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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6-27 15:52 点击数:1043


                                   
    我记得《红楼梦》开篇序言中有这样一句话,云“都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我是个小民,内退在家,无所事事。为了打发寂寞时光就忍不住关心起国家大事来,有时借着酒劲儿还时不时斗胆地发发议论,倒也觉得生活充实了不少。我知道,俺人危言轻,说了也白说,可我还是要说!因为说了至少能解闷。再说,俺就认个“死理”:“位卑未敢忘忧国!”不管怎么说,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凑出这么多字来,起码希望各位读了本文后都能“解其中味”。
    自从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被媒体曝光以来,引起全国上下一片群情激奋!也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们的震怒。连日来,中央几位主要首长纷纷做出批示,可见问题的严重性。我想,当奴隶制在世界范围内早已销声匿迹的今天,在人类社会已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发生在号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神州大地上的这些骇人听闻的事情,肯定也会震惊全世界!可以这样说,此事不仅仅是中国人的耻辱,也是全人类的耻辱!
    笔者不否认,在中央高层的过问和督办不,此事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究竟能解决到什么程度?能否在全国范围内彻底查清此类问题?能否从根本上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恐怕就很难回答了。因为在我国目前的政治形势下和制度环境下,“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任务”,所以对待此事就必然是“既不能不认真,也不能太认真”。因为不认真,对老百姓无法交待,有损执政党形象,也难以应对强大的舆论压力;如果太认真又会动摇根基,自毁基础,这更是万万不能的。在此两难之中,也只能采取这种策略了。我敢断言,要不了多久,此事就会被有意、无意地慢慢淡化。最终的结局肯定是,在党和各级政府的英明、正确领导下,解救奴工的行动取得了伟大的成功!被解救的奴工们无不衷心感激党和政府将他们从万恶的奴隶制企业中解救出来,给了他们第二次生命……。当然,必不可少的是要法办几个“倒霉”的黑窑主,可能也会有个把“公仆”受到牵连,吃“瓜葛”而被处理。让百姓们没有想到的是,连山西省长都公开向被解救的奴工们道歉了,还代表省政府做了检讨,这已经是建国以来破天荒的了,也是值得载入史册的事情。于是,“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于是,全国人民皆大欢喜:坏事终于变成了好事;于是,这世界依然“和谐”;于是,这乾坤仍然“朗朗”。
    根据媒体资料介绍,仅河南一省就有数百名少年儿童被人贩子或黑包工拐卖到山西各地的黑煤窑、黑砖窑中当奴工。前不久,有400位丢失了孩子的父亲联名在互联网上发出呼救信。更有数百名家长到山西千里寻子,却遭到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冷漠对待,甚至是刁难!媒体说,这样的事情不仅在山西有,在其他地方也有,而且已经存在好几年了。据6月19日“北京晚报”披露,最近在广东省东莞市又发现了500多名以“半工半读”名义在这里做工的四川中学生(均是未成年人),这些孩子每天也被强迫做工十几个小时,也常遭受老师(工头)打骂!据说,前几年媒体上也曾报道过这类消息,却始终没能引起上层的注意。值得庆幸的是,这次终于引起了高层的重视。否则,这些事还不知要被掩盖多久?这种人间的罪恶还不知会发展到何种地步?还会多少可怜的孩子和农民工被害?
    鉴于目前我国的“国情”,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不择手段地追求利益最大化成为新兴资产阶级要疯狂追求的目标。而且,在现有体制下,官商勾结、官场腐败等丑陋现象根本就无法得到有效扼制,甚至警匪勾结,黑恶势力泛滥……等等。我有理由怀疑,今后类似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根本无法彻底根除!因为一方面,资本为了扩张要疯狂的掠夺和占有;另一方面又缺乏与我国政阶段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既使中央高层有好心,可也终因“心有余而力不足”而疲于奔命。尽管首长们四处批示,急于“救火”,可社会不公和丑陋现象仍频频发生,让首长们防不胜防!奈何?反正事情已经发生,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从中得到怎样的启示呢?
    一、我们应该搞清楚,我国目前究竟处于什么样的历史发展阶段呢?只有弄明白这点,才能更深刻地看清在中国出现奴工事件的根本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才不至于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毛病。
    按照官方的正式说法,我国目前正处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阶段”,或者说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而言之,不管是冠以“中国特色”也好,还是注明“初级阶段”也罢,在执政党高举的旗帜上都没有抹去“社会主义”这几个字。那么,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呢?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又是什么呢?
    记得过去的政治课本中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有这样的阐述:首先体现在政治制度上是共产党的领导,其次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在经济体制上是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可是,经过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之后,再对照一下上述几条本质特征,我国的现况还保留了几条那些特征呢?我看除了政治制度的第一条至今仍没有任何变化之外,其他各项都已迅速衰退,或者是有名无实,趋向消亡。尤其是计划经济体制,早已被彻底否定,而用资本主义最显著的特征“市场经济”取而代之。尽管给它戴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桂冠,却总给人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感觉。殊不知,有大量私有经济参与的市场竞争,而且资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甚至是举足轻重的作用的情况下,这样的经济应该算是什么主义的经济呢?明白人恐怕都能做出判断吧!
    因此,认为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说法似乎不够准确,根据实际情况,不如说我国正处于“资本主义初级阶段”,我想,这个论断更实事求是一些。资本主义初级阶段也被称为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刚刚登上历史舞台的“资本”为其扩张而表现出来的贪婪、残酷和疯狂!正像伟大的哲人马克思所说:“自从资本来到人间,它的每个毛孔都沾满了血和肮脏的东西”。马克思还说过,“为了利润,资本家甘愿冒着上断头台的危险(大意)”。另外,由于资本主义初级阶段都是由封建社会脱胎而来,所以不可避免仍带有封建社会的某些色彩。以及法制不健全、资本与权力的结合、无序竞争、血汗工厂……等等。
    综上所述,再加之我国与其他东欧前“主义”国家所采取的是完全不同的改革道路,使我国成为了一个既非正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也不是典型意义上的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更确切地说,应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处于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国家”。因为我们不仅仅具有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的主要特征,也同时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那就是在执政党的领导下,打着“主义的旗号”,堂而皇之地走向曾被我们拼命咒骂过的另一个“主义”。当然,我们在所有制方面还保留着暂时没被分光的,而且是每况愈下的公有制企业,这也是我们的另一个特色。
    二、既然确定了我国目前正处于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即资本原始积累阶段,那么,对于这些年来发生在神州大地上的所谓“怪事”,诸如官商勾结、官场腐败、弄虚作假、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弄得老百姓防不胜防!还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且是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了像山西黑砖窑之类的血汗工厂、奴隶工厂……等等,就不足为怪了!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对于发生在西方国家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血腥和罪恶都有大量的揭露和论述。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当属英国为发展羊毛贸易而在推行“圈地运动”中出现的所谓“羊吃人”现象。在这些国家的历史上,血汗工厂、奴隶工厂都曾大量存在过。虽然,我们的“初级阶段”比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初级阶段”足足晚了数百年,但是,这个阶段的资本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要不择手段、不顾一切地疯狂扩张,以求利益的最大化的本性丝毫也不会改变!所以说,资本的本性就决定了我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在敛财这方面是绝不会比他们的老祖宗们逊色的!
    现在50岁以上的人应该不会忘记,为了“兴无灭资”,我们曾搞过很多次像“四清”、“社教”、“文革”、以及“割资本主义尾巴”、“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等政治运动。然而,曾几何时,我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就以“崭新的面目”登上了新中国的历史舞台。他们是否迟早也要登上我国的政治舞台呢?或者至少在政权中找到能代表自己利益的代言人?不得而知!更不敢妄评。若果真如此,倒是盼望这个新兴的阶级尽快成熟起来,成为不仅仅富裕,而且是有教养、对社会有责任心、有同情心、守法、能推动社会进步、有创新精神的阶级。而不是停留在原始阶段野蛮的“赚钱机器”!如果不留神,让这个野蛮的“赚钱机器”上台执政,再搞起了资产阶级一党专政,其结果必定是灾难性的!这在“初级阶段”真是保不准的事。有趣的是,自从新中国建立后,本来就不太发达的资本主义几乎遭到“灭顶之灾”,没想到,它竟“大难不死”,现如今居然又蓬勃发展起来了!它曲折发展的历史恰好应了杜甫的一句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出以公心地说,我还是要为我国“九死一生”才发展起来的新兴资产阶级大鸣不平:他们真的很不容易啊!大家想想,他们一方面要承担将来是否会再来一次“兴无灭资”,或者“打土豪分田地”式的社会大变革的风险;另一方面,他们还得承受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竞争的巨大压力。尤其是国外那些老牌的资产阶级,他们的实力太强!而且又狡猾、又有经验,很难对付。再说了,我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和他们的竞争根本就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大家都知道,那些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历史上都曾是殖民主义国家,都有对殖民地人民实行残酷统治、奴役,疯狂掠夺的罪恶历史,人类应该永远铭记西方列强曾经搞过的臭名昭著的“贩卖黑奴”贸易;中国人民也不会忘记“鸦片战争”的隆隆炮声!在西方的资本积累过程中,当他们面对本国劳动者的不断觉醒和殊死搏斗时,他们便采取了对内让步,而将魇爪伸向国外的殖民地……。相比之下,我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我国只能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对外扩张是不可能的了。然而,这对中国的劳动者来说,是更大的不幸!因为这就意味着新兴的资产阶级除了变本加厉地压榨本国劳动者之外,是没有其他出路的。所以,在我国现有制度体制环境下,他们会千方百计钻空子,不惜代价地拉拢、腐蚀、勾结权力,为了利益可以不计后果,铤而走险,不断挑战现代人类道德底线,将罪恶的黑手伸向国人,尤其是智障人、儿童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
    三、“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既然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而且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试问,那些腰缠万贯的私企老板、黑煤窑和黑砖窑的窑主们与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能有共同的利益吗?!能有共同语言吗?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执政党能同时代表阶级性质截然不同的多个社会群体的利益吗?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我们几十年不变的政治体制是不是也该“松动一下”?否则,违背伟大革命导师指出的客观规律,迟早是要出“乱子”的。
    试想,在现有一切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法制本来就不健全,权力高于法律、人治大于法制的现象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变。那些新兴的资产阶级还可以用钱买权,花钱买官,再用权生钱……。可普通百姓没有平等的话语权,更没有直接选择本地区“父母官”的选举权。所以各位“大人”们只对上负责,而不必对百姓负责。再加之资本的贪婪性是不会改变的,而资本与权力的结合是最有效的生财之道。因此,由于利益的诱惑,“公仆”们就大搞官商勾结,就对奸商们无法无天的行为视而不见,就不作为,就对上级阴奉阳违!而对百姓就冷淡、不负责任。出了事就本能地捂盖子,封锁消息、欺上瞒下……。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们凭什么相信,像“山西黑砖窑奴工”这样的事今后不会再发生呢?我想,只要有机会,那些“聪明”的私营企业主们还会继续干这种缺德事的,只不过这种事会被他们干得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巧妙、越来越利索而已。因为超额利润对于他们来说具有不可阻挡的诱惑!他们西方的老祖宗们为了利润都可以“甘冒上断头台的危险”,更何况他们当今为这事还不一定就要掉脑袋呢。他们有如此“宽松”的环境,他们为什么不干?!
    四、虽然我国现在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但是我们这个阶段毕竟比西方老牌国家的这个阶段来得晚了足足数百年。在人类社会已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完全可以借鉴那些老牌国家曾经经历过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我们可以趋利避害,而不必完全重复西方国家的老路!在防止环境污染的宣传中,我注意到这样一句话“我们应该避免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想这句话用在这里也很恰当,难道不是吗?
    西方国家历史上的原始积累阶段是建立在其本国人民及受其奴役的殖民地人民的血泪和累累白骨上面的!现如今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建立起现代的政治民主制度,首先是因为:资本扩张的神奇作用使生产力比封建社会時期有了飞速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也是经过无产者和资产者,以及社会各利益集团长期斗争,不断相互妥协、让步,再斗争、再让步、妥协的必然结果。当然,这个结果也曾使整个社会付出了血的和沉重的代价!既然我们是后来者,我们就应该有机会、有可能、有条件避免前人走过的弯路,就可以直接采纳他们现成的、成熟的、已被实践证明了的好东西。将我国原始积累的资本扩张严格限制在尽可能健全的法律框架之内。让我国新生的资产者们在严厉的法制面前、在廉政高效的政府管理之下,在亿万真正掌握了自己命运,有充分的知情权,能够自由表达个人意愿的老百姓的注视下,没有任何“空子”可钻!无法步他们西方老祖宗们的后尘。从起步的时候就只能依法经营,只能走勤劳致富、科技创新等等光明的致富之路,而不敢,也不可能搞任何歪门邪道!在民主与法制的制度环境下,资本与权力无法勾结,人治现象难以存在,老百姓对权力有了实实在在的监督权和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话语权,看哪位官员、哪位黑心的老板还敢胡来?那么类似山西黑奴工的事情还会再发生吗?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记得在1988年召开的“十二大”期间,也有高层理论权威讲过“商品经济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大意)”这样的话。上述观点都十分明确了这样的意思,即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通往理想社会的必经之路!是躲不开,也绕不过去的!苏、东欧巨变,我国和越南等前“主义国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得不改革开放,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将曾被我们坚决批判和摒弃的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制度和管理经济的模式“学习”过来,例如私有制、股份制、市场经济、股票市场、资本运营……等等、等等。这些铁的事实就是明证!既然我们不得不走“回头路”,不得不补上“资本主义这一课”,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向百姓们坦承呢?问题是,我们要走的是“高起点的资本主义”,而避免血腥的、罪恶的“低起点的资本主义”。我们已经在经济制度的很多方面与世界接了轨,为什么在政治体制方面就不能也尝试着逐渐接轨呢?为何就不考虑一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长期不适应会引起怎样的后果呢?要知道,建立起让老百姓能真正当家作主,而不是让别人包办代替的民主、法制社会,才是避免血腥、罪恶的低起点资本主义的关键!
    西方现在的那个社会制度并不完美,他们那里也绝非天堂!那么,我们的制度、我们曾走过的道路就完美吗?我们就一直生活在天堂吗?可以这样说,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现有的和曾经存在过的所有社会制度都不完美,都有缺陷!但是,世界上的事情有了比较才会有鉴别。在这些都不够完美的制度中,哪个相对比较更合理些呢?我们这个制度曾经不能杜绝搞极端个人崇拜,搞疯狂的现代“造神”运动;不能阻止“一言堂式的政治”和愚民政策;不能阻止更多是由“人祸”造成的“三年大饥荒”和“文革”悲剧的发生;不能阻止震惊世界的山西现代“包身工”事件的出现,甚至这种事居然能存在好几年,直至惊动了中央最高层领导,并亲自批示后才引起了必要重视!可是,那些由多党竞争,民众直接普选产生的政府有可能接二连三地犯这种莫名其妙的错误吗?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无可辩驳的事实是,在经过了几十年的“冷战”之后,西方阵营仍健在,而且世界上有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选择了西方的民主制度,这几乎成了一股无法抗拒的潮流;可东方的阵营却早已“烟消云散”了。仅剩的极少数仍在“坚守”的国家也正面临是否要“政改”的巨大压力。孰优?孰劣?我们不能说西方的制度是最好的制度,可是我敢说,它至少不是最坏的制度!
    我清楚地知道,我国的国情的确有一定的特殊性:封建社会的时间太长,民间的封建传统观念太根深蒂固!再加上经历了几十年过于理想化的“激情燃烧的岁月”之后,大梦初醒的国人们突然发现:原来那条路根本走不通!曾被奉若神明、庄严无比、美好壮丽的理想一下子成了泡影;曾被我们定性为“腐朽没落”的、“人吃人”的、“万恶”的资本主义也没有“日落西山”、“垂死挣扎”;反而号称“战无不胜”的“主义阵营”倒是实实在在地土崩瓦解了。
    尽管改革开放之后,我们的国力的确有了长足进步,很多国人的物质生活条件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面对这样一个光怪陆离、、变化无常、令人捉摸不定的花花世界,面对迅速形成的贫、富两极分化和大量存在的社会腐败现象,以及明显的社会不公,人们心理产生了极端的不平衡,从发生信仰危机、不解、迷茫、无所适从、焦躁不安、直至愤怒……。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维持社会稳定是必要的。因为民众中被压抑了太久的不满情绪一旦被某根“导火索”点“爆”,局面就难以控制和预科,最终受伤害最重的还是平民百姓。所以,我也认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稳步推进,万不可操之过急。但是绝不应该以此为借口而停步不前!是积极推动社会进步,造福于中国人民,还是为一己之私,以各种借口“推三阻四”,拖延糊弄,老百姓都瞪着雪亮的眼睛看着呢。
    我们还是要面对现实,这个现实就是我国在较短时间内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民主化。重要的是,以天下为己任,真正为人民负责任的执政党不但要积极推进我国民主化的进程,还要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狠狠打击一切为了利益胆敢胡作非为的不法分子,以政权的威慑力强制维护社会的基本公平和正义,保护弱势群体,保护我们在“初级阶段”能理智和有序的竞争,最大限度地避免罪恶和黑喑的发生。
    其实,民主和法制才是杜绝类似“黑奴工”事件的真正长效机制。而在现有条件下,在法制仍不健全,人治还大大存在,老百姓还没有平等话语权和有效监督权的制度环境下,就不能忽视现政权的威慑力的作用,它往往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至少能通过速办、重办、狠办像山西黑奴工案件的主要责任人而达到刹住这股歪风邪气的风头的目的!所谓乱世当用重典,不动点“真格”的,岂能奏效?!只有建立起比较正常的社会秩序,才会给实现民主化铺平了道路;只有实现了真正的民主化,才能彻底铲除发生“黑奴工”事件的土壤。
    如何处理“山西黑奴工”事件已经成了全国人民瞩目的大事,要是“不借几个主要犯罪分子的脑袋”,要是“不摘几个主要责任官员的顶戴花翎”,怎能平息百姓们的愤怒?!如何向老百姓交待?对这些败类的软弱,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呀!可不要再让百姓失望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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