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时间:2007-04-12 20:02 点击数:382
这一声吼得地动山摇,中气十足,原来“木头人”也有火气。这一声吼,也把宓蕊震出了一身冷汗。
“啊!”
“喝口水。”宓蕊十分茫然地看着四周的环境。这是哪儿?不是医院,也不是宓家的大宅。这里冷冰冰的没有一点人气。顺从地喝下一杯温水。她总算清醒了几分,这里不正是自己住的酒店嘛!可自己又是怎么回到酒店的呢?脑海中一片空白,一点线索都找不出来。
眼前还有一张被放大的俊脸,他是……他是薄赫唐。怎么他脸上的表情会这么奇怪,眉间有一道紧锁的皱纹。真是无法想象,这世界上居然有事情能让他眉头深锁,一脸愁容的样子。
情不自禁地,宓蕊伸手抚上他的眉梢,轻柔地想要把那道皱纹抹去。
而他,则把她的手从脸上揽下,握在手中,十指相扣。这感觉太亲昵了,再加上他带着一丝焦虑的神情,宓蕊的心跟着慌了起来。
“你在医院晕过去了。”
手指相牵,心灵相通,有些事竟不用她开口,他就立即给出了答案。语气平静,但渐握渐紧的手指,透露出不一样的讯息。
“呵呵,看样子医院的味道我永远都习惯不了。太难闻了!”
说着,还似模似样地皱着鼻子。装傻,是宓蕊所能想到不是办法的办法。明知精明如他,是不可能会相信她这不高明的谎言。
既然已经开了头,就不管那么多了。随便他吧,爱信不信。
薄赫唐能有什么反应,既然她不想说,他当然不会问。这是他和她之间的默契。只要是她不想说明的事情,他一概装作不知,顺着她的意思。虽然他的心里不好过,越来越多的疑问积聚在一起,只能让它们烂在心里。或是等某人心情好了,愿意说了,再一一解除。
“我饿了,去哪儿吃?”烦恼的事情就不去想它,只要她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能快乐就好。
“啊!怪不得我觉得肚子饿呢!好晚了哦,我带你去吃好东西。”
虽然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望一眼窗外灰蒙蒙的天色,心中大致明白时间挺晚的了。再看看薄赫唐郁闷的样子,脱口而出:“薄荷,我大概饿晕了,浑身都没有力气。你背我好不好?”
说的同时还送上一个大大的笑脸,心里还打着如意算盘,他的脸这么臭,今天晚上就点一个臭味相投好了,让他臭气熏天去。
“上来吧!”与其浪费时间叹气,不如直接把腰弯下来,让这个名叫宓蕊的女人趴上去。免得自己被活活气死。女人真是麻烦。
“薄荷,你真是太可爱了!”高高兴兴地蹦上他的背,力道刚好,两手往前一绕,现代版人力车夫已经像了九成,就差一顶破破的旧毡帽。宓蕊心中嘿嘿直乐,恶梦的后遗症状减到零点。
“亲爱的薄荷,我们现在就向清河坊出发!”他的后背虽然有些硌人,但是总体说来舒适度差强人意,勉强可以接受,再加上薄公子任劳任怨的优良表现,加分后可以达到95分以上。宓蕊此时胸臆被一种温馨的情感充盈。忍不住眯上了眼睛,真是享受啊!
“薄荷,我们到清河坊,我要点个大鱼头,你吃一半,我吃一半。再点个臭味相投,霉菜梗加上臭豆腐可以让你的脸臭得发绿,我这个人很好说话的,全都让你吃。”边说边想,真的很想看他捏着鼻子吃臭豆腐的样子,不知道到时候他的脸是不是还是高深莫测,喜怒难辨。
“一切就象是电影,比电影还要精彩。如此真实的场景,让我分不出悲喜。这是初次的感觉,我想了解这世界。充满悬念的生活,击打我的心。这是初次的感觉,好像天空般晴朗。只因那利刃般的女人,她穿过我的心。我爱这精彩的世界,交织着太多的悲喜。我爱这精彩的电影,如梦幻如空花。我那总沉默的朋友,你让我感觉到力量。曾在我心中的伤口,如过眼的云烟。初次感觉,心就像天空般晴朗。”
紧紧搂着薄赫唐的脖子,宓蕊顺口就唱出了这首许巍的《晴朗》。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出租车上,当时就觉得特别喜欢。下载之后,没听几遍自己就会唱了。
最爱的就是那句“我那总沉默的朋友,你让我感觉到力量。曾在我心中的伤口,如过眼的云烟。”
我那沉默的朋友,会是眼前的这个人吗?但是此时自己的心真的就像天空般晴朗。虽然天色已晚,但是星光璀璨,明天必然会是晴空万里。
“好,不过点的菜都得一人一半。”
“咦?你会说不的嘛!好啊,只要你能吃下一半,我就舍命陪君子了。”沉浸在自己喜悦心情中的宓蕊,很意外薄赫唐出人意料地反驳自己的决定。虽然臭豆腐的那股味道实在让人难以恭维,但是薄大少爷都说要吃一半了,相信他也不会跟自己计较吃多吃少的问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到时先点了再说。
“薄荷,你出汗了,是不是很累啊?”从酒店到清河坊的路程虽然不远,但是背着个活人,又是七月的盛夏时节,他不会中暑吧?
“嗯,还好!”这个男人还真是,喜欢硬撑就让他撑到底吧。宓大小姐难得发一次善心,他竟然不领情!
继续哼唱喜欢的歌曲,不断重复喜欢的歌词,希望这条通往清河坊的路没有尽头。
“薄荷,我心上有个洞,可能永远也没办法愈合。”
他的背明显地震了一下,已经走到了状元楼门前,他慢慢蹲下,方便她下来。不管四周来往的路人投向他们的是多么怪异、好奇、窥探的目光。等宓蕊站定的时候,薄赫唐的神色是一如既往地平静无波。
自然地他牵起她的手,一同走进店内。汗湿的手心紧紧相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就是这样吧!炽热的手心,那心呢?一个人心上有个洞,另一个人心上有没有伤口呢?
不一样的店,菜的味道也不尽相同,或许与多了一个人也有关系。
有多久没有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饭了。宓蕊在心中问自己。这几年自己独来独往,都是自己一个人,晚餐、中餐、晚餐一个人尽情享受,孤单的滋味变得模糊了。看着对面清晰的面容,真的已经孤单太久了。
再次肯定薄赫唐是位难得的绅士,家教良好的Man。宓蕊没开动,他就静静地坐着,陪着她一起看热气慢慢蒸腾,用鼻子品尝美食的滋味。他的眼睛深遂得如同宁静的大海,有着无尽的包容力。但宓蕊却总也无法读懂他眼中所要传达的信息,是不会,还是不愿,无从得知。
但是从他的一举一动中,都传递着一种信息,他应该是喜欢自己的吧?不然,有哪个男人会不顾大男人的体面,背着个女的在闹市悠哉走过。他对自己的喜欢还不止一点点呢!出于女人的虚荣心,宓蕊十分得意地想着。
“我不是教徒,你呢?”光闻香味是不会饱的,宓小姐准备开动了。
薄赫唐摇摇头。“万岁,那就百无禁忌了,千万别跟我客气,开动!”还好大家都是没有什么信仰的人,不用举行所谓的餐前仪式,直奔主题,向鱼眼发动攻击。
薄赫唐发扬一贯女士优先的绅士风度,挟起一筷豆苗。带着酒得味的豆苗棵棵嫩绿透亮,挑逗着宓蕊的味蕾。仿佛在向她呐喊“快来消灭我吧”!
“我也要吃。”眼睛眨呀眨地看着薄赫唐,模仿梦露的媚眼神功。心里惦记着他手上的那几棵豆苗,好象特别好吃似的。宓蕊也顾不得嘴里还吃着东西,张开嘴,就等着人喂了。
反正这个名叫薄赫唐的男人自从遇上宓蕊以后,也没什么形象可言了,地位之低,令人不禁掬起一把同情的眼泪。
薄赫唐早已练就见怪不怪,宠辱不惊的金钟罩功夫,大小姐开口说要吃,筷子的方向立马调头,送往她的嘴边。
一嘴的豆苗,夹杂着鱼肉,味道很怪,可宓蕊嚼得特别起劲。别人送到嘴边来的食物,都有加分的心理作用在里面,能不好吃吗?
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宓蕊动不动就要薄赫唐喂几下,看来被人喂食也是会上瘾的。说穿了,宓蕊从来都是懒人一个,乐得不用费力气自己去挟菜来吃。
薄赫唐吃的得不多,倒是宓蕊心情极佳,胃口大开,大半个鱼头都被她吞入肚中。不一会儿功夫,桌上的菜就只剩了残羹冷汁。唯独那道“臭味相投”完好如初,品相良好。当然在冷气的作用下已经变从热炒变成了凉菜,不仔细闻地话,连菜味儿都闻不出来。
怎么办?宓蕊抚着已有八分饱的肚子,两眼突然放出闪亮的光芒。
“薄……”一个字刚出口,第二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就被打断了。
“薄赫唐!”说话的是一个眉眼带着笑的男人。如果宓蕊没记错的话,他就是和薄赫唐一块儿在中国美院皮影艺术博物馆的那个“娃娃脸”。为什么他总是在笑呢?还笑得那么清新,让人如沐春风,真是很难象他发怒时的样子。宓蕊不禁坏心地想,是否他生气的时候会是双目圆睁,眼角带着笑意,而嘴角却散发出凌厉的杀气。那样的话,一定很搞笑。
他与正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名叫“薄赫唐”的男人关系应该很好。虽然宓蕊才与薄赫唐认识不久,但是却能就有限的认知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薄赫唐是不太喜欢与人有肢体接触的人。而她自己也只是因为天时地利的关系,侥幸地成为万中有一的例外。
薄荷唐不是个热情的人,冷然得近乎冷漠。这一点,从他说话的方式就要略见一二。如非必要,他不会主动与人说话,进行沟通、交流。
“娃娃脸”竟然一见到薄赫唐,就把手放在了他的肩头,而他也没有表现出任何肢体上的小动作以示抗拒。他们俩人的关系就耐人寻味了。是朋友,同学,亲戚,还是同事?
“嗨!漂亮的小姐,我们见过面的,还记得我吗?”
比如他的热络,薄赫唐就显得平淡了许多,表现还是那样不咸不淡,看不出喜怒的样子。更是没有给陌生男女作介绍的意思。只是静静地坐着,并由着那只“咸猪手”继续栖息在自己的肩头。
“娃娃脸”也不以为意,似乎早就习惯了他这样的态度。或许他已经可以自动把薄赫唐的态度翻译成“没反应就是好反应”。所以他适应良好地在与薄赫唐打过招呼之后,在没有互动的情形之下,能不觉尴尬,还在第一时间就自动地与宓蕊攀谈起来。
宓蕊都觉得奇怪,难道自己脸上就刻着四个“人畜无害”的大字不成。“娃娃脸”怎么就会觉得自己好说话呢?
正想着,他却不等宓蕊对问题作出是或否地回答。“娃娃脸”就迳自坐下,摆出一副他乡遇故知,不吐不快的架式来。
脸皮厚的人见过不少,可宓蕊还从没见过脸皮厚成城墙的人,这回算是见识了。
“妹子啊,你可不知道那天在皮影馆听到你念戏文的时候,咱们薄大少那个激动啊!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宓蕊已从“漂亮的小姐”升级成为“妹子”了,速度之快,令人啧舌。
他更像上了发条的机器,不需听众有任何反应,就能自己演完全场。
“说真的,我和薄赫唐都认识这么久了,还没见过他那脸上出现那种表情呢!呵呵,我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她女朋友吧?”
七拐八绕,外带攀亲戚,总算是说到正题了。真是大喘气,他也够能忍的。
才说完,他就放下手中的筷子,屏息凝神地等待宓蕊地解答。
宓蕊呢,首先,她很感激状元楼服务员专业的服务态度,在“娃娃脸”落座的同时,就已奉上碗筷一副。其次,她很佩服他的奇特味蕾,竟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吃下N块已经冷掉的臭豆腐。幸好有他,不需自己担上浪费食物、金钱的恶名。
于是,大小姐她就没办法摆着冷脸迎向他好奇的眼神。只能勉为其难地动动小嘴,给个反应了。
“现在不是!以后或许!”不出意外,“娃娃脸”的下巴呈现脱臼的趋势,手中握着的筷子也变成了大大的八字。
宓蕊自己也很惊讶脱口而出的答案,更令她意外的是,她竟能读懂薄赫唐无表情时所传递的眼神信息。
薄赫唐在听了她的话后,眼瞳的颜色更加深邃,像是一汪深幽的湖水,平静却又暗潮汹涌。可他的这种表现究竟是喜是怒,她就无从分辨了。“木头人”老僧入定大半天了,好歹算是有了一些反应,很不巧又是为了一个名叫“宓蕊”的小女人。
似乎是发觉了自己的失态,“娃娃脸”显得有些讪讪地。不过他的抗击打能力很快,可以归类为蟑螂一族,具有顽强的打不死精神。很快他就恢复了眉眼带笑,春风满面的样子。
“不是!恐怕有人不是这么想的吧!或许?或许真到了那时,我就不能叫你妹子,而要改口叫你嫂子了!”说完,他就自得其乐地笑了起来,仿佛真地掌握了有关薄赫唐的八卦消息一样。透着说不出的得意。
“说了半天,先自我介绍一下,鄙人姓商,名易行。易行,就是知难行易的那个易行。”
看着商易行正襟危坐,一板一眼的样子,宓蕊真是有些不适应。薄赫唐这位商的朋友是个人物,隐隐透着一种霸气,哪还有刚才嬉皮笑脸时的影子。
“小姓宓,单名一个蕊字,宓蕊的宓,宓蕊的蕊。”惯常地介绍方式已然无需思考。
“‘宓’这个字很悠久。有安定、平静、安宁的意思。而作为姓名用,应读作“伏”。《通志氏族略四》‘宓氏,即伏羲氏之后’。‘伏’作‘宓’。现代人大多不知道这样的典故,所以会按‘秘’读。一个很古老、有故事的姓氏!”
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竟变成商易行的侃侃而谈,引经据典。这当然不可能是瞎猫碰上死老鼠,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来自于此人的饱读诗书,满腹经纶。
就连伏羲都出场了,真让宓蕊感汗颜,原来自己叫了二十多年的名字,竟一直在念错了,还让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当面指出。无底洞如果在的话,她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
羞愧之感自是不在话下,可他那后半句话又是什么意思?望向商易行依旧带笑的眉眼,宓蕊却觉得莫测高深了许多,却又异常熟悉。
是了,商易行和薄赫唐骨子里都有着一样的灵魂,只是外在表现形式不同,一个冷,一个热,一个面无表情,一人五色斑斓,可是谁又能真正读懂他们的心思,分享他们的悲喜。难怪他们会成为朋友,同质相吸罢了。他们真的是朋友吗?
很快,一盘冷掉的臭味相投就被一个名叫商易行的怪家伙给消灭了,臭豆腐和霉苋菜梗半点不剩,他可真能吃啊!想想都臭,亏得有他,就剩了孤伶伶的汤汁。按他的吃法,足以证实商易行是典型的饿死鬼投胎!
风卷残云过后,商易行很是知情识趣地走开了,正像他突然地来,走的时候更是不带走一片云彩。薄赫唐由始至终没有开口说一个字,酷得厉害。至于商易行是什么时候走的,宓蕊不是很清楚。她只知道当自己回过神来的时候,桌面早已光洁如新,宛若从没发生过有关商易行的一段插曲。
两大麦茶静静地放在桌子的两边,沉默无言,余烟袅袅。与周围推杯换盏的气氛显得格格不入,却又不是那样突兀。动与静,男和女,自古如是。
闹中取静的温馨,化繁为简的快乐。让宓蕊有种冲动,想要好好了解对面坐着的男人。从认识他开始,两人只是靠激烈的肢体语言有了深入的沟通,至于他是谁,却令宓蕊迷惘。
“薄荷,你都没事作吗?整天陪着我,无所是事的样子。”
“我在休假。”端起茶杯,他轻啜一口略带苦味的茶水。看样子,他心情不错,有作详谈地心理准备。
“遇到我是个意外吧,美丽、错误、包袱?”近“默”得黑,才没几天功夫,宓蕊说话的方式已得到薄赫唐的真传,开始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往外蹦。
薄赫唐听到她说的几个词,略微愣了一下,象是很意外她会用这样的词形容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
“美丽的意外,甜蜜的包袱。”寡言男人石破天惊的真情告白,还有比这更能打动人心的吗?宓蕊一听完就傻在当场,更令她始料未及的是,有一就有二,情感的闸门一开,如奔腾的洪水般,滚滚而来,更刺激的还在后面。
“说喜欢太肤浅,说爱又言之过早。爱,责任层面的东西会多一些,喜欢,感官刺激的产物。可我知道,当时你在苏州冷漠地告诉我,你要去杭州的消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只想说‘我可以和你一起去!’”说到这里,薄赫唐显得有些激动,习惯使然,他再次端起茶杯,补充了一下水分,带着苦味、涩意的大麦茶或许能平复他的心情。又或是他已经很久没有发表长篇大论了。
“我不想就这么和你分开,因为我知道自己是喜欢你的。不然,我们也不可能用这样草率的方式开始。这是我人生里,到目前为止,最大的意外,最激烈的一次冲动。可是你那时的样子,明明白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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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走廊上,嘈杂的声音,不断进出的医生、护士。你永远无法从他们的脸上看出任何有用的信息。他们的表情是一成不变的木然、严肃。现在却有异样的紧张气氛弥漫其中。
似乎是被这种紧张的气氛所感染。一直静静地坐在医院走廊长椅上的女孩,不安地扭动了一下小小的身子。向着身边男孩靠了过去。
“哥哥,为什么把我带到医院来,你生病了吗?囡囡好困,想睡觉!”
被人突然从温暖的被窝中抱出来的滋味并不好受。医院所特有的气味刺激着她反应迟顿的感官神经。
心中的不满忍不住就脱口而出了。是啊,大半夜的为什么不让人好好睡觉,到医院来干嘛,明天还要上学呢!
“囡囡乖,哥哥身体不舒服,在等医生伯伯过来。哥哥也怕打针,所以要让囡囡来壮壮胆。”
少年和小女孩长得有七分神似。但是两人的年龄相差应该很大。小女孩瘦瘦小小的模样,应该只有5岁左右的样子。而少年的肩膀宽阔,已经足够担当起男人的责任,撑起自己头顶上的那片天。女孩儿的神态尽显娇气,少年的眉宇则有明显的痛苦之色,像受了什么打击。
少年把女孩儿抱到了自己的腿上坐着。双手搂着她那小小的肩,紧紧的,死死的,仿佛拼尽了全身所有的力气。他的额头抵住她小小的脑袋,发出如同小兽受伤一般的“呜咽”声。
深切感受到少年异于常态的表现,小女孩很惊慌,特别在一股温热的液体顺着自己的发丝滴落的时候,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小女孩的身体不由自主地轻颤起来,眼泪就这样禁不住地,一颗接一颗地滚滚而下。
她被哥哥的不安、悲伤给传染了,止不住地,静静地流着泪。
迷蒙的泪眼中,只有哥哥的那双手,那样有力地支撑着她,温暖着她。
“嘭”那扇挂着“手术中”门牌的房门被人用力地打开,身穿手术袍的医生们鱼贯而出。为首的那个人摘下了口罩。
悲伤,沉重,空气死寂。顿时眼前的画面静止了,只有急促的呼吸声。
少年轻轻地放下小女孩,僵硬地站起身来,直挺挺的,就那样站着。少年的双目已然尽赤,几欲滴出血来。他紧握的双拳,死命地攒着,似乎想要抓住些什么。
小女孩敏感地蜷缩起身体,惊恐地看着面前一排面容肃穆的大人。
“宓子建!”为首的医生面对少年平静地开口,确认着他的家属身份。
“是!”很轻地回应,像要逃避什么,终究无法逃脱。是怨,是叹,是哀,是痛,仅仅一个字,涵盖了所有的情绪,悲辛无尽。
一夕之间,他成长了,成长为一个男人。如果这就是成长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他只能紧咬牙关,和血吞下。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只能面对现实。既然身处这个地方,除了面对和接受,别无选择。此情此景,也容不得他做其他选择。
“令尊已于今日凌晨2时42分16秒,抢救无效死亡。请节哀!”
话音刚落,看惯了生离死别场景的医生们就从他们眼前消失了。他们知道,这一刻应该是留给死者家属的。
哀莫大于心死,宓子建已经流不出泪来。房间的门再次被打开,护士们簇拥着推着病床走了出来。病房的走廊这一刻静得可怕,只有病床底下滑轮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有节奏地在无人的走廊上飘荡着。
宓子建牵起小宓蕊的手,一步,一步,跟着病床前行的方向。
宓蕊的手被哥哥握得很哭,但她没有叫。小孩子的心灵是如此敏锐易感,她忘了流泪,一味地小跑着,紧跟哥哥的步伐。
死亡是什么,医院代表死亡。死亡的味道是什么,是医院的味道。
或许她还没有大到能够了解死亡意味着什么,但是此时的记忆,已让她把死亡和医院联系在了一起。
病房里,一大一小两个身影默默地站立着。良久之后,哥哥对着宓蕊说道:“囡囡,爸爸妈妈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妈妈当场死亡,爸爸现在也死了,就躺在那张床上。”
“囡囡,以后,咱们家就只有你和我了。”
虽然宓蕊搞不懂,哥哥为什么说那个蒙着头睡觉的人是爸爸。但是,哥哥的最后那句话她还是听懂了。
宓子建也不管宓蕊听懂没有,自顾自地走到窗前,推开窗。
凄凄的夜风灌进了病房。漆黑的夜空没有半点星光,只有一弯黯然的弦月孤伶伶地挂着。
黑暗的气息有着吞噬一切生息的力量,暗得没有尽头,暗得让人无法喘息。
很快,太阳就会升起,新的一天即将到来。
宓子建把握最后的时间,放任自己沉浸在悲恸的情绪中。明天,未知的明天,父母突然的离世,必将引起轩然大波,宓家不能倒,至少不能在别人幸灾乐祸的眼神里轰然倒塌。
他也还只是一个刚拿到身份证的半大小子。那个纯真的少年只能成为被埋葬的昨天。
他恨,恨上天的不公,父母操劳半辈子,还没来得及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怎么就走了呢?妹妹还那么小,她可是一家人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宝贝啊!父母老年得子,欣喜若狂自不在话下。囡囡是一家人的宝,是宓家的公主,她才6岁,他们怎么忍心丢下她,就这么走了呢?
胸中那股浊气不吐不快,他向着天空发出一声长啸。忍了一晚的胆颤心惊,慌恐不安此刻尽情地任他发泄着。
带着自残意味地,他握起拳头狠狠地砸向冰冷的窗户。玻璃应声而碎,红色的血液无声地流淌。
“哐啷”一声巨响。
看到哥哥终于有了动作,宓蕊才敢放任自己哭出声来。一个才6岁的小女孩,一夜之间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或许她还不知道这真正意味着什么。但是哥哥的悲伤她是能够感受到的。血缘之间有条微妙的纽带联系着这对兄妹,这世上从此只有这么一个亲人了。
哥哥的悲伤成了她的悲伤,哥哥心痛,她也心痛。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刚刚只是傻傻地看着宓子建的背影,不敢,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痛,从未有过的痛,把她的声音麻痹了。
神情木然的宓子建机械地转过身,宓蕊的哭声拉回了他早已不知飘往何方的思绪。
宓蕊那小小、弱弱的身子抖得像筛糠似的。他还有一个妹妹要照顾,他宓子建要让宓家的公主平安长大,宓蕊的幸福一定是父母的希望,她的幸福会是自己奋斗的动力。
“囡囡乖,再哭就不漂亮喽,累了吧。哥哥今天向学校请假,我们回家好好睡一觉。”
宓子建俯下身,与宓蕊平视,温柔地擦拭着不断滑落的泪水。
奇异的,他露出了一个笑容。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他的嘴角藏着诉不尽的苦涩,但他的眼神却透出无比的坚定。
宓蕊真的是累了,折腾了一整晚,她已经体力透支了。哥哥的笑容对她影响很大,使她激动的心神平静了许多。
一向视宓子建为偶像的宓蕊,看到哥哥的笑,紧绷的心弦一下子就松卸了。一阵倦意袭来,她靠向宓子建,找到一个熟悉的角度便沉沉睡去。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眼角的泪痕未干,就能进入梦乡。真是幸福啊!
宓子建最后望了一眼被白色床单盖着的人影,心中暗暗发誓,决不让死去的爸妈失望。
带上房门,抱着宓蕊,坚定迎接吉凶未卜的新一天。
宓蕊父母的死,登上了当地报纸的头版头条。当然,以宓家在当地的影响力,这绝对是无庸置疑的耸动新闻。同时,经济版面还动整版篇幅介绍宓氏夫妇的创业发家史,社会版面则用传记的形式悼念着宓氏夫妇的唏嘘一生。
早年从政,后因不知明的原因弃政从商,时值今日已成为拥有两家大型上市公司的宓父,他的一生只能用传奇来形容。跌宕起伏的从商经历,富豪因车祸英年早逝,若大家业何去何从,每一条都能满足人们窥探的欲望,起到吸引眼球,增加销量的作用。
媒体闻风而动,记者们24小时守候在宓家大宅门外,恨不能破门而入,抢到第一手的新闻素材,急功近利地迫切着。毫不体谅刚成为孤儿的宓子建和宓蕊的心情。人性的丑陋,成名的渴望,利己的思维,谁能免俗。赤裸裸的竞相追逐,谁还在乎往人家伤口上再洒一把盐,踏着别人的尸体往上爬呢?
一个月能用来做什么事情,一个月的时间够做什么事情。事实证明,一个月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刚满16周岁的‘男人’成长为上市公司的掌舵人。
这一年的夏天,宓子建果断地放弃了自己尚未完成的学业,把那个原先属于父亲的书房改成了教室,聘请国内著名的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教授做家庭教师。凭着多年来在父亲指导下所得在自家公司打工的经验,及一位世伯的鼎力支持,他成功地顶住各方压力,成为新任董事长的不二人选。
这一个月里,他还给自己的父母举办了一场隆重的葬礼。父母下葬的瞬间,他的脑中响起当天临行前宓蕊的嘱咐,“哥,别太累了,囡囡今天等着你回家一起吃饭。”
宓子建的世界因为有了宓蕊才不孤单,那一天,他的脊梁始终都挺得直直的,宛若一棵苍劲的松树,在烈日暴晒下挺立着。
父母下葬的消息宓子建没有告诉宓蕊,她今天还要考试,她是一个好孩子,应该以学业为重。他要让宓蕊拥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今天的这些就让他自己一个人承受吧。
想到宓蕊,宓子建笑了,她真是一个很乖的孩子,聪明得玲珑剔透。永远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这些天聚集在自家门前的人群,已经造成了她每天上下学的困扰,可她什么也没问。小小年纪,已经知道关心哥哥了,就某些方面而言,宓蕊比自己更坚强。爸爸妈妈的在天之灵可以安慰了。
其实,一个月的时间,也已足够一个小女孩心智趋于成熟。
从医院回到家的第二天傍晚,宓蕊被楼下的争吵声惊醒。当她赤着脚走到一楼大厅边的时候,发现往日那些慈眉善目的叔叔伯伯们,个个面露狰狞之色,正争得面红耳赤,话语更是一句高过一句。
而哥哥只是静静地站在落地窗前,温文地将双手交叠于胸前,眼带嘲讽地看着大厅中的一切,嘴角带着一抹淡淡的讥笑。
争论没有结果,他们又吵吵囔囔着走了。走的时候都没有和哥哥打招呼,好象来的目的就是争吵。
只有温伯伯留了下来,宓蕊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她只知道自己的心受伤了,这一刻她知道了什么是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她深刻地意识到哥哥是自己在世上的惟一亲人,至亲骨肉。
短短一个月,宓家刚办完一场丧事,紧接着便操办起一场风光的喜事,宓、温两家联姻,永结秦晋之好。
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中式订婚典礼,但因为主角的特殊性,成为人尽皆知的新闻。
那一个月,人们茶余饭后的议题紧紧围绕着姓宓的人家。
一个月的时间,宓蕊也在悄悄地成长着、绽放着。
一个月,亲人逝去的伤痛渐行渐远,心头的那块伤疤慢慢愈合。宓子建全心投入公司的营运管理中,每天的行程表被安排得满满当当,恨不能一天能变出30个小时来。但是有一个时间段除外。他坚持把每天晚上7点至8点的时间空出来,这个时间段是属于家人的,属于他的小妹妹宓蕊。他会在每天的这个时间陪宓蕊吃饭、聊天。利用这段时间关心妹妹的饮食起居、学业功课、学校生活等方方面面,事无巨细,包罗万有。他以这种方式担负起一个哥哥身兼父职的责任。
而小宓蕊则尽自己所能地做个不让哥哥担心的乖孩子,努力学习,课业优秀。每天和哥哥坐在同一张桌上吃饭的时间,她会把学校或是家里发生的一些趣事告诉哥哥,她知道,晚饭时间的哥哥是可以放松的。她会活灵活现的说笑话,逗哥哥笑。
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关心彼此,爱护流淌着相同血液的家人。
但一个月的时间,有些事情还是悄悄的改变着,让人不得不学着去适应。
宓子建订婚当天,温静雅和她的一位远房表亲就搬进了宓家大宅。正是从这一天起,宓家兄妹简单的二人世界,变成了纷繁的四人世界。愉快的晚餐时间变成了四个人的家庭聚会。
宓蕊该称为大嫂的温静雅,是个典型的急惊风,任何事情一到她嘴里,都能变成惊天地泣鬼神的奇事一桩。
刚开始的时候,宓蕊还不好意思叫这个比自己8岁的姐姐为“大嫂”,可时间一久,她也就习惯了。如果说宓蕊是一个心智未成熟的孩子,那么温静雅就是一个还没开窍的大孩子。两个人当然能够玩到一块儿去了。
其实,当温静雅还没成为宓子建未婚妻的时候,两家人就已交往频繁。只不过,那时候的温静雅在宓蕊的印象里,只是一位大姐姐,两人没什么过深交情。
再说温静雅和宓子建他们几个年纪相仿,才不会和宓蕊一样的小孩子玩呢。她在宓蕊的记忆中是个模糊的影像。一个长得像洋娃娃的姐姐,是那种笑起来能震彻人心的洋娃娃。
现在,温静雅成了宓子建的未婚妻,和宓蕊吃住在一起。宓蕊发现,她不但人漂亮,还很有趣。她的到来为自己家带来笑声,发自内心的快乐。
哥哥和这个漂亮姐姐订婚了,哥哥还郑重其事地让自己叫温静雅“大嫂”,可见哥哥是喜欢她的。只要是哥哥喜欢的,宓蕊就会喜欢。况且,温静雅本身就是一个热力磁场,吸引着众人的目光,让人不喜欢都难。
可是,世事总不能尽如人意。温静雅带来的那个拖油瓶就不那么讨人喜欢了。他太静了,静得让人觉得阴沉。所以每当大伙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气氛总会很怪。
温静雅理所当然地成为饭桌上的主角,说笑嬉闹,唱作俱佳。宓蕊是默契的配角,配合温静雅的“表演”,适时作出一些解释和补充。宓子建是最忠实的听众,静静地坐在主位上倾听,有时会应剧情需要做出恰如其分的表情。只有他,默默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专注地吃着面前的饭菜。就象这辈子没吃过东西一样。无论温静雅、宓蕊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一点反应也没有。静得成为一块人形背景。
他就是温静雅带来的那个一表三里远的亲戚――简宗从。刚开始,宓蕊以为他大不了自己几岁,他和自己一样瘦瘦小小的。所不同的是,宓蕊的瘦小给人的感觉是女孩子特有的娇俏。而他,带着一种病态,如同长期营养不良一般。宓蕊很难相信大嫂家里竟会有这样的亲戚,她觉得这是只有在电视里才会出现的。
后来,相处久了,宓蕊才从温静雅的嘴里得知,他是个孤儿,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父母。简宗从被亲戚们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谁都不愿意多养一个只会消费,不会带来产出的“废物”。他从前过的是饥一顿饱一顿,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日子。多年以后,他才辗转找到温静雅这个远房亲戚,当时温家只剩温静雅还在国内读书,她的父母已经移民美国,不常回来。没过几天,温静雅就在父亲的授意下与宓子建订了婚,他就只能随着温静雅住进了宓家。
而他,也并不是宓蕊想象的与自己年纪相仿,简宗从比宓蕊大了5岁,是宓蕊应该叫作大哥哥的人。
自从得知了简宗从的身世,宓蕊就不再排斥这个坚持着“三不一没有”的人了。不说话、不合群、不抬头、没表情。
原来他和自己一样没有了父母,自己还有一个哥哥可以依靠,而他比自己更可怜,什么都没有,只能靠自己。从这一刻起宓蕊决定把他也当作自己的家人来爱护。
宓蕊如同找到自己的玩伴一样,除课业外,其余的心思全都绕着简宗从转。原本家里人丁单薄,父母在的时候总有数不完的应酬,哥哥虽然是走读生,可也有自己的圈子,宓蕊的孤单可想而知。现在父母不在了,哥哥继承了他们的衣钵,虽然坚持每天晚上回家餐叙,可相处的时间毕竟有限。宓蕊和温静雅虽然无话不谈,但是年龄的差距总是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再说,温静雅性格活泼,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只要有她在,别人都只能沦为黯然失色的配角。
简宗从虽然个性沉闷,但是在宓蕊心中,他却成了知音的不二人选。只要宓蕊一有时间就会紧迫盯人。简宗从的身世让她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冥冥之中,有种叫做缘份的东西,把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连在了一起。
有好吃的,宓蕊第一个拿给简宗从;有好玩的,宓蕊第一个想到简宗从;有好事发生,宓蕊第一个分享的人还是简宗从。
莫非会发展成“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的青梅竹马?
宓蕊年纪还小,她满脑子所想的只是简单的分享,把所有自己所能想到、得到的与简宗从分享,无论是好、是坏、是快乐,还是悲伤。简宗从成了哥哥的化身。
而简宗从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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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4-12 19:59 点击数:1352
情欲之火足以泯灭所有的理智,迅速回到酒店房间的人,毫不掩藏相同的强烈欲望,一进房间就互相褪去身上碍事的衣物。
激情、狂野,不时有喘息声传出。
当他窜动的欲望急速挺进时,突来的充盈,还是让宓蕊痛得闭上了双眸。
看到她痛苦的表情,薄赫唐虽有歉意,但他也无法克制自己澎湃的欲望。他现在所能做的,就是放慢速度。
随着痛意的缓缓褪去,她抬手轻触他因隐忍而汗湿脸颊,轻轻地吐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薄赫唐得到这个明确的信号,双眸又暗沉了许多,毫无顾忌地吮吻她的唇舌,用手握住她的腰臀,一再地猛烈进出,感受她温暖的紧窒。
这一刻,他和她一同坠入欢愉之海,享受情欲沸腾的癫狂与快感。
一室春光,直至精力用尽,方肯罢休。
“我马上要去杭州。”看着手机上N个未接来电,宓蕊有些无奈,总有一些事情即使有心逃避,却能如影随行,逃也逃不掉。
懒得打电话电话确认,宓蕊按了几个键,发出一条“今天”的短信。巧的是,短信刚发出,手机就没电了。
可见那个人的不死心,追命夺魂的盯人功夫已经练到相当程度。
薄赫唐很难相信两个袒袒相对的人,一醒来就会被女方以公事公办的口吻,告之自己即将成为下堂夫的事实。
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不知不觉已经深入骨髓。缓慢地渗入,直至依赖,成瘾。摆不脱,也逃不掉。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却同床异梦。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朝夕相处,一团和气,但各怀鬼胎,以己度人。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相惺相惜,可又缺乏一种默契,灯火阑珊处无限慨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明明近在咫尺,竟惶恐莫名,怕得到,怕失去,心与心的隔阂。
这可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经验。看着她拿着黑屏手机发呆的样子,薄赫唐真不知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男人也有脆弱的时候,特别是在自己卖力“工作”一晚后,醒来即被人遗弃,感觉真不是普通的糟,如同嚼蜡。
还能怎样呢,纵使自己决心再大,脸皮再厚,这一刻他也提不起劲再说什么了。而他本来就不是一个死缠滥打的人。再说缘份这种事情也很难说,自己不如抽个空去看望一下老师。
无言中,他选择穿上衣服,走出房间。
随着“嘭”的关门声响起。宓蕊木然地抬起头,将曾经有的鲜活感情抽离自己,把自己融进只剩一个人的king size床里。对一个人而言,这张床太大了,大得没有边际。
还是不行啊,从头到尾,都是自欺欺人罢了。毕竟这么多年,自己早已病入膏肓了,垂死的挣扎又有什么意义呢。累人累己罢了。
“死丫头,你终于肯屈尊来看我啦!”
“不错啊,你还是中气挺足的,大概整个医院都能听到你的河东狮吼了。”
好笑地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女人。就知道像她这样打不死的怪物级人物,生小孩就像吃饭一样简单,不用费吹灰之力就能搞定。真是搞不懂她是怎么想的,非得装成娇滴滴的小女人,逼自己来看望她。
还美其名曰看在可爱的小侄子份上。而她实在是看不出这个出生没几天的小家伙有什么好看的,皱巴巴的一坨,连五官都看不清,活脱脱的猴子嘛。
也难怪,怪胎生的后代能正常到哪儿去呢!
该死的女人,还献宝似的把孩子举过来让自己接着。宓蕊有些反应过度的,立即转身,装作忙碌的样子,在水果篮里挑挑拣拣。
“气死我了,好歹我也做过你嫂子,这么不给我面子。”
她可不买宓蕊的账,立刻开骂,火力十足。
宓蕊无奈地看着她一脸红润,有子万事足的蠢样,摇了摇头。
“姑奶奶,我还不给你面子啊!”艰难地接过小孩子,诚惶诚恐的,就怕自己一个用力不当,会不小心把他的脖子给扭断了。
“我人都已经在这里了,态度已经很诚恳了,你还要我怎么样嘛!”宓蕊再次肯定,眼前的这个疯婆子是自己的克星,而且自己还蛮贱的,就这么心甘情愿地任她宰割。
“我还不是一片好心,知道你回国了,想让你来杭州散散心。这年头,好人难做啊,好心当成驴肝肺。”
“算了吧,你永远也做不成小女人。东施效颦,丑死了!”
习惯性地开始和她斗嘴,她的心思自己怎么可能不懂呢。人都已经回来了,一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心中的那份黯然,惆怅是怎么样都无法抑制的了。
“你呀,还是这副死样子!”
一声叹息,两个人陷入了沉默,静,静得可怕。
“哇……哇……”
孩童的啼哭声,扰乱了两人的思绪,将她们从苦涩的记忆中拉回到现实中。他正极力通过洪亮的哭声,表现自己的存在感,向母亲传递饥渴的眼神。
看着她温柔娴静地给孩子喂奶的样子,宓蕊几乎产生一种身处欧洲教堂的错觉,眼前分明是圣母玛丽亚再世。
“温静雅,现在我才发现你爸妈的先见之明,你也能有‘温静雅’的女性特质。”
除了笑,宓蕊再也不能找到第二种表情了。在温静雅面前,她很放松,有些东西不用粉饰。
但是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是希望和她保持距离的,毕竟,她也曾是那段岁记忆的参与者,很多时候,她能比自己更早地洞悉一些事情。这种情绪被暴晒在阳光底下的感觉,会让宓蕊觉得莫名的恐惧。
可她呢,总是时不时骚扰自己一下。她的洒脱益加衬托自己无法释怀的懦弱。或许潜意识里,宓蕊对温静雅是有怨气的,气她怎么能这么快就把往事遗忘,还忘得这么彻底。
“你……唉!算了,既然来了,也别急着走,多玩两天吧!”看着宓蕊眼睛下方的暗影,温静雅也不忍再看她强颜欢笑的样子了。虽然自己把她叫来,有很多话想要跟她说。但是,千言万语,奈何大小姐她总是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自己说了,恐怕也是对牛弹琴,浪费口水而已。
“那还用你说,没听过请神容易送神难吗?”
“你住到我们家去吧!反正房间空着也是空着。”
“你是知道我的,我可住不惯别人家。我还是住老地方吧,那里离西湖挺近的,看你也方便。”
“随便你,你是大爷,我们家庙小容不下。”
刚刚还说得好好的,没说几句,温静雅又急了。
可宓蕊实在是觉得住别人家别扭,不如住酒店来处自由。只能由她发牢骚了。
“对了,我在这儿半天了,孩子他爹怎么连个人影都不见啊?”
难怪宓蕊会有这么一问,温静雅的老公是出了名的“妻奴”,老婆辛辛苦苦为他家开枝散叶,这会儿正是坐月子的非常时期,他没在跟前伺侯着,着实让人奇怪。
“他呀,呵呵,我让他去买臭豆腐了。生完孩子,口味变重了。”
“瞧你那没出息的小女人样,我走了,还没吃饭呢!”还没等温静雅回答,宓蕊就走出了病房。就像有东西在追她一样。
此刻,宓蕊被温静雅幸福的表情刺伤了,不管怎样,她都是自己曾经叫过大嫂的人。
心情又有发霉的迹象,晒晒太阳可能会好些。
于是,宓蕊出了医院后,也没打车,就顶着烈日径直往下榻的酒店走去。
正午时分的太阳炙烤着它所辖的一切生物。骄阳似火,烈日当空,短短5分钟,宓蕊就能闻到身上散发出的一股“焦味”,汗流浃背,痛快淋漓。
随着汗水的排出,所有负面的情绪也被挤出体外。现在的她已经在心里盘算着上清河坊饱餐一顿了。
想着想着,口水就流下来了,宓蕊好象看到王润兴的鱼头豆腐正在向自己招手。莫非是自己饿过头产生幻觉了。
干脆,不回酒店了,反正自己也走不动了,随手招了辆出租,直奔清河坊而去。
王润兴的鱼头豆腐是宓蕊每次到杭州都必吃的一道菜。说起它,还有一个典故。
相传,清朝乾隆皇帝带了个太监下江南,一路游玩来到杭州。他跟着一些善男信女上了吴山,在山顶远眺钱塘江,俯瞰西子湖。只见钱江如带,西湖似镜,看得他心花怒放,陶然忘返。突然天下起雨来,皇帝金身,哪儿经得起风吹雨淋,于是慌慌张张跑到半山坡一家百姓家中躲雨。谁知,那雨“滴滴答答”下个没完,一躲就躲了半天。此时,两人饿得肚子咕咕直叫,没办法,只得赔着笑脸,请求主人弄点充饥的饭菜。这家房主叫王顺兴,是饭馆的小伙计,看着这两个外乡游客饿着肚子躲雨的模样,煞是可怜,可家里实在没啥东西可以招待的。想来想去,只有从店里讨来的吃剩的半个鱼头和一块嫩豆腐。于是,便将半个鱼头和豆腐放在一起,撒点葱花、姜末、老酒,放点豆瓣酱煮了煮,外加两碗锅巴饭,就端出来给他俩吃。乾隆饥不择食,吃得津津有味,那感觉远胜过宫中的山珍海味,吃到后来,竟顾不得文雅,用勺子把碗底刮得干干净净,啧啧赞道:“好吃!好吃!”饭吃完了,雨也停了,他拿出一把银子谢了主人后,依依别去。
这顿饭给乾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京后便叫御厨也烧鱼头豆腐给他吃。谁知那御厨用尽心思就是烧不出杭州的那种风味,弄得乾隆大为恼火。当乾隆第二次下江南来到杭州时,他再次来到王顺兴家要吃鱼头豆腐,赏给王顺兴银子,让他在吴山脚下开爿饭店,专烧鱼头豆腐及杭州名菜,以便他来杭时用膳。王顺兴做梦也没想到那位北方游客是皇帝,更没想到阴错阳差,无意中做出道好菜来。王顺兴惊喜之余斗胆请皇帝题个店名,乾隆欣然命笔,写了“皇饭儿”(也有说是“王饭儿”,亦叫王润兴)三字,意思是皇帝吃饭的地方。
清河坊是杭州著名的商业步行街,付了车费,宓蕊只能步行,还好王润兴就在街口不远之处。
进了店,就能感受到返璞归真的浓浓古意,饭菜之香扑面而来,还有阵阵凉爽的微风徐徐地吹着。舒服!视觉、触觉、嗅觉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满足。幸好已过了中午用餐的高峰时段,不用排队就能上桌。
宓蕊一坐下,就有服务员过来沏茶招呼,她都没翻菜单,就迫不及待地点了鱼头豆腐和米饭一碗。
服务员也不感意外,冲着本店招牌菜而来的人不在少数。不过,她很难相信眼前这位小姐一个人能吃得下这么多。
很快,一盆热腾腾的鱼头豆腐就端上桌了。香气四溢,让人忍不住蠢蠢欲动起来。
宓蕊也不怕烫着,举起筷子就朝鱼眼进攻。因为她认为鲢鱼头最精华的部分就是眼睛,和眼睑部位的那块活肉,滋味无穷。
对别人而言,这盆用青花大碗装的鱼头豆腐或许是量大了些,可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她不但能慢条斯理地从鱼眼开始,细细品尝鱼头的每一个部分。还能间或吃一两块滑嫩,且带着独特鱼香味的豆腐,最后还能吃下一碗鱼汤拌饭。
这道鱼头豆腐的烧法接近宓蕊家乡的味道,浓稠中还带着丝丝甜味,用这种鱼汤来拌饭,宓蕊以前能吃下3碗。
曾经,那样无忧无虑,那样快乐,只是曾经,成为需要埋葬的曾经。
看着自己被撑得微凸的肚子,宓蕊如久旱逢甘霖般通体舒畅。
兴致一来,宓蕊就沿着清河坊向酒店走去,她住的地方离这儿不远,步行大约15分钟的样子就到了。
一路走走停停,就算是饭后运动。
漫步清河坊,走在青砖路面上,两边是明清风格的建筑,飞翘的屋檐、镂空的窗格、身着古老服装的店员……这条街,很容易就让人融入到悠悠的岁月长河中。
宓蕊深深地被历史的厚重感触动,不知不觉地走进了中国美院皮影艺术博物馆。博物馆就座落在宓蕊所住酒店的弄堂口。她每次来杭州都习惯住在位于浙江美院对面的这家酒店,但是进进出出的,她从没进这家博物馆参观过。
门票很便宜,还能自己动手演绎。
一个人的舞台,就连出口的话语都能听到空寂的回响。中国美院皮影艺术博物馆的冷清,与宓蕊的孤寂相互映衬。
拿起一个古代少妇的皮影,喃喃地念出皮影戏《采桑女》中的对白。
离家去国整整三年,为了梦想中金碧辉煌的长安,
为了都市里充满了神奇的历险,为了满足一个男儿宏伟的心愿。
现在终于锦衣还乡,又遇上这故里的春天,
看这一江春水,看这满树桃花,看这如黛青山,都没有丝毫改变。
看对面来的是谁家女子,生得春光满面,美丽非凡,
这位姑娘,请你停下美丽的脚步,你可知自己犯下了什么样的错误……
这位官人,明明是你的马蹄踢翻了我的竹篮,
你看这宽阔的道路直通蓝天,你却非让这可恶的畜生溅起我满裙污点,
怎么反倒怪罪起我的错误?
你的错误就是美若天仙,
你婀娜的身姿让我的手不听使唤,
你蓬松的乌发涨满了我的眼帘,看不见道路山川,只有漆黑一片。
你明艳的面颊让我胯下的这头畜生神魂颠倒,忘记了他的主人是多么威严……
事实证明,没有观众的舞台也能闪耀出熠熠光彩,一段戏中的对白被宓蕊说得声情并茂,无比生动。
零落的掌声从角落响起,惊讶地一回头,却是那个他!
惊讶,激动,紧张,到慢慢平静下来,只是转眼一瞬。他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一位老者和两个年纪与他相仿的人。
无论与谁站在一起,他都能让人一眼认出,或许是因为那股鹤立鸡群的不凡气度吧。看他们站立的姿势,刚才还在那个角落里讨论着什么事情,是自己太过投入了,没有发现。
宓蕊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心不在焉已经打扰了别人。
带着歉意及突来的躁意,她转身走向博物馆的大门。虽然这么做很失仪,但这已是她所能做到的极限。
还没等她到达大门,就有一只手,紧紧的,紧紧的握住她的。
一只纤长、洁白、有力,如玉葱一般,又充满艺术气息的手。
这只手在阳光的照射下,居然能清晰地看见青紫相间的血管。
汗水,粘腻着他的手心,她的臂膀。热辣辣的,分不清是他的,还是她的。
僵持着,默静着,不时有车辆在宓蕊眼前飞快地掠过。她和他都没开口,直到与他同行的人走了过来。
“赫唐,这位小姐是你的朋友吗?”老者面容慈祥,和霭地问着他。
既然有人发问了,宓蕊此刻也只能僵硬地转过身,虽然脸色有丝阴霾。
“是啊,很久不见的朋友,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遇见。”
薄赫唐说话的语调依旧没有什么起伏,淡淡的陈述语气。但他那只闲下来的手,却改为与她十指紧扣了。那样亲昵、暧昧地紧握着,吸引人的眼球。
果然,这样的动作起到了预期的效果。同行的青年讪笑着说:“朋友?!呵呵,那你们好好聊聊,我们和老师先走了,反正事情谈得也差不多了!”
说话的人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他还时不时向薄赫唐的方向抛着心知肚明的媚眼。
“这样也好,有事再联系吧!”主角一发话,那三个人也不多作留恋,很快便从他们眼前消失了。
她望着两人紧握地手指发呆,他看着她,为突来的相遇,惊诧命运的神奇。
她扬起笑脸,既然挣不开命运的安排,那就随遇而安吧,船到桥头自然直,何必绕来绕去!
薄赫唐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她突如其来的笑脸,女人心海底针,她的转变太快了,快得让他无法跟上。可他喜欢这个调调,正是这无法掌控的起起落落,让他体验到平常人的快乐。
两个频率因为一个笑脸步入了同一个轨道。
而阳光普照的杭州城竟飘飘洒洒地下起太阳雨来,七彩绚烂,分外妖娆。
两颗相通的心灵,浓情蜜意地携手相偎,向自古的浪漫之地西湖走去。
绕了一圈,从苏州到杭州,都是有着天堂之喻的城市,小别之后,更懂珍惜。兜来转去,无心插柳,他乡相遇,喜不自禁。
“正式介绍一下吧,我叫宓蕊。宓蕊的宓,宓蕊的蕊。但是,我更喜欢你叫我宓子!”
她终于肯卸下心防了,薄赫唐于是也模仿她的样子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
“我是薄赫唐,薄荷的薄,巴赫的赫,李唐王朝的唐。我喜欢薄荷,很特别。”
难得听到一次性从他嘴里蹦出这么多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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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4-12 19:58 点击数:421
清晨被一阵熟悉的旋律所惊醒。
It must have been love
but it's over now.
Lay a whisper
on my pillow,
leave the winter
on the ground.
I wake up lonely,
there's air of silence
in the bedroom
and all around.
Touch me now,
I close my eyes
and dream away.
It must have been love
but it's over now.
It must have been good
but I lost it somehow.
It must have been love
but it's over now.
From the moment we touched
'til the time had run out.
Make-believing
we're together,
that I'm sheltered
by your heart.
But in and outside
I've turned to water
like a teardrop
in your palm
And it's a hard
winter's day,
I dream away.
It must have been love
but it's over now,
it was all that I wanted,
now I'm living without.
It must have been love
but it's over now,
it's where the water flows,
it's where the wind blows.
It must have been love
but it's over now.
It must have been good
but I lost it somehow.
It must have been love
but it's over now.
From the moment we touched
'til the time had run out.
It must have been love
but it's over now,
it was all that I wanted,
now I'm living without.
不想睁开眼,因为宓蕊觉得自己的身体又酸又痛,像被什么碾过一样。而且神经末梢所传来的轻柔触感,正提醒着她,自己的身体与第二层肌肤――被子,这样的亲密无间。
实在是被手机铃声扰得无法再睡回笼觉,挣扎无效后,她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睁开眼来,接受一室阳光灿烂的洗礼。
更为正确的描述应是,7月江南正午的阳光虽然毒辣依旧,但经过窗前那层薄纱的遮挡,已经温和许多。所以,是和煦的问候。
伸个懒腰,把手机给关了。宓蕊心想,管他是谁的呢,不识实务的家伙。本姑娘偏不接你的电话,扰人清梦,重罪一条,这小小的惩罚还算轻的呢!
可理应恢复清静的房间,却清晰地传来纸笔磨擦的“沙沙”声。
莫非是传说中的灵异事件。
宓蕊虽有多年的独居经验,但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她,就怕这东西啊!
她不由地紧紧搂住手边的枕头,权且充当必要时的武器了。
一边转过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左手边8点方向有一张专注于画板的英俊脸庞。
还带着刚刚睡醒的懵懂。俗称“隔夜脸”。
可这睡眼惺忪的神态,仍是瑕不掩瑜,无法遮盖一位帅哥的英姿。
宓蕊那前一秒还呈浆糊状的大脑,瞬间被激活,回复应有的快速运作机能。
原来做爱做的事,是这样累人的呢!
挥动一下有些麻痹的双臂,一阵苦笑,大叹自作孽之余,宓蕊不禁怔愣地望向他,仍执着画笔的手。
正是这只手,这只纤长、洁白、有力,如玉葱一般,又充满艺术气息的手。
这手犹如一剂强劲的催化剂,不断地鼓动着她。因而有了这次的出轨行为。
没想到昨天的陌生人,今天已经如此亲密,那今天之后又会如何?
宓蕊习惯性地轻抚莲形的耳钉。此时,有一道蓝紫色的光芒绽放而出,带着她的思绪回到昨天,两人相遇的一刻。
盛夏季节的苏州,在傍晚时分,别有一番风韵。
特别是对于身处拙政园中的宓蕊而言,看到自己心心念念的蓝莲花。只觉得凉风习习,沁透心脾。
远香堂前那几缸蓝莲花,孤傲地挺立于一方小小的水缸之中。却又显示着无与伦比的盈盈风采。
临缸而观,蓝莲花更像是通人性似的,与宓蕊诉说着孤芳自赏的百般寂寥。
刹时,宓蕊忆起了余光中的那首“永远,我等”。
如果早晨听见你倾吐,最美的
那动词,如果当晚就死去
我又何惧?当我爱时
必爱得凄楚,若不能爱得华丽
你的美无端地将我劈伤,今夏
只要伸臂,便有奇迹降落
在摊开的手掌,便有你的降落
在我的掌心,莲的掌心
例如夏末的黄昏,面对满池清芬
面对静静自燃的灵魂
究竟哪一朵,哪一朵会答应我
如果呼你的小名?
只要池中还有,只要夏日还有
一瓣红艳,又何必和你见面?
莲是甄甄的小名,莲即甄甄
一念甄甄,见莲即见人
只要心中还有,只要梦中还有
还有一瓣清馨,即夏已弥留
即满地残梗,即漫天残星,不死的
仍是莲的灵魂
永远,我等你分唇,启齿,吐那动词
凡爱过的,远不遗忘。而受过伤的
永远有创伤。我的伤痕
红得惊心,烙莲花形
被遗忘在记忆深处的浓情文字,面对此景忽然被勾起,经过一番吟咏后,宓蕊的眼睛不禁被水面阳光的反射灼伤,一阵刺痛,鼻子有点酸,眼睛有些涩。
抬眼望了一下天空,原来江南水乡7月的夕阳也会这般耀眼,如此伤人。
好不容易眨去眼中的涩意,平复心中突如其来的颤动。一转身,却看见一位青年,拿着画框正在作画。
因为背光而立的原因,她不禁眯起了眼睛,愣愣地看着他。
无疑,这是一位帅哥。在这张年轻的脸庞上,她闻到了同类的气息。有种心有戚戚的相惜之情。
他身上有着淡淡的疏离,即使是这样站着作画,也有一番与生俱来的傲气渗出,形成一道无形的阻隔。
在这夏日的古代亭园中,手持画笔的他有着遗世独立的况味。
他眼神专注,下笔有神。
谁说认真的女人最美,宓蕊这时就只想称赞,认真的男人真的很帅呵!
从他紧抿的双唇间,宓蕊读到了同样的孤寂。
那双眼因为投入而倍显澄澈。
似乎他已完成了收尾之笔,灵动的兴奋风采把整张脸点亮了。
此刻,夕阳的余辉已被掩过,蓝莲的寂寞也被略过一边。
他把画板转向宓蕊,眼中只有她。
原来他所画的正是宓蕊观赏蓝莲花的背影。
一身火红色长裙的她,占据了画面的大部分,孤单却柔和,悲伤却火热。婀娜的她与出尘的蓝莲花组成在一起,矛盾成为基调,和谐谱成旋律,强烈的情感充斥其间。
而宓蕊,紧紧盯着他那双手,那双纤长、洁白、有力,如玉葱一般,又充满艺术气息的手。眼中只有他的那双上天所赐予的,完美到让人心生忌妒的手。
远香堂的这一刻仿佛是上天为这两个人订制的。痴痴的眼神,追随着彼此。
一阵孩童的打闹声,打破了此时堂中两人的迷思。
一群来园中游玩的小学生,嬉笑打闹着闯进了远香堂。
实在爱极这双手,宓蕊心中打定主意,向几步之遥的他走去。
他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却又默契地不曾开口,静静地望着向他走来的人。
“你画得很棒,简洁苍劲,有我的味道在里面。这幅画送我怎么样?”宓蕊含笑问道。
“画得不好。给你!”男人的脸上有被太阳眷顾的痕迹,淡淡的红,胭脂般均匀地分布在两颊上。
好久没遇见这样有趣的人了,这么有定性,能达到心静自然凉的境界,好玩!
宓蕊心中暗笑。更加坚定了先前的决定。
“那这张我不要了,你现在有时间吗?”
“啊……有的!”男子受惑于宓蕊的跳跃性思维。眼中闪出一串的问号,却没多问什么。
“那我们换个地方,你再帮我画一张!”
“好!”
一个狡笑着问到,带着命令的口吻。一个傻傻地应了,简洁的回应,透着雀跃。
在拙政园远香堂中的意外邂逅,脱序得这般轻易,出轨得如此正常。
接下来的一切,就尽在宓蕊的算计中了。
2个小时之后,宓蕊所住酒店的房间响起清脆而富有节奏的敲门声。
“这个人还真准时,呵呵!”
伴着一阵轻笑的自语,宓蕊打开了房门。
随着房门的开启,两条平行的命运轨迹就此纠缠在了一起。
房内倚着刚刚沐浴完,头发还滴着水,身穿浴袍的娇媚女人。
房外站着守约而来,额际已有斗大汗珠滑落的痴傻男人。
女人的娇媚或许是因为夏日午后沐浴的蒸腾,两颊绯红,面若桃花。
亦或是因为眼前这个出众的男人。
男人的痴傻,却让人一望便知,是因为眼前这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他两眼放光,神采迸发。
整个人因为双目的光采,更显玉树临风,卓尔不群。有种华贵的气度自然生发。
异性相吸,两情相悦,情节发展合情合理。
更何况,这里还应和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古语。
电光火石间,两个连名字都还没交换的陌生,成了最熟悉、最亲密的情人。
一个吻,天雷勾起地火,不知是她主动吻了他,还是他主动吻了她。
总之,一个让人脸红心跳的法式长吻,热辣辣地开始了。
她身上沐浴后的淡雅女人味,与他身上经阳光照射后产生的强烈男人味,奇异地融合在了一起。
荷尔蒙的作用如此神奇,“啊……”性感的呻吟,在临近走廊的房门前响起。
此时,被激情冲昏头脑的两人才记此时此地。
顺理成章的,她牵着他的手,走进了房门,而他则很有默契地随手把房门关上,顺便还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
极轻易地宓蕊身上所穿的浴袍被轻松去除。眼着眼前如维纳斯般完美的女性躯体。男人手嘴并用地顶礼膜拜。
于是,衬衫、牛仔裤及浴袍都被孤伶伶地弃置一旁。只剩在king size床上相互纠缠的火热躯体。对比强烈。
“嗯……”娇嫩的轻吟被咬在唇齿间,还是泄漏主人的情难自抑,格外惹人心痒。
雪白泛着粉红色的胴体,和浅麦色的精瘦健躯紧密相贴、交缠,喘息声混着呻吟。
贪婪地亲吻、热情地抚摸,两人都像把对方生吞活剥了一样。
最为原始的情欲,足以引起一场燎原的激情之火。
此刻的她展现女性最为柔媚的一面,足以让圣人为之疯狂,何况是他。
嫩如白雪的肌肤,泛着淡淡的粉色,上面还有留有他深浅不一的唇齿印记。
形状优美坚挺,令人疯狂的饱满双峰随着每一次急切的呼吸,强有力的心跳而有节奏地震荡。顶端,则是被含吮得如红莓硬果的蓓蕾,娇怯挺立,好像在邀请更多的疼爱。
最迷人的,是那双水汪汪的,饱含春情的大眼睛。
像那样毫无遮拦地望着他。他只能低头含住她已按捺不住的呻吟。
他的吻是那样的来热汹汹,让人无法招架,好像已无法忍住自己对她的渴望。
当她丝滑的双腿,大胆蹭上他坚实的腿。这样甜蜜的接触,让男人不禁流下汗来,痛并快乐着。
“你……我……”他粗喘着,抵在她被吻得微肿的唇际。急得满头大汗。
“嗯。”她轻应了一声,并拥紧他年轻美好的身体。
用她的丰盈蹭着他胸口,她的右腿已经滑上他的臀部。他发出如动物般的痛苦呻吟,滚滚情欲之潮灭顶袭来。
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犹豫。宓蕊坚定的抚上他早已坚硬如铁的欲望,带向自己的两腿交接之处,前往那柔嫩微湿的禁地中去探索。
冲破阻碍的瞬间,她狠狠地咬住了他的肩胛,而他则是默默地承受,并尴尬得不知所以,停在那里,进退维谷。
宓蕊一咬牙,忍住痛,双手按向他的臀部。当他接收到这个默许的信号,则毫不犹豫地展开一轮煽情而性感的接触。
一下重过一下的撞击与厮磨,让宓蕊慢慢适应,并难受地扭着纤腰。
阵阵令人酥软的娇声呻吟,跟随着他攻击的节奏,一声一声,在房内久久回荡。
当他的极致来临,在最顶峰之际,毫无保留地释放了自己的一切,全部都给了她。
喘息着,宓蕊还是紧闭着眼,这样的激情、香艳余韵使得她微微的颤抖。
情欲之门一经打开,便无法扼制探索的脚步,何况是年轻的他们。
夜还很长,亘古不变的旋律则不断上演。
一幅幅香艳的画面,配合着激情的吟哦,如影片般在脑中快速回放。
宓蕊终于真正清醒了。
“Hi!”真是尴尬,都不知该如何称呼他。
“你在画什么呢?”
“薄赫唐,画你!”依旧是好听的男中音,有着说不出的性感。
“薄荷糖”,应该是他的名字。而后面的应该是在回答自己的疑问。还好宓蕊的反应还算快,这样简洁的回答,她还能转过弯来。
但是“薄荷糖”这个名字,也太诡异了。
“那我就叫你薄荷吧,你说好吗?”宓蕊娇笑着问道。
“好!”薄赫唐回答时的声音沉稳,眼神专注。两只眼睛如聚光灯般,像要把宓蕊灼穿一样。
停顿了一下,他主动地问:“你呢?”
他不以为意,反而轻轻地放下画板和画笔,双手交叠于胸前,采取防卫姿态,有着审问犯人的架式。
下巴微微抬起,带着一丝冷傲与疏离。但眼神依然专注,沉静一如大海,没有什么起伏。似乎宓蕊这样带点无礼的称呼,也不能惊起他任何的情绪波澜。
“为什么非得称呼名字不可,你可以想叫我什么就叫什么呀!名字嘛,一个代号而已,不重要的,不是吗?”
宓蕊好笑地望着眼前这个生疏有礼的男人。看着他带着防备之意的坐姿,眼珠一转,就想调戏他一下。这种戏弄,让她觉得自己是占有某些优势的,又带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代号!不重要是嘛!薄赫唐不知是不愿周旋于有关名字的的议题,还是无心探究。
总之,他在略微愣了一下之后说:“蓝莲?!”
“不错的名字呢,只有你能叫哦!”看出对方的妥协,宓蕊感到了胜利的快感。
轻快翻身,坐起,毫不在意自己宛若初生婴儿般地寸缕未着。
可是,还没等进行下一步动作,她就被浑身的酸痛感给打败了。
“靠!”随口就是一句抱怨。但是以她现在沙哑的嗓音喊出来,有着别样的性感与慵懒。
薄赫唐则迅捷地站起,敏捷得犹如一头非洲丛林中觅食的豹子。他跨前几步,站立于那张king size的床边。
画面定格,紧绷之感溢于画外。
“呜呜,薄荷,抱抱!”
既然生为弱质女流,宓蕊自然是很懂得把握时机,适时地表现出符合身份的娇弱。只有这样,才能突现出男人存在的价值。
他虽然有着与众不同的冷然,可在这方面,应该也不例外吧。毕竟每个雄性生物都有着成为英雄的热切渴望。
何不成全他呢?利人利己,助人乃是快乐之本,宓蕊坏心地想。
是啊,有谁会拒绝眼前这美女投怀送抱的香艳一幕呢。更何况她还带着小女人独特的撒娇邀宠的怜人表情。
薄赫唐连叹气的时间都没顾得上,双手就像自己有意识似地把她搂入怀中。
“薄荷,我要洗澡!”
主人已经发号施令了,卑微的奴隶只能认命地听从指挥。
弯下腰,打横抱起她,迈开步子,把她抱向浴室。
窝在薄赫唐颈间的小脑袋,已然闻到一股沐浴后的清香。大叹上天的不公平,为什么两人付出同样的体力劳动,他现在偏偏是气定神闲,步履矫健。
而自己呢,竟然可耻地连起身都觉得困难,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草莓满地,自怨自哀的情绪由然生起。
伴随着“嘭”的一声,浴室的那道门阻隔了里面宁愿独自郁闷的宓蕊,和门外莫名其妙的薄赫唐。
洗澡的时间能有多长。但对气闷中的宓蕊来说,这些时间已经足够她找回阳光灿烂的心情。
因为在浴缸中滴入了几滴薰衣草精油,有效地消除了疲劳,松弛了紧绷的神经。使得宓蕊又生龙活虎起来。
薰衣草精油有着安定情绪,净化、安抚心灵,减轻愤怒和筋疲力竭的作用。每当用它沐浴过后,宓蕊都能心平气和地面对生活,消除之前惊慌、沮丧等负面情绪。
打开浴室的门,迎接宓蕊的又是一室温暖的阳光,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惬意的呢!生活在继续,一切都是美好的,自己一定是快乐的!
迈着有些变形的步子,宓蕊丝毫不觉尴尬地在薄赫唐面前打开旅行箱,并且犹如女王般高傲地在他面前开始着装。
很快,一身清凉的装扮就打点好了。小可爱加热裤,纤侬适度地描绘出她的凹凸有致,极佳地诠释出何谓魔鬼身材。
“我要去观前街转转。”不是问句,只是陈述,肚子已经发出饥饿的信号。如果再不觅食,宓蕊怕自己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
从昨晚到今天的中午,她已经超过16小时没有补充养份了,何况昨晚确实消耗了太多的能量,体力已经透支了。
薄赫唐虽然不太认同宓蕊的着装,但是看着她那双明亮双眼下方明显的深色暗影,他还是选择了沉默。
默默地,他在她的行李箱中挑出一件白色纱质衬衣,披上她裸露在外的双肩。
“谢谢!”宓蕊轻笑出声,真是可细心的可爱男人,不但注意到自己身上惹人瞩目的草莓,他居然还把房间给收拾得干净整洁,就连昨天被遗忘在角落的睡袍,也已被仔细地折叠好,静静地躺在沙发上。
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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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3-20 21:04 点击数:346
序
看言情小说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更确切地说,是一种习惯。自这个习惯养成至今,已有12个年头了。看着网上的同好们纷纷自己挖坑,不禁有些心动。但是,每每提笔,总是觉得灵感枯竭,思绪混乱。
最近,在许多原创论坛浏览时惊讶地发现,自己喜欢的都市类题材小说难觅踪迹。有的多是耽美和时空。
唉,再三犹豫后,终于提起笔,开始自己动手挖坑。心中默念“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何况是我这个言情小说可以车载斗量的人呢!
处女作,写得怎样,只能由人评说。但是,希望在我这一亩三分地上走过的人,都能留下一点痕迹,也不枉费我辛苦一场。凡施肥的人们,请多发善心,留言烦请超过5字。大恩不言谢,铭感五内。
有什么建议也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联系,POPO地址:jojo_be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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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3-20 21:02 点击数:335
文案
他叫她“宓子”,她是他心头的那根刺,即使化脓,也会融入骨血;
他叫她“囡囡”,她是他心中永远的救赎,为了她,他能舍弃所有,乃至性命;
他叫她“喂/你”,他与她永远是距离最近的敌人。
爱与恨,情与愁,经历过方才了悟,除却巫山不是云,一切随缘,举重若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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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11-07 18:56 点击数:430
终于下定决心,写个网络小说,没想到,知易行难啊。决定暂时封笔,闭门造车一下,练练,待有成熟的作品,再行发帖!
本人的MSN日志将会继续。
http://jojobeny007.spaces.live.com>>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6-11-06 18:56 点击数:366
如果早晨听见你倾吐,最美的
那动词,如果当晚就死去
我又何惧?当我爱时
必爱得凄楚,若不能爱得华丽
你的美无端地将我劈伤,今夏
只要伸臂,便有奇迹降落
在摊开的手掌,便有你的降落
在我的掌心,莲的掌心
例如夏末的黄昏,面对满池清芬
面对静静自燃的灵魂
究竟哪一朵,哪一朵会答应我
如果呼你的小名?
只要池中还有,只要夏日还有
一瓣红艳,又何必和你见面?
莲是甄甄的小名,莲即甄甄
一念甄甄,见莲即见人
只要心中还有,只要梦中还有
还有一瓣清馨,即夏已弥留
即满地残梗,即漫天残星,不死的
仍是莲的灵魂
永远,我等你分唇,启齿,吐那动词
凡爱过的,远不遗忘。反受过伤的
永远有创伤。我的伤痕
红得惊心,烙莲花形
《永远,我等》余光中
就在晨纯拌皮蛋豆腐的时候,木阿姨走到了她的身边。
“真羡慕你。有双艺术的手,任何普通的食材到了你手里,就像有魔力一样,让人觉得垂涎欲滴。不像我,屡战屡败,厨房跟我像有仇一样。有了几次不成功的经验,也就懒得再开东西了。唉!”此时的木岚青手捧一杯花茶,雍懒得像只波丝猫,放下了令人生畏的发髻,万种风情俱汇于此。
“哪里啊!”自己三脚猫的功夫,被心中的偶像拿来称赞,晨纯的脸上不禁泛起了红潮。
“也就是一般的家常菜罢了,以前在家的时候,我妈还常说我连个菜都切不好呢!”想到自己的母亲,晨纯不禁有些黯然。
“小辛他爸也像你一样,会烧一手好菜,想当年,他就是凭这个,赢得美人芳心的!”可能是想到自己的初恋吧,晨纯居然在木阿姨脸上看到一种少女特有的羞涩。
木岚青此时仿佛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自顾自地说道:“想想自己当年也蛮傻的,为了那个男人煮的一顿晚餐,竟然能够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和他走到了一起。不过那段时间真的很幸福。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还只是一名学生,在那个时代,姐弟恋还蛮前卫的,真是年少轻狂啊!可后来,却还是落了个形单影只的下场……”
看着木阿姨略显孤寂的背影,晨纯也陷入了深思。
“嘿,回魂了!汤快煮干了。”随着凉凉的声音响起,映入眼帘的正是这个家的男主人,木辛梓是也。
晨纯回过神,连忙关火,幸好,没什么问题。
一看时间已经快七点半了,再看着桌上的四菜一汤,晨纯都不禁有些佩服自己。还真是天生我才必有用啊,只要有心,做饭也不是难事呵。
“唉,拿去擦擦!”回神时,木同学居然拿着纸巾站在自己的面前。
咦,他怎么还在啊,更没想到的是,平常连喂都难得听见两声的人,今天居然破天荒地跟自己说了两句话。晨纯还没反应过来,却见他的嘴皮子又启动了。
“流口水,难看!”
晕,真不愧有做“毒舌男”的潜质。难道一次小小的自满,到他嘴里居然成了这副德性。晨纯不得不考虑,该狠下心肠,让他尝尝断炊的滋味。
晨纯一边解下围裙,一边交代小木:“饭都好了,快叫你妈过来吃吧。我今天还有事儿,要请半个小时的假。再见!”
不待任何反应,她就已经收拾停当,走了。
待小木消化完晨纯所传达的讯息,只能捕获一个尚属婀娜的背影。
这女人,还真有把活人当空气的本事。
摇摇头,看着桌上略显孤单的饭菜,小木唇边绽露了一个只有自己才懂的笑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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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11-05 18:06 点击数:463
一粒怯怯的种籽,如何
而芽而苗而青青的树
以不情不愿的哭声抗议
如何,小小的我惊惶的来临
那只是一件非常偶然的
小小、小小的意外
一株青青的树,如何
而枝而叶而不怎么芬芳的花
以多少凄清的夜晚熬着屈辱
如何,在一本小诗刊上
有人竟读到我小小的才华
那只是一件非常偶然的
小小、小小的意外
一朵不怎么芬芳的花,如何
而涩涩的果
以几番风风雨雨的摇撼
如何,我小小的姓名
填上一纸颇为好听的名声
那只是一件非常偶然的
小小、小小的意外
一颗涩涩的果,如何
而熟而落而怯怯的种子而苍老了树
一棵苍老的树,如何
而萧萧而飒飒而枯竭了汁液
以最后一声哽咽告别
如何,在一张小小的讣闻上
有人风闻我已消失的消息
啊!那也只是一件非常偶然的
小小、小小的意外
《意外》吴晟
“咦,木阿姨您在家啊?”
晨纯讶异于居然这个时间,能见到了本城极富盛名的女律师,亦是木家的女主人,木岚青。
“呵呵,是小晨啊,终于盼到你来了。从今天起,我给自己放大假,好好休整休整。小辛和人约好打篮球去了,本来想打电话给你的,可又舍不得放弃一顿美餐的机会。今天的晚餐看来又得麻烦你了,呵呵……”
一滴冷汗不由自主地从晨纯的额头滑落。真是输给这对母子了。不过也好,自己煮的东西既卫生又有营养,总比他们叫外卖,或者吃饼干来得强些。
其实,晨纯是打心底喜欢木岚青母子的。
看着褪下条线冷硬的职业装,穿着居家服,盘腿坐在地上玩电脑的木阿姨。
晨纯不禁想起了第一次来木家应征的情形。
当时是木阿姨的助理给她面试的。
她只是把所需注意的事项交代了一下。
例如:
时间:一周四次,分别是周二、周四17:00-20:00,周六、周日14:00-18:00;
内容:严禁木辛梓以任何理由使用电脑。如果他在看书时遇到难题,提供解答,或是让他自己想办法解决。
薪资:时薪人民币20元。
期限:从今天起,如双方都无异议,将持续到木辛梓参加高考。
没等晨纯提出任何问题,助理就直接把她推进了木辛梓的房门,向木辛梓交代了一下,就匆匆离开了。
虽然一头雾水,但看在诱人的时薪面上,晨纯还是硬着头皮留了下来。
木辛梓给晨纯的第一印象,蛮酷的,几乎可以好半天不说一句话,自顾自看书,做习题。
说来惭愧,在将近一月的家教历程中,晨纯只是一名负责的监督者,根本就没机会履行家教的实际职责,木辛梓连一个问题都没有问过她。
后来,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模式,晨纯开始带着自己的课本来木家,所谓的家教时间,就是两个各看各的,一派安宁景象。
直到那次意外的煮饭事件,晨纯从此和木家两母子熟识了起来,并多了一个更加名符其实的“煮饭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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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11-03 20:55 点击数:378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偶然》徐志摩
“晨纯,我们待会儿去必胜客FB,一块儿去吧!”
明明已经接收到几位舍友打来的“NO”手势,区蓓蓓还是忍不住提出了邀约。
“不了,我还有家教。”
如果自己去,只可能得到败兴而归的结果,何苦呢!看着几位舍友所露出的松了一口气的笑容,晨纯暗自发笑,不用应酬、敷衍,大家都落得轻松。
利索地收拾好随行的包包,也不待区同学的反应,晨纯走出了宿舍。
又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午后,晕眩。
忍字当头,为了丰厚的待遇。晨纯决心战高温、斗酷暑,冒着中暑的危险,硬着头皮,拖着不愿挪动步子的双脚疾速前进。
不知现在社会治安是否已到达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程度。晨纯在担任木辛梓同学家教的1月后,即获得了女主人的认可,得到了他家的钥匙。
有时晨纯都不禁问自己,是否自己长得太人畜无害了!
话说N月以前,也就是晨纯担任木同学家教1个月的纪念日。依照约定的时间到达了木家。
意外地迎来女主人失望的应门声,接着被臭着一张脸的木同学领进门。
一问才知,这对宝贝从8:00-14:00,滴米未进,靠水裹腹,已提前领略到做神仙的好处了。
懒人母子的答案很简单,我们懒,懒得出门,懒得自己动手,顺手还得意地向她举起了电话簿,外卖,easy!
好嘛,这个外卖也够拽,硬是2个小时都没送到。
晕,虽然自己不是很擅长厨艺,晨纯还是不想在明日的社会版新闻头版头条看到,一条题为“怪,母子离奇饿死家宅”的新闻。
在看过冰箱内的食材之后,晨纯用电饭煲煮了一个简单的皮蛋瘦肉粥。
没想到一锅粥,收买了一对母子的心。
直至今日,每当想起当时他俩囫囵吞完粥后所露出的,犹如小鹿斑比的眼神,晨纯都不禁感到好笑。
人言“想要征服一个男人,应从征服他的胃做起”,没想到这个方法同样适用于一位事业有成的女性,和一位半大不小的毛头小子。
可这是晨纯哪,一位自诩为时代知识型干练女性的淑女,洗手为他人煮羹汤从来不在她的人生构想之内。
从此,被一串钥匙套牢,成为家教+保姆的最佳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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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11-02 20:26 点击数:394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音点亮了四面风;
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
黄昏吹着风的软,
星子在无意中闪,
细雨点洒在花前。
那轻,那娉婷,你是,鲜妍
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
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
雪化后那片鹅黄,你象;新鲜
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
水光浮动着你梦中期待的白莲。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 是燕
在梁呢喃,--你是爱,是暧,
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林徽音《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一个阳光亮得发烫的午后,图书馆无疑是个避暑的胜地。
晨纯同学以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方式,占据了清凉的一角,翻看杂志,打发闷热的时间。
无意间却被一篇纪念林徽音的文章,感动的无以复加。
这位被胡适赞为“中国第一才女”的生平,引得晨纯唏嘘不已。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不禁双眼泛红,掩不住的泪眼。幸好,四下无人,虽然杂志上已经留下“本人到此一游”的证据。
正想着,一抬头,一双清亮有神的眼眸,就这般出乎意料,猛地迎了上来。
不知是恼、是怒、亦或是羞,脸上溢出了红潮。顾不得尚有两行清泪,或许还有抑不住的鼻涕,就这样冒冒然站起,顾不得收拾,直接跑出了阅览室。
而他,轻轻捡起被女主人遗弃的书册,怔愣于几个斗大的,被泪打湿的渍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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