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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作 发表日期: 2007-07-11 13:29 点击数: 766
描述: 观察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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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前几天上了个贴子叫《有件事很气人》,得到不少网友的关注、关心,反响颇热,心有感触和感激。至昨日,这事儿有了结果,于是赶紧折回来个交待,算是对关心、劝导、理解、支持、批评我的朋友们一个答复。事情的结果算是完满的,交时520元,退回500元,损失20元。百分比就不用算了,根本没有意义。
事情至此也算完结了。应该说,这样一种结果无论对我,对他,对于关心我的朋友们都应该是温馨和谐的,是酷暑里一缕清凉的风。
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这不,刚刚长舒了一口怨气的我又遇上了另一桩事,算不算是个冤枉我不好说,而且这事儿的人物、地点、事件、损害程度甚至性质都完全两样,有愿意听的,且听我细细说来。
还是挑短了说吧,只要说明白事情理就成,多了没人看,还讨人嫌。
是发生在我姐夫身上的事情,不是我。近日,不知何故他去了移动公司查询话费。本来,就算有错也该怀疑哪儿查哪儿吧。不知何故,竟查到三年前的老帐上。我姐夫说,(我是从他与处理此事的公司小姐的谈话内容中揣测出来的)有一串长达两小时的通话记录根本就是子虚乌有。想想呀,记录上显示的是我和你姐在美丽华大酒店与家里之间的通话,竟然会长达两小时!我们是小蜜儿谈情呀?都60多的人了,谁家老头老伴有那么多话儿好说?还美丽华呢,我压根儿就没去过玩过,纯粹就是栽赃,小孩子抢石头——扯蛋嘛!老实说,不是48块钱话费的问题,是冤假错案,一个工作责任心的问题。他要是不给解决,我就投诉他,再不行,我天天上他们公司大厅闹去。看谁有个赢。
听到这我听不下去了。我说,你这算啥,我让小孩子去学舞,舞没学半小时,小孩不愿去,交的500多元他们竟不给退,你说冤不冤?他说,那不同的,不退钱有他们的理由。听他一说,我都傻了,这不是地上天下乱了套吗!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我跟他较上劲了。这不打紧,可气的是,在场的五人中除我之外,居然有三个半人说我那钱可以不退,他的钱却应该讨还。我是再一次被激怒了,毫无儒雅风度,我义愤填膺舌战群儒,我说,撇开48元事小不谈,你有什么证据说明你没在美丽华大酒店打过电话?都三年了谁能证明?你不能证明人家能!你说你不可能与老婆有哪么长话说,甚至推断其它人也没有这样的可能,才真正是无稽之谈不堪一击。或许我姐根本不满意你在那种地方呆太久才与你争吵,一吵就是两小时!内容我就不多说了,大家都想象得到;或许你们俩为买房,为装修,为材料,式样,请朋友、请亲戚还是请其它师傅而争吵不休,而恰恰你们都有固执、专横、要强的毛病等等都有可能无谓地一吵就是两小时,不是吗?这样的例子有什么太说不通的吗?短瞬间的呆滞之后,他又说,有一个特别情况还可以说明我没错,通话当中有一段很有规律的间歇,每句话中有三点几秒的停滞,又如何解释?世上有这样打电话的人吗?乍一听我还真傻了,可不是吗,明显的机器运行故障嘛。但很快又被我自己推翻了。我说,这不正常吗?信号不好接听间断你没遇见过吗?在全自动记录程式中的表现就是那有规律的三点几秒。或许,你真应该考虑换台好一点的手机了。
此外,关于上面所说三个半人都反对我,说学舞钱可以不退的话,我自当又是一番据理力争,但论据无非是“我没得到服务,你就没理由不退款,这是原则和良心”之类。当然,我是凡人,风风雨雨几十年了,怎会没见过这样事例,比这厉害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事没遇见过也该听说过了。之所以仍坚持这样的观点说法,乃是相信世界上讲道理,凭良心的人终归占了大流,否则能有正义和秩序?还有,对于争论中逆耳言词甚至尖锐过激的话,我也会理性分析冷静对待,断不会由此及彼、由事推人无限上纲的,说话的都是自己的亲人,他们只是在就事论事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身攻击和人格诬辱,我们没有根本利害冲突的。或许,就在我看他们偏执霸道的同时,他们看我又何尝不是一种执拗无理的僵化和幼稚呢。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一句话叫做“针扎人而不痛,皆因不是扎在自己身上”。我多么希望天下人有事时多来点换位思考,大家都冷静些谦让些,那么我们的生活,社会不就和谐多了,美好多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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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家不知多交了多少钱,也无法查,只好
改银行扣款为自己去电讯部门交款!听说有盗
窃电话号码的人作怪……真是无奈!!!
谢活者活着照应,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