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kun1968 发表日期: 2007-07-21 11:03 点击数: 905
延安新贵深夜奢靡都市
2007年7月16日凌晨一点,延安市百米大道某娱乐场所里,几名号称“延安新贵族”的年轻人在一间包厢里酗酒,其中的马某提出一起出去飚车,几人花天酒地吃喝玩乐之后,带着一身的酒气,醉醺醺开着车辆,离开娱乐城疯狂地喊着、叫着——三辆汽车在城市街道上开始飚车,于是一场悲剧发生了。
三辆汽车狂飙在百米大道,一声巨响传来……
惨剧从一声巨响开始
当所有的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刚好下夜班回家的张延生已经被飞驰而来的汽车高高地抛向近20米的高空,身腿分离,血肉模糊……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时已是凌晨1点40分左右,令人发指的是,第二辆车也紧跟着——无情的车轮从尸体上再一次碾压过去。
三辆汽车没有一辆停下来,继续向前飞驰!
听到巨响的群众和刚好在此值夜班的巡逻警车经过,立刻追赶过去,将肇事的第一辆汽车拦住,此时的几名号称“延安新贵族”的年轻人,仍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的车轮上沾满了受害者的碎尸和鲜血!
另外两辆车已经飞驰远去……
就当时情况,记者采访了几位目击者。
目击者孙某:职业,出租车司机。
讲述:太不象话了,尸体拖动了近200米,司机居然没有刹车的意识,继续飚车,百米大道成了这些有钱人的屠杀场了!
目击者刘某:职业,小饭店老板。
讲述:当时我听到一声巨响,以为是撞车了,出来发现,汽车撞人,非常可气的是,司机竟然无动于衷,继续飚车,地上到处是受害人的鲜血和内脏,太可怕了!
目击者王某:职业,围观者。
讲述:简直惨绝人寰,可不象话了,太残忍了!……
受害家属噩梦从此开始
事故发生当晚,受害者家属姬某和自己的儿子及两个女儿正在等待丈夫和父亲的归来,按照以往张延生上夜班的习惯,这个时候应该回家了……
老实忠厚的张延生是一家家具城的保安,三个子女和妻子都没有工作,为了贴补家用,张延生在一家家具城以每月500多月的收入为生,他循规蹈矩,下班从来不会外出,为了省钱,他经常步行回家,而那一天,他再也没有回来!
等待了一晚上的妻子非常着急,随即打电话到处询问亲戚朋友,甚至跑到家具城寻找,但是一天过去了,张延生还没有回家,此时的妻子还没有意识到,他的丈夫再也回不来了,一场噩梦从此开始。
2007年7月17日上午,终于在延安一家医院找到了受害人张延生,而此时的张延生已经安静地躺在太平间里,尸体模糊不清,所有在场的亲戚朋友都没有能认出这个已经碎尸的人就是张延生!最后只能凭借一把钥匙确认!
噩耗传到家里,张延生的妻子和子女都哭昏过去……
第一次悲愤的交涉
2007年7月18日,晨,受害者亲属第一次去延安市交警队就此事询问相关人员,但是,等待了四个多小时,没有找到处理此事的主管人员,询问办事人员,所有的人都摇头不置可否。
上午11点半,一名自称负责此事的办事人员终于迈着缓慢的脚步来到交警队上班,这位办事人员很简单地叙述了事故经过,连他自己都称“事故现场太难看了”,“是我从警以来市区遇到的最惨的交通事故!”。那么就当事人怎么处理等问题,这位办事人员无奈地说,现在只抓住了第一肇事人,至于第二、第三肇事人在哪里?这位办事人员含糊其辞。受害者亲属询问了肇事车辆现在的位置在什么地方,办事人员仍然含糊其辞。
截至2007年7月20日,距离事故发生5天后,张延生的家属,仍然没有得到任何一点肇事者的安慰,延安市交警队只有一次对事情的处理意见,那就是对尸体进行尸检,和对其车辆鉴定。
据有关人士透露,这是延安市区最惨烈的交通肇事故!而肇事地点距离延安市某交警队不足300米;当天正值陕西省“三基”工程现场会就在延安举行!
酒后开车,超速,逃逸如此严重的事故,那么,发生这件事情为什么迟迟得不到处理?还是背后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其他肇事司机在五天后,仍然逍遥法外,那么,肇事司机和车辆到底是谁?为什么敢如此猖狂?如此残无人寰!?
他们是延安市的上层阶级和刽子手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晚肇事的车辆车号为,陕J30009,陕J66996,陕J68086,那么是否有人给延安市交警队施压?才使如此明了的交通事故变得云遮雾罩,扑朔迷离迟迟不办理,无作为,甚至将肇事司机——“延安新贵”“刽子手”仍然在5日后还逍遥法外呢?
来自地狱的呼喊
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受害者张延生的家属仍然没有收交警队的任何实质性的进展报告,那么在这5天里,延安市这起最惨烈的交通事故中延安市交警队的人在干什么?他们的不作为后面隐藏着什么?肇事司机的几名“新贵”到底能不能受到相应的惩罚?记者在受害者家中看到了张延生的妻子和子女仍然被丈夫和父亲的离去怀着巨大的悲痛,但是面对这些有钱有势的“上层阶级”,他们显出了无奈和无助,他们的心在滴血,谁来还他们公正?受害者何时才能入土为安?记者将进一步关注事态的发展。转自
http://bbs.book.sina.com.cn/?h=/g_forum/00/09/00/view.php%3Ffid%3D198205%26tbid%3D5959&g=2&n=1
其中的驾驶陕J66996的司机张某是志丹一个普通个体户。========================并非如此,据本人调查,此人是延安市宝塔区凤凰派出所某民警。
质问二:“从交警部门了解情况看,陕J30009是东风雪铁龙小轿车,肇事后已被扣押。肇事司机马涛是从事零售业的居民,现已刑事拘留,羁押于宝塔区看守所。”这个事实不确切,马涛于2007年7月22才移交看守所,这个是有句可查的!这其中交警部门为什么不及时移交?中间的六天内,是不是已经串供?
质问三:“7月17日,又将陕J68086(丰田凯美瑞)、陕J66996(本田思维)号车暂扣”你说的完全是放屁!这两辆车,事后早就逃逸,而且车辆已经被清洗,你要真正关心此事,你去问问,是不是清洗了!?
不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首要条件是公平,公正!这是前提。
2007年7月16日1时45分,在延安迎宾大道征迁办北(对面)侧机动车道上发生了该起交通肇事,1时46分交警一大队接到报警,1时47分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将已被“110“控制的肇事司机马某送往延运集团职工医院醒酒室强制醒酒,1时58分办案民警返回现场并开始现场勘查。从当时勘查情况看,死者的头部已变形、腹部开放,尸体没有拖拉痕迹,属碰撞致死。
从交警部门了解情况看,陕J30009是东风雪铁龙小轿车,肇事后已被扣押。肇事司机马涛是从事零售业的居民,现已刑事拘留,羁押于宝塔区看守所。7月17日,又将陕J68086(丰田凯美瑞)、陕J66996(本田思维)号车暂扣,对其是否涉嫌肇事,正在做进一步的鉴定。驾驶陕J68086的司机马某是延安某银行职员,驾驶陕J66996的司机张某是志丹一个普通个体户。
“7.16”事故的肇事确实令人可恨,应当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但公安机关处理任何一起交通肇事都要依据法律程序,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此文中这位记者应该是懂法律的。处理任何交通肇事都需要一个调查取证的过程,更何况是这么严重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询问当事人、走访和询问现场目击者、做鉴定以确定有无二次碰撞及碾压痕迹等等,这些工作都是法定程序,都需要时间。在一件事情还没有处理结果之前就说交警部门不作为、肇事者有后台等等不妥当的。肇事司机酒后飚车致人死亡固然可恨,但警察行使职责也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越权、不按程序、不讲证据办案,执法警察也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交警部门处理任何一起交通事故,该抓谁,什么时间抓;应扣车,扣那辆车;谁负责,负什么责,都要依法律程序办。据我所知,目前,交警部门正在积极深入调查取证,进行技术鉴定,确保准确定性不枉法。法律赋予警察的职责是依照法律程序,讲求事实和证据,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作为一名有良知、有正义感的公民,热爱延安,关心延安,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是件好事情,事实越查越清,真理越辩越明。这个案子目前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和取证之中,我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办案、秉公办案,给受害人和社会舆论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
目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圣地交警也在积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夏日炎炎,我们每天都会看到他们执勤站岗的身影,他们真的辛苦。在这里,我还提醒大家,当您的生活越来越好时,吃饭少喝酒,开车请小心!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请走斑马线,珍惜生命!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经常浏览网站,看看社会动态,偶而也谈一谈个人感受。近日,我浏览了网上《延安新贵醉酒飚车致人死亡,当地交警拖拉办事不作为》一文,报道了延安最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情况,引起往事读者的关注,我对此事做了一些了解。通过我的了解,这件事并非如此,文章中的很多观点有些片面,我对此事也做了一些走访了解,事实经过这样:
2007年7月16日1时45分,在延安迎宾大道征迁办北(对面)侧机动车道上发生了该起交通肇事,1时46分交警一大队接到报警,1时47分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将已被“110“控制的肇事司机马某送往延运集团职工医院醒酒室强制醒酒,1时58分办案民警返回现场并开始现场勘查。从当时勘查情况看,死者的头部已变形、腹部开放,尸体没有拖拉痕迹,属碰撞致死。
从交警部门了解情况看,陕J30009是东风雪铁龙小轿车,肇事后已被扣押。肇事司机马涛是从事零售业的居民,现已刑事拘留,羁押于宝塔区看守所。7月17日,又将陕J68086(丰田凯美瑞)、陕J66996(本田思维)号车暂扣,对其是否涉嫌肇事,正在做进一步的鉴定。驾驶陕J68086的司机马某是延安某银行职员,驾驶陕J66996的司机张某是志丹一个普通个体户。
“7.16”事故的肇事确实令人可恨,应当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但公安机关处理任何一起交通肇事都要依据法律程序,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此文中这位记者应该是懂法律的。处理任何交通肇事都需要一个调查取证的过程,更何况是这么严重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询问当事人、走访和询问现场目击者、做鉴定以确定有无二次碰撞及碾压痕迹等等,这些工作都是法定程序,都需要时间。在一件事情还没有处理结果之前就说交警部门不作为、肇事者有后台等等不妥当的。肇事司机酒后飚车致人死亡固然可恨,但警察行使职责也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越权、不按程序、不讲证据办案,执法警察也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交警部门处理任何一起交通事故,该抓谁,什么时间抓;应扣车,扣那辆车;谁负责,负什么责,都要依法律程序办。据我所知,目前,交警部门正在积极深入调查取证,进行技术鉴定,确保准确定性不枉法。法律赋予警察的职责是依照法律程序,讲求事实和证据,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作为一名有良知、有正义感的公民,热爱延安,关心延安,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是件好事情,事实越查越清,真理越辩越明。这个案子目前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和取证之中,我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办案、秉公办案,给受害人和社会舆论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
目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圣地交警也在积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夏日炎炎,我们每天都会看到他们执勤站岗的身影,他们真的辛苦。在这里,我还提醒大家,当您的生活越来越好时,吃饭少喝酒,开车请小心!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请走斑马线,珍惜生命!
强烈鄙视!
又是哪个无聊的记者在那里想提高自己知名度了吧!
相信三分之一!
=========================================首先我问你一句:如果肇事当场死亡,什么时间拘留?我相信,你连这个都不知道!所以别废话了。
文人
你以为是过家家啊?追逃犯也不是看电影,一个半小时就结束了。人家要是告诉你车在哪,对方案犯的具体情况,那才是渎职!
先等交警事故赔偿等处置完毕,然后移交刑侦部门,接着是检察院批捕,再起诉、判刑。就这个顺序。
劝楼主找个熟悉法律的代理人洽谈赔偿事宜。
你敢么? SH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