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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鸟》之十七 (上)

作者: amyintime   发表日期: 2007-11-27 12:19  点击数: 204


  林蔚接完电话,坐定后,梁晨介绍:“林蔚,这是我的同事金昶,公司的技术总监。金昶,这是我的好朋友林蔚,她是个作家。”

  “我读过你的《同居笔记》,文笔很不错,幸会。”金昶自然地问候。

  “谢谢,很高兴认识你,那是很早以前的作品了。”林蔚不以为然地说道。

  “想请教你一个问题。”金昶继续。

  “言重了,请说。”林蔚点起一支烟,说道。

  “你的小说中,现代人情感的命运似乎只有同居才是正确的选择,连试婚都变得那么合情合理。能否解释一下?”

  “真实的感情存在,只是很难寻觅到。我写《同居笔记》只是想探究一个问题:究竟是情爱重要还是性爱重要?现代人生活的圈子并不狭窄,为什么感情越多,人越空虚?”林蔚缓缓地说道。

  “我知道,因为控制感情才能得到幸福。”梁晨面带忧伤,认真地回答。

  “同意。感情一旦泛滥,人会迷茫。”金昶点点头。

  “但是,生理基础上来说,男人永远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女性在情感中的命运总是不济,似乎就成了定论。妈妈曾经说过,男人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强弱。所谓的好男人,只是懂得控制自己,不愿意给自己惹麻烦的男人罢了。”

  林蔚的话让梁晨感到震惊。一时间,梁晨也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赞同林蔚的观点呢,还是有自己的思路,没了主张,她也就没有插言。

  “林蔚,同居和结婚不一样,虽然我离婚了,在婚姻上是个失败者,但是,婚姻的经验告诉我,双方在家庭中的责任同等重要,到了那个时候,事情也许就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简单了。感情就成了很小的一部分,实实在在的生活,或者说,亲情,就替代了很多。比如,我本来是一个很大男子主义的人,但是,我的前妻是一个比我小五岁的女孩子,结婚后,我会不由自主地娇惯她,甚至为她洗衣服,半夜起来给她买想吃的板栗。你妈妈对男人的分类,有点儿武断。”金昶也点起一支烟,说道。

  “也许你说的有道理,毕竟我没有结过婚,可是妈妈是成功的婚姻经营者,我认为,她的话很有哲理。”

  妈妈?我连自己的妈妈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梁晨有点儿凄惨地想。

  “介意我问一个私人问题吗?”金昶问林蔚。

  “请说。”林蔚淡然地回答。

  “愿意讲讲自己的同居经历吗?”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秘密。”林蔚继续说道,“第一个是在大学里,我在一个乐队里作主唱,当时乐队的贝司手是一个很阳光的小伙子。我们那个乐队在高校圈里颇有名气,作巡回演出,赚了一些钱。因为身材高大,长相英俊,追他的小姑娘可以从天桥的这头排到那头,但是他却一直单身,不谈恋爱,很奇怪。那个时候,我有一个男朋友,是个公司小白领,父母都是“海龟”,我们是很规矩交往的那种:我长裙,他正装,西餐厅的约会,一起听音乐会,一起研究最新的诗集,没有任何肌肤之亲。小白领甚至计划好了买哪个地段的楼盘,孩子将来送到哪里留学。家里人也很看好小白领,希望我毕业后和他结婚。可是,我就是觉得生活里少点儿什么,就那么不冷不热地交往着。直到有一天,晚上演出结束后,贝司手送我回宿舍,路过一个广场,他突然说,邀请我跳一支华尔兹。月光下的他看起来分外柔和,我们跳舞跳舞……他还跳了滑步给我看。在乐队那么久,没有人知道他会跳街舞。他吻了我,当晚,我们就在一起了。”

  梁晨听呆了,她不知道,自己的好朋友林蔚还有这么一段往事,暂时忘记了自己的伤痛。

  “第二天,贝司手问我,能不能做他的女朋友,我想都没有想,就和小白领分手了。因为,和贝司手在一起,我轻松,我做回我自己,我可以穿大体恤,牛仔裤,扎耳洞,听摇滚乐,喝啤酒,抽烟。惬意。”

  “但是后来你们还是分开了。”金昶说。

  “是啊,为什么?”梁晨也很好奇。

  “后来,因为分红不均,和其他原因,乐队解体了。我们俩就和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个网吧,主要是我们两个在经营。他对计算机很在行,也颇有生意头脑,我负责游戏软件的安装,那个时候,真的是很幸福,一起奋斗。挣了一些钱,我们两个都不会计划,结果,钱花得像流水,一个星期,我们两个支出三万,但是谁都不知道支在什么地方。我们争吵,互相指责,结果,一气之下,我留下了房门钥匙,离开了他。半夜,他打来电话,喝得醉醺醺的,说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我吓坏了,急忙和他的两个朋友一起,打了车满城找他。最后,就在我们两个第一次跳舞的地方,我们捡到了他,喝醉了不说,还满脸是血。原来他喝醉了,结果还被几个小混混给劫了,就打了一架。我们急忙送他去医院,脑袋上缝了几针,肋骨断了三根。都病成那样了,却抱住我,要我不要离开他。突然间,我觉得他是那么渺小,那么可怜。可是,爱情不是怜悯。当你看到一个堂堂七尺男儿这样作践自己,你只会觉得很无奈,感觉完全不对了。安顿好他,嘱咐给他的朋友一些话,我就离开了。我休学了一年,去旅游,不想让他找到我。后来,听我的同学说,他都快发疯了,不停地向他们打听我的消息,整个人都不成样子。最后,他勉强毕业,做能源生意去了。现在,他自己开了一家公司,据说净资产在五千万。”

  “后来再没有找过你?”梁晨问。

  “去年,他给我打过电话,我们见面了,他还是那么英俊,或许,更有魅力了。他告诉我,自己有情人,没有女朋友,希望我回到他身边。可是,事过境迁了。他希望我回到他的身边帮助他,就像当初我们两个一起开网吧那样。可是那时,我已经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做,我得写作,我是作家了,我不可能再犯二十岁小女孩儿犯的错误,更不可能为了满足他的一个想法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林蔚吐了一口烟,似乎给这一段故事画上了句号。

  “那第二个呢?”梁晨不等金昶反映,抢先问道。

  “进行时,现在和一个乐队主唱在一起,是个藏族的小伙子。我们是在丽江认识的。你们看看,转来转去,我总是在乐队里画圈儿,挺没有出息的,呵呵。”林蔚说道这里,开心得像个孩子。

  金昶举起酒杯:“多喝一点儿吧。”他看着梁晨,发现她在想什么,拍拍她的肩膀。

  梁晨意识到自己有些走神,不好意思地笑笑。不知道怎么,她突然很想见见自己的亲生母亲。

注:金威改名为金昶,因为偶然中发现金威原来是酒的名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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