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10月14日晚19:30总台员工---王俊侠打电话向当值领班---孙玉兰请病假,在征得同意后没来上班,但客房部助理预备党员---周围却认为王是在故意挑衅他,所以他要报复该员工,并从17号开始联合总台刚刚还没有正式的主管----顾华杰,开始报复,具体如下:
第一,10/18开始,上班8小时,不准坐一分钟,(除吃饭,上厕所)连交班本也要站着写。
第二,10/24顾华杰连喝水的时间都不给王,要她快点喝,喝好站出去,并且要和她算欠着的调休(注:总台员工人人都欠调休)
第三,10/25工作场所周与王发生口角,甚至发展到指手划脚,将王的面颊划破,有笔录作证(此事酒店未作出任何处理)
第四,10/30查9/29凌晨录象,关于另一位同事---施佳艳冲帐之事,此事是在---周围原先就知道的情况下,他在反过来把事情弄出来,并且要领导处理,他为什么不在事件发生后马上作出处理,为什么要在一个月后再把事情弄出来?说明什么???周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性质及其严重。
第五,周对下面员工做事不公正,王迟到等等只要违纪他都要处罚,而对其他员工随便做什么违纪事,他都不管,(例如:10/21一位员工---张萍迟到,另:10月份的奖金,王全总台最低,周凭什么标准来评分,他是否公证??????????
第六,周围在考察期间内这样打击报复员工,他能转正吗????再说他当初是怎样混进党内的,他在百乐门开业之初,乱搞男女关系,有安保部笔录作证,难道百乐门领导就不知道吗?
这种人能入党吗?还有,谈朋友能在工作场所发生关系吗?如果正常的话,女方父母为什么到最后会来单位告他?安保部为什么会做笔录?当初是怎样定性的,我请大家都是博客的好朋友一起来评评意见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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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不免有一个理想,或为温饱,或为名位,或为学问,或为德行,或为事功,或为醉酒妇人,或为斗鸡走狗,所谓“从其人体者为大人,从体小体者为小人。”这种分别究竟以什么为标准呢?
人生最高目的是幸福。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对于这问题也各有各的见解。积学修德可被看成幸福,饱食暖衣也可被看成幸福,究竟谁是谁非呢?我们从人的观点来说,人之所以高贵于禽兽者在他的心灵。人如果要充分地表现他的人性,必须充实他的心灵生活。幸福是一种享受。享受者或为肉体,或为心灵。人既有肉体,即不能没有肉体的享受!
一个人的生活是否丰富,这就是说,有无价值,就看他对于心灵或精神生活的努力和成就的大小,如果只顾衣食饱暖而对于真善美漫不感兴趣,他就成为一种行尸走肉了。这番道理本无深文奥义,但是说起来好象很迂阔。灵与肉的冲突本来是一个古老而不易化除的冲突,许多人因顾到肉遂忘记灵,相习成风,心灵生活便被视为怪诞无稽的事。尤其是近代人被“物质的舒适”一个观念迷惑,大家争着去拜财神,财神也就笼罩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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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别人完美无缺,是一种绝对的自私,不要以自己的看法和需要为基点而对别人提出要求,一个人认为别人不对,不当不完美,实际上只是违反了他的看法而已,因为他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或目的形成的观念,并不一定就是他不对!
不要依据自己的动机来评判自己,却依据他人的行为来评判他人,做了什么不被别人接受的事情时,通常会为自己找借口!
建议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去想对方,包容对放,凡事力争做得更好一些,更大度一些,看看如何增加自己的魅力,让自己更有吸引力,然后顺其自然吧!!!
无权左右别人,只有改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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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人,他的一身是多么的龌龊和下流,他的事迹至少全单位的人都知晓,请人们都想想,像这样的男人还能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吗?????事实如下:
前几年,就有这样的一个男人把一个无辜的女孩子的肚子给弄大了,结果是立即和这个女人分手,并且六清不认,后来,女孩子的家长到单位来找这个男人,你门想怎么拉?他(这个男人)既然烂帐,不肯承认这件事情,没想到这个女孩子的家长要告他,就因为种种种种的原因,后来却放了他一码???????? 朋友们,你们来平平理,像这样的男人,像这样的人,他可不可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啊?????????????????????????批判这种人吧,评比这种人吧?????????????
让他入党的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有没有真正的了解过和调查过他的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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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的女人当然很美,但是过分自恋的女人,多少有些让人受不了.
和男人在一起,常常表现出盛气凌人的姿态,常常把被男人追求当成是自己的成功,以为炫耀的资本,还常常有意无意提起有多少多少自己的崇拜者,就因为这点许多男人对她会避之不及,敬而远之!
女人美丽,但要有内敛,要让男人慢慢品位,让男人回位无穷!
男人大多是没有耐心的,一开始他可以因为喜欢你,得到你,忍受你的任性,他可能把你的所言所做当成是你的可爱,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还是寻找不到能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会失去以前的耐心而变得非常之头痛,随之会做出无奈的选择 !
男人的爱,是一个合久欲分的爱
有很多你觉得很难的问题,只要换位思考一下,就会豁然开朗.男人大多不可能因为第三者而离婚.因为他们都已经有了子女,即便有少数,可女人家以孩子,金钱,二手男人等问题而绝不同意!
自私点说,女人是不能接受和他的孩子一起过的,但一味给钱,看孩子行吗?未必,知道这样的选择,对谁都是个问题!
母子,父子情深,可以说超过任何的男女之爱,没有任何人(第三者)能让他们放弃孩子,爱自己的孩子,是最最基本的人之常情,你要对抗它,行吗?一个能放弃自己无辜的孩子的人,连最基本的人性都没有了,这样的人,你能跟他吗?你会开心吗?
这种男人或女人,是不是属于那种对爱“习惯性流产”的人?!
请换位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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