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袖网友 放浪一生[219.153.212.*] | 评论于2007-7-6 0: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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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方面,“放浪一生”的言论有合理之处,就像不能给“未成年人犯罪”加上“网吧惹的祸”的罪名一样,本人小文只是对网络游戏的巨大害处作一批判,很不幸的是陈天桥成了这个事件的始作佣者,所以也成了笔者评论的对象,如果是王志东或者丁磊作了网络游戏,可能题目的人称也会发生变化,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没想到“放浪”兄洋洋洒洒回敬了反驳之文,言之有理,佩服佩服!
但有些内容仍然值得探讨,
科学是双刃剑,就象诺贝尔后悔发明了炸药,因为炸药可以开山劈石,也可以成为杀人的武器,电子邮箱可以用来收发重要资料,也可以被法轮功用来散布反动言论,网络游戏可以让成人开发智力,增加生活情趣,也可以让学生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大多数成人可以玩三个钟就罢手,儿童和学生却无法停手,在法律定义中,16岁以下自然人叫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再小点10岁下叫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何有这样的区分,因为他们无法区分什么游戏,什么行为是对,什么行为会产生无法挽回的过错....他们还没有这个辨别能力.
容易让人上瘾的网络游戏却象过量吗啡一样毒害他们幼小的心灵。 为什么说是“过量”吗啡呢?因为少量吗啡是可以用在医疗上的,但是在必须使用的情况下才使用,我没有见过医院会像推销网络游戏一样,变换名目如“免费”,“升级”等营销方法去为吗啡做营销,因为医生和药监局都知道“是药三分毒”的道理,难道陈天桥不知道网络游戏就像过量吗啡一样会有毒害作用吗?有良知的商人都会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至理名言,为何还要推波助澜? 网络游戏的管理的确没有让人信服的制度,社会也确是缺少监督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机制.难道您就可以不用考虑这种精神鸦片的副作用吗?
任何人立身社会都要考虑他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影响,就橡胡锦涛的言论必须非常谨慎,因为任何一个字的说错,都会影响到13亿人,下到省长,一个决策会影响千家万户,现在的商人其实也已经具有这种影响国计民生的能力,比如房地产老板的一个价格策略会影响到千百万人的生活质量,所以作为影响力超越现实的网络经济里的重要人物,必须考虑自己的生意之道,您赚钱的目的是否会伤害到别人,您的销售终端是否有管控质量和服务对象的筛选。
我建议,做网络游戏的老板们都要考虑,在注意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必须用你的社会责任感衡量如何令社会不会因为你推出的产品而产生太多的弊端和副作用。其实这是一个细节问题而已,虽然是梨大还是弊大的选择命题,但还是建议老板们作好您的本分,作好你的产业链的管理可不可以?其实我明白您是不愿意,而不是没有资金和能力,网络游戏真正的运作平台就是中国不计其数的网吧!在这样一个最需要管理的终端却是基本无监管力度,网络游戏的供应商也不去理会,不能说是一直以来的缺憾......
没看到八期拓展训练的照片。。。。。谢谢!
呵呵,你要报上名来啊! ----江月刀
话梅
李7/19
嫣然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