛建斌,将抽吸脑部血肿必需的唯一备用引流管藏匿在身,并将手术台上的一根随意掉在地上,使得患者来不及清理出血而死亡。
评:目前医院手术,导尿管、输液管、引流管、吸引管都是一次性的,这类管子是手术中的消耗品和必需品,手术室会备有许多这样的管子,根本不存在只有备用一根的可能。而且,葛建斌是意外车祸,作为科主任的李儒军也是到了患者身前才发现他正是自己的仇人,上了手术台,他又怎么可能知道引流管只有备用的一根呢。因此这种所谓的故意杀人的场景设置显然不合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主任医生,葛建斌的伤势那么严重,如果是存心杀伤人,他完全可以在手术中动手脚而不被人发现。而不需要用那么拙劣的手段将自己送上审判席。
二、李儒军的被告情理不通
按照剧情安排,知道葛建斌是李儒军仇人的事只有朱怡云、乔方方、邢飞雨、于苹苹、李儒军五人。朱怡云、乔方方、于苹苹当时都不在现场,李儒军不会自己告自己,那么告他的人只有邢飞雨,可是剧中又安排邢飞雨帮助李冲掉了藏匿的引流管,并拍拍李的肩示意自己不会说,那么又是谁告的呢?在众人的眼里,葛建斌是李儒军夫妇的恩人,是他们的律师,李儒军怎么会恩将仇报?而且引流管掉在地上,完全可以解释李由于网上视频的事败露而造成情绪失控引起手抖而掉落的,怎么能肯定是故意杀人?引流管已被冲掉,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李儒军是故意杀人,即便是怀疑,也不可能在未掌握有力证据、未做出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就抓人。这显然不符合公安抓人讲证据的条例。
三、 葛建斌所说的天衣无缝
剧中乔方方发现葛建斌诱导李儒军的儿子自杀,却苦于找不到证据,葛也自认为自己做的是天衣无缝,其实,双方有聊天记录,即便葛删去聊天记录,但李晓军的电脑没有删,通过IP完全可以查到的,并不是天衣无缝。
四、 值得商椎的几个地方
1、 洪志强的角色如换成一个更为伟岸、更为英俊的男人可能更符合情理:于萍萍和李儒军的条件太好,如果交换的对象从形象、举止上与老公相差太多,我想于萍萍可能连进屋的可能都没有,正因为导演选的这个角色从形象到举止都显得太差,会让人一开始就觉得于萍萍过于下作。交换就会失去所谓交换的前提了。
2、 副主任邢飞雨转变得太快,和他前面的报复反差太大,应加以适当的铺垫就更为合理。
3、 葛建斌长达二十年的苦恋以及他畸形的心态显得过于离奇,而具有这种心态的人是绝对封闭的,绝不可能轻易让乔方方进入他的世界,获取他的秘密。
以上是我看了这部电视剧的几点想法,以供大家讨论。但总体感觉是不错的,不论是选题还是演员的表演,都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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