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周庆辉 发表日期: 2006-06-10 16:32 点击数: 4423
第一章
离别,是为了相聚。但是,相聚却绝不是为了离别。
这道理就好像杀人是为了救人,但是救人却绝不是为了杀人。
一月初五,晴。
寒风在疯狂地呼啸着,太阳正躲在浅白色的云层里不肯露面。此时天寒地冻,冻得令人心寒,冷得使人发抖。
早晨时分。
“好客居”的大门才刚打开一会儿,一个十三岁左右的少年便闯了进去。这个少年长得蛇鼻狼目,脸上更是流露出非常自信的倔强神情。
如此寒冷的天气,这个少年的身上却只穿着两件单薄的衣服。虽然如此,但是他的背脊却依然挺得笔直。
他就像是铁打的,严寒,劳累,疲倦,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这个少年一闯入“好客居”,就说了一句:“我要狗馒头。”
他的声音很冷,也很坚定,更是充满了一种出人意料之外的自信。
“好客居”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掌柜正在打着算盘算帐,还有两个青年小二正拿着抹布在擦桌椅。
少年的话声刚落,众人便停下了手中的活,打量着他。
掌柜奸笑着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自信地说道:“黄五。”
掌柜邪笑着说道:“你可知道这里的规矩?”
少年坚定地说道:“好客居好客,生死中由命。若要狗馒头,必先杀死狗。”
掌柜狡猾地笑着说道:“好!既然你知道这里的规矩,废话就不用多说了。张九,你去将小黄牵出来。”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二笑容满面地答道:“好的,马掌柜,我马上去。”
另一个年约二十三岁的小二满脸笑容地说道:“又有精彩的好戏看了。”
语声刚停,这个小二便走到店外的大街上高声喊道:“大家听着,好戏开场了,快来看呀!”
话音刚止,片刻之间便有三十多人闯进了“好客居。”
什么是“狗馒头”?
“飞马镇”是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小城镇,也是贫乡孩童最爱来闯,以求摆脱落魄生涯的暂居处。
从四方八面涌来的贫乡子弟,每天络绎不绝,他们十之七八都未能找到粗工当仆役,再加上连年荒灾,来的人多,以致饿瘪、饿死的人一天比一天多。
“飞马镇”,你来了此地三天三夜,肚子饿得翻转,便会跑到“好客居”去,因为那里有个玩意,叫做“狗馒头”,只要过得了关,便可饱餐一顿。
你敌不过饥饿,便会“自投罗网。”
“好客居”是一间客栈,也是一间饭店。此店的老板就是一个猪狗不如的禽兽卑鄙商贾,为了增强饭店的号召力,竟想出了一个要贫贱少年出卖自身的贱计。
他捕来了一大批野狗,用馒头养着,只要哪个少年胆敢与野狗搏斗,把野狗杀死,便可夺去那头野狗的“狗馒头。”
要知道野狗也同样饿得慌,而且在搏斗中必然奋力抵抗,又是狂抓,又是噬咬,死命相拼,少年们又如何能忍痛斗下去?
这五天以来,为了争夺“狗馒头”而与野狗拼搏过的贫贱少年有很多,但是被野狗噬掉手指的少年也不少。
人性本善或恶,在“好客居”里便能瞧得不表二楚。自从这里有“狗馒头”这玩意之后,生意便突飞猛进,小菜、酒饭的价格涨了又涨,但仍是客似云来。
每天,等着“欣赏”贫贱孩童们出丑的人,实在太多了。“欣赏”的人对着为争“狗馒头”的贫贱少年或摇首、或叹息,或偷看、或狂笑,光怪陆离,百般心态,尽是潮笑奚落与鄙视,教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但是,却仍有一群围观者毫不以鄙视眼光,对待争“狗馒头”的贫贱少年。
只因为他们也是一贫如洗的贱少年,平常以乞讨过活,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他们眼看一个又一个的同命人,被野狗噬掉手指,心头好痛,真的好痛。也许,在不太远的日子,自己也要来争这“狗馒头。”
小黄是一条狗,一条黄色的大野狗。这条狗的确很大,少说也有四尺六寸长。
小二已经将小黄从后院牵到了大厅之中。
小黄杀气滕滕,看起来异常凶狠。
黄五精神抖擞地傲立在小黄七尺前的正对面。他虽然才十三岁,可是却已有五尺六寸高,锐利而明亮的眼神充满了一种坚不可移的自信,好像确信自己绝对能杀死野狗,夺到“狗馒头。”
小二春风满面地笑着说道:“先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条野狗叫做‘小黄’,这次与‘小黄’决战的对手就是黄五。预备,开始。”
话声刚歇,四下立时掌声雷动,围观的有锦衣公子,有大家闺秀,有小家碧玉,有无聊姑娘,有落魄少年,也有顽皮小孩。他们大部分人都很喜欢到“好客居”来。
此店老板想出了出人意表、大收旺场的卑劣玩意“狗馒头”来,看着贫贱少年们在险中求几个馒头,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身上,实在是过分之极。
小二的手上拿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系在了小黄的脖子上。当他的语音刚停,便放开了绳子。
于是,小黄急不可待地朝着黄五窜了过去,它扑到了黄五的身前,将对手按在了地上。
这条狗的确很聪明,因它懂得“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个道理。
如果你是这么想的话,那么,你的想法只是对了一半。
事实上,这条狗已经饿了一个夜晚,它非常想吃馒头。
可是,要吃馒头,就得先将对手击败才行。
所以,它主动发起了攻势。
世上有些事情你不想做,但却偏要去做;有些事情你很想去做,却未必能够做得到。这就是残酷的命运。只有战胜命运的人才能够创造自己的未来。
人生就是追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只不过是目标的伟大与渺小、高尚与庸俗之分罢了。为了这种追求,就要奋斗,为改变自己的境遇和命运进行各种各样的奋斗。
与狗搏斗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因为狗在拼命挣扎的时候会将人抓伤、咬伤,甚至是噬掉人的手指……
倘若不是逼不得已,黄五绝不会来此地争“狗馒头。”但是既然来了,他就已经下定决心:“不杀此狗誓不还。”
黄五的家里有一个十二岁的弟弟和一个劳累而病的母亲,家里已穷得揭不开锅了,他绝不能让自己的家人挨饿。
家人是他的至爱,绝不能失去,更不能死。所以,他一定要将“狗馒头”带回去。
死,是一件很简单、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要活下去却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只要看到了这种情形,就会明白,要活下去有多么的艰难。可是,只要能活下去便会有希望。
黄五的左膝、右膝、左肩和右肩已被小黄抓伤了,但是,他的双手却依然紧紧地扼住了小黄的脖子。
他已决心要将小黄活生生地扼死。
野狗不愧为野狗,跟家狗就是不一样。小黄的爪很尖,也很利,在挣扎时的力道更是异常凶狠、强烈。
痛,很痛,好痛,剧痛……
痛,在黄五的身体里蔓延开来,感觉越来越痛。
虽然如此,但是他的战意却越来越旺盛,斗志也越来越高涨,杀气也越来越强烈……
野狗狂,黄五更狂;野狗丧,黄五更丧;野狗疯,黄五更疯……
如果连一条狗也杀不了,我活着还有何意义?
他妈的野狗、疯狗、狂狗、烂狗、臭狗,我一定要你死。我绝对要将你变成一条死狗!
黄五的一双眼睛暴射出万丈仇恨的火焰,告诉了对方,死狗,去死吧!
他突然一个翻身,将小黄压在了地上。
他发现自己错了,自己杀狗的方法错了。
他发觉要扼死一条野狗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于是,他便决定要改变战略。
我的目的只是为了杀死野狗,然后得到“狗馒头”,为何一定要将此狗扼死呢?用其它的方法岂不是更好?
意念至此,黄五左手紧紧地扣住了野狗的脖子,他抽出了自己的右拳,一拳就往野狗的重要部位击去。
一拳,二拳,三拳……
黄五此时已将心中的杀意和隐藏的实力全部爆发了出来,誓要将野狗送进阴曹地府,否则绝不罢休。
黄五这小子也真够阴险的,他已瞄准了野狗下面的重要部位,每一拳俱是注满了力量往那个位置击去。
野狗毕竟只是野狗,人始终还是人。野狗即使再厉害也只是野狗,必定成不了人。人纵然再差劲,也还是人,不会成为野狗。
黄五的拳头准确无误地击中了野狗。当他第一拳打下去,野狗只剩下半条命,第二拳轰下去之后,野狗就已奄奄一息,第三拳之后,野狗就已经变成了死狗。
黄五此时已杀红了眼,他一连打了七拳,使野狗变成了死狗,死狗转变成烂狗。
黄五杀狗之后感到很舒畅,很愉快。他已决定以后要经常来杀狗,今天来杀狗,明天再来,后天又来,天天来,天天杀,天天都有“狗馒头”给自己和家人吃。
黄五赢得了一碟“狗馒头”,又多得了一些掌声、一些笑声、一些呱呱大叫、一些惊叹……
当然,他也多了一些纵横交错的疤痕留在了双手上,一生都会跟着自己成长,记得这一回的“狗馒头”之战。
一碟“狗馒头”只有三个。
黄五从小二手里接过了三个白色的小馒头,塞进了怀里,刚想离去,此时却听到有人淡淡地说了一声:“我要杀狗!”
“嘿……好豪气啊!太好了,各位‘好客居’的贵客们,今天真有眼福,来了一个勇敢的黄五,又来多了一个胆大的少年,接连上演好戏,请为他鼓掌啊!”一个年约二十岁的小二咧嘴笑道。
又是同样的嘻笑与掌声混杂,总之便是惊喜交集,这样的连场好戏,看来此店的老板又能把饭菜涨价,多赚一笔了。
黄五转过身来,仔细注视着眼前的这个少年。
这个少年约十五岁,长得眉精眼大,身高为五尺八寸。
他的身上只穿上一件很单薄的衣服,饥饿和寒冷使他的脸色变得很苍白。居然如此,但却难掩他那种深沉而凌厉的眼神。
他的脸上更是流露出了异常坚强,特别自信,格外勇敢的神情。
当黄五看见了这个少年之后,便对他产生了一份难以形容的好感。他在此时忽然想起了两句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马掌柜哈哈哈地大笑三声,神采飞扬地笑着说道:“小李,你去把小黑牵出来。”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黄五与眼前的这位少年都是贫贱之人,自然便起了一份惺惺相惜之情。
黄五退到一旁,认真地凝视着这个少年。他脸无血色,看起来至少已经有两天未曾吃东西了。虽然如此,但是他的脸上却依然流露出坚强不屈,自信不疑,勇敢无惧的神情。少年也在仔细地凝望着黄五。他的眼神看起来好像很空洞、很遥远,但却又是很深奥、很接近。
他的目光之中仿佛透露出一种能够将万物都焚烧成灰的可怕火焰。这种火焰使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一种看起来牢不可摧的力量。
这个少年就好像一条格外凶猛的野狼,给人以一种异常深沉的自信,似乎无论经历过多少困难、挫折和障碍,都永远不会屈服!
少年望着黄五,宛若对着镜子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两个人的眼睛同样自信、明亮、锐利;两个人都拥有钢铁般的坚强意志;两个人都是刚强果断,坚毅不屈、永不言败、永不退缩……
小黑是一条黑色的大野狗。这条狗果然很大,少说也有四尺九寸长。
小李已经将小黑牵了出来。好狗,好一条野狗。只见它浑身的毛发皆是乌黑光亮,四肢矫健,身体强壮,咬牙切齿,目中更是凶光暴射,紧盯着少年,恨不得一口就将少年吞进肚子里。
小李奸笑着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非常坚决地说道:“玉龙杰。”
小李咧嘴邪笑着说道:“各位贵宾们,现在为大家们介一下,这条野狗叫作‘小黑’,此次与‘小黑’决战的对手就是玉龙杰。预备,开始。”
玉龙杰此时心中想道:“野狗啊野狗,我本来不想杀你。但是,你却一定要死。因为,只有杀了你,我才能得到‘狗馒头’。有一句话叫做‘一将功成万骨枯’。今天,我就要踩着你的尸,踏上成功之路。”
小李的话音刚歇,周围便立即响起了一阵很强烈的掌声,有的人喊道:“野狗,杀了他。”也有人叫道:“疯狗,灭了他。”还有人喊道:“狂狗,咬死他”……
同一时间,小李已放开了手中系着小黑的绳子。
小黑狂叫一声,便张开血盆大口,疯狂地扑向玉龙杰。
虽然玉龙杰被小黑按在了地上,但是,他却毫不慌乱;反而一脸镇定之色。他的双手紧紧地扼住了小黑的脖子,看样子是想将它活生生地扼死。
小李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温和有礼,实际上却是一个变态的。
当然,小李若是与马掌柜比较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因为,马掌柜才是大变态,小李充其量也只是小变态罢了。
十几个人高声喊着,其中叫得最大声的人就是马掌柜,只听他朗声叫道:“小黑,抓死他,咬死他,杀了他,宰了他,灭了他,捅死他,送他下地狱……”
看来,这些人都疯了,已变得毫无人性。当然,最疯狂的人就是马掌柜,因为他简直就是败类之中的败类,离兽之中的禽兽。
此时马掌柜心里暗想:“他妈的臭小子,竟敢杀我的爱犬,我要你们付出代价,我要你们死……”
马掌柜就是“好客居”的老板,此人贪财成性,好钱如狂,猪狗不如,卑鄙无耻,内心奸诈……
刚才,马掌柜的一条爱犬被黄五所杀,痛心不已,此时更是将满怀怒气发泄在玉龙杰的身上,非常渴望玉龙杰死得越快越好,死得越惨越妙。
小黑,玉龙杰,两者都充满了斗志、战意和杀气,两个都不想输,到底谁才会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小黑的脖子已被玉龙杰紧紧时扼住,死亡已开始倒数。
小黑当然不甘就此丧命,于是,它便拼命地反抗,拼命地挣扎,抓,咬,噬!
小黑咬住了玉龙杰的手腕,抓住了他的血肉,抓了又抓,愈抓愈深,鲜血直流……
皮开肉裂,伤痕累累,痛,真的已痛入心脾,痛得如千虫噬心,分尸咬杀,每一寸肌肤、每一分血肉都在痛,剧痛难挡。
玉龙杰此时只感到痛,痛死了,受不了,但是,他却仍然不放弃。
究竟是玉龙杰胜,还是小黑赢?
胜了,便有“狗馒头”吃;败了,就得继续饿肚子,直到饿死……
玉龙杰有勇气,有斗志,有战意,有杀气,也有信心,但是,却依然未能将小黑杀死。
因为,赤手空拳杀狗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实力!
玉龙杰已经有两天未曾吃过东西了,饿得脑袋发昏,四肢乏力,双目之中更是透露出一丝绝望的神色。
他紧咬牙关,已咬出了血,使尽全力想将小黑送入地府之中,无奈现实通常都是残酷的,他的目标依旧未曾实现。
大伙儿看着玉龙杰因用力过度而扭曲的脸容,泪水四溅,肌肉弹跳,双目深陷,就快忍受不住了。
小黑仍然奋力挣扎,玉龙杰最多只能说是强弩之末。
此时此刻,有一个畜生在大声高叫着:“小黑,杀了他,咬死他,抓死他……”说这些话的畜生正是马掌柜。
痛楚的感觉已渐渐盖过了玉龙杰的顽强意志力,他觉得快崩溃败下阵来了,实在是痛,很痛,太痛了……
温热的鲜血流在了地上,越来越多,痛苦的挣扎已变成了绝望。
就连瞎子也能看出来,玉龙杰就快要败了。
这种情形令人触目惊心,望而生畏。
可是,此刻却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之外的事情。
黄五冷冷地大声吐出了两个字:“废物!”
“废物”这个词语是指没有用的人。
玉龙杰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有人骂自己是“废物。”
他心潮澎湃地暗想道:“废物?我不是废物,绝对不是的。他妈的野狗,我就不信宰不了你,我一定要送你下地狱。你凶,我比你更凶;你狠,我比你更狠;你绝,我比你更绝!”
意念至此,玉龙杰忽然热血沸腾,力量暴增,将隐藏的潜能爆发了出来。他就好像突然变成了另一个人似的,信心十足,狂性大发,凶狠异常。
出人意表,战况骤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玉龙杰霍然一个翻身,将小黑狠狠地压住,接着凶猛地轰出了十一拳,每一拳都充满了力量,准确无误地击中了小黑的脑袋和身体……
此时的情形就是:“杀狗是为救人,救人却绝对不是为了杀狗。”
小黑是一条非常凶猛的野狗,它想咬死玉龙杰。玉龙杰当然不想死,所以,他便杀了它。
狗凶,不够他凶;狗狠,不够他狠;狗绝,不够他绝。
玉龙杰已将小黑“超渡”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可是,他却还不肯罢休。他停下了手,站了起来,猛烈地踩了五脚,几乎将已经死去的小黑踩成了一个肉饼。
刚才,玉龙杰宛然感到一阵特别强烈的怒火在自己的体内横冲直撞,痛苦难容。此时此刻,他发泄了之后,才开始冷静下来。
玉龙杰傲然而立,语气强烈地问道:“刚才,究竟是谁在骂我为‘废物’?”
黄五挺身而出,语气充足地说道:“是我。”
玉龙杰的目光紧盯着黄五的面容,语气很坚决地说道:“我不是废物。”
黄五凝目注视着玉龙杰的脸庞,高兴地笑着说道:“我知道你不是废物。”
玉龙杰的脸上已经露出了温暖的笑容,愉快地说道:“多谢你!”
黄五面露微笑,问道:“多谢我什么?”
玉龙杰脸带欢笑,说道:“多谢你刚才出言激励我,你救了我一命,我想跟你做朋友。”
黄五转过身去,淡然说道:“你是一个可造之才,救你的人并不是我,而是你自己。”
玉龙杰斩钉截铁地说道:“你是一个好人,我真的想与你交个朋友。”
黄五毅然决然地说道:“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
话声刚停,黄五便头也不回地举步便欲离去。
玉龙杰怔住了,他想不到对方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刚才,他还觉得黄五近在眼前,容人于万寸之内。此时,他却感到黄五远在天涯,拒人于千里之外。
黄五刚踏出四步,便站立不动,因为此时他听到玉龙杰朗声说道:“阁下的救命之恩,在下自当涌泉相报。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黄五豪笑着说道:“想不到在这种变态的地方,也能够遇到你这种正常的人。”
玉龙杰笑了笑,刚想开口说话,但是就在此时却有一个少年冲进了“好客居。”
少年高声说道:“牵狗出来,我要灭狗。”
这个少年年约十八,身高为六尺一寸,长得刀眉俊目,虎背熊腰,双目更是透露出一股凶狠之气。
此少年虽然衣着陈旧,但是浑身上下却散发出一种非凡的气质,令人一望而知绝非平凡人物。
他的话虽然很简短,但是却很有力,话中更充满了一种使人难以想像的自信,让人感到只要是他想做的事情便绝对能够做得到。
“狗眼看人低”的马掌柜此时狞笑着说道:“臭小子,好大的口气,看来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小李,你去将小白牵出来。”
小李神采奕奕地邪笑道,比刚才笑得更是阴险。此人表面上看起来好像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但是,实际上却是一个内心奸诈、不仁不义的卑劣小人。
玉龙杰从张九手中接过了三个白色的“狗馒头”,便站立一旁。他端量着眼前的这个少年,觉得此人很奇怪。
从对方的言行举止之中,他感受到了一种振奋人心的力量。
黄五本来想尽快离开此地,可是,这个少年的突然出现,却引起了他的注意力和激起了他的好奇心。
他感到对方就好像是一条很年轻的猛虎,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与众不同的威严气质。
一会儿后,小李便将小白牵了出来。
小白不愧为小白,确实很白。它身长五尺一寸,浑身的毛发尽是亮白如雪,没有一丝杂毛,的确是一条名符其实的好狗。
小白斗志坚定,战意高涨,杀气沸腾,看起来比小黑更为凶狠强壮。
小李望着少年,问道:“先报上名来,再杀你也不迟。”
少年笑了一笑,语气充足地说道:“我叫欧阳春风。”
马掌柜已经失去了两条爱犬,此时心痛难忍,愤怒地大声叫道:“小白,送他上西天。”
话音刚落,小白便朝着欧阳春风狂奔过去,疾扑而至。
小白的运气一向都很好,可惜的是,今天它的运气已经到了尽头。
狗快,他更快;狗强,他更强;狗猛,他更猛……
只见欧阳春风左脚往前疾踏出一步,右手手掌紧握成拳,从下往上斜轰出去,猛烈的拳头准确无误地击中了小白的脖子。
小白满怀信心地以为能够将欧阳春风灭了。可是,它的想法却错了,而还错得很厉害。
因为,失败的是小白,被灭的也是它。
小白从七尺高的空中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它还有力气反扑对方,可是却已失去了反败为胜的机会。
此刻等待着小白的只有失败、绝望和死亡。因为,欧阳春风跳了起来,充满了力量的右脚准确无误地踩中了小白的脑袋。
欧阳春风总共踩了小白七脚,就将它送去了另一个世界。
刚才还是活生生的一只野狗,此刻却已变成了一堆烂泥躺在了地上。
欧阳春风杀狗的行为,只能够用“迅速”、“准确”、“疯狂”这六个词语来形容。
因为,他踩向小白的每一脚都是毫不留情、凶狠残酷的。
对于马掌柜这种爱狗的人来讲,欧阳春风的杀狗行为简直是令人发指,残酷之极的。
当然,欧阳春风杀狗之后也有人拍掌大声叫好的,这些都是贫贱的少年。
欧阳春风豪气如云地笑着说道:“再牵狗出来,我还要杀狗。”
语声震人,仿如一个率领数十万大军攻城掠地的大将军,令人难以抗拒。
对于马掌柜来讲,今天绝对是一个倒大霉的日子。因为,“好客居”今天才开门不到半个时辰,他却已痛失了三条爱犬。
其实,在马掌柜的心中,死几条狗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最主要的问题还是这些来此地争夺“狗馒头”的贫贱少年使他丢了面子,失了威望。所以,他对他们感到厌恶之极。
毫无人性的马掌柜此时从容不迫地说道:“小李,你去将‘旺财’牵出来。”
人面兽心的小李莫名其妙地邪笑着,说道:“好的,我这就去。”
过了一会儿,小李便将“旺财”牵了出来。“旺财”刚出场,就吸引了全场人的目光。
有人感慨说道:“你看,这条狗多大啊!”
另一人心有同感,说道:“是啊!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狗。”
也有人惊叹,说道:“这条狗多好啊!”
还有人深以为然地说道:“是啊!这条狗绝对是百里难得一见的好狗。”
虽然众人议论纷纷,但是结论却是完全一致的:“‘旺财’是万中选一的好狗。”
“旺财”确实是一条好狗之中的好狗。它身长五尺四寸,全身的毛发都是乌黑透亮,看起来更是异常矫健,格外强壮。
只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它的一双眼睛。它的双目透出一种傲视天下的神色,不怒自肆,一怒骇人,令人望而生畏,不寒而栗。
在马掌柜的心里,“旺财”不但是一条毫无缺点的猛狗,而且还是一条战无不胜的凶狗,更是一条能为他引来钱财的好狗。
“旺财”从来都未曾令马掌柜失望过。正因为如此,他才将它取名为“旺财。”
当“旺财”听到小李下的格杀令时,它便凶相毕露,兽性大发向着欧阳春风疾冲而去,好像恨不得一下子便将对方撕成碎片。
欧阳春风不慌不忙,非常冷静,冷哼一声,便已出手。
“旺财”要将欧阳春风碎尸万段,而欧阳春风就想将“旺财”当场击杀。
人狗之战,两者皆是特别凶狠,不杀对方绝不罢休。这场搏杀,究竟是狗赢,还是人胜?
答案很快便揭晓了。结果就是:“狗败,人胜;狗死,人生。”
三拳七腿。
“旺财”中了欧阳春风的三拳七腿,便立时气绝,命丧当场。
欧阳春风果然不是一个普通的角色,杀狗对他来讲,简直就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狗癫,他更癫;狗恶,他更恶;狗毒,他更毒……
又死了一条狗,这已经是第四条死狗了。
对于马掌柜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又遇到了一次不小的打击。
“旺财”是马掌柜最器重、最宠爱的好狗,可是现在,它却已经死了。他感到心都凉了,冷了……
杀狗对于欧阳春风而言,不但是一种乐趣,而且更是一种享受。在杀狗的过程中,他得到了深沉的刺激与浓厚的欢愉。
他感到痛快极了。
他杀狗已杀出了瘾,此时更是豪情万丈地高声说道:“一条狗一条狗地杀,实在是太没趣了。再牵两条狗出来,我还要继续杀狗。”
片刻之后,小李便按照马掌柜的吩咐,将“小刀”和“小剑”牵了出来。
准确一点来讲,“小刀”和“小剑”并不是狗,而是狼狗。它们是亲兄弟,由狼与狗交配而生,兼备了狼与狗的优点。
虽然如此,但是“小刀”和“小剑”在欧阳春风的心中却是失败者,失败者只有一条路可以走——死路!
毫无例外,“小刀”和“小剑”都是步了先前四条死狗的后路,被欧阳春风送去了另一个世界。
欧阳春风杀了马掌柜的四条狗,马掌柜此时感到心如刀绞,悲痛难容。
马掌柜对欧阳春风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他恨不得自己化身为狗,立即与欧阳春风搏斗,将对方送进地狱。
欧阳春风意气风发地说道:“杀狗是为救人,只要能够救人,无论多难杀的狗也一样照杀不误。”
好一番杀狗的言语。欧阳春风的所作所为得到了一阵强烈的掌声和赞赏的叫声,以及十二个“狗馒头。”
十二个馒头对于有钱人来讲,根本就不屑一顾,不值一提。但是,对于贫贱的少年而言,却是一批救命的宝物。
低下头的一群贫贱少年,非常羡慕昂首而立的欧阳春风。他成功地杀掉了四条野狗,有“狗馒头”吃啊,不必忍受饥饿,真好!
只不过,很少有人能够想到,更好的事情还在后头。虽然众人都听到了欧阳春风刚才所说的话,但是很少人能够真正地明白他话中的意思。
欧阳春风将自己杀狗而得到的其中十个“狗馒头”分别送给了十个贫贱少年,一人一个,剩下的两个“狗馒头”则留给了自己。
这些贫贱少年有的已讨乞了三天,可是却连半粒米也未曾讨到。他们差点便对这个世间和人类失去了信心和期望,充斥在他们心中的只有失意与绝望。
虽然如此,但是欧阳春风的行为却像一阵春风吹过,使他们的心中感到了一些温暖。毕竟,世间还是有真情的,人类也还是有爱心的。
杀狗是一件痛快的事情,帮人则是一件乐事。欧阳春风将这两件事情都做到了,他真是觉得愉快极了。
欧阳春风很高兴地吟了一首自己所作的诗:“今日来杀狗,明日再杀狗。天天来杀狗,天天吃馒头。”
话声刚落,他便像一阵轻风似的飘然而去,离开了“好客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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