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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工作八小时,其实还不到。这并不是一件累人的事情,但是在工作八小时之后再上三四个小时的网,却是一件非常累人的事情。
似乎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我上网,喜欢玩游戏,因为只有在虚幻的世界里才真正的做到忘我。这大概与很多武侠小说的情节有些相似吧。像用剑的高手,要做到至高无尚的境界,就得人即是剑,剑即是人,最终人剑合一。我并没有做到这种境界,但是在虚拟的世界里,我们可以忘记现实中的很多……
游戏,我喜欢暴力与血腥。所以我喜欢玩“反恐”,只是因为那血星的画面另人感到刺激。现实中的恐怖分子,也不过如此吧!
从此以后,我成了局里上班最晚,下班也最晚的人。尽管这样,也没有人说我。大概这与我是局长亲自录用的关系有关吧!只是领导不说,别人又说什么?不过我也不是那种“以权欺人”的人,一是因为我并没有什么权,二是我也不喜欢权。我喜欢的是仅仅是钱而已。
“反恐”之余,我会写些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小范围的活动活动,也不枉我是一个热爱文学的人。也常常会写些时评、事评什么的,有时候没事做也学着网络上那些所谓的“红人”抄他一把。但效果甚微,甚至于没有效果。我也并不在乎,只当是玩玩。有时候也不排除有功利性有目的,但苦于心有余而力不足,也不足为怪了。
玩文字游戏,并不像我玩“反恐”那么的换枪啊,放爆炸之类的熟练。但也想学着文人们舞文弄墨起来。用林枫的话说:你连字都还认不全呢?也想学文人弄起文字?有时候我想想,玩文字也不一定要认全字吧!我不认识的我就不用它好了。
3
在这个世界里,似乎到哪里都不可避免的遇到女人。有人会取笑我,你这不废话吗?世界本来就由男人与女人组成的。当然了,女人我懒得去深究。但是小伟的表姐,肯定不是那种风情万种的女人。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网上。
我讨厌这种相遇。
半年前,我的网恋结束了。说起来真丢人,也不是为了什么别的,只是因为钱。所以,有时候,我不得不在乎钱了。钱真的是一个很有用的东西,同是也很贱。
小伟的表姐,我叫她姐,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她是一个不错的姐姐,至少我这么认为。我们聊得很投机。不过她打字很慢,作为打字员的我,有时候不得不耐心的去等一句话。后来耐心没了,也就换成了她用耳麦,我打字。
不必奇怪,我办公室里的电脑没有视频,也没有耳麦,不过有音箱。
有时候聊着聊着,她说明天要上班。所以走了。
我还不是要上班?我想。
深夜,我就这么一个人在电脑前,聊天、游戏。直到觉得极度疲倦了,才恋恋不舍的躺到床上。其实我只是疲倦了,并没有睡意。白天,我为工作忙着。晚上,我为游戏、聊天……也忙着,直到凌晨,我还在思虑。我真的有些佩服自己,有那么惊人的耐睡能力。
急待…………
哎,命苦啊
这是什么吗?太失望
写这你去死吧你
浪费我的时间
不过这样可以给人留下悬念.
我希望有一个好的结局.
希望作者好好的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