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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8-01-07 19:16 点击数:1115


     刚结婚时,我们住在郊区的平房。后来才搬进楼房,尽管是三室一厅,但总感拘促。究其原因,是因平房中有个宽敞的院子。在女儿练琴前,我占有一室。女儿渐渐长大,需要分床、学习和练琴,我只好腾出那室。遂请装修师傅用一层拉门将原本相通的卧室和阳台间隔开。我的斗室其实就是不足六平米的阳台。

  北拉门,南窗、西窗,东墙围成斗室。西窗前置一张写字台,上面堆满笔墨纸砚、小金鱼缸和小盆花草,桌角搁着葡萄酒瓶;东墙前是电脑桌,电脑上方挂着我的两件宝贝:二胡、葫芦丝和一幅素描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若将兴趣发展为志趣,也许就能成就一番事业。我小时候对乐器没怎么特别感兴趣,只是那年头贫困,常见一破烂佝偻老翁领一黑瘦孩子,左挎编篮,右执竹板,偶尔也能见到拉二胡逃荒要饭的。我并不在意他们的咿呀拉唱,而只对篮子里要了多少馒头感兴趣。


  我想学弹奏,是在上师范掌握一定乐理知识后,开始学风琴。参加工作以后,我又自学口琴二胡和葫芦丝。不想成为什么演奏家或者那它当职业来谋生,我的目标很简单:能在老家夏夜乘凉时亮相。


  乡村的夏夜是疲倦的,乘凉人们的娱乐方式也较简单。在大街上较为平坦的地儿画一圆圈儿,马扎、铺坛自然围坐,在几件锣鼓家什不太成调地配合下,便开演茂腔《罗衫记》、《东京-赵美蓉观灯》了。唱者一般背不过词来,全凭记忆和人们断断续续地提示,嘻嘻哈哈的,往往不怎么吸引人。而弹拉乐器,则被认为是硬功夫,了不起的事情。弹拉者往往被人们奉为上宾。爷爷爱乐呵,对奏乐者及其羡慕,但他不识字,又没老师教,只有眼羡别人的份儿。他亲自买了二胡,闲来就学着拉。可拉出来的声音实在太难听,常被人嘲笑。于是,会拉二胡便成了爷爷梦寐以求的事情。


  听说我在师范学乐器后,每次回老家他总会问我学什么,学得怎么样了。我便吹嘘自己,可惜家里没风琴,不能弹给他听,直到我毕业。参工第一年的春节,爷爷把他没学会的二胡送给我,让我无论如何也要学会拉《小放牛》,他最爱听的曲子。


  我很快便掌握了京胡的几个曲调:啦咪弦(西皮)、唻搔弦(二黄)和叨掻弦(反二黄)并相应学会了京剧《苏三起解》《钓金龟》和黄梅戏《夫妻双双把家还》,还有二胡名曲《二泉映月》、《赛马》,为了能拉茂腔,我特意从市剧团借来“郑月素跪茶园”和“日落西山天黄昏”两个选段,业余时间加以练习。正当我以为能大显身手的时候,爷爷却出了车祸。他被一个拉沙的货车从自行车上剐倒甩在路边。出院后,血压升高导致耳聋,几乎听不见外界的声音。


  从此,他再没提及二胡的事儿。而我也在城里安家,每年少及回去。我将二胡挂悬于墙上,偶尔坐在斗室拉次,便记起老人,仿佛远方的老人正津津有味地听着……


  斗室东墙上的那幅人物素描,画的是母亲。那是我学画后给母亲画的第一张素描,轮廓鲜明,黑白调子虚实相宜。母亲非常满意,说像是像,就是画的有点胖。其实,我知道那是我画技不精,没把骨骼肌肉的转折起伏刻画出来。我曾想再给她画张,但她病重直到死亡,也无缘实现。


  母亲为家庭操劳了一辈子,我的记忆中她没胖过。在我们结婚前家境困难,不舍得吃穿。等我们结婚后生活稍好点了,她依然节俭。她最讨厌的就是浪费,哪怕是一点点。这也传给了我们:勤俭持家。


  在我装修楼房找木工的时候,母亲建议让我叔叔做,因为听别人说装修的谎挣回扣。叔叔的装修技艺可能不够好,但自家人实在。结果确实如此,既经济又实惠。我让他做了所有的家具,包括斗室西窗前的写字台。


  写字台上墙角处立着的那个十斤重的方形玻璃酒樽,盛满早已发酵好的葡萄美酒;另一墙角挂着一串红辣椒和几瓣玉米棒子;斗室顶部东西向扯了一根铁丝,一是方便晒衣服,二是爱人晒的柿子(做柿饼)。我和爱人都来自农村,都具有浓厚的乡村情结。


  初秋,葡萄旺市。妻一般买回来二十斤左右,冲洗,晾干,放入瓶窖,葡萄上面摊上一斤白糖,密封发酵至立冬。口味醇正,满屋飘香。秋末,柿子正红。每斤三角钱,妻一般买回五十左右斤,用刀去皮,细线系住把儿,悬于阳台斗室晾晒曝干。自然发酵,清香可口。至于悬挂辣椒、玉米棒子,倒没什么口福,妻说小时候家家户户都那么做,至今她做梦都梦见。把它们挂在斗室里,就像故乡在身边一样亲切。


  是的,我们的根在农村,能来到城里住上高楼是祖辈几代人的梦想。城郊的平房是父母为我结婚,花掉一辈子的全部积蓄加上卖掉老家的一排新房子,东拼西凑才买来的,而他们却宁愿搬回农村那几间老屋住。在此基础上,我才得以住进楼房,拥有斗室。


  独自静坐来之不易的斗室,时常觉得亲人的眼睛在注视着我……亲情绵延,融融盈心。


  然而住城楼房后,原先的邻里串门,亲朋好友的交流日渐减少,友情亦随之日趋淡薄。诗豪刘禹锡在“陋室”中交往: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而来我斗室的除了亲人外,不过一两个密友也只是偶尔到访。“陋室”中可以弹素琴,阅金经。而我自从有了网络就不再和她们抢客厅里的电视了,足不出斗室,便可洞人间情,晓天下理,交知心友。我怡然自乐,电脑也充满灵性,鲜活多彩。


  斗室之外是喧嚣的大街。清晨,我爱来斗室开窗通风,看窗外起早的商贩,匆匆赶课的学生,匆忙上班的工人,还有艰辛的环卫老人……我感受着这些忙碌,经常藉以自勉;傍晚,静观落日,望极天涯;夜晚,月明箫音,灯火闪烁,盘点一天的收获与欢乐,失误与苦闷一起涌上心头。


  曾几何时斗室外,嫩芽初绿,新燕触手可及;曾几何时芳草绿茵,鲜花盛开;曾几何时艳阳高照,秋高气爽;曾几何时白雪皑皑,寒气逼人。但任凭岁月如何沧桑变幻,唯一弥久迩新的却是人的情怀。


  斯是斗室,因爱常馨。


  二00八年一月七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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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7条回复
梅轩飘雪 发表于 2008-01-09 08:33
#1
回忆是甜蜜的。
温馨的斗室给你带来许多的乐趣,这些足亦让你 回味一生。
文字写得太好了,飘雪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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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发表于 2008-01-09 11:27
#2
好文,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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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卫华 发表于 2008-01-09 16:51
#3
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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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发表于 2008-01-09 17:35
#4
每次读您的文字,总特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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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发表于 2008-01-11 14:39
#5
很安详的幸福弥漫,-----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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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发表于 2008-09-28 14:52
#6
太温馨了,原来幸福离我们如此之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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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发表于 2008-10-04 22:33
#7
斯是斗室,唯爱常馨。人生有如此顿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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