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我在光明日报谈古城保护
(转自2007年8月2日光明日报)
题记:我始终认为,城市的魅力在于特色,城市的生命在于个性。基于此,我感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问题,不仅是传承优秀文化遗产的客观需要,也是城市发展壮大的现实要求。由于对这个问题比较关注,昨天在光明日报谈了几点体会,前几年还曾就“记忆城市”这个理念在报上发表过一篇短论,待找着后挂上来。
由于身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阮仪三先生的讲演《中国历史古城的保护与利用》,读来分外亲切。古城保护问题,在当前城市化迅速推进的时代,可以说是迫在眉睫。不抓紧保护,古城风貌就一去不复返了,将给人们留下永久的遗憾。
在保护古城方面,我以为,应当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正确认识眼前投入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利”字是一个症结,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经济是基础。然而,应当看到,古城保护虽然需要巨大的投入,短期内也难见大的回报。但古城毕竟是不可再生资源,经营得好,其“历史标本”的特质将给一个地方带来长远的、不可估量的经济利益,丽江、平遥等古城就是明证。二是努力做到留存记忆与以人为本的有机结合。保护古城,必须使当地居民愿意住在古城,乐于保护古城。为此,要妥善解决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让他们在古城内同样可以享受到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三是始终坚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整治修缮原则。古城的价值在于“古”,抛弃了“古”,古城就成了无源之水。阮先生说的修补要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原样,虽是细节,却忽视不得。唯其如此,方能原汁原味,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在这个问题上,有些地方是有教训的,它们将旧城全部拆除,采用现代工艺仿古重制,结果花钱不讨好,美好的初衷没有达到。
文学这东西不必太计较男女与否,
而且故事本就是故事,
何必把故事的主角当成是竹修呢?
你说对吗?
胜败兵家常事,东山再起嘛。人生路漫漫,不要失败不起。
《光明日报》是江西报刊吗?怎么特别耳熟
紫竹修:我不是说了可以用“它”吗,毕竟你是“她”啊。
眼泪这种东西总不能写成“他”吧?
严肃回答:古城必须好好保护。
你不怪我把你作为友情连接了吧?这样我觉得看起你的文章比较方便些.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