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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官玉儿等人剽窃本人文章的通告

作者: yuwen19880126   发表日期: 2007-10-01 09:17  点击数: 1172


关于上官玉儿等人剽窃本人文章的通告

9月27日,李泽清撰写评论文章《郭敬明阴谋得逞进作协中国文坛难逃一劫》一文,迅速抢得博客网、龙源期刊网、凤凰博客网等大型门户网站的首页一席之地。
9月30日,文章已经被众多网站、论坛收录或转载。但是本人接到网友举报,在知名文学网站上出现了“盗窃”者,和郭敬明一样的无耻之徒。
上官玉儿:子归文学网作者(会员)
9月30日10:56:57在子归文学网站上发表《郭敬明阴谋得逞中国文坛难逃一劫》。在文章中上官玉儿引用本人作品中大量句子。
“前几年还是所谓的80后领军人物的郭敬明还是给大家开了个玩笑---郭敬明终于还是“嫁”给了名门望族(中国作家协会)。一直是商业写作的郭敬明这次真的进了作家协会,这不仅仅是一种耻辱更是中国文坛的祸害。”---此处上官玉儿有剽窃模仿之嫌疑。
“在商业的大潮中,郭敬明堕落了也就罢了,可要是连中国作家协会也堕落了,那可就真的太不应该也太令我们这些泛90一代失望了。”---此处上官玉儿有剽窃模仿之嫌疑。
“我非名人,名人非如我。泛90一代李泽清先生向各位赔罪了,此文乃即兴之作,还请各位宽容、海涵。就像中国作家协会原谅郭敬明当年的无知一样原谅我吧。”---此处上官玉儿有剽窃模仿之嫌疑。
上官玉儿文章地址:http://www.zigui.org/article.php?id=214341
上官玉儿的行为严重侵犯我个人的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紫玉儿2007-9-30 在湘滨文学网发表同名文章,初步估计二者系一人(上官玉儿与紫玉儿乃系同一人)
地址:http://www.4808.com/Go.asp?id=25654
紫檀情缘 http://blog.readnovel.com/article/htm/tid_917835.html


对于类似郭敬明的无耻之徒,我们只能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类似剽窃行径,请各个组织、团体、网站负责人监督,并采取有效措施。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星期之内在公开站点发布道歉声明和著作权恢复声明,并删除原文,严厉打击抄袭者,查询剽窃作者真实身份。

                          李泽清07年9月30日
文章引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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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条回复
紫檀情缘 发表于 2007-10-09 12:23
#6
还有,你不是什么名人,你也不能算个什么文人,大可不必到处做秀,有偶文章的地方都有偶的照片,有眼睛的人大可不必用上这句词:(紫玉儿2007-9-30 在湘滨文学网发表同名文章,初步估计二者系一人(上官玉儿与紫玉儿乃系同一人)还来个初步估计,本来还想尊重你一下,看来你是不需要了。
紫檀情缘 发表于 2007-10-09 12:20
#5
刚看到这个无耻之辈的炒作.请大家去红袖,去湘滨看看,都是如何看待此事的,还有就是请大家看看二篇文章,究竟抄在了哪?又何为抄袭,李泽清,你这人太无知了,我在此帖上地址,还请大家有时间一观,还檀檀一个公道。

评论标题
评:郭敬明阴谋得逞,中国文坛难逃一劫   由 AD 于 2007-10-1 12:19:54 发表   ID 68855  

我觉得抄袭,模仿和借鉴不要混淆了。如果是大段大段的照搬,我觉得是抄袭,但如果仅仅是观点雷同,或者个别语句相同,那就和抄袭无关了。网络上很多文章其实都是相互的借鉴模模仿,比如写郭敬明,我们不从网络上看看别的文章,了解到相关的来龙去脉,就不可能写出自己的文章来,但这明显不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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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郭敬明阴谋得逞,中国文坛难逃一劫   由 AD 于 2007-10-1 11:22:13 发表   ID 68852  

李泽清 模仿你的作品?我觉得如果是模仿,也是正常的行为啊。试问我们任何一个作家或者作者,谁没有过对别人的模仿?鲁迅的《狂人日记》是模仿俄国作家的,曹禺的《雷雨》是模仿易卜生的。而且如果有模仿行为,也请提交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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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郭敬明阴谋得逞,中国文坛难逃一劫   由 冯风 于 2007-10-1 19:42:28 发表   ID 68868  

这个作品我检举者提供的不过是一篇普通的网络文章,当然我不是说写得不好还是怎么的,根本不具备抄袭的必要,个别句子有雷同,也可能巧合,即使确实是看了该文后写的,我觉得也是很普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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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郭敬明阴谋得逞,中国文坛难逃一劫   由 游客23211 于 2007-10-1 22:42:58 发表   ID 68879  

我觉得有些作者太煞有介事了,这可以说是一种极左的思想了,等于在禁锢自由创作了,不利于文学的创作,文章根本就是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语言,一点点相同的地方,怎么算是抄袭呢?有些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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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郭敬明阴谋得逞,中国文坛难逃一劫   由 AD 于 2007-10-2 11:07:02 发表   ID 68918  

然后,作为你说的管理员,我 也没说什么替玉儿“求情”的话,你可以看看你QQ原话,我说我是提醒你,紫玉儿的 文章在我们网站是 比较有口碑的 ,本人也 很 积极很 正直,这点不仅是我可以证明,我对你说那些,言下之意是说,作者的 人品和文品在我看来都是可以保证的,根本就不是说“不要打击小女生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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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郭敬明该不该加入中国作协?   由 游客8159 于 2007-10-2 13:42:32 发表   ID 68940  

如果说模仿一遍文章的写作手法就是有罪,那可就要请问历史以来文学作者所学的文字不都是照本宣科所学抄袭来的啊 ,全部都有罪了,人家模仿学习你的手法写者,那是因为你的文章值得人家一学习,应看过某些文章所感染的灵感所写的语气文句有所相同就是抄袭,那全世界的人都有抄袭之罪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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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是福还是祸?   由 少年游 于 2007-10-5 0:54:59 发表   ID 69226  

李泽清,这个人,文笔一般.怎么那么咄咄逼人啊.我看到你对紫玉儿的评论,我看了很是奇怪.我没有什么话,只有一句就是"李泽清简直是道德沦丧!"什么是抄袭啊,你要是不懂,就请先读读这方面的的法律.不要一看见意思有些相同或是相近就大声的嚷嚷.你说别人抄,我还说你是抄媒体的呢?不要我写了"郭敬明"三个字,你就说我抄袭吧,简直岂有此理!那样对大家都说不过去.你的度量那么狭隘,成不了大事.我先前看见街道边的臭水沟的时候觉得非常的狭隘.他们怎么不去做大一点呢?要不然没有这个沟兴许也还好吧!现在在文学路上走的李泽清,说是什么编辑,我看编草席的还差不多!



这些是湘滨的站长与编辑还有读者们的评判,还有红袖的檀檀就不一一往上帖了,只希望大家能还檀檀一个公道,





guest 发表于 2007-10-02 18:48
#4
网络总是很难如博主的心愿的,往往都是以种种托词把事件不了了之.最好的办法是让文字见诸报刊,然后索权保护.
*tvxq* 发表于 2007-10-02 17:19
#3
    唉
      么想法
陈相飞 发表于 2007-10-02 16:26
#2
此风不可长。
お恋月∑雨凡 发表于 2007-10-02 14:21
#1
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评论这篇文章,想说支持博主,想痛斥抄袭者。却找不到任何恰切的褒奖之词,找不到任何足以让那些个抄袭者痛心疾首之词。
共6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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