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时间:2008-06-07 10:20 点击数:122
我们热衷于读书,对妈妈来说未必是什么好事,因为我们一个个“废寝忘食”,妈妈叫我们吃饭不叫到火冒三丈我们是一概装听不见的,因为我们在读书!这个理由是相当的理直气壮。那时候我们不仅喜欢读书更加热衷跳舞。
姐姐和我都被选入了学校宣传队的舞蹈队,我们学校的宣传队在当时是相当牛逼,是有实力呈出一台歌舞晚会的小型歌舞团,它分舞蹈队、伴唱队和乐队三个部分。那些台柱们,还有乐队的同学都是住校,他们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留在宣传队里。我们舞蹈队的老师据说原来在部队文工团里跳革命现代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中的连长一角儿,功夫相当了得。舞蹈队的同学每天早上不用上早自习而是到学校的礼堂练功,下午则排练我们各自要出演的舞蹈;我们练的是当时大家称之为“土芭蕾”的舞蹈功,什么擦地、小踢腿、大踢腿、半蹲全蹲、控制,还有什么小吸腿、压腿、大跳、下腰、等等。
跳舞虽然很有趣,练功也让我们的舞姿优美了许多,可宣传队约定俗成森严的等级让人难以适应;那些“角儿”们相互勾心斗角、一个不服一个,对我们这些跑龙套的是趾高气昂、呼来喝去;而那些为了往上爬、争角色的小女孩,对那些“角儿”们总是能随时堆出一脸谄媚的假笑,可是一转脸对和自己相同地位、或差一些的同学立马摆出一副克死人的刀脸。在舞台上也一样,对着观众一个个挤眉弄眼做出和年龄太不相符的甜媚相,可一背对观众又立马嘴噘脸吊,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当时确实是很开眼界,佩服这些“演员”的“成熟表演”。在这里大家不以这种两面三刀为耻,反而这是一种相互影响的风气、时尚。虽然讨厌这里的风气,但是还是觉得很有趣。
那时我们常常在各大剧院汇演,也常常去学校、工厂、部队甚至下乡到农村去巡演。每次演出大家便有机会一起聚餐,之后还会给我们所有的演员发三个面包或三毛钱加三两粮票。这让我觉得自己很有用,每每神气活现地把钱和粮票交给妈妈时,就有那种自己也能挣钱交工粮的自豪感。
但是在宣传队里没呆多少日子我就开始厌烦了,首先讨厌每天早上要练功的拘束日子,更讨厌那些所谓的“角儿”们和跟着她们溜的一竿子“小角儿”,她们常常让我倒胃口地想起高尔基那部《在人间》里的萨沙,那厮在老板和大伙计面前卑躬屈膝,可是转过脸对自己的表弟高尔基便拿腔作势,“笨手笨脚的家伙,我是二伙计!”这句经典台词和小人书上萨沙的嘴脸总是不由让我和她们作比较;而每次遇到这些头疼的家伙搞出的那些头疼事,我却只能像高尔基的外婆开导高尔基说的那样“忍耐、忍耐、还是忍耐”。而对于我所要表演的舞蹈,似乎只是机械地在跳,在完成一道程序,并没有发自内心地去舞。
那时候我对画画也产生了浓厚兴趣,开始只是随便的涂涂抹抹,把我的课本、作业本全部搞成大花脸;直到有一天我们院子里一位很清丽的女士突然和我套近乎,让我有些兴奋得找不着北。她是我们院一位教授的女儿,名叫小媛,相当脱俗,从来不理睬我们这些小屁孩,常常背个画夹子来来去去。一天她很温和地和我攀谈,很快她就说出了真正的目的,她在画画,希望我做她的模特。我当然二话不说跟了她去,一进她的“画室”我有些懵,那里有一群画画青年,我被安排在一张还算舒服的椅子上让大家画,因为只能那么一个姿势地坐着,很快我就犯困了,两只眼睛得得瑟瑟很困难地维持睁着的状态,这在小媛给我画的肖像中就有体现。
我看了她画的肖像真是好震撼,因为太像了,连我瞌睡的神情都一五一十跃然于纸上;大家都夸她很有才华。当时他们那群人里还出了一个有才华的青年呢,他后来到了西安电影制片厂当美工,再后来写下了很有名的电影《霸王别姬》、《秦颂》。小媛为了谢谢我作她的模特,送我了一张画素描的纸和一只中华牌2B的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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