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曾对我说,你可以喜欢上许多人,但是,你只能去爱一个人。就这样,不觉中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他,不对,是爱。
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他喜欢的东西我都试着去喜欢。为了他我开始去看我曾认为和无聊的探案小说,我开始吃我曾认为很腻的米果,我开始喜欢听JJ的歌。只是这一切的一切他都不知道。
他是一个很不寻常的人,最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
他很会装,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有我在电话里才能听懂他的心思。
只是,他对我的称呼——弟,我在他心中一直是个有男孩性格的女生。或许,更绝的,他压根没有把我当成女的。
我在他心中一直是个哥们。
他病了,我很担心,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晚上,电话中,他对我说他现在很难受。我对他说长大了我要当医生,他笑了笑。可是他不知道我的愿望是当一个和宇宙打交道的工作者,他也不知道我晕血。
就这样,沉默,沉默。
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好朋友对他告白了,后来他对我说他对她也有点好感。当是我的心都碎了,那是第一次心痛。可是却强忍着痛,笑着对他说,要不要我帮忙撮合你们啊。他不语。许久,他说,我不想害了她,我们现在都要好好学习,你懂吗?我点点头。。。。
果然,在他心中她的位置比我还重。那晚,我哭了一夜。
我知道他爱的我都爱,所以只要他快乐就行了,我无所谓。。。。。。
爱,其实很难。
为什么不和他说呢,不管什么事,可以自己去试着尝试下啊
加油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