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巴是一条狗,公狗。
按照动物学分类,“界”“门”“纲”“目”“科”“属”“种”,罗巴属于“动物界”—“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犬齿目”—“犬科”—“狗属”—“京叭种”。
如果罗巴仅仅是一条京叭狗,也就没有今天所说的故事了。问题是罗巴是一条“色狗”。
在这之前,人们传统上把那些对危害女人的好色恶棍叫“色狼”,那么,以狼示人,说明狼是好色的。这狼实在是背上了一个好色的恶名,其实在动物界里,狼真的并不好色,对于性爱,它实际上是一个谦谦君子。我想,大概是由于狼在人们的心目中,一直是凶残、危险的象征,所以就把那些危害女人使女人处在危险之中的好色之徒叫做“色狼”。
狼是狗的祖先,或者说狗实际上就是狼,数千年前,我们人类把猎获的狼加以驯养,久而久之,就成为了狗。同样用动物学分类,就可以明显地看出狼和狗的渊源关系。比如一只草原狼就是这样分类的:“动物界”—“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犬齿目”—“犬科”—“狼属”—“草原狼种”。
由此说来,正因为有了“色狼”一说,那么它的近亲狗如果好色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延伸为“色狗”了。
罗巴就是这样的一条“色狗”。
最初人们并不知道罗巴的“色”,看起来它很普通:个子不大,草白的毛色,尖尖的屁股,嘴里还有一颗豁牙。可是,当它的儿女们莫名其妙地、接二连三地从它的姘头们的肚子里生出来后,人们才注意到了这个遍撒情种的家伙。大家发现这个该死的罗巴,不知怎么的,就像吃了“伟哥”,整天不知疲倦地寻找发情期的母狗,然后就做那制造儿女的工作。
于是,养有母狗的人们就开始警觉起来,加紧了防范意识,不让它调戏自家的狗。可是很快看到,他们的防范往往是徒劳的。特别是那些没有链住的狗,三转两转,一眼看不到,自家的狗姑娘就成了人家的媳妇。
罗巴首先采取的是“农村包围城市”先肃清外围,然后再进击纵深的战术。它先行解决的是自由游荡在街头巷尾的那些母狗,这些狗有的是被人抛弃,沿街乞讨为生的野狗,有的是家养的“自由民”,就是任由它们自己游逛的狗们。这些散兵游勇好解决,不管它们是否钟情于已,采取“胡萝卜加大棒”政策,兵不血刃,拜了天地再说。
外围肃清后,它就开始盯住那些每天被主人带出来溜的狗们,特别是大多数的狗们并没有被主人用铁链锁住,或者是狗跟着人走,或者是人跟着狗走,这就给了罗巴机会,它瞅准了狗的主人跟路人聊天或者被街上的事情所吸引的契机,一番甜言蜜语,把那“意中狗”引到僻静之处,行了那夫妻大礼。等到狗的主人发现,气愤填盈捶胸顿足一番,也只得认可了那木已成舟的事实,默认了这桩亲事。
随着人们警觉性的提高,罗巴发现自己的好事难成,不由得感慨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狗要下崽,天经地义,为何非要跟我罗巴过不去!
它改变了策略,“擒贼先擒王”,近狗先近人,它决定先从狗的主人下手。于是,见到有人带了狗出来溜弯儿,它就先凑到狗的主人脚下,摇头摆尾,用长满胡子的两颊蹭他或她的鞋,甚至两眼瞅着那人在地上一个接一个的打滚。一番献媚后,那人或喜欢了这只乖巧的狗,或笑呵呵地放松了警惕,就会认可两只狗在一起玩一会儿。等到那人眉头一皱发现不妙的时候,那罗巴早就演完了“过把瘾就死”的喜剧。
那天早晨,老林领着狗出去溜,一开始“西线无战事”,和平的气氛很浓,老林乐得清早的清新空气和自家的小狗一起享受幸福时光。小狗在前边一边走一边玩一边找电线杆撒尿,老林在后面优哉游哉地跟着。突然,自家小狗紧跑了几步,拐过了小区的一个月亮门,老林一惊,走过去一看,果然那罗巴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正在对自家的狗大献殷勤,老林大声地喊叫着自家的小狗,可是平时很听话的小狗竟然充耳不闻,紧随罗巴踮踮而去。老林跑着前去追赶,可是他跑的越快,那两条狗也就跑的快,他身宽体胖,哪里追得上那两条狗。他慢了下来,那两只狗也慢了下来,但还是隔了他一段距离。还好,正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一只凶猛的大斑点狗冲了出来,向着罗巴吼了过去。自家的狗也吓得停下了脚步,老林一个箭步窜了过去,抓住了自家的狗。抱着狗回来的路上,有熟人看到他的脸色都发青了,问他怎么了。老林喘息着说:“它……它MD,是罗巴,狗日的罗巴……”
“唉!你跟它较什么劲儿?你这不是搅人家好事吗?”
“你以为我……我怕那个吗?我不是想搅它的好事,可是,TMD那好事它做得太繁琐啊,没有半个钟点儿完不了,你看都七点半了,我上班要迟到了,我哪有那个时间等它们办完好事啊!”
罗巴这条狗,简直是色迷心窍了,在人们“扫黄打非”的意识愈加增强的严峻时刻,它采取“守株待狗”、“围城打援”的手段,干脆守在发情母狗人家的门外,看你出不出来,只要你出来,我就有机会,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我罗巴就最讲认真。人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一时间,被它搞得“狗心惶惶”。
后来,由于人们识破了它的各种伎俩,它的招术开始失灵。这样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很难再觅得“一夜情”了。可是“道高一尺,狗高一丈”,罗巴也在困中求变,它不再在乎一城一地的得失,开始向城区外围发展。它再觅得性伴侣后,不再在人们的视界周围行那苟且之事,而是把女友领到远处的蛮荒之地,天当被,地当床,欢天喜地进洞房。完了,再把情人领回家来,挥一挥手,说声再见,不带走一片云彩。
现在人们如果发现自己的狗不见了,就会有人告诉:“别找了,一定是跟着罗巴去了‘莫斯科郊外’,还是早点给你家小狗准备做月子吧!”
我是第一次学写长一点的故事,自己最近的工作又很忙,后来都没有信心了.自己的一贯作风是有始要有终.(有点象你的万米长跑)才努力的写完了此篇.我知道文笔很幼稚.多谢黑老师的一直支持.
如莺
很轻松幽默的文字.问候朋友!
难为你能写出如此有趣的文章了!一样的佩服佩服啊!
紫色问好!
——正因为这样,
所以人们才忽略了黑暗的美。
这对黑暗来说是不公平的不是吗?
妙趣横生,捧腹不已;借物寓事,发人深思:
罗巴
一定在娘胎
熟读了孙子兵法
高超地诱惑了
一群又一群
美艳的傻瓜
把天生的色事
做到了莫斯科郊外
叫狗心惶惶地害怕
不敢离家
如果扫黄打非的管不了
我想把它肚子底下那玩意
割了下酒算了
................................幽默,深刻,锐利,似见投枪匕首.有感.
峨眉栖诗问好.
楚曼已来拜读!
伊人楚楚,曼妙多姿,淡淡百合,轻吐芬芳
这篇故事还有一个尾巴。我在一家论坛发出去后,该论坛一个名叫罗×的大为不快,以为我是借狗喻人在拍他,于是他决定反戈一击到我坛来拍我。为慎重起见,他先是征求了一个我们两个都熟悉的版友,她对罗×说:哎呀,我知道的呀,那个人(指我)是从不拍砖的啊!我还是先去问一问他吧。于是,她来问我:有一个人要来拍你呀,你同不同意啊。当时我并不知道那个罗什么有这样的误会,只是以为心血来潮,想来拍一拍我呢,于是,我对她说:拍我可以,但不要恶意伤人,而且,无论他怎么拍,我是不会回应的。那个罗什么一听这,气先泄了一半,结果把文章修改了一下,口气缓和了一些,拍到了我的论坛上……
嘎嘎,开玩笑了,莫怪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