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32 点击数:3007
一
当舞台上的帷幕随着观众的掌声徐徐落下时,简凝的脑海里反复浮现着这样一句话:毕业了,也许永远地分别了……观众陆续走出礼堂,她独自一人坐在阴暗的角落里,不经意地抬手,却触到脸上潮湿一片。舞台的帷幕再次被拉起,管乐队的在台上整理乐器,简凝一下子暴露在强烈的灯光下,只是,没有人在意她。简凝站起身已准备离去,却看到林远抱着萨克斯像一阵风一般旋上舞台。悠扬的萨克斯在礼堂的各个角落里荡漾着。
不知何时一曲已经奏完,简凝伸出双手,礼堂里响起了一阵寂寞的掌声。林远笑着走下舞台,开玩笑地给了她一个飞吻:“早就看到你在这里了。今晚准备怎么过?”
简凝笑了:“不知道,我一向缺少计划。现在才七点多呀,不急。阿雪不知道跑哪去了,等找到她再说喽。”
林远说:“她应该在阿飞那里看碟子吧,你上楼去看看。”
简凝问:“你呢?一定和敏儿有节目吧?”
林远调皮地眨眨眼:“当然!刚好今天举行了艺术节活动,市中心一定好玩,怎么样,一起去吧?”
简凝此时已走到楼梯口,听到这句话马上回头,假装不满地指着林远说:“算了吧你!今天吃错药了,居然邀请我去当电灯泡?!”
二
刘飞把电脑放在班主任的办公室里。他这人人缘好,脾气好,同学的请求他从来都不忍拒绝,因此每到周末这里都聚集了一大群人,背着老师偷偷用电脑看影碟。
当简凝敲开办公室的门时,里面有点吵,没有人注意到她。那台工作了一天的电脑正播放着韩片《愤怒的爱情》。简凝看到屏幕上安在旭对那个拿枪指着他的女郎说我爱你,简凝不由得笑了。她的目光搜寻着阿雪的身影,却不小心瞥见了默默伫立窗边的刘飞。简凝反手关上门,却也没有再向前迈进一步,只是站在门边静静地注视着刘飞的背影。
眼尖的阿雪马上就发现了简凝。她兴奋地挥动着双手蹦到简凝跟前,说:“阿凝,今晚去世纪广场玩吗?”
简凝把目光收回,笑着问她:“什么时候?”
“就现在吧。班长他们已经去了,还有刘飞也要去。”
不知何时刘飞已经来到她们身边,说:“走吧。”
这样与刘飞接近,简凝忽然感到一阵心慌,脸也似乎要烧起来。她侧过身,让刘飞先走,自己和晓雪跟在后面。
走出教学楼,他们才发现天已经黑了,连星星也都出来了。夏夜的凉风倒是有的,可简凝的心里却感到十分的不舒服,她抬头望向星空,那些星星眨着眼似乎也在嘲笑她。简凝感觉到整个世界似乎都沉到这浓重的黑色当中去。她在心里叹了口气,一点说话的兴致也没有。她一路上和刘飞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听着阿雪和刘飞两人说着些不着边际的话,心里突然倍觉孤独。
穿过主干道,再走进篮球场,出校门就是世纪广场了。学校的篮球场并不大,今天下午还举行了艺术节的活动,几个篮框上挂了一些亮闪闪的彩带。
简凝感觉到眼前晃动着白天在篮球场上跳动的一些身影,只是没有一个是清晰的。她不禁想,究竟是什么让自己不再喜欢篮球了?黑暗中,她不易令人觉察地注视着刘飞。这个足球小子,是的,是他,是他让自己把注意力从本来喜爱的篮球转向了足球。而她,晚自习时总忍不住独自一人跑到足球场上对着星空发呆,而实际上满脑子却又是刘飞在足球场上的英姿。
三
两年前当简凝喜欢上刘飞的时候,从没想过他会是在足球场上叱咤风云般的人物。他那样单纯,充满了孩子气,总是在角落里静静的微笑,但又让简凝觉得无法接近。他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简凝只是在远远的地方欣赏着他,心底因无法接近他而柔柔地痛着。
他是电脑高手;他足球很棒,是班队和校队的队长;尽管优秀但他从不拿架子,他总在无形之中体贴关心着别人;他又高又帅,有着一种日本漫画人物似的阳刚与阴柔相结合的气质,他有一双清澈纯洁的眼睛……所有的这些优点加起来慢慢加深简凝对他的感情,又慢慢地把她从他的世界推离。她默默地爱他,他并不知道。这份不为人知的感情她已不准备向任何人披露,那是她的秘密,唯一一份纯真而值得珍藏的秘密。
是什么时候开始加深那种痛的?当她知道刘飞和向樱在一起的时候,她终于从自己编织的情感世界里惊醒过来。向樱——他们的班花,一个在任何人眼里都单纯得可爱的女孩,和他似乎正好是一对儿。简凝是在逛精品街的时候碰巧遇到他们,才恍然大悟的。其实他们并没有发现她,但那个时候她的反应真是傻得可以,她竟然一下子脑中空白,然后反复着一个念头:马上离开这里,而且要快!她在机械地摆动自己双腿的同时,心也沉到了谷底。然后她就嘲笑自己,你算什么呢,人家有选择自己爱人的权力。
于是伤痛在日子的沉淀中慢慢被简凝锁到了深处。她已经学会怎样平静地面对他们。她没有理由不平静,因为没有人知道她爱他。
四
“凝,你在想什么呢?”身旁的阿雪轻轻问了句。但简凝只是耸了耸肩,懒得开口。
他们三人停留在篮球场上,一句话也没说。阿雪先打破这冰冷的气氛,她说起了这里白天举行艺术节活动的情景。然而其余两人却各怀心情,只是淡淡地回应几句。
阿雪抬头环视着篮框上的彩带,突然嚷道:“看,那些彩带好漂亮啊!我真想要……”
刘飞看她天真的样子,笑了:“还是小孩子啊,要什么彩带?”
阿雪嘟囔着说:“很漂亮嘛!”
刘飞突然说了句:“你要是我女朋友啊,就是要天上的月亮我也会想办法摘下来……”那语气有说不出的落寞。阿雪一下子不知该说些什么好。而简凝,自然也清楚一个月前他和向樱分手了。她相信,如果向樱在这里,就算是月亮他也会帮她摘下来。
刘飞提高了声音说:“要哪个,我扯下来给你。”然后他跳起来试了试高度,说:“不行,太高了,我够不着。”阿雪指着另一个篮框说:“那个好像要低一点。”彩带终于被扯下来了。阿雪拿在手里像小孩子一样竟然玩得很高兴。简凝不禁有些羡慕她了。
走到有路灯的地方,阿雪问道:“现在几点了?”简凝掏出传呼机看时间,传呼机上系着的两个小小铃铛开始叮叮当当地响起来。一旁的刘飞突然皱了皱眉头,欲言又止。
简凝看见他的表情,一愣,然后一下子明白过来。她记起了向樱也有一对这样的铃铛,还是她陪着一起去买的。向樱总是把铃铛挂在匙扣上,走路时叮叮当当地响,已经快成为她的一个标志了。简凝能够理解他的心情,她平静地收起传呼机,一句话也没说。
走进世纪广场时,刘飞在台阶上小摔了一跤。他哈哈大笑,说:“我上次也是在这个地方摔了一跤。”简凝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说了句:“在同一个地方摔了两次,这说明了什么?”刘飞惊讶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掉过头去,什么话也说不出。
简凝觉得有些心酸。她不是不知道他的,她从林远口中得知,在和向樱分手的第二天早晨,刘飞的眼眶是红肿的。而敏儿曾经忿忿不平地说:“这个傻瓜,他还坚持说向樱是有苦衷才和他分手的。谁都看出来向樱不爱他了!他真是傻得可以!她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可以对他提出分手,他还那么爱她干什么?他还为她流泪,他……唉!”
男生们都喜欢向樱,大部分的女生也都喜欢她。漂亮的女孩子谁不喜欢?然而在向樱和刘飞的感情纠葛中,向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非议。于是开始有传闻说向樱是为了报复某个不领她情的男生才赌气与刘飞在一起的。简凝和向樱算是好朋友,因此她很清楚向樱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向樱曾经对她坦露,她的确已经不爱刘飞了。一开始和刘飞在一起是她先提出的,所以她现在有些内疚。简凝能够理解人的一时感情冲动,但在听向樱诉说的时候,她开始感叹人不可貌相,看起来如此天真的女孩,在感情方面竟也可以玩转得如此老练。想爱谁就爱谁,想甩谁就甩谁。她开始为刘飞感到心痛,她想吼向樱:“他是这么好的一个人,你为什么要这样伤害他!”然而感情不会因为谁好就不伤害谁。所以她只能在心中默默地想,如果刘飞爱的人是她,她绝对不会让他受这种伤害。
简凝看着走在前头的刘飞,心里想这一次谁也没蠃,而自己恰恰从头到尾都是个输家,输给了自己。
五
第二天一早,简凝就起床开始收拾行李。还有几天她就要回家了,火车票此时正安静地躺在枕头下面,等着她去取。
她有一屋子的东西要带回去,然而收拾了一天,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看看行李箱,似乎还有一半没整理。阿雪来约简凝一同去用餐,简凝说:“你和别人一起去吧,我不想吃。”
阿雪只说了句:“你不吃怎么行,我等你,等你想吃了就叫我。”说完回自己寝室去了。简凝望着她的背影,喉间一哽,眼泪差点没迸出来。阿雪——将会是她日后最牵挂的人。
简凝继续收拾东西。她的动作是缓慢的,似乎动作一快起来,那火车马上就会来接她走似的。她突然感到一种极度的空虚感。于是她从书架上拿下那本毕业留言册,一页页地翻。对于毕业留言册,她从不吝啬钱,买的是最好的,除了可以留言外,每一页都有放相片的地方。所以当简凝翻阅的时候,不仅能读到一段段拥有个性魅力的文字,还能看到一张张可爱的熟悉的脸。
“虽然和你接触不多,但我知道你是一位温柔、善良的女孩……”这是刘飞给简凝留下的一句话。照片中的那双眼睛,虽然多了点忧伤,可是依然清澈纯洁。
接触不多……是啊,所有一切美好的东西都靠此维系。而这一切,也将在几天之后,烟消云散。轻轻合上留言册,再抬头,只见暮色已浓。夜幕已经重重落下。
简凝有些释然地浅浅地笑了。她走出寝室的门,用清脆的嗓音喊道:“阿雪,走,我们吃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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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31 点击数:753
永恒的爱
玲子,今生我们无缘成为伉俪;来世你一定要记住我,在过奈何桥的时候,不要喝孟婆汤,到了下一世,我一定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
——题记
玲子是一个很漂亮的女生,追求她的男生很多,而且大多很优秀,但玲子不喜欢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因为她的心中已装下一个人,再也没有容纳别人的空间。
那年的冬天,玲子乘火车回家过年,长长的铁轨好像没尽头一般。一个人很寂寞。玲子的对面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长得很俊秀,尤其是他的眼睛似饱含着无数的深情,把人深深融入其中;他的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笑意,温暖的笑容足可以把冰雪融化。
玲子是一个喜欢安静的女生,她不擅长与别人交谈,也不擅长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情。但对于对面那个陌生的男生,玲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你好,我叫柳生,对面的男生友好的向她伸出了双手。玲子犹豫了半晌也伸出了手,你好,我叫玲子,很高兴认识你。就这样两个人认识了,话就多了起来,看两个人亲密的样子,别人还以为他们是一对多年未见的朋友。
从交谈中,玲子知道柳生是搞美术的。玲子也是一个喜欢画画的人,经常画一些美少女什么的,但画工实在不敢恭维。
到了站口,下车,两人分手而去,没留下联系方式。在人生的的旅途上,我们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但又有几个人能深交呢!玲子的心中有一丝惆怅,好像内心中失去了什么。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那个男生。
在玲子那个年龄,还不知道爱情为何物,只是心中保留着一份好感。
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玲子总是莫名想起那个男生,想起她那淡淡的笑容,俊秀的外表。可能,自己真的喜欢上了,玲子想。
大学毕业后,玲子进了一个工资比较丰厚的外企公司,凭着出色的业绩和优秀的外表,玲子很快成为公关部的经理。玲子的身边走过形形色色的男人,但他们没有一个是对玲子真心的,在他们的眼中,玲子只看到两样东西:金钱美色。
看到以前的同学都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卿卿我我的样子,玲子的心生疼生疼的。虽然有许多优秀的男生向她伸出了手,她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情人节那天,玲子是一个人度过的。一个人呆在自己的公寓里一整天,饿了就吃泡面,渴了就喝纯净水。她没出去,她怕见到那一堆堆拥抱在一起的恋人,她更怕自己的心会滴血。
为什么会这样呢?玲子想,为什么自从自己见到那个叫柳生的男生后,她就看不到旁边优秀的男生。母亲总是催促玲子找一个男朋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年龄不小了,玲子敷衍着,过一段时间再说吧!十二月份的一天,玲子去另一个城市公干。一个人经常走在陌生的地方,为了生计四处奔波,身边没有一个有力的臂膀供他她依靠,也没有一只温暖的手握住她冰冷的小手。玲子感到了孤独,不可遏制的孤独把她彻底淹没。。
远远的,玲子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俊秀的外表,淡淡的足以把冰雪融化的笑容。又见面了,柳生,玲子跑了过去。玲子,柳生也高兴起来,玲子,好久未见面了,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
不邀我到你家坐坐吗?这样好像说不过去啊,玲子调皮地道。是该进我家看看,柳生拍着脑袋道,你看我,真是不好意思。
柳生的家是一间很别致的小屋,墙上爬满了爬山虎,把小屋笼罩在一片绿色之中。屋里的东西摆放地很整齐,窗子上拉着粉红色的窗帘,整个屋内的布局让玲子很舒服,让她有一种家的感觉。
这是那个女生布置的,很不错吗!玲子开玩笑道。我还没有女朋友呢!柳生道,倒是你,怎么没见到你那位白马王子,难道不怕公主被抢了。我也是单身贵族,玲子的心里酸溜溜的。
一个很老套的故事,两人相爱了,爱得很深,就差海誓山盟,海枯石烂了。很快两个人同居了,两个年轻人用心布置着爱的巢穴。自从两个人相爱后,玲子好像变了一个人,整天兴高采烈的,快乐地像一个公主,而王子自然是柳生。在故事中,结局都是完美的,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也有例外的,黛安娜王妃的爱情就是一场悲剧。
如果那天玲子没有把东西忘在家里,如果玲子没有回去取东西,那么这一切或许永远不会发生。当玲子打开门的时候,那一幕让她永远难以忘怀。柳生和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在床上缠绵,空气在一瞬间凝固。玲子不是一个冷静的人,但在那一刻她却异常地冷静。她用力咬住自己的嘴唇,拿完东西就离开了。
第二天,玲子把自己的东西都取走了,又回到了自己的别墅,过起了单身生活。玲子想彻底忘掉那个人,但是无论她如何努力都抹不掉那个人的影子,因为那个人早已在她的心中生根发芽。
一年后,省里举办一个画展,画展的主人是柳生。玲子和她新交的男朋友也去了,玲子想要让自己能够坦然面对柳生,不再躲避,而且,她想,或许柳生已找到合适的了。
走进画展的时候,玲子既怕见到柳生又很想见他一面。那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幸喜一路上都没碰到。玲子有些奇怪,按理说,画展的主人也应该到场的。
在一个狭小的角落,玲子看到了一幅画,画的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那个男孩有着灿烂的笑容,那个女孩一副幸福的样子。画的名字叫“我的爱情”。玲子指着画中的女孩道,玲子,你看,画中的女孩多像你啊!玲子点点头,是,是很像,又喃喃道,画的本来就是我吗。
很不错的青年,这么有才华,想不到这么快就死了,旁边的一个老人看着画道。死了,怎么会呢?一个月前还不是好好的吗?玲子急急忙忙问道。姑娘,你不知道,他们家有遗传病,而且是不治之症,很少有活过三十岁的。玲子猛然想起,自己离开的时候正离柳生的三十岁生日十多天,原来柳生是不想连累自己啊!玲子泪流满面。
玲子找到画展的主办人,提出要买那幅画,主办人看了他半晌伸出十跟手指头:十万。男友在旁边叫了起来,十万,这简直是敲诈,这幅画不值这个价钱。玲子却开始写支票。你就是画中的女孩,是吗?玲子点了点头。主办人拿出一封信,这副信是柳生留给你的。
玲子打开信,印入眼帘的是熟悉的刚劲的字体。
玲子:
你还好吗?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其实当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
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我真想用我一生的时光守护你,可是,我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了。我不想因为我一时的快乐毁了你的一生。
玲子,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不在这个世上了。傻瓜,不要哭不许流泪,你要坚强一些。
玲子,你要懂得照顾自己的身体,你是一个不太懂得照顾自己的人。天凉了要多添一件衣服,睡觉的时候要盖好被子,小心着凉。早上要记得吃饭,不然会得胃病。不要总吃方便面,里面有防腐剂,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玲子,今生我没能让你成为我的新娘,这是我最大的遗憾;但来世,我一定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我将用我一生的时间守护你,呵护你。
你要记住,在过奈何桥的时候,不要去喝孟婆汤,这样你就不会把我忘记了。
柳生
玲子的眼泪不由流了下来,柳生,你好傻,好傻,为什么不跟我说呢!今生,我们擦肩而过,我不会再错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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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30 点击数:966
四周静得出奇,只有院子里的更漏的水滴轻轻地滑落,发出似乎能嗅到竹筒和露水的气息的声音。这一切是属于清晨的:空气清新得像一汪碧泉,青草的叶尖挂着透明的露珠,泥土散发着芬芳、孕育着花蕾,云儿淡淡地诉说着风儿的旅程,空气中抓不住风的踪迹,因为它总是不经意地飘逝。曙光在灰蒙蒙的幕布后出现,给属于清晨的个体戴上光环。
院子的主人依依快乐地从睡梦中醒来,开始一天的工作。依依的脸有着晶莹的光泽,雪一样的肌肤有冰的质感,像是玲珑剔透的工艺品。依依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无忧无虑,住在一方属于她的乐土;她的家园有点像仙境,会有薄薄的雾气笼罩山里水间,还会有清脆的叮咚声从远处隐隐传来,只有依依知道那是山间的泉水传来的声音,依依叫它天籁泉;山中遍布了依依的足迹,她给好多树取了好听的名字:冰树、香香树、幽幽树……依依把它们的名字刻在树上,它们似乎是依依的亲人或者朋友,默默地陪伴着她,让她不会寂寞;但其实依依是寂寞的,没人和她说话,没人关心爱护她,或许依依已经习惯了寂寞,又或许她想变得快乐,忘记寂寞,所以依依的脸上常常挂着浅浅的微笑。
依依的家是人间仙境,美极了,和依依是绝配:应该说一块美丽的地方,它的主人也应该是美丽的。依依住在这样的胜境,她是很满意的,每天,依依都会用不同的花束装点自己的房间,让芳香洋溢在她的周围。
那天,依依在田野漫步,她在春天播种的种子,现在正抽着嫩嫩的枝芽。漫不经心地抬头,依依看到了一片闪亮,她走过去,是一堆亮晶晶的碎片,依依把碎片带回了家。
一个星期后,依依又走在了田间,春天的种子现在正在茁壮地成长。还是在不经意间,依依又看到了一堆亮晶晶的碎片,依依觉得奇怪,为什么会有第二堆一样的碎片在这里呢?带着疑问,依依又把碎片带回了家。
家里有两堆碎片,依依把它们摆放在窗台,依依托着腮膀,乌黑的眸子凝视着碎片,发呆、出神。“这两堆碎片真美,纯净得彻底,像是两滩冰水,透明得彻底。”依依被碎片深深地吸引了。
“咚咚”,有人敲门。依依觉得奇怪,很少会有人来到属于她的人间仙境,现在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来她的仙境呢?带着疑惑,依依打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位俊美的少年。“好香哦!”少年说了第一句话。“我可以进来吗?”少年问,脸庞冷峻坚毅,没有一丝笑意。正是他的冷酷的表情,打动了依依的心。依依带着一脸的疑惑和惊奇的表情让那位少年进了屋。
少年驻立窗前,看着那两堆碎片,沉默了良久。依依被少年的冷峻左右着,不敢主动与他说话。终于,少年开口了,“你叫什么名字?”他的声音冰冷得出奇。“你是谁?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依依把满腹疑虑宣泄无遗。“我是这堆碎片的主人,”少年指着左边的那堆碎片,“而那一堆,是属于一个女人的。”
依依对任何事都没有什么好奇心,她是一个没有欲望的纯洁的女孩,所以听了少年的话,依依没有追问。
“你不想知道内幕吗?”少年冷冷地问。
依依说:“对人世间的俗事,我没有什么兴趣,既然这两堆碎片有主人,那你就带走吧。”
少年说:“我不想带走这两堆碎片,这只会让我伤心。”
那是一段依依并不知道的往事。
少年和一位小姐热恋着。和所有的情人一样,他们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约好了要长相厮守、至死不渝。她的每一个眼神都让他心动,她的每一个笑容都在他的心中烙下印记;她爱他爱得彻底,爱得失去自我,仿佛他是她的生命,是她的全部。他们彼此深深吸引着、迷恋着,爱到死去活来,爱到天荒地老。这样的爱情,也会变质?
或许是老天作弄,或许是缘份已尽,那天,小姐哭着说:“我们不能在一起。”少年的心被狠狠地刺了一刀,她的红唇白牙中轻轻地吐露的一句话,就轻而易举地把他的心敲成了碎片。“这个,还给你。”小姐把一只美丽的玻璃娃娃捧着还给少年,少年接过来后,让它轻轻地滑落,与地面接触的瞬间,化为几千几万块晶莹的碎片。
少年始终没问为什么,为什么她要残忍地提出分手,少年不想知道,他只是沉浸在无边的痛苦之中。
那天,他来到依依的仙居,无意间发现了这两堆碎片,他问依依,“是谁给你的?”
“路边捡的。”
少年走了。
第二天,少年带了一位美貌女子,站在依依面前。女子看到那两堆碎片,她含着泪水,深情地注视着少年,说:“我想埋葬我们的爱情,所以我把它带到这里,这个美丽的地方,是我们爱情的最好的归宿。我把它分成两堆,一堆是你的爱情,一堆是我的爱情,把你的先埋掉,让我的爱情为你追悼,然后,追随着你的爱情,长眠于这个美丽的地方。”泪水在她的诉说中脱线般地滑落。
“为什么?为什么要埋葬?”冷峻的少年变得激动。
“因为,我不再相信爱情。”美貌女子绝情地扭过头,夺门而去。
少年拉住她的手,“你居然如此绝情!”
美貌女子惨然一笑,毅然决然地走了。
少年的脸恢复以往的冷峻。
好多年来,依依一直在思索着:为什么她要不相信爱情?是受了刺激?是听了谣言?还是不再爱那位少年?
依依把两堆碎片称为玻璃小姐的碎片,或许它在没碎之前是一只漂亮的玻璃小姐吧,依依想象着它以前的美丽。
爱情就像玻璃小姐一样,轻轻地一碰,就碎了;可是它是那么晶莹剔透,常常会有人迷惑于它的美丽,而忘记它的脆弱和易碎。所以会有很多人迷恋于爱情,而最后爱情总是会碎成一片一片。
“玻璃小姐和爱情,前者是后者的写照和诠释。”这是依依最后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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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29 点击数:3511
1
蓝蓝似乎从来不缺爱情。
记得她告诉我说,自己从幼儿园就有小男朋友了。小学,初中直到高中,现在她已经交了9个男朋友。
可是现在,她说。她不想再把爱情当游戏了。“我长大了,我要找一个可以托付一生,我爱他,他也爱我的男人,然后把自己嫁出去!”她把腿盘在沙发上,咬着一根鱼肉肠,恶狠狠地说。
我正在看肥皂句,隐约听到了她说的话。
2
“我分手了。”蓝蓝说。“啊?”我差点没把喝到嘴里的CC喷出来。“你和子浩?!你们分手了?!”蓝蓝点点头,牙齿咬着嘴唇。
“为什么啊!你以后去哪里找这么好的男人啊!”我几乎是叫了起来。“唉,就是因为他太好了,什么都顺着我,没意思。我不喜欢他!而且现在都要毕业了,他学习那么好,可能毕业就会去英国,我又不可能跟去!到时候国外那么多优秀的女孩,他还要我?”“晕,他那么喜欢你,怎么可能不要你!再说了,他又不是不回来了!”我说。蓝蓝皱皱眉:“其实我就是厌倦和他在一起了。他总是那么理智,一点也不浪漫,没意思啊。我要找一个我真正爱的人,然后嫁出去。”“那怎样就是你真正喜欢的男人?你可要想清楚拉。”“也许是不让我感到厌倦的人吧……”
蓝蓝提出分手的时候,子浩甚至没有问为什么,只是淡淡地说“我尊重你的决定。”也许,蓝蓝是对的吧。
3
毕业说来就来,蓝蓝能说会道,长得也漂亮,去了一家旅行社当导游。而我,去了一家杂志社,和我普通的男朋友继续我们平淡的生活。而子浩,真的要去英国留学,据说两年以后回来。他把联系方M给了我。我告诉蓝蓝的时候,蓝蓝说,不用了,我们以后应该都不会再联系了吧。
工作一个多月以后,蓝蓝在某个周末打电话时告诉我,旅行社的经理30岁左右,有房有车,人长的也帅。据说还没有女朋友。我问,你不会这么快就找到“真爱”了吧?蓝蓝一直一直笑。笑的我莫名其妙的。
最后她说,他有男子气概,有主见,还有能力。
她似乎已经爱上他了。
4
半年以后,蓝蓝和她们旅行社经理真的在一起了。用蓝蓝自己的话说,她现在是“幸福的小女人”。追求到了自己的幸福。我笑话她胸无大志,她眯着眼睛告诉我:嫁个好男人,就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大志”。
“那个姓黄的经理的确很帅,也事业有成,应该算是个好男人吧。”蓝蓝带我和她的新男朋友第一次见面以后,我这样评价他。“什么呀,他简直就是‘钻石王老五’嘛!”蓝蓝咯咯地笑着说。“那你对他感觉怎么样?你真正的爱情找到了吗?”我问。“恩……”蓝蓝说,“他不会像子浩那样婆婆妈妈地提醒我出门带好东西,也不会在我没有带伞的时候神秘地出现在我后面。但是……这样才是男人嘛!男人是干大事的,我就喜欢这样的。他可有意思了,如果下雨,他会拉着我的手在雨里继续走,这样多浪漫啊!呵呵!”看着蓝蓝高兴的样子,我想,也许子浩真的是太好了,好得过了头,他总是把一切都安排周到。以至蓝蓝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永远那么安全,没有任何意外。
5
当我的男朋友信誓旦旦告诉我,等他事业有成,我们就结婚的时候。蓝蓝已经开始准备嫁妆了。
虽然购置家具的时候,蓝蓝和黄树产生了一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婚礼当然如期举行。蓝蓝辞掉了工作,她说,黄树说了,不希望她从事导游这样辛苦的工作。而且他还说,愿意养她一辈子。
我有些担忧。黄树真的这么可靠么?
结婚那天,我是伴娘,看着蓝蓝一脸幸福的样子,我在心里默默祝福她,希望她能一生都这样幸福。
6
结婚以后,蓝蓝只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说她现在一点也不幸福。结婚以后,黄树没有以前那么浪漫了,也不让着她,总要她听他的话。晚上经常很晚回家,到家以后倒在床上就睡,也不陪她聊天。蓝蓝因为无聊,就和邻居打牌玩玩,可黄树又总是家里来打牌的蓝蓝的朋友们出言不逊,冷嘲热讽。让蓝蓝很没面子。早上他出门上班的时候,蓝蓝又还没有起床,所以两个人交流的机会很少。
我忙着自己工作上的事情,也没有多想。
谁知有一天,蓝蓝突然跑到我家来了。她一边哭,一边说,那个死男人,在外面有了别的年轻、漂亮的女人了。最关键的是,蓝蓝是挺着个大肚子来的。
7
她和黄树因为衣领上的口红大吵了一架,直吵地天昏地暗,后来黄树索性不理他了,坐在沙发上,一根接一根抽烟。蓝蓝知道他又开始惯用的“冷战”了。什么也没拿,蓝蓝就从家里冲了出来。她可谓是“举目无亲”。只好来我这儿了。
我安慰她说,没关系,夫妻吵架是很正常的事情。蓝蓝说,不,不正常,结婚不到两个月以后,我们就几乎每星期都这样。我沉默。过了十多分钟,蓝蓝突然尖叫着说“我要离婚!离婚!”
我担心地看着她:挺这个肚子,离婚了,她可怎么办啊!
可蓝蓝一直都是个任性的女孩。
8
拿到离婚证以后,蓝蓝说:“这世界上根本没有真正的爱情。”
她得到了结婚后他们住的那栋小洋楼,除此以外,一无所有。怀着孕,想找工作是不可能了,刚开始她把小洋楼的一层租给了在附近念书的学生,自己住在二楼。每天下班,我和男朋友都去看她。后来,她干脆搬来我这里住了。
正在我们为她以后的日子担心的时候,子浩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他六月底回来。寒暄了几句后,他问,蓝蓝还好吧?我沉默。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倒先开口了:听说她已经结婚了。我只好说,是的。
过了一会儿,我又说,可是,可是她现在已经离婚了。
……
9
子浩回来了。正像我猜想的那样,在我面前,他紧紧抱住了蓝蓝。
“傻丫头!你这个傻丫头!”子浩心疼地抚摸着蓝蓝的头发,“和那个家伙结婚吃了不少苦吧。”蓝蓝却一直低着头,不说话。我看着子浩心疼的眼神,总觉得他就是蓝蓝真正的爱情。
子浩是留学回来的,也算是只“海龟”了。所以很快就在一家外企找到了工作。他不顾父母的反对,坚持要把蓝蓝接回家里住。蓝蓝不愿意,说就在这里挺好。子浩刮刮她的鼻子:“以前我可以什么都听你的,但是现在,你必须跟我回去!”蓝蓝流泪了……
一个月后,蓝蓝生下了一个小男孩。子浩看小孩的眼神,宛如他的父亲。等到蓝蓝康复后,子浩对她说,我们结婚吧。
10
再后来,蓝蓝和孩子就一起消失了。谁也不知她去了哪里。
我讨厌没有结局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就是这样结束的,也许她是去继续寻找了吧?蓝蓝说过,她要寻找她真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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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28 点击数:595
我是沈欢颜,二十八岁,不算老也不很年轻,有一点残存的姿色。上个月被老板炒鱿鱼,现在正处于失业期,心情不是太好。
昨天去一个广告公司面试,招聘的白领丽人严厉地看了我半天,目光最后落在我光溜溜的小腿上。“小姐,我们是一个对职员形象非常苛刻的公司,请你明白。打扮得整齐也是对公司以及客户最起码的尊重。”她礼貌的微笑。我恨不得朝她刮了十几层白粉的脸蛋啐上一口,但我还是笑眯眯地站起来,笑眯眯地告辞。走出去的时候,我一边在心里诅咒,一边暗暗后悔为什么不穿上那双划破了几条丝的玻璃丝袜。
下午和老公出去逛商场,希望能买上一件不是太贵又能够见人的衣服。试衣服时总是先翻后面的牌子看价格,售货员的脸色不是太热情,这年头,是人是鬼都知道嫌贫爱富。试一件短短的牛仔外套时我有点爱不释手,贵是贵了一点,争取多穿几次赚回本吧。我习惯性地问老公:“萧朗,你觉得怎么样呢?”萧朗淡淡地说:“我觉得你的腰又粗了,这件衣服不适合你。”趁售货员不注意时,他迅速在我耳边说:“太贵了,快脱下。”
很奇怪我也没有当场发作,只是脱下衣服走人回家。萧朗问:“不是说要买衣服吗?”我回答:“身上的衣服还凑合,估计穿个三五年也不会破。”萧朗马上就不高兴了:“你什么意思啊,少跟我这么阴阳怪气的。”我气极反笑,这是个什么年头,女人具有忍辱负重的美德,男人受一点委屈的涵养都没有。
“好了好了!”我向他赔笑撒娇,老实说,不是怕他生气,是连吵架也懒得吵。两个人和好如初,手牵着手去逛超市。远远看来,男的挺拔英俊,女的清雅秀气,好一对璧人。当然,近看的话就会发现男人身材已略显发福,女的眼角已有鱼尾纹呈放射状态。
萧朗又在仔细斟酌到底买哪种牌子的避孕套,杜蕾丝当然是好,如果不是太贵的话。我不理他,推着购物车在特价商品区细细挑选。
正在看一瓶眼霜时,有人叫我的名字,循声望去,一个美女耀眼生辉地站在不远处。走近了才知道是个大学时的同学,也不是很熟,印象中大学四年维持着灰头土脸的样子,谁知道今日出落得如此光鲜。总不免寒暄几句,我傻不丁地问:“你结婚了吗?”美女优雅地吐个烟圈:“结婚,我这么年轻,不多享受几年生活,结什么婚。”她走出很远,我还直盯着她的背影不放,真是三年河东三年河西,想当年,我沈语也曾有过这么漂亮风光的年代啊。念往昔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啊。想当年,真是不能再想了。
还是要面对现实,所以在夜里十一点的时候,我还是瞪着一双酸涩的眼睛,一封一封机械地投着简历。萧朗笑我:“拜托你保持一点格调好不好,好歹也是学文案策划科班出身的。看看你填的什么求职意向,推销、文秘、助理,就差写一个打字员了。”我不和他争论,只是催他去睡觉。我的老公,三十岁,书读得太多,读到了化学博士,脑子也读得有点进水,不明白什么叫做人间冷暖柴米油盐。就业压力这么大,我只求找一份工能保我们两人衣食无忧,这就是最大目标了。至于说理想,我也有过理想,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全职太太,每天的工作就是把自己打扮得像一朵花,可是你告诉我,全中国十三亿人民有几个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归根到底,理想是不重要的,吃饭才是最关键的。
睡觉时,萧朗的一双手不安分地在我身上动来动去,他说:“老婆,你身上真香。”
我说:“今天看见一个大学同学,她真漂亮。”
他亲了亲我的耳垂:“呵呵,你也不错。”
我喃喃自语:“希望明天能够找一份好工作。”
他说:“老婆,我们有多久没有亲热了啊。”
我说:“欧泊莱的眼霜怎么老不降价。”
他的双手停止了动作,他转过身去,给我一个冷冷的后背。黑暗中,他瓮声瓮气地说:“明天不要调闹钟,吵死了。”
我应了一声,爬起来把手机的闹钟摁掉。夜,是无穷无尽的黑,他很快就发出了轻微的鼾声,而我在黑暗中无声而隐忍地啜泣。
突然想起,今年上半年跟妈妈去南岳玩的时候,路过一个庙,在庙里的和尚那里求得一块玉,那个白胡子白眉毛的老和尚告诉我那块玉可以消灾解难,他曾经郑重地对我说:“孩子,它可以消除掉你心中的忧愁。”可能是我看起来就不开心的样子吧,我并没有把他说的话当回事。那块玉是灰白色的,有一个小小的缺口,一点都不精致,回来后我随手把它放在抽屉里,从来没有佩戴过。
在这个令人感到绝望的黑夜我突然想到了那块玉,就像想起一枚可以消除我忧虑的符咒。我拧开台灯,在抽屉里一顿乱翻,很快便找到了它。我把它挂在脖子上,它不像一般的玉石那样清凉,而是温润的贴着我的皮肤,很奇怪,我很快就陷入了睡眠。
朦胧中我听见一个声音轻轻地唤我的名字:“欢颜,欢颜。来,带你去见一个人。”一股无形的力量指引着方向,我站起来,向前走去。渐渐地走近了目标,是一间很老的房子,爬山虎爬满了整个土坯墙,柔和的阳光铺洒在整个屋顶。这间老屋给我一种很亲切的感觉,似乎在梦里,我一直希望拥有这样一间房子。
推门进去,屋子里面布置得很简陋,粗糙的墙壁上贴着几张泛黄的画,画上有长袖飘飘,似乎要凌风飞去的仙女,有大胖娃娃,抱着一个金灿灿的大元宝,咧开没牙的嘴笑得正欢。阳光从窗棂里面透进来,打在墙壁上,形成一串枯黄色的光柱,可以清楚地看见灰尘在飞舞。
这时候,我看见了那个小小婴孩,阳光正好洒在她的身上,让我产生一种错觉,像见到了小小的安琪儿。她不过一岁左右大,胖嘟嘟的,脸蛋像一只光洁的苹果,淡褐色的头发柔软而稀疏。她正把一只粉嫩的拳头放进口中吮吸,一双大眼滴溜溜地盯着我,丝毫不显得畏惧。
我走过去,迷惑地看着她,老实说她并不是那种漂亮的小朋友,却让我很想抱抱她,亲亲她。她似乎也很喜欢我,小小的面孔笑得像一朵花,她居然还伸出柔嫩的小手,轻轻地放在我的面颊上。我感觉得到婴儿柔嫩的肌肤,像有熨斗熨过我心上的褶皱,变得舒坦无比。
我抱起她,她的身体无比柔软,我能够嗅到她身上淡淡的奶香,她咯咯地笑着,声音清脆纯净,吐出的呼息芬芳而洁净。
“姐姐。”小小婴孩软语呢喃。我欢快地答应。
她在我怀里扭动着身子,小手使劲地指着地面。我知道她的心意,将她放在地面上,牵着她的手慢慢地走着。她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不时侧过头来看着我笑。
木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个年轻的少妇快步走了进来。
我估计她是这小女孩的妈妈,一时也不知如何打招呼,脸上的微笑尴尬地凝固着。
奇怪她居然看都不看我一眼,走过来一把抱住那小女孩,惊喜地说:“宝宝,你会走路了吗?”又细心地检查了她的手脚和衣服,连声问:“有没有摔跤?摔痛了没有。”
这个女子还相当年轻,淡淡的眉眼,容貌美丽而略显憔悴,烫着以前很时兴的卷发,身上的衣服却显示出她生活境况的不如意。我走到她面前,努力地微笑。
她却对我视而不见,拿出一个拨浪鼓拨弄着哄她的宝宝。
至此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根本就看不见我。我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但梦境是如此真实而离奇。我突然想起贾宝玉神游的太虚幻境,莫非我也进入了这样一个未知的空间?我为自己的猜测而欢欣鼓舞起来,我虽然平庸,但从来不缺乏想象力,失去活力的生活正好需要新鲜的经历来调节。
少妇将那个孩童放下来,蹲在她前方不远处,示意她走过去。
小女孩显然有点惊慌失措。脸上现出惊慌的神色,胖胖的腿也因害怕而有点颤抖。
少妇向她敞开怀抱,柔声鼓励她不要害怕。她说:“欢颜,不怕,妈妈在这里。”
我顿时如遭雷殛。
她叫她欢颜,用那样轻怜蜜爱的语气,我记不起,多少年以前,曾有人那样叫过我。但是我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名字,被甜蜜地叫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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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27 点击数:553
我决定要去皖南了。
我在零晨从安庆西站坐上了去南方的列车。
这是个细雨蒙蒙深冬的夜里。
站台上的灯光似王帅深情充满伤感的双眼,放着湿漉漉令人心碎的光芒。
这个比我小三岁的男孩,是我的同事,他叫我姐姐时,我的心瞬间便感受着温暖。
他说,小汐姐姐,我在这里等你,我每晚都在这里等你,直到有一天你会回来。
那一刻,我几乎想放弃我爱的旅程,那一刻我想去抱抱这个男孩,在他的额头上留下我的吻。
我说王帅,忘记我吧,我是个注定为爱而漂泊的女子,我不适合你,我无法泛舟在你的爱河里,自从你叫我姐姐那天起。
我发现他的眼里有亮晶晶的液体,在一点一点溢出,我第一次看见一个男孩在我面前哭泣。那一天是他二十三岁的生日。
他说,小汐姐姐,爱是说忘就能忘了吗?
我无法再面对那双多情的纯真的眼睛,我怕我情感的阀门会轰然倒塌。
我毅然地踏上了那列即将载我去向远方的列车。
因为,在那个叫黟县的小城里,有一个叫文的男人在等我。
那是我在校园内曾暗恋的四年一个男孩,一个足球队的前锋,他高高瘦瘦的样子,在球场上奔跑时象一个缕冬日凛冽的的风,让人流连,又让人心疼。
他在进球亲吻手臂的瞬间,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也许终生无法抹去。
他也许不会知道,在球场空空黄昏的看台上,有一个叫小汐的女孩子在追逐他的一举一动,会为他失去无数安睡的夜晚,做着关于一段风花与雪月的梦。
他也许不知道,他飞飞飘扬的长发,纠缠了我四年的少女多梦的情怀,象一张无形的网牵移着我的视线。
他身旁总有着不同的漂亮的女子,他阳光的脸上总是洋溢着一抹春天般的光亮,自我而唯美。
他会在与我擦身而过时,向我点头,向我微笑,向我打一个响指。说一声早上好,或者晚上好。
在校园最后一季冬天里,陪在他身旁的女孩子是小丽,小丽我的室友。一个能够在生日在情人节收到无数祝愿福无数玫瑰的女孩子。
小丽是美丽的,小丽可以同时接受几个男孩的玫瑰,她可以编织美丽的谎言,她可以在爱情中做着她自认为浪漫的游戏。
每次看到她和文在一起,我的心便被深深的刺痛。
我不是忌妒她的爱情,我是为文而难过,因为,他不知道,他只是小丽爱情游戏中一个棋子而已。
用小丽的话说,叫征服,她说她要征服所有优秀的男生,因为,她天生丽质。
而我缺少的就是那种天生丽质。
小丽会在某个周日的上午让我陪他们一起去紫逢山。
我会默默地随着他们出发,我只是想多一点和文在一起,哪怕他的吉它不是为我而弹,他的歌词不是为我而作。
我喜欢在坐在紫蓬山的那片花树里,看他的手指在琴弦上轻轻划过,象春天的云。
小丽偎在他的身边,她会编一条花草的项链套在文的脖子上,轻轻吻他的眼睛。
我在看远去的风景,我象个傻子,其实我在听文的那颗心啊。
文说,小汐,你不是说要写一首词,让我谱曲吗?
其实,我已写了无数的词,爱情总会让人的灵感在刹那间如泉涌出。
可我一首也没拿出来。因为,我怕自己真的会万劫不复。
我说,等我一天有了爱情,我一定会写一首感人的词交给你!
是吗?文说,那我等你的爱情啊。
我逃似的走了,我说我去捉那只红色的蝴蝶。
爱的人啊,近在咫尺,却无法读懂我的那颗多情而脆弱的心。
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小丽遇到了他的第六个男友。
一个身着名牌,身上洒着高级古龙香水的男孩子,汉。
汉的父亲是一个建筑商。
文的才情,在汉光艳夺目的外表与香水前弱不禁风。
他打了最后一场球,他的帽子戏法是他在校园里最后的表演。
他说小丽,你会跟我走吗?
小丽说散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散了吧。然后她转身而去,留给文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小丽的长发,象一把刀切割着文的心。
文走了,他放弃读研,他背着他的吉它去了一个叫黟县的地方,一个叫花园的村庄。
村庄里没有花园。
村庄有一所叫着花园的中学。
他成了花园中学的一个教师。
一个喜欢在深夜里弹唱忧伤吉它的男子。
我最终没有告诉文我对他四年的暗恋。
小丽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是的,就让我的爱恋如风散了吧。
我回到生我养我的那座叫枞阳的小城。
我在工作第三个年头里,王帅到了我的单位。
王帅并不是很帅,他有着和文一样高高瘦瘦的身材,他喜欢看书,他喜欢坐在窗前听唯美的轻音乐。
王帅的家在一个叫望江的县城,他在我们这个县城里显得很孤独。
他的博客名叫〈〈寂寞沙洲〉〉。
王帅说,小汐姐,今天是我的生日,你能陪我过这个生日吗?
我说,王帅,你的朋友呢?
王帅说,小汐姐,你愿成为我的朋友吗?
我说好啊,姐就是你的朋友嘛。
我们在红宝石的火锅城里喝着啤酒。
我想起了文,想起了他忧郁的吉它,和他背身而过的时决然和凄凉。
我说王帅,你知道什么叫爱情吗?
我不知道,小汐姐,我只知道我爱你!让我爱你好吗?
我说王帅,你很寂寞是吗,我只是你寂寞里暂时的安慰,可这不是你要的爱情。
他没有再说话,他不停的喝酒。
我也没说话,我也在不停地喝酒。
直到我酩酊大醉,直到他扶着送我回家,我回家时才发现他的外衣还披在我的身上。
我在那段日子将我写的歌词全部放在了网上,就让他祭典我的爱情,就让他们成为我的爱的绝唱吧。
我很快收到文的回贴。
他问我,你是小汐吗?你是那个坐在紫逢山那片花树林里听我弹吉它的小汐吗?
他说,小汐,你说过,等有一天你有了爱情,你就会写一首感人的歌词,你这些感人的歌词就是你现在爱情的凭证吗?
我说不是,这是多年前我为一个叫文的男孩子写的,他不是爱的凭证,他是爱的葬歌,我的爱情死了。
文说,小汐,爱情不会死的,爱情在你的心里,因为你的心是温柔而生动的。
我说,文,你如何能够让我相信,我的爱情活了,你如何能够告诉我这个世界还有一种东西可以称之为爱情,你如何能够告诉我,只要希望在,梦想就不会倒下呢?
文说,只要你愿意,只你敢于去爱,即使前面是刀山火海我也会赴你的爱情之约。
我说你会吗?
文说,我会的,小汐你让我感到幸福,感到快乐和温暖。这里虽然没有花园,但我可以为你造一座爱情的花园,为你穿上花的嫁纱,还有花的嫁冠。
那一刻,我的泪滴在了键盘上,我掩面而泣,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一种东西叫做爱情吗?
我决定要去赴约,要去赴这个只要希望在,梦想就不会倒下的爱情之约。
我说王帅,姐要走了,也许不回来了。
王帅的眼红了,他说,姐你要走就走吧,你要回来就回来,我会在我们分手的地方,等你。
我乘上那列凌晨开往黟县的列车。
我与我的城市渐渐远离。
我想到文在那等我,虽是凌晨一点三十分,我的内心充满暖意。
我没告诉文我要去他那里。
我在黄昏时分到了黟县,我打听到了那所下叫花园的中学,我发了一个信息说,文,请到校门口来,邮递员会在今天下午给你送来邮件,你去接一好吗?
我站在校门对面的街道上,只等他的出现。
可文没有出现,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微胖的女子,她说,你是送邮件的吗?我爱人说有他的邮件呢。
我顿感到一陈晕眩。
我说我没有邮件,只是一个过客,一个带着破碎的心象鬼游荡的过客。
她奇怪的看着我,她说,这样啊,那我回去和我的面粉了,明天早上我还要去蒸包子卖给学生呢!
那一刻,我不知所措。
文啊,你不是说爱情不会死吗?到底是我的爱情死了,还是你不相信爱情了。你的童话呢,你的梦幻呢,你的浪漫呢。
我删了文的号码。
我连夜乘上回程的列车。
我在午夜的时候到了安庆西站。
依然是连绵的雨。
依然灯火如豆。
我走出列车。
就在那瞬间,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我看见了帅,他站在纷纷的雨里向列车张望,他的头发湿了,他的脸上布满了冰冷的雨水,他的浑身在冬天寒冷的风中颤抖。
他一眼就看见了我,他象风一样向我奔来。
他站在我面前,突然紧紧的抱住我。
姐,我一定要等你回来,因为,我爱你!
我的泪水和雨水一起流了下来。
我紧紧地抱住他被雨水打湿的身子。
我说,姐回来了,姐不会走了,姐永远会在你身边。
安庆西站,凌晨的站台,他告诉了我,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一种东西叫着,爱情。
这一天,2006年12月1日。我永远的爱情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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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26 点击数:519
高大帅气的阿康,跟大学同学王玫相爱了。王玫小巧玲珑,活泼可爱,无论走到哪里,总好撒下一片银铃般的笑声。大学毕业后,俩人竞聘到同一个公司,上下班形影不离,让许多同学眼红。可是,就在他们准备谈婚论嫁的节骨眼儿上,阿康突然提出要和王玫一刀两断,说和她一起走进结婚的殿堂,会断送他的艺术生命。
阿康究竟为什么要和王玫分手呢?完全是为了追踪他的梦中情人。原来,阿康最近一段时间总好做梦,在梦里老是梦见同一位姑娘,那位姑娘像磁石般地吸引着他,让他把对王玫的爱百分之百地转移到了那位姑娘的身上。
一个现实生活中的小伙子,为什么会爱上一个梦里的姑娘呢?
原来,阿康喜欢上网。一天晚上,他在家中上网,注册了一个网名,进入了一个“梦中情人聊天室”,见到一位刚刚进来的“美美狐狸”网友,阿康试探着和她聊起他最喜爱的旅游摄影话题,聊得很投机。于是他们开了一个包厢,进入包厢后,他们打开各自的视频。阿康从视频上看到姑娘的脸庞,几乎看直了眼睛,他发现那姑娘长得十分像林志玲,他把自己的看法告诉了姑娘,建议姑娘把网名改为“林小玲”。姑娘说他长得像周润发,建议他把网名改为“周小发”。就在这时,姑娘接到了一个电话,接完电话后,姑娘甜甜地笑着说:“周小发哥哥,今天不能再聊了。我是你的梦中情人,我们在梦里再会吧!”阿康听了,差点笑岔气:“林小玲妹妹,你真幽默。我也是你的梦中情人,我们就在梦里再会吧!”说完,两人一起下了线。
他原以为这是网友开的一般玩笑,也没放在心上,一看时间不早了,就拉灭灯,上床睡觉。
就在他迷迷糊糊的时候,听到那个姑娘在门外喊:“周小发,周小发!”他不由自主地走出房门,见天已经大亮,太阳暖暖地照着,天空蓝得耀眼,门口公路上停着一架小型飞机,那个姑娘正坐在飞机的驾驶座上朝他招手,他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拉开飞机门,坐到了副驾驶座上。姑娘帮他系上保险带,一拉操纵杆,飞机缓缓离开了地面,升到空中。姑娘说:“小发哥,你是第一次坐飞机吧?”阿康点点头。
“怪不得你的脸紧张得没有一点血色!”姑娘大声笑起来,“不要害怕,我从小就跟着爸爸学开飞机,早就有驾照了,跟着我不会出问题的。”
“你从哪儿弄来的飞机?”阿康好奇的问。
“这是我满十六岁那年,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这是什么飞机?”
“这是国际上最流行的空中轿车,你怎么连这个都不认识?”姑娘笑得更舒心了,“你说,今天我们到哪儿去拍照?”
“这里离青岛近,我们就到青岛海滨玩玩吧!”阿康想了想答道,“不过,我没带照相机。”
“给你准备好了。”姑娘递给阿康一个摄影包。
“嗬,专业机子!”阿康打开包取出机子赞叹道,“富士通,1000万像素。太棒了!”
不一会儿,他们看到了大海;又过了一会儿,他们看到了青岛海岸上层层叠叠的楼房、栈桥、琴岛和水族馆等等。
姑娘把飞机降落在琴岛灯塔下的海滩上,他们走下飞机,选了几处景色,拍了十几张照片……
“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电子闹钟把阿康吵醒,他发现自己仍旧在床上躺着,只是做了一个梦。
这个梦做得太有趣了,阿康猜想是自己在电脑上和她聊了天的缘故,所以才在睡觉时做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梦。
谁知,他在第二天夜里,又梦见了那位姑娘。在梦里,姑娘用飞机把他带到了大连、旅顺,他们一块儿游览了老虎滩公园,圣亚海底世界,苏军烈士陵园,万人墓……
姑娘用飞机把他送回来的时候,告诉他:从看他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他了,以后每天都要载着他去旅游摄影,他们的足迹将会遍布七大洲四大洋的各个角落。
姑娘果真没有食言,每天都开着飞机进入他的梦境,只要是他能说出名字的地方,姑娘一拉操纵杆,不一会儿就能飞到。12月1日晚上他睡得特别晚,刚一合眼,姑娘就来了,他说:“今天,我想去多哈,看14届亚运会开幕式!”姑娘就把飞机开到了多哈,降落在体育馆外,然后前着他的手,走进体育场,观看了开幕式。让他感到奇怪的是:他12月1日夜里在梦里梦见的多哈亚运会开幕式的情景,竟和他第二天在电视里看到的实况重播一模一样。更让他感到奇怪的是:他在梦里拍摄的那些风光照片不但一张不少的,出现他在网易上的个人电子相册里,而且每一张照片的选材、取景、用光都恰到好处。他暗暗高兴:照这样发展下去,用不了几年,我就能成为享誉世界的摄影大师了。
这样一来,姑娘就把他彻底征服了,只要他一晚上不梦见她,第二天,他就像掉了魂儿似的六神无主。
星期五下班后,阿康回到家里,见父母到外地旅游去了。暗自高兴:哈哈,我能在家里痛痛快快睡上两天,痛痛快快做一个长梦了!怎样才能睡一个两天的长觉呢!他关了手机,找来爸爸服用的安眠药“岱立新”,按照说明书“一天一片”的用量一次服了两片。这一次,他整整睡了两天两夜,做了一个长梦,梦中跟着姑娘坐飞机去了北欧五国,玩得十分痛快,姑娘邀请他到她家去玩,向她的父母明确他们的关系,他都一一答应了,姑娘送他回家时,脸上的笑容十分灿烂。
星期一早上,阿康揉着惺忪的眼睛,走进公司大门。王玫从门后走出,悄悄地问他:“你这两天为什么躲在家里不给我开门?也不开手机?”
“光睡觉了,我在家里整整睡了两天觉。”阿康淡淡地回答。
“阿康,我带你到医院看看去吧!别是得了什么毛病?”王玫关切地说。
“以后啊,我的事,你少管!”阿康有些厌恶她。
“怎么啦?”她盯着他的眼睛问。
“玫,我对不起你,咱们分手吧!”他避开她的眼睛说。
“为什么?”她追问。
“我觉得和你生活在一块儿,会断送我的艺术生命!”他垂着眼睛,轻轻地说。
她听了,脑袋炸了一般,捂着脸跑进办公室。
阿康走进经理室,向经理请了一周病假,然后走出公司,去了火车站。
傍晚,他乘坐的火车,驶进申城车站。他走出站台,见“林小玲”果真在车站门口等他,他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流出了热泪。
她带他走进一家咖啡屋,喝了一杯咖啡,吃了点儿点心,她看了看表,然后送他去住旅社。
她为他要了一个单间,进屋后,说了一会儿话。她说,为接他出了不少的汗,想在卫生间里冲个澡再回家。他点点头。
十几分钟后,他见她只裹着浴巾出来,吓得他不敢再看第二眼。
“你还有什么东西要寄存吗?”她笑着问。
“没有!”
“这个不要寄存吗?”她一把抓住他的“小弟弟”问。
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猛地把她压在床上。
“哐嘡!”房门被人打开,冲进两个戴大沿帽的,“不准动!举起手来,趴到墙上!”
她和他乖乖地举着手,趴到了墙上。
一个大沿帽给她披上浴巾,另一个大沿帽搜走了他衣袋里的所有物品。
“我们是警察。你们是什么关系?”搜东西的大沿帽拍着他的臀部问。
“恋人关系。”他答道。
“有结婚证吗?”那个大沿帽又问。
“没……有!”他的声音更低了。
“在这种场合,没有结婚证,发生这种关系,就是嫖娼!按照治安管理条例,罚款五千元!这是你的银行卡吧?我们取完罚款,再还给你!”还是那个大沿帽,“密码多少?”。
“……。”他老老实实交待了密码。
那个大沿帽又指着“林小玲”说:“快穿上衣服,去派出所,刑事拘留!”
“不许动!警察!”又进来几个大沿帽,边说话边亮出警察证。为首的那个警察把双手伸到先来的两个大沿帽面前问:“你们两个的警察证呢?怎么不掏出来给我们看看?俗话说: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看来你们两个是冒牌货喽。你们三个,跟我们走一趟吧!”
“走!”几个真警察押走了“林小玲”和两个假警察。
为首的那个警察拍拍阿康的肩膀示意坐下,然后说:“瞧瞧,这是上网惹的祸。要不是王玫报案及时,你非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不可。刚才被带走的那两个家伙,他们的电脑水平高得让人难以置信,他们编出了一套使人做梦的黑客软件。他们指使那个女的在网上勾引男人做梦,直至受害人同那个女的见面。三个犯罪嫌疑人再下手敲诈和抢劫!”
阿康脸上火辣辣的,恨不得找条地缝,捏扁脑袋钻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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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24 点击数:491
梦里。连绵的城池一座挨着一座,像一朵封尘的梅花。我飞的很远,高得可以看见千年以前栖息过的梧桐树。火凤在那头说,青鸾,你终于回来了。
俊美的男子,他是在叫我么?我对着他笑,突然瞥到他的身后有一个洁白的影子,欣长,俊俏。我看不清,我不知道他是否对着我笑,那一刻,我生出穿越天空拥抱他的愿望,翅膀上的羽毛瞬间退去,我朝他伸出手,满掌晶莹,身体在空中缓缓飘荡。
我开始歌唱出他的名字。他就在我面前,而且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微笑如盲。
{宿命}
火凤随我,千年栖息梧桐神树。
我看他羽翼光辉,听他歌声绝妙。我以为我可以永远这样下去,在火凤的陪伴下忘记悲伤,然而其他鸟儿对火凤歌声的羡慕。没有增添我作为同伴的光辉,反而让我更加寂寞。
我是青鸾,羽翼青如晓天,纵使传言青鸾有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可我却无法出声。
火凤对我说,青鸾,即使你无法说话,我也永远不会离开你。火凤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有数不清的温柔,可他的温柔深深地刺伤了我的自尊,于是我离开梧桐,去寻找能让我发声的方法。我想知道,我的声音是否如传说一般美好。
去了极北的冰天,又来到极南的炎地,我一无所获,心如死灰的昏厥在地,等醒来的时候便看到女娲慈悲的笑容。
女娲素掌轻挥,我的唇边飘立刻散起一缕薄烟,凝聚成泪滴模样的水晶。
青鸾,你疲惫不堪的昏厥在极南炎地,倘若不是有这么一滴甘露,你早已干渴至死。这滴甘露为了救你而牺牲自己,你可知道?
女娲拔下玉簪,扔下。五心梅花簪飘然落地,化成连绵的六座城池,紧紧的一座挨着一座。她对我说,有因有果,这滴甘露为你而死,如果你能偿还他的恩情,那便可消除恩怨,浴火涅磐,但如果此去无法化解,你的灵气便会在烈火中铅华尽退,永世轮回。
一道白光,女娲隐去。
{前世}
那一年,汤城下了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雪,洁白的雪花冻死了母后心爱的,汤城唯一一盆绿萝花,皇宫在雪中白得近乎荒芜。
大雪过后,母后临盆生下我,为我起名,碧殇。我从出生便发不出声音。
未等我满月,母后去世,悲伤的父亲把怨恨都撒在我身上,他说因为有你这般怪异的婴孩,这样不吉利的名字,你的母亲才会死。
童年的记忆,风筝一样的遥远,我与父亲近乎没有的温存,无法抚慰我少女孤单的心。我是汤城的禁忌,因为我,这汤城最美丽的女子没有声音,所以使汤城得了“无音之城”的名号,父亲大怒,不许任何人接近我。纵使我有许多姐妹,可没人敢违抗父亲的命令。十七年来,我的身边,只有朔夜这一道光景。
朔夜说,我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媚,五官像水晶一样玲珑。我对着他欢快的笑,他带我去汤城边境上的荒漠。朔夜说,虽然比不上洛城强大,可是汤城是这个世界的中心,碧殇,你看到了吗,那片天的尽头。那里有绿油油的草地,有清清的河水,天空是透明的,四季都在唱歌,没有这里的沙尘与荒凉。他说,我一定会带你去的。
我垂着头,眼泪掉下来。朔夜把一滴眼泪形状的水晶戴在我的脖子上,系牢,如紧扣我的情怀。
来年的春天,冰雪融化成了刺骨的水。主国洛城的王居然带着部队,主动来汤城这小国结盟,他为每位汤城的公主都送来了精致的礼物,锦绣的衣服。除了我。我甚至不被允许去那欢庆的酒宴。
豪宴正浓,我一个人在皇宫的凄凉地无声的哭泣。我恨我为什么说不出话,为什么要有这样不吉祥的名字,父王不要我,母后离我而去,为什么所有人都要抛弃我,为什么我要如此悲哀。当我抹着眼泪,哭得无法自抑的时候,竟看到一队人走来。眼泪滂沱得收不起来,一直到父王走近,悲伤的眸子依旧满满的水气。
洛城的王看着我,久久的不语,眼神认真。父王沉郁的脸说,为何要在这喜庆的时候,这灾星会突然出现?他着急的命人把我带下去,哪里会有人想到,洛城的王,众目睽睽之下居然将我揽进了怀抱。
洛城的王,昭烈,甘愿为我弱水三千。汤城皇宫搭起了高耸入云的歌台,他说我适合在最高处歌唱,只有最干净的天空才是我的家乡。他说,我不在乎你发不出声音,不在乎你的名字,碧殇,没有比这更适合你的名字了。回到洛城,那里还有更高更华丽的楼台,是我早为你准备的。青鸾,青鸾……
我不知道昭烈口中的青鸾是谁,可那深情的口吻足以打动任何人。我晓得自己只是一个代替品,可所有的一切容不得反抗。
我罗裳珠钗,看父王为我准备的嫁衣,心头一阵抽搐,我知道我即将离开朔夜,那些有他陪伴的岁月很快就变得像天空一样遥远。我的哀伤,如同视线中珍藏着对他的情怀,欲说泪先垂。
我看到朔夜,踏着我熟悉的步伐来到我身边,口气是从未有过的欣慰,他说,你要成为洛城的王后了,以后再也不会有人伤害你了。
泪盈于睫,我扑在他的怀里哭泣,朔夜反手轻轻将我推出,改手拍我的肩膀,可是,他的手渐渐的失控,又将我的肩膀抱住,用下颚抵着,不断念叨,碧殇,碧殇。
我指天空,朔夜说过天空的尽头有绿油油的草地,清清的河水,四季都在唱歌,他说过他会带我去。
然而,他只是咬着下唇摇头。我的眼神在问他,难道你不爱我,难道你不想带我走吗?朔夜深深的看我,望穿秋水一样,最后颔首点头,离开。
那夜,我趴在歌台上,看远方黑色的天空。风很寂寞,天破晓的时候,我能看到尽头那似有似无的城邦。
得知我一夜未归,昭烈焦急得几乎发疯,最后在歌台上他找到了我。我第一次看到男子如此光天化日的哀伤表情,昭烈说,陪伴你千年,就是为你轮回我也再所不惜,为什么你一点机会都不给我?
我不懂他在说什么。起身时我无力的摔倒在他脚边,昭烈心疼的将我抱起,请来所有医官。医官们开了上好的方子,对昭烈说,碧殇公主受了风寒,休养一阵就好。我在自己的房间里休息,昭烈在旁悉心温柔的照顾,可是我心头的滴血,始终不肯凝固。
婚期渐渐逼近,昭烈欢喜得像孩童,带我去歌台看天边的景色,我看着他的笑无力回应。
天边景色依旧,只是看景色的人变了。从那天起我便再也没见到朔夜,曾经那个只要我有风吹草动就第一个奔赴而来的男子,他去了哪里?
昭烈皱着眉头问我,为什么心不在焉,你在想什么?
我在他的手掌里重重的写下朔夜的名字,我问他,朔夜去哪里了,为什么他不来找我。昭烈的肩膀微微颤动,抖了两下眼睛,不与我的视线交会,问,你为什么那么在乎他?
解下胸前的水晶递给昭烈,我微微笑了。昭烈愤怒得发狂,他说,我给你珍珠玛瑙,琥珀翡翠,个个都比你戴的这串珍贵美丽,可你就是不肯摘下,这是朔夜送你的吗?你就这么喜欢他吗?
我无法违心的否认,这对于昭烈来说更是一把火上的油。他俊美的脸便得扭曲,强烈的妒恨四处蔓延,他说,你再也见不到他了,朔夜已经死了,尸体就在汤城边境的沙漠里。昭烈笑得很狂颠,扣着我的脸,一字一句,我早知道你和他之间的关系不简单,在你生病的那几天,我去找他,我对他说只有他死了,你才能完全的属于我,才能幸福。
昭烈抢过我的水晶,用力摔碎,他说他想也没想就交出了自己的命,朔夜对昭烈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保护她,一定不让她再受丝毫伤害。
满地晶莹,我做出哭泣的表情,弯腰蹲下,抱住自己的肩膀,那一夜,朔夜这样抱着我。天边的霞光平静的射在我的背上,很暖和,很安心。
朔夜,朔夜,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不带我走,为什么要这样牺牲。我一次又一次的在风里问,可是,风带不来我要的答案,那个能够回答我的人现在正安静的躺在汤城边境的沙漠里。
昭烈说,忘了他,我能给你幸福。你是我的青鸾,你是。
我轻轻的摇头。歌台很高,太阳就在旁边挂着,从下头看上来就是一滴眼泪。风吹过来,我的衣裳层层翻飞,像跳舞,像翅膀。我恍惚看见天空的尽头有朔夜的影子,欣长,俊俏,带着微笑。他说过,天空的尽头有绿油油的草地,清清的河水,四季都在唱歌,他说他会带我去。
我朝他开心的奔去,伸出的手掌满是晶莹,身体在空中缓缓飘荡。
他就在我面前,而且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身后昭烈的叫声,我再也听不到。
{今生}
我一直在做同一个梦,有高耸入云的歌台,我站在那里,衣衫飘飘,目光追随着天边的一抹人影。那个男子,他叫我的名字,碧殇,始终含笑。带笑的轮廓,有着无怨无悔的欣然,那样稀薄,叫人怀念。
这让我日思夜想的人,想必我在前世一定极其爱他,所以到了今生总在梦中相见。虽然忘记了前世的耳鬓厮磨,爱恨情愁,可那又有什么关系?
相思成灾,我在梦里攀爬高台去追随他的影子,企图拥抱幻象,最后从高处坠落。
我的今世,死在梦中,死在对他的相思中。然而,醉生梦死,这是我心甘情愿的结局。
女娲疼惜的看我,她说,青鸾,火凤为你私下轮回,扰乱了你与甘露的宿命,可这在冥冥又是一种天机。
请,让我轮回。垂眸跪拜,我喃喃低诉,泪如飞花。
女娲素手一挥,我恢复了青如晓天的羽翼,烈火焚身,我感觉不到痛。
我再度翱翔起来,飞的很远,很快乐。我几乎可以看见千年以前栖息过的梧桐树,翅膀底下连绵的城池一座挨着一座,像一朵封尘的梅花。火凤在那头喜悦的说,青鸾,你终于回来了。
我对着他笑,火凤的身后有一个洁白的影子,欣长,俊俏。我知道他是谁,我知道他是在对着我笑,对我伸出了手,我那企图拥抱他的欲望越发的浓烈,羽毛弥散。我递过手去交握,满掌晶莹,身体在空中缓缓飘荡。
一种辛酸,甜蜜的感觉在我胸口飘荡,我觉得嗓子从未如此清润过,我开始叫他的名字,朔夜,朔夜,声音绝美得如同歌唱,原来我的声音真的很美。他踏着我熟悉的步子从那头走来,近了,近了。
微笑如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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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23 点击数:449
(1)
去年十月,我带着三岁的儿子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在我即将离开的头晚,我和父母坐在火堂边聊着家常的时候,母亲突然说:“小九(我的小名),还记得我们村的会计吗?他贩毒,一个月前被抢毙了。听说是一个线人告的密。那天他化装成个放牛的,戴顶草帽,披件蓑衣,赶头老黄牛,背个破烂的布包,里面装着好几公斤海洛因。在红旗桥(保山地区一个有名的边防检查站)附近穿越一片茶园的时候,被埋伏在那儿的战士抓住了。因为他额头那块紫色的疤痕,很容易就被认了出来。”我听了这个消息,不由激动得浑身颤抖。父母没有注意到我的异样,继续聊着家常。没有人知道,会计头上那块疤痕,是十多年前我用石块砸的。他今天这个下场,如果香雪地下有知,会不会略感欣慰?
(2)
我初三那年暑假的一个下午,我背着一蓝猪食从地里回到家,看见堂嫂坐在院子里,她叨着一根旱烟,跷着二郎腿,正在和妈妈说话。堂嫂是个下乡知青,性格泼辣火爆,说话做事像个男人,脸上总带着和堂哥打架留下的淤青。
在她旁边,坐着一个文静的女孩,十七八岁的样子,个子瘦高,皮肤雪白,背上拖着一根长长的麻花辫,打着补丁的衣服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在这紫外线极强的滇西高原,这样的女孩子是罕见的,比如我,就是这里的一特产:面孔黑里透红,头发黄亮刺眼。
晚上我从父母的谈话中才知道,那女孩叫香雪,是神通广大的堂嫂从外村带来,给她那玩雷管炸瞎了眼的儿子做媳妇的。香雪父母早亡,是叔叔把她养大。堂嫂给了他二千块钱,就把香雪领走了。现已择定良日,再过三个月,就和我侄子成亲。
(3)
香雪性格温柔,勤劳善良,才来几天就家里家外地忙碌。我很喜欢她,总屁颠屁颠地跟随在她身边。早上天刚朦朦亮,香雪就背个大篮子,在我家屋后喊我,我就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也挎个小篮子,和她一块到地里去了。我们在包谷地里钻来钻去,仔细地把那些被鸟啄开了的包谷掰下放在篮子里。运气好的时候,还会拾到鸡枞。
那时生活贫穷,田里的稻谷刚打包,家里的粮仓里就只剩薄薄一层谷子了,在这青黄不接的季节,我们就只能把半熟的包谷掰回来,用手一粒粒抠下来,磨细了拌在米饭里蒸,再煮上一大锅绿菜,就着吃了。
当我们掰满一篮包谷的时候,太阳已升得老高。我们背着沉重的包谷,沿着陡峭的羊肠小道向上爬。香雪走得轻松自如,而还在念书又瘦弱的我,总累得呼哧呼哧地喘粗气。看我走不动了,她就把我的小蓝子一把拎过来,放在她的大篮子上帮我背着走,而我的任务是在旁边给她讲故事,我就把那些琼瑶小说讲给她听。她总是很认真地听着,流着汗的绯红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梦幻般的神色。我想,情窦初开的香雪,一定对美好的爱情有一种憧憬吧!看着年轻美丽的她,我心里产生了一种悲凄的感觉。
(4)
全村二十多户人家,只有村会计家不用吃包谷饭,他家的房子也是全村唯一的砖瓦房,在一间间低矮的毛草房中鹤立鸡群地矗立着。
会计家是村里唯一的外姓人,他爸是小学教师,28岁的他是当时村里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高中生,村里文化水平最高的人。他高中毕业后就当了村里的会计。
他人长得帅气,头脑也灵活。前几年,他从外地买来一批八角,草果秧苗,用心地栽种。这里气候多雨潮湿,树木茂密,是八角、草果生长的最佳环境。后来,这批八角、草果给他增加了不菲的收入。
通往县城的公路修好后,他又第一个买了拖拉机,把这里丰富的木材运出去,做起了木材生意。在村里其它人家尚未解决温饱的时候,大叠大叠的钞票已装入他的口袋也许就是这优于别人的一切,使他觉得自己拥有了游戏人生的资本。
他已结婚六年,老婆是城里人,他的高中同学,还有个三岁的儿子。虽然他已取妻生子,但在他的拖拉机上,总是在半路带上一个早已等候着的姑娘。在这方面,他有一套独特的哲理,他说女人像地里的蔬菜,要趁鲜嫩的时候摘来吃,而且今天吃白菜,明天吃青菜,后天就该吃萝卜了,如果天天吃一样菜,人生就失去意义;而老婆,是放在家里洗衣服做饭带孩子的,家是他的后方阵地。他那些风流韵事,也曾传到老婆耳朵里,但凭着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和仗着大把的钞票善后,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我没想到,单纯美丽的香雪,在他眼里已然是一棵鲜嫩可口的白菜;而对爱情怀着美好憧憬的香雪,也像飞蛾扑火一样投入了他的怀抱。
(5)
在某个黄昏,当香雪从地里干活回来的时候,会计叨着根香烟,穿着黑色的皮夹克,潇洒地站在路旁等着她。他用文雅的语言和她交谈,他称赞她貌若天仙,善解人意,总之用尽了一切甜言蜜语;而香雪羞涩地低着头,手局促不安地搓着衣角,并趁他不注意,悄悄地把裤角那个破洞卷了起来。
我们可以想像,在多个微风拂动的美妙的傍晚,在树林里,在包谷地里,或是在一块草坪上,他是怎样地用他那双好看的眼睛深情地注视着她,对她一遍一遍地海誓山盟。但她不知道,他对她说的那些话,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曾经对多少姑娘说过。
在她眼里,他光彩照人,就像天上那颗最明亮的星星,在深夜里照亮了她那颗渴望爱情的孤寂的心。他已然化身为琼瑶小说中某个多情的男主角,但实际上,只有她一个人在演着独角戏!并可悲地毫不知情地深深沉迷其中。
要不是后来的意外,这件事村里没有一个人知道。
(6)
一个多月的暑假一晃而过,吃过早饭后,我收好一包咸菜,准备到二十多公里的中学去上学。我在母亲的叮嘱中正要出门时,香雪气喘吁吁地跑来了,手里拎着一食品袋包谷粑粑来给我。她说要送送我。路上,她一句话也不说,心事重重的样子。把我送出五里路,在我的劝说下,她才恋恋不舍地回去了。
转眼到了星期六,早上上完四节课,我像出笼的小鸟,一路哼着歌,抛开公路沿着山路回家。微微的秋风滑过树林,偶尔有一片黄叶轻轻飘落;小鸟啾啾地叫着,在树上跳来跳去;山涧传来潺潺的流水声。我爱家乡,更爱家乡云淡风清的秋天。当我一个人在寂静的山谷里行走的时候,内心宁静而快乐。
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跋涉,傍晚时分,我已能看见村子里升起的袅袅炊烟。想到很快就能见到香雪,我不由加快了脚步。很快,我就到了堂嫂家门前,这时我听到里面传出嘈杂的声音,我进了大门一看,院子里挤满了人,似乎全村的人都集中在这儿了。那些婆娘们手里做着针线,交头接耳地说着话,拖着鼻涕的小孩子们一边嘻笑疯跑,一边喊着“婊子!狐狸精。”老人们则神色严肃地紧绷着脸。
除了过春节的时候,村里只有遇到大事情,才会集聚在一起。我好奇地挤进人群一看,顿时惊呆了,只见香雪双手抱着膝头坐在地上,瀑布般的长发凌乱地披散着,削瘦的身子颤抖得如秋风中的一片落叶。堂嫂手提一根粗大的木棍,铁青着脸,喘着粗气站在旁边。我那瞎眼的侄子翻着那双无光的眼睛,不停地唉声叹气。
原来,那天会计的老婆从地里回来,才想起家里没有菜,又折回地里找菜的时候,在包谷地里,刚好看见自己的老公和香雪拥抱在一起。她理所当然给了这“小狐狸精”两个响亮的耳光,然后揪着会计的耳朵把他拎回家。还不忘到堂嫂家兴师问罪,等香雪心惊胆战地回到家,嫂子就拎了根棍子,追赶着香雪狠狠地打。直到打累了才罢手!
“香雪”,我喊了她一声,她慢慢抬起头来,觜角挂着一丝鲜血,脸色苍白,含泪的双眼无助凄惨地望着我。此时的她,如一只受伤的小白兔。我正想进去拉她,我妈妈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重重地给了我一个耳光,凶凶地骂到:“小九,你找死!”在我捂着生疼的脸不知所措的时候,香雪站起来,像箭一样从我身边冲了出去,我惊叫着跟在她后面跑,她修长的腿快速地奔跑着,长发在风中飘成一条直线。她跑过一个小山包,向下面的大水库冲下去。远远落在后面的我,只看见她站在堤上,双手举了起来,白杨一般的身体一跃而起,在空中划出一条曲线,快速地落入水中。当我跑到堤上时,水面上只有大圈的水波荡漾,香雪已沉入几百米深的水里。而任我哭喊得声嘶力竭,身后,并没有一个人影!
令人惊奇的是,香雪的尸体一直没有浮起来,她永远孤独地留在了水底。我想,那里虽然冰冷,但没有人再骂她婊子!狐狸精!她更一个人愿意留在那儿吧!
(7)
就在香雪挨打时候,会计两口子已经和好如初了,亲亲热热地一起做起了晚饭。后来,会计老婆和村里的女人们说,他说是香雪这“小狐狸精”勾引他,他可瞧不上她这土里土气的“小骚货”。她似乎还认为,这一场风流艳事,老公还是没有离开她,证明了她对老公有无上的魅力,她心里莫名地升起一股骄傲之气!
第二天,我垂头丧气地背着书包去上学。一个人走在那条熟悉的路上,我第一次对这个风景如画的小山村—我生长的地方,充满了憎恨,我想要飞出去,远离它!
我走到村口时,看见了会计,他双手插在裤袋里,吹着自在的口哨,潇洒地迎面而来。香雪的死,他已遗忘了,不留一点痕迹。他的生活仍然舒适自在!一股怒火在我心底升腾,我捡了一块石头攥在手里,他离我两米远的时候,我狠狠地朝他的额头砸去,然后没命地向前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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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20 点击数:539
一生命运乖舛的蓦然先生,峰回路转的也福至心灵的老来福了,从大山深处的乡村迁入繁花似锦的都市新居有一年多了。
本来就属于这个城市一员的蓦然先生。早年从国立师范大学毕业后,被计划经济年代的统招统分制度,无情地发配到远离都市的偏僻而遥远的大山深处,在一所山清水秀人烟稀少的山寨乡间小学做起了孩子王。
风萧萧兮雨蒙蒙,花漂叶落可奈何,苍海碧波蹉跎行,如意花团锦谁家。这一干呀!可谓扎根于山区无怨无悔的穷其一生了。大山深处是山清水秀风光旖旎鸟语花香的林木葱郁之地,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在悠然清淡的环境里,在大山深处纯朴的乡土气息和民俗民风的薰淘腌渍下,和那些清纯而憨厚的乡民息息相通地结下了不解之源,与外面风云变幻繁花似锦一日千里万象更新的世界几乎隔离与隔绝,信息闭塞而幽深的环境,深入浅出的单调而枯萎的生活方式,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政治生活上无情的打击,是他的人生有了更多地磨砺和磨难,一个才华横溢的原本可爱活泼,报负无限,英俊潇洒的韶华青年,从生龙活虎的血气方刚的激情年代,被生活一步步地托拽入了神情木呐的行列,沉默寡言的不善言谈,孤寂的思虑和沉思默想多于情感和言谈举止的裸露了。
好在一双儿女秉承了父亲早年英武聪慧的真脉遗传,骨子里就蒙生着不甘寂寞不愿落伍的激情欲望,从大山深处脱颖而出,来到父亲曾经生活过的城市学习并创业,以优异的成绩干出了令父母心慰的业绩,为父母亲在大都市繁花商业地段里,购置了一套幽雅舒适的居室。使原以为要老死异乡它地的蓦然先生,终于老有所归,挤身于这座给了他生命赐予他智慧的现代化都市,在这人口稠密而比肩继踵之地,霓虹灯光怪陆离的令人眼花缭乱,广告牌缤纷斑斓的让人目不暇接,巨大地玻璃窗内琳琅满目地服饰使人醉心留连,地摊上风味独特的各类小吃,宾馆饭店里色香味形俱全的大菜,飘香的韵味诱惑的人馋涎欲滴,无论走到何处,美不胜收的奇特盛景都是他感到新奇而眩目耀眼,自己早年生活过的城市早已面目全非,映入眼睑的景色和记忆中的画面实难吻合,只有地域名还是那么亲切撩人。感到自豪心慰的是,在这暂新的城市里,自己也和所有城里人一样,于喧嚷热闹的市廛中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私人领地。人为的世外桃园里悠然自得地享受起了安逸而舒适的天伦之乐。
都市里安居乐业和谐融融的社会环境,与大山深处的优雅秀丽相比较,虽然各有所长但不可相提并论比拟的。城市里富丽堂皇的摩天大楼高耸入云,公园里的鲜花,品种繁多四季常开,花色硕大而优美,明亮简捷的快车便道和舒适的生活环境,不夜城的通明铮亮和超前的消费思维方式,把市民送往那真实的令乡下人永远向往的天上人间。
常年累月蜷缩于大山深处的蓦然先生,呼吸惯了乡村的泥土气息,享受惯了自由自在的新鲜空气,置身于花鸟鱼虫,飞禽走兽群居的大山深处的山林泉涧,浸泡在清纯可爱的孩子堆里,和孩子们及作业书本交融了一辈子,常年累月的喋喋不休的说教和演讲,被深山老林里古树老藤的原始气息薰淘的,使他的思维方式老于世故的僵化,习惯成自然的停留于踏步的原地。跟着乡民学会了用玉米粒酿制醇香醇厚的美酒,用鲜猪肉制作腊肉,用好大的酸菜坛泡制酸菜,把酸菜水当作冰箱存放豆腐,爱喝稀玉米糊糊煮土豆。玉米面豆子粉小麦面按一定比例柔和在一起做杂面吃。养鸡浮小鸡,放羊挤羊奶,嫁接修剪果树等等的。一个有文化素养的十足的乡下人形象。
几十年的岁月蹉跎,人老了,心也瘫散了,早年的那些理想和激情,被深山泉水渍泡的,早已烟消云散的不见了踪迹。总是喜欢一个人呆若木鸡的,沉默寡言的沉浸于沉思默想里。
终于苦尽甘来,熬到退休歇息的这一天,儿女把他接入城里的新居,初来乍到的他,好似乡巴老误入大酒店,刘姥姥一进大观圆,羞涩地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不适应了,自卑自微的感觉和忧郁的心里障碍,使他本能地也就深入浅出的,于周围环境的人基本不认识也不互相来往。与曾经沧海的朋友们,由于几十年来信息终断而基本断绝关系,习惯成自然的不喜爱迎来送往的世俗世规,独居于自己的小世界里。读读书看看报,看看电视新闻,浇花养草的,总是那么的怡然自得。
对这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蓦然先生是有着刻骨铭心的感受和难以忘怀的爱恋。这里曾有过美好而幸福甜蜜的过去时,有过激情昂扬的学生时代,有过矇眬的爱恋和苦涩而失落的感喟,有过情矇眬意矇眬的浪漫史和情侣恋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镌刻在他记忆深处。
曾记否,国立重点师范大学校园里英姿勃勃的蓦然,是那麽气宇轩昂而且风流倜傥,眉宇间总透射着聪颖的慧气,学业上出类拔萃的佼佼者,潇洒的仪态和强健的体魄,常常活跃驰骋于竟技场上,娴熟的技艺和飘逸的风度,不知吸引过多少纯情少女追逐的欲望。
可众所周知,校园里美丽而楚楚动人的校花,同窗几年的心茹小姐才是他的钟情最爱,才有资格令他怦然心动,他们互相吸引相互爱慕的牵起了真挚的手,甚感幸福而爱恋的蓦然,进入了掬水影在手,抚花香满衣的境域,在情的世界里,在爱的汪洋中,俩人依偎依恋的心神荡漾着,共渡着人生最美妙的韶华年代,山盟海誓的舍你其谁也!
四年的校园生活,甜蜜而令人神往,情侣的爱恋醉人而美妙,形影不离的岁月是那麽诗情画意。坠入爱河的人都是神采奕奕的心旷神怡。在一起,俩人总是海誓山盟的憧憬着未来,用无限的美好描绘着人生的梦境。
日月苦短情乃长,爱河沐浴锦上花。
毕业了,响应党的号召,响应祖国的召唤,热血青年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最艰苦的环境去,在那里施展自己的才华,磨砺自己的意志,在劳动中创造人生价值,在广阔天地里改造世界观。在那里生根开花结果。
思想先进的蓦然和心茹,受电影朝阳沟的感染薰淘,和所有的热血青年一样,积极的报名,双宿双飞的要求去最艰苦的工作环境,去修炼自己的情操,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可无情的分配制度,使蓦然和心茹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成了银河系里遥遥相望永不相逢的牛郎织女。
蓦然先生来到了遥远的大山深处,在艰苦的环境里,在穷乡僻壤的山村,开始了他的教书生涯。
美丽的心茹,由于是父母唯一的独生女儿,按组织原则,是要留在父母身边的,所以也就幸运地留在了都市。美丽的她,有一手飘逸潇洒的文采,很快被政府机关首脑赏识,转入了大机关工作。
山路奇曲,路途太过遥远,交通工具和交通条件几乎接近人类的原始,写一封书信,来回至少也要近乎两个月,并不保证每一封书信都一定能收取到。环境变了,情感无形中被大自然横刀隔绝,天南地北天各一方的牛郎织女生活,以及无情的岁月,使他(她)们刚刚蒙发的那点脆弱稚嫩的情感,一天天的消失退隐着。
随着时间的位移,日月斗转星移的变换,花开花落的重复,人也累心也累,心淡情陌地慢慢地天涯陌路,信使断消息无的互不往来了。
无奈的岁月折磨着俩棵稚嫩的心,藕断丝连不是长久之策,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默默然然各自也无可奈何地重新寻找到自己的情感归属地。
心茹在父母亲的操纵下,无所谓什么情与感的嫁给了一位军队干部,做起了军嫂。
无情的社会现实和恰巧赶上的文化大革命年代,是成份为资本家少爷公子哥儿出身的蓦然,由于深山感悟,而写的一首打油诗“身居仙台缥缈峰,白云悠悠半山中,心如止水卧仙境,风雨飘摇渡人生”。被红卫兵论证为资产阶级奇谈怪论和小资产阶级情调,而受到阶级斗争的无情冲击,一次次的批斗和人格折磨,把蓦然宏伟远大的报负和理想,彻彻底底的淹没在了大山深处。
心灰意冷的蓦然,自感前途无望,再也无力跨出大山了,在乡民的劝说下,与深山里一位姑娘结为夫妻。虽没有花前月下诗情画意的浪漫情趣,但漂亮温柔的妻子到也是一位称职的贤妻良母。用她那细致细腻的心和体贴入微的爱,是一棵干涸地心灰意冷的心得到了慰藉,一双活泼可爱聪明伶俐的儿女也让蓦然看到了人生的希望。
光阴荏苒,风雨飘摇几十年的人生路,苍海明月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该忘却的早已忘却,能拾掇的尽量拾掇,要尘封的也已尘封,包袱太沉重,会使人徒伤悲感的,天命所归大势所趋,心如止水的恬淡虚无,才是最浪漫最实用的。
好多年后,他才从心灵深处逐渐地领悟到,其实那些令人难以忘怀的往事,是另一个人在他心灵深处镌写下的令他难以忘怀的往事。时间只会冲淡画面但不会抹去浓缩的记忆,随着时间的位移,岁月的飘逝,这种感觉俞加强烈地撞击着灵魂深处,勾勒出甜蜜地回忆。
人世间最不可思议的事也就是最可能发生的事,寰宇之大世界之小真令人难以置信的,天涯海角也是咫尺眼前,君在长江头,我在长江尾,共饮一池水,伊心似我心,思伊思神归。
有趣的老天,最喜爱捉弄那些楚楚可怜的老人,而且是不选时间和地点的,不讲任何条件也不预先告示的。
一年的光阴,在不知不觉间悄然而过,周末早起的蓦然先生,在儿女及老伴前一天晚上的动员劝说下,准备外出去广场花园散散步,调节一下心情,舒展一下筋骨。
一个人悄然无声的打开房门,在走出房门的一瞬间,霎时惊呆了,一个熟悉的,清丽纤弱的单薄身影,于从未谋面的对门也闪了出来……
蓦然和心茹,这一对曾经沧海的爱恋情侣,激情年代的同窗好友,同时出现在门前的楼道里,微光初照的晨曦中,清静而洁净的世界里,空气霎那间凝固了,时间忽然间凝结了……
两人四目凝视,悲感交集,老泪纵横,黯然神伤的心潮,怦然起浮着,过眼烟云的一帘帘幽梦浮现在心头,几十年来的悲感交集不知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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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19 点击数:987
我是个很蠢的女人,蠢到公司组织去本市出名的避暑山庄旅游时,我穿高跟鞋。
于是在到达寒山脚时,我的脚便磨出了水疱,走路一拐一拐。所以,当同事都去爬寒山的时候,我只能捧着我的脚回到旅社的房间里独自嘘唏长哀。
我狠狠地把万恶之源——那双害人的高跟鞋用力地朝门外摔去,又在它即将飞出落地的刹那,我赤脚飞奔过去一把将它接住,轻轻抚掉鞋面上细微的灰尘——整个过程在一瞬间完成,比起武打剧中的女侠,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由于巨大的冲力,我身体一时刹不住,继续保持向前冲的运动轨迹,越过门槛,重重地摔在门外走廊上,双手向上高高举起高跟鞋。
我痛苦地趴在地上,云里雾里看见头的地板前方停下一双崭新的NIKE运动鞋。“哇噻!居然是NIKE 啊!而且还是今年刚出的新款啊!好几千块啊!有钱人啊……”我保持趴地姿势死死地盯着那双鞋浮想联翩。
“喂!实习生!你想吃掉我的鞋吗?!”凶狠的声音由高往下传至我的耳朵。
我打了个寒颤将心思从那双鞋上收回来,吸了下马上就要滴出来的口水,很费劲的抬头——就看见陆遥双手撑着大腿俯视着我,帅呆了的茄子脸上满是嘲讽,连眼睛都笑弯的跟月牙似的,又浓又黑的眉毛一挑一挑的简直就是在大笑我眼下的这熊样,我脸骤然一烧心砰砰砰一下子跳的可欢了。
“喂!你花痴了?我魅力大你也不用满脸色咪咪地盯着我看这么久啊!人家可还是单身了!”正我心慌慌地盯着他走神的当儿,他又开始刺激我了,还拿手在我面前晃了晃继续叫唤着,
“我说实习生!你就准备举着你的鞋趴地上不起了?要鞋不要命了?”
我才醒悟过来:原来我还是趴地上的。我恨恨的咬了咬牙赶紧动了动想爬起来,却悍然发现两个举着鞋的胳膊都僵硬的使不上力了。我羞愧万分兼楚楚可怜的望着陆遥,陆遥总算还有人性的将我从地上扶了起来,甚至还帮我拍了拍身上的灰,真把我感动的一下子就忘了刚才的狼狈样和对他的恨恨了。
“你怎么在这啊?”我诚惶诚恐的问,心想陆遥现在应该是正和同事在寒山的凉亭中喝可乐才对啊,在这儿遇见他着实奇怪。
“还不是因为某蠢实习生,做领导的总不能丢下自己下属不管吧?”陆遥边说边拿眼斜我。
“我?说我吗?怎么怪我!谁要你假惺惺留下来陪我了?”虽然被骂,但见他是因为我才留下的,我心里还是一阵感动,但嘴里还是逞强着,不能老这么被他左右啊。
“谁说要陪你在这了?自作多——”陆遥不屑的切了一声,紧接着说:“我只不过是去山脚的摊上买了双专为穿高跟鞋爬山的蠢女人准备的休闲鞋而已。”
我这下才注意到陆遥手里还提着个方便袋了。我激动的从他手上接过袋子,乐颠颠的赤脚跑进房间边试鞋边说:“总监,你真是个好领导,你以后就多骂我几句吧,我绝对不记仇,我绝对好好做设计。”
飞快地穿上鞋在地上蹦了两蹦开心的问:“总监,你怎么这么了解我的鞋码啊?你是不是爱上我了暗地里调查我了?”
陆遥当即就啐了我一口说:“拜托!现在大学女生是不是都象你这般自恋啊?我眼光再差也不会爱上一个实习生啊!不你整天在单位叫着你脚大,女人断码剩下的鞋最适合你了?收着你的春心回学校吧!”
哎!原来是这样啊!真羞啊!得捡回面子。叹了口气,我假装很受伤捧着胳膊说:“总监你不能这样总一次次破碎我童话般的爱情啊!偶会很伤心的……”
陆遥很不给面子的作了个吐的动作,说:“学生!你少恶心了好不好?信不信我收回鞋自个儿走啦?!”
靠,又降级了,实习生成学生了!看来是真没机会了。得,不说了,白得一双鞋也成,爬山去……
“学生!鞋的钱在你这个月工资里扣哈!”
白……我都还没想完了就……真是小气啊!我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望着他,自己穿这么贵的鞋,送我这么双垃圾鞋都不行。。
“看什么看?你要现在给我吗?那也行,拿来吧!”说完手便伸了出来。
“不用不用!工资里扣,工资里扣……”我赶紧摇头,“总监走吧,爬寒山去!”说完就往外猛冲——逃!
允许我对陆遥插叙一下。当我初涉社会便遇见这么个年轻有为的单身帅哥做自己的上司时,真让我是情窦一片大开啊!我有一个思想:帅哥品质都是高尚大方的。而事实上,单位里就他一个人仗着他是设计总监是我上司,对我冲的要死,整个暑假都一直叫我实习生呼来呵去不停!老实说作为咱们设计部的头头,陆遥确实是个好领导,又年轻又有能力,对设计部其他同事们都一副温文儒雅的样子,就对我不尊不重的,从一开始就常摆领导架子,简直就是欺小怕老!
就算我是趁大三暑假到这来实习的,就算我是公司最年轻最小屁孩的,就算我刚开始是犯了很多设计理念性错误的……可是,好歹现在暑假快完了我到这也快两个月了吧,好歹我也跟随大伙成熟了不少吧(我这不还忍痛花好几百买了双以前从来不穿的高跟鞋的),好歹我也出了不少不说绝妙、但至少单位前辈们都称赞的好创意吧……他就不能试着尊重我点至少叫我声“马丽”的大名吗?
公司其他同事公开私下还经常打趣我俩的名字是“路遥知马力”!滚他的路遥知马力,我忍!谁叫单位里头,就我比他年轻个两三岁的样子,又是个实习的,其他同事们都大他至少好几岁几十岁了?只可怜了我对他这去了就不回的爱啊……所以说每个人都是有阴暗面的,哪怕是帅哥!插叙完毕。
夏天爬寒山确实是相当惬意的一件事情,而且是公费!可惜时间太短,才在那呆了两天就又得回公司上班了,哪叫避暑了,简直就是逃暑!不过对于我来说也很满足啦,本来就只会在这呆两个月,还得到这么个与帅哥同行的免费出游的机会,多么赚!
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广告公司,我是相当佩服业务部的同事们的,大热天也能跑到足够让我们设计部忙的够呛的业务。然后我就比较羡慕设计部的些老前辈们了,总监分配下任务给他们,他们紧接着就使唤咱们这些新来的去出谋策划了,我们也很是谦虚好学的屁颠屁颠的去做,到最后前辈们将我们的创意加草图随便整整交给上面任务就算他们完成了,看的我们眼里是那个眼红啊!
尽管明白搞设计的哪个公司都是这样,可心还是有点不甘。特别是我,多么希望在这两个月内能真正自己负责一次项目啊!眼看还一个星期就要返校了,我这堂堂的大班长拿什么去向其他同学炫炫啊?
所以,当陆遥把我叫到他办公室说有个VI设计想交给我去做,问我有没有兴趣的时候,那可真是把我喜的恨不能深深爱上这个伟大的总监啊!
陆遥很缺德的说:“公司一般可是不单独分配任务给实习生做的哈!这你至少得请我吃顿上好的饭吧?”
“凭啥?你又不会帮我设计!”我相当不满意。
“凭我是你上司!反正实习生的工资是不经过财务部由我这直接发的,一个星期后,饭钱我会和鞋钱一起在你工资里扣的!”陆遥坏笑着说完就将文件夹塞给我将我轰出去了。
什么领导?!亏我三番五次的被他感动,还差点又以为他对我产生了特殊情愫了!
从陆遥办公室出来后,有几个同事神色一直很异样的看着我,还有个和我差不多时间来公司的正式员工故意大声的旁边的人说:“看人家大学生就是跟别人不一样啊!特殊待遇啊!”
接着另一个新来不久的同事也接过茬说:“那当然,人家跟领导处的多随便啊!自己人嘛!能跟咱们一样吗?”
……
听着他们的讽言刺语,我头一下子蒙了!真恨不能过去大骂他们一顿。还好一个前辈同事出声制止了他们。可是,不管怎样,忽然发现大家看我的眼光一下子全变了,坐在自己的办公桌上觉得很委屈,有想哭的冲动。原来在社会上,即使是工作,有时也不是凭能力做事的。
我心事重重的打开刚从陆遥那接来的文件夹,赫然发现上面的一张便条。是陆遥写的:“要想得到所有人承认,首先必须去证明自己。设计需要灵感,不要把心思放到太多杂事上。好好设计吧:)”
陆遥肯定是早就意料到我出办公室的情景的,忽然很感动。我使劲摇了摇头,认真开始分析起资料来。
就是给一家公司做一个大型的产品展销场地的VI设计,说白了就是要在场地随处可见那家公司产品醒目的商标。
连续几天,我都一直在图纸上画画改改着。我希望做一个很出色的VI,可是怎么都不满意,总觉得怎么设计也达不到很特别的效果,与一般的设计大同小异。有时为了刚寻找到的一丝灵感晚上还会在公司加班,不过只要我加班,陆遥也会在他办公室等着我。
第四天晚上,忽然冒出一个想着觉得挺不错的灵感,于是又兴奋地加起班来。在觉得完成的差不多时,我拿着图纸对着灯光懒散的看,陆遥忽然从我背后抽过设计图纸,边看边说:“最近怎么变的这么安静了?”
我揉着埋头埋太久酸了的脖子,看着他不出声。
“看看你的设计,相当专业啊!不过好象有点显得幼稚了?如果把这里稍微用色深一点……”陆遥并没有等我的回答,却俯在桌子上给我指出我的设计中的不足来。说的我想反驳都不成,真佩服他就大我几岁懂的却比我多这么多,自卑啊!
透过灯光我仔细的大量陆遥认真的样子,忽然觉得他真的特别特别帅。真想嫁给他啊!我忽然冒出这么个念头,不禁自己都吓了一跳,真色啊我!一点都没有女生的矜持了……
“喂!你发什么呆啊!又被我迷了?”忽然后脑勺被敲了一下,陆遥的一张脸就凑在我眼前,连他身上洗衣粉的味道都能闻见。
那么近距离的接触陆遥,不知怎么忽然变的很不知所措,一点都没有平时的挑衅的感觉了。头脑一阵热,我慌张的低下头去。陆遥也察觉了我的反常,很快站直了身子不说话了。
好几分钟的沉默,陆遥说:“回家吧,明天再做!”
我说:“恩!”然后头也没敢抬就收拾了东西说了声再见匆匆离开了公司。一路上,满脑子都是陆遥的影子。晚上睡觉还做梦梦到陆遥牵着我的手在我的大学校园中行走,引了一大群人的啧啧称叹。
什么乱七八糟的!
第二天,我早早的就来到了公司,按照陆遥告诉我改了设计。一上午便在电脑中做好了。中午下班的时候把设计交给陆遥,陆遥又给部里几位资深的和刚来的设计的同事看,都说挺好,设计挺独到的,对我很是服气。我终于舒了一口气。我偷偷瞟了一眼陆遥,陆遥正笑吟吟的看着我,眼神在我看来挺温柔的。于是,我再一次逃离了公司……
几天之后,我的实习期终于满了,该回学校了。走的那天,公司的同事还在办公室给我开了个小型的欢送会,大家还喝了香槟,说了很多祝福的话。只是陆遥一直呆在总监办公室没出来,失望啊!
离开时,我敲了门进去,陆遥劈头盖脸就丢我一个信封,说:“你这个月的工资,我看着总共没多少就一分没扣哈!鞋子和饭钱算我给你的奖金吧。”
我接过信封,问:“真不要了?”
“不要了!你快走吧!”很轻快的表情,好象巴不得我走的样子。
“真不要了?要不我留下我的联系方式,你想要的时候跟我联系吧?”都要走了还被他轰,真不甘心。
“不用!走吧走吧!学生!”彻底被他赶出去了,关门的时候他居然还哈哈大笑起来。
平时再怎么被他欺负,其实都觉得还挺亲的,可在我走的时候居然被他这样,我心里很不是个味。我转身狠狠踢了一脚他办公室的门骂了一句:“陆遥你个王八蛋!”然后气冲冲离开公司了。心里酸酸的说了一句:“Farewell!”
回家,开学,上学,上课,忘掉那份本就不存在的恋情,一切回到正轨,说不定还在大四的时候热恋一场……
开学第二周产品设计课,班主任说:“今年我们开产品设计课,老师是外聘的老师,相当厉害,请大家欢迎。”
我正在下面给一个娃娃设计服装没空搭理他,然后在一阵掌声之后,听到班里女生一片喧哗,“哇!这么年轻!好帅啊!!”
紧接着一阵熟悉的声音在喧哗中响起:“大家好!我叫陆遥!因为认识你们班有个叫马丽的觉得你们班相当有前途,所以就你们班见过人才来了!”
我抬头,又是那张笑弯了眼的帅茄子脸,眉毛一挑一挑的望着我。晕了半天后我无法相信的问:“你怎么在这啊!”
“陆遥知马丽啊!”陆遥很无里头的回了句。
全班一片大笑,好一个“路遥知马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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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18 点击数:754
北方的初春仍然有些干冷,风挟着透骨的寒在这边陲小城的夜里肆虐,阔别母校两年的罗菲菲漫无目的地走在学校那熟悉的小操场上,冰冷孤寂四面逼来,泪水一直在那张依然恬美的脸庞滚落,此刻她脑中尽是那初秋独有的、暖暖阳光下一张充满倦意的脸……
记忆中那个初秋的阳光那么明亮,毫无征兆,一个名为小方的男生同罗菲菲分到了同一个班级.从入学起,罗菲菲就一直是众多男生关注的焦点,家境富裕,长相漂亮的她吸引着各种版本的情书轮番到访罗菲菲的书包,但最后无不被窝成一团,扔进废纸篓。她那聪颖灵动的双眸时不时的略带傲气扫过,留给他们的只能是一片叹息。而罗菲菲也因此得到了“冰芙蓉”的外号!
小方在罗菲菲当时的记忆中相貌并不出众,只算得上五官端正,眉眼中似乎总带着一丝倦意,那双眼中的一切似乎都与他无关。然而同学眼中的小方更是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的怪胎,这位“觉没睡醒的小方”从来不跟女同学接触,即使平素里撞见,也假装没看见,匆匆溜过,男生们戏称其为“绝缘体”。爱同男生调侃的他还经常嘲笑那些热恋中或者深受情伤的同学,时不时地一脸严肃说上一句“我辈江湖大好男儿应胸怀大志,小儿女之情怎可挂在心上!”小方真正的天堂应该是篮球场上,场上无所不能的他和现实中没睡醒觉的他似乎完全是两个人,当他以一记记精准的投篮博得八方喝彩的时候,场边那双傲如冰霜的眸中依稀投来一丝暗许,当然小方并不知道。几次擦肩而过的相遇,双方的对话从来都很少,有时不过点头示意。
时光依旧,那秋日的阳光依然明亮,“冰芙蓉”依然如同往常一样傲意绽放,球场上生龙活虎的小方在同学中依然风光依旧。转瞬间已到了大四上学期,迫于就业形式的压力,罗、方二人无一例外的加入了考研大军。罗菲菲至今还清晰地记得那个十月的漆黑的晚上……
那天晚上罗菲菲多学了一会,十点半,一同来自习的小静早已回到寝室,只剩她背起沉重的书包最后一个离开自习室。途径学校的稍显偏僻的小操场时,突然,两位黑衣青年从道旁树丛窜出,罗菲菲吓了一跳,仔细一看,一个长着刀条脸的高个子和一个中等身材的青年正对她不怀好意的笑着,“祥哥,咱哥俩今晚运气不错,遇见个这么漂亮的小妞,你先来,我替你放风嘿嘿,顺子,够意思!等会我玩完了给你把风!那高个子边说边向罗菲菲走去,“你们想干什么?再走过来,我就要报警了”,罗菲菲壮起胆子大声得喊道。此刻,她一张俏脸早已吓得惨白,那双饱含怒意的双眼中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慌张,只盼有人听得道她那底气不足地叫喊。祥子越走越近,罗菲菲掏出手机便要拨110,祥子抢上前去一下便打落了手机,“想报警?嘿嘿,等我们亲热完了,我替你报!”罗菲菲万念俱灰。祥子的话音刚落,,一个书包从旁边飞来,咚的一声,正打在那个叫做祥子的脑袋上,“你们两个败类,敢在黑灯瞎火之处欺负我们班良家女同学,问问你们方爷爷的拳头答不答应?一个高高的身影挡在罗菲菲的前面,来人正是那位“绝缘体”小方,这下罗菲菲可抓住了救命稻草,只觉那身影从未如此亲切,那双倦意十足的眼从未如此明亮,而那充满戏剧性的出场从此彻底让小方走进罗菲菲的心中。那祥子被砸的晕头转向,眼冒金星,手捂着头一看,是个瘦小子,“他妈的,你哪儿冒出来的?敢坏你二位爷爷的好事,顺子一起上,给我揍扁他!顷刻间,单薄的小方同两个地痞扭打在一起,而此时的罗菲菲如同傻了一般看着那单薄的身影正奋力地同他们厮打着,那一刻,她似乎心中对小方不仅仅是感激而已,“罗同学,快报警”!小方大声喊了一句!罗菲菲这才回过神来,捡起祥子扔掉的手机拨通了110……
小方被送到了医院,他被那两个流氓打的遍体鳞伤。而从那以后,罗菲菲那傲若冰霜的眼神在小方面前已不复存在,那如春花般恬美的笑容,也只有在小方面前才会出现,当然,小方那层“绝缘壳”也伴随着二人之间的欢声笑语悄然退去。考研日渐临近,而近一个月的时间小方依旧活跃在篮球场上,只是场边经常会多一位貌美如花的女观众在默默地为小方加油。他们互相约定报考同一所学校的研究生,一起读研,一起工作,如同小说中描写的一样,郎才女貌的爱情故事在罗菲菲和小方之间展开,研究生入学考试最后一科考的傍晚,他们相约来到了海边。落日的余晖给海面上涂了一层玫瑰色,这样的灿烂映在了两张写满青春与真诚的面孔上,那句俗套的海枯石烂的誓言还是从他们嘴中说出。
然而,上帝是公平的,1月里的黑色似乎注定是属于篮球场上无所不能的小方,罗菲菲如愿地考上了北京一所名校的研究生。临别时,那倦意的双眼依旧,只是那眼中依稀闪着泪光,互道珍重后,罗菲菲告诉小方,她会在北京等他。而小方也为了这句承诺,毅然决定扔掉该死的篮球,争取来年考入罗菲菲的大学。
没有了小方的生活对罗菲菲来说几乎难以忍受,与日俱增的思念象锥子一样不时刺着罗菲菲的心,然而,这样的痛苦随着学业上的压力以及大城市的新奇感逐渐变得淡了,关于那所学校的记忆似乎正逐渐从罗菲菲的脑中逝去,尽管她就读的学校中美女如云,但罗菲菲依然以那恬美的相貌和优异的成绩傲视群芳,她依旧是众人的追慕者.似乎这里华美的一切,雍容的一切才同她相配,半年过后,罗菲菲的身边多了一位高大英俊、谈吐优雅的研究生,他们经常谈笑着出入网球场,咖啡厅,高档西餐厅,兴致勃勃的谈论着几分熟的牛排才最好吃,此刻小城的学校里那充满倦意的眼,正对着考研资料埋头苦读,每当累了的时候,看看手机里面那张春花般笑容的照片,就又有了动力……
一年终于过去,罗菲菲信守着那份不止一次许下的约定,回到了他们共同的家乡,回到了那所大学,见到罗菲菲的那一刹那,小方脸上的笑容如同她们初见时的阳光一般,随即他们说起了双方这一年的经历,谈笑间,小方并没有注意到罗菲菲眼中的惶恐,说道考研的成绩马上就要公布时,罗菲菲那恬美的脸上第一次在小方面前闪过了一丝不安。
两天后,考研的成绩公布了,小方分数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罗菲菲就读的那所大学,他以最快的速度飞奔至罗菲菲的住处,第一时间告诉他心爱的菲菲,然而他却不道,罗菲菲就在知道这个消息的同时已决定向小方坦白一切,“恭喜你,小方,我们晚上一起吃庆功饭吧!”罗菲菲的笑容明显有些不自然,但在此刻已心花怒放的小方眼里,那笑容依然如芙蓉般美丽。“好啊,你想吃什么,我都请你。”小方幸福地答道。
晚上,坐在餐厅里的罗菲菲看着对面那个眉飞色舞的小方,心里一阵歉疚,当她颤抖着告诉小方关于那个MBA的一切时,她第一次看到了一个男孩那样的表情,那张熟悉的脸顷刻间如死灰般沉了下来……
饭后,他们共同走在那一条条熟悉的校园路上,而罗菲菲心中想好的千百句歉语在面对那单薄凄楚的背影时却如鲠在喉,就这样默默地、一前一后地走着,突然,一条黑影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妈的,臭小子,害我们哥俩坐了一年的牢,今天废了你!”听那声音赫然是地痞顺子,罗菲菲的第一反应就是掏出手机,然而后面却伸出祥子那强而有力的胳膊紧紧勒住罗菲菲的脖子,“菲菲,小方大叫一声直冲过来,迎面一拳打在祥子的鼻子上,瞬时鲜血直流,勒罗菲菲脖子的手自然松开了,”你怎么样?菲菲?小方满是关切地打量着罗菲菲,妈的,老子宰了你们!恼羞成怒的祥子回身从腰间抽出了尖刀直奔罗菲菲冲来,“小心”!罗菲菲眼前一花,只看见那单薄的身体一把挡在自己身前,后背那明晃晃的刀尖在滴着血……
无限的悲痛出现在一个原本灿烂的脸上.不断涌出泪水的眼睛呆呆地望着怀里那张逐渐枯萎了的脸,那原本充满倦意的双眼此刻只有不舍和爱怜,没有丝毫怨恨。时间,似乎从那一刻开始凝固了------
今天是小方一周年的忌日,罗菲菲放下了繁重的学习任务,一个人从北京赶回来。夕阳斜下,一身黑衣的她静静站在孤零零的坟前,心中的千言万语却都化作泪水从那美丽的眼中流出,那无限哀伤的双眸中似乎流露出无限悔意。晚上,罗菲菲独自一人回到了那所学校,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小操场,在清冽的寒风中,她要把所有和他的曾经慢慢地回忆……
也许在罗菲菲的心里,关于那人、那事的回忆已被刻上永恒,然而,这份“永恒”的代价就是罗菲菲心里那道永远也难以愈合的伤口,即使用时间来医治,也只能在那伤口上结一层痂,也许在某个风香月明的春夜,或是阳光明亮的秋日,伴随着一阵心痛,那层痂就会被揭开,露出那伤口在滴滴地留着血,直到后来,罗菲菲才明白,原来这种痛叫做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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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17 点击数:959
是否,得不到才是最好的?
是否,失去时,才能刻骨铭心地悟出珍惜?
——题词
一
素心,人如其名,淡然、清雅。
素心,不漂亮,却耐人寻味。
素心,很平凡,却有着固执的矛盾与高贵的矜持。
素心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与慕尔笙相识、相惜、相爱、分手,完结了一段没有结局的爱情故事。
当故事结束时,素心才知道,他们根本是两条无法交结的平行线,故事,不属于她。
只是她的心早已丢给了那个重重的氛围,躯壳依旧守着这段未完的故事。
素心,爱静,从不轻易动感情;
慕尔笙,活跃,从不轻易表露对女孩子的爱慕;
双方相遇,棋逢对手。
慕尔笙对素心不温不火,只是水到渠成的略所表示。
素心对慕尔笙不柔不烈,只是淡淡渔火对江心。
在别人眼中,他们是水与火不相溶的人。
感情之事,何以定义?
往往看似最不可能发生的,却偏偏发生。
有时快得象电影中的细节,会在一夜间,迅速成熟。之中精彩的细节,唯有双方心知。
素心与慕尔笙,对感情都如此矜持的人越走越近。
在素心眼中,慕尔笙是集一切优点为一体的男人,温柔、体贴、幽默、才华横溢。
尽管她知道这样的男人最难把握,她仍渴望能与他一起燃烧,这份渴望,令她如同扑火的飞蛾,义无反顾地向火光飞去。
在慕尔笙眼里,素心是男人心目中的贤妻良母,是能帮男人撑起一片天地的最佳助手。基于这份感知,他很用心地喜欢着素心。
世上痴情深几许,唯有心自量。
人实在是激端的制造者,更是两极分化的主导。
再如何冷静成熟的女孩,一旦爱上,便会失去她固有的方寸。
再如何稳重理性的男人,一旦喜欢,亦会感性执着。
素心与慕尔笙
在爱与喜欢的旋涡里浮沉,
在爱与喜欢中相持,
在爱与喜欢中争吵
然后又在爱与喜欢中和解。
日子就这样在反反复复错错落落中循环。
在被岁月碾过的痕迹中,素心敏锐地觉察到慕尔笙与她在爱的天平中一直处于失衡状态。
终于有一天,慕尔笙告诉素心,他三年前便爱上一个女孩子,但那女孩一直对他若即若离,他曾经在心底发誓,要用八年的时间来等待女孩。
原来,这便是爱与喜欢的真相。
在真相面前,素心没有哀求,亦不哭泣,那份超常的平静令上帝也无法不为之动容,因为在这片平静的背后,该是如何的玉石具焚。
原以为从此你情我侬,却不料竟做秋扇之绢。
洗尽铅华的爱犹似洗尽铅华的妇人,已存在太多的缺憾。
素心没有倒下,素心也从不把失落写在脸上。
班照上,电视照看,网照上,玩笑照开。
在竞争激烈的都市中生存,女孩子也早被塑造得冷若冰霜、坚若钢铁。
否则,如何能撑得起自己的一片天空?
二
秋风徐徐,景色惑人。
素心站在山顶,心中百味陈杂。
女人对爱的缅怀,实在无法用外表冷漠深邃来掩饰,心中的苦、精神上的累以及茫然无助渗透血液,毕竟那是用了心的爱情。
虽然她决定离开慕尔笙,可是仍不时惦记着他的种种好处,惦记着他对她所负出的体贴与真诚,黯然神伤之余,倒也能产生一分慰藉一分甜蜜。
山,依然是那座山;雾,依然那么浓,只是此时却已物是人非了。
“尔笙,这里的雾好大,我看不清你。”
“素心,雾中的你好美,象仙女。”
“雾中的你也好帅,象玉树临风的王子。”浓雾中传送着素心银玲般的笑声。
突然,素心的脚被滕蔓勾住摔倒在地,慕尔笙一个箭步冲上,牢牢地抓着素心的手。
望着抓着自己的手,素心有片刻恍惚:尔笙,你会永远拉着我的手吗?
造化弄人,在忽来幻去的生命中,几经平坦几经坎坷几经拼搏,到最后所有曲线都被拉直,赤裸裸来到这世上,离去也带不走一片云彩。
既然如此,人性何苦总被爱情被事业被荣华富贵所左右?
想来人类都无法超然,所以必须承受着生命的痛苦。
素心望着满山的雾,嘴角荡出一抹带着伤痕的笑靥,
活着,真的便是幸运吗?素心不知道,但她知道,活着,是必须的。
素心不知她为何答应同事来登山,她并非登山爱好者,她连最简单的运动都很少做。
此时,她找到了答案。
她是来寻找那份已成云烟的往事,来寻找生命中匆匆离去的爱情。
素心实在无法责怪慕尔笙,能对爱情专一又痴情的男人,一直是她所渴求。
更何况慕尔笙对她真心实意,并非虚与委蛇,虽然他最爱的不是她,却一直努力着做到最好。
经过努力仍然无法把喜欢转变为爱情,那么再多的付出只能加深心中的负累。
“素心,怎么不去抽签?听说很灵验呢。”同事的呼唤唤回了素心飘浮的思绪。
位于山顶的小庙,香烟缭绕,观音像前跪着些看似很虔诚的信男信女。
世上真的有神灵之说吗?只怕是信男信女们自欺欺人的方式吧,这世间的所谓神灵,不过是信者有,不信者无,迷上便信,不迷不信。
素心并不迷信,但此时她也很希望真的存在神灵之说,能为她解说关于爱情、关于生命、关于未来。
素心有样学样地抽了一根签:“吉,因果随缘。”廖廖几字,道破红尘。
三
公司位于繁华处,然,走进公司的大门,一切繁华与喧哗声都被关在门外。
进入公司,素心遇上她最想避开的人。
避已无从可避,何况来日方长,她又能避到几时?除非她走亦或他的离去,否则注定相聚。
四目相对,两人皆无语,伤痛在彼此的眼底被丝丝强化着。
素心很疑惑,为何她竟觉得慕尔笙的眼底也有份类似伤痛的东西?她的离去对他亦有影响吗?
“下了班一起,好吗?”慕尔笙丢下这句话便自离去。
怡心亭——一家很小的洒吧,虽小,却有着很诗意的情调,落坐的客人也很自觉把声音放低。
第一次发现这地方,素心便喜欢上它的雅致,后来这里便常常是他们小坐之处。
此时,坐在这,却感觉有许多羁绊许多束缚许多不安。
“素心?”
“嗯?”
“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素心真的没想什么,此时她的头脑处于空白状态,只是她一脸的沉思状,也难怪慕尔笙这般猜测了。
“我决定把紫雨忘了。”
“哦??”素心听了心一跳,不敢猜测慕尔笙话里的含义。
“我要忘了紫雨,我不再等她,这些天你离去,我很心痛,我竟不知你在我心里的份量已经这么重,将失去你的感觉,让我很慌乱,也很害怕。”停了下,慕尔笙又说“我们还可以继续吗?”
“你真的能忘了紫雨吗?你确定?”
“对不起,我此时无法回答你,但我答应忘了她,我就会尽量去做,相信我。”
素心不知她该回绝,亦或是应承,到底怎样的选择才是最好的方式?
人生有时真让人啼笑皆非。
答应了,很怕只是一场睁着眼做的美梦,不答应,眼前的男人可是自己最中意的人。
“可以”“不可以”这简单却又繁复的答案,无论选哪个,都会营造不同的心情。
无法取舍的心情随风云转,素心沉默了。
“不要急着回答我,你考虑下。”
“好!”
四
“是否,得不到才是最好的?是否,失去时,才能刻骨铭心地悟出珍惜?”
这册短信素心已读了无数遍。
纠缠不清的情感,欲去还休的迷离,素心在心里已得出了答案。既然无法拒绝对慕尔笙的思念,既然无法把他从心里否定,既然无力回绝他的呼唤,那么何苦再做矜持状?
素心与慕尔笙又走到了一起,重拾的爱情让他们更加珍惜彼此。
无需言爱,因为只要在彼此的身边就已是最真实的幸福。
一天,慕尔笙的家里。
为了庆祝素心的生日,慕尔笙买了许多菜,此时他正独自在厨房对付着买回的东西。
手机响起,是慕尔笙的。
“尔笙,你的手机有短信。”
“你帮我看看是什么。”
“尔笙,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对我宠爱有加,我只享受着你的爱,却从不付出,我一直漠视你的关心,漠视你的爱,如今你决定离开我,我突然发觉我是那么的需要你,失去你,心很痛,很害怕。我该怎么办?紫雨。”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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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16 点击数:487
他的出现偶然得像无意,却恰当得像天意。那个晚上,在那个黑暗低调的酒吧里,他轻轻地拍打了她的肩头,这一拍,拍走了寂寞的尘埃。她回过头的刹那,捕捉到了他眼中的共鸣,这一瞥,唤起了她内心低谷中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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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轩孜呢?”他轻捷地滑入她身旁的座位。
Givenchy 牌的古龙香水味飘散在空气中,一股撩人的香。
她点了根烟,贪婪地吸允着。
“轩孜?他在巴西。”
“巴西?在那里做什么?” 他斜眼打量着她。一件殷红如火的衬衣;吸烟时脸上挂着一种颓废放纵的野性。他喜欢。
“公事出差。” 她厥起红唇,大口地吐出一圈一圈的烟雾。酒吧里空气潮湿。烟圈弥漫不开,连接成一层薄薄的雾,隔阂在他与她之间。他勾起嘴角,对她他浅浅一笑,模模糊糊,若即若离。
“安妮呢?” 她问。
“搬走了。不知道去哪里了。”
“多久了?”
“很久了。快三个月了。”
“轩孜呢?出差多久了?”
“两个月了吧。”
“他走这么久,你一个人闷不闷?” 烟雾弥撒,他的笑意加浓。她的心开始摇晃,她清楚地感觉到。
“闷又能怎样?你还不是一样?安妮为什么搬出去了?”
“我们吵架。她气跑了。”
“你还在等她回来?”
“如果她回来了,我就在等。如果她不回来,我就不在等。这,有区别么?”
她无语,继续在大口地吐着烟圈。
然后,他慢慢地凑近她,嘴唇依靠在她的耳边,低语问道,
“还有烟么?给我一根。”
又是一阵Givenchy的香气,缭绕不散,贴着她。
“噢?我以为安妮让你戒烟了。”
“她现在不在。烟瘾来了烦人,这次就算例外吧!”
她侧过头看他。他还在笑。那个浅浅的笑,在他脸上扩张蔓延,渗透到他的眼里,流窜到她的毛孔里。她的心摇晃得更厉害了。
“我手头没烟了。家里有。我住在这附近。华沙街。甲B楼。24-G号公寓。一会儿上来拿吧。”
她丢下烟头,起身大步地走出了酒吧。头也没回。
他欣赏着她火红衬衫下修长的身影,如同一簇火焰在欢腾跳跃。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抽了起来,依然带着那个浅浅的笑。
15分钟后,他走出酒吧,在街口的小店买了五朵红玫瑰,焰火般的红,就像她的身影。走上华沙街,看到了甲D楼,就走了进去,乘电梯到24层。
出电梯时脚下被电梯门槛绊了一下,手中玫瑰散落在地上。他弯腰去捡的时候,一个人影从走廊拐角出现,手提旅行袋,步履匆匆地与他擦身而过,跳进了即将关门的电梯。当他拾起玫瑰转头去看那人时,电梯门已经紧闭。
走到24-G号公寓门前,敲了门。开门的不是她,而是另一个人。他脑袋昏晕,心跳加速,冷汗从毛孔里渗出。
“安妮?!”
“……怎么是你?你……在这里做什么?” 安妮的声音在发抖,他没有听到。她的双手在胡乱抓笼着那件塌在她身上半透明的睡裙,他也没有看到。
他只顾着语无伦次,吐沫纷飞地支吾着。“你……是……怎么……现在住在这里?”
“这是我临时租的房子。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噢,我……我打听到的……你……现在一个人住?” 他斜眼向屋内勘探着,寻找着那个火红的身影。
安妮愣了一下,然后脸颊忽然发红,一股憋出来的不透明的红,好像被人揪了头发抓了耳朵一样。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以为我在和哪个男人住吗?我搬出来了这么久你现在才出来找我?来了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就血口喷人地说我在乱搞!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他迅速收回视线。
“哦,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我只是在这里总算把你找到了,高兴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哎呀,宝贝,和我回家吧?一切都是我不对,原谅我吧!。跟我搬回去,不要一个人呆在这里怄气了,好不好?”
安妮不说话。他灵机一动,送上手中那五朵玫瑰。一丝矜持的笑意掠过安妮的脸庞。他见机将她搂住,捕捉她的嘴唇,闭眼用心地亲吻着。安妮在薄薄的睡裙下柔软的身躯紧紧地靠他身上。
然后,他偷偷睁开一只眼,困惑地盯着门上的门牌号,24-G。
她妈的见鬼了!
与此同时,那个形影匆匆的人乘着电梯离开了甲D楼,来到了甲B楼,上了24层,敲开了24-G的公寓门。她打开门时,心里还在回味着他的浅浅的笑,抬头一看却惊呼了一声,
“轩孜?!”
“亲爱的,我回来了。”
“你……怎么……回来……了?”
“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不高兴看到我回来吗?”
“哦,不是的。我是……有些吃惊。你回来都没告诉我一声。”
“我是想给你一个惊喜!我出差这几个月特别的想你,每天想得我都要发疯了,所以我提早把事办完就赶回来了。”
她好像被他的话语催了眠。那张紧绷不安的脸渐渐松弛,瞪大了的眼睛也洋溢出了一屡温柔。
“真的吗?” 她拥进轩孜的怀里,“你不是在骗我吧?”
“当然不是。” 轩孜轻轻地用手拍着她赤裸的肩膀,然后不解地问道,“咦?亲爱的,你一个人在家里穿着这么暴露的衣服做什么?”
“呃,这……这是我今天刚买的,回来正在试呢。人家是想等你回来以后穿上给你看的嘛!” 她一边发嗲,一边使劲地把身子往他怀里靠,“对了,你有没有给我买礼物呀?
“礼物?哦……哎呀,这次是我急着办事,太忙了,没有时间去逛街买东西。对不起,下次我一定给你买,好吗?”
“嗯。” 她静静地靠在轩孜的身上,答应着。忽然一丝丝余悸在她心里荡漾开来。想起什么,悄悄地抬起头越过轩孜的肩头探望着门外空荡漆黑的走廊。她祈祷着那个人不会出现在她和轩孜面前,带着他腻人的香味,带着他驱逐不去的浅笑。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一张薄薄的白色信纸从门缝悄然飘入甲D楼24-G号公寓。上面写道,
“亲爱的安妮,那天酒醉走错楼门纯属偶然,遇上你却似天意。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里与我享受平淡生活以外的甜蜜憩息,但是你我都明了,我有我爱的她,你有你爱的他。我们总要回到我们原本的轨道。结束了吧,这一切。你应该回到他的身边。我衷心祝愿你幸福。”
信的落款 ——轩孜。
可是,甲D楼24-G公寓早已人去楼空。公寓的主人已经退房搬回以前的住处。空荡无声的公寓安静地沉睡着,只有尘埃在无光的角落里偷偷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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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15 点击数:514
汽车由疾驰变为了慢行,已经进入了市区,这个因孔子而著名全世界的历史名城,进入了昕怡的眼睛。路两边的芙蓉花正开的烂漫,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香气,因为不是旅游旺季,街上的行人不是很多,路两侧的护栏蕴含着古朴的才气和浓浓的文化气息,整齐而庄重排列在路的两边,一座青砖青瓦的楼房刺痛了昕怡的神经。
这座房子伴随了昕怡三年的大学生活,见证了昕怡由一个女学生变成一个女人的全过程。在那场爱情的游戏里昕怡经历了生与死的交替,几乎走上了不归之路,爱情几乎毁灭了她全部的美丽。
那时候昕怡是大学校园里一道美丽的风景,她的阳光、直率、豪爽、美丽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在一次大学生联谊活动中昕怡与阿军相遇了。
昕怡由于天生爱动,所以她很少穿太高的鞋,家人为了她的公众形象和培养她的女人味,强行她穿上了这双太女人的七分跟的时尚鞋子,在她翩翩起舞时却不小心因踩到阿军的脚而扭伤了自己的脚。
“对不起”昕怡随着对阿军的道歉“哎吆”一声尖叫脱口而出,惊呆了痛得直咬牙的阿军。
“小姐你没搞错吧?是你那尖尖细细的鞋跟踩到我的脚上了耶,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阿军很诧异的看着莫名尖叫的昕怡。
“先生你以为只有你痛吗?我在躲你的同时把自己的脚也扭了,老天已经替你报复我了,所以埋怨我的话请您老免开尊口,我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昕怡也因疼痛而无法站立,差点没摔到蹲在下面的阿军身上。阿军被她滑稽的样子和幽默的语言逗笑了。
他们就这样在两败俱伤中认识了,阿军是高她三届的师哥,而且是计算机方面的专家,已经毕业供职一家私营企业,待遇薪金都还令人满意,也许是昕怡的热情感染了阿军,也许是阿军的稳重和帅气吸引了昕怡,总之一向对爱情不屑一顾的昕怡却用心了,并且很快的陷入了热恋中。
昕怡在阿军的呵护和帮助下快乐的生活着,并且每一门功课都是很优秀的,昕怡以为自己得到了整个世界,老天对她的厚爱她总是小心翼翼地珍惜着。虽然她心直口快但从不蛮横无理,她学会了忍耐包容,学会了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总之表面上大大咧咧,对任何事情显得蛮不在乎得她,其实内心是很细腻很脆弱的。只不过她把自己的另一面埋藏得很深罢了。
在他们认识了一年后自然也就同居了,昕怡成了众多女孩羡慕的对象,下雨有人送伞;晚上放学有人来接;感冒了有人提醒吃药;心烦时有人带着去散心;昕怡也快乐而幸福的在为阿军改变着,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昕怡在阿军的影响下,由一个疯疯癫癫好像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很温柔很淑女的美人儿。马尾辫变成了黑瀑布纷披在有些瘦削的双肩上,更显的柔弱和楚楚可人了。她快乐的为他而改变着,因为阿军不喜欢她大大咧咧,像个男孩子似的,所以牛仔裤换成了淑女装,高跟鞋替代了旅游鞋,大分贝变成了淑女音。但仍是一如既往得开朗着优秀着,因为昕怡能看懂阿军看她的那种眼神,是那样的满足甜蜜和幸福。
在欣赏她时阿军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宝贝,你越来越可爱了。”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要做天底下最幸福最乖的女朋友!”昕怡的回答总是甜的让人陶醉,每次说这些时,他们都会沉浸在彼此无限的温柔里,然后昕怡总是坠着他的脖子折磨他到没有力气,阿军还总是开玩笑说:“有个孩子我也不敢给你养,你看你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好了别闹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我要工作了。”这时候的昕怡总是乖乖得去忙自己事情,不再打扰阿军的工作,沏一杯茶或者咖啡等阿军忙完煮饭给她吃。
他们常常徜徉在垂柳岸边、花前月下,只要有阿军陪的地方,昕怡总是像个孩子似得玩得不亦乐乎,其实那个时候灾难已经降临到昕怡的头上,只是心无城府得女孩没有感觉到罢了。也许单纯幸福的女孩都是这样没心没肺,对任何事任何人都不设防。
当他们的恋爱大白于天下时,遭到了阿军家里的反对,因为家里早已经给阿军物色了一个对象。对他的工作和前途能起到决定性的女朋友,(她的爸爸是市里一位举足轻重的领导),而且那个女孩也相当的优秀,在感情和前途的天平上,在家人的压力下,他侧重了前途,但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和昕怡说出这一切,他爱昕怡,但凭着自己的能力却不能给她一个好的生活,但他又害怕看到昕怡的眼泪,他爱她,很爱很爱,所以后来发生的一切,可怜的昕怡都蒙在了鼓里。
在昕怡大三时,阿军调动了工作,回到了他的家乡-----济南。在回济不久后阿军和另一个女孩的婚礼就举行了,可深深爱着阿军的昕怡,却丝毫没有感觉到阿军的变化,只是感觉阿军来看他的次数越来越少,晚上电话常常关机,昕怡也是大三准备毕业和就业,比较忙,没有想太多。
但是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事情败露在他们的短信上,阿军的老婆-----雪儿,总是发现老公在发完信息就关机,而且常常莫名其妙的看着手机发呆,一次偶然的机会,阿军去洗澡没有关机,雪儿看到了昕怡的信息:“宝贝放心吧!我会注意的,药会按时吃,衣服等你来了洗,你要是工作太累的话,就不要来了歇一天吧!”
雪儿一下蒙了,但是经过良好教育的她,没有发作,因为她也爱阿军,她要用自己的方式保卫她的爱情。
雪儿在短信上可以看出她们的关系不是一天两天,而且她终于明白他大礼拜经常找不到人是为了什么了。
她理了理自己的情绪,回复对方信息:“我们不要联系了!我要结婚了。”雪儿以为,女孩肯定会大发脾气,或者打电话骂他,会闹的天翻地覆,哭的死去活来,她假设着种种情景。可是事情总是出乎人的意料,女孩的回信是这样的:
“你又在和我开玩笑了,好吧!星期天我等你”
雪儿不知道对方为什么,竟然不相信这种话,看来老公也许已经说过分手的话了,他也许正试着走出来,只是没有成功。这是雪儿的第六感觉,她宁愿相信这种感觉是正确的。雪儿很矛盾,因为她已经有了阿军的孩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她爱阿军。
雪儿和阿军说,她看了另一个女人给他的信息,心平气和的和他说自己有了他的孩子,雪儿没哭,阿军却哭了:“其实我早就想和你说了,可我不知道怎么开口,既然你知道了,要我怎么样都行,只是希望你不要伤害她,是我对不起她,我知道我卑鄙我无耻我混蛋我不是人,但是一念之差却造成了这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错误,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告诉我雪儿,我该怎么办?”阿军象一只受伤的豹子,往日不怕事的本性荡然无存,双眼中充满了无奈和矛盾。
雪儿看着阿军痛苦的样子,她把想说的那些指责的话和着泪咽了下去。她以为阿军会狡辩或者解释点什么,可没想到阿军会这么痛快的坦白,而且在他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他是爱那个女孩的。
“讲讲你们的故事吧!我想知道,要是你还在乎这个家,在乎我们的孩子,就说出来,我和你一起想解决的办法。”雪儿很镇定的说着,没有一丝抱怨,因为聪明的女人都知道,这种时候如果大吵大闹,只会把自己的婚姻推向死亡的边缘,更何况她是那么的爱阿军,虽然这种事情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残忍的不能在残忍的事情,可雪儿要知道事情的经过在做打算。
雪儿还是哭了,因为她不明白,自己究竟什么地方错了,她漂亮温柔、大方得体、体贴孝顺,虽然算不上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之容,但也不至于影响市容,走到街上也是有一定回头率的,为什么他还会感情出轨呢?
阿军傻了,因为他不知道从何说起,更不知道以后怎样处理他深爱着的昕怡,最最让他困惑的是雪儿的镇定和真诚。他木然的站着,象风平浪静的大海中的一片小舟,孤独而无助。虽然大海没风时很慈祥很温顺,但潜在的危险随时会致小舟于死地。平时思想和表达都很敏捷的阿军,前言不搭后语的讲完了全部的经过。
雪儿很惊讶于男人们的善变,瞬间的决定却改变了两个傻女人的命运,雪儿想的更多的还是昕怡,怎样让她知道并且接受这个事实,尽量的把她的伤害减到最小,因为她是最大的受害者。站在女人的立场上,对于昕怡她无恨,更多的是同情,因为阿军选择了她和孩子。
“相信我吗?”雪儿问显得有些木讷的阿军。
“哦,你——你说的什么?”阿军也许想的怎样和昕怡坦白这一切,一脸的茫然。
“我问你,你相信我吗?假如相信我就交给我来处理这件事情。”
“你不能伤害她,她是无辜的,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对不起他,我是罪魁祸首,求你千万仁慈一点!”可见阿军误解了雪儿的意思,他以为她要去伤害昕怡,阿军很激动的说着,头上的青筋因着急而凸起,雪儿有些看不懂眼前的这个男人了,既然这样放不下她,为什么不选择离婚呢!
“阿军,既然你这么在乎她,为什么不选择离婚呢!我不会拿孩子作为要挟你的砝码,更不会去恶意伤害她,我们同样是女人,我同样也为她伤心,因为遇到你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一向温温尔雅的雪儿这种时候也会说粗话了。
“人可以错一次,但同样的错误不可以犯第二次,我不能整天生活在愧疚之中,因为我已溶入到了你的世界里,我很累,不想刻意的去争取什么了!希望能得到你的理解,看在孩子的份上,恳求你给我一次机会,行吗?”阿军很真诚的说出这番话后,常常的出了一口气。
“阿军!假如你真的决心放弃她!我会给你一次机会,但是假如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你怎样?”雪儿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这样大度,也许所有的女人一旦孕育了生命,那个小东西就已经是她生命的全部,她可以容忍下常人不能容忍的许多屈辱,为了给这个小东西一个完整的家吗?还是她还深深的爱着阿军,放不下这份感情?她说不清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那是一种很无奈很迷茫很压抑又很难舍的一种情愫。
“我的贪心伤害了两个女人,我知道错了,但已经晚了。”阿军懊恼和悔恨溢于言表,不知道是为了一直都冷静的出奇的雪儿,还是为了温文可人一直都蒙在鼓里的昕怡。
“好吧!我会尽量的把对她的伤害减到最小。”雪儿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你一定要配合我,不能在有什么隐瞒我的事情出现。”
所有的一切全在雪儿的计划之中进行着,雪儿以一个陌生人打错了电话为借口和昕怡接触。一天晚上快十点时,雪儿给昕怡打了电话:“你好!是萧萧吗?”雪儿胡乱的编了一个名字,用一种很伤感的语气说出的这几个字,他要为下面的短信做好铺垫。
“对不起,你打错电话了。”电话的那一端传来了很客气温柔的声音。
“噢,对不起,打扰了”
“没什么,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听的出你的声音很疲惫。”
“没什么,谢谢!”短短的两句话,就能感觉的出她是一个善良,而且有着良好素质的女孩,雪儿一下却不知该怎么说了。
雪儿挂了电话给了昕怡信息:“不好意思,这么晚打错电话打扰你了,我今天心情很不好,想找个人聊聊,能问你个女人的问题吗?”雪儿焦急的等待着昕怡的回信。
“你怎么了?既然我们有缘,你就问吧!人人都有心烦的时候,也许说出来就好了。”昕怡回信的速度很快。
“要是你的男朋友或者老公,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会怎样?”雪儿试着进入她的内心深处。
“这个事情我没有想过,不过我感觉要是你是爱他的,或者他犯的错误你能接受,不会成为你心灵阴影的话,就给他一次机会,因为有时候放弃比坚持还要痛苦,毕竟两个人有过美好的过去。”雪儿看的出昕怡是一个对感情很执著的女孩。
这一天她们聊到很晚,慢慢的两个女人却成了朋友,聊人生、聊家庭、聊爱情,最后聊到了私生活,慢慢的雪儿知道了,老公已经和她说过分手或者他要结婚的话,只是昕怡不肯面对,不肯相信而自欺欺人的坚持着这份感情。
昕怡大学毕业后,阿军来找昕怡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就是来了也是匆匆来,匆匆去,不再有半点甜蜜和不舍,起初昕怡为他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开脱,因为她不敢想象假如阿军有一天不再見她,会是什么样的情形。但是分手的话在昕怡的心里筑上了一道高高的墙,她把自己蜷在里面怎么也不愿面对这个现实。雪儿查了许多心理方面的书,研究了许多说服人的办法,在雪儿的努力下,昕怡终于肯接受心里的那种假设了,雪儿认为到了揭开面纱的时候了。雪儿用阿军的手机给昕怡发了一条这样的信息:
“昕怡我们不要联系了,我知道自己是个不负责任的混蛋,假如有来生,我做牛做马再来偿还你。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忘了我吧!她已经有了孩子,我不能在去伤害她。”
信息发出后停了有半小时后昕怡回信息了:
“阿军,你是个没有人性的禽兽,老天为什么要让我爱上你?可是除了爱你,我已经没有力气在去爱别人了。”
雪儿真的傻了,这个女孩怎么会从这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呢!雪儿正在愁着怎么回这个信息时,她的手机却响了。
“雪儿,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电话那边的昕怡语无伦次肝肠寸断的哭着说。
“怎么了昕怡,出什么事了?慢慢说。”雪儿真的不知道,该怎样来劝慰这个痴情的女孩了。
“他又在说不理我了,我真的不知道没有他,我该怎么活?”泣不成声的雪儿好象天都塌下来一样。
“昕怡,人谁离了谁都能活,你为什么老是为了一个不珍惜你的男人而哭泣呢?不值,你知道吗?”
“我不甘心,我不能这样就放过他。”雪儿能感觉的出昕怡的那种伤心。
“既然不能合,为什么不能好散呢?做不成夫妻不能做朋友吗?”
“雪儿你要是遇到这种事情你会这么坦然吗?”
“我会的,因为我们都是女人,为什么把自己的全部寄托在一个男人的身上呢!爱与不爱都不需要理由,爱或者不爱也是最好的理由,你为什么总是不肯面对这个事实呢!”雪儿很无奈的感觉到自己的心痛,因为她在说假话,假如没有孩子要她放弃阿军的话,她能接受吗?她也不敢想。
“我不相信他会不爱我,这几年来他是我全部的精神寄托。”电话那边的昕怡仍是肝肠寸断的哭着,雪儿也哭了,她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劝慰她了,但突然间有了一个想法,说出真相。
“昕怡你知道吗?我就是阿军的老婆,我企图把对你的伤害减到最小,让你走出这片感情的沼泽地,可是我失败了,假如你真的离不开他,我选择退出。”雪儿说完后,肚子却痛的要死 。
“什么?你说什么?你是阿军的老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告诉我你告诉我,天呀!这到底是怎么了……”昕怡在电话的那边声嘶力竭的吼着,不等雪儿说什么电话断了。
他们彻底的失去了昕怡的消息,电话关机,雪儿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担心昕怡,不知不觉她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善良的女孩。他们的儿子却在此时出生了,儿子出生后,忙的焦头烂额的雪儿无暇在顾忌这件事。
经过三个月的思考,昕怡彻底的绝望了,她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联合起来欺骗她,就连她最相信的雪儿也在骗她,这半年来她把雪儿当成了一种精神寄托,一个心灵的依靠。她彻彻底底的输给了自己,败在了自己的世界里,昕怡选择了解脱,永永远远的解脱,离开这个没有人情味的人世间。
阿军在洗澡,就听手机狂响,这几天儿子发烧,再加上对昕怡的牵挂,一有空就去寻找昕怡的消息,折腾得很疲惫。反正家里也没有人,任凭它去响吧! 这几天实在是太累了。他躺在浴池里好像是在享受一种从未享受过的幸福,手机很执著,一遍又一遍的响着,好陌生的一个号码 。
“喂,你好!请问是哪位?“阿军仍是那种带着磁性很好听的声音。
“我不好,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接电话,难道在你的世界里我能做的唯有等待吗?”昕怡的声音是那种凄淒然的愠怒。
“你在哪里?”阿军欣喜若狂的说着,听到她的声音,知道她是平安的,心里有了一种塌实的感觉。
“我在另一座城市。”昕怡淡淡的说着,声音冷的彻骨。
“这是谁的号码 ?”阿军怯怯的问着,好象犯了错误的孩子。
“我用的是公话,你打不进来的。”
“为什么走也不和我说一声?”
“和你说,你是我的什么人呢?我是那样的在乎你,不祈求一点回报的爱你,只希望经常听听你的声音,也是一种心灵的慰藉,可你是怎样对我的呢?和你的老婆联合起来欺骗我。”昕怡用的是一种咬牙切齿的语气,阿军不敢相信这种声音是她发出的。
“请相信我,我们没想要欺骗你,只是想帮助你走出来,请原谅我好吗?”电话那边的阿军近乎于哀求的说着。
“原谅你,谁来原谅我的心痛呢?你曾经是那样的在乎我,然后又那样处心积虑的想甩掉我,先告诉我你结婚了,然后再告诉我她怀孕了,我忍了,我不在乎,因为我以为有了你的爱也就拥有了一切,因为我是那样的舍不得你,以致于没有力气再去爱别人,所有的假象蒙蔽了我三年,三年多我已经付出的太多了,不要再说你爱我。”昕怡的声音有气无力,可还是那种摄人心魄的柔,她在阿军心里就是一朵妩媚玻璃花,稍不小心就会身心俱碎,这也是阿军一直不敢面对她的一个原因。
“昕怡告诉我你在哪里,我马上去接你。”
“不用了,谢谢你还在乎我的死活,我在你第一次带我出来的那座城市,还是那个房间,还是那张大床,现在却只剩下孤零零的我,所有的故事在这座城市开始,也应该在这里结束了吧!我恨你……,你一次一次的毫不顧忌的伤我,折磨我,可是……我临走还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输给了自己,输给了我不受控制的思想,我前世欠你太多,所以今世要我来还。”
她的声音由激动变成了呜咽,当说到“恨”那个字时,她顿了顿已经泣不成声,任何一个有感觉的人,都能体会出她的那种绝望和伤心。
“昕怡你就是再恨我,也不要伤害自己,我知道有好多对不起你的地方,但是我真的希望你过的比我好,我努力的挣钱就是为了补偿你,浪漫也需要金钱,原谅我的错误好吗?”这边的阿军着流着泪哀求着,他预感到一场劫难要发生了。
“所有的恩怨都在这里闭幕吧!我累了,再也没有力气去争取什么了,也许这个世界上不公平的东西太多了,我的付出和得到总是不成比例,为什么爱一个人还这么艰难?我累了……”
电话断了,昕怡最后的声音很虚弱很轻,再拨无法接通,这边的军不知道该怎样做了,快车赶到那座城市也要两个多小时,这段时间足以能让一个人走完生到死的路程。阿军开始疯狂的联系那座城市中,所有能联系上的朋友,因为她明白倔强的昕怡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的,既然她有了这种想法,就别指望有什么奇迹发生了。
当阿军赶到时,昕怡已经在医院了,还未脱离生命危险,阿军看着面无血色,满身都是管子的昕怡,这个有泪不轻弹的男人哭了。他欠她太多了,昕怡从来没有打扰过他的生活,他也只有在他心烦的时候,才会想起昕怡,在她的怀抱中找到慰藉和解决的办法。看着一直昏睡不醒的昕怡,那个曾经单单纯纯的女学生,又回到了他的视线里。
长长的乌发没有被社会传染,除了亮亮的黑不掺杂一点别色,顺顺的垂到腰际,白皙的脸上除了嘴角上那个显得有些调皮的小痣以外,再无别的斑点,棱角分明的五官清清爽爽,没有脂粉的痕迹,整个人散发着阳光健康的美。现在岁月已改变了她很多,头发已焗成了最时尚的黄色,烫成了波浪式的大卷,修剪的把整个五官都勾勒的淋漓尽致,脸上化着淡淡的妆,仍无法掩饰手术后的苍白,但看起来还是很秀气,她比上学时胖了一些,更增添了一份成熟女人的妩媚。
阿军看着气若游丝的她,想起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和她说过的话,昕怡刚认识他时曾说过:
“我们的爱情就象两条经纬线,相距再远也有相遇的一天。”
在他伤心时昕怡还说过:“你看看外面移动的阳光,你会发现,没有过不去的时间,没有时间带不走的心痛。”那个时候她应该是对爱情充满憧憬的幸福女孩。
“可现在你是怎么了?为什么这样傻,用这种方式来惩罚自己,惩罚我?”阿军握着昕怡冰冷的手,泪顺着脸颊流到了嘴里,涩涩得,咸咸得,但比起心里的那份苦楚,这似乎没有了感觉。经过八个小时的漫长等待, 昕怡的手指动了一下,心跳也逐渐恢复了正常,看着昕怡慢慢睁开的眼睛,阿军欣喜若狂,八个小时好像八个世纪那么漫长 ,他连眼睛都不敢眨,生怕一秒钟的时间,她就会离开这个世界。阿军一直都在为她祈祷,为她许各种各样的诺言,唯一的条件是她能活过来,要他怎么样都可以。
也许是阿军的诚心感动了上苍,也许是昕怡还有未了的心愿,也许老天不忍心收留太善良的她,总之她活过来了。
“我还活着?”她虚弱的睁开双眼,看着在生与死的边缘转了一圈,又回来的世界。可在这场轮回里,她彻底的醒悟了,既然是死都不怕,还有什么不敢面对的呢?她企图做起来,可胸痛得厉害,头痛的厉害,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疼。
“为什么?为什么这样对待自己?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报复我?”阿军的眼中盈满了泪水,拿出了她一直握在手中的留言:
“爸爸妈妈你们多保重吧!女儿走了,请原谅女儿的不争气,做了人类的叛徒,可是妈妈,我活得很累,很累!也许生与死都是一种宿命吧!我不怨谁,也不恨谁,我知道虽然你们怪我的不听话,但是你们仍是希望我幸福,既然这样就不要为我伤心为我流泪,因为你的女儿终于找到了天堂,爸爸妈妈我会在天堂,为你们祈祷的,我会在天的那一边,保佑你们平安的,祝你们的一切都如我想象的好。(家庭联系电话---836******)”
看到那张沾满了血迹的留言,昕怡的泪,象决堤的洪水,淹没了她憔悴的脸庞。昕怡能看出阿军的紧张和心痛,他还在乎她,昕怡用那种冷冷的眼神看着他,没有一丝一毫得惊奇。
“告诉我,昕怡我该怎么做?”阿军的眼神是那种无奈、自责、心疼、矛盾、焦虑的组合体。
“这还用问吗,我要你离婚,因为我的世界中除了你,再也容不下别的人。”也许痛苦会改变一个人的脾气,本性温顺善良的昕怡如今却变得尖刻自私起来,昕怡一字一顿的表达着自己的意愿,看着一直注视着她的军,仍是冷冷的毫无表情。
“怎么?做不到吗?既然这样你大可不必救我,因为我不想看到你夹在两个女人中间左右为难,遮遮掩掩、躲躲闪闪,你不累吗?我都替你累。” 昕怡仍是连讽带刺的说着。
“我做得到,但是你要给我时间,因为毕竟有琪琪(他的儿子)。”阿军很坚定的说,这应该是他做了很大牺牲,才做出的决定吧!
“算了吧阿军,不要再给我任何诺言,你舍不下琪琪,再说我也没想过,让你舍弃琪琪,整天生活在愧疚之中会是什么样子,在这场爱情游戏中我注定要被淘汰出局,因为她有爱情老K——琪琪。”
昕怡仍是淡淡的笑着,这一刻阿军能体会出,她笑里的那份酸楚和无奈,也许他们的爱情真的该有一个了结了。
“以后我会找一个爱我的人,好好去恋爱,既然老天有意留我,我就会好好的活下去的,当初那个只要见到你的影子,就好像得到整个世界的女孩死了,是为你而死的,你毁灭了她的青春,杀死了她的热情,更扼杀了她曾经单纯的思想,在她的世界里,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刽子手。你的多情、你的优柔寡断、你的不忍心害死了那个曾经浪漫,而又充满幻想的昕怡,重生的是一个现实、世俗、不再轻易言爱的女人。但我不后悔,因为这几年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我体会了爱情全部的酸甜苦辣,尽管每天都有人幸福的结婚,也有人无奈的离异,但人们仍是不断重复着这千古不变的事情——婚姻,放心吧!我会好好保护好自己,不会再让自己的心受伤,也不会再刻意的去要求什么!也许日子就应该平平淡淡顺其自然的过下去。”昕怡很平静的说完这一切,好像又找回了曾经的那份自信,这几年虽然因阿军改变了她很多,但她仍是自立和自强的,这一点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
她是那样的善良,总是小心翼翼得怕伤害她身边的每一个人。就这样昕怡决定放弃阿军了,因为她总感觉,自己在做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更为了雪儿的善解人意和大度,虽然她们没有见过面,可在电话中可以感觉的出来,她是一个修养素质很高的人,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和自己是情敌的女人。
昕怡修整好自己的身体后,开始实施遗忘阿军的计划,她给阿军买了一双鞋,她希望阿军没有她陪的日子仍会很好的走好每一步,这双鞋里汇聚了她所有的祈祷和祝福。
“你过来拿你的鞋吧,我想见见你。”电话这边的昕怡轻轻的说着,她好像就是这样一个淡淡的,没有大喜或者大悲的女人,那个梳着马尾辫满世界疯,满天下笑的女孩消失了。
“好吧,你等我,马上就到。”阿军自从上次出事以后,每次昕怡的要求他都会爽快的答应。
昕怡上了阿军车:“试试你的鞋吧。”
“挺合适的,怎么想起给我买鞋了。”
“没什么,心血来潮吧,合适就行,送我到银行吧,你就可以去忙你的事情了。”
昕怡仍是淡淡的笑着,目光投向了窗外,不再说话,时间好像在她的眼中停滞了,阿军看着有些木然得昕怡,感觉有点不对劲,快下车时昕怡说:“我要订婚了。”
“那儿的?”
“我们这里的。”
“多大了?”
“32了”
“比你大八岁!”
“大又怎么了,只要有人肯要我就可以了。”
“做什么的?”
“刑警队的,因为夫妻关系不合离过婚。”
“你怎么想的?”
“我无所谓,只要家里愿意就行了,我的心早已经死了。”
在昕怡下车的一霎那,阿军问:“你说的是真的吗?”
“是的,你认为我有必要骗你吗?”两人的声音都是那样的平淡,好像在讨论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昕怡的声音更是冷的彻骨。
“好好的爱她吧!她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假如不是因为你,我们也许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昕怡转身离开车,眼泪唰唰的流了下来,她明白在这一刻她彻底的和阿军完了。她不知道应该强迫自己去想些什么,大脑中霎那间一片空白,她觉得放弃了阿军,整个世界都没了,她仍然爱他,是那种没有理由的爱,一种不祈求任何回报的感情。昕怡不忍心看他为难,陷他于抛妻弃子的不仁之中,她只有选择放弃。这个曾经发誓哪怕做一辈子永不见太阳的月亮,也要把他们的爱情进行到底女人,心都被黑暗包围了,她浑身觉得阴冷起来。
提出钱款,准备了简单的行李出发了。
座侧坐着一对情侣,女孩静静的看着熟睡中得男友,轻轻的拨动着他额前散落的头发,那动作很温柔,很投入,生怕惊动了他的美梦,昕怡又想起了自己,曾经她也是这样的爱着阿军,欣赏他任何一时刻的表情,可是现在一切的一切都已成为往事,成了一段不可追忆的心痛。
下了车,昕怡踏过他们曾经走过的每一片土地,看着陆陆续续在她身边走过的女孩和女人们,抑或三五成群,抑或成双成对,只有她孤家寡人,脸上挂着淡淡的忧伤,心里装着满满的酸楚。她们好像都是幸福的,或许她们也有烦恼,可面对世人的无非是同样的笑脸,昕怡想着,脸上也挂上了淡淡的笑,那是一种自嘲的笑,笑自己为了曾经的执著而自寻烦恼。她曾经是一个快乐的女孩,这场爱情给了她太多的压力,使一个快乐如天使的女孩,变成了一个人后偷偷哭,人前淡淡笑的成熟、安静的妩媚女人。
在路上昕怡收到了雪儿的信息:“昕怡你好!我是雪儿,阿军和我说你走了,假如我有伤害你的地方请您原谅,谢谢你的成全。”
“不必谢我,是你的大度和善良感染了我,挽救了你的婚姻,以后我不会再去打扰你的生活,好好的珍惜你们的一切吧!愿宝宝健康、祝你们幸福。”昕怡回完信息,目光望向远方,天很蓝很高,她感觉解脱了,突然之间觉的自己好伟大,好象自己是一位,给万恶的旧社会送来光明的救世主。
比她漂亮抑或没有她漂亮的女人,一如既往的优秀着、幸福着,因为她们都拥有一种正常的心态,可昕怡不知道自己,除了亲情还拥有什么,她想起了一句格言:“只要活着就是一种最大的幸福!”是呀,没有了爱情,不是还有亲情、健康和自由吗!这已经足够了,把自己的以前尘封起来吧!放到记忆的长河里,不再去打开这扇辛酸的门。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手机响起了熟悉悦耳的铃声。
“是他……”这个号码曾经是她手机的全部,她好想再听听他的声音,可总是这样犹豫不决,什么时候才会有个结果呢!“放弃吧!放弃吧!”昕怡一遍遍的重复着这三个字,泪顺着脸颊流到嘴里,心中已经对于自己的以后很明朗了,昕怡又想起了他们上次,在这里讲过的一篇对白:
鱼说:你看不到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感觉得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鱼说:我要走了,把我忘了吧,因为我不该用泪水填满你的世界…… 水说:我会跟随,我是生动的,因为我的世界里已经有你的世界存在…… 鱼说:我不值得,我太任性了 ,因为我的泪水不该由你来承担…… 水说:我不认为,我是自愿的。因为你的存在已经使我的生活无法平息…… 鱼说:我决定跃出水面,因为我无法承受你无处不在的呵护…… 水说:我怕失去心跳的感觉,因为你是我生命存在的意义……
鱼还是那个快乐的鱼吗?水还是那个痴情的水吗?时变物迁一切都已经面目全非了,当瑟瑟的冷风吹过时,她好象突然间明白了,快乐是一种感觉,无论哭还是笑,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会走过去,何必让自己这么累呢!爱情的花朵需要两个人的呵护才会常开不败,假如生命再来一次,她还会这样自己把自己打败吗?会的!假如一人的痛苦可以换来三人的幸福,她还是会选择放弃,也许这就是爱吧!永远没有答案,永远没有理由的一种心灵感觉。没有了那种牵肠挂肚的爱,也没有什么恨可言了。
昕怡的泪水被江水溶和了,脸上却挂着很生动的淡淡笑容,她把手机扔到了滔滔的江水中,踏上了人生新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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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13 点击数:550
汽车由疾驰变为了慢行,已经进入了市区,这个因孔子而著名全世界的历史名城,进入了昕怡的眼睛。路两边的芙蓉花正开的烂漫,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香气,因为不是旅游旺季,街上的行人不是很多,路两侧的护栏蕴含着古朴的才气和浓浓的文化气息,整齐而庄重排列在路的两边,一座青砖青瓦的楼房刺痛了昕怡的神经。
这座房子伴随了昕怡三年的大学生活,见证了昕怡由一个女学生变成一个女人的全过程。在那场爱情的游戏里昕怡经历了生与死的交替,几乎走上了不归之路,爱情几乎毁灭了她全部的美丽。
那时候昕怡是大学校园里一道美丽的风景,她的阳光、直率、豪爽、美丽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在一次大学生联谊活动中昕怡与阿军相遇了。
昕怡由于天生爱动,所以她很少穿太高的鞋,家人为了她的公众形象和培养她的女人味,强行她穿上了这双太女人的七分跟的时尚鞋子,在她翩翩起舞时却不小心因踩到阿军的脚而扭伤了自己的脚。
“对不起”昕怡随着对阿军的道歉“哎吆”一声尖叫脱口而出,惊呆了痛得直咬牙的阿军。
“小姐你没搞错吧?是你那尖尖细细的鞋跟踩到我的脚上了耶,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阿军很诧异的看着莫名尖叫的昕怡。
“先生你以为只有你痛吗?我在躲你的同时把自己的脚也扭了,老天已经替你报复我了,所以埋怨我的话请您老免开尊口,我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昕怡也因疼痛而无法站立,差点没摔到蹲在下面的阿军身上。阿军被她滑稽的样子和幽默的语言逗笑了。
他们就这样在两败俱伤中认识了,阿军是高她三届的师哥,而且是计算机方面的专家,已经毕业供职一家私营企业,待遇薪金都还令人满意,也许是昕怡的热情感染了阿军,也许是阿军的稳重和帅气吸引了昕怡,总之一向对爱情不屑一顾的昕怡却用心了,并且很快的陷入了热恋中。
昕怡在阿军的呵护和帮助下快乐的生活着,并且每一门功课都是很优秀的,昕怡以为自己得到了整个世界,老天对她的厚爱她总是小心翼翼地珍惜着。虽然她心直口快但从不蛮横无理,她学会了忍耐包容,学会了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总之表面上大大咧咧,对任何事情显得蛮不在乎得她,其实内心是很细腻很脆弱的。只不过她把自己的另一面埋藏得很深罢了。
在他们认识了一年后自然也就同居了,昕怡成了众多女孩羡慕的对象,下雨有人送伞;晚上放学有人来接;感冒了有人提醒吃药;心烦时有人带着去散心;昕怡也快乐而幸福的在为阿军改变着,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昕怡在阿军的影响下,由一个疯疯癫癫好像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很温柔很淑女的美人儿。马尾辫变成了黑瀑布纷披在有些瘦削的双肩上,更显的柔弱和楚楚可人了。她快乐的为他而改变着,因为阿军不喜欢她大大咧咧,像个男孩子似的,所以牛仔裤换成了淑女装,高跟鞋替代了旅游鞋,大分贝变成了淑女音。但仍是一如既往得开朗着优秀着,因为昕怡能看懂阿军看她的那种眼神,是那样的满足甜蜜和幸福。
在欣赏她时阿军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宝贝,你越来越可爱了。”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要做天底下最幸福最乖的女朋友!”昕怡的回答总是甜的让人陶醉,每次说这些时,他们都会沉浸在彼此无限的温柔里,然后昕怡总是坠着他的脖子折磨他到没有力气,阿军还总是开玩笑说:“有个孩子我也不敢给你养,你看你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好了别闹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我要工作了。”这时候的昕怡总是乖乖得去忙自己事情,不再打扰阿军的工作,沏一杯茶或者咖啡等阿军忙完煮饭给她吃。
他们常常徜徉在垂柳岸边、花前月下,只要有阿军陪的地方,昕怡总是像个孩子似得玩得不亦乐乎,其实那个时候灾难已经降临到昕怡的头上,只是心无城府得女孩没有感觉到罢了。也许单纯幸福的女孩都是这样没心没肺,对任何事任何人都不设防。
当他们的恋爱大白于天下时,遭到了阿军家里的反对,因为家里早已经给阿军物色了一个对象。对他的工作和前途能起到决定性的女朋友,(她的爸爸是市里一位举足轻重的领导),而且那个女孩也相当的优秀,在感情和前途的天平上,在家人的压力下,他侧重了前途,但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和昕怡说出这一切,他爱昕怡,但凭着自己的能力却不能给她一个好的生活,但他又害怕看到昕怡的眼泪,他爱她,很爱很爱,所以后来发生的一切,可怜的昕怡都蒙在了鼓里。
在昕怡大三时,阿军调动了工作,回到了他的家乡-----济南。在回济不久后阿军和另一个女孩的婚礼就举行了,可深深爱着阿军的昕怡,却丝毫没有感觉到阿军的变化,只是感觉阿军来看他的次数越来越少,晚上电话常常关机,昕怡也是大三准备毕业和就业,比较忙,没有想太多。
但是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事情败露在他们的短信上,阿军的老婆-----雪儿,总是发现老公在发完信息就关机,而且常常莫名其妙的看着手机发呆,一次偶然的机会,阿军去洗澡没有关机,雪儿看到了昕怡的信息:“宝贝放心吧!我会注意的,药会按时吃,衣服等你来了洗,你要是工作太累的话,就不要来了歇一天吧!”
雪儿一下蒙了,但是经过良好教育的她,没有发作,因为她也爱阿军,她要用自己的方式保卫她的爱情。
雪儿在短信上可以看出她们的关系不是一天两天,而且她终于明白他大礼拜经常找不到人是为了什么了。
她理了理自己的情绪,回复对方信息:“我们不要联系了!我要结婚了。”雪儿以为,女孩肯定会大发脾气,或者打电话骂他,会闹的天翻地覆,哭的死去活来,她假设着种种情景。可是事情总是出乎人的意料,女孩的回信是这样的:
“你又在和我开玩笑了,好吧!星期天我等你”
雪儿不知道对方为什么,竟然不相信这种话,看来老公也许已经说过分手的话了,他也许正试着走出来,只是没有成功。这是雪儿的第六感觉,她宁愿相信这种感觉是正确的。雪儿很矛盾,因为她已经有了阿军的孩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她爱阿军。
雪儿和阿军说,她看了另一个女人给他的信息,心平气和的和他说自己有了他的孩子,雪儿没哭,阿军却哭了:“其实我早就想和你说了,可我不知道怎么开口,既然你知道了,要我怎么样都行,只是希望你不要伤害她,是我对不起她,我知道我卑鄙我无耻我混蛋我不是人,但是一念之差却造成了这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错误,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告诉我雪儿,我该怎么办?”阿军象一只受伤的豹子,往日不怕事的本性荡然无存,双眼中充满了无奈和矛盾。
雪儿看着阿军痛苦的样子,她把想说的那些指责的话和着泪咽了下去。她以为阿军会狡辩或者解释点什么,可没想到阿军会这么痛快的坦白,而且在他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他是爱那个女孩的。
“讲讲你们的故事吧!我想知道,要是你还在乎这个家,在乎我们的孩子,就说出来,我和你一起想解决的办法。”雪儿很镇定的说着,没有一丝抱怨,因为聪明的女人都知道,这种时候如果大吵大闹,只会把自己的婚姻推向死亡的边缘,更何况她是那么的爱阿军,虽然这种事情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残忍的不能在残忍的事情,可雪儿要知道事情的经过在做打算。
雪儿还是哭了,因为她不明白,自己究竟什么地方错了,她漂亮温柔、大方得体、体贴孝顺,虽然算不上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之容,但也不至于影响市容,走到街上也是有一定回头率的,为什么他还会感情出轨呢?
阿军傻了,因为他不知道从何说起,更不知道以后怎样处理他深爱着的昕怡,最最让他困惑的是雪儿的镇定和真诚。他木然的站着,象风平浪静的大海中的一片小舟,孤独而无助。虽然大海没风时很慈祥很温顺,但潜在的危险随时会致小舟于死地。平时思想和表达都很敏捷的阿军,前言不搭后语的讲完了全部的经过。
雪儿很惊讶于男人们的善变,瞬间的决定却改变了两个傻女人的命运,雪儿想的更多的还是昕怡,怎样让她知道并且接受这个事实,尽量的把她的伤害减到最小,因为她是最大的受害者。站在女人的立场上,对于昕怡她无恨,更多的是同情,因为阿军选择了她和孩子。
“相信我吗?”雪儿问显得有些木讷的阿军。
“哦,你——你说的什么?”阿军也许想的怎样和昕怡坦白这一切,一脸的茫然。
“我问你,你相信我吗?假如相信我就交给我来处理这件事情。”
“你不能伤害她,她是无辜的,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对不起他,我是罪魁祸首,求你千万仁慈一点!”可见阿军误解了雪儿的意思,他以为她要去伤害昕怡,阿军很激动的说着,头上的青筋因着急而凸起,雪儿有些看不懂眼前的这个男人了,既然这样放不下她,为什么不选择离婚呢!
“阿军,既然你这么在乎她,为什么不选择离婚呢!我不会拿孩子作为要挟你的砝码,更不会去恶意伤害她,我们同样是女人,我同样也为她伤心,因为遇到你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一向温温尔雅的雪儿这种时候也会说粗话了。
“人可以错一次,但同样的错误不可以犯第二次,我不能整天生活在愧疚之中,因为我已溶入到了你的世界里,我很累,不想刻意的去争取什么了!希望能得到你的理解,看在孩子的份上,恳求你给我一次机会,行吗?”阿军很真诚的说出这番话后,常常的出了一口气。
“阿军!假如你真的决心放弃她!我会给你一次机会,但是假如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你怎样?”雪儿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这样大度,也许所有的女人一旦孕育了生命,那个小东西就已经是她生命的全部,她可以容忍下常人不能容忍的许多屈辱,为了给这个小东西一个完整的家吗?还是她还深深的爱着阿军,放不下这份感情?她说不清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那是一种很无奈很迷茫很压抑又很难舍的一种情愫。
“我的贪心伤害了两个女人,我知道错了,但已经晚了。”阿军懊恼和悔恨溢于言表,不知道是为了一直都冷静的出奇的雪儿,还是为了温文可人一直都蒙在鼓里的昕怡。
“好吧!我会尽量的把对她的伤害减到最小。”雪儿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你一定要配合我,不能在有什么隐瞒我的事情出现。”
所有的一切全在雪儿的计划之中进行着,雪儿以一个陌生人打错了电话为借口和昕怡接触。一天晚上快十点时,雪儿给昕怡打了电话:“你好!是萧萧吗?”雪儿胡乱的编了一个名字,用一种很伤感的语气说出的这几个字,他要为下面的短信做好铺垫。
“对不起,你打错电话了。”电话的那一端传来了很客气温柔的声音。
“噢,对不起,打扰了”
“没什么,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听的出你的声音很疲惫。”
“没什么,谢谢!”短短的两句话,就能感觉的出她是一个善良,而且有着良好素质的女孩,雪儿一下却不知该怎么说了。
雪儿挂了电话给了昕怡信息:“不好意思,这么晚打错电话打扰你了,我今天心情很不好,想找个人聊聊,能问你个女人的问题吗?”雪儿焦急的等待着昕怡的回信。
“你怎么了?既然我们有缘,你就问吧!人人都有心烦的时候,也许说出来就好了。”昕怡回信的速度很快。
“要是你的男朋友或者老公,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会怎样?”雪儿试着进入她的内心深处。
“这个事情我没有想过,不过我感觉要是你是爱他的,或者他犯的错误你能接受,不会成为你心灵阴影的话,就给他一次机会,因为有时候放弃比坚持还要痛苦,毕竟两个人有过美好的过去。”雪儿看的出昕怡是一个对感情很执著的女孩。
这一天她们聊到很晚,慢慢的两个女人却成了朋友,聊人生、聊家庭、聊爱情,最后聊到了私生活,慢慢的雪儿知道了,老公已经和她说过分手或者他要结婚的话,只是昕怡不肯面对,不肯相信而自欺欺人的坚持着这份感情。
昕怡大学毕业后,阿军来找昕怡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就是来了也是匆匆来,匆匆去,不再有半点甜蜜和不舍,起初昕怡为他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开脱,因为她不敢想象假如阿军有一天不再見她,会是什么样的情形。但是分手的话在昕怡的心里筑上了一道高高的墙,她把自己蜷在里面怎么也不愿面对这个现实。雪儿查了许多心理方面的书,研究了许多说服人的办法,在雪儿的努力下,昕怡终于肯接受心里的那种假设了,雪儿认为到了揭开面纱的时候了。雪儿用阿军的手机给昕怡发了一条这样的信息:
“昕怡我们不要联系了,我知道自己是个不负责任的混蛋,假如有来生,我做牛做马再来偿还你。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忘了我吧!她已经有了孩子,我不能在去伤害她。”
信息发出后停了有半小时后昕怡回信息了:
“阿军,你是个没有人性的禽兽,老天为什么要让我爱上你?可是除了爱你,我已经没有力气在去爱别人了。”
雪儿真的傻了,这个女孩怎么会从这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呢!雪儿正在愁着怎么回这个信息时,她的手机却响了。
“雪儿,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电话那边的昕怡语无伦次肝肠寸断的哭着说。
“怎么了昕怡,出什么事了?慢慢说。”雪儿真的不知道,该怎样来劝慰这个痴情的女孩了。
“他又在说不理我了,我真的不知道没有他,我该怎么活?”泣不成声的雪儿好象天都塌下来一样。
“昕怡,人谁离了谁都能活,你为什么老是为了一个不珍惜你的男人而哭泣呢?不值,你知道吗?”
“我不甘心,我不能这样就放过他。”雪儿能感觉的出昕怡的那种伤心。
“既然不能合,为什么不能好散呢?做不成夫妻不能做朋友吗?”
“雪儿你要是遇到这种事情你会这么坦然吗?”
“我会的,因为我们都是女人,为什么把自己的全部寄托在一个男人的身上呢!爱与不爱都不需要理由,爱或者不爱也是最好的理由,你为什么总是不肯面对这个事实呢!”雪儿很无奈的感觉到自己的心痛,因为她在说假话,假如没有孩子要她放弃阿军的话,她能接受吗?她也不敢想。
“我不相信他会不爱我,这几年来他是我全部的精神寄托。”电话那边的昕怡仍是肝肠寸断的哭着,雪儿也哭了,她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劝慰她了,但突然间有了一个想法,说出真相。
“昕怡你知道吗?我就是阿军的老婆,我企图把对你的伤害减到最小,让你走出这片感情的沼泽地,可是我失败了,假如你真的离不开他,我选择退出。”雪儿说完后,肚子却痛的要死 。
“什么?你说什么?你是阿军的老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告诉我你告诉我,天呀!这到底是怎么了……”昕怡在电话的那边声嘶力竭的吼着,不等雪儿说什么电话断了。
他们彻底的失去了昕怡的消息,电话关机,雪儿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担心昕怡,不知不觉她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善良的女孩。他们的儿子却在此时出生了,儿子出生后,忙的焦头烂额的雪儿无暇在顾忌这件事。
经过三个月的思考,昕怡彻底的绝望了,她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联合起来欺骗她,就连她最相信的雪儿也在骗她,这半年来她把雪儿当成了一种精神寄托,一个心灵的依靠。她彻彻底底的输给了自己,败在了自己的世界里,昕怡选择了解脱,永永远远的解脱,离开这个没有人情味的人世间。
阿军在洗澡,就听手机狂响,这几天儿子发烧,再加上对昕怡的牵挂,一有空就去寻找昕怡的消息,折腾得很疲惫。反正家里也没有人,任凭它去响吧! 这几天实在是太累了。他躺在浴池里好像是在享受一种从未享受过的幸福,手机很执著,一遍又一遍的响着,好陌生的一个号码 。
“喂,你好!请问是哪位?“阿军仍是那种带着磁性很好听的声音。
“我不好,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接电话,难道在你的世界里我能做的唯有等待吗?”昕怡的声音是那种凄淒然的愠怒。
“你在哪里?”阿军欣喜若狂的说着,听到她的声音,知道她是平安的,心里有了一种塌实的感觉。
“我在另一座城市。”昕怡淡淡的说着,声音冷的彻骨。
“这是谁的号码 ?”阿军怯怯的问着,好象犯了错误的孩子。
“我用的是公话,你打不进来的。”
“为什么走也不和我说一声?”
“和你说,你是我的什么人呢?我是那样的在乎你,不祈求一点回报的爱你,只希望经常听听你的声音,也是一种心灵的慰藉,可你是怎样对我的呢?和你的老婆联合起来欺骗我。”昕怡用的是一种咬牙切齿的语气,阿军不敢相信这种声音是她发出的。
“请相信我,我们没想要欺骗你,只是想帮助你走出来,请原谅我好吗?”电话那边的阿军近乎于哀求的说着。
“原谅你,谁来原谅我的心痛呢?你曾经是那样的在乎我,然后又那样处心积虑的想甩掉我,先告诉我你结婚了,然后再告诉我她怀孕了,我忍了,我不在乎,因为我以为有了你的爱也就拥有了一切,因为我是那样的舍不得你,以致于没有力气再去爱别人,所有的假象蒙蔽了我三年,三年多我已经付出的太多了,不要再说你爱我。”昕怡的声音有气无力,可还是那种摄人心魄的柔,她在阿军心里就是一朵妩媚玻璃花,稍不小心就会身心俱碎,这也是阿军一直不敢面对她的一个原因。
“昕怡告诉我你在哪里,我马上去接你。”
“不用了,谢谢你还在乎我的死活,我在你第一次带我出来的那座城市,还是那个房间,还是那张大床,现在却只剩下孤零零的我,所有的故事在这座城市开始,也应该在这里结束了吧!我恨你……,你一次一次的毫不顧忌的伤我,折磨我,可是……我临走还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输给了自己,输给了我不受控制的思想,我前世欠你太多,所以今世要我来还。”
她的声音由激动变成了呜咽,当说到“恨”那个字时,她顿了顿已经泣不成声,任何一个有感觉的人,都能体会出她的那种绝望和伤心。
“昕怡你就是再恨我,也不要伤害自己,我知道有好多对不起你的地方,但是我真的希望你过的比我好,我努力的挣钱就是为了补偿你,浪漫也需要金钱,原谅我的错误好吗?”这边的阿军着流着泪哀求着,他预感到一场劫难要发生了。
“所有的恩怨都在这里闭幕吧!我累了,再也没有力气去争取什么了,也许这个世界上不公平的东西太多了,我的付出和得到总是不成比例,为什么爱一个人还这么艰难?我累了……”
电话断了,昕怡最后的声音很虚弱很轻,再拨无法接通,这边的军不知道该怎样做了,快车赶到那座城市也要两个多小时,这段时间足以能让一个人走完生到死的路程。阿军开始疯狂的联系那座城市中,所有能联系上的朋友,因为她明白倔强的昕怡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的,既然她有了这种想法,就别指望有什么奇迹发生了。
当阿军赶到时,昕怡已经在医院了,还未脱离生命危险,阿军看着面无血色,满身都是管子的昕怡,这个有泪不轻弹的男人哭了。他欠她太多了,昕怡从来没有打扰过他的生活,他也只有在他心烦的时候,才会想起昕怡,在她的怀抱中找到慰藉和解决的办法。看着一直昏睡不醒的昕怡,那个曾经单单纯纯的女学生,又回到了他的视线里。
长长的乌发没有被社会传染,除了亮亮的黑不掺杂一点别色,顺顺的垂到腰际,白皙的脸上除了嘴角上那个显得有些调皮的小痣以外,再无别的斑点,棱角分明的五官清清爽爽,没有脂粉的痕迹,整个人散发着阳光健康的美。现在岁月已改变了她很多,头发已焗成了最时尚的黄色,烫成了波浪式的大卷,修剪的把整个五官都勾勒的淋漓尽致,脸上化着淡淡的妆,仍无法掩饰手术后的苍白,但看起来还是很秀气,她比上学时胖了一些,更增添了一份成熟女人的妩媚。
阿军看着气若游丝的她,想起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和她说过的话,昕怡刚认识他时曾说过:
“我们的爱情就象两条经纬线,相距再远也有相遇的一天。”
在他伤心时昕怡还说过:“你看看外面移动的阳光,你会发现,没有过不去的时间,没有时间带不走的心痛。”那个时候她应该是对爱情充满憧憬的幸福女孩。
“可现在你是怎么了?为什么这样傻,用这种方式来惩罚自己,惩罚我?”阿军握着昕怡冰冷的手,泪顺着脸颊流到了嘴里,涩涩得,咸咸得,但比起心里的那份苦楚,这似乎没有了感觉。经过八个小时的漫长等待, 昕怡的手指动了一下,心跳也逐渐恢复了正常,看着昕怡慢慢睁开的眼睛,阿军欣喜若狂,八个小时好像八个世纪那么漫长 ,他连眼睛都不敢眨,生怕一秒钟的时间,她就会离开这个世界。阿军一直都在为她祈祷,为她许各种各样的诺言,唯一的条件是她能活过来,要他怎么样都可以。
也许是阿军的诚心感动了上苍,也许是昕怡还有未了的心愿,也许老天不忍心收留太善良的她,总之她活过来了。
“我还活着?”她虚弱的睁开双眼,看着在生与死的边缘转了一圈,又回来的世界。可在这场轮回里,她彻底的醒悟了,既然是死都不怕,还有什么不敢面对的呢?她企图做起来,可胸痛得厉害,头痛的厉害,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疼。
“为什么?为什么这样对待自己?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报复我?”阿军的眼中盈满了泪水,拿出了她一直握在手中的留言:
“爸爸妈妈你们多保重吧!女儿走了,请原谅女儿的不争气,做了人类的叛徒,可是妈妈,我活得很累,很累!也许生与死都是一种宿命吧!我不怨谁,也不恨谁,我知道虽然你们怪我的不听话,但是你们仍是希望我幸福,既然这样就不要为我伤心为我流泪,因为你的女儿终于找到了天堂,爸爸妈妈我会在天堂,为你们祈祷的,我会在天的那一边,保佑你们平安的,祝你们的一切都如我想象的好。(家庭联系电话---836******)”
看到那张沾满了血迹的留言,昕怡的泪,象决堤的洪水,淹没了她憔悴的脸庞。昕怡能看出阿军的紧张和心痛,他还在乎她,昕怡用那种冷冷的眼神看着他,没有一丝一毫得惊奇。
“告诉我,昕怡我该怎么做?”阿军的眼神是那种无奈、自责、心疼、矛盾、焦虑的组合体。
“这还用问吗,我要你离婚,因为我的世界中除了你,再也容不下别的人。”也许痛苦会改变一个人的脾气,本性温顺善良的昕怡如今却变得尖刻自私起来,昕怡一字一顿的表达着自己的意愿,看着一直注视着她的军,仍是冷冷的毫无表情。
“怎么?做不到吗?既然这样你大可不必救我,因为我不想看到你夹在两个女人中间左右为难,遮遮掩掩、躲躲闪闪,你不累吗?我都替你累。” 昕怡仍是连讽带刺的说着。
“我做得到,但是你要给我时间,因为毕竟有琪琪(他的儿子)。”阿军很坚定的说,这应该是他做了很大牺牲,才做出的决定吧!
“算了吧阿军,不要再给我任何诺言,你舍不下琪琪,再说我也没想过,让你舍弃琪琪,整天生活在愧疚之中会是什么样子,在这场爱情游戏中我注定要被淘汰出局,因为她有爱情老K——琪琪。”
昕怡仍是淡淡的笑着,这一刻阿军能体会出,她笑里的那份酸楚和无奈,也许他们的爱情真的该有一个了结了。
“以后我会找一个爱我的人,好好去恋爱,既然老天有意留我,我就会好好的活下去的,当初那个只要见到你的影子,就好像得到整个世界的女孩死了,是为你而死的,你毁灭了她的青春,杀死了她的热情,更扼杀了她曾经单纯的思想,在她的世界里,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刽子手。你的多情、你的优柔寡断、你的不忍心害死了那个曾经浪漫,而又充满幻想的昕怡,重生的是一个现实、世俗、不再轻易言爱的女人。但我不后悔,因为这几年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我体会了爱情全部的酸甜苦辣,尽管每天都有人幸福的结婚,也有人无奈的离异,但人们仍是不断重复着这千古不变的事情——婚姻,放心吧!我会好好保护好自己,不会再让自己的心受伤,也不会再刻意的去要求什么!也许日子就应该平平淡淡顺其自然的过下去。”昕怡很平静的说完这一切,好像又找回了曾经的那份自信,这几年虽然因阿军改变了她很多,但她仍是自立和自强的,这一点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
她是那样的善良,总是小心翼翼得怕伤害她身边的每一个人。就这样昕怡决定放弃阿军了,因为她总感觉,自己在做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更为了雪儿的善解人意和大度,虽然她们没有见过面,可在电话中可以感觉的出来,她是一个修养素质很高的人,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和自己是情敌的女人。
昕怡修整好自己的身体后,开始实施遗忘阿军的计划,她给阿军买了一双鞋,她希望阿军没有她陪的日子仍会很好的走好每一步,这双鞋里汇聚了她所有的祈祷和祝福。
“你过来拿你的鞋吧,我想见见你。”电话这边的昕怡轻轻的说着,她好像就是这样一个淡淡的,没有大喜或者大悲的女人,那个梳着马尾辫满世界疯,满天下笑的女孩消失了。
“好吧,你等我,马上就到。”阿军自从上次出事以后,每次昕怡的要求他都会爽快的答应。
昕怡上了阿军车:“试试你的鞋吧。”
“挺合适的,怎么想起给我买鞋了。”
“没什么,心血来潮吧,合适就行,送我到银行吧,你就可以去忙你的事情了。”
昕怡仍是淡淡的笑着,目光投向了窗外,不再说话,时间好像在她的眼中停滞了,阿军看着有些木然得昕怡,感觉有点不对劲,快下车时昕怡说:“我要订婚了。”
“那儿的?”
“我们这里的。”
“多大了?”
“32了”
“比你大八岁!”
“大又怎么了,只要有人肯要我就可以了。”
“做什么的?”
“刑警队的,因为夫妻关系不合离过婚。”
“你怎么想的?”
“我无所谓,只要家里愿意就行了,我的心早已经死了。”
在昕怡下车的一霎那,阿军问:“你说的是真的吗?”
“是的,你认为我有必要骗你吗?”两人的声音都是那样的平淡,好像在讨论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昕怡的声音更是冷的彻骨。
“好好的爱她吧!她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假如不是因为你,我们也许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昕怡转身离开车,眼泪唰唰的流了下来,她明白在这一刻她彻底的和阿军完了。她不知道应该强迫自己去想些什么,大脑中霎那间一片空白,她觉得放弃了阿军,整个世界都没了,她仍然爱他,是那种没有理由的爱,一种不祈求任何回报的感情。昕怡不忍心看他为难,陷他于抛妻弃子的不仁之中,她只有选择放弃。这个曾经发誓哪怕做一辈子永不见太阳的月亮,也要把他们的爱情进行到底女人,心都被黑暗包围了,她浑身觉得阴冷起来。
提出钱款,准备了简单的行李出发了。
座侧坐着一对情侣,女孩静静的看着熟睡中得男友,轻轻的拨动着他额前散落的头发,那动作很温柔,很投入,生怕惊动了他的美梦,昕怡又想起了自己,曾经她也是这样的爱着阿军,欣赏他任何一时刻的表情,可是现在一切的一切都已成为往事,成了一段不可追忆的心痛。
下了车,昕怡踏过他们曾经走过的每一片土地,看着陆陆续续在她身边走过的女孩和女人们,抑或三五成群,抑或成双成对,只有她孤家寡人,脸上挂着淡淡的忧伤,心里装着满满的酸楚。她们好像都是幸福的,或许她们也有烦恼,可面对世人的无非是同样的笑脸,昕怡想着,脸上也挂上了淡淡的笑,那是一种自嘲的笑,笑自己为了曾经的执著而自寻烦恼。她曾经是一个快乐的女孩,这场爱情给了她太多的压力,使一个快乐如天使的女孩,变成了一个人后偷偷哭,人前淡淡笑的成熟、安静的妩媚女人。
在路上昕怡收到了雪儿的信息:“昕怡你好!我是雪儿,阿军和我说你走了,假如我有伤害你的地方请您原谅,谢谢你的成全。”
“不必谢我,是你的大度和善良感染了我,挽救了你的婚姻,以后我不会再去打扰你的生活,好好的珍惜你们的一切吧!愿宝宝健康、祝你们幸福。”昕怡回完信息,目光望向远方,天很蓝很高,她感觉解脱了,突然之间觉的自己好伟大,好象自己是一位,给万恶的旧社会送来光明的救世主。
比她漂亮抑或没有她漂亮的女人,一如既往的优秀着、幸福着,因为她们都拥有一种正常的心态,可昕怡不知道自己,除了亲情还拥有什么,她想起了一句格言:“只要活着就是一种最大的幸福!”是呀,没有了爱情,不是还有亲情、健康和自由吗!这已经足够了,把自己的以前尘封起来吧!放到记忆的长河里,不再去打开这扇辛酸的门。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手机响起了熟悉悦耳的铃声。
“是他……”这个号码曾经是她手机的全部,她好想再听听他的声音,可总是这样犹豫不决,什么时候才会有个结果呢!“放弃吧!放弃吧!”昕怡一遍遍的重复着这三个字,泪顺着脸颊流到嘴里,心中已经对于自己的以后很明朗了,昕怡又想起了他们上次,在这里讲过的一篇对白:
鱼说:你看不到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感觉得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鱼说:我要走了,把我忘了吧,因为我不该用泪水填满你的世界…… 水说:我会跟随,我是生动的,因为我的世界里已经有你的世界存在…… 鱼说:我不值得,我太任性了 ,因为我的泪水不该由你来承担…… 水说:我不认为,我是自愿的。因为你的存在已经使我的生活无法平息…… 鱼说:我决定跃出水面,因为我无法承受你无处不在的呵护…… 水说:我怕失去心跳的感觉,因为你是我生命存在的意义……
鱼还是那个快乐的鱼吗?水还是那个痴情的水吗?时变物迁一切都已经面目全非了,当瑟瑟的冷风吹过时,她好象突然间明白了,快乐是一种感觉,无论哭还是笑,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会走过去,何必让自己这么累呢!爱情的花朵需要两个人的呵护才会常开不败,假如生命再来一次,她还会这样自己把自己打败吗?会的!假如一人的痛苦可以换来三人的幸福,她还是会选择放弃,也许这就是爱吧!永远没有答案,永远没有理由的一种心灵感觉。没有了那种牵肠挂肚的爱,也没有什么恨可言了。
昕怡的泪水被江水溶和了,脸上却挂着很生动的淡淡笑容,她把手机扔到了滔滔的江水中,踏上了人生新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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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10 点击数:567
我是一个双子座的女孩,有着双重的性格,有时侯不知道会为什么事莫名其妙的忧伤起来。会想起一些连自己都感到奇怪的问题。比如我是不是老了。糟了,又变小了。
都说一个人的时光是无忧无虑的,我就在以往的二十年里真真切切的活着,快乐着。可一但有人来了,问题也像爆米花似的“嘭”的一声膨胀起来。只觉得挤的慌,喘不上气来,闷!哎!
在网上,在网上 我认识一个叫杭杭的男生。在视频里他手里拿着一个超大号的大水杯,还有一个和水杯差不多大的脑袋,给我唱刘德华的《忘情水》,我当时查点没晕过去,笑的我前仰后合的。
聊着聊着才知道,原来他是在北京打工的俺们家乡人,所以见了我就特别亲,像见了家乡的老玉米似的。我当时还真有点两眼泪汪汪的感觉。哎!谁让本姑娘的心肠特别软呢。
后来,看人还不错。从网上转移成了电话聊。他给我讲他工作上的事,讲他吃过的苦,讲北京的东西好贵,讲他在北京的生活……我在电话这头有一打无一打的听着,啃着个又大又红扔出去能砸死人的苹果,心里嘀咕着这人怎么这么磨叽啊,都一个多小时了,俺实在熬不住了!谁来救救我啊……可嘴里一边啃苹果一边恩……啊……的应着。他在那边继续他的“持久战”,还说,你的声音好听,等我回来请你唱歌,我说好啊。
十·一长假,杭杭这个家伙真的来了。“你好,我是杭杭,我在XX店的XX电话超市给你打电话哪,你在哪啊?”他在电话里说。
我一边急匆匆地赶着接他一边手里拿着手机说:“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就到了……”正说着,我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穿着蓝色休闲装,梳着平头的家伙,就是他了。恩,还不错,挺干净的,就是个子矮了点。也没关系了,不就是网友见个面,吃顿饭嘛,在乎那么多干吗。我仔细上下左右的打量着他。
头一次见面,没看见他怎么样,反正我很尴尬,不知道从哪说起。还是他先开口:“饿吗?”
“啊,我啊,呵呵,还不饿呢。你还没吃饭吧?”这个时候,我感觉自己有点口吃,一紧张舌头咋就不利索呢。
“哦,我也不饿。那我们先唱歌吧。”他说。
“好吧。”说着,我心里的小算盘开始哗哩啪啦地打起来,又能节省一部分零食可以白吃白玩,很捞他一把,嘿嘿……我是孩子嘛,所以很容易就满足喽。
在KTV我使足了劲点了我会唱的歌,其实也用不了多大劲了,就是很长时间没唱歌了,这回可让我过把瘾,把我这又甜又脆的嗓子都豁出去了。这家伙也不赖啊,唱张学友的歌,唱刘德华的歌,一边唱还一边朝我抛媚眼,我的妈呀,愁死我了,我还得呲着我本来就不怎么美的大门牙朝他挤出一个又一个假惺惺的微笑。这便宜也不是好占的,我容易吗我。
嗓子都快要唱冒烟了,终于可以歇歇去吃饭了。在饭桌上,他正重其实地和我说:“你回家把我们的事说一下,我呢,肯定把这些事告诉家里。然后你妈爱吃什么?等过春节我从北京回来去看她,你说好吗?”
我嘴里正塞着大米饭和韭菜炒鸡蛋,听他这么一说查点没全喷到他脸上,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就是想玩玩,开开心的,到他这怎么变了。
我没好意思直接拒绝他,咽了咽嘴里的饭菜,又好笑又不知怎么解释,只好吞吞吐吐的说:“这,这也太快了吧,才第一次见面就……再,再说,我年龄还小,我妈是不会同意的。”
他说:“那怕什么啊,先处着吧,过两年在说,你要想去北京我给你安排工作,薪水也高,在咱这小城累死累活的每月才那么点钱,别老在家呆着,出去闯闯,锻炼锻炼吧。”
听他这么一说,我真的有些动了心,如果我靠杭杭去了北京,就不用为了每月的三·四百块钱奔波忙碌了,也许我们以后生活会有转折哪……我有些不知所措。恍惚中我想起了张子墨,我还有张子墨,这个爱的男孩,处女座有些狂妄,有些体贴,有时又有些冷漠的男孩哪。我非常爱的男孩想和他永远在一起的人。我们在一起时我好开心吃他做的饭炒的菜,我们一起拼拼图,我躺在床上懒洋洋地看着他忙这忙那,他像一道阳光一样把我的心变的明亮,温暖……那是家的感觉。
听杭杭说着说着,我的心就突然的忧伤起来。很失落很失落的感觉笼罩着我,感觉自己突然之间被悬挂了起来,脚下就是深渊,我就这么在风雨中被荡来荡去的。
杭杭说的话代表的是一种承诺吗?他对我很亲切,很热情,可和他在一起,我会离他很远,是心里产生的距离感,不想靠的太近。和张子墨在一起我很想拉他的手,当他默默抓住我的手时,我的手很暖,我的心里很甜。
我没给杭杭任何答复,只是笑笑,没有同意,也没有回绝。我很想去北京挣钱,又舍不得张子墨,我明白,这要是换了张子墨,我早就蹦着高的跟去了。
突然之间我决得我对不起他们俩,同时接受着两个人的爱。用这种方式来得到金钱的爱情,这是不是一种欺骗,我是不是一个很坏的女孩,很势力,很自私……我犹豫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高楼车辆,人群都变的不清晰,只剩两张脸像幻灯片一样在我眼前交替着。
即使承诺有多久,即使爱了有多长,我和张子墨之间没有任何承诺,就想个小孩子过家家一样的在一起,我们的爱会天长地久吗?莫名的失落再一次压抑的我无法呼吸。分辨不清眼前的事物哪个是真哪个是假,有时感觉到他们都真真实实地存在着,都有着真诚,亲切的笑容,有时又恍惚起来,那么遥远,那么虚幻,犹如隔了几万光年,伸手却不能摸到真诚的温度。
真怕自己爱了又痛了,怕得到的都是一场音乐剧,曲终人就散了,像五彩的肥皂泡一样是一种转瞬既逝的幸福。
我好不容易拖着疲惫的身子来到我和张子墨经常去的网吧找张子墨,感觉自己跟拎一拖布似的就过去了,一眼就看见那个正兴高采烈张牙舞爪地打游戏的张子墨。我着个气啊,好啊!你在这儿呆着都不告诉我一声,从昨天到现在连个电话都不给我打,你心里还有没有我啊!我还是不是你老婆啊!我正郁闷着呢,不知是哪个倒霉鬼给我打电话,说要请客,我冲着电话就喊:“请什么请啊,你谁啊你,打错了!”把火全撒那位仁兄身上了。管他呢,爱谁谁。
张子墨看我心情不好,黑着张脸,被他劝回了家。我躲在他的怀里哭了,哭的像个委屈的孩子。他的胸膛总能给我踏实的感觉,像不安分的兔子找到了自己的窝。我不听的哭,不停的说话,和他说我以前的事,说我的初恋,说我的委屈,关于那些事情,关于我和张子墨的事,唯独没说杭杭,我想用这种方式来排解掉我压抑在我心上的石头,冲出重重叠叠的网。
哭着哭着我好想突然清醒了。我对张子墨是一种单纯的感情,不为别的,只为了喜欢而喜欢,我清楚的了解自己是个爱势力爱金钱的女人,可是和张子墨在一起,他可以没钱,他可以不用请我吃东西,可以不用买东西给我,我可以不用势力地盯着他的钱袋,我只要他能 在我的身边。每次和他在一起,嗅到他身上的气息,我都会有莫名的心动,这应该就是一种叫幸福的东西吧!我不能让自己的灵魂生活在没有情感麻木的躯壳当中,每天像机器一样冰冷的活着。我没法欺骗自己。
我拒绝了杭杭,为了着份没有唱诺的感情。我看着杭杭踏上了回北京的列车……
这个像影子一样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消失的爱情还在我心里飘啊飘的……可我没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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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6:09 点击数:716
传说中女人是天堂里无泪的天使,当她遇上心爱的男孩时,就会流泪……于是就变为凡人。所以,男孩一定不可以辜负女孩,因为她为你放弃了整个天堂! —— 题记
认识她缘于偶然,大约是在2002年的某一天把她加为我的QQ好友,她叫纳兰若容。闲时喜欢舞文弄墨的我,天真的认为“纳兰若容”这个名字听上去非常的不错,她一定是个漂亮的女孩。嘿嘿,于是就加了她。
有一天,她说喜欢纳兰若容写的词。“山一程 水一程 身向榆关那畔行 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 雪一更 聒碎乡心梦不成 故园无此声”,他在屏幕上送来一首《长相思》。我大惊。上网一搜索,才知“纳兰若容”是满清第一词人,他博通经史,工书法,擅丹青,又精骑射,十七为诸生,十八举乡试,二十二岁殿试赐进士出身,后晋一等侍卫,常伴康熙出巡边塞。
我仍然认为“纳兰若容”是一个风光旖旎的名字。
虽然不常在网上见面,但我们渐渐熟知了对方,之后,我们留下了联络方式。在高速公路四通八达的今天,手机短信搭起了一座桥梁。
她是一个极有个性的女孩,以前有安逸的工作和舒适的生活,她放弃了,她不想自己在“简单”两个字中慢慢老去;她离开了,走向南方,让自己学会一些东西。
她的短信会在不经意的时刻进入我的手机。
六·一节,是孩子们的节日。她的短信来了:当行云恋着大海,他不惧风雨,只为一解相思之苦;当流星爱着大地,他不怕陨落,只为那一刻的亲吻;当俺想起你,俺不惜这一毛钱:祝你六一快乐。
我笑了笑,发出了这样的短信:想你想你好想你,找个画家画下你,把你贴在杯子里,每天喝水亲着你,幸福吧!嘿嘿!我倒杯开水烫死你,哈哈。
下夜班的她又发出短信:思念是一种果实甜中带酸,盛产在夜里,满满的回忆带着不确定的心情,想你想你,想揍你,我真的非常爱你!明说了,就是想泡你啦!一直没有机会,所以我一直在等,等啊,直到水烧开为止: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可以吃啦。
好一个调皮的女孩子。
一份关心不要太多,一个电话就够;一个祝福不要太长,一条短信即可。如此刻轻拂面颊的轻风,无处不在……祝你天天快乐!每天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就能收到这样的祝福。
她肚子饿了,要我请她吃饭,我说:没门。她狠狠地说:有一个要求,请我吃饭,希望你能满足我,否则,我将把你的手机号码写在墙上,前边再加两个字:办证。还要请我吃好,要不就写:征婚,条件不限。:)我反击:秋天了,你敢作不想我,我就把你脸打成彩屏的,脑袋打成震动的,耳朵打成和弦的,全身打成直板的,你再装就打成翻盖的。
又是一个孤单的情人节。她说:我很穷买不起大把的玫瑰,我的钱只够买盆仙人球,但我浪漫,现在捧着这仙人球来到你的面前,鼓足勇气对你说出那三个字……“坐上去!”
我在为工作而迷惑不解,她开导我。“在某些时候,放弃并不意味着失去,而是意味着即将可以拥有新的生活,从而获得以往未知的东西,塞翁失马,焉知祸福,笑笑吧,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了。”“那么,就试图把你手中的笔作为你人生的筹码,去赢取你的富足与充实,但是,切记保持平和的心态,淡对荣辱得失还有不可太书生气。”“让自己幸福:不抱怨生活,不贪图安逸,感受友情,勤奋工作,降低负面影响,生活有理想,给自己动力,规律的生活,珍惜时间,心怀感激。”
她在一家中德合资的公司上班,当她在日光灯下工作的时候,我会把搜来的笑话发给她,我相信我笑了,她也会笑的。
我承认她是一个才女,写得一笔好字,写得一手好短信,敢拼敢闯。我说我喜欢一个人在风中散步,我说要她的照片。他写道:谢你的夸奖,我本是一极易被淹没在人群中的女子,红尘诸事随性了,在有些时候,不见也是福了,更何况来日方长呢。喜风,喜风中漫步或是成熟的洒脱或是年少时的青涩。我不喜欢照相是因为觉得那样会把人的形象定格拘泥于方寸之内,实为不值,偶尔为之。
终于,她寄来照片。高兴啊,高兴。拆开信封,竟是一张两个女孩子的合影。谁是她,她是谁。
除了好好地生活和工作,与她的短信成了我生活的色彩,一句话,快乐!有一段时间,她的手机无法接通了。我好害怕,只是在网上去找她,心里有许多东西放不下,像我的魂丢了。几个月后,她打来了电话,我对她说:“真的好担心你,害怕失去你的消息。”她沉默了。
原来,她回老家了。一天,她在都市献血后,走回公司时包被飞车抢了。身份证、献血证、毕业证、钱包全都在包里,在异乡她什么也没有了。
一年一度的公务员招考又来临了,我和其它怀惴梦想的年轻人一起踏上了“考试改变命运”的征途。在长途汽车上,我收到了她发来的短信:等一列地铁五分钟;看一场电影三小时;月缺月圆一月;冬去春来一年;想念一个人一生;可是一句祝福的话只需一秒钟:成功。I wish you success!for me!The important for yourself!我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朋友们都诧异地望着我。我捧着手机找朋友帮我翻译短信里的英语。朋友们告诉我英文短信的意思是:我愿你成功。这对我对你自己都非常重要。我的朋友眼睛里尽是羡慕。
她的短信就是这样及时并精彩着。
待夜晚来临,望着眨着眼的星星。我发了一条短信给她:叠一只弯弯的纸船,乘着如水的月光,愿这弯弯的纸船,飘落在你熟睡的枕畔,让我的相思和祝福守护着你的睡眠。
我走出了考场,她说:我就去准备啊,留待相见之时,举杯同饮,把酒共欢颜。之前,我们有一个约定:在春天,在中国最美丽的小城——凤凰见面。我说:我一直在静静的等待着来年的春暖花开,花开的时候,会有一场怎样的相约?独憾然!
她写给我的每一条短信,我都舍不得删掉,当宝一样。我的存储功能超强的手机存不下短信了,我就把一些短信抄在文稿纸上,有空的时候拿出来细细地品味。
我问她:我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她说:或许你是生活中的一杯开水,乍品之下,没什么特殊的味道,但长久的细细品来却是有着绵润的清香,最益于身体健康。我又问:白开水还有味道?她认真地说:错,你细细的去品,真的是有味道的。是绝不同于可乐雪碧之类的,总言之白开水有一种持久的力量。
终于,她发来了短信:传说中女人是天堂里无泪的天使,当她遇上心爱的男孩时,就会流泪……于是就变为凡人。所以,男孩一定不可以辜负女孩,因为她为你放弃了整个天堂!传说中男人是地狱的恶魔,当他遇上心爱的女孩时,便会动心……于是变成了凡人。所以,女孩一定不要辜负男孩,不然男孩就会回到那可恶的地狱!
我在办公桌上留下一封辞职信,坐上了南下的列车,我要去找她,并且好好地爱她。我在列车上用拇指写下了这样的话:如果秋天过去了,我会在雪中爱你。如果世界消失了,我会在天堂爱你。
在火车站,她穿着一袭白色连衣裙、长发披肩,怀抱着一束红玫瑰微笑着站在显眼的地方。我走到她面前,简单地说了一句话:我来了。我紧紧地抱住她。手机恰在这时又响了起来,谁发的短信?屏幕上显示:如果这一生我可以有1000次好运,我愿意把998次都分给你,只留两次给自己,一次是遇见你,一次是永远陪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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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5:57 点击数:565
走在熟悉的路上,包裹在午夜里的城市美丽而安静。若有若无的想起以前的事情,觉得这些事情好像不是我所经过的,而像是移植了别人的记忆。是啊。既然一切已经过去,也就不过如此了。
去年的今天,就在这条路上,我坐在路边,不冷不热的风吹得我想吐,我喝了很多酒,但我很清醒,我很久都没有真正喝醉过了。刚给安哲打过电话,她马上就过来,我知道这个时候有个人陪我总是好的,不在乎是谁,有个人就好。安哲是个不错的人,她好像喜欢我,以一种不紧不慢的速度靠近我,她是个丝毫不标新立异的人。她的生活和工作都相当规律,甚至可以说刻板了。也许她真是个不错的选择,和她在一起,时间久了,我也会像她一样习惯安稳的生活,但是我做不到,我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我知道自己的心里只有少微一个人。那个晚上,我靠在安哲身上给少微打电话,那天晚上我打了很久的电话,我不记得自己具体都说了些什么,我只记得我在强调一句,“少微,你知道吗?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在一个喜欢你的女人面前,不停的重复着你喜欢另一个女人,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那晚以后,安哲再也没有主动给我发过简讯,在QQ上碰到的时候,她也不再主动理我了。这个晚上,我摆脱了一个我不爱的人,可也没有得到我爱的人。算是扯平了,不赔不赚。
我喜欢少微从高中的时候就开始了,“同桌的你”这类型的爱情可能太老套了,但事实是日久生情的力量太可怕了。她是我最爱的人,到现在仍然如此,和过去没有任何不同。唯一不同的是我现在理智了,我可以面对少微已经不属于我的事实,并且真心的祝福她能拥有真正的幸福。而我也能坦然地享受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我现在和西西在一起,她很爱我,对我很好,很疼我,从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我都可以感觉的到。她总是不停的嘱咐我要注意着,注意那,虽然有些不耐烦,但在抱怨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觉得很温暖。和朋友吃饭的时候,她会伸手抢走我的烟,偷偷倒掉我的酒。身边能有这样一个人,是我上辈子积德,这辈子走运。虽然我对她的感情和对少微不同,没有那么撕心裂肺,没有那么患得患失。但我确信我爱她,我会和她好好的在一起。尽我所能让她幸福快乐。
不知道谁说过,人在不成熟的时候,会选择为一个理由去死;而人在成熟的时候,却会选择为一个理由痛苦的活着。前者是因为冲动,后者就是一种伟大了。差不多每个人都冲动过,却很少有人能伟大的。
我是一个普通人,不希求自己伟大,我只要好好活着,这就够了。少微是我最初爱上的女人,西西是我现在的女人。在她们中间,还有很多女人,不过在我看来她们都是过客。但严格来说,我的青春是属于这些女人的。认识少微的时候,我的青春和爱情都刚刚开始,我什么都不懂,所以注定不会有什么圆满的结果。而和西西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已经被激荡的没什么热情了,只希求安稳。想想真是可惜了我的青春年华,没有给我最爱的人,也没有给最爱我的人。这是谁的错呢?谁对谁错又有什么重要呢?幸亏我现在还可以算年轻,很多事情还来得及去弥补。
2004年的初春,天气唬人的温暖,我只穿了一件衬衣和牛仔裤就出来了,从学校骑车到少微家门口,我用了不到四十分钟,很快的速度。我真得很想她,可我怕打扰她,每次都要找个借口才肯来找她。前几天收拾东西,发现有一盒王菲的卡带,是少微的。终于有借口了,我很高兴,下午没课可以到她家楼下等她放学,以还东西的借口看她一眼。现在想起来真是可笑,借口是可以信手拈来的,何必这么麻烦!
我记得她是六点多放学,我四点多就到了。在初春的天气里,阳光温柔的穿过树枝打在我身上,我的心十分舒服。我想起高中的时候,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是那么的温暖的,那段记忆是明亮的。
时间一秒一秒,我想象她从远处慢慢移近的身影,她变样了吗?可能会瘦些吧!快高考了,学习一定很紧张。我想着她的笑,自己也不知不觉陶醉在一种笑容中,我感觉到自己的面部表情应该是很夸张的。
我想起有一次,我趴在桌子上睡得很香,从上课一直睡到下课都没有醒。少微在旁边拧一下我的耳朵,又抓一下头发,要把我叫醒。我最讨厌睡觉的时候被人叫,在几次告诉她别碰我之后,我受不了了。“你烦不烦啊!滚开,离我远点!”我继续迷迷糊糊的趴下就睡,少微极了,把我桌上东西“哗”的一下全弄到地上。靠!疯了!我睡觉关你屁事!于是我们俩吵了起来。教室后排一个素来讨厌的男生开始起哄,我本来就不想跟少微发火,终于有个替死鬼了。“你他妈的活得不耐烦了,我们的事跟你有关系吗?”骂着,我已经捡了本最厚的不知道是那一科的书向那个男生扔去。终于可以有个适当的人发泄我睡不醒的怨气了。那个男生挨了一下,很不服气,嘴里不停的叨叨着。好!就要这样一个白痴让我活动下手脚。我走到后排,准备顺手抄把椅子给那混蛋一下。那时我的心里暗暗很高兴,这样既可以出我的怨气又可以缓和下我和少微的矛盾。果然,这一顿闹之后,少微不生我气了。呵呵,只要她不生我的气了,把那白痴打死都值得!
我过去是经常会惹少微生气的,可能是我比较笨吧!总会说不中听的话,惹得她不理我。我最怕的就是她不理我,可能就因为她清楚我这个弱点,故意常常以不理我的方式惩罚我。现在想起来,那种感觉也是甜蜜的,可能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每个人都有种莫名其妙的受虐的倾向,人这东西真是很怪!
时间过了不知多久了,因为我从来不带表,只能看天色了。我感到暖暖的阳光渐渐从我身上退去了,一股股冷的气息从裤管爬上来,慢慢的,这种寒冷充满我的全身了。我隐隐的预感到我今天会等不到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预感,而且我现在不明白的是,我当时为什么没有想到去给她打个电话提前约一下呢!我在寒冷中像一棵树一样,一动不动,支着的腿已经麻木,感决不到寒冷。
我看到路上的人从少到多,人们都在忙着回家,那种忙碌是可以让人感动的,我不也是一样吗?我在等一个我爱的人,我只需要看她一眼就满足了。我不想打扰她的生活,浪费她的时间。去年的高考,她没有考好,我一直觉得是我的错误。我不知道她爱我有多少,但就是这不知道多少的爱,让她最后没考一个差不多的成绩。这可能是我自己想象的,少微也说过我,我最大的毛病就是爱自己胡思乱想,可能这就是我们最终没有走到一起的原因吧!
街上的行人渐渐地少了,从不知什么地方飘来阵阵的饭菜的香味。太阳的最后一缕余晖隐没了,我知道时间不早了。我的全身都已经冷了,手指在不自觉地抖着,我这才意识到今天穿的是太少了。但能看到她,冻一冻也是值得的。我继续着我的守望,我注视着她每天要经过的路口,望眼欲穿,用这个词形容我当时的情状,毫不夸张。
我感觉我的眼睛里只看到空洞,一片漆黑。天色确实已经黑了,周围的居民楼里的灯亮了,参差的弄成难以名状的图案,我觉得这些图案充满讽刺。我今天也许并不该等她,以这种原始的守株待兔的方式等一个人,不是白痴是什么?等到才怪呢?我沉在这黑暗里已经不知道几个小时了。我整个人都麻木了,寒冷比冬天更为凌厉的刺入我的身体,更深刻的寒冷在我的心里,也许我真的应该彻底放弃,她曾拒绝过我的吻啊!如果她爱我,又怎么回吝惜一个吻呢!也许这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她也没曾给我什么明确的表示,没给我什么承诺,我何苦自作多情?我真是除了她就没人要吧?我何苦这么作践自己?她也许只是觉得我这样一个白痴很新鲜很好玩吗?我的脑子给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装得满满的,我几乎近于崩溃了。我感觉全身都在颤抖,我今天不应该来的。最后看了一眼她房间的窗口,我决定离开,带着我的疲惫的身心回学校,虽然我家和这里只隔一条马路,但我不会回去的,我沮丧的表情瞒不过任何人,我不想让家人为我担心。
有人说等待是爱情的起点,也是爱情的终点。这个人想必是个白痴,我只知道等待浪费了时间,错过了机会,消磨了意志,让人走向毁灭……
回到宿舍,我低着头,尽量不让人看到我的沮丧。也许周围的人都已经习惯了我的沮丧。我的生活一团糟了。从去年高考成绩公布的那一天,我就觉得我的好日子已经到头了。我将会离开少微,离开我第一次爱的人。说实在的,公布成绩那天,我的反应是完全不正常的。这一点连小孩子都可以看得出来。我的分数不高,但比想象的好,上个二流大学的二流专业是没问题的。我应该庆幸啊!一个逃课成疯,偏科严重的白痴能混个学校收容已经是不错了。但当我知道少微的成绩连本科线都没过的时候,那一瞬间,所有的庆幸和窃喜都不存在了。我感到自己的眼睛忽然很热,我几乎忍不住让那咸的液体流出了。但是我不能那么反常,我怕吓坏了一旁很高兴的爸爸妈妈。我一声不响的走进卧室,“咣”的自由落体似的倒在床上。我想让已经流出的眼泪在逆流回体内。我已经预感到,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了。不是因为我,也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莫名其妙的错过。人不是错过别人,就是错过自己,想象的是这样的。本来就很有点悲观的我,现在有这种情绪也是顺利成章的事情。性格既命运,也许我应该归罪于自己的这种性格吧!这种性格虽不是天生的,但成长经历已经注定了这种悲观,这种悲观最终会成就怎样的悲情也许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吧!那个晚上,我被一种内疚困扰着,我不知道怎么样说可以安慰她,也许说什么都没有用,我还是让她静一静吧!我这么打算,隔一段时间给她一个电话,如果看她还是没恢复,就隔更长时间打给她。也许这会让她以为是我渐渐疏远她吧!但是我真的是为了她好啊!我自己不是好学生,但我希望这次的打击能让她变成个好学生,明年可以考个比较好的学校。在我上大一的那一年,我确实是这么想的啊!我可以默默的等待,我虽然很悲观,但我还是相信奇迹的,我相信自己的心她是早晚会明白的,我的爱不求回报,但至少是会得到回应的吧!
但是我错了,我的这种善意的让她安静的想法适得其反,她应该是以为我在疏远她,用沉默表示了我们已经没戏了!人常常被人愚弄,而人不免统统被上帝愚弄。
那次没有等到她,我很灰心,和她打过电话,她的不冷不热的态度让我觉得自己真是白痴,真是自作多情的可以。
就在那个时候,我和艾可的关系密切起来。我和她是在一个论坛上认识的,当时只是随便聊聊。有一天晚上,我刚刚从网上下来,回到宿舍洗了个苹果吃上。艾可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一口带有浓重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从听筒里传来,陌生但很亲切。我很意外,一边吃着苹果一边胡乱的寒暄着,第一次用电话和陌生人聊天感觉很异样,但是自诩表达能力不错的我还是应付的来的。就这样我和艾可不知怎么的开始了煲电话粥的日子。我们算是比较聊的来的,总能找话题,开始只是说些学校的事,和可有可无的场面话,后来渐渐聊到感情。我把和少微的事情跟她说了,她劝我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她说她也在感情上受过伤害,没什么大不了的。情场失意,就得学会越挫越勇。一次我出去和朋友出去吃饭,喝了点酒,借着酒兴,我和她在QQ上聊的十分畅快。趁着酒兴,年轻的人多少都会有点挥洒,有点狂言的。她就陪着我云里雾里的侃了起来。她问我:“有没有打算再找个女朋友?”我说:“那当然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人不风流枉少年。还是有很多选择余地的!”“哦?”她半天打出一个字来,还加了一个很夸张的表情。我被那个表情整得很不爽,就顺口发过去:“我们俩一起就是不错的选择啊!《寻秦记》里说湘女多情,辣妹子最懂得疼人了,谁追到谁偷笑!”我发了个更夸张的好色表情过去。那一晚上我们聊到很晚,直接后果是我第二天破了上课睡觉的历史纪录。也就从那个晚上,我们慢慢的开始谈恋爱。我终于可以把自己的感情移植到这个网络上的女朋友身上了。距离产生美,这种网络爱情让我感到十分舒适。有人说通过电话人的脸皮和胆量会放大十倍,通过网络则会放大N倍,而网络催化爱情的力量更是原子弹级的。
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我和艾可已经从陌生人变成了热恋中的情侣。她的温柔和体贴让我感觉很受用,我想爱情应该是给人甜蜜的。而不应该只给人痛苦,也许我对少微只不过是青春期荷尔蒙分泌的一时冲动,我不爱她,只是有种好奇心要尝试靠近有点奇怪的女孩子,少微的确是和别人不太一样的,她的想法总是很新鲜,很奇特,让人捉摸不透。而艾可的语言和行为完全是在我的意料之中的,这种确定让我有种安全感。这可能就是真正的爱情带给人的安全感吧!
艾可开始在言语中规划我们的未来了。她决定毕业考研考到我这个城市一所大学的法律系,那样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我心不在焉得听着她的规划,暗笑这女人的天真,为一个相识不过几个月的人,就决定了自己未来的去向,太冲动了。这想法她只是偶尔提及,而我才不过大一,对考研和以后的事情根本不感兴趣,所以话题很快的就转到别处了。我们像大多两地相隔的情侣一样,用通讯工具维系着感情。感情经过电话线和网线的处理后,以近于一种毁灭性的速度传播着,我们的爱情迅速升温,接近白热化了。这中间我们通过几次信,寄过几件东西,记得那时正在播《玉观音》,她送了我一个和那个电视剧里一模一样的翡翠观音。她说那个观音是她的替身,她要每时每刻都和我在一起。爱情一旦发作,真是会超越理性的。那年的放假之前,她翘了一周的课过来看我,没有预兆,完全出乎意料。她是在火车站给我打的电话,那一阵我的身体不太好,她说一定要亲眼看看我才放心。
我第一次见到艾可是在一个刚下过雨的晚上,闷热的空气被一扫而光,我还是穿一件衬衣和牛仔裤,这时感觉正好,火车站临着河边,风里带着丝丝淡淡的咸腥,吹得人飘飘然。想起一个学姐的名言:“暖风吹得色狼醉!”风是很暖,难道我是色狼不成?
艾可穿一件白色休闲服,棕色裤子,背一个蓝色的史努比卡通书包,不算漂亮,但看着很顺眼很舒服。她一出站口就看到我了,挥着手小跑过来,大喊火车上不是人呆的地方。这种率真的孩子般的表情忽然让我想起少微,我的心“咚”的给撞了一下,胸口隐隐的疼痛。我接了她到我事先安排好的地方住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我回学校去是不可能了,还好房里有两张床。“你累了,先去洗个澡,解解乏!”我帮她把东西放好,便催她去洗澡。听着浴室里的水声,我忽然想起那天在少微家楼下等了从下午等到晚上,然后默然离去的我。其实和艾可的交往完全是我的即兴,酒后的一句玩笑话,成就了三个月迅速催生的爱情。这是爱情吗?可不是爱情又怎么样呢?我只不过是个寂寞的人,我爱一个人,我得不到她,我可以放弃然后选择和另一个人在一起。这个人可以是任何人,我不一定非爱这个人。也许我这个想法有点混蛋吧!但世界上混蛋多得很,也不在乎多我一个吧!
水声停了,艾可从浴室走出来,湿湿的头发趁着她的脸。南方女生的皮肤就是好,白皙而且看起来很细腻。像她们口音中的那种温柔一样动人。她一手用毛巾擦着头发,另一只手去背包里找东西。“喏,给你的衣服。”这个蓝色格子很配你,我的是粉色的,那迪亚的新款情侣装。说着她的脸微微一红,她过来替我换上衬衣,帮我弄好领子,然后退后两步,笑着说:“比照片上的样子帅点!”从她看我的表情里,我确定这个女人是爱我的,这种确定过去在少微的眼中我从没有清楚地读到过。我感到暖暖的气流慢慢爬上胸口, 一种幸福如此真实的包围着我。 我有点恍惚,恍惚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就是我的少微。我飞快的理着意识,我不能把她当做替身,艾可也是独一无二的,我要爱就爱她本身,要不就不爱,不然我是什么东西啊!
“不早了,睡觉吧!我明天带你去四处逛逛。”说完,我走到没有放她衣服的那张空床上躺下。“嗯,这就睡觉了!”她把脏衣服统统扔到自己的床上,又梳了梳头发,然后转身爬上了我这张床,我赶忙往里边挪了挪。“那张床放杂物!”艾可掀开被子钻了进来,“这张放垃圾!”我胡乱扯道。“对,就是你啊!体重超过三位数可移动的超级垃圾。”“那垃圾旁边的会是什么好东东呢?”“你这个人果然是没口德,在网上说话这样,想不到真人更恶劣。”“嘿嘿……”我干笑着,鬼知道我说这些话是为了掩饰尴尬,我只穿了一条牛仔裤,现在脱了裤子这样和她睡一张床,而且盖一条被子,我不惨谁惨啊!我的第一次啊,可不能稀里糊涂的就这样了。说实话,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打算和艾可在一起,我的第一次还想留给少微呢!唉!今天晚上真是……我躺在那里不敢动,越是不敢动越睡不着,睡不着就更加想动。“你怎么了?垃圾发霉了?” 看来艾可也没睡着。“没,我就是热!”“哪里热?”“靠!别这么说话行吗?再说我可说不好会做什么?”“这样吗?”说着,我已经感到自己的嘴唇被热气封住了,是艾可的嘴唇,她的唇柔软的贴了过来。我要拒绝吗?还是配合?“只吻一下,我们就睡觉了,别想别的,别是事情我们要留着以后再做的!”“嗯”我算是应了一声。然后迅速的吻住她的唇,我感觉到她的热度,不只是嘴唇,是整个人的热度。我将她揽进怀里紧紧地抱着,我狂放的吻着她,炙热和炙热碰到一起,我第一次亲身体会到干柴烈火这个词的意味。我们吻了很久,这个吻让我们都陷入了一种失眠的兴奋状态。我们停下来,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我们不断的聊着,不只是什么的话题,没有逻辑的,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那一夜,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这晚是我正把经的初吻,过去我试图吻过两次少微,但每次她都拼命躲闪反抗,好像是良家少女遇见了流氓。就因为这个细节,我怀疑她是否爱我,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在现在的年代怎么会对一个吻这样抗拒。我不想勉强任何人,我只是希望自己的爱能有一点回应,我连回报都不奢望。但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她为什么拒绝我,她总是说我有洁癖,但每次都是我主动去吻她被她拒绝,这叫我能往什么好的方向理解。
那一个星期,我带着艾可去了这个城市几个著名的地方。中间我们去了趟北京,在北京的这一天,我做了一件我至今都无法理解的事情。在长安街上我边走边哭,越哭越厉害。到最后,我干脆坐在路边的花坛边上哭,而艾可在一旁静静地听着。这是我长这么大头一次在众人面前这么狼狈,幸亏是在北京,没有认识的人看到。记得那天我们从天安门逛到故宫,我生性是个对名胜风景都不太感兴趣的人,慢慢的艾可察觉到了我的心不在焉。在王府井逛的时候她忍不住问我:“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我确实有话要说,这几天的相处,我更了解了艾可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单纯,善良,有责任感,和这样的女人过一辈子会非常的幸福。可关键是我并不爱她,我确定我从未真心爱过她,我是一直带着一种玩世不恭的心态的。可她不是,她全心全意的爱我,并且已经在为我们的未来细心打算。这是不公平的,我这种态度不只是恶意,几乎可以算卑鄙了。我忍不住了,和艾可说了很多,我的家庭,我过去的事情和我现在对她的感觉。我一边说一边哭,我觉得我欺骗并且辜负了一个爱我的人。我的良心发现了,我哭得我自己都惊讶自己怎么是有这么多眼泪的人。在我平时的记录中,几乎是没哭过的,就算谁说多难听的话,谁下多重的手,因为那些时候的我是有力量的。我可以反击可以反抗可以挽回败局。但现在的情况我无能为力,我困在自己的世界里,积蓄下的对少微的无法表达更无处发泄的情感在这一时刻伴随着我对艾可的内疚爆发了。我像个丢了玩具的孩子一样无措,任凭泪水狂乱的流着。我不知道它们会流向何处。
在从北京回来的火车上,我和艾可都沉默着。我刚止住哭声,看着窗外荒芜的衰败的风景,他们没有夏天的茂盛样子,这不是他们该有的颜色。我呢?我也没有这个年纪该有的心绪。我太悲观了,对一切都没有憧憬。少微是我心里的一个结!她系在本来就一团乱麻的我的身上,我便更加无法挣脱了。这不是她的错,我本质就已经坏掉了,就像一栋楼的地基没有打好,上边的建筑也好不了,毕竟像比萨斜塔那样的建筑地球上是少之又少。我相信奇迹,但不认为奇迹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看着艾可的脸,我不敢去看她的眼睛,面对我这样一个人,她能怎么样想呢?她会不会忽然看开,从此当我不存在。我从她的脸上看到一种落寞,这种落寞是令人心疼的。我的心上涌起一阵不忍,我也许应该好好安慰她,应该为了她忘记少微,他们两个完全不同。我也许更应该好好对待艾可,我跟她是更容易拥有未来的。
我的想法在混乱的大脑里混乱的闪着,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对一个爱我的人,我不想让她难过,我不忍心,有种莫名巧妙的感情促使我忽然紧紧握住了她的手。我们一直都在一起,我们永远都会在一起。看!你一直在呢!我用另一只手掏出她送给我的玉观音给她看。她暗淡的表情忽然闪上光彩,那种深情地温柔令人无法抵抗。那一刻,我是想紧紧拥抱着她,陪她一直走下去的。可后来我发现自己最不是东西的地方就是不忍心,在决定离开一个人的时候不忍心,不够决绝,这种不忍让爱我的人更深的陷入痛苦,而我即使陷入痛苦的自责也是于事无补的。
莫名其妙的一场大哭,没有把我们推向分手,反而把我们更深刻的纠结在了一起。从北京回来的那天晚上,我们还是睡一张床上。这次,我只想拥抱她,拼命的想拥抱她,我在她耳边不知说了多少甜言蜜语,我不是故意编造,也许可以这么说我在那一刻是爱她的,不知道存不存在这种瞬间激荡的爱情。那一夜,浓情蜜意,我万分温存的拥抱她,吻她,而且最终我们打破了只接吻的约定。没有界限,该不该做得我们都做了,我们都是第一次,没有经验,但是她却说我骗她,说我娴熟的不像第一次。这我也无法辩白,可能有些事情是人的本能使然,根本就是可以无师自通的。我的第一次没有留住给我的少微,而她更亏,把处女的身体给了我这样一个无赖。那一夜是我们仅有的一次,可能我们的感情只能算到419的范畴吧!而且这第一次的经历让我有了一个很坏的毛病。和交往的女朋友做一次就会想分手,这不只是个坏毛病了,大概可以被人归到道德败坏那一类了。
第二天,送艾可上了火车。我在街上逛到天黑,外边下着细密的小雨,若有若无,像风一样轻盈。在雨里走久了,才发现衬衣上有一道明显的被雨淋湿的印记。我对艾可的印记估计也就像这印记一样浅显吧!就像叶子上的露水,太阳一出来,就会消失不见了。仿佛她根本不曾停留过。
两个星期后,我和艾可提出分手。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想好了,和她只能是迅速分手的结果。我不希望自己被一个人羁绊住,也许是我自己太没有安全感,才渴望一种和任何人无关的自由。这种自由或许就是我对孤独的渴求吧!我喜欢惊险刺激,更喜欢惊险后的平静,就像劫后重生一样,我自己拥有绝对的孤独,也就拥有无限的自由。这些感觉说出来让我都不能不感觉自己的偏激和变态。但这怎么办呢?我就是这样的,至少在当初,我还没有看透,更无力摆脱。我又回到了孤单的起点,一个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就去哪!我快乐而轻松。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只要自己喜欢就好。过了一个月的轻松日子,就到了期末,发现半年来的学习是一团糟,于是开始拼命学习,这种完全不是出于勤奋,而是出于空虚,有事情可做就好,我就等于抓住了一棵救命的稻草。晃过了这一段时间,我又开始没事做了,挂在网上寻找目标。我像个猎人一样寻找着猎物,试着去勾引她们,然后不紧不慢的调情,最后就开始谈所谓的“感情”,感情谈定,就和她们上床,然后就是分手了。以各种理由,或者说借口。一个人要想甩掉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只需要够狠心就行了。通常这一系列的活动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对方够傻或者够潇洒的话,两个星期也是可以搞定的。提到分手,也许会难过吧!我只是和少微分手的时候感到过,其他的女人我只是存点愧疚吧!我不是不爱她们,只是爱她们的时间不长而已。我对所有的女人都是由衷爱着的,我可以发现她们身上的闪光的一点,有这一点欣赏,我就可以酝酿爱的感觉,去拥抱她们,爱抚她们。可能说这么多我都是为自己找借口,我去寻找女人不过是因为寂寞,可即便是为了排遣寂寞,又有什么错呢?我不以为非!
小凡是我觉得比较有意思的一个女人,因为她像一个标准的大尾巴狼。就是在正襟危坐的时候,可以忽然蹦出荤段子的那种出乎意料。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很狼狈,出门碰到大雨,白色的长裤沾满了溺水,扮酷的结果是适得其反。黑色的衬衣被淋透了紧贴在身上,简直觉得自己丢死人了。那天她迟到了,开着她妈妈车来接我。第一面,我就这么狼狈的出场了。她看到我,好像很熟的朋友,淡淡的嘲笑着我的狼狈,还说她也被淋了,怕难看回家换了套衣服,所以才迟到的。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安慰我,我半信半疑的和她讨论着晚饭的问题。“去我家吧!”她很大方地说:“我家里有很多酒,这种天气,喝点酒暖和。”“听你的!”我很无所谓的回答着。我觉得有点漠然是无害的,而且大多数人都喜欢对自己不太热的对象。大概因为人都是很爱犯贱的吧!
她车开的很慢,我们就在这湿嗒嗒的晚上坐在充满古龙水味道的车里,一种暧昧的感觉浓浓的罩上来。这种感觉是足够使人犯罪的。我想缓和一下这种气氛就不着不落的问了句:“女孩子也喜欢这种味道吗?我觉得一般都是男生喜欢才对。” “喏!”她让我看看她的手表,大大的表盘,酷劲十足,明显是男款的。“unsex。 现在不是很流行中性主义吗?你不至于封建的接受不了吧!”她凌厉的话锋让我不知道怎么应对,只能尽力保持自己的笑容,来掩饰被人软顶的尴尬。同时一种奇奇怪怪的感觉跳了出来,我感觉这次是被人“泡”了。我和她在一起没有一贯的从容和把握了。
到了她家,房子很大,很空落,果然有不少的酒。“你很喜欢喝酒?”我不禁问。“我爸爸喜欢喝酒,我喜欢欣赏酒和欣赏别人喝酒。你把衣服换下来吧!别感冒了,还要怪我!”
很别扭的,我把衬衣脱了下来,裤子我就不敢再脱了。这感觉实在太异样,坦诚相待,也不是要在一个陌生的女人面前脱得一丝不挂啊!这和同一个陌生的女人上床是两回事。如果后者可以算做艳遇,前者只能算是遭遇。而我现在正在面对遭遇!她看出了我的尴尬,很体贴的说“我帮你找一套衣服,你去洗个澡,然后换上,我不看你。”浴室里的水汽弥漫着我,感觉有点飘然,我觉得自己这次是被这女人泡定了。看在她还蛮漂亮的份上,无所谓了。不是有人发过感慨吗?谁人不曾去泡妞,谁人不曾被妞泡。说白了,都是周瑜打黄盖的问题,两厢情愿也就罢了。
我穿着不知谁的一套衣服,坐在沙发上机械一样快速的换着频道。小凡端着两杯红酒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用来调情,红酒是上品。这女人看来是老手。我慢慢的呷着,酒里丝丝的酸味,在我的口腔里回绕,竟然有点晕晕的。平时我没这么菜啊!难道是看到美人晕的。我迷迷糊糊的不知道和她说着什么,记得后来我把她抱住吻她,再后来我就毫不知情了。
第二天早晨,我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一张陌生的床上,床很宽大,很柔软,我翻了个身,感到腰酸背疼。难道昨晚折腾了一夜,我怎么完全不记得了。去摸身上,衣服都还在啊!我心里迷糊得很,下床去找人。小凡在厨房忙活着,衣服穿得很齐整,就好像她一直都在那里忙活着。“你醒了?年轻人睡眠就是好!”“不至于用这种口吻吧!你不大我多少啊!干吗说话像我妈似的。”“我至少大你七八岁,还不老?” “你老不老全看你怎么想了?”“有你我就不老!”她含着一种撒娇般的温柔,慢慢的吐出这几个字。我有点懵了,从昨天到现在我一直迷迷糊糊的,我不知道昨天晚上做了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这是怎么了?我昏了,是被这个风情万种的女人迷惑的还是我真得那么不堪,一杯酒可以醉两天。“吃饭吧!”一会我先送你,再去上班。“哦。”我们面对面,不声不响的吃着饭,我不经意的看了下墙上的钟。晕!原来已经是中午了,我都做什么了,这么长时间就过去了。“你的工作不错啊!下午才上班?”
“我在健身俱乐部教瑜伽的,今天就下午要上课。”怪不得身材那么好,原来是专业的健美。我忽然想起一本不知什么杂志上说,练瑜伽可以提高性能力,要是这样的话,我今天起来腰酸背疼也就可以解释了。可我怎么一点记不起来昨晚的半点细节。和这样的尤物共度一夜居然不留印象不是太亏本了吗?
“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这是你的衣服,已经干了。”她把已经熨过的衬衣和裤子给我,我不经意的闻到衣服上淡淡的香味。
车不缓不慢的开着,小凡慢慢地说着:“你知道吗?我结婚了。已经5年了,我老公常年在外边,他很爱我,可是……”晕,听到结婚两个字,我的头忽然大了。我虽然风流得有点荒唐,可还是有原则的,有夫之妇我是绝对不招惹的。不是害怕被人家老公抓来爆打一顿,而是有点清高,还带点洁癖吧!和别人的老婆在一起,自己是绝对没有理的,就像偷了人家的东西,理不直气不壮,我一向以为偷比抢来的恶劣,抢总算是凭本事,要自己想要的东西。偷就不一样了,在气势上先就输了。我愤懑着,小凡后边说的话都没听入耳。最后就听到她说了一句:“你如果不介意的话。做我的情人好吗?我只和你好,你还是个孩子,我会好好照顾你的。”我支支吾吾的,半天说出句不伦不类的话:“我们是朋友吗?聊得比较好。对吧!哦,我到了,你好好上班去吧!我们再联系啊!”
下了车,我无力的朝小凡挥挥手,看着她的车开出了我的视线,一股愤懑肆无忌惮的把我整个人包了起来。我迷迷糊糊的成了常年分居的寂寞少妇的安慰剂。我这是怎么了?实在有点没原则了。我拿出手机,把小凡的电话号码找到,删除,我决定了,以后一定要问清楚婚姻状况再作打算,不然盲目的没原则,迟早要去检验HIV。还是未经世事的小女生比较好,可爱,单纯,健康,安全……
不久,我认识了迪迪,一个上高中的女孩。熟悉之后,我便有空就到她学校门口等她放学,买冰激凌给她吃,她的年纪正是我认识少微的年纪。在那一年,在学校的门口,我和她一起走过的回家的路,都好像就是昨夜的梦,刚刚过去,依然清晰。在每次等迪迪的时候,我都能回想起来过去和少微在一起的时光。想起她拿着冰激凌傻傻的故意舔着给我看的样子,想起她被章鱼烧里的芥末呛得流泪的表情,想起她的微笑,那种微笑让我觉得好温暖但又好遥远。恍如隔世……
“喂!你想什么呢?”迪迪背着书包穿着校服忽然一下就跳到了我的面前。“在想给小孩买哪种口味的冰激凌呢!哈哈。”迪迪留齐肩长的的头发,柔顺的贴在脸颊,乖乖的样子。脸圆圆的,白净的脸上时不时地一阵粉红涌上来,像个可爱的小娃娃。她吃冰激凌的样子也让我尤其陶醉,那种带点恶作剧的执拗像极了少微。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我总会不经意的回想起少微的一举一动。我是怎么了?好像得到了一个加深思念的途径,那一阵我经常没事就跑到迪迪的学校门口等她放学。与其说我是被她迷住了,不如说我是想在她身上寻找少微的影子。
我在享受着这种怀念的满足,同时也感到一种负罪,我如果舍不得离开少微就去追,干吗去招惹人家无辜的小姑娘。我还要继续这样,让迪迪以为我喜欢她,然后慢慢的把这个小朋友勾引到手,做我的小女朋友。算了吧!那不是一朵小花插在了那啥上边!我不能。
想着不能,可我还是照旧一周好几趟的去找迪迪。那天晚上,迪迪下课很晚,我们到了一家火锅店吃饭。我要了两瓶青岛纯生放在自己旁边,给迪迪要了一杯橙汁。我们慢慢的吃着,迪迪滔滔不绝的说着学校里边的琐事,我静静地听着,不时把涮好的菜和肉夹到她碗里。很快,我的酒就喝没了。“再要两瓶!”我向服务员伸手示意。“给我一瓶吧!”迪迪没等我同意就伸手夺过去一瓶。“小孩子,未满十八岁不许喝酒!”“过了十八岁就可以随便喝酒吗?”她反问的我没辙了。迪迪,拿起杯子来说要敬我,晕,这丫头一扬脖就干了。“好了,别喝了。”“你管自己吧!别管我!”听这话头,就有点不对了,这孩子估计是真醉了,而我也不太清醒了。结了账出来,已经快十点了。“我送你回家吧!” “嗯。”
迪迪估计已经不认识北了。我好歹比她强,我们上了公车,找了个位子坐下,她靠在我肩膀上就不怎么动弹了。“迪迪……”我学着大人哄小孩的语气,轻轻点着她的鼻子,这丫头微微动动,又靠在我肩上,看样子是睡着了。车上的人目光怪怪的看着我们,好像是我把她灌醉意图不轨。“到了,下车了,迪迪。”
半拖半拽的我终于把迪迪弄下了车。“你家住几号楼?我送你上去。”我问靠在我身上的迪迪。“你先陪我走走吧!我不想回家。”我们在小区里走着,确切地说是她挂在我身上,我拖着她走。晚上的风有点大了,吹得地上的废纸和树叶沙沙的响。“你是不是喜欢我啊?”迪迪的大眼睛看着我忽然冒出这么一句。“你有点醉了,别瞎说啊,小孩,我可是个大色狼,专门爱骗小姑娘。”我半开玩笑的说,“现在是晚上,正是色狼活动的时间啊!”其实,我也没少喝,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想入非非,头脑发热了。“那我告诉你,我喜欢你。是真的啊!”喝了酒的迪迪笑脸红扑扑的,十分可爱,甚至可以说是很诱人的。她靠在我身上,处女的体温传过来,一阵阵躁动。“小宝贝,我想亲亲你。”说着,我的吻早已经印上了她的嘴唇,她那温热的唇柔软诱人。我感觉到她的猝不及防,这是她的初吻吧!可惜给了我这样一个人,可惜了。那晚,我们都带着几分醉意,不知道吻了多久,回想起来,那真是最完美的接吻,我从没那么从容自然的吻过一个人。也许,我是把她和少微混成了一个人,酒精的作用真是神奇。
“不早了,我送你上去。”我的酒已醒了大半,我知道明天她还要上课呢?我拥着她慢慢的爬着楼梯,幸亏她家住三楼,不太高。“我去按门铃。”“不用了,给你这个,不会有人来开门的。”她递给我一把钥匙。开了门,可能是因为屋里暗,我感觉一阵冷气袭来,不像是初秋,倒像是深冬的感觉。“不用奇怪,我家就我一个。”开了灯,我把迪迪扶到沙发上坐好,我在屋里摸索了半天,才弄了杯果汁给迪迪。“你一个人住?”“嗯,从他们离婚之后,就我自己住了,不算学费他们一个月给我2000块。不少是吧!”迪迪淡淡的笑了下,这笑容不是天真可爱的,带着一种饱经沧桑的漠然,“不用同情我,也不用安慰我,我习惯了,一个人,除了偶尔寂寞,别的都还好。我至少又吃又喝有地方住,还有零花钱,不错了,比非洲难民,比贫困山区的小孩,好太多了。”“嗯,凑活过吧!长大了找个爱你的人成个家就好了。”我不疼不痒的翻出这句话,自己都觉得很没水准。
“你陪着我,我就连寂寞都没有了,很完美的生活,不是吗?”在这样的夜晚,听着一个貌似小孩的女生,说出这样的话。我怀疑是自己看错了,还是我喝醉了做梦,真不是很清楚。“今天晚上留下来陪我,怎么样?你不是第一次吧?嗯,我是第一次,不过没关系,我什么都明白。”这句话一出,我的酒全醒了,不能把眼前这个人当小孩了,她要和我上床。她也许从心理上已经是一个女人了,只是身体还是孩子的,而今晚过后,她可能就从身体到心里都完全成为一个女人了。她的手伸过来,解我衣服上的扣子,很快,我的衣服已经都在地上了,她又开始脱自己的衣服,我们已经是完全赤裸的相对了。像刚才在楼下一样,我们开始接吻,这次更为娴熟。她的双手环在我的脖子上,紧紧地搂着我,我感到一股热流从我身体的某一个地方一下子涌向全身,甚至把整张床都弄得像被火烤一样。“不要,我不要这么做。”我忽然推开迪迪的身体,那同我一样火热的身体,“你不应该找我,我不能这么对你,你明白吗?”迪迪忽然被我推开了,怔怔的傻在那里。“你觉得我不够漂亮,还是身材不够好?”“不,你听我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很可爱,很漂亮,身体也很诱人,但是我不应该对你做这件事情,你明白吗?”一边说着,我把被子拽过来盖住迪迪赤裸的身体。“原谅我,我勾引你,我该死,你怎么恨我都可以,但我今天不会和你做。我们的亲密接吻已经是极限了。”“你看不起我,觉得我下贱?”说着,迪迪的眼圈已经红了。你听我说,“你是个很好的孩子,不该把自己这么轻易的交出,特别是交给我这样一个人,我不会对你负责的,我今天和你在一起,明天就会抛弃你,你最好相信!”“孩子,别用这种奶味的称呼叫我,没有人把我当孩子,早就没有人这么叫我了,别装什么君子,好吗?在我们继续,继续我们该做的事情,你现在应该很想要我吧!我感觉得到。”“你需要冷静!”我飞快的穿上衣服,走出卧室。用冷水冲了把脸,我觉得自己已经完全冷静下来了。再次回到卧室,我看到迪迪抱着被子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我不希望你原谅我,只希望你以后能善待自己。别把自己轻易的交给别人,好好读书,以后找个珍惜爱你的人,好好的谈恋爱。我该走了,你洗洗脸睡觉吧!明天还要去学校。”我把外套的扣子扣好,最后看了一眼迪迪,决定离去。“我恨你,真心的恨你,恨死你了……”我在迪迪的骂声中下了楼,出了小区,那骂声还隐隐的跟随着我。寂寞,让迪迪早熟,让她像要去找个人陪她,戴上爱情的虚假面具,以爱情之名来解除她的寂寞。很可悲,很可怜,不是吗?可我还不如她呢?我只不过是带着颗破碎的心去不断伤害别人,让更多的人和我一样心碎,一样沉沦,一样的不再相信真爱,一样的不相信天长地久。我卑微的像只蟑螂,应该被人一脚踩死,踩得稀烂才对。
过了午夜的风几乎硬得要把人吹透了,我在路上幽幽的走着,不知道往哪边。今天晚上,我至少是做对了,我没有和迪迪发生什么,我这次的举动还算是个君子的,不过恐怕要在前边加个“伪”字才更为恰当。我就在这秋风肆虐的晚上不停的走着,带着空洞的热情,淡淡的歉疚,自嘲般的自恋,荒唐的夜晚,我比一切都更荒唐。我又想起少微,想起她已经是我寂寞时的条件反射了。不经意的就会忽然涌出一股情绪,让我本来的心情忽然变化,让我的心口如遭重创一般的窒闷,恨不能插一把匕首进去狠狠的搅。这种没有结果的痴缠的爱是很能培养自虐倾向的。无处发泄,无人倾诉,无法停止,无力抵抗,这种感觉太过可怕……
我看着手臂上横七竖八的几条刀痕,每次我想起她,想到无法控制,就会生出一种怨恨,对自己的怨恨,恨自己的无能和懦弱。这个时候我就会有种伤害自己的冲动,当刀锋在我的手臂上划过的一瞬间,似乎愤懑会随伤口而流出体外,一种怪异的轻松就会莫名的涌上来,冲上头脑。那一道细细的血痕在我看来是那么唯美那么亲切,我忍不住去吸吮那伤口,享受着那淡淡的咸腥在口中流转。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匹旷野里的狼,执拗的躲在一个角落里舔自己的伤口。伤口通常会愈合得很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唾液的确有治疗伤口的作用。但有一段时间,伤口的愈合速度远远比不上新伤口的产生速度,我太痛苦了,也太寂寞。没有女人陪我闲侃调情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只剩下对少微的没有出口的爱在徘徊,不分昼夜,侵蚀我的食欲和睡眠。我几乎近于疯狂,我只能靠无意义的事情来发泄,自虐是不错的法子。
也许人在寂寞的时候能想到很多法子吧!纵欲,酗酒,自虐,但如果心里没想通的话,其实一切都是徒劳的。就像是一个身患绝症的病人,吃再多的药也是治病治不了命。哀莫大于心死。我深深地陷在现实和幻想之中,怀着对我爱的人的痴恋,怀着对现实的漠视和对自己的厌恶。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依然在吃饭睡觉,机械的重复着每天的新陈代谢。说实在的,我活得很不耐烦,我对生活的世界没什么留恋,我盼望着会在一夜睡去之后再也醒不过来。我需要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死去,这样我就可以解脱了。我不能被人看成是故意死去的,我的死亡应该归于意外,就是那么一不留神,我就死掉了。这样家人和朋友的伤心就有理由终止的快一些。我看《少年维特之烦恼》,觉得维特的自杀太欠漂亮了,如果我可以选择自己终止自己的生命,我会找一把锋利的刀,深深的插入心脏,最好穿上一件白色的衣服,一尘不染的白加上血的殷红,才够唯美,几乎是近于完美了。我每天处在幻想里,现实已经被忽略了,我清楚自己的心理和精神处在变态和崩溃的边缘。我在压抑着自己,我不能够把自己毁灭,至少为了我的父母,看着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刚刚长大就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死掉了,他们会疯的。仅存的一点对家庭的责任感支撑着我没有舍得把自己杀掉。不知道过了多久,这些伤口变得麻木了。我似乎是累到不会爱了。我也不再去想少微,我尽量不去想她,我用一大堆事情把我的生活填满,忙碌中似乎我是康复了,我总算从失败的恋爱中走出来了。但有些事情是反复无常的,愚人节那天,我和少微发了个短消息互相问候,我只当是社交礼仪,朋友般的问候吧!可是没想到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过去的事情,我知道了她一直爱我,而我也爱她,但我们分开太久了,一切都像是故意捉弄我们。那一夜,我们都哭了,我从来没这么伤心的哭过,愚人节好像是为我们设计的,我们注定要在这天下人都撒谎的日子让我们知道真相。
所有的疑惑一旦明了,我更不知所措了。我们还可以追回所爱的人,重新在一起吗?在很认真地思考之后,我还是决定努力试试看,毕竟这个人是我深爱的人,为了她,我已经沉迷了很久,我干吗不勇敢一次呢?就这样,从那年的愚人节开始,我重新尝试着和少微在一起。但是一切没有按我想象的进行,我们都不是从前的我们了。一切都莫名其妙的僵在那里,我比以前更难靠近她,也许对于相爱的人来说最残忍的是时间,一旦时间流过去了,就再也没办法挽回了。我们尝试在一起,我认为我是尽力的,但感情不像别的事情,努力不一定会有回报的。那年的十月三日,我们再度分手,我努力了半年的爱情补救最终以更彻底的失败告终。中间的细节我记得很清楚,但我现在不想再说不想再想,我只要明了我们分开了,并永远没有复合的可能了。从失望走到绝望,我反而觉得轻松了,我不再有牵挂,也不再幻想,我是完完全全的重获自由了。我的生活可以肆意进行,不归任何人管,这种虚空的自由让我陶醉。
我又回到了追逐女人的状态,以更为优雅的方式,更为有效的招数,以更潇洒的态度。我不像从前那样带点报复社会的色彩,我只是静静地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人的欲望本来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正常,情人换得勤点,并不证明有多么的道德败坏,最多是生性风流罢了。 我过着很人性化的生活,尽我所能的选择我喜欢的生活方式。我对食物的兴趣也比以前大多了,美食美色本就是人生两大最应该追求的乐趣。而人如果趁着年轻的时候没有好好追求这两样东西,怕是老了就无福消受了。我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白痴,干什么要这么委屈自己的呢!
记得有一次,和一个哥们喝酒喝的很高兴,朋友问我喜欢什么,我脱口而出:“七分熟的羊肉和三分熟的女人。”这怕是大多数人的最爱吧!我尽力的在生活中找寻快乐,吃喝玩乐,原来世界上有许多东西都是可以让人快乐的。我何苦让自己远离快乐呢?
在那段时间里,我正八经的交了几个女朋友,但都不太合得来,就分手了。分手对我来说,如同家常便饭,没所谓了。想着中国有十三亿人,我的信心就会膨胀,自己还差不到会落单没人要吧!对着镜子弄头发时,我觉得自己的五官还是对得起大众的眼球的,绝对论落不到妨碍市容的地步。
和西西在一起是很以外的,我们认识到熟悉,彼此都觉得是朋友,很像哥们的那种。聊天聊得很开心,互相嘲弄,简直是绝佳损友。大概世界上的爱情都遵循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无心插柳柳成荫!我真不记得怎么就和西西在一起了,只记得我们聊过一整夜。我把自己所有的倒霉事和丢人事以及做过的缺德事全都吐出来了,她静静地听着,不时发表评论。“你真是丢人!”“超级白痴!”“我鄙视你!”反正没什么好话。我做过的那些事情,会用好话评价只能证明说话人的虚伪,她的直率很叫人觉得舒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西西开始谈感情,谈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感情。没有预兆,出乎预料,我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想和她说话,想把自己觉得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告诉她。很奇妙,爱情无声无息的酝酿成了,我们专心品尝着爱情美酒的清冽,幸福简单得如同一日三餐。但这时,我的花心毛病又犯了,过去的女朋友主动投怀送抱,真是难以拒绝啊!我只是个普通人,当然不会拒绝。这件事本身没有什么,对于我,有益无损。但当我看到西西把我当成宝贝一样天天挂着想着照顾着的时候,心里多少有点不是滋味。良心发现吧!西西是个很专情的人,感情像一张白纸一样纯洁无瑕,而我这张已经给涂改的面目全非,墨迹斑斑了。我配不上她啊!不知是因为我的过去,更因为我的嬗变,我的风流成性。我不能害了她!
分手,这个熟悉的字眼,在我脑子里闪了下,立刻付诸实际。这是我第一次因为为了对方设想而选择分手,不存在恶意,我是真心地为她好。后来我才知道我跟她说分手的那天,她在外边喝得大醉,她的酒量我很清楚,一瓶啤酒就晕,两瓶就不行了。当时我这样想的,我一次次的对自己说,必须狠心,狠心……现在不忍心真会害她害得更深,她是一个对感情很认真的人,而我早习惯了玩世不恭。根本就是有天壤之别的两个人,没法在一起的。
我必须要让她死心,我也要让自己先死心,我不接她的电话,不回她的信息,我想尽办法躲她。这样做,我知道她会很难过,而我也不舒服。我感觉重新陷进了一个真正的感情漩涡,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我不吃饭,不睡觉,我什么都不做,我长时间的发着呆。我想只要过了这一段,我就能挺过去了。既然对爱了多年的少微都可以放弃,对西西也可以如法炮制的,至多是牺牲几斤体重吧!以后总会好的。我又过了两个月游魂般的生活,直到被一个知道内情的朋友狠狠骂了一顿,我才明白是我错了。西西是真正爱我的,她做什么都只是为了我能开心,我犯什么错她都可以包容。这样的一个女子,我为什么不能对她好一点,为什么要一味执拗的伤害自己也伤害她呢?少微说的对,我是这样的一个人,总是在猜测别人想什么,然后按自己的猜测去行动。这确是我最大的弱点。我虽然没有和少微在一起,她无疑还是比较了解我的。
在和西西分手不到两个月之后,我们重新在一起了。这次我的心情是平静的,不存在疑惑不存在顾虑,我只要尽我所能的爱我身边的这个人,不管以后怎么样,爱一天算一天,至少这一天我们是快乐的,这就足够了。“Tommrrow is another day。 ”每个人都不能也没有必要活在过去,活在过去的阴影里,更没有必要按照自己的揣测去选择该怎么生活,该和谁分手和谁说再会!
现在我和我的西西在一起,偶尔会想起以前的事情,我会和西西很坦然地谈过去的事情,谈少微,谈我的过去,我不需要刻意把我的生活的某一部分省略。因为我清楚的知道,西西爱的是完整的我,不是经过包装经过处理的我,更不是剔除掉过去的我。西西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真爱,不是要改变对方,也不是要为对方改变,而是要让他做他自己,给他充分的信任,足够的自由,这种爱才使天地间最伟大最无私的。感谢上天,让我在有生之年,可以得到真爱。
未来无法预料,我只要现在。拥着我的爱人,享受每一天的爱,无论明天会怎么样,哪怕天崩地裂,世界毁灭,都不会再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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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5:54 点击数:631
追的,只是倔强。
爱的,只是幻想。
当要收回承诺的时候,一切就已经结束。
*原来还是会心痛
车子在公路上平稳地前行。车内播放着舒缓的音乐。
蓝末儿偏着头看正在开车的季家阳,她的男朋友。她时常这样望着他,出神。
有时,她竟然会不太相信他是她的,男朋友。
毕竟,他俊朗,高大,多金,聪明幽默切家世显赫,是这座城里多少女人的梦中情人。而她,除了拥有还称得上漂亮的容貌及一份可供温饱的翻译工作以外,似乎再无其他。他们没有匹配的家世背景,也没有相衬的身份地位。
他爱她,爱到他身边的人都惊讶不已,“季家阳原来也会这般疯狂地爱。”他常对她说:“我季家阳这辈子一定是着了你蓝末儿的魔!”她只是淡淡地笑,什么也不说。
她的电话突然响起,看了来电,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还是接通电话。“喂……”软软的,习惯性地拖长尾音。
“你怎么还是把‘喂’拖得老长啊,不是说过让你要改的吗?”一个声音半笑着说。
电话号码是陌生的,这个男声却再熟悉不过了,她一下子就红了眼眶。心空了又瞬间被涨得满满的。
“你……”她哽咽着。
“我回来了,暂时住在**酒店。”他轻松地说。
“我马上过去!”她情绪激动。
季家阳转过头看看蓝末儿,“你怎么了,谁的电话,出了什么事吗?”他伸过右手握住她的左手。
她愣了一下,抽出手,“我临时有点急事,不能陪你去参加宴会了。在前面的路口停下车吧!”她直视前方,眼睛润润的。
“我送你去,在哪里?”他收回落了空的右手。
“不用了,完全不顺路的。”她心急着下车,给了季家阳一个十分牵强的笑。
下了车,看着季家阳的车走远了,她才挥手招了出租车。
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以为自己已经对他免疫,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再心痛,为他。可是,原来一切都只是她的以为而已。
当他再次出现时,她知道,自己一直都在伪装,骗自己已经学会没有他了,骗自己已经可以不再受他的影响而生活了。
伪装终于被轻易卸下,只因他说他回来了。
原来还是会心痛。
*顾一洋
那时,蓝末儿是外语学院法语系的学生。聪明,漂亮,自然追求她的人很多。
一个周末,她接受邀约,和德语系一个男生去了“暖”。
“暖”是一家规模不大的酒吧,顺带还卖些简单餐点。人气很旺,在学校附近,客人也多半是学生。
喝了些酒,男生开始借酒装疯,她起身要离开,男生挡住不准她走。她反抗,男生开始出言中伤她。她想扇男生耳光,却被拦下。男生想强吻,终于把她的眼泪给逼了出来。
“用强的,是很丢脸的事。”一个很有磁性又略带讽刺的声音响起。是个高瘦、帅气的男人。
“你是谁?不用你管!”男生朝来人大吼。
“我是这里的老板,你在这里乱来,我有权请你离开。”他继续说。
“哼,装什么装,不要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男生对他说也是对她说,说完,转身走出了“暖”。
“谢谢。”她对他说,“我是蓝末儿。”
“不用谢。”他对她说,“我是顾一洋。”
是的,顾一洋,一个充满诱惑力的男人,一个让蓝末儿欢天喜地又痛彻心扉的男人。
*站在原地等你
顾一洋和他的“暖”在外语学院是很有名气的,不少女生都明恋或暗恋着他。
从英国留学归来,开了“暖”。长得英俊又风趣智慧,这样一个有着几分忧郁气质的男人是很难让女人们不爱他的。所以,蓝末儿爱上了顾一洋,轻而易举,理所当然。
他自己写歌,在“暖”唱给她听,她感动地落泪,他为她吻去眼泪。
她在他的公寓做饭给他吃,盐放多了,他也笑嘻嘻地说味道好极了,狼吞虎咽地吃完。
他蒙住她的眼睛,开车带她去海边,她惊喜地说不出话,然后他们在海滩上奔跑,嬉戏。
她跷课,坐两个小时的公车去为他买他爱吃的慕斯蛋糕。
……
他们为彼此做过很多,浪漫的事,贴心的事,感动的事。
周末的午后,阳光慵懒,让人骨头酥软。他们窝在他公寓的沙发上看DVD,吃零食。
电影演到一半,他开始不规矩起来。他的十指张牙舞爪地在她面前乱动,躲来躲去还是被他吻到。耳边他笑意连连。两张唇贴在一起,热度杂一无声地传递。
“末儿。”
“恩?”
“如果,以后我做错事,迷了路,你答应我,会站在原地等我。”他专注地望着她的眼。
“你会做错什么事?”她边笑边问。
“我只是说如果,你会站在原地等我吗?”他说。
“我会,我会站在原地等你!”她是爱煞了他。
他深深地吻住她,空气中弥散着爱的味道。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日子就这样甜蜜优哉地过着。
蓝末儿搬进了顾一洋的公寓。她下课后就买菜做饭。饭后,他负责洗碗。然后一起去“暖”,一起招呼客人,一起关店回家,一起相拥而眠……
她以为,这就是她要过的生活,简单却满足幸福。
她以为,他就是她今生的归宿。
她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走下去。
可是,古人就说过,“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这句话,原来是真的。
她照例放学后买菜回去,准备做饭。可他不在家。打他电话,关了机。问他其他朋友,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她有些慌了。
后来,在卧室发现他留的一张字条:
末儿,
我们分手,你保重。我走了,公寓留给你。
顾一洋留
她的泪模糊了信纸。
他没有交代他去哪里做什么事,又什么时候会回来。就如人间蒸发般消失了。
她完全没料到他会这样做,分手,她的心如刀割。
她濒临崩溃。
*季家阳
顾一洋一声不吭地走后,蓝末儿病了,大病一场。病愈后,她处理掉公寓,鼓足劲学习,申请学校,她要去法国继续修读硕士。
季家阳是蓝末儿在法国认识的。
他来法国开会,她是聘请的翻译。他对她一见钟情,她心中却留着一道抹不去的痛。
季家阳是那种很精明的男人。这种男人清楚知道自己要什么,如何得到自己想要的。他想要她,她几乎无处可逃。
他开始频繁来往中法之间。于公,是谈业务合作;于私,是为了她。她是他在法国期间的随身翻译。
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非常优秀的人,她和他不应是一个圈子的。但他终于还是打动了她。
他,季家阳,多么骄傲的男人,从来都是女人追求他的。他却积极主动地追求她,她是何德何能啊。
送花,送礼物,去高级餐厅吃饭……这些都不足一提。
一个下雪的晚上,他送她回去。突然,他把车停在路边,他下车去,没戴任何保暖的饰物,就那样用手指在蒙了一层薄雪的车窗上写道:蓝末儿,我的天使,我最心爱的天使。你就用你那美丽的翅膀高飞吧,当你感到累了的时候,请记得还有我!写完,他还高声喊到:“我爱你,蓝末儿!”那声响在雪天里久久地回转着。
说她不感动,那是不诚实的。
她是孤儿,从小是被姨妈带大的。两人感情深厚,犹如亲生母女一般。可姨妈在一次车祸中丧生,她接到噩耗的时候,整个人几乎痛苦地昏厥过去。是他,丢下所有工作,在她身边陪伴她,安慰她。
“姨妈本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她走了,我从此就孤身一人了。”她流着泪,心痛无比。
“末儿,你不是一个人,还有我,我会陪着你,照顾你,守护你。”他说的很是真诚。
他拥她入怀,她觉得安心温暖。
他终于打动了她。
在她最脆弱,最需要依靠的时候,他在她身边。这已足够。
爱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时间是美丽的道具,可让本不美丽的爱情逐渐春暖花开的。
*爱已不纯粹
她来到顾一洋住的酒店,他在房里等着她,带着骄傲自信的笑,仿佛知道她永远逃不出他的掌握。
她一进门,他就拥她入怀,像很久以前一样,下巴抵着她的头顶,手轻拍着她的背。她的泪湿了他的衣。
“我去了美国,结了婚,又离了。现在我回来了。我想你了。”他说的极为自然,就像当年的不告而别与分手只是小事一桩。
“就这样?”她拭去眼泪,望着他。
“就这样。”他笑着说。
“那你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她问。
“不走了。”他握住她的手,吻住,深情地望着她。
她别开脸,“你有什么打算吗,今后?”
“我父母让我结婚,生小孩。”他说。
“你不是结过婚吗?”
“她不能生育。”他有点迟疑地说。
“所以离婚?”
“是的。”
“为什么非要小孩不可?”现在不是流行“丁克家庭”吗?
“如果没有小孩,我父母就不会让我继承财产。”他一语道破“天机”。
“所以?”她等他继续说。
“我们结婚,然后生小孩,我就能继承财产。”他坐到她身旁。
“你回来找我就为这个?”她仍不愿相信他的改变。
“当然,我觉得你肯定会同意和我结婚,生孩子的。不过我一直都很想念你。”他作势要吻她。
她却避开他的唇。“你变了。”她感到心中的那道光已经完全熄灭。
“人都会变的。”他理所当然地回答。
她以为他是真的想她,真的爱她才回来的,而不是为了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孩子继承财产的。他不应该利用她对他的爱,来达到他的目的,这样太伤她的心。
她的泪终于决堤,就当作是为这不再纯粹的爱作的最后祭奠。
*是时候放手了
“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她告诉顾一洋。
“你说过你会站在原地等我,无论我做错什么,这是你的承诺。”他愤怒地喊到,额上经脉显露出来了。
“是的,我是承诺过,我也一直在遵守着这个承诺。我是甩开我男朋友赶过来的,因为你说你回来了。你知道听到你说你回来了我有多么激动吗?你一定不知道……我来这之前,在路上,我一直在想,我们的未来。我告诉自己,我原谅你之前的不辞而别和这么多年对我的不闻不问。这些我都可以原谅。”她盯着他的眼,情绪有些激动。 +
“那就好,我就知道我的末儿还是像从前那么懂事、听话。”他自信地说。
“不,你错了。我真正想要说的是,正如你所说的,人都会变,我也变了。抱歉,我无法再遵守当年的承诺了,我已没办法站在原地等你回来牵我的手了。所以,一切都结束了。”她声音中听不出任何情绪。
她挣开他的手,起身,开门,离开。没有说再见。
“蓝末儿,你会为你今天的拒绝与失信,付出代价的。”他在她身后大吼。
她仍旧不回头。
是时候,是时候放手了。
*咒语
蓝末儿终于答应了季家阳的求婚。
他的父母很民主。因为她是孤儿,两老就把她当作亲生女儿般来疼爱。一家人是乐融融的。
她问他:“如果我曾经沉迷在往事里只知埋头颠沛流离,如果我终于懂得摒弃过去过往珍惜眼前生活,你会不会,会不会站在原地等我。”
他答她:“我会,我会站在原地等你。”
她向他讲了关于她和顾一洋的所有,他轻抚她的头,吻她的额。“我会,我会站在原地等你。”发誓似的说。
咒语般的,我会,我会站在原地等你。
*修成正果
蓝末儿和季家阳的爱情终于修成正果。
婚期定了,喜帖也发了。一切都喜气洋洋。
她终于交出真心给他,他定会好好珍藏。
季家信基督,婚礼在教堂举行,场面庄严,浓重。
她在新娘休息室候着,心中充满喜悦与紧张。
他在神坛前候着,心中充满喜悦与紧张。
吉时已到,却久不见新娘踪影,伴娘去休息室找新娘,却发现打扮美艳的新娘倒在血泊中,洁白的婚纱已被染红,口中念着新郎的名。
旁边坐着一名男子,痴痴在笑,手里握着沾血的匕首。
季家阳奔到蓝末儿身边,她还有气,他叫她坚持住,她摇头,她清楚她的身体。
“三,三,三……”她叫他的乳名,从前她只在他们最亲密无间,最忘情的时候才这样唤他。
“我在,我在,我在这里。”他的泪早已爬满了脸,手抖得厉害。
“我想好所,我爱你。”她攒足了劲说完。
“我知道,我知道,……”他吻她的发,她的额,她的眉,她的眼,她的鼻,她的唇。
“你,不用再等我了。”她微笑着,终于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如野兽般疯狂摇她,好似想把她从睡梦中摇醒。
一切已无力回天。
警方赶到,带走了那名嫌疑犯男子。
经警方证实,嫌疑犯,顾一洋,中国籍,35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案发时,病情发作……
后有好事者传说,顾一洋之所以离了婚从美国回来,就是因为女方发现他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而不愿与他生育小孩。
最终,谁也没有在原地等到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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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5:51 点击数:592
林凌:我从来不曾预期过我的爱情。
“凌,今晚公司全体同仁聚会,你不会正好又没空吧?”同事小漪调侃道。“不会啊,我会去的。”苦笑,原来自己在他人眼中如此不合群呢。慢吞吞收拾完东西,跟同事一一道别后,离聚会开始还有一个小时,我决定,去逛书店消磨掉这一个小时。
我叫林凌,任职于一家外企,普通职员,对工作没什么野心,所以自大学毕业后已工作一年,却仍看不出己身有什么发展潜力。因个性比较懒散,所以对什么事都少了3分热情。基于以上几点,我甚少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也就给了别人不合群的印象。
一路闲晃到“书友阁”,发现店中大都是学生,甚少有像我这样的上班族。走到小说散文专区,看看有没有什么新书,眼前一亮,看到了一本新出的张小娴精品散文集,伸手,拿住上半部分,一愣,发现书的下半部分还有另外一只手在。
许卫:我的爱情会以何种面貌出现?
“卫,我警告你,今晚兄弟聚会你要不来的话,明天可有你好看的。”好友兼同事的秦非故意装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知道了,你烦不烦啊!对了,我要稍微晚点到。”埋首于一堆数据报表中,我非常不耐。
“干吗?什么事啊?”秦非紧张兮兮的问道,一副怕我爽约的样。奇怪,我信誉几时这么差了,看来该找时间反省一下。“我要买份生日礼物送我妹妹。”“这样啊,反正你尽量早点来吧。”看着秦非离开办公室,我终于可以松口气,总算还我安静的空间看完这堆天杀的报表。
我叫许卫,于一家外企任部门经理,工作差强人意,属于那种有人生目标但不会百分之百去遵守的人。当然,人生要有意外才精彩嘛。
处理完公事,晃到一家名为“书友阁”的书店,放眼望去,大都是学生。想起妹妹很喜欢张小娴的书,便一路径直走到小说散文专区。一眼便看到一本标明为最新出炉的张小娴精品散文集,伸手,拿住书的下半部分,却看到,一只手同时拿住了上半部分。
林凌:原来爱情可以随时发生。
去到公司聚会的那个酒吧,于昏昏暗暗的灯光中,终于找到公司的人。原来,只差我了。暗暗吐吐舌,悄悄坐到小漪旁边,被她瞪了几眼:“才来?““呵呵,你知道,我这人一向没什么时间观念,你放过我吧!”悄悄作揖,只希望她别小题大做。“算了,不跟你一般计较。”说完,小漪便马上融入同事间的谈笑中。
想起刚刚没买成的那本书,真是可惜呢,怎么这么巧只剩一本。唉,叹口气,看着眼前的一片欢声笑语,突然间,觉得寂寞。真是奇怪,一人独处我很能自得其乐,而处于一大群人中间,我却变得不知该如何自处,真是伤脑筋啊!
趁着眼前没人注意我,悄悄离开座位,准备去洗手间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却在半途中听到一声清朗的男声:“嗨,我可以认识你吗?”
许卫:原来我要的爱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开始了。
来到跟秦非他们约好的酒吧,顺利找到他们。自然,因为我的迟到,免不了要被罚几杯。然后兄弟间说说笑笑,开始胡言乱语。
本来我也应顺势加入他们才对,但今天思绪却有点远离。
想起刚刚书店的一幕,想起刚刚那个女孩。同时伸手拿住那本书,当时只听到女孩叹了一口气“唉,真可惜!”就松开了拿书的手。着了魔似的,一直望着女孩的背影,看到她一直走到柜台询问着什么,然后看到店员摇了摇头,再然后似乎看到了她的肢体语言都写着无奈离开了店。自始至终,没看到她的脸。想着这样的一个女孩,多么消极的人生,是否遇到爱情也是如此轻易便放弃。
“哈哈哈,你输了,愿赌服输!”蓦然身边想起好友之一的文风大声喊道。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他推出了座位。“好啦,碰到第一个走过你身边的女孩,你要向她搭讪哦。”听着文风异常兴奋的声音,我还是云里雾里。“现在是什么情况?”“很简单,我们玩游戏,你输了,所以就要接受惩罚啊。”文风太过明显的幸灾乐祸的嗓音终于让我明白,原来我在迷迷糊糊中,被这一帮损友给联合起来耍了,真是交友不慎啊!
“你可不能耍赖!”
“就是就是。”
“快,一个女孩朝这边过来了。”
真会瞎起哄,无奈之中,我硬着头皮向快要经过我身边的那个女孩说道:“嗨,可以认识你吗?”
林凌:我以为爱情是心底深处最深切的渴望。
回到家已很晚,父母皆已睡下。幸好自己没喝什么酒,其他同事大都离开时已经东倒西歪。进到卫生间,洗漱完毕准备回房睡觉,耳边却似乎听到有个声音响起“嗨,可以认识你吗?”。复而想起那个男生,酒吧中灯光昏暗,隐约看出他年纪很轻,面貌俊朗。当时听他“呀”了一声,说了句“原来是你”,后才知他就是书店那另一只手的主人。
不知为何又特意想起他,心中有中莫名的烦躁,想起后来于酒吧中总觉有一双好奇的眼光一直追随着自己,是自己多心了吧。带着满心不曾有的莫名情绪,终于在昏昏沉沉中睡去。
真是…该怎么说,天公作美吗?一场雨居然让我在一个礼拜后又碰到了他。起先双方都还不敢确认是对方,毕竟正式的面对面是在灯光昏暗的酒吧中。而后,四目相接,终于相视而笑。因着下雨,我们都在一家茶馆门口避雨,于是顺势双双进了茶馆。
“喝点什么?”他的声音特别干净,就像茶一样,让人回味不已。
“红茶,谢谢。”我对他微微一笑,希望自己此刻的样子不是太糟。突然想起曾被小漪嘲笑“你这样懒懒散散的人,永远这样没心没肺,想必碰到爱情也一样漫不经心吧!”自己也曾经以为是这样,谁料到真的遇上了,还是满心忐忑,做不来云淡风清。
烦躁又袭上心头,手指无意识的在桌面上敲击,看着他清俊的面庞,忽然觉得胆怯,如此出色的一个男人,我可以吗?
正兀自发呆中,只觉手背一暖,低头,看到一只手覆上了我的手背,还未及反应,耳边一声雷炸响“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许卫:我以为爱情就是相中、争取,毫不迟疑。
架着已不省人事的秦非拦了辆出租车往家开去。因自己一个人在外住,所以每当有事,比如眼前这种状况,就可以让那一票狐朋狗友暂住。看着秦非呼呼大睡的样,脑中又想起那个女孩,也许该感谢这帮损友的胡闹,居然让我好死不死的搭讪到她。本来担心这么无聊的举止会让她看轻。但当她知道我就是当时在书店那另一只手的主人时,似乎表情并没有什么不悦,只是微微一笑,便径直离去。
而之后的时间,我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的身影。看她在她朋友中特别沉默,只是偶尔说一两句话,微笑一下。尽管酒吧中灯光昏暗,没来由的,我就是看到了她脸上不经意流露出的寂寞,心微微发疼,想要好好抚平她的寂寞。我想,我大概由最初的好奇已经转变成喜欢。
于是,我用尽各种管道终于找到她—林凌,呵,多么让我心疼的女孩。
一场及时雨真是帮了我的大忙。我装成躲雨跟她躲在了同一家茶馆门口,却不敢冒然上前,怕唐突了她,却见她似乎也对我有印象。我试探着对她微笑,终于,她想起了我,相视而笑,双双进了那家茶馆。
“喝点什么?”我轻声问她,仔细的看着她的每一个表情,那份淡然中透出的寂寞,让我的心微微的发疼。
“红茶,谢谢。”她微微一笑。然后便看出她有点恍惚的看着我,手指无意识的在桌面敲击。我明白,她并非完全无意。我决定一鼓作气,握住她那只不停敲击的手,我轻轻问道:“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林凌:爱情来自烟火璀璨的一瞬,如果消失,那该怎么办?
离那句爆炸性的宣告已过了3天,心情却仍然回复不了平静。太过震撼的结果是我比平常更加漫不经心,惹得小漪时时对我龇牙咧嘴。我不明白自己在犹豫些什么,但天性的缺乏安全感,让我无法无所顾忌的投入这场爱情,总觉得还有什么东西不够,不够让我说那句“好”。
下班时间到了,也不知是怎样走出的公司,迷迷糊糊中一路向车站走去,突然身后一股推力袭来,站不稳之下,身体本能自动向前跪下并以双手撑住地面,却为时已晚的发现—今天穿的是套裙,膝盖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硬生生磕向地面,眼泪差点夺眶而出。
“凌,怎么样,有没有事?“一双有力的手环住我腰将我自与地面的亲密接触中拉起,伴随而来的是焦急的声音。是许卫!双眼盈满眼泪委屈万分的转向他。只听他噼里啪啦一阵数落“怎么走的路?怎么一群孩子擦过去也会摔倒,这么不小心,你究竟在干什么啊?”
任由他扶着走向一旁的候车位,看着他蹲下拿出纸巾轻轻地擦着我膝盖上的伤口,已隐隐泛出血丝。看他的眉宇间掩不住地心疼和担心。突然,眼泪再也忍不住,簌簌落落的滑下。
许卫更加紧张,以为自己弄痛了我,不住的道歉,下手更轻。我泪中带笑得把他的脸抬起来,向前拥住他,任眼泪在他背后泛滥:“我答应你!”
许卫:爱情是时机,错过便要悔恨一生一世。
我真的快疯了,自我提出那句话已过了3天,却只见凌在那天愣了好久,然后什么都没说就离开。我犹如被押进牢房还未开审的犯人,每一秒钟都忐忑不安。
这两天一直去她公司等她下班,并没有上前跟她打招呼,只是一直跟着她,看她的精神一直恍恍惚惚的,纵然明白她对我并非完全无感,但是没个答复,心里始终无法安定。
看着她照理一脸恍惚地从公司出来,离她有点距离,只希望她能安全到家。却看到一群嬉笑玩耍的孩子自她身边擦过。而她晃了几下居然向前摔下,我措手不及,赶到她身后她已摔倒。
“凌,怎么样,有没有事?“环住她腰将她拉起。看着她转向我的那双眼睛,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太过担心的结果是我开始气急败坏:“怎么走的路?怎么一群孩子擦过去也会摔倒,这么不小心,你究竟在干什么啊?”扶她向候车位走去。
我蹲下拿出纸巾轻轻地擦她膝盖上的伤口,已隐隐渗出血丝。真是懊恼得要命,要再快一步就好了
突然看到她眼泪忍不住滑下,暗暗咒了声自己,动作更加轻巧。她却在这时抬起我的脸,慢慢拥住我,我看到她泪中还带着微笑,正在震惊中,一句始料不及的话在耳边响起“我答应你!”
然后…
一个晴朗的大好天气,一个清秀的女孩和一个俊朗的男孩挽着手走进“书友阁”。
“知道为什么来这里吗?”男孩向女孩眨了眨眼。
“呵,当然知道。那,我问你啊,当初为什么对我印象深刻?”女孩抬头看着男孩,有着一丝的不解。
“你的寂寞,让我心疼。”男孩的表情特别温柔,“那你呢?突然答应我的原因是什么,我做了什么好事吗?”
“呵呵,因为我看到了你的真心,我摔倒那时,你那么真心的急切、担心,赤裸裸的呈现在我面前,我的心一下子被什么东西填满,我知道,我一直等候的就是你了!”女孩的笑脸是满满的甜蜜。
男孩像是满意极了这个答案,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然后,两人找到了那本张小娴的精品散文集,双双离开了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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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2-12 15:51 点击数:395
四年后的一个瞬间
2004年4月的一个凌晨,林薇站在成都火车站的门口,满目张皇。经过火车40个小时的颠簸,她已经神思恍惚,头昏目眩,开始怀念家里那张软绵绵的床,床上有柔软的枕头,温软的被子以及家言熟悉的味道。可是现在,她面前只有无数的陌生人,在这个天色即将要亮起来的陌生城市说着她陌生的方言,开始演绎一个个陌生的故事。
到这里来见春风,不过是一念之间。
和家言莫名其妙的分手,完了一个人对着电脑发呆,就看见春风上线了。说起来,林薇和春风相识也有四年了。四年的时间,足够她从年少青涩慢慢趋于成熟温润,像璞玉渐渐焕发出光彩。可是四年的时间,她却并没有爱上春风。
他们在网上无话不说。两个无话不说的男女,总是有些暧昧的,但也仅只于此。在她眼里,四年里最重要的始终是家言。
可是如今,最重要的已经烟消云散。和家言的点点滴滴还依旧枝繁叶茂,可是枝成了老枝,叶变为枯叶,前途已经山穷水尽。
春风对她说,那你来吧,来成都散散心,我带你去吃最辣的火锅,出一身汗,回家洗个澡,什么烦恼都没了。
屏幕上春风的头像闪闪发光,似乎在表示着他的热忱。
一念之间,林薇做出决定。
目光再搜索,一个高高的人影出现在她的视线里,格子衬衫,牛仔裤,慢慢向她靠近,眼光也随之而来,笑容一如春风。
居然是那样年轻好看的一个人。他说:“薇薇,我就是春风。”
林薇没有迟疑,既然他只凭一眼就认出了她,那她当然也同样确定,尽管事实上他们从未视频或看过对方的照片。他们固执的认为,那才是真正的网友相处之道。可是现在,一切已经被打破。
他伸手过来拿她的行李,然后站出去叫计程车。微黄的灯光里,林薇心头忽然颤动: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来见春风呢?闪念之间,她有些恍惚,难道自己已经开始爱上春风,在四年后的这个瞬间?
爱上火锅飘香的味道
网上的春风是个风趣幽默的人,她不开心的时候,总是有法子让她笑。面前的严绎却不太爱说话,每天就知道带着她到处去玩去吃。林薇也有过一丝不安,或者说疑虑,可是她提起一些以前他们交流过的事,他又确实都记得。而且,他对她实在没有任何不良的企图。他的房子很小,她睡卧室他睡客厅,彼此相安无事。看到她洗完澡穿了睡衣回卧室,他就偏过头去,俨然一个君子。
林薇就想,原来人在网络和现实中,确实可以如此的不同。或许春风也会做此感想吧。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彼此都并不介意,甚至是有一些惊喜。
那台联想电脑就摆在客厅里,上面蒙了一层灰。林薇想到四年来就是靠它联络着两个相隔千里的人,不由分说就怒斥了严绎一通,然后把它擦拭得干干净净。
一个礼拜,他带着她踏遍大街小巷。林薇说你不用操心我,我自己也可以去逛的,你不上班老板开除你可怎么请我吃火锅呢?严绎温柔的笑,说没关系的没关系的。
她开始喜欢上火锅飘香的感觉。最喜欢的是一种粥底火锅,清粥做的锅底,里面烫上自己喜欢的菜,一般都是鱼丸鸡块香菇木耳之类清淡的原料,再点一些特色的凉拌菜相辅,微辣爽口,熨贴到心底,像极一个温和内敛却又是性情中人的男子。
美食当前,林薇开始忘怀家言,结果发现自己居然可以如此凉薄。每次在QQ上看到家言的留言,或是收到他的邮件、短信,她全都删除,不看一眼。
严绎应该是从头到尾都知道的。可是他什么也没多问。
那时她当家言是宝。上网的时候,却看见有个人叫春风,留言栏里清清楚楚的写着:“等闲识得春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就这样聊上了。
他明白她的每一次欢笑,每一次落泪。他从来没有骗她,吃完火锅洗个澡,果然很舒服。而家言,却只有源源不断的和谎话,和渐行渐远的温柔。现在严绎就在她的面前,温柔的给她夹菜。
一种瞬间却巨大的勇气忽然击中林薇,她说:“严绎,我们去峨眉山看佛光吧。”
这么几天,他已经为她列好了游玩的清单,囊括四川所有名胜,几乎比旅行社的还周全,够她花几个月时间了,可是却偏偏没有峨眉,举世闻名的峨眉。
严绎举着筷子的手微微停顿了一下,然后,他说:“好的。”
三年前的对白
三年前,春风也曾经说过:“我喜欢你,薇薇。”
他告诉林薇,峨眉山的佛光举世闻名,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见,而有机缘看见时,即使两个人拥抱在一起,也只能看到自己的身影。
那是一种孤独的光芒。
他说,我的老家就在山脚下的县城,可是我从来没去看过,我想等一个心爱的女子一起去看,我们不要拥抱,我们只轻轻的拉着手,我们看见各自的身影在天上对我们招手,我们却知道我们的心紧紧连在一起。
林薇看了也生出一丝向往来,可是到底没有答应他。她只说,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可以一起去金顶看佛光,那我就愿意做相伴你一生的女子。
那是他们之间最暧昧的一次对白。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说的时候,到底有多少真心多少假意,年轻的时候,说个一生一世的许诺再简单不过了,但是她到底是记得自己曾这样说过。
严绎应该也没有忘记,所以他有些惶恐。
开一些神秘的花
林薇开始兴高采烈的计划峨眉之行。可是一些不经意的小事却老是滞留在她脑海,渐渐就开出一些神秘的花来,丝丝的曼佗罗香气搞得她心烦意乱。
有一次她接到一个电话,说找小嘉。可是这里并没有小嘉,林薇说你打错了,那人就是不听,直到严绎赶来,拿起电话转身解释,声音低得她不能听见。
又有一次,他说有急事,回来已经是深夜,他以为她已经睡下,蹑手蹑脚的洗漱。可是林薇一直在门缝里张望,她闻到一股浓浓的医院消毒水的味道。
后来林薇试探着说起,他就前言不搭后语,脸上显出心虚的神色。论起说谎,严绎实在是不堪一击,林薇早已在家言那练就火眼晶睛。
她开始留意,然后就在严绎的家里发现很多不妥的地方。牙缸里的牙刷是两只,浴室的毛巾有两块,衣柜里一件他没穿的衣服上,甚至还有口红的印记。
原来那样温顺老实的严绎,也有着不为人知的背后。原来他们之间,也充斥着谎言。林薇的心里有一点微凉,开始相信网络果然是个虚幻的世界,而世界其实比网络更虚幻。
她悄悄的离开了那个小小的屋子,只在桌子上留下一张纸条:不是有心人,不做亏心事。
在金顶没有和佛光相遇
离开了严绎,她忽然发现自己在这个城市其实无处可去。可是她还不想走,她买了票坐车去峨眉。
车上,整理自己的行囊,发现少了身份证。左思右想,终于想起来,是忘记在严绎家里了,可是,她该怎么回去取回呢?不是不期待他给她一个圆满的解释的,但是又不能说服自己去期待。
天气很好,游人也不是很多。她终于登上金顶,一等三天,却始终没有等到佛光。孤独的佛光没有照到她身上,她却是实实在在的孤独。
注定不是有缘人。
失望的下山,回成都,买火车票。然后,不得不重新去找严绎。
时间不早不晚是晚上八点。她敲开那扇熟悉的门。
门里却是一个陌生的面孔。“你是…”连声音也如此陌生。
“严绎不在吗?”林薇迟疑的问。
“我就是啊。”那个人毫不含糊的说。
“你?”林薇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那个陌生男人的背后,一脸惶恐。
原来你一直在骗我
他对着她,却没有说话,好看的眼睛微微下垂。原来他叫路小嘉。
他是一个年轻的医生,和严绎是好朋友。严绎出差去,他借居到他家里,开他的电脑,上他的QQ,轻描淡写的说,那你来吧,来成都散散心,我带你去吃最辣的火锅,出一身汗,回家洗个澡,什么烦恼都没了。
他想不到她真的会来,知道她真的要来的时候,她已经买好了车票。在火车站外,他一眼就看到一个白衣蓝裙的女子静静的站在那里,有一点张皇,一点倔强,还有很多无助,一念之间,他决定冒充春风。
他什么也不敢多说,虽然他连夜看了严绎保存着的他们聊天的很多重要记录,但他依然怕露馅,只有陪着她到处玩到处吃。在林薇的资料里,严绎特意注释:永远不能再和她一起上峨眉山了。可是他没有写为什么。后来他也就没有提去峨眉,但当林薇主动提出的时候,他实在想不出什么理由不答应,于是就说好。
林薇的笑容还挂在脸上,却已经僵硬。僵硬的笑容咯得她脸颊生痛。
真正的严绎就坐在一边,神色里有些尴尬。今天上午他才刚刚回来,实在是不知道这短短的十天里已然生出如此多的事端。他惟有沉默。可是这个样貌平常,默默不言的人,他才是真正的春风,四年里陪她一路走来的春风。
她终于见到了他,却永远不会爱上他。在他之前,小嘉已如一阵春风吹进了她的心里。
可是他并不是春风。
林薇喃喃的问:“那你知道为什么我要去峨眉看佛光吗?”
小嘉茫然的摇头。
林薇听见心里的那阵春风吹过的声音。
相识的最初
又是车站。林薇拿了行李等待着起程。手机毫无预兆的响起。居然是家言。他在电话里说:“我知道你在成都,你先别走,我已经下了飞机了。告诉我你在哪里,我来找你。相信我,这一次,我绝对没有说谎。”
林薇的眼睛开始发酸。
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她和家言在校园里初次相遇。他穿着干净的蓝色汗衫,白裤子,是她最喜欢的打扮;她穿一条浅蓝的印花连衣裙,头发轻轻绾在脑后,是他最中意的模样。他们轻轻迎面而过。
他的书里飘落一张纸来,她捡起来,上面只写了一句话:“等闲识得春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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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6:04 点击数:861
那夜久别的朋友给我讲了一段离奇的故事,自从她去了那个小山村,那个故事便延续了五年。
毕业时丹琦只有18岁,爬过几座大山,那个偏僻小山村的中学,就是她工作的地方。在那里她认识了耀林,也听说了一些关于他的传闻。
耀林很清秀,也很沉默。他似乎在那些传言以外,也似乎被那些传言所伤。丹琦听同事说起耀林和香玉的情史。香玉离了婚,带着她2岁的女儿。她长的高挑、清瘦,眉目间暗含妖媚,对男人秋波频送。耀林不是香玉结婚后第一个爱上的男人,香玉爱上的是本校的另一个男人。为了那个男人,他不惜与疼爱他的丈夫离了婚,而那个男人并没有和他的妻子离婚。那时的香玉倍感凄凉,为弥补心灵的空虚,她选中了内向的耀林。这其间香玉为何离婚,耀林并不知道。他很同情香玉和她交往了两月。一天在车站他见到了香玉的前夫,那个高大沧伤的男人将一切都告诉了他。耀林对那个在他心目中的柔弱女子心灰意冷,被欺骗和愚弄使他不能再面对香玉,他们的故事在那一刻也许就结束了吧。可后面的故事还早呢!
18岁的丹琦对耀林的感情似懂非懂,但她觉得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受到伤害的人。和香玉的交往毁了他的名声。别人说:物以类聚,他也不是好人,真没有想到那么老实的人,居然和一个水性扬花的女人搅到了一起。耀林很孤单吧!所有的人都抛开了他,一个没有朋友的人的生活是灰色的吧!心地善良、活泼开朗的丹琦想成为耀林的朋友。有时爱情是从一本书开始的吧!丹琦发现耀林很喜欢看书,他受伤的心是在那些美妙的文字里疗伤吗?在耀林的书桌上丹琦发现了那本书《飘》,在学校念书时这本书是她最喜欢读的。“能借给我看看吗?”丹琦礼貌地问。有谁会拒绝一个女孩这样的请求呢?望着可爱的丹琦,耀林点点头,不好意思的转过头去看窗外的落叶,又是一个冷艳的秋天,那些金黄像许多蝴蝶在轻舞。这样的男孩,他会是人们传说中的坏人吗?丹琦问自己。那些世俗该有多冷莫啊!
丹琦回味着那本书,和书中那个勇敢的女子。她和耀林谈论那个故事。丹琦望着晴朗的天空淡淡地说“你就不要再难过了吧。”“是啊!我们都读了那个勇敢者的故事,一个女孩都那么勇敢,何况是一个男人呢。”耀林的话很轻,却透着一股力量。半响丹琦回过头来,和耀林的目光相遇了,这一次耀林没有回避她,对着她含情的笑起来:“你真是个有意思的女孩儿。”丹琦用手去扯路旁的小树叶,也许是由于慌张吧,什么也没抓到,她转身丢下一句话:“我要去备课了。”匆匆地跑了。耀林站在那条矮树丛的小路上,目送着她的背影。
议论象漫天飞舞的雪花。那个傻女孩怎么会和他在一起呢?她毕竟只有18岁啊!她懂什么。香玉一定很气愤吧!她随时都会散布一些骇人的听闻:耀林说不管怎样,他今生最爱的是我。耀林说舆论太多才放弃的。我已经有了一个女儿,我不能为耀林生儿子,所以我才和他分手的。丹琦没有去理会香玉,耀林也对她敬而远之。
香玉又结婚了,结婚那天很热闹。她嫁给了一个铁路工人。香玉的母亲反对她与那个又高又黑的男人结婚,她便没有告诉母亲她结婚的事。她的母亲听到有人放鞭炮,笑问谁家的喜事。旁人便告诉她,是你女儿结婚呀!老妪便象疯了一般,冲到男人家里给了香玉一巴掌,随接将酒席掀翻,场面可想而知。
婚后的香玉并没有安分,也没有得到丈夫的爱。也许是因为寂寞吧,她每天约人打牌,而且专约男人。那个又黑又高的男人起初查看她,过了几日忍无可忍冲到打牌的屋里,抓住香玉的头就往墙上撞。又狠狠地揣了她几脚,怒吼道:“五分钟内给老子滚回来。”许久香玉才从地上直起腰来,眼泪却没有掉下来,起身就走了,吓得旁人唏嘘不已。过后她却象什么事也没发生过,继续串着门子。趁那家的女人不在,就到
男人屋里去,翻出小镜子描眉、抹口红。嘴里嚷嚷道:“你的女人象个什么嘛,不会打扮,也不爱漂亮,打点牌输了钱哟,那个小气劲儿……”等到那家的女人回来,从邻居口里得知香玉的所为后,那家的女人必定大骂自己的男人,闹的四邻不安。
丹琦这个小小的女子却不去理会她,她仿佛看透了香玉那点小把戏。比如香玉又说:“昨日我从耀林的窗口走过,他让我等一下,问我今天怎么穿的这样漂亮。”香玉眉飞色舞地接着描述:“好看那就天天穿给你看把!”耀林也被私下审问,一问三摇头,满脸的无辜。
有一天丹琦要回城了,她进了城里的学校,而耀林还留在那个偏僻的村子里。临走那天丹琦在单身宿舍里收拾东西,香玉依在门边:“一个走了,一个还留在这里,这下怎么办。”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丹琦笑了笑没答她,香玉知趣的走了。丹琦走时没有对耀林留下嘱咐的话,爱情已在他们彼此的心里开出了绚丽的花。她信任他的耀林,在耀林眼里已没有了昔日的悲哀。丹琦走了,香玉以为可以乘虚而入了,又串起门子来,耀林便躲到别的同事那里去。
丹琦这个有着阳光般灿烂笑容的女子,终于为自己的爱情迎来了春天。四年后耀林调回了城,丹琦也穿起了洁白的婚纱。那个香玉也许是一个让人同情的人,她也许得了某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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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6:04 点击数:4033
和他的相识完全是天命安排吧。
听说新公司里刚刚招进来一批“小鬼”,年龄其实与我相仿,称他们为小鬼的原因是因为一个个都童心犹在,整天打闹,唯独他,好像比另外人都要成熟,所以他在当时来说应该是个焦点,一个被老板比较器重的人物。在那天之前,我一直未曾见过他,应该是未曾见过他们吧,因为这边店里和那边公司虽然隔得不远,但是这边基本上都是我一个人在打理,很难有机会跑出,更别提专门跑去看这群小鬼了。虽然心里有点好奇,因为他们是从老家那边的学校招过来的毕业生,算起来是老哥的毕业院校,那他们也就是哥哥的学弟了。
那天堂姐也在店里陪我,两个人也不知道在聊什么,后来接到了老哥的电话,说公司那边有个人过来复印几张身份证,再后来看到他进来,带点支吾地问“请问哪位是‘XXX’”,我和堂姐两个人都木讷住了,我和她的名字只差一个,可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这个名字既不是我的,也不是姐姐的,被他这么一问,还真不知道他要找谁了。后来想想应该是找我吧,因为想想之前哥哥有电话来过。于是站起身来问他是不是那边公司过来的,是否要复印,他嗯了几声,还是说了几个“是的”,有些淡忘了,反正那会没有怎么样正眼地瞧过他。只是在复印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他的身份证。(每次两个人回忆到这里的时候,我总笑他笨得可以,一个女孩子的名字都会叫错,他却说是我的名字本来就怪,和哥哥的名字里面没有一点相同之处,而他叫出的那三个字是顺着哥哥的名字来的,所以他的思维才是正确的……或许就是这样子,彼此的印象反而深了,甚至于他后来说,我和他的故事开始于第一次的见面!)
这边的电脑总是要出问题,可能有点老化吧,可是又犯不着换新的,所以只有靠人力加强数据的备份了,这个任务自然就落到了他身上,因为他比较聪明,相对于那些人,又比较肯学,或许还带点乖巧。但给我的感觉却是他做事让人比较放心,不管大事小事,好像有他在,就有保障了。慢慢地接触多了,大家也就开始聊开了,但还是聊得不多,感觉他很内向,一个话不多的男孩子。他打字速度快,相对于我这个专业打字员出身的人来说,我和他是各执所长,我不习惯打词组,但打单字的速度快,他却擅长于打词组,所以真的较起劲来也就平分秋色了。记得有天晚上有批文档要加班打印,于是叫了他帮忙,还有另外一个小鬼,三个人,两台电脑,轮着打,最后终于在凌晨完工了。现在想来,或许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他就有了一种依赖,只是自己没有发觉。
他是内向的,其实真的是如此,就连向我的表白也是含蓄的。借着和同事吃饭,喝了半瓶左右啤酒的作用下,他拉了我的手,刹那,我觉得自己脸红了,当然,他脸更红,不知道到底是酒精的缘故还是……说出“我喜欢你”几个字的声音是夹杂着颤抖的。我知道自己有被他的才气所吸引,公司里大大小小的事,硬件软件上的,感觉他好像都会,相对于我这个“笨瓜”来说,我觉得他能干,起码比我能干(可是他也有笨的时候咯),但是我给他的回答是:考虑一下吧!接下来的日子是他借故加班,等我上完夜校一起乘公交,不过我好像提前下课,先走了……
记不清是过了多少天以后,递给了他一封信,上面有满满一张信纸的字,具体写了些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大概的意思是告诉他我是一个玩不起感情的人,在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时候,有个人对我很好,在真正理解了什么是爱的时候,那个人却走了,所以我觉得自己被伤害了,至少是一种对爱的概念上的伤害。信递出后,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不管是否有被他的才气所吸引,摆在面前的事实是他之前从未恋爱过,而我……在我的印象中初恋是一个人一生最完美的,所以我觉得自己已经配不上他。另外我和他说我的脾气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我倔强、我任性!真爱无敌,真金不怕火炼,他看完后安慰了我好一阵,对我说“我在乎的是你的现在和以后”“我喜欢,我会容忍”!正是由于这两句话,我慢慢试着交往,试着接受,去小区边上的公园散步,在菜场边上的面摊吃面,上班一起挤公交……那段时间好像很平淡,大部分时候都保持一定的距离,所以外人对我们的关系也是看得不明不白。另外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像患有“后遗症”似的,小心保护着自己,我暗暗跟自己说:如果再分手,那也是我先说这两字,我不可以再被动一次……
搬家了,我和小姐妹一起,住城东的三塘,他和同学住城西庆隆村。和他的争吵并未因为两个人住得远而减少,但吵闹都不算太大。下班后有时候是外面吃了饭,然后各自回家;有时候是他和我们一起回我家里烧饭,然后再骑车回家;为了要看流星花园,霸着他的电脑,在他家看到半夜十二点,冒着天寒地冻,和小姐妹踩着自行车回家。他很迁就我,在吃的方面尤为明显,每次不管吃什么都是让我说了算,菜的口味更是我说了算(本来他不吃辣的,可是我爱吃,所以他也跟着吃;我爱吃素菜,对于荤的基本上不碰,于是他也跟着一起吃素,难得会吃顿他喜欢的鸡翅膀。现在想来,如果那时候不是我这样的任性,会不会他现在就不会生病了……)可是当时我却觉得他一个大男人,每次吃什么都要我来决定,一点主张力都没有,我生气,一古脑地气,并且和他说他不是我要找的人,我不要他这种听之任之的人。我哭,他也哭了,他说他改,只要我高兴,于是从庆隆村跑到三塘来向我道歉,让我原谅他,看到我不生气了,再骑着车回家。小姐妹见证了我和他每一次的争吵,她说他是对我绝对好的人!
再次搬家,距离近了,都在大关,他仍旧和同学合租,我和另外两个小姐妹合租。还是照常骑车下班,他入我家的“股份”,跟我们一起买菜烧饭,轮着来。但他只负责物质方面的,轮到他的每次,基本上都是我帮着烧,他负责洗碗。由于我的大大咧咧,在为人处事方面,我总觉得不用太计较,特别是在吃的方面,因为两个小姐妹都没有男朋友,唯独我和他,当时算是羡刹人的一对了,所以每次外面吃饭的时候总是叫上她们一起。现在算起来,属于我和他真正的“二人饭局”,少得可怜!后来表妹过来了,住的地方太拥挤,我又和表妹继续换地方合租,生活还是没怎么变,偶尔还有一群一群的同事和小姐妹去我家里吃饭,“二人世界”几乎没有!
以前的他(暂称为A)回来了,很凑巧,我是偶然间听一个同事说了一个MSN的号码,说这个人找老哥,于是顺手点击鼠标进行添加,加进之后的情绪复杂,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在MSN上聊着,没想怎么样,或许只想要个解释,或许想释放一下压抑已久的怨恨,但言语上却没有很呛人的话,只是说A请我吃饭,反正是脑子糊了。只是我疏忽了公司的网络系统都是他在管理,我和A的聊天过程全在他的眼皮底下!第一次,他朝我发火,问我什么意思,问我想要怎么样,是不是想死灰复燃???我惊讶,讶于他怎么会知道我和A聊天;我气愤,气他怎么可以偷窥我的隐私。没错,是有点心虚,毕竟A的身份不同于一般的朋友,或者说A已经不能和我作普通的朋友,这样的聊天对于现在的男友来说肯定是种过激行为,虽然我们没说什么,但可以理解他的醋意;可是我更多的还是生气,我觉得他太不尊重我,怎么可以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随意偷看我和别人的聊天信息,这属于什么呢?而且他把我的这个事情告诉了一个要好的网友,女的,虽然说远在内蒙,但是他这么做,有尊重我是他女朋友的身份吗?各执一理,谁也不肯退步,于是印象中吵得最凶的某一次爆发了!他哭着说放弃我了,扔下了我,跑回了家……我也哭,把头窝进被子里,我问自己到底怎么了,A当年的离去已经伤害了我一次,难道还再次因为A的回来,再伤害自己一次吗,不行,绝对不行!而且他是真的爱我,是因为爱才会在乎,因为爱才会哭。我发了条短信给他“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这是最后一次。”记不清他是怎么回的了,我来不及擦干眼泪,冒着雨跑去他家,在他家楼下再次发信息给他“我在楼下”……风波过去,第二天回单位我删掉了A的MSN,他向我保证说绝对和那个内蒙的女孩子没有什么!
在外的日子有点颠沛流离,由于他所住的房子要涨房租,而我和表妹所租的房子太挤,所以决定再找个二室厅,还是四个人合租!一起上班、下班、烧饭,在一起的时间远远多于以前了,磨合多了,大大小小的纷争也少不了。我不喜欢吃肉,那就吃鱼,但是烧鱼太烟了,特别是带鱼,所以和他有个约定,如果是烧带鱼,任务交给他:他会很耐心地一块一块地煎带鱼段,煎得金黄;我帮他洗衣服,但讨厌洗袜子,所以洗袜子的事情他自己做,于是他买了三大包的懒汉袜,30双袜子一起洗,尽管我不停地唠叨,这个习惯他一直没能改;也鉴于我帮他洗衣服的借口,我让他帮我剪指甲,手上的、脚上的,全部都要他剪,还要每天帮我洗脚、擦脚,他欣然接受,我却乐得享受;我喜欢买零食,不管是自己爱吃的还是不爱吃的,我会逼着他跟我一起吃,到最后留下来的,也逼着他“解决”掉;他买了冰箱回来,庆幸着往后我钟爱的冰激凌有着落了,一天不知道多少根地吃,然后是胃痛,他“恨恨”地骂我小孩子,让我喝开水,心疼地看着我,胃药吃了没用,帮我揉了也没用,靠在他怀里听他一遍遍地说下次不要这么傻了;家里的马桶突然堵塞,我却刚好那天晚上拉肚子,于是只能跑到楼下的公厕去,一趟、二趟、三趟,他陪着我一起跑,在厕所门口候着,也不记得到底去了几趟。
难得一个休息天,接到小姐妹的电话要我出去吃饭,他不乐意,没有跟我吵,只说让我自己看着办,让我想想这个星期我在家里吃过几顿饭,和他又吃过几顿饭?我不理解他干么这么小气,两个人既然决定在一起了,还怕以后没有在一起吃饭的时间吗,于是我建议大家都给彼此一点私立空间,可是他说只是想要多找点独处的时间。我只能无语地生闷气,心里一直怨恨自己怎么就认识了这么个顽固的家伙,我怀疑他对我的爱,太专制,太呆板,太了无生趣,我觉得他所要的生活适合于父母那一辈人。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对他的依赖是越来越强,彼此的感情也越来越浓了。
他被派和老哥一起去深圳出差,第一趟出远门,第一次坐飞机出门,我和他一样兴奋,特意去帮他买了几件新的T恤和牛仔裤。都说在一起的时候不知道离别的滋味,事实如此,知道他回来的那天晚上,无聊地上网,看到嫂子也在线,她说老哥通过无线上网在和她聊天。他呢,去了深圳以后几乎没有给过我消息,心里一阵不舒服,又翻出了那封他写给那个网友的信。(为了惩罚他把我的事告诉了她,就让他把信也发给了我,原先只是一时之气,图一时之块,没想到看了后越来越气)。凭什么我和他好不好要让她来给意见,凭什么我是什么样的人要让她来评论,评什么他接下来要对我的态度要由她来给意见???给他发了个信息,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几点的飞机?他说飞机误点,比原计划迟了一个多小时。我说等他回来我再睡觉。他说让我先睡,我坚持,他只有答应。后来又收到他信息,说飞机继续误点,让我先睡,不要等他。我还是不肯,一肚子的委屈在短信中发泄出去,我说他不在乎我,说他不爱我,只是离开了几天,或许心里已经没有了我,我不要睡觉,要是困了我就去洗衣服,反正就是要等他回来。“对不起!但是现在先去睡觉,听话!衣服放着等我回来洗!回来再给你解释!”我不听,可是犟也没用,最后还是泪眼婆娑地趴在电脑边上睡着了。三点多听到他回来的声音,他知道我醒了,放下行囊后马上递给我一个袋子,说是送给我的礼物,第一次出差,而且第一次去那边,不知道要给我买什么,就买了这个红色皮夹,希望我喜欢,更希望我消消气。(他说本来想给我买背包的,要两百多块钱,买的时候老哥劝他不要买,因为我不是个喜欢乱花钱的人,买的话会吃力不讨好)捶了他几拳,眼泪又出来了,只是被他揽进怀里后,心里平静了。我明白,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了。
磕磕碰碰地到了四月份,家里人协商之后决定让我们五月份订婚,其实这也只是一种礼节,一种民风民俗罢了,家里就我一个女儿,也算是给家里人吃颗定心丸了。可是就不明白到底是好事多磨,还是真的我和他不该结合,在离订婚的前一个星期,我们还是吵了架,闹了不愉快。老妈说按照村里的风俗,订了婚后的男方要给女方家里送节的,什么中秋啦,端午啦(其实我也很反感这些俗礼,但是入乡随俗,也没办法)。现在提前说一声,算是提个醒,倒也不是希望他们家给我们送些什么,只是既然按规矩办了,那就做做好,省得给人家落下话柄子。我和他好声好气地说着,他却相当不耐烦,说怎么这么烦,要记这个要记那个,要么索性让我用笔写写好,交给他么好了;还拿他们家里的谁谁谁来比较,说人家是如何地简洁,从头到尾就一个程序,结婚!我也恼了,难道我不烦吗?“两个人的感情可以拿来比较吗?那如果要省事,去贵州买一个好了,钱一交,人就是你的了!不订了,不用订了!”我扔下一句话,就往自己家里给老妈打了个电话,和她说不回去订婚了。老妈被我搞得莫名其妙,只有再打电话给老哥询问事情经过。他被我的举动闷住了,打电话给他妈,说我耍脾气了,不肯回去订婚了。他妈再给我打电话……绕了几个圈子之后,我答应了回去。回去的前两天,他带我去银泰选手饰、戒指、项链、礼服。一切都准备着,满怀着幸福和向往。
他比我早一天回去,但是一到家就告诉我他病了,肚子痛,还挂盐水。我的反应是他的“老胃病”又犯了,和他说好好养。心里的担心是难免的,但却没敢对家里人言语,因为好事临近,谁也不希望彼此有什么病痛。家里的亲戚朋友也都通知好了,说好第二天中午在哪里接他们,然后一起去他家里。所有的事几乎都已各就各位,我甚至暗暗地想,再过一个晚上,我和他就是真正的一对了。
人算不如天算,计划没有变化快。
晚上和表妹、嫂子、老爸玩着麻将,老哥和小侄女在边上看,老妈和姑姑则在厨房忙碌。九点一刻左右,电话响起,记不清当时是谁第一个跑去接的电话了,是他妈打来的,于是我过去接……不知道是怎样的开场白,只是记牢了中心点:他妈要求我们登记,或者说让我把确定跟他登记的日子告诉她。还有三个不到小时,我和他就订婚了,现在说让我登记,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吗?之前两家人商量的时候,我就特别强调过这一点,暂时不打算结婚,所以不要登记。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已经商量得OK了,以为他家里也明白了我这边的意思。可是在这种时候,再来要求这点,无非是相当于给我当头一棒,我愣住了。忘记了到底说了些什么,电话从我手里传到了老妈手里,又从老妈手里传到了老哥手里,最后又传回到我手里,我要求他来接我电话,他妈说他身体不舒服,不方便接!!!我彻底地失望,这种时候他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把这个问题单方面交给我来处理,他怎么可以任由我和他的感情在这种时候受到伤害,怎么可以???最后在我的再三强烈要求下,他接了,我问他什么样的想法,他说他也难做,难做,他有去做过吗?我和他的感情,他妈又知道多少?如果要靠登记换来的一张纸来保障接下来的感情,那还订什么婚?最后我让他选择,选我的话就明天过来,一切按计划进行,但是不要谈登记这个问题;选他妈的话,那就放下电话,从此以后我是我,他是他!好像就这样挂了电话,好像后来他妈还有电话过来,好像我有打过他手机,好像……回忆有些模糊,就像当时的泪水,模糊了眼前的一切!我怎么也不相信这么戏剧性的一幕会发生在我和他的身上!
接下来的残局当然是一团乱,爸和妈吵架,彼此埋怨;所有的亲戚尴尬地对我笑笑,不好意思问我到底怎么回事;五百多块钱的礼服就这样带回家去亮了一下相,便又被我静静地放进行李袋带回杭州了。还有先前挑好的手饰,全部塞进包里!我恨他!我的尊严,我父母的名声,还有我家庭的声望,全没了!在哭了一整晚之后,我觉得自己恨他!怎么也想不通,他怎么舍得这样子对我,怎么舍得让我这么难过。
逃一样地回到了杭州!我无法面对父母的眼神,无法面对村子里的人对我的评论。
6号,我生日!他也回到杭州!两个人好像一下子陌生了!他明显地瘦了很多,我一阵心痛。可是从他进门以后,竟然一句话也没有对我说,只是笑笑,然后拨弄着他的自行车,他不知道他的笑就像尖刀一样刺入我的心,眼泪一涌而出。顾不得小姐妹还在身旁,我关上房门号啕大哭。为什么?为什么变成了这样?
晚饭在家附近的小饭店里吃,哥和嫂子都过来了,还有表妹和两个小姐妹,叫他一起去,他不肯,结果还是哥哥把他叫上了。我的生日!我空着肚子喝了一瓶多啤酒,吐了,全部吐空,哭了,夹杂着呕吐的难受,更多的是心里的痛。等哥他们走后,我们几个又打车去了KTV,一个包厢,三瓶威龙干红,我像发了疯一样地给自己灌酒,仿佛那样就能忘却一切,仿佛那就是忘情的药,只要喝了它,我就不会再有他的记忆,我的心就不会再痛。结果是悲惨的,从KTV一直吐到家里,也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把我搀扶回家的。酒是醉了,可是心还是痛,还是难受,我借着酒劲哭着,嚷着,让她们帮我去找他,我说我只要见他,我只要他!哭闹一直到了凌晨四点多,我终于累得无力再哭了,带着哽咽,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倒下睡觉。
或许自始至终,我也没想过自己对他已经如此在乎!只是接下来该怎么办,和他的关系该怎么处理?谈吧,总要找点时间谈谈的,如果他还爱我,如果他已不再爱我,如果……
8号中午,接到了他的电话,肚子痛,拉稀!让我帮他找出之前医院里的病历卡,送过去。我拿了东西便出门了,却怎么也没想到,这一进医院就进了手术室,把我和他的缘分彻底送没了!术前医生要求家属签字的时候,我犹豫了,我想不通自己该以什么身份来为他签字。可是时间不等人,顾不得我多想,签了。手术室外等待的时间是难熬的,我坐立难安,只是希望他父母可以快一点赶过来。他从手术室里出来的时候,他父母也到了,我的心定了一半。把他移到病床上的刹那,望着他苍白的脸,望着从肚子里接出来的管子,我哽咽了,可是在他妈面前,我忍了,我拼了命地把眼泪忍回肚子里!只是当他老爸跟我说了声谢谢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了,我已经完全糊涂了自己是谁,他是谁。
半个月后他出院,家里人要带他回老家休息!对于我和他的事,他父母说或许分开对我来说是最好的,他家里不想拖累我(我家里已经表明了反对的态度),于是我把订婚前所选的手饰还给了他妈。一起吃了顿中饭,他妈把他房间里的东西放的放,叠的叠,我走回自己的房间,对着电视发呆!送他下楼,送他上车,直到车子开走,我只说了一句“回家把身体养好!”我跑着回到了房间,又走向他的房间,望着空空的一切,放声大哭……空空荡荡,他走了,也带走了我的思念,带走了我的爱。肚子里好像有东西往下掉,从喉咙开始,一直往下坠,穿着短袖T恤的下午,我觉得自己好冷好冷。
难道真是天意弄人?给了我和他的缘,却剥夺了我和他的份。曾经想过如果可以让他的身体恢复,那么我宁愿折寿十年!只是老天太专制了。当初对他的恨已经荡然无存了,拥有更多的是无奈。他送的钱包已经被小偷偷走,他送的生日项链已经断了,他送的那只小兔娃娃已经不见,他送的手机上次也坏了,还有他送的包包……
似乎一切都是缘尽的征兆。
曾经的人,一路走好!
这辈子请记得,“昨天”,我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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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5:30 点击数:900
早上醒来,发现手机的时间停留在昨晚,如果他知道了我的真实想法,一定会伤心难过。有时候,会想不明白一些事情,等待的日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迷茫,我不知道自己还在期待着什么样的变化,也许时间可以淡忘一些东西,却抹杀不了曾经发生的点滴。
当自己不想记起一些东西的时候,就会选择遗忘来代替,会让尘封的记忆封锁一切可以回忆的东西,以为这样以后,自己会快乐起来。可真的当记忆的闸门重起时才知道,其实他们一直存在着,只是自己把它暂时搁置了……
05年的冬天来的特别的早,凛冽的寒风吹过我的脸旁,我的寂寞永远无人能懂,带着一颗落寞的心,想着过往的一切,我认识了伟,他是个带着些许伤感的男人,也许有着相同的伤感,也许有着相似的经历,我们走到了一起,那时的我想着我会和他一直走下去,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还依然坐在摇椅上聊聊愿望。
伟曾经有过一个很爱他的女友静,是个小学老师,在伟25岁的时候,他们俩相识了,彼此很谈的来,彼此真心相爱,如果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我想他们肯定已经进入了婚姻的殿堂,新郎会很幸福,新娘会带着甜蜜而满足的微笑,在别人眼里,会是最般配的一对,让人羡慕。如果说,这个世界会有完美的结局,我希望这就是最完美的,不会有遗憾。可冥冥中的事情该不该相信?该不该强求?
就在他俩要举行订婚仪式的前晚,静突然不舒服,躺倒在地,口吐白沫,伟的妹妹看到此种情形,害怕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机械的拨打了哥哥的电话,嘴里念叨着:“哥,姐在地上,姐在地上……”当时他听着妹妹含糊不清的话语,感觉着肯定是出事了,要不然妹妹不会紧张的不知所云,于是伟赶紧放下手中的工作,匆忙开车回来,看到了她晕倒在地,不醒人世,他也焖了,怎么回事,平时她都是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这样了呢,在妹妹的提醒下,他赶紧把她抱起来,开着车送到了台州医院,在急救室门口,他焦急的等待着,他想着她不会有什么事吧?要是有什么事可怎么办好呢?一边想着一边焦急的看着妹妹,妹妹已经清醒过来,也在焦急着看着哥哥,眼里尽是疑问,他知道哥哥也许也不知道所以然。
在等待中,时间过的有点缓慢,当急救室的门一开,他急急的冲了进去,看到她清醒了过来,问她刚才怎么了的时候却看到她一脸的迷茫,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她压根就忘了刚才发生的事,他有点迷茫,怎么刚发生的事情她会没有记忆,是她在回避着什么?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虽然脑子里有许多的疑问,但是他还是忍住没问,因为他想,她想告诉的时候自然会告诉。于是他帮她办了住院手续,让她在医院里好好休养一下,而自己每天会抽空来医院陪她,希望她能快乐开心起来,但是发现她在刻意躲避着什么,眼神里总是闪烁着一些东西,他想也许她还不想这么快告诉他吧。
在医院的几个星期里,静总是安静着不怎么说话,要么睡觉,要么起来看些备课的书本,丝毫没有提及自己的事情,这让伟的家里人有些着急,好几次问儿子究竟怎么回事的时候,看到儿子眼里一丝的迷茫,知道儿子心理也不好受。伟思量再三,觉得还是应该先问一下医生比较合理,这样自己也有个准备,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就想和静说早些把订婚仪式办了,因为时间已在逼近,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也可以早一点治疗。
选择了一个下午,静在睡觉的时候,伟来到医生办公室,问了一下静的情况,原来静得的是我们通常说的癫痫病,发作起来的时候会突然躺倒在地,口吐白沫,而且这个病是遗传的,隔代遗传。过后的事情会失去记忆,但是明显的静知道自己的这个病,不是不想说,而是静已经好久没发作了,以前发作的时候,到医院看了后,医生有开过药给她,让她要按时吃,可自从认识了伟之后,她已经觉得自己不需要‘它’了,也许是爱情的力量,以为自己好了的静想着以后的幸福生活,沉浸在甜蜜中。
本来也许不会发作,但因为近段时间,静的学校里比较忙,加上她又要自学考试,静是个很上进的青年,她喜欢学习,喜欢充实自己,有时候会逼着自己,这样的静有时让伟很心疼,总是希望她不要这么拼命。生活上,他会养她的,伟的工作还不错,单位里给他配了一辆轿车,方便他的工作,伟也想着他不需要静这么努力的,只要她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健健康康的就够了,可又谁想,想的越好的时候,失望却越大。
伟不想把这个消息这么快的告诉自己的父母,毕竟父母年事已高,也只有他这么个儿子,如果知道了后,也许会不同意他们的交往了,虽然他们也会歉疚于她,但毕竟只有一个儿子的他们,肯定不想自己的后代也会有这样的病。这个是为人父母的想法,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他本人来讲,这是一份感情,不是儿戏,毕竟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也有一年了,虽然期间她隐瞒了这件事。但不能否认静很爱伟这个事实。这让伟很痛苦,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继续呢,还是放弃?但是在这之前他还是选择两人一起面对,应该和静好好谈谈。
此时的静的心理也不是没有一点的波动,她也想着如何才能更好的和伟说自己的身体状况,毕竟这已经是没有办法隐瞒的了。一方面她害怕再次面临失去的痛苦,一方面她又不得不坚强的面对自己的身体,我想她已经不止一次因为自己的状况而招人排斥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她也需要一份爱,一份正常人应该享有的爱。为什么不呢,她爱上伟,已经让她看到了幸福的曙光,一辈子她就想着能这样和伟思守下去,长长久久永永远远。可永远到底有多远?对现在的她来说,永远也许只是一种奢求,也许只是自己的一点奢望。
生活总是不能尽如人意,总是会在不适当的时候制造出一些麻烦,让当事人互相的猜疑,互相的产生矛盾。伟知道了静的情况,心理想着如何与静谈。但这之前,因为矛盾的心理,让伟去看静的时间减少了,陪伴静的时间减少了,这让敏感的静察觉到了一些东西,伟的下不了决心让静的心理产生了动摇,究竟他怎么想的,是不是也像其他的男孩子一样,会渐渐的冷淡她,这样的想法一直折磨着静,让静在医院休息的日子变的像是在煎熬。她多么渴望一份属于自己的爱,她多么向往一份与伟相守的日子,哪怕是平淡如水,哪怕那样的日子很短暂,只要能回到从前,那快乐甜蜜的日子,只要有一丝的希望。她多么想伟能给她力量,给她信心,告诉她我可以照顾你一生,我不在乎你现在的状况。但是伟近来的表现让静有些失望,是自己想的太好了,不该有这样的奢求?短暂的日子总是来的这样的快,这样的匆忙,这样的无奈。
伟确实这段时间在逃避着一些东西,他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迷茫也让他恨起自己来,他不敢面对静带着忧愁的眼睛,他这段时间很少去看静,哪怕他站在住院部的楼下,哪怕他开着车子停在医院的大门口,哪怕他走到了静房间的门口。他就是没有勇气很坦然的面对她,面对静带着质问的眼睛:你动摇了?你不爱我?你不能下定决心?
这样的日子同时折磨着静的父母,知道了女儿住院的消息,老两口的心理很是忐忑:他们一方面担心着女儿的病,一方面担心着这门亲事,本来是铁板钉上的事情,现在极有可能产生变化。站在女儿的立场,他们希望女儿能够有个好归宿,如果不是什么好归宿,最起码两人相亲相爱,日子过的去就行了;但是站在伟的立场,他们也能够理解伟家里人的心情,谁不希望有个健康的儿媳妇?再怎么想,再怎么思量,他们总还是被一点的希望牵引着,那就是伟的感情。
静在漫漫的等待中变的理智起来,该来总要来的,她虽然希望结局朝着自己的方向去走,但还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一天的中午,伟来了,静默默的看着伟,平静的对伟说出了自己的意思:“这一阶段,我知道你心理的矛盾,我也知道你有意的逃避,我想知道你的决定?我希望你认真地考虑后,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伟看着静能如此平静说出自己的想法,笃定静应该做好了一些准备。伟坐到静的床前看着静说了一些安慰的话:“静,你不要多想,我这一阶段确实有些忙,我是知道了你的身体状况,但我想等你出院后,我们再从长计议吧。现在你主要还是振作起来,好好的休息,好吗?”看来伟还是不想这么快给静打击。
在伟想不好怎么办的时候,他去找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小黑,想听听朋友的意见。显然,朋友们的意见都是朝着他的方向去考虑的,都劝他还是早点断了,不要再拖了。这样下去,对静,对你自己都不是一个很好的结局。你如果真想和静好,那你就不要考虑那么多;如果你还想着你父母,小黑知道伟是个的孝子,他从来都很听父母的话,虽然有自己的主意,但是在人生大事上,他还是希望得到父母的祝福!伟好几个夜晚都失眠了,想起这件事,他的心就痛,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啊。
静的父母也找伟谈了一次,他们把静的病情详细的和伟说了,希望伟和家人商量一下,他们说不管伟做出什么决定,他们都不会责怪伟,毕竟先前是他们有心隐瞒的。他们以前确实自私的不想让伟知道静的病情,并且也嘱咐静不让告诉伟。要不是这一偶然事件,他也许会在婚后知道这件事。这样对伟也许是更大的伤害。
我和伟认识的时候,他和静的事已经过去四年了,但谈起静,依稀还能看到当时伟痛苦的决断。上天总是喜欢捉弄人,伟在这四年里被自己的良心折磨着,找了很多的女朋友,但都不能走进心理,按他自己的话说,他有些麻木了,也许最后就找个人过日子吧。
有时候他还会不知不觉的走到静的学校门口的栅栏边上,默默的看着静,连他自己有时都未察觉,他竟然还是这么牵挂着静,他四年里有时候会不自觉的拨出了静的电话号码,不自觉的会想着天气冷了,静是否穿的暖和?不自觉的逛到他们以前经常逛的广场上。另一方面,他仍然会约束自己,不让自己过多的打扰静。怕静因为他的牵挂,而不去找属于她的幸福。但也许静的心理已经没什么奢望了。
有时候他们会不期然的相遇,走着走着,会突然相遇在崇和门广场,那是他们以前经常逛的地方。有一次静问伟,当初的决定是你自己的吗?是不是有父母的意思?伟看着静摇摇头,说不是,是自己的决定。他不想说,既然已经决定了,就不要再给彼此任何的希望,生活的无奈已经无情的打断了彼此的姻缘。那么还奢望什么,希翼什么呢?我知道倘若两个人的爱情注定以结束告终的话,那么相遇便笃定是个错误。我知道倘若两个人的情感无法再用真心来维系的话,那么离别便是唯一的出路。
05年的冬天来得特别的早,凛冽的寒风无情的吹过我冰凉的面颊,我知道我的期待不会有任何的变化,我们将会是一个无言的结局。等待的日子突然变得毫无意义,我一个人走在霓虹闪烁的街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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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5:09 点击数:912
晚上九点一过,WEEKEND BAR便成了沈童和明君他们的聚会地点。
WEEKEND BAR是一家很有情调的酒吧,这里装璜典雅且气派,迷离闪烁的灯光,轻柔摇曳的音乐,暧昧温情的气氛,无一不在撩拨着客人的感官神经。这里每晚都座无虚席,老板是荷兰人,所以在这里能喝到纯正的DRY MARTINI。这也是沈童他们热衷这家酒吧的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原因便是那个每晚在酒吧唱歌的女子。
她叫艾美,有一双迷人的眼睛,眼波里像是流淌着泉水,清澈的,晶亮的,也是温婉的。深刻的双眼皮风情的诠释着造物主的恩宠。睫毛又黑又长,泛着光的,在垂眼抬眼的瞬间,尽显娇媚与柔情,给人无尽的遐思。时而哀怨的,时而欢愉的,时而热情的,时而又是淡漠的。让人看不出这女子到底在想着什么。沈童起初就是被这样一双眼睛迷住的。但他总有那么一种感觉,这个女人有着深沉的忧伤。
这帮男人个个都是孤家寡人,所以每晚每晚便约在酒吧泡上几个钟头。这家酒吧是明君最先发现的,后来慢慢沈童、肖森也被吸引来了。他们兴趣相投,奉承单身快乐的信条,从不长久的在一个女人身上大量消耗卡路里,荷尔蒙,更不用说感情了,所以从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完整占据他们的心。他们是高傲的,高傲的从不相信爱情;他们也是脆弱的,脆弱的从不敢奢望爱情。他们不停的交女友,又不停的分手。明君应是他们之最吧,甚至不记得自己到底交了多少女友,交了哪些女友。沈童和肖森经常笑他,如果哪天孤儿院又多了几个弃婴,说不定就有你明君的儿子呢。
艾美在台上很安静,没有夸张的动作,没有激情的神态,就像她唱的歌一样。沈童感觉每当听到她恬美的嗓音时,心中会涌起一阵莫名的柔情,像是她细索的声音在轻轻的咬着沈童的心,不痛,却是让人迷恋的心疼。沈童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到底是什么,是她的歌声牵引出他内心的孤独,还是台上她孤单的身影让人感觉到她内心的孤独。曲毕,明君碰碰沈童面前的杯子,沈童这才回过神来,端起酒杯。明君笑道,是不是看上了那个女人?魂儿都被勾走了。沈童笑笑,难道你没看上?明君诡秘的一笑,那行动吧,肖森说,订花吧。谁订谁追。话音刚落,沈童已经掏出手机通话了。我们是重友轻色,让你了。明君和肖森笑着说。
………。我的前方总是看不清楚,你对我不在乎,让我的心情又一蹋糊涂,你飞快的脚步,还是继续践踏着我的幸福,我全心全意的奉献给你,得到的却只是孤独………。一首《上帝的帮助》,让艾美唱的人心儿都破碎。艾美望着台下的纷纷扰扰,亦真亦幻,怡醉迷朦的,在她眼前晕开一个又一个圆圈。她努力的想看眼前的灯红酒绿,可什么也看不清,总像雾中观花,水中看月。艾美先天弱视,小时错过了治疗时间,就一直生活在模糊的世界里,到现在。艾美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只是在去年,一段对于她失败的近乎深刻的感情深深的挫伤了她。她是那么的爱那个男人,却最终没能逃掉被抛弃的命运。也许她只是在对的时间爱上了错的人。怨不得别人。艾美只怪自己眼睛看不清,为什么心也认不清。当她在街角撞到她爱的男人却搂着别的女人时,艾美狠狠的揉了揉眼睛,泪便像断了线的珠子,短暂的爱情就这样逝去在男人的背叛中。
沈童亲自上台献花,明君和肖森在台下起哄。接过花,咫尺之遥,艾美看着眼前的男人,绅士的风度,英俊的面庞,坚毅的眼神里裹着一种谜样的柔情。看的艾美脸颊绯红。沈童微张双臂,轻轻的抱了一下艾美,台下明君和肖森的口哨声混合着音乐,穿过这里稀薄的空气,传播着妒嫉,却也给沈童传递着勇气。沈童在艾美耳边轻声说,我叫沈童,下了班可以等你吗?丝丝缕缕的热气像小鸟一样温柔的在艾美的耳根磨梭,艾美的大脑一片空白,歌词也唱丢了一句,惊慌失措的推开了眼前这片能给她带来致命诱惑的云。太像他了。艾美感觉到了一种熟悉的痛。
没有像明君和肖森想像的那么顺利,沈童也没有想到,那晚,他们三个一起在酒吧外面等,结果曲终人散,一片喧哗沉入午夜,艾美像只怕黑的刺猬,出了酒吧便钻进了出租车,仅给沈童留下一个失神的凝望。沈童第一次感觉到了被女人拒绝的心痛,而且是被自己心仪的女人拒绝。
艾美还是每晚在WEEKEND BAR唱歌,她那近乎完美的嗓音,演绎一首首柔婉极致的调子,像暗夜里的灯光,温情的散在客人的臂弯肩膀;又像秋日里的细雨,伴着清凉秋风,轻轻的敲打在客人心头。每晚都有男人给艾美送上鲜花,艾美记不清他们的长相,但只有那个叫沈童的男人,那一秒的眼神,却像是刻在了艾美心里。后来艾美回想,那种眼神里还有一种神态,应该叫做羞涩。艾美觉得有些好笑,这种神态怎么还会出现在一个泡吧的男人眼中。这也是唯一不同于他的地方吧。记得当时艾美还在LOVE NIGHT唱歌的时候,他也像沈童一样,每晚捧着一束花,深情款款,蜜语甜言,相信没有哪个女人可以抵挡住这种诱惑,艾美也不例外,她陷进了情感的漩涡。当她被失恋的事实救上岸,心却早已随流水漂远。后来艾美总会唱着唱着,眼泪便流下来。在人群中找寻他的身影,却看不清,她知道他再也不会上台献花,她知道自己只是他感情游戏中的赤脚,没有足够的功力来抵抗对方的拼杀。她早知道应该像他一样,转了身,转了脸,便一切烟散云散,像什么都没发生。他可以,但艾美做不到。所以,艾美才来到了WEEKEND BAR。
当沈童第三次站在酒吧外面等着艾美下班时,艾美又一次悄然的从沈童身边走过,任凭沈童不停的呼唤“艾美”,“艾美”。沈童觉得心要沉入谷底,为什么,她高傲的像个公主,却又蜷缩的像只刺猬。沈童直觉艾美在故意逃避感情,她心里到底有什么样的哀怨和悲伤?从她的眼神里,沈童看到了惊慌失措,那种对男人追求的本能的抗拒和排斥。明君看着沈童失魂落魄,一副被情箭射伤的模样,忍不住道,沈童你不会玩真的吧?这种女人你也要动真格的吗?别傻了。闭嘴。这种女人怎么了?沈童冷漠的表情表明一切的劝说都将是多余的。上车。明君和肖森乖乖的坐上车。见沈童疯狂的踩着油门,明君吓的赶紧栓上安全带。沈童在一家通宵营业的CLUB门前猛踩刹车。害的坐在后座的肖森一头栽在前座的椅背上。肖森刚想起身发火,明君摁住了他。示意他不要撞在枪口上。
那晚,他们喝到凌晨五点,沈童已烂醉如泥,嘴里喃喃的叫着艾美,不停的念着。没救了。明君和肖森失望的摇摇头……
他们还一样每晚光顾这里,倾听艾美唱歌。沈童还是每晚一束花,亲自捧着献给艾美。在他心里,她像天使一样纯洁,那迷朦的眼神多少次打动了他。沈童多想亲吻那双眼睛。抚平她眼里的忧伤。
沈童每束鲜花里都会夹着一张卡片,写着他当晚的感受。艾美看到沈童献花时,多了一份伤感的美。每当艾美看到他伤感的眼神时,会觉得怜惜。对这个纯真的男人,对他这份纯真的感情,艾美觉得自己太绝情。渐渐的,艾美淡忘了那个曾经伤害过她的男人。沈童跟他不一样,他拥有如此干净纯洁的眼神。艾美就开始抱以微笑,想给沈童温暖的感觉,希望他的热情感受到的不再是她冰冷的面庞。艾美终于被不一样的热情和执着打动。当沈童的卡片写着“艾美,你美好的歌声流入我的耳朵,我的心便像阳光下的湖水,是一种波光粼粼的平静。艾美,你总能拥有如此的魔力,俘获我整个灵魂。沈童”时,艾美拿着便笺,匆匆写了几句话,便托侍者交给沈童。
我再次提醒你们两个,等她来了,不许乱讲话。要不就先到边上躲着去。沈童突然像个话多的孩子,那么可爱的训斥着明君和肖森。这让他们很惊讶,这是风流浪子沈童吗?爱情真的可以使人脱胎换骨。
艾美在侍者的引领下,来到沈童面前,艾美落落大方的坐下,沈童倒很显局促不安。不知说什么好,一阵沉默的尴尬后,突然他们又一起说“你……”,然后又都笑了,这笑声缓解了沈童的不安,久违的温馨感觉又涌上艾美的心头。虽不是脸红心跳的悸动,却是一种舒心的感动。他们聊的很投机,很开心,像认识多年的情人。艾美和沈童都感觉到了,酒吧斑驳的灯光处处闪耀的都是他们甜蜜的心情。末了,沈童说要引见两个死党给艾美认识,是他们的支持才有了沈童一直追求下去的勇气。
沈童向明君和肖森使个眼色,示意他们过来。沈童脸上写满了骄傲和喜悦。那副神情看的明君和肖森直想给他两个拳头。他们向艾美打过招呼便挨着沈童坐下了。沈童刚想给艾美介绍,却见艾美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一副无助,失神,哀怨的眼睛定定的看着明君。明君愣住了,一头雾水。沈童也呆了,为什么,艾美怎么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艾美已经哭着跑掉了。
接下来的几天,沈童在WEEKEND BAR再没见到过艾美。只有一个侍者交给沈童一封信,是艾美写给他的。沈童看完,心像被冰霜肆虐过一样,身体阵阵发冷。看了一遍又一遍,眼眶总无数次的湿润。
沈童:
对不起,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我不可能再呆在你身边了。我原本以为,这次真的找到了爱情,一个不一样的男人。但我错了。不该这么轻易的又相信自己0.1的视力。你的朋友明君,是我曾经深爱过的人,但也是伤我最深的人。在我最爱他的时候,他离开了我。甚至没有只言片语,没有给我一个分手的理由。也许,我在他生命里微不足道,甚至没留下任何痕迹,因为他已完全不记得我。可是他却在我心里深深的烙下了完整的印。我从小弱视,读完大学因为眼睛视力太弱,没有公司愿意要我。但庆幸的是,上帝还给我一条生路,不致饿死。我喜爱唱歌,也有很多人喜欢听我唱歌。所以,我选择了这里。人的出身无法选择,但我们的灵魂还可以选择,是高贵还是卑贱。我们自尊自爱,我们向往也在寻找真正的爱情,我们不是你们的玩偶。请你和你的朋友收起你们的骄傲和狂妄吧,别再践踏女人的幸福了。
请不要再找我。不要再打扰一个安静的灵魂。
艾美
沈童的心里错综复杂,他从没想过,曾经游戏感情会换来这么惨痛的教训。自己心爱的女人,居然也受过他们留下的伤。爱上爱,原来是这么让人心痛。明君当晚鼻青脸肿,还好强壮的肖森足以抱住疯狂的沈童,明君才得以生还。沈童也累的瘫坐在沙发里。去找吧,明君边擦着鼻血边说,她从LOVE NIGHT到这里因为我,那她可能因为你又去其它的什么地方了。
冬天的夜总是来得那么早,沈童开着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半年来,除了拼命的工作,就是每晚每晚游走在城市里大大小小的酒吧。寻找艾美。当沈童勾掉酒吧列表中倒数第二家时,他的心又一次往下沉。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沈童来到了MOON,这时已近凌晨。当看着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时,沈童不禁热泪盈眶。还是那样的瘦削美丽,歌声还是那样动听,却夹着太多思念的音符。眼神还是一样的迷朦,充满了让人看不尽数不完的情愫。
当艾美唱完最后一句“思念的心却再也跨不过距离的遥远”时,有个男人捧着一大束鲜花上来。当男人走近时,是他,艾美半年来揪紧的心终于毫无遮栏的释放了。眼泪扑簌簌的流下。沈童抱紧艾美,哽咽的说,艾美,我找你找的好苦!艾美是笑着哭的,找到了就不苦了。
他们相拥着走出酒吧。漆黑的冬夜,几盏欲睡的路灯在艾美眼里却成了大片大片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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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5:07 点击数:2149
杏红睁开眼睛,从枕头下摸出电子表,借着从门缝里渗出的光辨认了一下时间,便从钢丝床上坐起来迅速穿好衣服,之后将被子和垫单卷成一卷塞到桌下的纸箱中,并把钢丝床对折靠墙放好,接着将铁门上的锁打开并将门推开一两扇,小屋里顿时哗的一亮,外面的各种声音也一下扑进来。杏红随即用像筋将头发往后一扎,从桌下提出半桶水放在门口,拿出毛巾在门口洗起脸来。
这时,紧靠着她屋子的小百货店的门也开了一扇,站柜台的小马端着一盆水,穿着一件肥大的裙子,蓬着头走了出来。紧接着路对面裁缝铺的浙江姑娘阿珍也端着水走了出来,三个人一起弯腰洗着并打着招呼,不久,经营她小屋另一边杂货店的吴老伯也骑着那辆旧车出现了。
杏红洗完后照例把盆塞在桌下,将头发仔细的梳成两条辫子,又抹了一点雪花膏并上了点口红,找出镜子照了照后便转身将余下的几扇铁门全部推开,将挂满杂志的钢丝网挂在门上,便从墙角拿过那把竹背靠椅在门口坐下,这时旁边小马,吴老伯和街对面的阿珍铺子的门也都全打开了,露出里面的货架和上面花花绿绿的东西。
她是半年前和村子里的伙伴一起上来的,在一家餐馆工作时她认识了这里报刊亭看摊的小桂,小桂后来回家结婚嫁人,她的那家餐馆也即将关门,她便顶小桂来这儿干了起来。几天下来老板还算满意。
今天的天气不错,略显清淡的天空上几乎没有几片云彩,大概是时间还早的缘故,周围的一切都显得格外柔和,几个看上去是刚刚晨练过的中年妇女拎着花花绿绿的扇子路过她的书屋,翻看了一阵后买了最新的《知音》和《家庭》。杏红将钱收好后拿出本子将帐记下——这就是她今天第一笔买卖。
这时几辆漂亮的小轿车从门前陆续驶过,杏红能清楚的看到里面坐着开车的人。她几乎每天早上都要看见这样和那样的女人男人开着各式各样的车从不远处的住宅小区出来。到了晚上又陆续开回到那里面,她边想边伸头向前面望着。
在这条街道的尽头是一个又高又漂亮,两边带有柱子的白色大门,门头上镶着几个金黄色的大字“阳光小区”,门后矗立的是一排排红色带白柱子的楼房,透过敞开的大门可以看到楼房的前面的广场和广场上的喷水池。杏红一开始就喜欢看这门和这些房子,喜欢它们的气派和漂亮,只觉得它们比自己每天卖的那些杂志里的图片还漂亮。
随着太阳的渐渐升高,路边梧桐树叶的影子开始在路面上清楚的显现出来。原先青灰的路面逐渐变得发亮。这时,不远处饭馆的伙计刘贵戴着白帽子端着一盘子面条走了过来——这是书屋老板为自己定好的。杏红过去抬了自己定好的一碗,回来坐在凳子上边吃边和一旁手里同样端着面的小马和老吴头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此时不远处的红楼在阳光下明暗分明,鲜艳异常。
他迈着富有弹性的步子一跳一跳的上着台阶。虽然楼里有电梯,但他还是选择这种方式。这种在学校里形成的跑步习惯他至今仍然坚持,等来到自己住的房间门口时,汗水已经把运动服沁湿了一大片。
进屋后,他照例先到浴室里冲了一个澡,随后找出一件新的短裤换上,之后赤裸着上身走进厨房先冲好一杯咖啡并从微波炉里拿出准备好的面包和牛排,把它们放在托盘里一起端到凉台的桌子上,他则坐在桌旁的椅子上,随手拿了一本刊物边看边吃。大概已经非常熟练,他在作这一切时就象在进行流水线作业。
他大学毕业刚刚一年,毕业时他便打定主意一定要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虽然他职位重要,待遇优裕,要租一套房子绰绰有余,但父母还是怕他在外面受到不好的影响,最后让他住进了这套他姐姐不久前买的这套房子。这个小区是目前本市档次较高的住宅小区, 身为广告公司经理的姐姐当时之所以买它,就是把它当作自己写作和午睡的地方。开始他多少有些嫌远,可又确实被它的褐红色楼面白色的罗马柱以及棕榈树所形成的热带情调所吸引,而且一年下来,他确实已经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此时,一阵凉风轻轻吹来,令他全身都充满了惬意和舒适的感觉,他吃完最后一块面包后便端着咖啡起身,靠在凉台的栏杆上很有兴致的向下望着。直对着小区大门的是一条两旁栽满梧桐的道路,梧桐树下是一个个并排着的小铁皮屋子,它们全都被刷上了清一色的绿漆,看上去象一个个玩具小屋,显得既拥挤又滑稽,和堂皇的小区实在不相协调。这一点他从一开始就发现了,只不过今天看起来更明显一些。
不一会儿,他已经将早点吃完,转身将盘子端回厨房并冲洗干净后,便找出一件红T恤衫和牛仔裤穿上,匆匆走出家门。下楼后他在车库里推出自己的赛车后便径直向小区门外骑去。在路过一个卖书刊报纸的小铁皮屋子时,他突然看到在门口的架子上有新来的《新周刊》,便停下车走了过去。
杏红刚才在吃早点时,老板的弟弟便将最新的报纸和新到的一些刊物送了过来。杏红忙起身将它们报进屋并一一归类并放好,突然,她看到一个穿红T 恤衫牛仔裤的青年男子骑着一辆白色赛车在门口停下并走过来,只见他过来之后,随手拿起一本《新周刊》翻看着,杏红的视线顿时便被他牢牢的吸住了他站的位置很特别,正好处于小屋阴影和外面阳面的交界处,斜射的阳光给他整个人勾了一个耀眼的边,无论是一头浓黑略长的头发,英俊红润的脸庞,还是挺拔的身材,都显得那样漂亮,一时间杏红只觉得一个画里或是电影里的人站在眼前。
这时他已经看完了,随手将书放在架子上,似乎要转身离开,杏红心中一急,忙脱口而出:“这些都是今天新送来的,你可以再看看其它的……”
他这时好象才注意到她:“啊,不用看了。”他好象发现了什么:“这儿以前不是你吧?”
杏红只觉得紧张的都快喘不上气来:“我,我是前两天才来的。”
他好象“哦”了一声便转身骑上那辆白色的赛车离开了。
杏红不禁跨出屋门,深头向前望去,只见绿树下一辆耀眼闪亮的白色自行车上,一团跳动的红色逐渐远去,最后倏的消失在不远处路的尽头。
他那天回来的较晚,在他拐进那条熟悉的两旁都是梧桐树的路不久,他在一家小卖部前停下买了一包烟,刚刚点上,无意中发现路对面就是那个自己早上来过的小书屋,此时屋里白亮的灯光下一个穿粉红色衬衣,编着两条黑粗辫子的姑娘正坐在一张竹编的凳子低头看着一本画报。他注意到她有一张黑红饱满的脸和浑圆厚实的肩头的胳膊。很象雷诺阿画里的那些饱满女性形象。
不过等他再一次走进这间小屋已经是几个星期以后的事了。
那天晚上天气很热,当时他刚参加完一个朋友生日的聚会,到家后天已经黑了。不知怎么他既不想睡也没兴趣看电视,他打开冰箱拿出一罐饮料来到凉台上,靠着栏杆边喝边看着楼下的街道。当时直对着小区的那条街道上灯火通明,显得十分热闹,他喝完饮料后他穿了双黑色沙滩拖鞋便转身下楼去了。
等到他走出小区来到街道上时,才发现这儿比他原先想的要热闹的多,一个个铁皮屋前的明亮灯泡和灯下的冰柜及堆放的五颜六色的饮料和水果,烧烤摊前一个个散发着各种气味的烤炉,各种时装屋各式新朝的服装,各个小发廊玻璃窗上贴着的各种发型近照都显示出一种白天根本没有的浓烈而粗糙的生活气息。
他正毫无目的的走着,不久就看到了前方那个不起眼的书屋,和其它小屋一样,它的门前也拉起了一盏电灯,灯下是一块铺在几个小凳上的层板,上面放满了花花绿绿各式各样的杂志。等他走过去,发现她正把一堆书往架子上放着。
和那天不同的是她上身穿一件短袖的红尼龙衫,下身是一条牛仔短裤,脚下一双白凉鞋,头上的两条辫子变成了粗黑的马尾。他这才发现她红尼龙衫紧绷的身子是如此的丰满,两条胳膊和腿是如此黑亮圆润而富有光泽。
“你好啊。”他尽量把话说得很轻松。
“是你啊。”她转过头来,脸上显出惊喜的表情,两只又黑又亮的眼睛更是兴奋的闪烁着:“你好长时间都没来了。我还想你是不是搬走了。”
“我,我这阵子出差去了。”他突然觉得有些感动和内疚 “怎么样,你生意还好吧?”
“还可以,你坐呀!”她起身把自己的椅子递给他。又不知从那儿拿出一个纸杯泡上茶叶:“来,你喝呀。”
他有些好奇的坐在竹椅上并接过纸杯,她则从桌下拉了个小登子和他并排坐着,这是两人第一次靠的这么近,四周明亮的灯光,夹杂着烧烤何其它气味的夜风,以及从这全新角度看到的蓝色夜空都让他感到新奇和兴奋,尤其是身旁她黑红丰满的身体所散发出的气息更是让他难以自制,他忙转过头看着街的另一端。
“来,我给你加点水。”
他转过头,看见她一双黑亮的眼睛正有些羞涩的看着自己。忙把喝了一半的水杯递过去,她接过来后拿起水壶到满并递给他。她那黑发下红润的脸庞,长睫毛下黑亮的大眼睛,包括灯光下闪动着光泽的浑圆肩头和双臂,衬着幽蓝奇幻的夜空,顿时让他觉得美妙的难以言喻,而她对自己每一个眼神和动作所表现出既纯真又羞涩的爱慕和依恋,更是让他意外和感动,想起刚才自己一人在楼上的茫然和无聊,简直是恍然隔世。
他们俩并没有说很多话,更多的时候是她忙着接待顾客,偶尔他会问一些有关书屋业务经营的事,她也会象谈家常一样一点一点的为他介绍,偶尔他们俩裸露的双腿会碰一下,但随即又马上分开。他们都似乎在打发着时间,等待着什么的发生。终于,街道上变得冷清起来,只有不远处的烧烤摊上还坐着一些人。她起身将书收回小屋,他也起身帮着她抬东西,不一会儿就将书和杂志全都收了回来。
“我们出去走走吧,你都坐了一天了。”他低声说着。
“好象,好象有点晚了。”她把手背在背后,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
“没关系,我们就到前面吃点冷饮,马上就回来。你说呢?”
她点了点头,便低着头和他一起向前走去,他们没有去买饮料,而是一起默默的向前走着,不久便出了街口,来到一条更宽的临河的路上,河边是一排长长的柳树,树和树之间是一盏盏路灯,河对岸是一派灯火迷离的海洋,两人就在这无边的迷离和不尽树影中走着,在不知不觉中他们彼此的肩膀已经轻轻的靠在一起,他也很自然的轻轻伸出手臂试探着搂住她浑圆的肩头,而她并没有反对而是羞涩的低下头,但他能感到她身体的颤动。在走进一团树影时,他转过身子低头在她脸上轻轻的吻着,她开始有些紧张的想要躲避并推开他,但不久便在他有力的臂膀中停止了挣扎并闭上了眼睛,他的动作也变得越来越热烈起来。
“你真的喜欢我?”她轻轻的问。
“当然了”他很自然的回答着并低下头热烈的吻她。
杏红从一大清早起来就坐在凳子上看着路面发呆。
阳光洒在地上,在沥青路面上反射成数不清的耀眼细碎斑点,整个路面看上去白亮亮的一片。此时已是中午,四周已没了早晨的凉爽而开始有些炎热起来。
在家的时候,杏红从小就一直以为表姐长的是最漂亮的,无论穿衣服还是打扮她都照着表姐的样子来。到了后来,夸自己长的好看的人便越来越多,说媒的人也就一直没断过,几乎每天晚上在家后面坡上都会有一群一群的小伙子坐在那里往家里看,一到这个时候父亲就会站在院子里向他们破口大骂。
她想起了高德贵,那个父亲好朋友家的孩子,在杏红印象里,他总是那么半睁着眼,黑黑的脸上也总是那么一副憨憨的笑容,他有事没事总来串门,每次来都是静静的蹲在晒太阳父亲身边,远远的看着她,他那双搭在膝盖上骨节分明,象总也洗不干净的手让她害怕,每次杏红一看到它就说不出的不自在。
她又想起了陈来福,那个临村跑运输的司机,随时开着一辆蓝色的货车。他是自己初中的同学,长着一副粗壮的身子和一张黑红的胖脸,一头油糊糊的头发象顶帽子一样戴在头上。杏红曾搭他的车出去过几次,那驾驶室里又闷又热,到处是一股汽油和汗臭味,陈来福堆着道道肉棱子的黑红脖子上总是漾着一片片细密的粘汗。
她又想起了他。不知怎么,一想起他杏红便感到脸红和浑身发热,她只觉得自己象不留神作了个梦,又象是背着人在外边作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事一样,心里塌实不起来,象是飘在空中,四脚总也落不了地。他无疑是好的,可却好的没法去说,这让她一想起来就心烦意乱,但无论如何她又忍不住的老是在想他,这更是让她更是气恼。
他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今天他仍然穿着那件红色的T恤和深蓝色的牛仔裤,英俊红润的脸上也仍然挂着温和的笑。看着他步履轻捷的走了过来,杏红顿时觉得自己脑子一下全都空了。
“你怎么现在才来?”
“噢,今天单位开会,所以回来的晚了点。”
杏红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今天生意怎么样?”他拿过小凳坐下。
“还好……”
“我记得昨天你和我说过你家那地方的名字叫灯笼堡,是不是以前那驻过兵?”
“对,我是听我爷爷说过,那还是有皇上时的事。你怎么知道的?”
“那个堡字就是堡垒的意思,而且你说过它又在两山之间,所以……”
杏红显然对这些不感兴趣:“那个堡字嘛,上面是人和呆,下面是个土,所以我们那里的人又土又呆。你说是不是?”
“这……”他显然不知说什么好。
杏红也不知该说什么,只好低头玩弄着自己的辫梢。正好这时又来了几个顾客,她忙起身接待,他也顺手拿过一本杂志翻看着。
“你真的,没有女朋友?”杏红等顾客走开后斜眼看着他。
“我不是都说过了,确实没有。”
“我不信……”
“那要是我有的话还会有时间每天晚上来陪你吗?”
“那也不一定啊……”
“好了你也卖的差不多了,是不是该关门了?”他声音变得小起来。
杏红飞快的看了他一眼,随即点了点头。
“你要答应我,一定要和我结婚……”
“好的,好的……”
“不,你要发誓,要发毒毒的誓!”
“好,我发,我发……”
渐渐的他们的声音都淹没在了黑暗中,只剩下了两人越来越粗重急促的喘息。窗外是浓浓的夜色和无数萤火虫般的万点灯火,它们和天空的繁星一起融成了迷离的一片。
他翘着腿靠在可旋转的沙发椅里,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在他前方宽大的办公桌上是一台高档的液晶显示屏,此时屏幕上正显示出一个带箭头的图表。他手里摆弄着一只碳素笔,身子在椅子上机械的转动着,飘忽不定的目光时而停留在电脑上,时而又转向了窗外,只是在身边有人时他才又直起身移动一下鼠标。
这间有九个人的办公室有一百平米,淡兰色的隔板将他们隔为一个个独立的办公区,靠墙摆放有沙发和茶几,墙角放有数盆葱茏的热带花木。这间办公室位于市区中心大厦的二十层楼上,从这里望出去,整条高楼林立的大街如同一条长长的峡谷一般,而办公室正好悬在这峡谷的上端。站在窗口,可以俯视对面楼房办公室里的人和摆设,也可以看到它后面那海洋一般铺开的楼群。
随着对面楼房玻璃上阳光的颜色逐渐变浓,时间终于到了六点。他迫不急待的关掉电脑,起身走出办公室,现在每天上班对他来说已经变成了一件十分难熬的事,特别到了下午尤其如此。
当他来到小屋前时,杏红一如既往的坐在屋里,不过在她身边多了一个穿黄裙子的矮胖姑娘和一个穿旧白衬衣的干瘦老头,他知道这两个人是杏红的邻居。
“来啦。”那老头张开嘴笑着。
他点头笑了笑。
坐在杏红旁边的旁姑娘看着杏红笑着,杏红伸手递给他一个凳子。
他接过凳子坐下,尽量作出一副松弛的样子。眼前这两个人实在让他别扭,无论是那老头又旧又脏的衬衣和古怪的表情,还是那矮胖姑娘俗气的黄色带花裙子和窥视的眼神,都让他感到不舒服。
“你在哪里上班?”那个老头转过脸。
“一家公司。”
“一个月挣多少钱?”
“没多少……”
“三四千总有吧”老头显得目光炯炯。
“这个……”
“肯定有,要不然他怎么能买得起那么高档的房子?”那个矮胖姑娘叫着。
一时间他气恼的差点要起身离开。
“算啦,不想说就算啦!那你们谈。我就回去了。”老头起身走了。
那矮胖姑娘随后也离开了。
“怎么,你有点不高兴?”杏红转头看着他。
“没什么,时间也不早了,要不就关门吧。”
杏红轻轻的点了点头,起身开始收拾摊子,他似乎这时才发现在屋内的灯光下,铁皮墙面班驳带绣,而且灰黑的书架,墙角的钢丝折叠床和装被子的破纸箱都令这个小铁皮屋显得既粗糙又寒怆。一时间,他虽然感到了自己的兴奋和冲动,但同时他也意识到其程度已经少了很多。
黑暗中,他伸手在床头柜上摸过一只烟点上。借着月光,他又看见自己吐出的清烟在窗前袅袅升起,同时他感到杏红的身子紧紧的靠着自己,光滑饱满的脸和浓密的头发一起贴在自己的胸前。
“你说这是不是我们最幸福的时刻了?”
“这,这应该算是吧。”
杏红的脸又往他怀里拱了拱。
“那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你的家人?”
“见我的家人?”
“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你的父母?”
他心里不禁突的一动“这个嘛,等过一段时间再说吧。”
此时已是傍晚,街道上的景物已经多少开始模糊,杏红坐在小登上,身子靠着铁门框,眼神空洞的看着前方 ,整整一天她似乎都是这个姿势。
她今天开门开得有些晚,当时她醒来后就觉得有点冷,仔细一听屋外果然有滴滴达达的下雨声,想着街上冷清的样子,便继续埋头睡起来。从起床到现在,她老是感到头昏昏沉沉的,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这时下了一天的雨已经渐渐停了,可天还是灰蒙蒙的,四周的空气又潮又冷,路对面店铺的门板屋顶,路两旁的树木和又脏又灰的路面都湿糊糊的象刚从水里爬出来一样。水滴滴达达的从树叶上,屋檐上往下掉着,砸在地上或落在小水坑里。路上的人每一个都低头阴着脸匆匆而过,暮色中象一个个灰色的影子。偶而会有一辆汽车开过,那声音就象从地上嘶啦啦的撕下一张长长的皮 。
杏红靠在门框上,目光呆滞的看着前方,眼前的一切没有了色彩也没有了声音,就象一团团晃动的影子。也许是天气的原因,她现在确实没有一点和人说话的精神和愿望。吃晚饭的时候,小马和吴老伯还端着饭来小屋坐了一阵,自己也陪他们说了会儿话。可她越来越感到乏味和无聊。等他们一走,自己又靠在门框上昏昏欲睡。她已经越来越厌烦了周围的一切,这个小铁房子,这条街道,这些树,包括周围和她亲近的这些人。她甚至已经下决心离开这里。
正当街上开始出现灯光时,老板和他的兄弟照例送新杂志来,并把这几天的营业款取走,从老板接钱时的眼神可以看出他的失望,这让杏红感到有点内疚,她知道这几天自己卖的钱连平时的一半都不到。果然,老板把钱收好后便问杏红下降的原因,杏红推说是这几天天气不好的原因。老板阴着脸说天气不好也不会下降的那么多 ,年轻人干工作不要三心二意的。杏红边听边点头答应着。
接下来的时间到是过的很快,随着下班时间的来临,街道上的人一下多起来,杏红书屋前的顾客也一个接一个,到晚上点灯的时候已经卖了一百多块钱。吃饭的时候老板又送来一批新的杂志,其中有新一期的《知音》,这是她最喜欢看的,这类书又好看又能消磨时间。果然,等她刚刚看完不久,一团红色的影子就出现在她的眼前。
“你来啦……”杏红飞快的看了他一眼便低下头。
“是啊,怎么样,今天生意好吧?”他熟练的拉了把椅子在她身边坐下。
“还好,已经卖了两百多块了。”杏红偷眼看到他正掏出一只烟烟点上,同时注意到他今天换了一双新的白色带花纹的旅游鞋“今天下午我表哥来过了,他说我妈病了。”
“什么病?”
“我不知道,反正病的很重。我想寄点钱回家,可是我们老板要下个星期才发钱给我,我现在手上也没有多少,你能不能借点给我?”
“好啊,你要多少?”
“我想寄五百,你先借给我,下星期我就还你。”杏红边说边摆弄着手里的杂志。
“好,我今天正好有钱,这就给你吧。”他不掏出钱包抽出钱给她。
杏红低头接过钱收好,“对了,今晚下班后我有点事。”杏红象想起什么。
“什么事?”
“反正就是有事嘛。”
“那,那我就先回去了。再见。”他显然有些失望的起身走了。
杏红呆呆的坐着,眼看着他骑上单车,迅速的消失在远处的人流中。
他回到家后冲了杯咖啡后便开始坐在电脑前上网。他对刚才的事并没有怎么在意,而且当杏红说她今晚有事时,他反而有种轻松的感觉,这连他自己都感到奇怪。不管怎样,现在他只想一个人呆着。
在上网浏览了一下最近的信息后他便打开自己的信箱,令他意外的是竟发现不少朋友和昔日同学的留言,这让他感动之余便开始回复起来。正在写得来劲,突然听见有敲门的声音,不禁感到奇怪,开门一看,只见杏红站在门口,她穿着一件水红色的衬衣和深蓝色长裤,在楼道的灯光下,脸色有些发白。
“你怎么来了?”他忙把她让进来。
“我刚才看见你房间灯亮,所以就过来。”杏红走进屋里,小心的看着他。
“我一直在上网。啊,你坐呀。”
杏红坐在一旁的沙发上。
“这有水果你吃吧。”
“你能不能过来陪陪我?”
他转过身,发现杏红正睁大眼睛看着自己,一时间他突然觉得有些内疚,便关掉电脑来到沙发前坐下,并顺手拿过选台器打开了电视,电视里此时正在播着新闻。不知什么时候,杏红已经把头靠在了他的肩上,他也习惯的伸手楼住了她的肩头。
“我真的非常喜欢这种感觉。”
他听到杏红在自己耳旁轻轻的说。
“什么感觉?”
“就是这种感觉,很温暖也很舒服,真的我就是喜欢。”杏红声音显得有些激动。
一时间他突然感到有些歉疚,不禁转头在她的脸上轻轻的吻着。这时他才发现,房间里只有沙发前的落地台灯开着,狭小有限的橙色灯光笼罩之外的其它地方则是一派从窗外射进的幽蓝而莹白的夜光,使整个房间有一种温馨而又迷离的氛围,一时间,他内心某种柔软的东西被轻轻的触动了,“我想睡在你腿上。”杏红有些调皮的说。
“好,你睡吧。”他抬手换了一个频道,同时也感到杏红的头枕在自己的腿上“你喜欢这样?”
“喜欢。真的和你认识这么久就是今天感觉最好。”
“那以前不好?”
“反正我不喜欢,老是作那种事,真的不好。毕竟我们还没结婚。对了,想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你能不能带我出去玩玩?在给我照几张相,我进城那么久还一张像都没照过。你说好不好?”杏红睁大眼睛看着他。
“那你有时间吗?”
“可以的,只要我说我有事,我们老板是会答应的。我知道,这几天我不和你作那种事你心里一直不高兴,其实只要我心是你的,那只是早晚的事。我只是不想让你把我当成不正经的女人。你要是真的喜欢我,就认认真真的对我,要是认为我不配你,我也不勉强。你说呢?”
“好吧,你说个时间我一定带你出去,好好的给你照几张……”
“好那我明天就和老板请假。你说我穿那一套衣服照出来好看?”
“你随便吧。”
“我想干脆我们明天就去吧,你说咱们去什么地方?”杏红直起身看着他。
不知怎么,他突然犹豫起来。
“明天不行,我明天和我几个朋友已经约好了一起聚一下。”
“是你什么朋友?”
“是我几个普通朋友。”
“男的还是女的?”
“有男有女吧。”
“那我明天和你一起去。”
“你?你怎么能去呢?”他突然觉得这种说法有些好笑。
“我怎么就不能去?”杏红定定的看着他。
“人家,人家都是些……怎么说呢?”他既有些焦躁又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措辞“都是些文化比较高的人……你,你去不太好……”
杏红一言不发坐起身疾步而去,随后便是屋外“砰”的一下重重的关门声响和迅速由近而远的脚步声,等他反应过来时四周已是一片寂静。
杏红回到自己的小屋后,便关上门将床拉开铺好,随后就趴在上面哭起来,到后来整个人都哭得瘫软成一团,最后衣服也没脱,整个人在呜呜咽咽中昏昏睡去。
她这一觉睡的又香又沉,这一个多星期来也从来没睡过这么好的觉,等第二天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周围的店也都已经开门。她忙匆匆洗漱完毕后便和往常一样把书和杂志一一放好。
今天天气很好,头顶上的天空又高又远,晴的一片云也没有,眼前的马路经昨天下过雨后,显得又清爽又舒服,路旁的排排树木也是青翠精神,就是空气也是新鲜湿润,让她心里感到舒畅不少。想到昨晚自己哭了那么长时间,忙拿过镜子仔细查看。好在还没什么太重的痕迹。
大概是由于天气的原因,今天的顾客也很多,昨天来的新杂志很快就被卖的差不多了,这让她感到多少有些心安。正当她转身把剩下的杂志往书架上放时,突然听到身后有自行车停放时脚架清脆的声音,她一转身一看,果然见他停下车朝自己这边走来,他仍然是那件鲜红的T恤衫和蓝色的牛仔裤,阳光下显得说不出的漂亮和精神。
“怎么样,你还好吧?”他走到书屋前,手插在裤子包里。
“好啊。”
“昨天晚上你睡的好吗?”
“当然好了。”
“是,你看起来精神不错。”
“你要出去?”
“是啊,出去。”他笑了笑“有几个朋友今天约着一起出去。”
“你和我说过了。”
他显然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可就在他笑的时候,他的目光无意中和杏红的目光相遇了,一时间,笑容象是一下僵在了脸上。他随后不知含含糊糊的说了些什么后便转身抬腿上车。他动作依旧是那样熟练而轻捷,车也象驾着风一样飘然而去。杏红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由近而远,直至变成一团阳光下鲜艳跳动的红色,时露时显的消逝在街的尽头。
后来的事到是比较简单,在以后的几个星期里他再也没找过她,也没再经过那条街,之后他又到外地出差了一段时间。等他回来的第二天早上,照常到凉台上吃早点时,突然觉得原来的那条街道变的有些异样。仔细一看才发现街道上原先那一个个小绿铁皮房子全都不见了。
那天早上他到是又去那条街转过,可除了那些铁屋子在道路两边地上留下的各种各样深浅不一的印记外,所有的东西都消失一空。仿佛是一夜之间被一阵风卷走了,又象是一个部落又全部迁到了另一个他不知道的地方,以往所有的一切都恍然隔世。几个星期后,随着推土机的轰鸣,这里又变成一个新的建筑工地。
半年后,一昨大型超市在原先街道的地方建成开业,各种健身院,游泳馆,川菜,粤菜和海鲜餐厅也一一出现,和小区的华丽和气派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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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40 点击数:740
也许人世间总有那么多让人伤感的事,如果我与子寒两家之间没有那么多的恩怨,我也许不会离开这伤心之地,不会离开爱我的子寒。正是有那么太多太多的遗憾的无奈,才让我们选择了分手。我的泪伴随着那迎面吹来的风悄悄地滑落,怀中抱着子寒送给我的那束红玫瑰,在我的泪光中晶莹透亮了……
(一)
与子寒相逢即是巧遇也是有缘,那天我大学毕业坐飞机回来,下了飞机高高兴兴向前走来。阿华——我家的仆人老远地就向我招手,向我喊到:“小姐,我们在这里,我们来接你了。”我看见仆人阿华的司机阿军正在车旁向我招手呼喊。我提着行礼箱高兴地奔了过去,一不留神与一个人撞在了一起,我赶紧站住了脚。还没等我转过神就听到有人说:“对不起小姐,你没事吧!”我抬头一看,原来那里站着一个小伙,哦!长得真是帅,高高的身材,一身得体的休闲装,黑黑的头发,又黑又亮,那发式如谢庭峰的那样,不过脸却有棱有角,大大的眼睛,眉毛浓浓的,最让人感到喜欢的是,那张红润的脸上还长着一对深深的酒窝儿,并且嘴角总是挂着微笑。我本来想发一顿脾气,但看见那人微笑着向自己道歉,本来也是自己的错,闯下了祸,只是想发一顿小姐脾气罢了,一看人家如此,自己又为何如此不讲道理的计较下去呢,那不显得自己太没有休养了。我也急忙笑了,对他点了点头说:“没事的!”正在这时在那帅小伙身边的人搭了话:“哟!还是一个漂亮的妞,来姐们儿,咱们交一个朋友怎么样?”说着那人还厌恶地打了一个响指。我顺着说话的声音看过去,哦!原来也是一抢占年轻人,虽说这个年轻人不象那第一个年轻人长得帅气,但绝对说是酷,瞧那造型,穿得太时髦了。这个人的个子比那个人的个子稍微矮一些,身体稍微胖一些,但模样长得还算周正,只是那头的发型前卫的无法比喻。一缕缕的头发象刺猬身上的刺那样直竖着,但头发中间还有几丛是红色的,好象是几枚大枣点缀在那刺丛中。那男子的脖子上挂着一条沉甸甸的金链子。手上也挂着一条,鼻梁上架着一副太阳镜,外衣大咧咧地敞着扣儿,里面是一件粉红色的花衬衫,让人看上去就是那痞子样。我一见这人就来气,心想,本小姐怕过谁,就你这样熊样的人,本姑奶奶见多了,用不着在鼻子上插一根大葱与我装象。我刚想发火,那阿军和阿华就过来了,他们对着那小子嚷道:“干什么的?敢在我家小姐面前放肆,你们真是瞎了眼睛,知道吗!这是乔氏公司的大小姐,乔子玉小姐!”他们指着我对那俩个年轻人说,“你们还不快滚”。“哦!是乔氏公司的乔大小姐啊,我们可怕死了,”那个刺猬头吐了吐舌头,冲我们做了一个鬼脸说,“要说我们是应该躲开,但是是你家小姐先撞了我们,本少爷不计较什么,与她交一个朋友也是抬举她,有什么不可!”那个刺头又说。我刚想发怒,那个帅小伙开口了,他对阿华、阿军抱了一抱拳说:“对不起众位,我哥就是这样一个说话没遮拦的人,请不要介意。哥,别开什么玩笑了,去接父亲吧,要不晚了他老人家会着急的。”见他说话如此客气,我对阿军、阿华也说:“你们俩个也别逗嘴了,咱们也走吧!”我向那个人笑了笑,那个人也冲我点了点头,彼此就分开了。当我坐上汽车时,我也发现那两个年轻人也接到了一位精神矍铄的老者,他们说笑着上了一辆宝马车,我顺着窗玻璃一看,分明车身印着“林氏集团”几个字,哦,我的心里才恍然大悟,要不那两个年轻人如此牛气,原来是林氏集团的两位少爷。
说起林氏集团和我们乔氏集团是我们这个现代代大都市的两大龙头企业,这两个公司可以说是并驾齐驱,在这个大都市里声旺最大。但是这两个公司极少来往,就是因为同时生产某一产品时,为了能让自己的产品独霸一方,在增加经济投入的同时也在暗暗地叫劲,那就是一方将另一方有意吞并掉。有一句话说得好,一山不容二虎,在经济市场的今天,也起作用吧!所以两家从一建公司起,就比了起来。如果乔氏开发出了新产品,那林氏就开发新项目,如果林氏加大产品科技含量,那乔氏就高薪聘请人才。虽说二虎不相上下,但总有一方稍微处于劣势,那就是我们乔氏集团。因为乔氏集团的总经理我的父亲只有我这一个宝贝女儿,而我呢年轻刚毕业,还不懂什么经营之道,帮不了父亲什么忙。而那林氏集团呢,那林总经理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虽说不肖(不怎么成才),但是二儿子却是经商的料,有文化脑筋转弯快,几年来对他们林氏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所以林总的负担的轻些。正是由于我们两家事业发展存在着差距,才预示着一场更大风暴到来。
(二)
那一天,我在公司里开会下了班,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到商场买了一些日用品。当我走出商场时,正巧遇到一个人,那就是林氏集团总经理的大少爷——子寒的哥哥。他刚从隔壁的酒巴内走出来,他摇摇晃晃,醉眼朦胧,酒气醺天。他一眼就看到了我,他向我走来。他一边走一边向我招手说:“乔小姐幸会,幸会啊!”我本来就对这样的人反感,所以理也没理,就径直向自己的车走去。哪知子寒的哥哥却不依不饶地冲了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衣服,说:“乔小姐,躲什么!来,咱们交一个朋友。”我气恼地一闪,谁料我的衣服被他的手给撕了一大块,当时正值夏季,我的肩膀及前胸都暴露出来了,我又羞又恼,急忙跑进了自己的车内,开车就走。可是那醉汉仍在我身后追我,在我倒车的一刹那,把他给撞倒了,只听得惨叫一声,我的头一下子就蒙了,我知道出了车祸。警察来了,我被带到了警察局,我哭诉着向警察陈述了事情的经过。警察根据现场调查的验尸,明确了责任,认为子寒的哥哥,酒后无理取闹付主要责任,我驾车仓促付次要责任,结果我们家赔了子寒家一大笔钱。事后得知,子寒的哥哥当场就被撞死了,他的父母连哭带号,因为他们只有两个儿子,虽说平日里子寒哥哥不怎么务正业,让子寒的父母没少操心,但毕竟是亲生骨肉,况且他们偌大的产业也需人继承,他们怎么不悲痛呢!当父亲将那笔赔偿金送到林府时,子寒的父亲对着我父亲说:“拿回你的钱,我们林家不缺钱,你们让我失去了儿子,我们不会让你们乔家有好日子过的,你们就等着吧!”父亲无奈地摇了摇头。
自从那次事件以后,我们两家就结下了仇怨,林氏集团总是找乔氏集团的茬。本来是同一种产品,当乔氏向外出售时,却莫名其妙地让林氏给抢了先机,因为他们的资产要比我们乔氏大得多,尽管我们也做了很多努力如让利于批发商,积极多渠道推销产品,但林氏为了搞垮我们,却处处与我们对着干,他们却愿意做赔本的买卖,因而乔氏集团的形势大不如以前。最让人感到气愤的是,他们雇用黑社会的闲散人员来捣乱。那一天傍晚,公司内突然来了一群蒙面人,他们手持棍棒,对公司内一顿打砸后,就迅速地撒离了,以至于公司损失了不少。对于家里人,他们也搞袭击。又一次我正开车在马路上行驶,突然从旁边的岔路口上开过来一辆大货车向我撞来,我急忙躲闪,车子一下子就撞在了路边的栏杆了,我也晕了过去……
当我醒来时,我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了,母亲坐在我的身边,见我醒来了,她惊喜地说:“子玉你没事吧!可把妈妈吓坏了,”说着母亲的眼睛里流出了泪来。我觉得头也痛,全身也痛,看了看只是胳膊被包扎上了,我对母亲笑了笑说:“妈,别担心,我没事的!”妈也摸着我的手说:“没事就好,遭天杀的,竟然拿我女儿出气!好在你只是伤了胳膊,头有点轻微的脑震荡。要不然妈也不活了。”正在这时,病房的门开了,一个年轻人手捧着一束鲜花走了进来。他微笑着向我母亲点了点头,打一声招呼说:“伯母你好。”他又对我说:“乔小姐,你还好吧!”我仔细一看,怎么那么面熟,那微笑,那帅气的面容,是这么熟悉,会是谁呢?正当我苦苦思索时,母亲开了腔:“哦,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林家的二少爷啊,你是来干什么?是来看我们子玉的吗?俺们可担当不起,猫哭耗子假慈悲!”“伯母对不起,我对此事真是一点也不知,如果真是我们林家做了什么,那我代表林家向您道歉,向子玉小姐道歉,请原谅!”他仍那样微笑着,并且一脸真诚。他把花放在了床前的花瓶内,对我说:“乔小姐对不起,我真的对什么事也不知,我每天忙于工作,请原谅,如果真是我们林家做的,我一定与我的父亲去说理,还你们乔家一个公道!”他的微笑,他的谦恭有礼,让我的一肚子火无法发泄,对着那么有礼貌的人发一顿脾气也不是我的所为。我冲他点了点头说:“还好,总算没什么大事,谢谢你林少爷。”“不要这样叫我,叫我子寒,让你这样也许真是我们林家的过错。”“什么也许啊!你以为你们林家是什么好人不成!”母亲不高兴地说。子寒的脸一红,随即又恢复了平静说:“伯母我一定会向家父问一个明白的,如果乔小姐出的事,与我们林家有关,子寒一定不会答应的,请伯母相信我。”“妈,你说什么啊!即使这件事真跟林家有关,那也不是子寒的错,我相信子寒的人品,况且咱们也没证据说明这件事与林家有关,”我对母亲说。“好了,我不与你们争了,看在我女儿的份上,也是的林家还总算有那么一个有人心的人,我就不与你计较了,你看着办吧!”母亲无奈地摇了摇头。子寒与我们大家聊了几句就匆匆回去了,我望着子寒的身影,心里不知为何升起了一股暖意。事后得知,当子寒的父亲知道子寒来看我后,他大发雷庭,他大声斥责到:“冤家,用你去乔家赔礼道歉吗!他乔家弄成这样是老天的抱应,再说若不是乔家让你失去了哥哥,我们一家人现在过得不是好好的吗!”“爸爸你怎么这样说话,您在我的心目中可不是这样的,想当初若不是哥哥无理取闹,也不会落此下场,都是你们不时宠坏了他,”子寒向他父亲分辩到。“啊!象你这么讲是爸爸我的不对了,我用不着你来教训我,我养你这么大,就是让你来气我的吗?”子寒的父亲责问他说。“爸,无论怎么样,事情已经过去了,希望我们两家不再节外生枝,今后能和平共处,谁也不再伤害谁了,不好吗!”“小畜生不用你操心,我失去的,我就要加倍让他们偿还过来,”子寒的父亲狠狠地说。“爸,如果你在伤害乔家,我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也许你会失去另一个儿子!”子寒甩手就走了。
(三)
事情真的平静了许久,谁知在这平静之中却在酝酿着一场更大的杀机。我们乔氏为了能摆脱本身的困境,决定开发一个新项目。经过父亲的多方考证和市场调查,如果这个项目能够成功,公司将获得丰厚的利润,这个项目为APM计划。APM计划的项目建成到投产需要投入五千万元的资金,而乔氏本身只能提供二千万元,而那三千多万元就需要各方去集资。正当父亲为资金奔走时,本公司的业务主管对父亲说,他的一个远方亲戚有意参与这个项目的投资。说这个亲戚要在海外发展的,这次回来看中了这个都市的环境,并且对APM计划的项目兴趣很浓,希望能加入进来,能成为这个项目的股东。父亲很是高兴,他很相信这个业务主管,因为这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有十几年了,乔氏集团能有今天的繁荣,他的功劳也不小啊。父亲拍着业务主管的肩膀说:“小李子,如果你能介绍合作成功的话,我代表乔氏全体员工向你表示感谢,我一定会给你加薪的。”业务主管对父亲说:“董事长我一定会努力去干的,乔氏就是我的家吗!”经业务主管牵线,父亲与那投资方接触了几次,经过谈判终于达成了议项,那个投资人愿意投资80%资金,我方出20%的资金和场地就行了,利润五五分成,大家签署了协议。就在我们为达成这项协议举杯庆祝时,一场意外出现了。在那天开的董事会上,林氏集团的董事长出现了,他笑着对父亲说:“乔老头,祝咱们合作愉快!”“啊!怎么会是你!”父亲惊讶地问。“你问一问你的好部下业务主管就行了,”那子寒的父亲说。父亲这时才注意到那投资商和业务主管都站到了那子寒父亲的一方。父亲对业务主管说:“小李子,这是怎么回事?”那业务主管有些难为情,可是他又挺起胸膛说:“乔总,对不起,我已经是林总的人了,请原谅我,这都是林总一个人的计划。”“为什么会这样?”父亲又问他。“哈哈哈……”一阵狂笑过后,那林总对父亲说:“还是让我为告诉你吧,我的乔总,你们的业务主管平时就好赌,那日输得轻家荡产,若不是我在赌场上救了他,他这条小命早就保不住了,于是我就收买了他,让他在你们乔氏卧底了。当我听说你们有所谓的APM计划时,我就假借他一个亲戚的名义用我的资金来入股了,如果事成了,我将赏他们每人5%的股份,怎么样?乔老头,精明了一辈子,倒让雁子啄了你的眼啊,哈哈哈……”那林总又是一阵大笑。我父亲这才想起,前些日子那业务主管的脸上曾挂过花,他问他是怎么回事,那业务主管搪塞说是喝多了,出门跌倒才伤了。父亲强按住心头的狂跳对业务主管责问到:“小李子,这是真的吗?我要让你亲口说。”那业务主管对父亲点了点头,父亲反映着他斥责到:“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说乔氏对不起你么?”“乔老头,乔老头,你枉活了一辈子,这么大年龄,什么都不懂,谁不晓得识实物者为俊杰啊,哈哈哈……”那子寒的父亲挖苦到。那业务主管对父亲说:“对不起乔总,你们乔氏对我多好,我也只不过是你们的一名员工,如果此事成了,我就成了一名股东,再说哪只草鸡不想变成凤凰啊!”父亲再也听不下去了,他只觉得头嗡地一声,“你……”他手指着业务主管就倒下去了。我见了急忙唤众人七手八脚将父亲送进了医院。父亲的血压平时就高,经过这么一激动,患了脑出血。尽管医院下了百分之百的努力,但父亲还是走了,他临走时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那两眼睁得太太的,眼角流出了许多的泪水。我扑在爸爸的身上大哭:“爸爸你醒来啊!……”妈妈也哭泣得死去活来,一家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在众人的操持下,我料理了父亲的丧事。在墓园里,子寒怀抱着一束白花走来了,他默默地将花束放在了父亲的墓碑前。我愤怒地冲了过去,拾起了那束花用力地向远方抛去,那花瓣如雪片一样纷纷扬扬地落了一地。我上前狠狠地抽了他两个耳光,我从来就没有这么疯狂过,之后我又抓住子寒的双肩说:“你还我爸爸。”子寒没有躲,也没有遮拦,他只是用手帕抹去了嘴角的血,他仍默默地低着头,任我发泄。这时家人赶了过来,拉住我的手说:“小姐别气坏了身子,与这样的人生气不值得。”我让他们拉着向墓园外走去,我呼喊着:“姓林的,我要报仇……”而子寒仍低头站在父亲的墓前,也许他在真心向父亲忏悔。
(四)
没了父亲主持大局,乔氏集团一下子就落魄了,由于父亲死亡,APM计划也就落了空,因为那项目人见换了人也就不再信任了,所以他们把项目转交给了别人。但是我们又与那林氏集团签署了合同,按合同规定我们算单方取消协议,需赔偿林氏集团五千万元。结果我们把全部家底都搭上了,才算了结了此事,我们乔家由一个大富翁一夜之间变得一无所有,家人也打发走了,为了生计我和母亲只好搬出了大宅子,从别处租住了一间小屋。母亲由于经受不了打击也病倒了,经过医治身体也是好两天坏两天的,还好总算还能自己照顾自己。但家里的日子总要过下去,我只能出去打工作了,刚开始我应试了几家公司,当公司知道我是昔日名声显赫的乔家大小姐时,都辞退了我,一是认为我曾经是一个富家小姐,平日里娇生惯养,一定受不了什么苦;二是因为我家毕竟与林氏有纠疙,林家势大,如果用我怕带来什么麻烦,一句话就是怕得罪林家。一连辛苦了好几天,仍无结果,我的心好烦啊!
这天,我寻找工作回来,又白跑了一天,心里很不舒服。母亲过来关爱地对我说:“子玉不要着急,一切都会有结果的,我想凭我女儿的能力,一定能找一个好工作的,那些没用我女儿的,是他们没有福气,没眼力。”我知道母亲在安慰我,可是如果再找不到工作,我们娘俩儿的生计就成了问题。前天那催房租的又来了,她对我说:“子玉小姐,如果在不交房租就别怪我不给面子,都两个月了。”我也知道,再拖下去是不行了,但如果交了房租我们就只得喝西北风了。我于是对她说:“房东大婶在宽限几天吧,我找到工作一定就还你。”那房东听了老大不高兴,她悻悻地走了,临走时还说了一句“现在下岗失业的人有的是,拿着一个小姐的架子到哪找工作去!”我听了心里好委屈,做一个人怎么就那么难啊!正当我愁眉不展时,院子里进来一个人,我抬头一看,心里咯噔一下子,原来是林家的二少爷子寒来了。我扭头就往屋内走,那子寒紧走了几步,追上我说:“子玉,你们怎么搬这里来了我找你们找得好苦啊,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来的。”“我们怎么住在这里的,全拜你们林家所赐!你林家少爷不必来这里假仁假义!”这时母亲也从屋内出来了,她一见子寒就破口大骂,她哭闹着说:“我们万万没有想到,你们林家的人如此无情无义,可叹子玉她爸奋斗一生,死都不瞑目,你们林家应该遭上天的报应,天打雷霹啊!”母亲本来身体就不好,越说越激动,这一激动可不要紧,她一下子就昏了过去。我慌了手脚,这时子寒急忙帮我把母亲背进了屋,并张罗着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经过医生给母亲检查,医生对我说:“子玉小姐,经过我们的检查,你母亲可能患得是癌症。”我一听我的头就大了,我的身子晃了两晃,子寒一把就将我扶住了,我才没有摔倒。我缓过了神,抓住医生的手说:“我的妈妈真是癌症吗?”“是啊!”医生回答说,“经过我们仔细的检查,你的母亲已经是肝癌晚期,她的时间不多了。”这时子寒对医生说:“大夫你一定要救救我的伯母啊,子玉就她这一个亲人了。”说着他给那个主治医生塞了一个红包。那医生推开了子寒的手说:“先生你的心意我领了,救死扶伤是我们白衣天使的职责,可是现在我们真的无能为力了,我们做的只能是尽人事了,让她在临走时少带走一些痛苦。”医生摇着头走了。我坐在母亲的病床前,两眼呆呆地发愣。母亲昏昏地睡着了,我双手握着母亲的手,望着母亲那消瘦的面庞和苍白的脸色,泪水顺着脸颊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我的心里默默地念叨:“妈,都是女儿不好,没能照顾好你。”此时子寒从衣袋内掏出一叠钞票说:“子玉这是五万元,先给伯母治病吧!如果不够,我再去拿!”“我不要你的臭钱,这下子你们林家得意了吧,我们家破人亡,”我把钱给扔了出去,钱洒了一地。他没说什么,把钱给捡了起来,又对我说:“即使我们林家再不对,难道我就让你那么讨厌吗?况且伯母的病是要治的,没有钱怎么行,如果你耍小孩子脾气,你就闹吧!”他把钱放在了我的面前,就走了。“林子寒,我不会领你的情,你的钱就算是你们林家欠我们乔家的……”我望着他的背影喊到。
尽管我们都尽了最大努力,但母亲的病还是一天天的重了。子寒呢,总是抽出空来看看我们,看我们需要什么帮一帮忙。起初母亲和我总是恶言相向,但他总是一点不恼,微笑着对着我们。终于母亲那天不行了,她一反常态地将子寒叫到了身边,她对子寒说:“林公子,不,子寒,我这样叫你你不会介意吧!”“不,伯母,”子寒抓住母亲的手说:“您有什么事吗?”母亲看了看我,又瞅了瞅子寒说:“子寒,我知道以前我对你的的态度不好,脾气也暴躁了些,你能原谅伯母吗?”“伯母,那不怪您,都是我们林家不好,伤害了您,我们真的应该道歉!”子寒说。“我真想不到你们林家还有你这样通情达礼的人。”母亲休息了一会,缓一缓口气说:“我知道我不行了,但唯一让我感到不放心的就是我的女儿子玉,从小呢,这孩子就懂事,但只是没有吃过苦,我真不晓得我这一走,她会怎么生活下去,希望你能好好地照顾她。”“不,妈妈,你不会扔下你的女儿走的。”我跪在母亲的床前哭诉说:“我不让你走。”妈妈用手抚摸着我的头说:“傻孩子,人总要死的,只是早晚的问题你要坚强些,如果你能与子寒在一起,妈就放心了,子寒是一个好孩子!”母亲又瞧了瞧子寒说:“子寒你能答应我的要求吗?也许伯母没征求你的的意见,让你会感到一些困难,但是有哪一个父母不为自己儿女着想的,请体恤伯母的心情。”子寒紧紧握着母亲的手郑重地说:“伯母你就放心吧,我一定向亲妹妹一样照顾子玉的,不会让她受一点委屈。”母亲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她的眼睛突然一亮,又忽地暗了下来,她合上了双目,她走了,走得如此安祥。“妈妈……”我扑在母亲的身体上号啕大哭。
(五)
在子寒的帮助下,我将母亲送走了,我回到那小屋,望着空荡荡的屋子,瞅着母亲父亲的遗像,我忍不住再一次泪如雨下。我用手擦拭着他们的遗像哭诉到:“爸、妈你们也太心狠了,你们为什么要走啊,可怜你们的女儿被你们抛下了,孤苦伶丁,无依无靠,你们真是太心狠了,爸、妈你们快回来吧!你们让你们的女儿如何在活下去,我应该怎么走下面的路啊!……”子寒悄悄地递过了手帕,他对我说:“子玉不要再伤心了,再哭你的身体就吃不消了,看你这几天都折腾什么样子了!”“我不哭,我能不哭吗!在这个世上,我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我还能怎么活下去?”我哭泣诉到。“不,你还有亲人,我就是你的亲人,”子寒说。“凭你,哈哈哈”,我回头猛笑到,“凭你林家的二少爷,你们林家有几个好人!今天你也许可怜我的处境来安慰我,说不定明天你就会变了脸,视我为仇人。”“伯母已经将你托付给我了,我就要负责任。”子寒对我说。“哈哈哈,你是我的什么人,我母亲的一句话就能把我推给你了吗?”我狂吼到,“我怎么会让你们林家的二少爷来照顾我,可怜我。”说着我一头朝墙上撞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头已经被包扎好了,躺在了医院里,并且打了点滴。子寒坐在我的床前,他看我睁开了眼,对我说:“子玉你好点了吗?”我扭过了头,不理他,他又对我说:“求求你了,子玉,别在干傻事了,有一句话说得好,叫好死不如赖活着,如果你真有一个万一,我真是对不起死去的伯母,对不起她对我的信任和嘱托,你千万别在伤害自己了。”说到母亲,我的泪又流了下来,我觉得我好累啊,在死亡关口上走一回,我觉得我应该活下去,不是为自己,就是为父母也要活下去,因为他们也不会希望生养了已经二十多年的女儿就这样跟随他们走了。虽说林家对我有不顾待天之仇,但子寒所做的事也欣然让我感动。我于是点了点头,但嘴上还是强硬地说:“我会活下去的,我要报这个仇……”
在医院住了几天后,我悄悄地离开了医院。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回家吗!家已经不成家了,家里没有了父母,只有我自己哪能还有什么温暖,并且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不是照样冷清吗!工作也没有,我这么大人,总不会在找子寒帮忙吧,况且他虽帮了我不少,但我对他们林家依旧没有什么好的印象。我独自一个人在街头徘徊。忽然,我在一个歌厅的门口看见了一张招工简报,我的心里一亮,何不去那里碰一碰运气。我上学时就喜欢音乐和舞蹈,所以在业余时间我就学了一些,虽说不上是出类拔萃,但在校内我也是排在前面。我也曾想当一个音乐人,只是家里不支持我的想法,说唱歌跳舞的每天又唱又蹦的,太辛苦了,家里不缺什么钱,何必那么风里来雨里去的去赚那些辛苦钱。所以我就没再去报名深造。如今环境不同了,能打一份工作赚钱不赚钱不用说了,能自己生活就行了。虽说在歌厅唱歌,什么三教九流的都有,名声不怎么样,但为了生计,就不讲什么了,我不再犹豫,一脚跨进了那歌厅。在面视时需要唱一首歌,我也唱了一首,那首歌是我最熟悉和最喜欢的,歌曲名是《我和春天我一个约会》。当春风再一次吹动我的脸颊,当春雨再一次亲吻我的舞裙,我如那一朵桃花在春天里绽放,让我牵起你的手,让我们在春光中舞动起醉人的旋律;当燕子再一次掠过高高的枝头,当小河再一次弹奏起醉人的琴弦,我如一朵海棠在春天里绽放,让我牵起你的手,让我们在春光中舞动起醉人的旋律。我和春天有一个约会,啊!我和春天有一个约会,让我的歌声在花雨里纷飞,我和春天有一个约会,啊!让我们的歌声在花雨里纷飞,纷飞。我的嗓音刚一停止,歌厅的老板连说OK,他对我说:“乔子玉小姐,明天你就可以来上班了。”我高兴极了,我终于谋到了一份工作。
第二天,我简单地收拾一下就来歌厅唱歌了,老板为了能提高我的声誉,特地给我取了一个艺名叫“水晶玫瑰”。我在歌厅里只唱了一个星期,我的名声就传了出去。那些商人和阔少都喜欢到这里来听歌,我为老板赚了不少,同时也解决了自己生计上的困境。老板对我的表现很是高兴,还给我拍了一幅大大的艺术照挂在了歌厅的门口,用来抬揽生意。
那一天我正在舞台上演出,我唱得歌是《风浓雨亦浓》。风儿带来了满天的花雨,细雨吹折了屋前的红梅,我如那飞舞的梅花,在风雨中沉浮,不知道家是否在天涯;风儿吹起了幽怨的笛音,细雨敲断了琴弦声声,我如那弹奏的音符,在风雨中沉浮,不知道家是否在天涯。风亦浓来,雨亦浓,我的泪在闪动的霓红灯中飞扬,啊!风亦浓来,雨亦浓,我的泪在闪动的霓红灯中飞扬。正在这时从台上闯上一个人来,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说:“子玉你怎么会来这里唱歌?看你穿成什么样子。”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子寒,他的脸通红。我瞅了瞅他,我的心里很激动,没想到他还关心着我,不过我心里是这样想,但嘴上却说:“哦,是林少爷啊,你怎么来了?”他抓住我的手说:“你知道吗?自从你那天悄悄地出了医院,我是多么的担心你啊,我怕你出了事,我到处找你,若不是悬挂在歌厅门口的巨幅照片,我真不知道到哪里能去找你啊,你快跟我走吧。”我猛地甩开他的手说:“我是你什么人,你是我什么人?我自己有手有脚,能活下来不是很好吗?每天能吃好的,穿好的,并且有无数人捧我的场,我活得很快乐。”这时歌厅的内的保安过来了。“喂小子,你想干什么啊,想找麻烦吗!老子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那保安呵斥到。子寒还想说什么,那保安上去就给他一拳,打在了他的脸上。我急忙上前拦住保安说:“别打了,这可是林氏集团的二少爷,如果真的出了意外,你们就不好交差了。”其实我本想用子寒的身份来吓住他们,让子寒脱身,我也不希望子寒出什么事情。哪知宝安却不识相。“哈哈哈,林氏能有这么窝囊的少爷吗!到哪能里去打小姐不行,却来我们歌厅来占歌后的便宜。”一群人气得子寒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我急忙拉住他,把他推出了歌厅,并对他说:“从今后你不用来管我,你我本是势不两立的敌人,你所做的一切我都心领了,也是你们林家对我所做的补偿。以后你我各不相识,你走你的阳关路,我走我的独木桥,形如陌路。”我说完了这话扭头就走了,子寒他啊了一声,摇一摇头,无奈地走了。
子寒来到歌厅的事让他父亲大为恼火。他对子寒大发雷庭,他指着子寒说:“你一个堂堂的林氏集团的二少爷,不用心做什么生意,而去歌厅找什么歌女寻乐子,难道你不觉得丢我们林家的脸吗!”“爸,你知道吗?那女孩就是当初的乔家大小姐乔子玉呀!你看咱们家把人家害得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我们不应该做些什么吗?”子寒分辩到。“无论那个女人是谁,我都无心去琢磨,我让你做的事就是管好我们林氏集团的生意,如果你在往外面疯跑,追逐什么女人,让别人打得鼻青脸肿的,再给我丢人现眼,你就别回来了,我林家没有你这个不孝子孙!”子寒的父亲斥责到。而子寒也气呼呼地说:“钱,钱,钱,你就是掉钱眼里了,为了钱你不择手段,俺还不希望有你这样的爹呢!”“你,小畜生!”子寒的爹气得身体晃了两晃,“真是的,你长大成人了,翅膀硬了能教训你爹了,真是一个白眼狼!”子寒的父亲大怒,抡起手杖就要打子寒。那佣人见了,急忙拉住了子寒的父亲对他说:“老爷你别生气,气坏了身子可不好。”他急忙又对子寒说:“少爷快向你父亲道一个歉,别在气他老人家了。”子寒瞅了瞅你父亲,一句话也没说甩手就出门了。子寒的父亲气得大吼:“反了,反了,小冤家你走吧,等你头破血流也别回来!”
(六)
我的歌依旧的唱,但是每天晚上,子寒总是在我的身后悄悄地送我,无论刮风下雨,我心里很感动,但是我表面上就象没发现他一样。一次晚上,我又该演出了,在色彩斑斓灯光下,我身穿一件粉红的裙唱了起来。朋友从远方走来,我如一阵风迎了上去,为什么我不能挽住他的手臂,让自己的泪伴着春花在飞,啊!只因为我是风尘中的花儿一朵;爱人从远方走来,我如云一样飞了过去,为什么我不能挽住他的手臂,让自己的泪伴着柳絮纷飞,啊!只因为我是风尘中的花儿一朵,啊,只因为我是风尘中的花儿一朵,风尘中的花儿一朵。我的歌声刚一落下,从下面上来一位脸红脖子粗的主,他呆是本地有名的小霸王黑吃黑,因为他凶狠手辣,一般的人都畏惧三人。他醉醺醺地走上台说:“水晶玫瑰我喜欢,我就喜欢风尘中的花,来陪大爷我喝一杯”。我一见这阵势,吓得我连忙后退,可是那黑吃黑踉踉跄跄地满场追我。这时歌厅的老板来了,那老板嘿嘿一笑说:“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黑老兄啊,小弟的场子你也是多关照些啊!”说着给他塞了一叠钞票。哪知那黑吃黑却不买他的帐,指着他的鼻子说:“哦,我几个月外出,歌厅就来了漂亮妞,我来了也不招呼我快活快活,今天的小妞,我黑哥就吃定了。”他又扑向了我。正当我惊慌失措时,猛地又从下面上来了一个人,他二话不说上去就给黑吃黑一拳,一下子把黑吃黑给打得愣住了。他心里琢磨什么人这么大胆敢打我黑哥,真是吃了豹子胆了,还没等他明白过来,那第二拳就又到了。那黑吃黑倒退了几步,我这才看清楚了来人原来是子寒。他双目喷火,双拳紧握,正视着黑吃黑。黑吃黑让子寒打得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酒劲一下子就过去了,他对子寒说:“臭小子,你是谁啊,敢管大爷的闲事,你活腻吧!”子寒斥责到:“打得就是你这样的人,大庭广众之下你敢耍流氓。”“算你小子狠 ,来啊,给我揍扁了他。”他向下人吩咐到。一群打手上来就要动手。这时那老板又过来了,向那黑吃黑耳语了几句,那黑吃黑的脸一下子就变了,他上下打量了子寒一翻,双手抱拳说:“哦!原来是林家的少东家,小弟幸会了,既然少东家喜欢这小妞,我就让了,孩子们走了,少东家后悔有期。”一帮人灰溜溜地走了。我紧绷的心也放松了下来。我感激地向他望了望。子寒对我说:“别干了,找一份别的工作不好吗?”一提到工作,我心里就一激泠,想到谋一份工作所付出的艰辛,母亲的惨死,我恨恨地说:“有你们林家在,我到哪里能去找一份不去卖笑的工作,除非我离开这事非之地,我一个女流之辈又能到哪里,你走吧,我的死活与你无关!”我怒气冲冲地回到了后台。换了衣服,我在那里久久地坐着,过去发生的事如幕幕电影在我眼前晃动。正当我暗自伤神时,一个鬼魅出现了,他悄悄地来到我的身后,一下子就抱住了我。我用力摆脱了他,扭头一看,原来是他,是歌厅的老板在色迷迷地看着我。他对我说:“乔小姐,你刚来的第一天,我就让你的美貌迷住了,你跟了我吧!我一定捧红你,让你成为天下最红的星。我也可以让你成为阔太太或者送你去深造,你来吧!”他扑了过来,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衣服。我迅速地调转身,刺啦一声,衣服被撕破了,我顾不得收拾,从旁边的抽屉里抓起了一把剪刀,对准自己的脖子说:“再过来我就死在你的面前。”“别,怎么会这样。告诉你,有哪几个歌女不出卖色相的,如果你想干下去,那是迟早的事,你就依了我吧!”他淫笑着一步一步向我逼来。“我是来唱歌的,不是来卖身的!”我也一步步向后退。忽然我迅速地抓起旁边的凳子向他扔了过去,就在他躲闪的瞬间,我飞一般地向外面冲了出去。我的泪如雨下,屈辱、委屈一时涌上心头,我慌不择路。正在这时,子寒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惊谔地拉住我的手说:“子玉发生了什么事情啊?谁把你弄成了这样?”我真的想趴在他的肩膀上哭诉一下心避的委屈,但我没有这样做,屈辱、愤恨和怒火如毒蛇一样嘶咬着我的心,我挥动着手中的剪刀向他刺去,我呼喊着:“没有你们林家我能这样吗!我要报仇……”当剪刀刺中子寒的一刹那,那血从他胸口中奔涌而出时,我猛地清醒过来。子寒愣愣地看着我,他指着我说:“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身体慢慢地向后倒去。我迅速地扶住了他,我疯了一般大声呼喊着:“子寒我真的不想伤害你,为什么我会这样,子寒你千万要挺住,你不要离开我啊!”子寒的脸上却露出了笑意,他说:“如果我能化解我们两家的仇怨的话,我愿意挨这一刀,能听你的心里话,我就是死了也甘心了。”“不,子寒,你不会死的,我送你去医院……”我怀抱子寒泪水长流。
子寒被送进了医院,而我呢因为故意伤人被警局收容了。好在那天因为我的精神状态不好,在慌乱中扎向子寒的一刀失去了准头,没伤了子寒的要害,子寒只是受了点轻伤。经过几天的休养后,子寒出院了,在出院不久,我也从警局被放了出来。原来子寒通过父亲向警察局通融,才没有起诉我,将我放了出来。从警局里出来,我的心情好复杂啊!不知道前程的路该怎么样走下去,我犹豫我彷徨。子寒与我默默地回到了我租住的小屋,我望着父母的遗像,泪再一次飘落了下来。子寒握着我的手说:“子玉别伤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伏在他的肩头哭泣着说:“子寒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那一次我真的不想伤害你,当我刺中你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是多么的离不开你,多么的需要你,我知道我以前对你的一切强硬的态度都是虚假的。”子寒说:“嫁给我吧!我会一生一世地照顾你,不会再让你流泪!”“嫁给你!”我的身子一震,“这怎么可能,我不会嫁给你的,我想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嫁人了,但我也不会嫁给你,虽说你在我的心中是我的最爱,也是我一生中最不愿割舍的人。”我说。“为什么会这样”,子寒扶住我的双肩说。“我不能面对你的家,更不能面对你的父亲。如果我走进了你们林家,我也不能面对我死去的父母,我的良心将一生不安!”我垂着头说。“可是伯母把你交给我让我好好地照顾你一辈子啊!”子寒急切地说。“子寒,我真的的确离不开你,但我也真的不能嫁给你,我不能面对天下所有的人。”我无奈地说,“也许这是你我最好的选择。”子寒将我搂在怀里,他也流泪了:“子玉,我也舍不得你,天意弄人。”他吻了我,我默默地承受着,这痛苦而又想得到的爱……
(七)
几天后子寒约我到一个酒巴相见,我与他默默地坐在一起。刚开始我们只是沉默、沉默,没说一句话。我发觉子寒最近瘦了许多,那本来就爱笑的面容却多了一丝忧郁。我首先打破了僵局,我说:“子寒你瘦了,我连累你了。”他笑了笑说:“你还好吧,子玉!”我点了点头,并冲他笑了笑。他又说:“今天我终于能看到你的笑容了,你笑起来好美啊!”真的,我已经很久没笑了,自从家中发生了那许多的事后,我就发现微笑在生活中就消失了,而我所面对的更多的是泪水和伤痛。“是的,我已经很久没有笑了,”我说,“真应该感谢你,让我的脸上能重新绽放出笑容。”子寒也笑了笑,他说:“子玉我想了很多,我想如果能让你摆脱现在的生活的困境,只能象你所说的那样,让你离开这座让你伤感的城市,我发觉你的歌唱得的确是好,如果你能深造,前途一定会充满阳光,但我不会让你在去什么歌厅之内去唱歌,我决定送你去美国深造,这是出国的护照和银行卡。”他把那些东西递给了我。我的心里百感交集,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再一次伏在了子寒的肩膀上啜泣了。子寒拍着我的肩膀说:“子玉从今后你就要自己照顾自己了,我希望你能好好地活下去,我也就放心了。”我点了点头。子寒双对我说:“我给你唱一首歌吧!也许是我内心最好的表达。”我点了点头,坐在了椅子上。他走上台点了一首歌《一万个理由》,他动情地唱起来:“就在感情到了无法挽留,而你又决意离开的时候,你要我找一个理由让你回头,可是最后还是让你。你说分手的时候就不要泪流;就在聚散到了最后关头,而你又决意忘记的时候,我也想找一个借口改变结局,可是最后还是放了手。你说分手了以后,就不要让自己难受。如果真的需要什么理由,一万个够不够,早知道你把这份感情看得太重,当初说什么也不让你走,如果我真的需要什么借口,一万个都不够,早知道我对这份感情难分难舍,当初说什么也不让自己放手……”他的歌声如泣如诉,而我坐在下面早已是泣不成声。
一个星期后,我收拾行装出发了。我在机场上焦急地等待,等待着子寒身影的出现,可是让我失望得很,直到飞机快起飞了,我也没有见到子寒的身影。是他有什么事,还是故意躲避我,我的内心好矛盾。无奈的我,心事重重地向飞机走去。正在这时跑来一位花店的员工,他对我说:“你是子玉小姐吧!”我点了点头。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他将怀抱中的一束红玫瑰送给我说:“子玉小姐,这是林先生让我们送来的,并且他还顺便让我给你捎来了一封信,他说他有事不能来送你了,望你原谅!并祝你行程安全快乐!”我接过了那束火红火红的玫瑰花,和那封让我忐忑不安的信,一步一回头地走上了飞机。我坐在了机舱内,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子寒的信,我的泪再一次滴落了。
子寒妹妹:
请允许我这样叫你一声吧!当你坐在机舱内飞向那大洋彼岸的另一端时,你不会想到此时的我已经拥着一位我不爱的女人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我知道,我这样做是对你最大的伤害,但这也是对我的最大的伤害,可是我已经无法选择了,请原谅我吧!也许咱们真是那有缘无份的人啊!
说实在的,自从那天在机场相遇,我就喜欢上了你,其实你应该知道,凭我的条件,追我的女孩子很多很多,可是我谁也不喜欢,我只喜欢你。因为你的美丽和你的微笑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了,让我无法忘记,所以我总千方百计地去接近你去关心你。然而我们两家我恩怨,让你我都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中,我知道我们林家对你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但为了你我愿意去承担一切,结果呢,我也是伤痕累累。为了你我已经与父亲反目成仇了,为了你这次能去国外发展,我苦苦地跪求父亲,最后在母亲的帮助下,才说服了父亲,可是父亲的条件很苛刻,那就是让我离开你,在你离开的那一天,让我与一位我不爱的女人,而父母又认为十分出色的女人结婚,我只好违心地答应了,因为我已经无法再抗争下去,我只好认命了。
临行前我不能送你了,我派人送你的红玫瑰你也许收到了,那是六百六十六朵,祝你六六大顺,也祝福我的未来如红玫瑰一样绚丽,再见了子玉,从今后你我将永隔天涯,珍重珍重!
子寒
看完了这封信,我的脑海里又出现了子寒,他正唱着那首《一万个理由》这首歌在我的眼前飘动,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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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37 点击数:765
天空的云彩像雪白的厚雪,一层积压着一层,远方的山丘如小楼房,确切的说是家乡用土做的小房子,以前总觉得它有种亲近与温馨,还有那绿得发油的小树林更是可爱至及。月经过期了好几天了,南杰又让她伤透了心,感情真让人有种说不清的滋味。
初识南杰,那是高二一个响晴的天,天空湛蓝湛蓝的,没有一丝杂质,风儿随着清新的氧气吸入体内无比得爽快。莎拉一如往常的戴好隐行眼镜去上课,当她路过那棵老槐树,不知怎的,轻风一过,一粒沙子掉到了她的眼里,她揉了揉眼睛,隐形眼镜却不听话的掉了下来,她明明感觉是掉在自己的旁边,可眼睛睁的再大也看不见那薄薄的镜片。
“真是急死人了,明明是在这儿掉的,为什么找了半天还是没看到呢?天啊!就要上课了,这可叫我怎么办?”莎拉自言自语在那个圈儿徘徊着,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要帮忙吗?”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一男生亲切的问候。莎拉着急的掉转过头,一副着急的样子让男生不禁又补充了一句。“我叫南杰,高二(六)班的,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了,我在找样东西。”莎拉不想让男生看到她那急促不安的样子,急忙补到。
“那你是找这个吗?”男生左手拿书右手拿着那薄薄的透明镜片。
“你怎么知道我是找这个。”莎拉有点惊奇,那透明的镜片怎么鬼使神差的跑到了他的手里。
“我刚才看到你低头找了半天,忍不住就跑过来看看了,我想你肯定在找什么小东西,不然怎么找半天都没看到。对了,你是不是找这个呢?”男生很礼貌的说明了他的来由。
“是的,我刚才急着上课不小心弄掉了。谢谢你,刚才你说你叫什么?”
“噢!我叫南杰,高二(6)班的,不过我不是想让你感谢我才说的,我们交个朋友怎么样?”
“好的,我叫莎拉,高二(1)班文科生。谢谢你,我要上课去了。再见!”
“哦,再见!”
莎拉回到教室上课,脑子里再次回到刚才的情景。1。75左右的个子,黑而短的酷发,净白的脸,高鼻梁,深不可测的眼镜下有双深邃的眼眸,一身牛仔裤加天蓝色的T恤,斯文而又帅气,感觉很养眼。莎拉的眼里很少见到这么有型的男生,刚才很想和他套近乎,可女孩子应该保持一定的矜持,别过于主动,这是她一向的观点。
当爱情即将来临的时候,有些缘分是怎么挡也挡不住的,好象冥冥之中早已注定。
一天,莎拉到图书馆去借书,刚走到文学书架,她看到了南杰,南杰这时也正朝她这边走过。
“嘿,好久不见,想不到我们又见面了,最近还好吗?”南杰很热情的问到。
“恩,我……还行,你呢?”莎拉有点近于口吃,不知是兴奋还是紧张,好久才吐出几个字。她太惊奇了,挪大的一个学校现在竟变得如此的狭小,相遇真是莫名的微妙啊!
“你准备借什么书呢?”
“《简爱》。”
“那是本不错的书,值得一看。”
“你看过了?”
“是的。我高一上学期看的,书里的女主人翁十分的坚强和独立,很值得学习。你看完了有兴趣的话就和我一起分享读后的感受吧!”
“好啊。”莎拉觉得很高兴,读过一本书能与人进行思想的分享,那是件快乐的事情,更何况是他,所以她答的很爽快。
高中忙碌的生活依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留声息的走过,他俩的爱也随着阅读书目的增加而变得日趋笃厚,他们很快由书友升级为男女朋友,开始了真的恋爱。
生活里,南杰对莎拉可谓细心体贴,专心一致。他们常常一同自习,一同吃饭,借同一本书后再分享读后的感受;有时,莎拉夏天自习热得看不进书,南杰就一边看书,一边给莎拉扇凉,一直扇到他的手痛才停下来休息会儿再接着扇;每天下午,南杰都会在女生大门口等她把水壶拿下来再提满两壶水满意的送到门口;莎拉数学不好,南杰每天都会花时间给她补二次函数、等比、等差数列等,直到莎拉听懂会做题了才满意的笑笑。
逝者如斯夫!高三紧张而压抑的学习生活如期而至。同学们都扭足了拳头非人般的晚睡早起,有的同学甚至通宵复习,第二天依然抖擞精神全力以赴,但对于莎拉来说,高三依然幸福而又快乐的。南杰依然会为她打水,为她讲解数学难题,夏天为她扇凉买冰激凌。莎拉觉得这世间再也找不到这么个南杰,如此爱她,关心她,她真的觉得自己太幸福了。
高考终于结束,他们比翼双飞,拿到了同一所南方的重点大学通知书。莎拉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这一路竟走得如此顺利,并且都考上了自己喜欢的专业,缘分的微妙,上天的恩惠真让莎拉有说不清的感激。
到了大学,学习轻松又愉快,大家都有充裕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样一个充满青春气息,学习和娱乐十分丰富的校园里,大家从高中压抑的生活堕胎换骨,尽情释放自己的激情,展示自己的个性。
大学的生活对莎拉来说没太多的与众不同,南杰依然像个听话的孩子一样对她好,不同之外就是两人有了更充裕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南杰找了份家教,她偶尔去代理化妆品之类的东西,他们周一至周五不像那些刚刚恋爱的同学每天每时都想呆在一起,不过他们每个周六都会出去玩上一天,这是他们的约定。
时间是一条河,一条流在人们记忆里的河,一条生命的河。似乎是消消细流,悄然无声,花花亮眼。
生活也是一条河,一条流着欢乐的河,一条充满凶险而又兴味无穷的河。
五一长假如期而至,有的同学回家,有的同学外出旅游。莎拉回家去,南杰继续做他的家教。
当莎拉度过温馨的九天长假欣然回校,南杰却像变个人似的不敢正视她,吃饭的时候他不像以前总是说着他们感兴趣的话题,他变得很忧郁,很沉默,吃玩饭他会忘了递餐巾纸,忘了问她吃饱了没有,甚至几次她在门口等他打开水他都会忘掉。此时,她感觉他像个变色龙,以前不开心,她问他他总会和她说,然后就不了了之,烟消云散,而这次她问他几次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他都会沉默半天才说没有,这让莎拉十分生气,他如此爱的人怎么就九天像换心换肺似的变得如此冷漠,也许他只是最近有什么事而不想让她担心,因此,她也就没怎么逼问。
一天晚上,莎拉再也忍不住了,她真想问清楚他最近是怎么了,她把他喊到了一个幽静的地方。
“你到底爱不爱我?”
“爱。”
“那你为什么这个月对我这么冷淡呢?”
“我……没有啊!”
“没有。这可不是你一向的风格。以前我不高兴你总说要我正视一切,要解决问题,不要问题解决我吗?怎么你现在确如此含糊,有心事也不和我分享?”
“丫头,我真的没什么事。”
“真的,真的没吗?我们相爱了四年我还不知道你有没有事吗?你别骗我了南杰,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好了。”
“真的丫头,我没什么事,只是这个月心情不太好,请你不要问了好吗?
爱情这东西,有时候就是没道理,有快乐,有痛苦,有埋怨,有人在强求,有人却没有资格。围城里的男男女女是不知道真正的爱情是什么的,是爱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还是爱得富有弹性,围城里的男女是不会去想的,爱情常常让他们冲昏头脑后方知一切皆晚。
六月的天空始终是这样,一切都懒洋洋,没有生气,没有风,就像南杰这几天没什么变化似的,看上去还是那么的忧郁、心事重重,这让莎拉怎么也弄不清他是怎么了。除了吃饭之外南杰是很少主动来找她的。她也想让彼此都安静一下,特别是想让南杰恢复以往的心情,因此也很少去烦他的清静,只是心里惋惜昔日的甜蜜太过匆匆。
这一个多月来南杰自己心理十分内疚,五一假期自己怎么昏了头脑和她有过关系,她还一直打电话来逼问自己到底爱不爱她。前几天,她竟告诉他她已经怀孕了并要求他对她负责,这让他想都没想到怀孕的可能性。于是她索性陪着她去检查,想证实证实。结果真的让他想死,报告单写得清清楚楚她怀上了孩子。他没有推却的责任,可她还是爱莎拉的啊!但现在她已怀上了自己的孩子,想来想去他觉得还是和莎拉先说清楚。
一天,他给莎拉打了电话,莎拉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万分高兴,以为他已经恢复了心情,哼着那首《阳光总在风雨后》的歌高兴的出去了。
“南杰,你终于肯主动来找我了,你现在一切都好了,是吗?我一直都相信你是最好,最棒的,对吗?”莎拉见到南杰并高兴的问到,像是甜蜜的时光已消逝多年又即将回来。
“不,我不好,真的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我今天约你是想告诉你另外一件事情。莎拉,我们……”
“什么啊,你别说你不好,你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了。”
“不,莎拉,我们分手吧!”
“分手,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不,我是认真的,我爱上了我真正喜欢的人,所以我们还是分手,不然对大家都不好。”
“是吗?你曾经不是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吗?”莎拉很天真的问到。
“不,我现在不爱你了。”
“不会的,我不相信。请你告诉我真实的理由。好吗?”
“我刚才已经说了。”
“不,我不相信这一切会是真的。如果你曾经还爱过我的话,请你告诉我,别让我没理由的就和你分手!”
“真对不起莎拉,我欺骗了你,五一放假的时候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就是我做家教小孩的小姨,她现在怀上了我的孩子,我很爱她,毕业了我准备和她结婚,所以……请你原谅。”
莎拉真的无法想象眼前这么爱他的男人在九天的时间做出了让他难于想象的事情,他让她的心怎么也无法平息,更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事实,也许他真的不爱我了,但这四年的感情叫我怎么接受呢!莎拉愤怒的叫到:“你对她有责任,难道你对我四年就没有责任了吗?”对那女人你顶多只有责任去维持你们的感情罢了!“
“我对你也有责任,但我对她却有更大责任。所以,请你原谅。”
“我不想再听你说了,你现在就给我滚!”莎拉愤怒的对他摊了一下手。
南杰从来没见过她发那么大的火气,看了她一眼便低着头走了。
莎拉真的太伤心了,四年的感情如今变得不堪一击,她一心认为最好的男人也不过如此,感情的东西真的太可笑了,来得美妙,走得亦那么的突然。感情的世界里没有永久的爱,只有永久的私欲罢了。
这段时间莎拉无法真正走出情感的泥沼,这个月的月经好象跟她作对也迟迟不来。
今天,莎拉验了试纸发现自己却怀了孕,五一那短暂的欢娱真不知是他失去爱情的希望还是痛苦的负担。
莎拉想了一段时间,好马不吃回头草,我有何必去告诉他呢。爱情就是爱情,好象根本没什么理由,因为它随时都可能让人想不到下一秒将发生的事,如果他还真爱我的话他就会来找我,如果他只是为了另找新欢而放弃了我,那他也根本不值得我去爱。
几天了,莎拉还是没有南杰的一点消息,莎拉决定先去流产。
做完人流的哪天莎拉觉得下身很痛,不过这一瞬间让她到觉得自己轻松了许多,阳光总在风雨后!明天将是崭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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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34 点击数:817
张美秋跟丈夫一同送儿子去济南读大学,帮他安顿好后,当天就返了回来。回到家时已是下午五点钟了。张美秋是县城一所重点中学的校长,丈夫跟她在一个学校,是语文老师。
儿子正式离开了家。她突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天气有点热,她感觉很累,便把T恤和裙子脱掉,躺在了床上。四肢分开,十分不雅。她的内心告诉自己,应该先整理房间,还要给花浇水,然后洗澡,最后洗衣服,接着再给王副校长打个电话,问问学校开学后的情况,最后就是做饭填瓢子了。“填瓢子”是他们之间常用的词,就是吃饭的意思。脑子里定出的计划,身体却不听指挥。她任自己赖在床上。
丈夫很诧异,这个一向精力充沛、勤勉忙碌、严厉刻板的妻子今天有点异常。她平时绝对不允许家人随意躺在床上的,仿佛那样一躺就会增加几分懒惰,人的意志力就会受到损害。在她的意识里,她的儿子和丈夫的,都是应该是绝对勤勉的。丈夫走到床前,关切的问道:“美秋,身体不舒服吗?”
张美秋闭着眼睛,没有回答,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
丈夫识趣的去了书房,关上门。这几天他构思了一篇散文,很想尽快写成,正好给“望月”杂志的吕编辑应付一下。
张美秋听到了丈夫的关门声,就知道他已经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她的嘴角泛起了一丝无奈的笑意。她是一直把丈夫当孩子来照料的,而没有当丈夫来爱。他是绝顶的好人,善良又诚实,但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没有别的本事,喜欢闲暇时舞文弄墨。在家里她从不让丈夫做家务,大小事都事必躬亲,好让他腾出时间和精力专心写作,发展家庭经济。一年下来也有上万块的收入。在这个并不发达的鲁北小城已是十分可观了。
在学校她是校长,他是老师,无形中给了他不少的媲护。她曾想把他好好培养,让他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帮自己处理一些事物,很多事情可以让他出面,自己躲在幕后指挥。一来可以省去不少心思,二来也可以享受一点女人应该享受的关爱和呵护。记得曾有一次,王校长的儿子结婚,他们晚上一起去他家送红包。事先就说好由他唱主角,她做配角。结果把事情搞的非常尴尬。他的那句客套话竟是这样说的。“王校长,你儿子结婚我们都很高兴,今天先把钱送了表示祝贺,然后等着改天喝喜酒了”。那次弄得她好没面子。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敢尝试家庭体制改革了。家庭内外的事她当之无愧的统统包揽在身。她对自己凄苦的身世也慨叹了很长一段时间。
她勉强让自己起来,看了看墙上的表,已是六点半了。她走到了卫生间,拧开了水龙头,洗了把脸。意念中吻到了自己身体的汗滓的味道后,便强迫自己洗了个澡。
一个澡洗下来让她的疲劳消去了不少。她并没有立即出来,而是对着镜子欣赏起了自己。这对她来说是很罕见的。她发现自己变老了,眼角的皱纹更多更明显了,俨然是成了个老太婆。她平时跟同事开玩笑就说自己是老太婆,可她内心却从未认为自己老。她感觉自己精力充沛,身体也保持尚好。当她发现自己真的变老的时候,心里还是很不情愿。
对她来说,前半生除了爱情什么都很顺利。虽然她的小学跟初中是在文革后期上的,但她受到家庭的熏陶,很知道努力读书,而且个性好强,从不服输。高中毕业正赶上高考制度改革,她顺利考入了省师范大学。毕业后分到了县城,一干就是二十多年。工作积极肯干,教学成绩突出,人际关系融洽,再加上父亲的老同事是教育局的局长,她成了这所重点中学的校长。在这个小城,她也算是名人了。
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内心深处的某处总在隐隐作痛。人生总有遗憾,对她来说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她的婚姻了。她的婚姻是父亲一手促成的。
教育局长是父亲的老同事。当年父亲怎么也抹不开教育局长的面子,硬逼着她跟姚志刚结婚的。姚志刚既是教育局长的儿子。她只得委屈自己,压抑了爱情,成全了父亲,怜悯了丈夫。丈夫的父亲虽然神通广大,但儿子却是很本份的人。她不是看不起本份人,而是她的个性更适合那种敢作敢为有理想有报复的男人。只是世事不可能尽随人愿的,她已经承认这一点了。
大学期间曾有个同学苦苦追了她三年,她也蛮喜欢他的。她以影响学习为由没有答应他,其实是有一点女人的小聪明在里面。一是把若即若离的关系保持毕业,二是拿更长的时间对他进行考验,以便以完美的结局收场。她后悔自己没有答应他,如果答应了他也不会再有后来的无奈了。听说他在省城某所大学已经是博士后导师了。
她对着那张已见衰老的脸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
她感到饿了,穿了睡裙,回到客厅。先给王校长打了电话,知道了学校一切都正常。她不得不去做饭了。她知道还有一个等着吃饭的孩子或说是丈夫。
接连一个星期,她忙得不可开交。等到教师节过后,她才算松了一口气。她对今年的赞助十分满意。每个教职工得到的福利也比去年有所增加。她从教职工脸上看出了他们的满足和认可。这是一个好兆头,老师有积极性,管理起来就省事多了。她胸有成竹,只要掌控好大局就可以了。她对自己掌控局面的能力颇有信心。
她对现行的教育体制也有自己的批评和指摘,同时充满了无奈,只能采取了唯心的管理方法,那就是成绩第一。她知道,只有成绩好,上级才给予各方面支持和肯定,经费才有保障。另一方面,只要成绩好,就有生源,学生就争着来,就能搞到赞助。有了赞助,老师福利就有保障。福利好了,优秀的教师才能吸引过来。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就会比同等学校的高,就能出成绩。这一系列的逻辑关系她不知推理了多少次。她所有的管理思路都是基于这一逻辑关系。她对学校现有的教师队伍还是比较满意的,在县城内保持领先水平。从教师思想状况和工作热情来看,一年内不用搞什么大的竞争上岗了,但在教职工会上吹风施压还是非常必要的。
一个星期二的上午,她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心情格外轻松。自从儿子上大学后,她在家里操心的事减少了很多。不再需要为儿子做饭和考虑营养的事费心,也不再为他哪门功课需要加强而担心。生活一下子轻松了,空闲一下子多了起来。她有了时间和机会去想很多从未想过的事情。
在她看来,她是低就嫁给丈夫的。在她内心从未体味到爱与被爱的感觉。丈夫象个温顺的孩子,那么听话,那么顺从。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致命缺点。她最不喜欢他这点,她更喜欢具有挑战性的性格。她曾经想过要培养起他这方面的性格特点,鼓励他出去交朋友,让他处理一些棘手的问题等等。但在事实面前她不得不承认此子不可教也。她想纵使她是最伟大的教育家,对这他方面也无能为力了。由于这种种的委屈和遗憾,她至今还保留了一种习惯。那就是在夫妻生活时,他们都是在黑暗中进行的。她不想让自己的全部都暴露在他的眼前。她想让自己有所保留。她的借口就是距离产生美,黑暗同样也产生美。她希望他尊从她的这点要求。丈夫一直信守着那新婚之夜就许下的诺言。在他们夫妻之间一直保留着这个常人难以想象的秘密。
昨天晚上丈夫意外的提出了一个格外的要求。想在灯光下对她进行欣赏,说的非常恳切,甚至有点让人可怜。她选择了拒绝。他们依然在黑暗中拥抱亲吻,她最后留下眼泪。只是他永远不会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眼泪。她内心认为只有彻底走入她的心里的人,才有资格完全欣赏她。她很希望他是个带点野性的男人,即使是她做陪衬也是心甘情愿的,可是他总是太温顺了。她有时还设想过。他如果粗暴的坚持,她也会顺从接受的。她愿意为了他的一点勇武之气和野性而放弃自己的坚持。
电话铃突然想了起来。是值班门卫打来的。说济南来的一个叫孟凡明的人有事相见。
她心里吃了一惊,孟凡明正是大学期间曾经追求过她的男人。她想也许是有事相求吧。
她走到办公室的内间,对着镜子端详了一会。理了理头发,整了整衣服,重新坐到办公桌前坐下,等待着孟凡明的到来。她的心里充满了好奇和幻想,同时她又阻止自己不要心存奢望。
握手寒喧后,孟凡明坐在沙发上。他的身材保持不错,没有发福。白净的脸上也隐约有了皱纹,但透出一种知识和成熟的魅力。听说这类男人现在走俏了。有经济基础又懂感情,是年轻女孩色猎的优先选择。她望着旁边的这个男人,心想自己曾有机会拥有他的。
她没有叫校办的人给他倒水,而是亲自为他倒了水。
她在沙发的另一端落坐。话题慢慢的展开。在简单介绍了各自的情况后。她得知儿子上的就是他所在的大学。他现在是教育管理专业的博士生导师。他的妻子因病一年前去世。现在还是单身一人。此次来是为了他的一个侄女的工作的事。
“我回家探望父母,家中的一个侄女找工作的事要我帮忙。我想到了你。她家很穷,上完大学已经竭尽了家里的全部财力。现在就盼着尽快有个工作,自食其力,也好帮家里一把。”
对于帮忙的事她并没有给予肯定的答复,也没有给予拒绝,只是把学校的情况介绍给他听。学校目前没有人员调整的余地。只能等到学期结束时再说。她告诉他,编内的是无法考虑的,到时候只能作为聘任的给予考虑。工资待遇有一定的差别。
孟凡明对她的答复给予了理解。毕竟他对教育界非常熟悉。操作上只能以时间换空间。瞥开侄女的工作问题,他们又谈论了一些无关的话题。
“中午我安排一下,叫几个老同学,一起续续旧”,张美秋表示了自己的挽留之意,“将来儿子说不定跟你读博士呢,我现在要提前拉关系呀”。
“你的儿子博士是没问题的,这点我敢保证。即使我不收他也会有人收的。有其母必有其子呀”,孟凡明明半开玩笑的话让她也感到了一丝轻松,气氛更加和谐自然。
孟凡明接着说:“今天我不能留下吃饭了,急着赶回去。等你去济南时我请你吧。”
她没有再进一步挽留,交换了电话号码后,她把他送出了校门。
晚饭后,家里显得格外冷清,静的让人窒息。丈夫猫到了书房,她自己在客厅发呆。她很想有突然的事件来打破这种死寂。正在这时,传来了敲门声。
她怀着虔诚的心情把门打开,是一个在本校借读的学生的家长,是来致谢的。
一副普通打工者的样子,没见过大场面,说起话来局促不安。张美秋多年来养成的素养这时充分表现了出来。她很恰当的跟对方聊天,不一会竟消除了他的不安。那位家长竟然滔滔不绝了。
从地方说当中央,从中央说到中东,从中东又撤上了美国,而且说的有理有据,媒体宣传作用之大可见一斑了。她态度和蔼的受了一堂形势教育课,而且还听得津津有味。怪不得前几天听一位搞职工教育的老师发牢骚说,现在的课难讲。老师没有信息上的优越性,很难把学员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过去从报纸上找一点素材就能引得学员全神贯注,现在那些学员比老师知道的内幕都多。很多学员是新闻联播的忠实观众,有的还坚持听美国之音、BBC中文广播。更大的影响来自网络,网络让世界成了地球村,村里的任何事想瞒也瞒不住了,在网上一览无余。这下她对那位老师的感慨有了更深的认同。
学生家长要离开的时候已近九点了。为了礼品的收还是不收她又费了几分钟的时间,盛情难却,还是把礼品收下了。一箱奶、一塑料袋桃子。她想不会有受贿之嫌的。
又是死一般的寂静,空气也仿佛凝固了。她想不出有什么特别的事要做。看书她早已经没有兴趣了。上网对她来说更是没有吸引力。她打字比老牛还慢。电视剧也提不起她的情绪。最后还是决定去洗澡。
九月中旬的天气还没有彻底摆脱夏的纠缠,洗完澡后她先是赤裸裸的躺在床上,过了一会感觉到了不安。她怕丈夫突然过来,就把睡裙穿上。她隔着睡裙把手放在胸部。她发现自己的乳房跟年轻时没有明显的变化,倒是比年轻时更丰满了。
她听到了枕头下的手机发出的悦耳的短信提示声。她不习惯发短信,因此收到别人短信的机会就很少。她判定是垃圾短信或是天气预报。她还是打开短信看了起来。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内容是“你好,在干什么”。她对此条短信感到好奇,拼命想是熟悉的人还是陌生人的误发。她看了号码,尾数是3666。她突然想起来是孟凡明的号码。那天她只把他的手机号码记在纸上,并没有输入手机里。
她的慵懒的心情被这条意外的短信激起了一层波澜。往事浮上心头。大学时代那个魅力十足的男性面孔浮现在脑海,转而又是一副沉稳富有魅力的中年人的面孔。她真有点后悔了。当初如果答应他的求婚,结果会怎样呢?真没想到二十多年后又相遇了。现在只能理智对待了。
她笨拙的回复了一条“准备休息,你在干什么”
发出的短信很快得到了回复。
“在整理论文,准备往国外杂志发的。没想到二十年后的你魅力不减。”
这个孟凡明,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这也许就是短信的好处,不当着面,说起话来可以更直截了当。怪不得很多老师开会时都在发短信呢,而且看了短信还相互神秘的打闹。她想到自己多年来跟机器人一样的工作生活,快要被时代所抛弃了,她为自己感到了一些不平。
她回了一条“别胡说,你才是比年轻时更有魅力呢”
发出后她就后悔了,可没有办法收回了。她在想那条短信越过夜空到达他眼前时,他会是什么反映。
短信又迅速回复“握握手吧”。
这短短几个字弄得她心里焦躁不安,脸上发热。她立即回复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然后就迅速把手机关了。
关掉手机后,她心里很乱。她还是不由自主的去想孟凡明。他一个人生活是不是很苦,大学时代的小伙子和沉稳魅力的中年的他交替的在脑海里出现。慢慢的竟然有了情节,象电影一样。情节里也有了她自己的身影。她又想到了一个问题。他会不会找女人,他会不会有情人。在这个问题还没有找到答案时,又转到了另一幕。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把她拥入怀中,她心跳的厉害。他的手在她身上抚摸。先是她的脸,然后是她的发,后来隔着衣服去摸她的乳,他要替她解去上衣,她不知道该接受还是拒绝。但她非常期待他的手能够实实在在的触摸她的乳房。她更期待着把自己全部展示给他,比在丈夫面前展示的更多。
等回过神来时,发现丈夫进到了屋里。她对刚才的幻觉感到一丝内疚。她在问自己:白天那个严肃、刻板、传统的她哪里去了。象她这样一个女人怎么也会心灵出轨。让她更惊讶的是这种纯精神的幻想为什么比现实的效果更强烈。她不得不去了卫生间,更换了一条内裤。
她靠着丈夫背身躺下,她强迫自己不再胡思乱想。过了一会,丈夫把她从后面抱住。她总是安静不下来。她回过身去,跟丈夫面对面拥抱在一起。因为黑,她看不清丈夫丑陋的样子。她依偎在丈夫的怀中,她感到丈夫的身体也远不如从前。本来就不强健的肌肉变得更加松软和没有弹性。她想到了孟凡明。他的肌肉一定很强健的。他大学时是运动健将。从他的体型能看出来这些年来他一直坚持锻炼的,大学里不象中小学这样有严格的作息时间限制。不经意间她把手绕过丈夫的身体,放在丈夫的背部,手指轻柔的划过一道道不规则的曲线。这一条条曲线象一股股力量,在丈夫身体里积聚膨胀。丈夫忍无可忍了,用行动回击了她的触摸。她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满足。她抱着疲惫的丈夫,回味着。丈夫不可能知道自己成了别人的替代品。她明白了,这些年来她没有真正的爱过。她给他的只是施舍,不是爱。
这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按惯例她是要到学校溜一趟的。可她近来变得没有以前那么认真了。慵懒的渡过了一个下午后还是不想出门。将至五点时,他强迫自己穿上衣服,去了学校。星期六上课的学生已经下课。除了操场上几个打篮球的学生外,校园里显得格外安静。她没有去办公室,而是直接去了教学楼。
教学楼是四层的,中间是学生的教室,两边是老师的办公室。办公室跟教室各自独立又紧密相联,不妨碍老师办公,又便于老师监督学生。
她顺着楼梯从一楼走到三楼,感到了疲乏,就不再往上走,顺便去老师的办公区域看看。本来想看一眼就下楼,可无意中她隐约听到了说话的声音。她放轻了脚步,发现是从初二语文组办公室传出来。办公室的门没有完全关闭,从门缝里她看到了让她惊讶的一幕。一对男女抱在一起亲吻。她只看到了男的背影,是教语文的年近中年的黄老师。女的身体大部分被男的档住了。但她看到了黑色裙子。她迅速的抽身走开了。黄老师是学校的骨干。竟然也会做这种事。她有点不解,有点责怪,同时还有点醋意。凭什么只有他们可以偷吃禁果。现在的人太实际了。太懂得享受了。她又想到了自己。在别人眼里她是个成功的女人。越是这样,她越是心有不甘。想想自己跟一个不爱的人生活了二十多年,忙忙碌碌,没有过丝毫的非份之想。她为自己感到了不平和委屈。她走出教学楼。又想到了孟凡明。她现在真想他就出现她面前。
侧隐之心使她直奔办公室,在她的办公室对校园可以一览无余。只是这时天色快黑了。再过一会天黑了即使他们走出来也已经看不清了。但她刚进到办公室,透过玻璃就看到了教学楼里走出了黄老师,接着是教初二英语的冷小玲。冷小玲虽然不很漂亮,但是很有魅力。娇小的身材,白白的皮肤,精致的五官,柔美的声音。不只让男人喜欢,也会让女人嫉妒。
“这对狗男女”她竟然骂出声来。可惜没有证据,否则非处理他们。
她转念又想,现在年代不同了,这点事算不了什么。只要家庭不闹出纠纷,谁还管这等闲事。人家才是会享受生活呢。
她醋意正浓,闷闷不乐,偏偏这时丈夫打来电话。问她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
她没好气的发了几句无名火就撂了电话。
虽然电话里发了脾气,但结婚这些年来的习惯已经根深蒂固。她对他就象对待一个孩子一样的关照,照料他吃,照料他穿。那是她的义务。她立即离开了办公室,回家去了。
他并没有做饭,依旧猫在书房里做自己的文章。
不一会他就从书房里出来了,一定是他听到了她的开门声。
“今天我们出去吃吧,算我请你”丈夫好象换了人似的。她想也许是刚才发过脾气,他是为了讨好她。有时他越是这样她就越从心底厌弃他。他们每次出去吃饭,都是她点菜她结帐。她很想好好的做女人,让男人宠着,让男人前呼后拥来呵护着。
她本来就没什么气,听了丈夫的话后反而来了气。
“不出去,我要你做”。
“我做就我做,今天就给你漏一手”
丈夫真的下到了厨房,里面传出了洗菜切菜、锅碗飘盆的声音。在这么远的距离听到这种声音对她来说是少有的。她坐在沙发上,没有开电视,满足的听着厨房里传来的各种声音。
孟凡明的短信还是时常发过来,奇怪的是她已经习惯了他的短信的问候。通过短信交流,他们增进了了解。交流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特别是夜深人静她内心无比寂寞时,她更期盼着来自他的消息,期盼着深夜里那温柔的语句,享受着文字交流带来的愉悦。那里面有问候,有关切,有戏谑,有挑逗,在夜色的遮掩下,她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偷尝着人间的禁果。她有时竟然痛恨这可恶的夜,因此夜里她会迷失自我,感到迷茫。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星期二的下午,天空出奇的明朗,太阳好似特别睁大了眼睛,对大地喷射着灿烂的阳光。阳光透过窗户照着她的办公桌和她的半个身子。她被晒着昏沉沉、懒洋洋的,起身拉上了窗帘。
她最近的生活发生了很多的变化。与其说生活不如说精神发生了变化。她感觉自己恋爱了。是那种纯精神上的恋爱。她好象听说过叫做柏拉图式的恋爱。主要的起因便是短信。她切实感受到了通讯技术的发展给人的生活带来的新奇。她很庆幸自己赶上了这个信息时代。
有时她也会感到一点伤感。人生真好象一团火焰。人的出生就是火焰的点燃,火焰从小到大象征的人从幼年长成少年、青年。当火焰最旺的时候,也意味着人生的鼎盛时期,应该是三十多岁。然后就要走下坡路了。火焰在慢慢的变小,没有人能补充柴薪,只能任其燃烧殆尽。她想象着自己的火焰已经过了澎湃的顶峰,在逐渐的熄灭。透过火焰,她仿佛看到了火堆里的白色灰烬和生命的尽头。她想让自己的火焰永远的燃烧下去,但她知道这是上帝所不允许的。
电话铃响了。她拿起听筒。
是孟凡明打来的。
“我是凡明,你最近好吗?”
“哦,我很好。你怎样?”
“我也很好,只是有件事让我烦恼。我好象总在牵挂一个人,这让我寤寐不安,非常苦恼”。
“呵呵,你打电话来不会是为了说这个吧”
“哈哈,只是开个玩笑。我是要告诉你一件事。我下周二要出国一趟,今天是想跟你交流交流一下对人生的看法”。
他们电话里说了很多很多,说到了人到中年的失落和困惑,说到了年轻时没有好好享受人生。
“美秋,我们一说就这么久。我很想在出国前能见你一面。你来还是我去?”
她沉默了许久后说:“其实我这周是准备去看孩子的,我去吧,到时候顺便给你送行”。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出去看孩子的话,也许潜意识里让她这么说的。话既已出口,就没什么可后悔的。她已下定决心去冒险了。
刚放下孟凡明的电话,还处在兴奋的遐想之中,电话铃又响了。
对方是个女士,称她为张校长。她以为是求她办事,就问她是哪位。
“您不会认识我的,但我知道您的,我是“明珠书店”的,姓胡,您老公经常去我那里买书”。
这样的开场白并没有引起她的特别注意,她想对方不过是想借丈夫去买书来拉拉关系。
“我早想给你打个电话了,可志刚不让打,怕影响您工作。您有空到店里来看看,也照顾照顾我的生意,有机会我做东请你一起坐坐,你一定赏光呀”说完就扣了电话。
她从对方叫志刚的语气听出了有点不对劲。但仅从这个莫名的电话她很难断定是什么情况。刚才跟孟凡明通过电话后的兴奋却一扫而空。
“明珠书店”在哪?她印象中从没记得有这个书店。怎么叫志刚叫得那么亲昵?象丈夫这样的男人还会闹出什么桃色新闻吗?
用了极短的时间她就让自己稳住了心态。风风雨雨这么多年,工作上遇到棘手的问题也不计其数了。无论怎样难缠的家长她都能摆平。这些问题的处理也磨练了她的意志,增长了她的胆识。只是这类男女纠纷的问题她从未涉及到。她认为有足够的信心和勇气来弄明白和处理好。她又恢复了平常的心态,刚才的电话带来的不快消失的无影无踪。
接下来的两天她一直考虑的问题就是怎么对丈夫编织一个善意谎言,她要准备周末去济南了。理由既要充分、可信,又不至于让丈夫跟着同去。她觉得以开会为由比较稳妥一些。只是作为一个县城中学的校长去省城开会的机会是比较少的。那要有可信的开会内容。研讨会?还是参观学习、经验交流?就说跟其它学校的校长一起参观学习吧。丈夫跟其他学校的校长没有任何来往。
周五的上午,学生做完课间操后,她在校园里巡视。正巧遇到丈夫准备去教室上课。她停下来跟他说了明天去省城开会的事。丈夫并没有问开什么会,也省得她再编造谎言了。
下午下班之前,她拨通了丈夫的手机,但没人接听。她知道丈夫虽然每天带手机,但多是往抽屉里一扔,跟没带一样。
她又打了他办公室的电话,是冷小玲接的。她说丈夫不在办公室。冷小玲那清脆悦耳的声音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甚至有点嫉妒她的声音。正在这时,丈夫正好推门走了进来。
她抬起头,看着丈夫那秃了一半的头,和那张看腻了的脸。
“美秋,我晚上有事,不回去吃饭了”。
“刚才我还往你办公室打电话,想晚上一起出去吃饭的。我明天七点的车,也算是你为我送行吧。你有事就算了吧,反正我们老夫老妻了”,张美秋一改往日的严肃,说起话来很和蔼。
“这样的话我就推辞掉别人,给你送行吧。我也难得为你送行”丈夫面有难色的说。
从丈夫的表情她看出了丈夫的不自在,难道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瞒着我吗。
“你随便吧,能推的话更好”。
“我还是推掉,为你送行。我们去哪吃?这次算我正式请你,我还从来没有真正请过你呢”
“去云阁食府吧,那里环境不错,我们去吃海鲜”。
“那我们过一会就一起走吧”。
丈夫在沙发上坐下来,手里拿了张报纸。但很显然看不进去。突然好象有什么事似的,就走了出去,说去卫生间。
等学生跟老师大部分已经离开学校后,他们才走的。他们并肩漫步在熙熙攘攘的马路。虽然是并排往前走,但肩与肩的距离却在半米以上。她在搜寻夫妻间有过几次街头漫步的情景。
就在快到云阁食府的时候,她在路边发现了明珠书店,一个很不起眼的门面,闪烁的霓虹灯在这灯火辉煌的夜景中很难引起人的特别注意。她特别留意了一下,里面的顾客挺多,说明这家书店的生意还不错。接着她又留意了丈夫一眼,没有发现特别异常的痕迹。她心想丈夫这样的人绝难闹出什么桃色新闻的,如果真有,我到也为他高兴。
很快就到了云阁食府,丈夫在快到门口前放慢了脚步,微微侧了身让她先进。这倒符合西方人“女士优先”的礼节。她对丈夫有点刮目相看了。
服务员看到进了客人,给他们安排了大厅13号座。
“你去坐下,我来点菜” 丈夫抢先开口说。
“还是我来点吧”,她并不想难为丈夫,在她眼里他又变成了需要她照顾的孩子。
她迅速看了菜单,点了几个他们都喜欢吃的,然后就找座位坐下来等菜了。
13号桌靠近窗户,透过玻璃可以看到中国移动公司那流光异彩的霓虹灯招牌,还有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这景色在权释着这个小城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首先上来的是两个小菜,随后上的是两只巨大的海蟹,这是他们都爱吃的。
无需谦让,他们一人一只吃了起来。
不论多么文雅的人,吃起海鲜来都会有失尊严的。要动手去剥,非要弄的满手粘污蟹肉才会乖乖进到嘴里的。海蟹没吃到一半,就上了油泼爬虾。这是今晚他们的两个主菜,剩下的就是清菜和汤了。
就在爬虾刚上来时,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打扮入时的女士过来坐到丈夫旁边。她的头发染成浅棕色,上身穿一件浅蓝色T恤,下身穿浅棕色中短裙,皮肤中等,眼睛不大但有点妖冶,打扮入时但略显底韵气质不足。
丈夫对女士的到来表现出极度的惊讶,但片刻就面无表情了。好象遇到了不可控制的事情只能听之任之了。
“志刚,你给介绍一下吧”张美秋也忍不住了,有点推波助澜的意思,也有迎接挑战的意思。
丈夫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弄得面有赧色,并没有立即说话。他定了定神,脸朝向那个女的说:“我请你立即离开这里”,声音不大但能感到掷地有声且充满威严。
“张校长,我们在电话里说过话的,不用再介绍了。你老公是我的客户,经常去买书,我们一来二去就熟悉了。他人老实可靠,经常安慰我。我对他也不薄。可男人都天生的忘恩负义的东西,便宜占到手就想脱身了。”那女人显然已摆出一副硬拼到底的驾式了,说话的声音不断提高。
旁边的人都注意到这异常的的气氛,很多都是在假装吃东西实则关注着。
“志刚,你就介绍一下,有这么一个人貌两全、知书达理的红颜知己,是你的福份呀,我也替你高兴”。张美秋开始反击了。丈夫知道离妻子的发作已经不远了。
“我会给你解释的”丈夫竭力强压心里的不快,对妻子说。然后朝向那个女人用了最严厉的课堂上训斥学生的口气说:“你给我滚”边说边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恰巧把一只茶杯碰到地上,茶杯掉在地上的声音正好是对他发怒的声音的美妙的附和。
女人也拿起张美秋面前的另一只茶杯,愤愤的摔在地上。
丈夫站起来,把那个女人拉过来,一个耳光打在她的脸上。“你算什么东西,你以为我吃你这套。你不是说认识黑社会的吗?老子奉陪到底了。”
女人突然被什么东西给震住了。正好这时服务员过来劝阻。两个服务员一个推一个劝,女人就趁势离开了,发狠说了句“我们走着瞧”,就被服务员送出了门。
丈夫看着受到惊吓的妻子,走到他旁边坐上,把手放在她的肩上以示安慰,轻声说:“我们回家吧”。
丈夫结了账,轻扶着张美秋走出了餐馆。
他们叫了辆出租车,很快就到了家。
夫妻回到了他们朝夕相处的家,彼此都没有开口。妻子坐在沙发上,很迷茫的样子。
丈夫为妻子倒了杯水,递给她。她接了过去,喝了一口。
丈夫坐在妻子旁边不知所措,又好象等待妻子先开口。就这样过了几分钟。还是沉没难以打破。
丈夫想抽身到书房去,张美秋把他叫住,说:“今晚我想一起早点睡,我感到很累,我想你陪我说说话,好吗?”这是她少有的以弱者的口气跟丈夫说话。
丈夫没有理由不答应。
张美秋先洗了澡,进到了卧室。丈夫洗完澡回到卧室时,屋里开着大灯,窗帘紧闭。妻子穿着一件那件从未穿过的睡裙靠床头半坐半躺,那件睡裙是他去上海旅游时带给的礼物,质地柔软而且是半透明的。透过睡裙他可以看到她朦胧的身体轮廓。
他坐在她身边,她的身体依偎过来。
丈夫也顺势把她抱在怀中。
“我想到了一本书名”张美秋先开了口。
“叫什么?”
“人生四十刚开始”
“那是我告诉你的”
张美秋把丈夫紧紧的抱住,她把手轻轻绕过丈夫身体,手指在他的背部任意的划出道道曲线。
丈夫心有所动,边轻轻推开妻子边说:“老规矩,我去关灯”
“不要,我想开着灯。我的全部都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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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32 点击数:663
六月
后来,我来到这个地方。看见了满目的疮痍,我的鼻梁开始发酸: 一如残阳般铺天盖地而来,那是郁积了太多感触的天空,只好用临近的夜色来掩饰自己的影子。没有维舟的天空下,溪流仍然固执的沿着河弯寻找着那些丢失的记忆。那些曾经的植物和山川,依然庄严温柔,似你昨天的样子。只是欲转身时,已经忘言。
成竹
等待是一种绝望的美丽烟火。在故乡小巷的尽头,细数着落过眼睑的片片飞黄,终于知道时间在流失的刹那,一切都已经在离开的时候悄悄改变。外婆的故事,是幸福的沧桑,那些绵绵长长的归去来,不是陶渊明的桃源,不是湘西的古渡,只是一个旧时女子等待一个人时的心情。
大姨离开家的那一年,妈妈还是十六岁的孩子。大姨是追寻着大姨父去的,妈妈从此以为:幸福,是在小镇外的天空才能找到,因为大姨走时是一脸的幸福与决绝。可是,妈妈却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小镇,她的幸福在父亲的眼里,是小女人的温婉单纯。
渔舟,倒影,炊烟,归燕子。长江支流上的小镇。一溜青石板铺就的小街,被行人踏出了深深浅浅的印记,或许是雨水冲刷的罢?铺就的那一年下了一场南方罕见的大雪,许多原来应该远行的船只都停泊在渡口,这对于常年在外的人们却是一个难得的与家人团聚的时日。虽然清苦,但无论是大人孩子都还是高兴的。街道的平坦干净,便利了来往做买卖的人,小镇人高兴,但却比从前更忙碌了。
窗下等待的灯火曾经是这里夜晚的星光,有一点冷清,也倔强,“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屋檐下的木墙写着岁月斑驳,偶尔出太阳的时候,会有三三两两的白发容颜坐在屋檐下晒太阳,想着,说着小镇老去的往事。也如外婆在院子梧桐树下的心情吧。竹觞曲水,当来往如织的船舶已经不再的时候,外婆的眼睛里是我从前不曾看见的悠远:秋天已经来了。
维舟,九月的天空早已经没有柳絮纷飞的身影,就在那个我们一起离开的春天,它们就仿佛从此要在这里消失去了。只有这山中的日月还会记得。孤独的云,蓝色的天际,那个轻歌着童年的孩子早已经离开家了吧?
维舟
我看见你站在阳台上,仰望落雨的天空,轻轻地问:它们都是从何而来,又向何处归去呢?我看着你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下如许的温情,在那一刻深深地烙入了我的记忆。从此一生难收。其实那里什么也没有: 除了有时候乌云无端地遮住了你的眼睛。你说,你要找到落雨的轨迹。锦瑟无端,世间哪里真有雨的尽头呢?古人用三千年的光阴也没有能够留住诗经里的女子,而你,长江隔岸遇见的时候,却是还没有来得及涉水的女子。
周若曾经告诉我,有一些种子有着长长的休眠期。那个竹荫依依的江边小镇,灯影渔火,在我的梦境里无数次的出现,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为它牵挂?季节轮回,北鸟都有南回的时候,可是,为什么冰雪消融了,而你却要离开呢?
在大海的深处,有一种鱼,它们用肌肤感觉光线,寻找暖流出现的地方。在这个越来越繁华的世界里,我们都用现实的眼睛洞悉、选择和生活,人心的沙漠正在蔓延的时候,我仍然牢牢守候有一种叫做真实的东西。
一、关于夏天的记忆
二000年的夏天格外的炎热,尽管知了叫得欢畅淋漓,校园依然是让人窒息般的沉静。临近高考的最后一个月。分不清是在上课还是下课,走廊里偶尔有三两人走过,才知道是午间休息。他们的眼神复杂而与世隔绝,这是一群为毕业而忙碌的学生。
群英中学的校园林荫小路上,漏着斑驳的阳光,成竹拿着一本历史分析资料坐在花沿的石头上,边思索边写着什么。本以为外面会比教室的空气好些,却是失望了,依然闷热不堪。顾不得了,那所湖光塔影的学府从很小的时候就让她魂牵梦萦,这个夏天似乎已经等得太久。
午休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每天中午只能给自己短短一二十分钟。教学楼前的宣传栏,学生电视台,“争分夺秒”的字句咄咄逼人。以她固执的性格怎么甘心落于人后!
铃声响起。上课准备时间,校园广播里放着轻松欢快的音乐,或许是为了给这些废寝忘食的莘莘学子些许安慰吧。
成竹收拾起书本,用指头揉了揉紧绷的太阳穴,站起身来,拍了拍衣服上的尘土。朝教学楼走去。阳光依然那么热烈,想起童年时代的午后来:
不管太阳多么毒辣,在孩子的眼睛里,永远都是欢快的,怎么可以把如此好的光阴浪费在睡午觉上?趁外婆、父母睡着了,悄悄的从小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开门,掩门,动作熟练敏捷,门外就是快乐的天地了!早有几个小朋友在竹荫下玩着等她了,今天玩儿的是用竹叶叠船,比赛谁叠的船划得最远的游戏,有一个个头高一点的男孩儿看见她来了,老远的朝她边招手边喊:“小猪(竹),快点儿!快点儿!你怎么那么慢?等会儿输了又该哭鼻子啦。”成竹早跑得气喘吁吁了,还在上气不接下气得回敬着:“你才是小猪!外婆说我是竹子的竹——”“我知道你是小猪(竹),不管你是什么猪(竹),再不快点就让你的船最后一个下水!”河边凉风习习,吹动着竹梢轻轻点水……
教室在教学楼的一楼,学校或许是考虑到毕业班的学生们时间紧张,争分夺秒啊,可不能浪费在跑楼梯上了。这倒是真的,无论去食堂还是下课,总算可以躲过拥挤的楼道里“蒸发糕”了。为了毕业生,学校在很多方面都是可以开“绿灯”的。教室里人影绰约,伸懒腰的,整理书本的,还在写的,有点人声了,好像这才是课间休息一样,已经有人趁此机会到阳台上透气去了,虽然教室里的风扇就没有停过。
再次铃声响了,班主任孙老师走进了教室。他今天拿着一盆花,在大家惊奇的眼神下,把它放到了讲台上。“这也是为了缓解‘审美疲劳’嘛。看书累了看看它,比看见我还能提神吧?”气氛稍微不那么紧张了。活跃的气氛在毕业班的课堂很是难得,再好笑的事情在这里都得顶着紧张的书页翻动声。毕业班的生活就像是一壶快烧开的水,不定什么时候就爆炸开来,或者是锣鼓喧天的人间繁华,或者是“风萧萧兮易水寒”,更或者……一切都显得不敢过多的去猜想,怕一个不留神,时间又浪费了五分钟。
成竹的思绪刚才还停留在那个童年的午后,在课堂的这一片笑声中这才回过神来。但是她没有笑,无意识的朝第三排靠窗的位置上看去,依然是空的。这段时间越来越在这种时候,几乎都不用环视其他的地方就能知道那个空位。“维舟一叶听风雨……”一句还没有想完,班主任的话传入耳来:
“——学校已经连续十一年蝉联全市高考冠军,可不能在我们这一界丢了,学校领导都很重视。这不只是学校的事情,更是自己的事情——”后面的话就是教导主任在大会小会上强调的“至理名言”。成竹一直盯着班主任的眼镜,透过镜片可以看见孙老师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睫毛很长,只是可惜了,如果长在师娘脸上可能更能发挥它的优势。可是从来没有见过师娘,只从班主任的言行中知道那是个幸福的女医生,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这是一个刚过三十的男人。胡茬刮得很干净,烟抽的很凶,只是从不在教室里抽,但他的办公室整个一个烟熏市场。学生说林则徐销烟的时候就怎么没有发现你啊,原来你躲这儿来了。他说都是这帮孩子害的,老让他操心,头发都要掉光了,就是老林也得给开绿灯。本来挺帅的,这都变成什么样儿了。说着这话的时候,他一直“绷”着脸,可是他的眼睛早把他出卖了。或许是教历史的缘故,他的眼睛里有一种无法穿透的味道,却是常常快乐的。今天他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衬衣,开着领口的扣子,干净而清爽,头发打理得很好,从身边经过的时候,有种淡淡的烟草清香。就是这个年轻的男人,无论什么时候看见他都是一副整洁的样子,即使是在这么样个炎热的天气里,也从不改变。
三十岁,对这一群年轻的孩子来说,还是一件遥远的事情,他们的心还只是淡淡的蓝色天际。两年前的今天,就是在这间教室里,快下晚自习的时候,还被学生从他家把已经喝醉了的他千方百计找到了学校。教室里一片漆黑。在窗外的他还以为班里出了什么事情,急急忙忙的跑了进来,顿时间,讲台上的蜡烛点燃了,一盒大大的蛋糕映入眼帘——“生日快乐!”相信那是他过得最感动的一个生日了,是学生们知道后花了一个下午准备的party。透过烛光,有种闪亮的东西在他的眼眶里跳动。那一个晚上,他不到三岁的儿子一直在楼下由师娘陪着等着他回家,执意不肯上楼。三十岁男人的幸福应该就是如此了吧?只是他的眼里还有些许不可琢磨的东西。
这是一堂复习课,分析清代末年西方的经济意识进入中原引起的一系列影响变化。中午的时候,成竹就一直在收集各个方面资料,企图通过自己思考,寻找新的突破口。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有着如此文明的国家在后来的时间里会有那么多的挫折。庄子曾经推论,如果每一个人都从为别人的利益着想来处理问题,人世间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不幸和纷争。文明起源的时候,恐怕不会知道他的后代子孙们,会是拿着先辈的精髓做着自己以为得意的事情,最后却是越来越远离了古人的初衷。
这堂课是在繁琐的思考分析中结束的。没有时间来考虑天气正炎热,这就像是在追逐命运的车轮,在正开往另一个殿堂的途中可不能落下了。
可是那个座位已经空了好些日子了。
星期天的下午,按照学校的惯例,有半天的休息时间。对于知道如何把握时间的毕业班学生来说,更知道如何去充分利用。一改从前只是在教室看看电视、写写作业,到处逛逛的闲散,都变成了体育爱好者,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挥汗如雨。中学这么多年,体育老师要感叹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卖力的场景。发泄!把压抑,烦恼,担忧,疲倦通通抛洒。
我在羽毛球场上来回奔跑的时候,看见肖砚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运动衫往足球场跑去。背上印着白色的10号,“这是必胜的意思!”说着话的时候,他一脸自信的笑着。刚从球场上下来,汗水早已经打湿了头发和运动衫,发梢的汗珠在夕阳火红的余辉中闪闪发亮。
听见周若“哎呀!——”一声叫出来的时候,我正想埋怨她打球不专心,球拍在她头顶划了个扇形,害得羽毛球直直的往她的头上飞去。却看见她的眼睛看向了别处:足球场。顺着她的眼睛望过去,只见本班的几个人拥着一个被背着的身影往校医院赶去。衣服上印着白色的10号。维舟??等我赶到那个狭小的校医院的时候,却没有看见一个人。戴眼镜的“巫婆”没好气的告诉我,“送到人民医院去了!”眼睛都没有抬一下,一直忙着啜饮手中刚泡的茶。因为平时去拿药的时候,她总是一副爱理不理表情,很不耐烦的样子。不管什么病症,都会给你加上一大包消炎药,吃得人想吐,可又不得不吃,谁叫古人说“良药苦口”呢?久而久之,就得了这一绰号。全校皆知,除了她自己。
我在门卫的怒气喊声中冲出了校门。这座一个月才准许出去一次的校园被我重重得甩在了身后,还有那个门卫接下来严厉的“忠告”。
急性阑尾炎。手术。医生,慌慌张张的面孔,焦急的等待。我作为同学和亲属被老师和医院允许留下来照顾病人。
维舟是大姨的儿子,一直都是。他出生在六月,成了我的表哥,只是我从来都没有叫过。我们心照不宣的直呼彼此的小名儿---“维维”和“成成”,从十三岁开始。
大姨和妈妈匆匆忙忙赶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我一早才打电话通知的她们。大姨焦急的向来查看的医生询问情况。“昨天晚上怎么不告诉家里?”妈妈一边放东西一边责备的看着我。“我......” “是我不让她打电话回家的,没事儿,就是割了本来就没有用的东西嘛。现在轻松啦!估计下午就能吃东西了。就是可惜得很,可能要留疤,就没有以前那么帅了。”说完他朝我笑笑。我知道,现在正是他麻药过性后开始疼痛的时候。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不得不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每天下午下课以后,我被允许去医院照顾他,偶尔还会有几个跟他要好的哥们儿。“老兄,还行吧?我们可早就说好了的啊,等拿了通知书,咱们可要一起去海南旅游的!你小子可不要坏了我们的大事儿,让我们成了言而无信之人啊!快点好起来,啊。”“有个妹妹照顾可安逸死你啦。”
“……”
窗外,绿树荫荫,知了的叫声穿过医院安静的窗户,显得格外响亮。看见他不错精神,大姨渐渐舒展开了一直紧紧皱着的眉头。“妈,你回去休息一会儿吧。我这里没事儿,过两天就可以出院了。不用每天熬汤了,要不等出院了,我就成胖子了。等拿了通知书,你可不能再打我足球的主意了啊?” 大姨温和的看着她这个让人羡慕又心疼的儿子。
三年前,维舟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这所国家级示范性中学。在这个城市,该学校是早已声名在外了。凡是有孩子上学的家长都知道,考上了这所中学,就等于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大学校门,接下来的学习和努力是让另一只脚跨进重点的门槛。如此光耀的事情得到了延续,他一直名列年级前茅。
炎热的夏天。肆虐的阳光,灿烂得让人感到憎恨。生命在这个咄咄逼人的热气下,滋生着,并且生意盎然。穿过烟尘仆仆的环城线,宽广而空旷的休闲广场,环绕着这个热气腾腾城市。大姨的身影消失在众多忙碌的医生、病人、家属中间。显得那么坚毅而刚强,像及了一棵梧桐树——老家院子里那棵蓊郁的梧桐。可是我看见了她渐渐陷下去的眼眶。
知了叫了又叫,丝毫不懈。它似乎是在和我们一起叫劲儿。我看着那个空空的座位过了整整一个星期。直到它重新填满。接下来的日子,是不断的复习,摸底,诊断性考试……直到我们一起毕业。
我五岁那一年。当看见一个漂亮阿姨站在我们家门口的时候,我歪着头好奇的打量着她笑眯眯的表情。这个阿姨怎么显得那么眼熟?
她,就是家里相框中梳着两条辫子的大姨,外婆嘴里从没有停止过挂念的大姨,故事里的大姨……她的身边还有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儿。妈妈说,“这是你的哥哥,维维。来,带你维维哥哥去玩儿去!”在大人们的欢声笑语,外婆的眼泪中,我走过去拉了拉他的衣角,然后转身跑开了,跑了很远,看见他默默的跟在我后头呢。
那一年的夏天,河边的小溪里不知道从哪里游来了那么多的小鱼儿。 整整一个夏天,我们都和那些色彩斑斓的小鱼儿打交道,当然很多时候是瞒着大人们的。模糊不清的记忆里,只记得我们都晒得很黑,还和邻居家的小朋友一起抓螃蟹。淹在水里的石块上长满了青苔,踩在上面滑溜溜的,觉着好玩的时候,也成了我跌进水里的最终原因。我顿时愣了,眼泪在眼框里打转,不是小屁股摔疼了,是衣服弄得又脏又湿的,回家不挨打才怪。他,我的哥哥,在我把衣服、裤子脱下来,穿着一个裤头在那里抽噎的时候,把衣服和裤子放进清水里洗了洗,用一根竹竿儿晾了起来——我看见了阳光穿过衣服后呈现出柔和的光线,像极了春天午后的阳光,有一丝温暖的感觉。最后我是穿着干衣服回家的,当然就躲过了那一劫,心里别提有多感激了。
儿时参差不齐的记忆里,这件事常常在那些杂乱的画面里清晰可见:夏天里柔和的阳光。只是在以后的无数个夏日里,我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了。
这个记忆一直延续到八年以后。这个个子高高的哥哥跟着大姨再回来的那一天。
那一天的阳光也像世纪末这一年一样:明媚而毒辣。没有一丝情面可讲。我看见大姨站在阳光下憔悴的脸,漂亮的眼睛里闪烁着我所不懂的忧郁。“他负伤了。”看着大人们紧皱的眉头,心里当初因为听说大姨要回来了的欣喜劲儿一下子凉到了脚底:不知所措。站在她身边的那个似曾相识的个子高高的男生就是我的哥哥了吧?
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那个的男人——维舟的父亲,几乎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每天大姨家里、医院的来回跑,却从来没有听见她的怨言。这个倔强的女人,该是以怎样的毅力和心态面对这一切的呢?我只看见过一次她的眼泪:回来那天站在家口看见外婆的那一刻,我看见她的眼泪,像看见秋天屋檐的雨水,凉凉的穿过我的视线。
二、山坡开满蒲公英
“你是开在山野的雏菊吗/用那幽香告诉我秋天的颜色/当秋风拂来时/我终于知道/你是一棵蒲公英/虽然你们都曾开着黄色的小花/可你来/却是跟我道别的”
一朵……
和维舟同在小镇的六年时间中,从外婆的故事兜里,我知道了整个情结节——
在小镇的古渡口,终年有一只船来回送迎着过往的人们。因为这是两个不同行政区的边界,所以桥一直没有修起来。有石碑为证,从道光年间这里就开始有专门摆渡的船了。如今渐渐被风化的石碑上还隐隐约约可见当年的碑文。传说中,有一个官员经过这里,渡河的时候,船夫问他要一两银子。他想,这么贵,那百姓们该多么难呢?于是下令由官府出钱请人摆渡,不收百姓的钱。一直沿至了今天。故事的真实度已经没有人去考究了,老人们都这么告诉子孙们的。如今摆渡的老头儿已经白发苍苍,可他还是精神矍铄,可能是因为他的两个女儿都考了学,如今在外地工作的缘故吧,大家都说他好福气。照理他该去享福了,可是一辈子劳碌惯了,闲下来心里反而闷得慌。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开始了自己的摆渡生涯。我的大姨和姨父认识的开始就是在这条船上。
赶集天的拥挤不仅仅是在街上,还在这一只老渡船上充分体现。人山人海不是岸边的事情,反而更是船上的情景。那一天,十七岁的大姨从亲戚家回来,刚好遇见赶集,好不容易挤上船,却又被推来推去的大人们挤到船边上去了。个子小小的大姨紧紧的抓着别人的衣角,怕一个不留神,自己就被挤到河里去了。船上都是些背着背筐,挑着担子的,秤杆子高高的冒了出来。农家人把自己种的蔬菜、粮食,养的牲口拿到集市上去卖,然后买回生活必须品,肥料,小鸡小鸭什么的,还有家里小孩子念书用的笔和纸。小镇人是俭朴的,他们终年以一种温和的方式生活着。但是要是遇见了谁家有红白喜事,他们的豪爽又会充分体现在酒桌子上。如这只船上的情景:背着小孩子的,担着担子的,添补了家什的,卖了东西的,谈笑风生,荡起河面的一圈一圈的波纹。我的大姨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静静的听着那些山间的乐事,随时小心着自己的重心。
靠岸的时候,摆渡老人停止了划桨。其实也不是他亲自在划,两个年轻小伙子在帮着划呢,还有几个跟班凑热闹的小孩子。老人依旧用那根篙,撑着船,缓冲它和渡口石级的磕碰。但是可能是因为小伙子力气大,划得太快了,在惯性的下,船还是重重的磕在了石级上。只听得一片惊呼“耶——!”,因为拥挤,好些人没有把握好重心,前仰后合的,歪歪斜斜的。大姨拉着衣角的那人没有站稳,随着大姨松手的瞬间,她跌进河里了。
惊魂未定的她只感觉到水汩汩得流进耳朵的声音。这时节,一只有力的手一下子抓住了她,把她从水世界里解救了出来。这个人在多年以后成了我的大姨父。
那一年未来的姨父随地质勘察队来到这个小镇做勘察的。因为船上的缘故,在小镇的日子里,外婆常常请他到家里做客。每次都能让他吃到新鲜的江鱼。外婆的细心常常让这个个子高高的北方小伙子腼腆得不知道如何是好。
四年以后。当他再次来到小镇的时候,带走了我的大姨。
可是维舟不是我的亲表哥。
勘察队在四川完成了工作,往北行的时候,途经重庆,正是夏季最炎热的伏天。巴山的雨,因为李商隐而变得忧郁,可是在这样的夏天,人们还没有来得及体味他的情趣的时候,却先体验了它的残酷。高山的急雨,带来了泥石流。车被突然来的一小股泥石流击坏了,眼看着就要来下一阵儿更凶猛的泥石流的当儿,一群人投入了抢救勘察器材的工作中。器材还没有被全部抢救了出来的时候,泥石流就又来了……四个参加抢救的队员,永远的留在了这片他们工作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山川……其中有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的儿子还只有两岁,维舟就是那个孩子。传说中,那个年轻的妈妈是大姨父曾经的恋人。
人世间有很多事是难舍处也得舍。就在那一年姨父遇见了大姨。也许是小镇的情谊让他无法忘却那些痛苦年月里一个女子的温婉吧,最后,他成了我的大姨父。
两朵……
妈妈二十岁的时候,认识了我的父亲,在小镇。因为大姨的离开,外婆脸上多了无数条数不清的皱纹,是岁月的印记,烙在了妈妈的心里。爸爸是镇上水运码头的管理工人。负责来往船只的登记,货物的运送登记,为了让渡口有条不紊的运转。爸爸是在这里认识外公的,然后又认识了妈妈。
每一天清晨的时候都会有远行的船只离开渡口。只听见往来船工们大声的吆喝,卷着个裤管,大多数人都穿着草鞋,还有打着赤脚的,伸着懒腰,哼两句号子,清清嗓子,提起精神来,船就开航了。这一去往往不只是十天半个月,而是或者更长的时间。外公和他同船的船工们的号子声清亮而悠远,穿破黎明的拂晓,只看见两岸新浮现的淡青色山脉缓缓的向后跑去,然后变成旧的山脉。
外婆的等待从此伊始。
我的爸爸也早早的起了床,在渡头清点着远行的船只。夏日的清晨,露水很重,弄湿了行人的裤脚,凉凉的拂过脚边。我的妈妈穿着外婆卖青菜买回的凉鞋,走过渡口的小沙滩,看见了我的爸爸,他正埋着头仔细的记着什么。夏天的阳光和快的穿透过薄雾和山林,变得热闹起来。这就是小镇夏天的又一个开始。
妈妈的爱情像小镇平实的老街一样,没有什么波折,平凡的幸福。镇上有点学识的人并不多,这里只有一个小学堂,很多人连学堂都没有进过。而爸爸是唯一到外面念过中学的人,毕业以后替了多病的爷爷,就忙碌在渡口了,无论冬夏。我的出生给这个朴实的家带来了更多的欢乐吧:忙碌的渡口承载了我的整个童年。
三、四朵……
七月,我们一起看海去吧。
毕业那年的夏天,通知书如同雪花般飞往我们手中。维舟的未来飞向了遥远的北方。可还是没有去成海南。
大姨父永远的离开了。
他还没有来得及看见儿子的红色通知书,没有来得及送他去北方,没来得及,一切都还没有来得及想象,一切却都已经发生了……
那是在一次地质灾害勘察中,意外的风雨,带走了我的姨父。那是广西的一个小寨。据说当地的白族女孩儿善良而漂亮。
我坐在维舟的身后,看见他抽噎的背影。想起大姨,想起那个没有要自己孩子的大姨,心里酸酸的。
地质勘察队的工作就像追逐四处流浪河流,永远的路上,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重重的探测器材时时刻刻都得带上。稀有矿山的发现,地址灾害的起因……他们要凿出深深土层下面的秘密。从终年的积雪的山脉到四季铺满绿色的江南,他们的足迹布满了中国的一片片土地。家,只是他们生活里蒙古包一样的东西。
四年。
成成。北方的雪下的好大好大,可是我却没有感觉到寒冷。一出门我们都得带上厚厚的帽子、手套,只有眼睛不怕风雪,我要用它看清家乡的方向。想起小时候妈妈给做的厚厚的棉袄,那么暖和,现在也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了。虽然现在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可是怎么也没有从前温暖的感觉。
这些光秃秃的树,苍白的天空,雪层下灰蒙蒙的建筑,没有绿色的世界常常让人忘记春天的味道,总觉得那是很遥远的世界。在南方是很难看到这样的大雪的。五岁以前,我们生活在大兴安岭的一个小镇上。每天爸爸和他的队友都顶着风雪归来,又在风雪中出门。妈妈因为是做测绘工作的,到可以时不时的陪我。听爸爸说,奶奶的家也在北方,在山东的一个小山村里。可惜他从来都没有去过。奶奶很早就过世了,爷爷总说知青一代的生活不堪回首,可是他没有再结婚。跟着爷爷的他是在铁路边数着枕木长大的。遇见妈妈的那一年,爷爷也永远的离开了,那时爸爸正在南方的小镇忙着他的勘测。从那以后,爸爸的脸上开始有了皱纹,挥之不去的沧桑。
成成,你好吗?还记得那一年你拉着我的衣角“威胁”我去河边给你捉螃蟹的情景,还记得夏天的时候你喂我吃的汤药,还记得......在心底我有那么多的感激,可是好久没有看见你的笑脸了。时间真的可以让人忘记悲伤么?我时不时的问自己。离开的爸爸是我一直不敢提及的话题。每次你总在电话里小心翼翼的问我的近况,我知道你的担心也知道你心里的话,放心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二00一年的夏天我回家。想起鲁迅先生的《在酒楼上》里那个失去生活热情的人,他的回家是一个无可奈何的举措,而我的回家却是温暖的牵挂。外婆的鱼塘里养了好多我不知道名字的鱼。自从外公过世,她从来没有忘记自己的忙碌。她总是告诉我们,人的生活应该勤快些才好。已是船管站站长的爸爸到常常到鱼塘里打鱼,那个夏天把我的肚子喂了个饱。
河流依然是离开时的样子,默默的向着长江流去。不知道那里面汇集了多少人家的喜怒哀愁,却依然平静的流向它要去的远方。走在四年前修成的桥上,看见桥下已经不再摆渡的老船,旁边停靠了许多等待着出航的货船,心里突然有一点点的失落。小镇上这些年修了一排排的新楼,也修葺了许许多多陈旧的记忆。
穿过树木林立的街道,我看见了大姨从农贸市场里出来,手里拎满了新鲜的蔬菜,有我最爱吃的蘑菇。
“大姨!”
“你怎么跑来了,这么大热的天,怎么不在家好好待着?”
“我来帮你拿东西呀。”
“行了行了,你大姨还没有老呢。”
我执意接过她手里的一篮子的蔬菜。转身时不经意间看见了几丝白发晃过我的视线。
自从大姨父离开了我们,大姨便没有再跟勘察队了,她在一个测绘部门找了份工作。这些年东奔西跑的生活,她说亏欠阿婆,亏欠儿子太多了,她要把于下的光阴好好伴在故乡这片土地上,伴着养育她的这片土地,她的亲人。
维舟没有回家,他随大学生自愿者团去了西藏。
妈妈。
我很想你,可是我要去西藏了。那是爸爸和您曾工作过的地方,在有生之年,我要去看看。
妈妈,您曾跟我说那里有漂亮的藏羚羊。可是很不巧,这些年的自然破坏得太厉害了吧,没有看见。晴朗朗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草原里,开着大片大片不知名的野花。藏民们皮肤黝黑,微微泛红,穿着怎么看都是笨重的衣服,色彩鲜艳。他们也有穿汉族的衣服的。呵呵,其实您比我更熟悉。那些在希望小学里念书的孩子们怎么看都让人心疼。当年您和爸爸资助过的那个孩子也应该去外面闯荡他的世界了吧?
妈妈。我终于来到这片土地了。它那么接近天空,离爸爸也很近吧?
这个夏天过得极度的快,太阳的毒辣似乎没有减少人们生活的热情。天刚蒙蒙亮,三三两两年轻的媳妇儿就到河边石梯上洗衣服,虽然家里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装了自来水,可是她们依然没有改变这个习惯,那些石梯上不知捶打过多少代人的衣服,这些都是小镇的记忆。
车窗外,秋天的夕阳把最后一抹绚烂的颜色隐藏的时候,有一群鸽子飞过了天空。颜色灰白,绕着城市高楼的天空旋转。
回到学校第一件事情是去收发室看班级信箱里堆积了一个夏天的信件里有没有我的。有一封文学杂志社邮寄来的刊物,大概是哪篇文章被发表了吧。看了一眼信封封面,继续找还有没有别的信件。一封盖着西藏邮戳的信滑进了我的视线。
走在校园笼密的梧桐树荫下,我小心翼翼地拆开了信封:
成成。
我在西藏了。还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念“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情景吧。那时候你固执的要当老师,在“黑板”上写着歪歪扭扭的诗行,还一本正经的“教”我念。想起那时候的天真,心里禁不住乐了起来。是的,这里有辽阔的草原,可是自然灾害,加上人为的破坏,她的面目已经让人心疼。
但是,这还是一片接近灵魂的土地。
也许是朝圣者的虔诚赋予了这片土地以灵气吧。高高的天空就在你的头顶,那么近。刺眼的阳光穿过皮肤的感觉不是紫外线的杀伤感,而是接近天空的透彻,仿佛要洞穿你的灵魂。这是爸爸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同行的一个女孩儿告诉我,她的奶奶曾经就是朝圣者中的一份子。有一年固执的要亲自到西藏来,却由于高原反应引发了心脏病,她的魂灵就永远的留在了这片土地。这个藏族女孩儿是法律学院的,她身上已经没有了属于那个民族的特点。她说这是她第一次来西藏。长期生活在汉族聚居的城市,只知道自己的祖先是藏民,自己却不会说藏语,多少是个遗憾。白天的时候我们给当地希望学校的学生们上课,给他们讲这片土地之外的世界,唱城里孩子们的儿歌,可是他们却是一脸的茫然。我们忘记了他们原本就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的歌声自然而嘹亮。
冬天的太阳和春天的太阳有多远的距离呢?一个是抚慰寒风中孤寂的世界而来的,一个是温暖的讯息的使者。当看见校园里光秃秃的玉兰树开始冒出一个又一个花骨朵儿的时候,我开始注意阳光的方向,它们从背面穿过洁白的花瓣,透着萤萤的光。柔和而明亮。穿过足球场宽宽的跑道的时候,一个足球直直得朝我飞了过来,吓得我“哎呀——”一声大叫了出来,赶紧弓身躲过。一个穿着白色球衣的男生飞快的跑过来捡球,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冲我歉意的笑笑。然后飞快的转身跑回球场,还吓愣在原地的我看见他的背上印着深蓝色的“10”号。“维舟一叶听风雨……”
成成。
你那么喜欢樱花,每每是要下车来走着看的,你说不能辜负了花开的情意。可是你知不知道从什么角度看,是它们最美的展现呢?最美的樱花不是远远的看它们花团锦簇的情景。告诉你吧,是从树下往上看。那一团一团的花儿就像粉红色的云彩一样让你惊叹世间竟然有如此一景。
你说学校的图书馆前曾有好多棵樱花树,常常在春天的时候坐在花树下看书,看米兰·昆德拉,《直布螺陀的水手》……浮出尘世,还我持重的人生。
校园的天空有许多鸽子。我不知道他们来自哪里,每天清晨和黄昏,总是呼啦啦的从头顶上飞过。大家都习以为常的时候,我遇见了那个藏族女孩儿……我们聊起了西藏之行,却让我想起了妈妈,她对那片土地该有着怎样的情结呢?那个女孩儿有个特别的名字:桑晴。她和我不一样,对于奶奶,她有着复杂的情绪,一方面是感伤,一方面觉得或许奶奶的心里应该是幸福的。
阳光会像榛子一样在某个秋天的早上成熟,掉落。我在校园里,捧着裴多菲的诗集,穿过迂回曲折的回廊,看七里香开得绚烂夺目,然后又复归去。
那个叫桑晴的女孩子,陪着他的来信,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他的字里行间时候,我依然在我的书页间寻找着叔本华的足迹。
四年,成成的信堆满了我的抽屉。
故乡,那个铺着青石板的小镇,还在南方,我们却像蒲公英,散落在了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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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28 点击数:552
1
酒店的其中一间会议室里,十几个人正在热烈地开会。
“这次是个大项目,大家都知道婚礼的双方都是社会上有声望的人。这也是要企策部和客服部互相配合完成婚礼的重要原因。”
客服部的高经理说完,向夏美看了一眼。
夏美站起来,向大家点了一下头。
“距离婚礼还有1个月,但是相关的资讯已经齐全。下面,我说一下各人被分配的工作…”
“CHARLOTTE,布置婚礼现场的设计师刚到了。一起过去打个招呼,方便做事。”高经理边走边对夏美说。
“真奇怪,我们酒店的企策部一直很受人欢迎啊。为什么要专用这家规模不大的室内设计公司呢?”
“因为是大人物啊,当然要与众不同啊。”
“叮”。两人同步跨出电梯。
王晓君坐在凤凰厅,边喝着LATTE边环看厅内的设计,思考婚礼的设计方案。
夏美和高经理走到他身边,他竟然没有发觉。
“请问是王先生吗?”夏美轻轻走到他面前。
被吓了一跳的王晓君立刻会过神,站起来伸出手说:“你好,我是。”
高经理握了一下他的手,“你好,客服部经理高文杰。”
“你好,客服部经理助理CHARLOTTE。”夏美也伸手和王晓君握手。
寒暄完后,王晓君开始讲述自己的设计理念。
“舞台一定要换玫红色,司仪台要纯白,然后绑大金的蝴蝶结。所有桌椅也要和司仪台一样纯白绑大金蝴蝶结…”
王晓君一直滔滔不绝说自己刚刚想到的,夏美一直认真听,用笔快速记下。
半个小时后,夏美记下了一张满满的A4纸。
快5点的时候,夏美给JASMINE打了个电话。
电话一接通,“HEELO,JASMINE SPEAKING。”
“拜托,不要那么紧张。我是夏美。”
“DEARS, CAN I HELP YOU?”JASMINE继续装。
“我今晚要加班,所以…”
“不是吧,”JASMINE 大叫,“天啊,你这个工作狂。今天是你生日耶,我做了蛋糕还买了牛排。”
“你知道我们最近有大PROJECT,我也很想和你共渡生日啊。”
JASMINE继续生气,“不可以请假吗?”
“采购的LIST 一定要今天订好,明天就要安排购置了。”
毫无办法的JASMINE,垂头丧气。“没有办法了,蛋糕我放你冰箱。你晚上回来吃。”
“我就知道你最好,今晚就放你去和小丁去看个电影吧。”
下班了,JASMINE回到家,打小丁的手机。一直忙音。
她开始怀疑,已经2天没有联系她的小丁是不是平空失踪了呢?
小丁,她的第二个男朋友。已经恋爱4年了。
第一个男朋友占,也是恋爱4年了才分手。
莫非4真是一个那么不吉祥的数字?
JASMINE继续打电话给小丁,“嘟”了几声后,终于飞线到留言信箱。
“喂,小丁。怎么这两天都不给我个电话?我晚上做牛排,你过来吃饭吧。我等你。”
挂掉电话,JASMINE安慰自己。运气不会这么差,小丁只是比较忙而已。
为了驱谴寂寞,她一个人哼着歌忙她的牛排。
2
夏美也很忙,一直在酒店呆到晚上9点,晚餐只是三文治。办公室只剩下企策部的BEN和她两个人。
“先休息一下吧。”BEN 把冒着热气的奶茶端到夏美的面前。
“谢谢。”夏美接过杯子,语气尽量的客气,以免暧昧。
突然,BEN 想变戏法般摊开手掌。上面放着一份礼物。
“生日快乐!”
夏美一时反应不过来,很犹豫该不改收下礼物的同时,却说:
“谢谢你的祝福,但礼物不能收。”
“收下吧,”BEN开始黯然,“只是接受礼物而已。”
夏美感受到了他的沉默,抬头看着日光灯下的这个男人。
他面容干净优雅,身材高大。他工作认真,公司人际好到不得了,是很多未婚女子心中的白马王子。这位白马王子的心意,她一早就知道了。可惜,她不是那个能被他吻醒的灰姑娘。
气氛突然变得尴尬,夏美还是没有接过他手中的礼物。
夏美的分机电话适时地响起。
“你好,我是CHARLOTTE。”夏美立即抓紧电话,仿佛抓紧一根救命草。
“王先生,是你亲自和我们一起去采购?”
BEN 终于将礼物放在夏美的桌子上。夏美边听电话,边无声地对他说,谢谢。
放下电话,王晓君开始期待采购酒会的装饰了。
作为一个室内设计师,他不算特别成功。只是靠一点钱和无限的才华开了属于自己的室内设计公司。但作为一个朋友,他很成功。他开朗,幽默,事事热心。他帮朋友设计的婚礼会堂,没有一个不满意的。
而且这次的酒会,他一定要新娘很满意。
因为新娘是他的朋友,他的前度女友。
“你有自虐倾向吗?怎么会有人帮自己前度女友装饰婚礼酒会呢?”合伙人小宝听到他接下这个案子的时候大叫。
“不是自虐。是接受现实。我们再见亦是朋友。她欣赏我们的设计,邀请我。有什么问题呢?”
“哼,我真的很怀疑。你到底有没有爱过她?”
“你真的爱过我吗?”前度女友分手前也哭着问他。
“有。”他不让自己有时间思考。因为他根本不知道答案。
其实前度女友早就比他清楚答案,这也是她提出分手的原因。
她说,“谢谢。我们以后还是朋友。”
他觉得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结局呢。她终于找到了可以给她幸福的人。而他则尽心尽力给她一个难忘的婚礼。就当是一个赎罪的机会吧。他欺骗过一个如此好的女人。
唉,爱情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3
夏美一早起床,经过冰箱的时候,发现地上有张黄色的便条纸。纸上写着:
跑了大半个区的超级市场才买到新鲜的红莓。做出来的红莓冻饼很好看。本来想和你一起试试看的。可惜你要加班不肯回来和我吃饭。下次一定要狠狠的敲你一顿。末了,忘记跟你说,生日快乐!…^0^
JASMINE
11.18
夏美很感动,打开冰箱拿出那个昨晚许下愿望的红莓冻饼。冻饼还没有切,这么好的东西,一定要JASMINE在身边一起分享才行啊。
准备出门上班的时候,夏美拿起化妆桌上的VERSACE红色牛仔喷在手腕和耳垂。这是BEN送的生日礼物。他很细心,知道夏美一直都用这种香水。
那么好的一个男人,我怎么就不喜欢呢?夏美问自己。
夏美和王晓明相约今天去采购装饰会场的材料。
先是去花店订花。王晓明来到以前经常订花送给前度女友的甜蜜花店。
“王先生,好久不见。今天的香水红玫瑰很漂亮,照旧要一束吗?”花店的老板娘一见到王晓明,便热络地招呼。
“是要香水红玫瑰,但这次要订很多哦。要算我便宜些呢。”王晓明也跟着打哈哈。
老板娘看了以下订单吓了跳。“王先生,买那么多,是要求婚吗?”
“不是求婚,是在婚礼用的。”王晓明笑笑。
“真是恭喜呢,王先生。喜事啊,还给我这么一大单的生意。我算半个红娘了。一定给你打大折扣的。”
没有向老板娘解释更多,王晓明向老板娘道谢后便和夏美走出花店。
夏美有些疑惑,但工作的性质要求她不可以八卦。
但王晓明解开了迷。
“虽然花店的花比花市贵。但这家花店的红玫瑰是新娘最喜欢的花。”
“王先生真是一个负责又细心的设计师。连新娘的喜好都摸清了。”夏美开始欣赏他了。
经过STARBUCKS,王晓明停下来。
“CHARLOTTE,我们进去休息一下好吗?”
夏美点头,和王晓明入内坐下。
“不用拘谨的。未来一个月里,我们算是同事呢。”王晓明把MENU递到夏美手边。
“新同事,谢谢你请客哦。”夏美笑着打开MENU,看了一下。“麻烦一份焦糖玛奇朵。”
“LATTE。”王晓明接住说。“能够请美女喝咖啡,真是荣幸之至啊。”
“王先生的室内设计公司开很久了吧?感觉你经验很丰富啊,要什么,买什么。立刻就可以决定,一点都不含糊。”夏美打算和“新同事”联络感情。
“CHARLOTTE,你通常把新同事都称作某某先生吗?”
“没有,通常新同事都会自我介绍的。”
“你好,CHARLOTTE。我叫王晓明。你可以叫我小王或者晓明。”王晓明表情严肃地站起来弯腰向夏美握手。
“你好,晓明。”夏美笑出声来。
“你叫我晓明的时候,一定心有不甘。”王晓明装作沉下脸。
“为什么你会这样想呢?”夏美好奇。
“因为你一定觉得我很老。你觉得我经验丰富,公司开了十几年了。你一定是这么想的。所以你都不想叫我小王,晓明。你认为我的年龄一定很不小了。”
夏美又笑了,这个新同事看来很好相处。
4
JASMINE被叫到经理CINDY的房间。
“今天有客户投诉,说你没能帮他们订到早一点的柜位。”CINDY语气里没有责怪,她明白事理。不过要例行公事。
“是的,快到圣诞节了。舱位很紧,我跟他们解释过了。可是他们根本不听。”JASMINE一年中总有接过几个这样的电话。客户总是心急的。
“算了,我也明白的。有解释清楚就好。你回去工作吧。”
JASMINE开门准备离去,“等下,”JASMINE转头望着CINDY。
“你今天脸色很不好,不舒服吗?”CINDY 是JASMINE的大学同系师姐,经常关心她。
“是有一点不舒服。”JASMINE面色苍白。
“下午回家休息吧。”CINDY走到她身边拍拍她肩膀。
JASMINE没有回家,她走到夏美家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吃甜点。
现在的她需要一个肩膀,她太累了。她在等夏美下班。
等甜点上的时候,她低下头,在包里抽出小镜子看自己的样子。
小镜子里的女人,很漂亮。只是有点憔悴,皮肤有点干,没有光泽。
她想起自己今天一整天都没有喝完一杯水,她抓起桌上的水杯,喝下满满的一杯水。
然后从包里拿出一本日文漫画,静静地看。
JASMINE收拾好,向侍应招手结帐。
侍应走过来,“麻烦结帐。”JASMINE拿出钱包。
“你好,小姐。那张桌的先生已经帮你结帐了。”侍应指了指JASMINE2点方向的第3张桌子。
JASMINE向那个男人点头微笑,然后写下一张黄色便条纸,折好给侍应。
“你帮我再点个TIRAMISU送过去给那位先生,顺便把纸条和甜点一起给他。”
JASMINE打开钱包付了这个TIRAMISU的钱,头也不回地走了。
夏美回到家的时候,刚好是下午5点。
因为很少会那么准时下班,所以她买了牛排准备和JASMINE共进晚餐。
看见JASMINE的时候,她吓了一跳。
“怎么了,不舒服吗?”夏美放下手中的东西,坐到JASMINE身边。
倦缩坐在沙发上的JASMINE,抬起头,满脸泪水。
“算命的说得没有错,我是要经历四年一大劫的。”
夏美开始明白了。
那年高中毕业,她们相约去香港玩。
晚上逛庙街的时候,一个算命的老先生叫住了她们。
“小姐,让我帮你算算吧。”
JASMINE好奇,夏美却阻止她,“无非说你什么印堂发黑,乌云盖顶什么的。不要破坏心情。”
老先生听到了,笑着说:“你们都不是这么回事,我是想说你们的姻缘。”
毕竟都是两个青春少艾,总是会好奇自己的爱情。
回到宾馆,JASMINE不是很开心。
老先生说她的感情4年一大劫,要30岁才能遇见真命天子。
“30岁才遇见他,我都已经老。还有人要吗?”JASMINE边敷脸边问夏美。
“当然啊,我们JASMINE是我认识的最漂亮的女孩子。”夏美真心的说。
她们是很有缘分的一对好朋友。从幼稚园开始就同班直到高中。她们一直看着对方成长发育。。
初中开始,不断有男孩子写情信给JASMINE。她总是和夏美一起看,一起笑。
JASMINE很有主见,很聪明。孩子跟孩子谈什么恋爱呢?什么都不懂。
读大学不久,JASMINE堕入情网。占是一个很出色的男孩子。
夏美和JASMINE不同学校,但JASMINE 每星期都向夏美汇报恋爱进度。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拉手,甚至初吻的时间地点,夏美都清楚。夏美相信他们是会天长地久的。
大学毕业的时候,占出国了。他爱JASMINE,但他更爱SYDNEY 名校的博士学位。
占走的那个晚上,夏美陪在JASMINE 的身边。
JASMINE整个晚上都很平静,最后躺在床上睡着了。
睡在她身边的夏美却忍不住盖着被子偷偷哭泣。
看着哭泣的JASMINE,从哭花的脸中还是可以看出她很漂亮。
这么好的女孩子,怎么要等到30岁才可以遇见真命天子呢?
夏美用力地抱住JASMINE。
5
“看什么啊,”同事抢过TOM手中的黄色便条纸。“‘妈妈说,最难消受美人恩。JASMINE’天啊,这是什么?谁是美人?你?还是这个JASMINE?”
“美人当然是指这个JASMINE啊!那天在咖啡厅碰见她,人如其名,想茉莉一样清新优雅。”
“你不是喜欢狂野辣妹型吗?不要玷污小家碧玉啊。”
“荤吃多了是要吃素调理肠胃的。”TOM正在玩极品飞车,飞车冲到防撞栏,整辆车翻过来。
TOM是游戏软件设计师,每天的工作流程是-玩游戏-开会-开发新游戏,设计造型构思情节。他喜欢刺激,热爱新鲜。女朋友3个月换一次,赶得上游戏更新换代的速度。
“我一定要泡到她。”TOM把便条纸贴在电脑显示屏的右下角。
王晓明正指挥工人布置墙壁。夏美亦忙到天昏地暗,婚礼快要举行了。场地要提前装饰好,接受准新娘的验收才可以松口气。
酒店的糕点师傅跑到夏美身边诉苦。“CHARLOTTE,我很为难。已经做过5个蛋糕样板给准新娘了,她还是不满意。”夏美知道这位糕点师傅的手艺了得,只是没有摸到准新娘的口味。
“她有学过糕点制作,自己在家里经常做蛋糕。其他人很难摸准她口味的。”王晓明也走过来。
“原来这样,”糕点师傅担忧。“婚期快到了,这个周末前一定要把蛋糕样板做给她。”
“她很喜欢芒果和焦糖布丁。”
糕点师傅连声道谢后,便急跑着回去试验新蛋糕了。
“你和新娘认识多久了,仿佛关于她的一切你无所不知啊。”夏美和王晓明经过半个月的相处,已经成为朋友。
“认识时候倒不长,三年多吧。重点,她是我一个比较特别的朋友。”王晓明把身边的一张椅子后面的蝴蝶结扯平整。
“哦,你暗恋过她对不对?”夏美开玩笑。
“你错了,是她暗恋我。我和她一起恋爱了两年。”王晓明说得一脸轻松,又走过去指挥灯光调试。剩下夏美站在原地。
恢复单身的JASMINE又来到夏美家附近吃TIRAMISU。她也会做西式糕点,没有专业学过,都是自己看别人的方子照做的。她做的CHEECE CAKE和香草饼干一点都不比外面餐厅卖的差。只是TIRAMISU,她一直做得没有这家咖啡厅的好。
TOM拿着一杯摩卡走近JASMINE。从她一进门的那一刻开始,TOM的眼睛就跟着她转。他当然不会再象上次那么笨。于是,当JASMINE把漫画拿出来的时候,TOM便行动了。
“JASMINE,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TOM指着她身边的空位置问。
“等一下,你是谁?”JASMINE很警惕。
“我是…”TOM一直看着桌子上的TIRAMISU。“上次我们互相请对方吃过的。”TOM的心里有点受伤。一向自翊玉树临风的自己,竟然没有给美人留下任何印象。
“哦。”JASMINE想起来了。上次心情不好,根本没有留意对方的样子。她拉开身边的椅子示意他坐下。
“你很喜欢吃TIRAMISU对不对?”TOM一坐下就展开攻势。
“你很喜欢请陌生人吃TIRAMISU对不对?”JASMINE合上漫画。
“你误会了。”TOM争辩,“我只请一种人吃TIRAMISU。”
“这是你惯用的搭讪手段吗?”
“原来你觉得我是这种人,真是好冤枉啊!不过,老实说,我接近你是有目的的。”
“哦,”JASMINE假装抓紧手提包,“我很穷的,先生。打劫请到隔壁的银行吧。”
“其实,我是想问你借《NANA》。”
JASMINE拍拍手上的漫画,决心和他胡扯。
“你也看《NANA》吗?我还以为这种漫画只有女生才会看的。我还没有看完呢,你知道结局吗?”
TOM知道她有心耍他。这本漫画出了6年了,可是这位漫画家到现在还没有画完。JASMINE手上拿着的,是前个月才在日本出版的最新一期。
“结局应该是NANA跑到英国唱歌去了。”
“哦,另一个NANA呢?”
“生了一个女儿。”
JASMINE相信原来真有男生也跟她一样追《NANA》。于是,她就此打住了。
“本来看在你是我认识的男生中唯一看《NANA》的份上,我应该借给你的。但很可惜,我日文很差,看得很慢。估计我看完的时候,这本的中文版已经出来了。”
“没有关系,我日文学得不错。我们一起看吧。”TOM终于冲破一关。
6
看着新娘幸福的表情,夏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婚礼终于如期举行,双方家长都对这场华丽的婚宴感到满意。
王晓明拿着一杯香摈走近夏美,“CHEERS。”
夏美举杯碰上他的香摈,香摈杯们轻轻一吻。
“这位漂亮的小姐,”王晓明赶上已经步出酒店大门的夏美。
“赏脸和我去看一场电影吗?”
夏美看了一下手表,刚好九点半。
“算是约会吗?”夏美双手挽着淑女包。酒店门口的灯光把她的眼睛照得闪闪发亮。
“是的,我准备带你去看会让女生尖叫的恐怖片。”王晓明面对着她往后退。
来到电影院,电影已经开场好几分钟了。
夏美被王晓明拉入一片漆黑的戏院。
屏幕上放映的不是恐怖片,而是夏美看过的印象最深刻的一部电影。
“《CAST AWAY》,以前看过没有?”王晓明低声问夏美。
“没有,我比较喜欢TOM。CRUISE。”夏美强迫自己心情放松。
电影放映的3个小时了,他们一直沉默。
好几次,王晓明想和夏美讨论剧情。但看见她看得很认真的样子,就忍住了。
戏院的灯光亮起的时候,夏美的眼睛有点红。
“这部电影很感人对不对?”王晓明帮夏美拉开车门,准备送她回家。
“其实我刚才有在偷偷哭。你不要笑我,大男人也是会感动的。”王晓明看得出看完电影后的夏美心情不大好。
“谢谢。”夏美感激地笑笑,望着车外不断倒后的路灯。
“为了要见心爱的人,他在荒岛坚持了四年。回到现实的世界,爱人已经和别人结婚生子了。这个结局真悲哀。”夏美突然幽幽的说。
“现实中,如果因为一个已经离开世界的人而不努力生活。那是一种消极不健康的观念。”
回到家,夏美没有开灯。她脱掉鞋子,整个人窝在沙发里,呜呜地哭出声来。
脑海里一直回放四年前的画面。
她喜欢上他。上公开课的时候,特意坐到他后面。整节课都用力盯着他的后背看,仿佛再用力一点就可以看穿他的心。
她对JASMINE说自己要减肥,然后绕着篮球场一圈一圈地跑,为的是看他练习。
她偷偷跟踪他去图书馆的杂志区,拿起他刚放下的《生化理论》。杂志残留着他的气息,她觉得连杂志里正在做实验的小白鼠都很可爱。
她去超市买了一打他最喜欢喝的新奇士OJ,每喝一罐,就觉得自己又离他近了一步。阴雨天,她的心情因为新奇士OJ而阳光灿烂。
大三学年的平安夜,管理学院和生化学院举行联谊舞会。
她终于等到他的邀舞,尽管是她最不擅长的华尔兹。但她竟然跳得出奇的流畅。
他们开始约会,逛街,看戏,吃饭。
幸福的夏美,睡梦中都会微笑。
医院打电话来的时候,夏美正在细心打扮。
他们相约晚上去看TOM。HANKS的《CASE AWAY》。
可是,一辆失控的小车冲上人行道,撞上了聚精会神看拼图的他。
他家人到他宿舍整理遗物的时候,把沾有些许血迹的拼图还给夏美。
从散开的拼图中,夏美还是看见他和她的笑脸。他把他最喜欢的合照做成拼图。
于是,他们的爱情便和拼图一样支离破碎了。
从此以后,从云顶跌到地上的夏美再也不能爱了。
7
TOM 还是在爱情的世界里冲锋陷阵。
他终于向JASMINE借到漫画《NANA》,得到一次约会她的机会。
JASMINE来到咖啡厅的时候,TOM已经帮她点好了TIRAMISU和茉莉花茶。
“你和朋友一起喝咖啡都是这么不专心的吗?”TOM一直盯着对面桌的女生看。
“我是在看她的嘴唇。”JASMINE也转过头去看。
“我是在看她是不是和你一样用这款CD唇膏,”TOM从口袋拿出一支唇膏在JASMINE面前摇晃。“你涂得比她好看太多了。”
“你很了解女生嘛。”JASMINE心花怒放,这是她最喜欢的CD ADDICT COLLECTION #362唇膏。
“是见面礼,答谢你把《NANA》借给我。”
“你对刚认识的朋友都这么大方吗?我好后悔没有早一点认识你呢?”JASMINE眨眨眼睛。
“就和请你吃TIRAMISU一样,我只会对喜欢看《NANA》的美女大方。”
喝完下午茶,TOM邀请JASMINE和她一起去城市会馆看动漫展。
动漫展人山人海,TOM趁机抓紧JASMINE的手,避免走失。
他们来到一个游戏销售点。
“这只猫好可爱啊。”JASMINE拿起销售点里的一只布偶玩具。
“这只猫是有名字的,它叫井上多罗。是SONY的形象代言人,还有为它而设计的游戏呢。这款游戏很适合女生玩的。”TOM拿着游戏软件付钱。
“星期天,我要去相亲。”TOM拉住JASMINE的手冲出会馆。
“象你这种花花公子需要吗?”
“我听不出这是赞美。”TOM终于放开手。“家里人为我焦急,我年纪开始大了。”
“那是因为你一直游戏人生。”
“所以,这次相亲一定要认真对待的。你可以帮我练习吗?”
“练习什么?”JASMINE感到惊奇。
“练习相亲对话啊。比如我问,小姐,你平常有什么消遣呢?”
“你不是去相亲,你是在套我话。对不对?”JASMINE终于明白了。
“相亲的时候,互相了解很重要。不然,谁知道合适不合适呢?看在口红的份上,你帮我练习一下吧。”
“恩,我平时的消遣是下中国象棋,跳棋,还有打麻将。”
“小姐,你家开棋艺馆吗?怪不得你那么有气质。”
8
夏美和JASMINE相约吃火锅。
外面天气又湿又冷,两个人却在火锅店吃麻辣火锅而不断冒汗。
“杂志说,和你一起什么都能吃的是你最好的朋友;和你一起吃饭要挑餐厅的是你的普通朋友;和你一起吃饭要挑高级美食的一定是你见过一两次的陌生人。”JASMINE用纸巾轻拭额上的汗珠。
“所以呢?那个TOM是你的什么朋友?”夏美开始打听。
“我们还没有一起吃过饭啊。”JASMINE争辩,“只吃过两次TIRAMISU。”
“至少,他不算是陌生人。”
“但他是花花公子。”
“PLAYBOY也有动真情的时候啊。说不好他就是你的那个MR。RIGHT呢。”
“二十五岁过后,我发觉自己开始衰老速度加快。我每天都敦促自己一定要喝够8杯水,临睡前认真在镜子前看有没有皱纹。如果我和这位MR。RIGHT只可以坚持四年。那么我已经三十岁了,我找不到更好的了。”
“JASMINE,你还是很漂亮,很迷人,不要对自己那么没有信心。”
“记得高中二年级的英语老师吗?”JASMINE突然认真起来。
“当然记得,那位MISS很迷人。当初你就是因为喜欢她才去读英语的啊。”
“前两天去超市买牛油,身边挤过一个拉着孩子的女人。那个女人一边挤一边说,要快点了,特价的香蕉和橙子快被挑完了。我转身看她,竟然就是我曾经视为偶像的MISS。她面容沧桑,衣着随便,拉着大概八九岁的女儿冲去挑特价水果。天知道我当时有多伤心。我不敢叫她,怕她尴尬。”
“人会衰老是很自然的事情。说不定她认为有了女儿和老公就很满足呢?女人,幸福就好了。”
“才不要。如果我老成这样,我老公不搞外遇才怪!”
夏美开始沉默了。看来,JASMINE已经开始拒绝恋爱了。但是,受过伤害的她们,难道连恋爱、结婚的权利都失去了吗?
9
圣诞节快到了,夏美每天忙得不行。
大家都把与客户联络的商业酒会堆在圣诞前后举行。
难得傍晚准时上班,夏美决定独自去逛街给JASMINE买圣诞礼物。
那晚吃完火锅后,夏美一直没有时间找JASMINE。
来到百货专柜,夏美决定给JASMINE买药精水。据说这个牌子的药精水是抗皱功能了得。虽然JASMINE皮肤依然光彩照人,但最起码她要帮她重拾恋爱的信心。
转身离开的时候,她看见小丁。
小丁拖着一个相貌平淡的女孩子的手,看来是要接她下班。
女孩子穿着药精水专柜的制服,一脸幸福。
小丁放弃条件极佳的JASMINE,情愿选择一个平凡的化妆柜售货员。
夏美很想冲过去为JASMINE抱不平,但是看着他们十指紧扣,她仿佛没有力气。
爱情的事,从来就是你情我愿,怪得了谁呢?
小丁握着女孩子的手放到自己的大衣口袋,两个人紧挨着离开。
他一直都没有看到夏美。也好,省了尴尬。夏美叹了口气。
“小姐,我想把这个药精水退掉可以吗?”夏美把礼包放到柜台。
即使不把小丁大骂一顿,她还是会介意JASMINE用情敌卖的药精水。
回到家,夏美自己动手做茄子煲。
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很喜欢自己做菜。
仿佛完成了一道菜就完结了一件事。
本来,她很想打电话叫JASMINE过来一起吃的。
但是,她怕自己忍不住把药精水事件告诉她。
王晓明打电话给她的时候,茄子煲刚做好。
“嗨,夏美。如果你现在到楼下去,我保证你会有惊喜。”
“怎么回事?你在我家楼下吗?”夏美有点吃惊。
“是的,我还给你送来了马来西亚的肉骨茶。”
夏美穿上大衣,急步下楼。
看到王晓明的白色FORD,她放慢脚步让自己慢慢喘气。
王晓明拿着一个保温钢壶走出车。
“好久不见了,给你的手信。”王晓明把钢壶递到夏美面前。
“谢谢,是从马来西亚速递过来的吗?”夏美心里觉得很温暖。
“我去参加马来西亚的室内设计交流会,回来的时候买了很多香料。这是我妈今天做的。很好喝,很想找个朋友一同分享。”王晓明说完,有点不知所措。
“要上去我家坐下吗?我刚做了茄子煲。”夏美抱着微温的钢壶,完全没有觉察王晓明的并不自然。
“这样不大好吧。”王晓明有点害怕她的家人,仿佛一上去就被认定了什么似的。他还没有准备好。
“没有关系,我一个人住的。茄子煲做得太多,一个人吃不完的。”夏美终于觉察到他话里的意思,但是还是很想找个人好好说话。今天的事始终有点压抑。
王晓明从进入夏美家的一刻开始,就不停观看夏美的家居设计。
“不好意思,改不了的职业病。”王晓明接过夏美的茶,坐到沙发上。
“摆设很好,不专业但很温磬啊。”
“被专业设计师称赞,我感到很荣幸啊。”
夏美打开钢壶,肉骨茶的药材香味飘到屋子的所有角落。
夏美把茄子煲端到饭桌,两个人坐在一起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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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25 点击数:2545
(一)
阿玉的男人走了,一个她深爱的,同时也深爱着她的男人走了。
医院里,轻飘飘的白布沉甸甸的跌落下来,砸在阿玉的心里,冰雪覆盖一样,冻结了她的一切。
车祸每天都在发生,可有谁会料到,这种事情会降临到自己的男人身上。今天,是自己30岁的生日,一个小时以前还从电话里听到了老公的声音:“亲爱的,我马上就回来了。”
他出差一个星期了,在这个周末,特意赶回来给阿玉庆祝生日。阿玉一直盼着这一天的到来。还有两个小时,老公就到家了。阿玉打开电视,早早地让家里热闹起来。
阿玉平时很少化妆,她天生丽质,外加的修饰反而显得多余。可是现在,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要让自己更加绚丽起来。黑色的长裙,黑色的耳环,还有一双黑色的高跟鞋静静的躺在门边,那是老公最爱的颜色,只是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偏爱它们。
当口红轻轻落在唇上时,电视里的声音好像喧哗起来,还有半个小时老公就回来了。
“刚刚收到的消息,在城南郊的一条高速公路上,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卡车相撞,货车司机当场身亡,轿车主人情况危急……”
一个寒颤,口红滑到唇外,阿玉要去洗掉,转身一瞬间,她分明看到电视里,老公躺在血泊里,不省人事。
电话响了,只有十分钟,老公就要到家了,会是谁呢?阿玉不想接电话,但是它一直响一直响,她走过去一把抓起来,“是沈媛玉小姐吗?您的先生正在市医院进行抢救——”本想狠狠地砸下去,可电话却缓缓从手中滑落。
等到达医院的时候,丈夫已经闭上双眼,永远地离开了她。
本来有浪漫的烛光,可现在连暗淡的星都没有一颗。阿玉一直从医院走回家,从黄昏走到深夜。阿玉不喜欢黑夜,更不喜欢一个人在黑夜里行走。
七年前,那个已经消失的噩梦怎么在这一刻清晰起来?
离开学校的那个晚上,与几个朋友到KTV庆祝,大家疯到很晚,醉的醉,散的散。阿玉找到了工作,却失去了爱情。不,她原本就从未得到过爱情。既然没有得到,也就无所谓失去。只是结束了大学生涯,就意味着再也见不到她最爱的人了。
大学四年,她只身一人,没有爱情,没有金钱。她的花容月貌从没有人看到,因为她隐藏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全心全意地爱着一个人,一个从不认识她,她也从不了解的人。
但一直都有那样的一个人,存在着,存在于阿玉的心里。那背影,那眼神。
他们都爱去图书馆的阅览室看小说,在树林里背单词,不约而同地在周末去看电影,他们都爱吃盖浇饭,爱去操场运动,只是他们从不认识,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可是阿玉一直爱着他,她记得他的一切,即使他从不认识她。
离开学校的这天,阿玉决定忘记他,忘记她卑微而沉默的爱情。
突然,身后闪出一道黑影,阿玉只觉得眼前一片黑,便倒下了,迷迷糊糊地,她看到一个男人正与另一个男人纠缠在一起,然后其中的一个男人跑了,她自己,衣衫不整,胸前被撕破了好大的一块,她赶忙用手捂住。这时,那个男人走过来,越来越近,她看清楚了,他嘴角有一丝血迹,手腕而有些红肿。
“小姐,你还好吧?”
阿玉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她蜷缩着身子,不说一句话,不停地流泪。
“你别怕,那个人已经被我打走了。”那个人一直安慰着阿玉,“什么事都没发生,真的。小姐,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那个人一直陪在阿玉身边,等着她哭完。那晚,阿玉知道他叫韩舟宇。
后来,韩舟宇成了阿玉的男朋友,再后来,又成了她的老公,自然而然的。
虽然那个人在没有提起那晚的事,可阿玉一直耿耿于怀,果然,新婚之夜,阿玉没有见红,但老公没说一句话,只是温柔地抱着她,阿玉万分感动,她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对待他。
没想到,这样的一个好男人,就这样轻易地走了,她还没来得及为他生一个孩子。
(二)
阿玉一直穿着黑裙,直到三天后丈夫的追悼会,她换了一身白衣,那是她最爱的颜色。
生前,阿玉的男人在商界有很高的名望,这天来了很多人。
有一个人牵动了阿玉死灰的心。这辈子,阿玉就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刚去世的老公,另一个就是多年前大学里那个从不认识的人。
虽然事隔多年,但阿玉一眼就认出了他,当年那个让她喜欢让她忧的翩翩男子。
为什么他会在这里?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他认识舟宇?
世界真是太小,7年前的离别却成就了今日的相见,可是,他并不认识阿玉,只是像舟宇的一个朋友,默默地行礼,默默地离开。
阿玉的心痛痛的,两个爱过的男人都弃她而去,她又开始掉泪了,大颗大颗的,她好像要趁着这几天要把这一辈子的眼泪都流干,这样,她就不用再这样痛苦了。
第二天,他果然没有来。阿玉有些失望。
一个人怎么可以要这么多,除了悲伤还有遗憾?阿玉不再多想了,她要一直想着丈夫, 慢慢地回忆他,感受他,怀念他。可是,越是这样她越是伤心。
她要暂时离开这里。
行李收拾好了,门一开,他站在外面,是他,竟是他。
她与他,面对面站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近的距离,7年之后,阿玉仍能感到自己的心在跳。但她再也不像七年前那般美丽,丧夫之痛,令她伤痕累累。憔悴的样子,干涸的眼神,她慌乱地低下了头。
“你,是沈媛玉?”
第一次听他叫自己的名字。可是,他怎么会知道?
“你是韩舟宇的妻子,我听他说过。”
“你是?”是她一直暗恋的那个男人。
“夏宇。韩舟宇以前的同事。”
接着,他走到屋里,坐下来,阿玉还愣在门边,夏宇,她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然后,他看到了那只箱子。
“怎么?要去旅行?”
“哦,不,刚收拾了一些旧衣服。”
本来准备好的行李,却又各自回归原位了。
(三)
阿玉的老公刚刚去世,就跟别的男人走那么近,阿玉有点不安。不过,倒是夏宇,经常来看她,带点东西,聊聊天,阿玉感到了他对自己的关心。
阿玉很开心,大学里失去的爱情,在此时似乎又有了希望,即使他从来不知道他就是七年前她深爱的那一位。她想是不是老天爷故意怜悯她。
他们聊到韩舟宇,但阿玉并没有说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夏宇也没有说。
接着,阿玉说到自己的大学。
“那个时候,一个人在大学里,很孤独,但是,那段时光很美,所以我一直把他装在心里。学校的草坪,荷花池,教室后面的小路,冬天里的梅园——那些都是多么美丽的记忆。”
“我们是同一所的大学的吧。”夏宇突然如此说到。
阿玉停下来疑惑地看着夏宇,他知道?
“你说的草坪,荷花池,小路,梅园,我们学校也有,你是师大的吧,我也是。”
原来如此。阿玉还以为自己小心翼翼的暗恋,就这么轻易地被发现。
四目相对,微微一笑。阿玉很久没有笑了。这样的笑容让她光彩起来。
夏宇给阿玉说,大学时他喜欢一个女生,虽然两人并没有真正交往过,但他感觉那个女生也喜欢他,可后来,毕业了,就再也没有见面了。
阿玉暗暗感叹,怎么与自己如此相似?只是阿玉知道那个女生不是自己,因为,至少他们是互相喜欢彼此的。而她爱他,他却不知道。
夏宇,你可知道,七年前我是如此地深爱你么?
如果他知道,她就不会喝醉,也不会做那场噩梦,不会和韩舟宇结婚,韩舟宇便不会死——往事历历在目,清晰如昨,阿玉发现自己对夏宇的感情从不曾消失。
阿玉知道夏宇是一个人,只是,不知道是还没有结婚,还是曾经结过?不管怎样,现在,他是独自一人。
(四)
两颗孤单的心,慢慢靠近。
他把她带到自己家里,一套不错的公寓,很宽敞。他给她这里的钥匙,叫她随时都可以来。
她当然愿意,她为他做饭,等他回家,就像在等待自己的丈夫一样,然后一起吃饭,散布。有时看看电影,逛逛街,仿佛大学校园里一对对青涩恋爱人儿。他给她买衣服,他跟韩舟宇不同,他喜欢白色,给她买白色的裙子,白色的腰带,白色的围巾,白色的发夹——她爱他,也爱白色。
失去了韩舟宇,阿玉并没有失去幸福。
有一天,阿玉去夏宇家里,他好像不在。他书房的门虚掩着,那间屋阿玉从未进去过。
推开门,一个人也没有。
阿玉悄悄走进去,里面是夏宇办公用的东西,随手翻了几个文件夹,是公司的文件,掉出一小片纸,是一张支票:顾加友,100000元,7月12日。
阿玉清楚地记得,老公出事那天也是7月12日,一个人怎么会忘记自己的生日?那天是自己30岁的生日。她也清楚地记得先死的那个司机也姓顾。这有关吗?心里一紧!
门外有声音,阿玉连忙走出那间屋,是夏宇回来了,开门的瞬间,电话响了,阿玉就站在电话旁,她有点紧张,顺手便抓起电话。
“喂——”一个男人的声音,“请问韩总在吗?”
韩总?阿玉看着夏宇。
“哦,是找我的。”夏宇走过来。电话里,他们谈的是公司的事。但这些并不重要,阿玉的确听见那个人找的是韩总,而看样子夏宇也的确是他要找的人。
阿玉不敢鲁莽,怕自己真地听错,她要自己去发现这个秘密。可是她是那么的爱着夏宇。夏宇对阿玉也很好,即使她结过婚,他的爱甚至比韩舟宇更深。
可,阿玉不喜欢秘密。
终于,阿玉一个人的时候,在夏宇的公司合同上看到了他的亲笔签名:韩夏宇。
韩夏宇?韩舟宇?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韩舟宇的时候,阿玉就觉得他长得有点像他。难道?
“夏宇,原来你不姓夏,你姓韩,为什么要骗我?”这天,阿玉没有等夏宇,只在他桌上留了张纸条,就走了。
“出来谈谈好么?”天黑的时候,夏宇打来电话,他一定已经看到了那张纸条。
咖啡馆里,昏暗的灯光,柔和的音乐,到处了充满了宁静而忧伤的味道。
“韩舟宇,是我的哥哥。不,我们只是同一个父亲。”
阿玉早已猜到。但她却不明白,为什么她与韩舟宇结婚七年以来,他从未出现过,直到他去世。
“媛玉,还记得我跟你讲得我大学里喜欢的那个女孩么?那个人就是你,你知道么?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你,我们常常在同一间教室,同一个餐厅,同一条路上相遇,只是从不曾走近。我想等到毕业那天去拥抱你,可是还没来得及追上你,你已经成了别人的新娘。当时你也注意到我了,不是吗?为什么不等等我呢?”
阿玉惊愕了,沉默着不说一句话,泪如泉涌。
“可是,你为什么偏偏要嫁给我大哥?为什么不走远一点,好让我再也看不到你?”
夏宇啊,你哪里知道我的那场噩梦?你哥哥——“媛玉,你为什么要嫁给他?他根本就不爱你!”
(五)
他不爱我? 阿玉一脸惊愕。
“他根本就不爱你,他说我抢走了爸爸的遗产,他要夺走我最爱的人,然后慢慢折磨她。我在美国的时候,他寄来你们的结婚照,他说把老头子的遗产给他,他就放了你。我不是在乎钱,可是爸爸当年就是被他气死的。”
阿玉似乎明白了什么。
“不错,我杀了他,我找了个人开车去撞他……”
他一脸的无助与痛苦。
可怜的夏宇,阿玉紧紧搂住他,想给他一丝温暖,毕竟这是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也许过了今晚,连这样的拥抱也是奢侈,一切都将灰飞烟灭。
没有月亮,只有两三颗暗淡的星,那个漆黑的夜再次出现在阿玉眼前,那个强奸她的人红肿的左手腕儿上有一颗黑痣。韩舟宇!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今天她总算知道了原因。
可是,知不知道结果都一样,她找人弄坏了韩舟宇的刹车,本以为痛就这样过去,不想等着她的却是更深的伤。
她与她的最爱坠入深渊。
怪只怪,爱得太早,相遇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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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17 点击数:994
(一)
一直以来她总觉得自己是个顽固的人。总是认定一种东西。喜欢用一个牌子的香皂,喜欢一种颜色,朋友说她执著。
是固执。她反驳。
不,你总是对某种东西倾注感情,不是你不愿接受新的,而是无法割舍自己以往的感情。
她并不想信他们的话。因为她不承认。
“但,也许……”她总再加这么一句。
就像她还是时常喝着绿茶。尽管它对她来说已没有味道。她还是坚持。尽管那个总买绿茶给她喝的男人走了。她还在继续。
我是有着天生的孤独感的人,她对杰说。
人怎么会生下来就孤独呢。那是在你慢慢长大的过程中由痛苦积累下来的情愫,杰看着她。
我在很多人在场的情况下会感到更孤独,人们不是说母亲的怀抱是最温暖的吗,可我躺在她的怀里,总觉得心痛,而且母亲并不经常抱我,她看了杰一下,突然觉得很紧张。
杰紧紧抱住她,让她的脸深埋在他的怀抱中,说,还心痛吗?宝宝。
(二)
感觉那是很遥远的夜里,她只记得天上有很多星星。母亲抱着她坐在奔驰的车上。寒冷的风勿勿地从耳旁吹过。冷的发抖的她紧紧地贴在母亲的怀里,突然有一种冰凉的东西滴在她脸上,一滴滴,一直流到心里,留下冰冷的忘记。是母亲的泪。
那时她已经两个月不见母亲,她在上学,母亲在照顾父亲,父亲在医院躺着,没有任何知觉。
母亲瘦了,眼睛又红又肿,头发白了,在母亲还年轻的时候。
以后年轻的母亲不见了,只有半夜里会哭的女人把她从睡梦中惊醒,她躺在她怀中帮她擦泪,任泪水一滴滴流到她脸上,冰冷的颤抖。
只有靠在杰的胸前,听到他有力的心跳,感觉到他的温暖时,才会忘记那种冰泠,她爱他。
那一天,在小路上独自散步时遇到杰,喜欢他的眼睛,第一眼就知道,那里面有她要的爱。后来还知道他住在她的附近。
一起去玩,他总是给她准备好绿茶放在包里,或者在玩的时候,她说口渴了,跑很远的地方,给她卖来凉凉地绿茶。
为什么总是喝绿茶。杰问。
因为你第一次就是给我喝绿茶。除了妈妈再也没有给我喝过这种茶了,后来,妈妈也没有了。
我不知道你喜欢喝什么,因为我喜欢,所以给你也选绿茶。
正合我口味。她笑
她依然独自散步,写着冰冷的文字,只有在他的怀里才感到温暖。
爱情就像这瓶绿茶。喝下去,是甜,可留下的却是苦苦涩涩。甜蜜过后,也许只会痛苦。
有一次她躺在杰的怀里,他对她说。
她愣愣地看着那瓶绿茶,突然感到害怕。
杰走了。
他说,宝宝,她不能伤害你,你有大把的青春等着你去享受。你应该快乐地生活。世界上有很多东西都不能由自己来决定,正如我不能跟你在一起。
他的泪留在她有脸上,还有吻。
杰真的走了。为了他五岁的女儿。
她依然独自在路上散步,写着冰冷的文字,只是再也没有温暖的感觉。
(三)
难道不能换一种饮料喝吗。
为什么喜欢绿茶。
一个叫军的男孩不停地问她。
那是杰走后一年的事了。
她翻遍了所有的地方,才发现杰竟什么东西都没留下。只给她留下了一个习惯,她就一直守着这个习惯。
房间里到处都摆满了绿茶,那种涩涩的味道,使她想起他的言语,他的怀抱以及他的吻。
真的不能遗忘吗。有那么深吗。
军总在她默默喝着绿茶时问着类似的话,眼中充满了哀伤与怜惜。
她明白他的心,但她只能选择沉默。
9月在这个南方城市依然是热,只是在早晨有微微的凉意,那一天是星期日,早晨下了一场小雨,下午路面已干。她出外散步。空气中难得有淡淡的清新。沿着公司里一条石子铺过的小路慢慢走,毫无目的。有时觉得来到世上,也只是来四处看看,虽然看似在忙碌的寻找,只是不知自已想要什么。
又想起了杰。她脑海中总能突然影现他的样子。那么清晰,好像他一直在她身旁,就像绿茶一样从没有离开过。
也许,她该认同朋友的话。她并不是执著一种物品而执著于一段情。
一瓶红茶出现在她的面前,是军
她犹豫一下,军示意她接住。
她拿在手中。瓶的外面有因冷气而凝聚的水珠,把手沾的湿湿的。
又是一个人,出来散步。他问
她点头。
他们默默地走着,她在前,军在后,没有言语,没有尴尬,倒有一份随意,她喜欢这种感觉。
换一种茶好吗,比如这种。军说
也许我会不习惯,她知道他的意思,但还是摇头。
试一下,好吗。
她看到那双原本明亮而阳光的眼睛里的忧伤,突然有一种不忍
她轻轻地打开了瓶盖。红色的茶,有种淡淡的柠檬的香气,喝下去甜甜的,柠檬的味道遮去了茶原有的苦涩,一股凉意充满了全身。一种与绿茶不同的感觉。
一年以来,除了绿茶外,再没有尝试过其他饮品,绿茶对她来说,像水,更像生存的手段。
军笑了,一脸的天真。
从此每天早晨上班,桌上总有一杯冲好了的红茶等她,这时军总是笑着向她招招手。刚开始大家惊讶。到后来大家只是会意的笑。
下班后他们有时一起散步。他们是好朋友。她以为。
只是夜深人静她无法安睡,打开冰箱拿起一瓶绿茶,握在手中,阵阵冰泠侵袭全身,一阵扯心的痛。
12月的某天,她的生日,她请假。
她去了那条小路,是她和杰相遇的小路,自从杰走之后,她从那里搬了出来,再也没有去过。
她又看到了那家冷饮店,因为季节变化已开始做热的珍珠奶茶。
那时候,杰时常从店里卖冰的绿茶给她。他是那样爱她,宠她。她不自觉站在那里,店里的阿婆竟也认出了她。
好久都没来过,阿婆笑着说。
她点点。
他呢,他对你可真好。
她笑了笑,依然要了一瓶绿茶,匆匆地走了。
杰,连阿婆的唠叨都没有变,为什么我们的爱情却离开的这么快?
她坐在那条小路旁的草坪里,盯着那瓶绿茶,流下了泪。她说,我又长了一岁,我要老了,为了你。
夜很深,她喝了很多酒,坐车回家。
这是我二十一岁的生日,所有的结果就是这样的。她坐在车上这么想着。
她摇摇晃晃地上楼,开门时,一只手在前面拦住了。
你去那儿,我找了你一整天,是军。
是吗,找我干什么,该走的,不该走的,都走了,你为什么还在这儿。泪水爬满了脸。一滴一滴使她想起那个夜幕下母亲的泪。
因为爱,只因为我爱你,我爱林君雅。
军把她紧紧拥在怀中,激烈地吻她。
爱?在这个世界,她只要爱。
她沉浸在他的爱中,任他的吻布满全身。
清晨阳光躲进卧室,也许酒精的作用。头浑脑胀,她微微睁开眼睛,发觉军坐在旁边注视着她。
醒了,去洗一下,军轻轻地说着,把衣服抱给她,出去了。
她洗漱完毕。桌上已经有冲好的红茶,和早餐。
她默默地吃,军则在一旁默默地看。
对不起,我是真的爱你,我会负责。军说。
我不想要你的负责,忘了吧。她假装平静,淡淡地说。
怎么会忘记,你告诉 ,你想让我忘记什么,是昨夜,还是以前。军突然很激动,大声地说。
她看着他,这个纯洁的男孩,整颗心都可以在阳光下展开来的干净的男子的感情真的让她感动。
军带她去了他的家。对于一个飘泊的人来说。家可望不可及。所以对家的感觉也越来越淡。特别是她。
她一直认为,军应该是生活一个平凡而又稍富足的小康之家,因为从他身上即看不出经受过苦难的苍桑,也没有富贵之家的那种娇气和傲气,只有温和优雅,然而她错了。
军的母亲是个优雅的女人。只是总有一种冷气。这是她能感觉到的。至少她能看出她并不愿接受她。虽然对她很礼貌,也很和气。
叫什么名字。她含笑地问,一边打量着她。
林君雅。她回答。
名字很好听。是本地人吗。
不是。
家里还有什么人呢。
我一个人。
军的母亲稍愣了一下,含笑说,这是什么意思,总有父亲吧。
父亲在我10岁时去世了,母亲很爱他,忧伤过度,五年之后也去世了。
军的母亲微皱了一下眉头,哦,那你一定受了很多苦。
她点头。
她坐在这个装饰豪华的宅子里,接受着军的母亲似审问般的谈话。
然后用餐,出门,除了军讲了几句话,再没什么。
她告诉军,我得离开了。
军抱住她说。
妈妈不该对你太冷淡,她还不了解你,慢慢会好的。你不要说吓我的话,好吗。
她摇头,我必须离开。
接到军母亲的电话时,她已经在离开那个城市的车上。
军的母亲说了很多关于军的父亲创业的事,并说军的父亲不愿在公司公开的军身份,是希望军能从基层做起,以后好接撑他的家业之类的话。
她说,伯母,你放心,我已经在车上了,我要离开这个座城市,不会再回来。
军的母亲突然转笑了,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林小姐,从一见到你,我就看出你是个通情达理的好女孩,你以后会幸福的。
她笑了笑,说了声谢谢,然后挂断了。
她离开了那个城市,决别了两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四)
冬季的小城,偶尔会下起大雪,这是北方的城市,也只有在北方,才能看到这一种能掩埋一切的白。
她时常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桌上放一杯白水。看着外面的世界。奔驰的车流,神色匆忙的人群,在大街上来来往往,像是不停地在寻找,她想她和他们一样,只是她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已经无法体味茶的味道,因为味觉已遗失在那个南方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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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14 点击数:546
一
“妍,你出去走走,整天呆在家里,会憋坏的。”母亲出去时,边关门边对正在看书的妍说。“砰”的一声,门关上了,母亲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最终四周恢复了寂静。
妍把书随意的扯到一边,向窗外望去。天空是纯粹的蓝,蓝的让人感到脆弱。阳光毫无遮拦的洒向万物,仿佛可以听到发出灼热的“滋滋”声。妍微微眯起眼睛,比起窗外的一切,自己就像在潮湿阴暗下生长的苔藓,不敢暴露,怕被灼热的阳光刺出结痂下暗涌的鲜血。似乎周围的空气被抽干一般。尖锐的疼痛又开始了。妍对自己说:多久了?
是啊,像这样躲在阴暗的房间里有多久了?自己也记不清了。头有些轻微的昏眩,泪水又快溢出来……
八月了,已高考完两个月,很轻松的上了重点线,可心中却没任何欣慰感。对于上什么大学妍根本不去在乎,一切由母亲定,自己是无所谓的,她一切依母亲的意愿。从小母亲就是她生活中唯一的一个人。
她是心疼母亲的。这个可怜的女人,没有婚姻,却有了妍,一生为一个人守候。那人,所谓的父亲,母亲十九岁时邂逅了他,在一起生活了两年,以创业为名,把这段感情划上了句号。毫无音讯。留给母亲的是正在腹部缓慢生长的幼体,现在的妍。妍,聪慧美丽的女子,从小就成了母亲的唯一寄托,她是母亲爱的证明。母亲对妍说,那个人会回来的,总有一天会出现在她们面前,拥他们入怀,让她们过好日子。幼小时妍天真的点着点头,相信母亲说的每一句话。她们都是寂寞的女子,彼此相拥取暖。而现在十八岁的妍,从心底心疼这个痴情的女人,决定遗忘那个绝情的男人,原谅这个无情的世界。一个人,好好活。难过的时候,就蹲下来抱抱自己,一个人,也要好好活。
二
苏,妍生命中出现的唯一男子,对于男性的唯一印象,也源于苏。
那时妍刚上初中。剪着到耳根的运动头,那个夏天穿一条洗的很旧的白色棉布裙,除了右脚裸上带着一根细细的银链子没任何装饰,穿白球鞋,很少语,没朋友。不被记起,则被忘记。孤僻性格,使妍从被不引起注意,更不可能成为焦点,好像是被遗忘在角落的一本的书。毫不起眼。
苏在妍的隔壁班。十三岁的苏,带着一颗单纯懵懂的心闯入了妍的世界。两只小手一手拿着一个苹果,憋红脸的站在比他高半个头的妍面前,对妍说了第一句话“我们做朋友好吗?我给你吃苹果,你吃一个,我吃一个。你若喜欢吃我两个都给你。”
妍一头雾水的愣站在苏面前。“为什么?”妍反应过来后问到。
“我觉得你亲切。”苏一边说一边用一只手挠挠头,一个苹果从手里滑落。
妍“扑哧”的笑出来。脸狭红红的对着对面的男孩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两颗小虎牙把整长脸衬托的格外可爱。
妍抢过苏手里剩下的那个苹果,狠狠咬下一口。“好”。
从那以后,苏每天都带一个苹果给妍。苏说,喜欢看妍把苹果要的“喀嚓喀嚓响的样子。义无返顾的执着。苏每天放学都和妍一起去小花园的石桌上写作业,他们的成绩都优异的不分上下,常常暗中较量,是朋友,也是对手,乐此不惫。苏成了妍最好的朋友,也是妍除母亲以外最信任的人。妍对苏说,她没有父亲,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连父亲是什么样都没有见过。妍说这些的时候,低着头,眼泪大颗大颗的掉下来。苏把手放到妍的头顶,一字一句的说:“妍,你别难过了,从此以后我会照顾你,我会一直陪你。”这是世上最温暖的语言,每个字都如同甘甜的泉水,一滴一滴的滴到妍的心里,湿湿地,温暖地。
事实也如此,初中三年,苏无处不在的陪伴着妍,一直对妍细微的照顾,让妍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与快乐。那是母亲所不能给的。三年的初中生活,全布满了苏的影子。妍在日记中写到:什么时候,才可以拉着苏的手,任性地,霸气地穿越整个城市,把幸福化作深浅不一的脚印成为这个季节的烙印。打破乌龟壳勇敢的面对伤痛,一瞬间破碎的撕心裂肺,但却明晓一个幸福在前面等待你。血肉模糊的走过去,躲在他怀里,晾干所有的忧伤,摸去所有的泪水,晒掉所有的曾经。相信吧,会好的。告诉自己,都过去了。除了幸福的结痂,什么,都不再来临。 这是少女心地最纯真最柔软的期待。初中毕业,妍终于等到了这份期待。
三
妍和苏都如愿以偿的考进市重点高中。
这时的苏已有了几分成熟气质,菱角分明的脸,长长的脖颈。活像个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当然也成了很多女孩心中的王子。妍站在他面前只到他的肩膀了,妍常常回想起当初拿着两个苹果比自己矮半个个头的苏,疑惑的想:苏是什么时候趁自己不注意偷着长那么高了呢?
这时的妍也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丰韵的身资,有双很黑很亮的眼睛,虽依然穿着朴素,像百合花样散发出沁人的芳香,头发像海藻般长长的垂于腰部。苏常常回想起当初剪着到短到耳根的运动头的妍, 疑惑的想:妍的头发是什么时候趁自己不注意,偷着长那么长了呢?
他们都不再是十三岁天真稚嫩的孩子了。心中有样东西在萌发,在生长。
终于,苏在在妍的面前,伸手抚摩着妍海藻般的头发,对妍说:“我爱你,妍做我女朋友吧。“妍点着头,眼泪掉下来。那花瓣一样柔美的爱情妍得到了,握住了。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上帝还算公平,给我了苏。我的苏,让我成了世上最幸福的女孩。
苏觉得上高中了,应该算是长大了。可以帮助妍承担一切隐忍了。他要让妍快乐。他要正大光明的保护妍,做妍的男朋友。
他们成了重点高中的一道风景,走在一起是常常引来很多目光,有羡慕的,有赞美的,更有嫉妒的。他们是公认最配的一对,因为他们都优秀的无懈可击。在别人的种种目光中,他们仍像初中一样过着两小无猜的生活,旁若无人。他们都想:时间就可以这样幸福地平静地流淌过去,偶尔耍耍小脾气,没有大起大落。就如每天吃饭喝水一样简单,闭上眼睛就可以感受到。他们说,要考同一所大学,一起毕业,一起工作,然后就结婚,伴着对方老去。就像歌里唱的:baby,你就是我的唯一。
四
可是,上帝却对他们毫不留情的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几乎把妍摧毁,也摧毁了他们的一切。
他们的事被苏的父亲知道了,父亲坚决要遏止这段年少的爱情。他喝令苏,如果不与妍断绝来往,立即把他转学。就算苏如何执拗,依然执拗不过顽固的父亲。此时的父亲冷如冰山,不留任何商量余地。父亲真的要把苏转走了,转到另一个城市。那是高一刚结束的假期,妍哭着向苏家跑去,她想乞求苏的父亲谅解他们,成全他们。毕竟,这是四年的感情,他们有过一辈子的承诺。妍清楚的知道,苏对于从小失去父亲的她,已是多么的不可缺少了。她坚定的敲着苏家的门,一下一下地,毫无畏惧。她要尽一切全力把苏挽留,苏,她的苏。
开门的是苏的母亲,她招呼妍进屋坐下,温和的给妍倒牛奶。妍突然觉得这个女人有几丝和母亲相似,都是气质非凡的女人,举手投足都那么优雅。有猫一样懒洋洋的神情。只是母亲已在岁月与期待中逐渐苍老。而她,依然还具有猫般鲜明的神气,一看就是幸福的女人。妍突然有些嫉妒,嫉妒苏,他的母亲,他的家庭,一切都完美的不象话。
“阿姨,我是来……”
“什么都不用说,我知道。 ”苏的母亲伸手摸摸妍的头。“我上楼去叫苏的父亲,你先在这等着,别担心。”她笑了笑转身上楼。
妍本很紧张的心情被这个温和的女人缓解了不少,顿时心生感动。她打量着苏的家,好大的房子,都是木制家具,门窗都是核桃木包装,中式风格有不缺欧式韵味,一定是苏的母亲装修的吧,每个角落都如人一般充满蕴涵。
苏同父亲一块下来的,苏和父亲长的很像,五官都那么的精致,只是中年的父亲已有些发福,没有苏那么棱角分明的脸。妍看到苏的眼眶红红的,脸上还有淤痕,心像被人狠狠地揪了一下,她愤怒的盯着苏的父亲,硬生生的说:“你休想分开我们,我决不允许你带走苏。”苏的心被震撼了,妍,这个外表柔弱的女孩,却带有不可磨灭的傲气。
这一刻的等待是那么漫长,妍和苏都同时屏住呼吸等待男人的回应。可一秒,两秒,三秒……那个顽固的男人仍旧一语为发,只是眼神直直的盯着妍。
“妍,快坐下吧 ,好好谈。”苏的母亲这时正从楼上走下来,试图缓解气氛。
苏的父亲才仿佛从梦中惊醒一般,回过神来,嘴里喃喃着什么回了房间。所有的人都感到莫名其妙。过了一会,男人又开门出来站在楼上不知所措的看着妍。妍感到浑身不自在,决定暂时放弃与男人争辩,很小心的对旁边的苏说:“苏,送我回家好吗?”“恩。”苏起身去拿外衣与妍出门。临走时苏的母亲对他们说:“妈妈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那一刻,妍突然很想哭。
终于离开了苏的家,逃离了怪异的父亲。
“如果父亲是这样可怕,还不如不要好。”路上妍对苏抱怨,可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却开始尖锐的疼痛。
“其实,他不是像你想的那样可怕,他对我和母亲都很好,从小我们就相敬如宾,他很尊重我的意愿和选择。惟独这件事,我也无法理解他为何要这么固执。”苏解围到。
“够了!”妍大吼。她不想听到任何关于父亲的描述,她多想像苏一样能被父亲管教,哪怕是打她一顿也好。可她没有,除了可怜的母亲她什么都没有。他嫉妒苏,尽管她爱他,可她还是忍不住嫉妒他的一切。
“对不起,妍,我不是有意的。”在一起四年,父亲一直是他们禁闭的话题,苏从来都不会在妍面前提起,他是知道妍会难过。苏看着这个让他心疼的女孩,突然感到自己是如此的无能威力。他把妍拦到怀里,试图让她平静。妍要住苏的肩膀,狠狠的咬下去,泪大颗大颗的顺着苏的脖颈滚进苏的脊梁,滚烫的泪,灼伤了苏的肌肤。疼,疼,苏疼,妍疼,两颗少年的心纠缠在一起,深深地疼,狠狠地抽搐着,颤抖着。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紧的快要窒息,他们需要,需要这样的安慰,需要记得那刻骨的疼痛,记得这个拥抱。可此刻的他们,谁也不会想到,这是他们最后的拥抱,这就是他们的终点。诺言中的一辈子原来是那样的短暂。那些纯粹的观念,被无情而疼痛地摧毁了。
五
苏最终还是走了,临走是来找过妍,在门口敲了很久,最终无能为力的走了。这一切妍等候知道,妍就在家,和苏一门之隔,妍倚坐在门边,咬着嘴唇不愿发出任何声响,泪夹杂着鲜血包裹着妍流淌,妍割腕了。苏不知道,苏更不知道的是,从苏家回来的第三天,苏的父亲来找过妍。
他们坐在妍家楼下的冷饮店。
“离开他。”男人坚定的看着妍说,“你要什么都可以。”
“我想要,我想要和苏四年的感情,在一起的快乐与幸福,眼泪和甜蜜,诺言和疼痛,心动和失望。你给的了吗?你买的来吗?”妍冷笑。“除了苏我什么都不会要。我再说一遍,你休想分开我们。”妍认真的,毫无一丝畏惧的说。为了苏,为了他们的爱,妍不会在任何人面前低头。她继承了母亲的执着。
男人流泪了。“孩子,我也不是冷血的人,我想过让你们在一起,可见到你之后,我不能在那么想了,让你们在一起是对大家的残忍。懂吗?你和你母亲简直长的一模一样,连说话的口气都几乎一样。我不想瞒你,我和你母亲相爱过,很爱,决不逊色于现在的你们。可是现实没能让我们在一起。当初阻止你们,也是为了保护你们,不让你们像我和你母亲留下一生的遗憾。我对不起她,我犯了错误,另一个女人怀上了我的孩子,我不得不放弃她,对哪个女人负责,与那个女人结婚。可十七年了,我一直都没忘记她,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她现在好吗?你父亲对她好吗?”
男人的话像闪电般击重了妍,浑身僵硬,大脑一片空白,一瞬间,所有的语言消失在胸口。父亲,谁父亲?这个男人竟不知道坐在对面的就是他的女儿!母亲没有嫁人,妍没有父亲,她就是母亲十七年期待的唯一证明。妍,是他留下的生命。可他居然什么都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他走时,母亲也有了他的孩子。缺席了十七年的父亲出现了,母亲盼了十七年的男人出现了,竟是以这样的方式出现。这个愚蠢的男人,是以和自己在一起四年,爱了四年的男孩父亲的身份出现。苏,和自己生活了四年的男孩,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多么荒唐,多么荒唐啊!
“请原谅。”男人对着泪流满面的妍说。请原谅,缺席十七年的父亲此刻正对着自己说请原谅。如何,如何原谅?叫妍如何接受,如何原谅!
妍已说不出任何话语,她几乎崩溃了,疯了一般的冲出店门直奔回家。父亲出现了,却以这样的方式出现。不是来带给他们母女好日子的,而是来带走苏的。带走苏。妍的苏,和妍生活了四年的苏,当了妍一年男朋友的苏,爱了四年的苏——同父异母的哥哥!天哪,上帝,妍到底做错了什么,这么无情残忍的对待她!
现在的妍已很难回想,也不想去回想当时知道这一切的心情。这个命运的捉弄,已让妍的心被狠狠揉碎。
六
母亲回来了,看见瘫坐在地上血流一地割腕的妍,吓的脸色惨白。妍,她唯一的妍,她爱的结果,她唯一的精神支柱,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倒下,这么轻易的离开她?不可能,这不可能!她要救她,一定要救她,不能让她就这么离开,尽一切全力的救她,无论付出什么!她们,都是如此可怜的女子。
妍在昏迷后的第四天早晨终于醒了过来。虚弱的躺在病床上,微微睁开双眼,看到瞬间苍老的母亲,从没见过她这么憔悴过。心疼铺天盖地的袭来,她可以想象得到母亲在她昏迷的这些日日夜夜是如何熬过的。妈妈,我的妈妈。怎么忍心让她知道事情的真相,怎么任性对她在一次致命的打击。她会疯掉的,妍也会疯掉!妍拉着母亲的手,对她笑了。那一刻,她决定了。隐瞒一切,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恢复她们从前平静的生活。她决定保护母亲的梦。
母亲的泪打在妍的手心上,浮肿的眼睛不断的滴着泪,一滴一滴的打在妍心上。深深的疼。“孩子,别傻了,好吗?别傻了。好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咱俩好好活,好好活。”母亲所知的只是妍失恋了。
妍微笑,点头。为了母亲,她必须得好好活。
七
苏转走了,也搬家了。妍也转学了,去办转学手续时,学校转交个妍一封信。妍打开看,是苏的父亲留下的。里面有张二十万的支票。妍带着支票,走到初中时常和苏爬在一起写作业的小花园石桌旁,把撕成碎片塞到了缝隙里。永远也不会有人明白,在这里埋葬的支票和埋葬的记忆。妍一个人默默的承受了一切,虽然这对于当时十七岁的她是那么的无情,可她终究过来了。
到了新的学校,从新开始新的生活。为了母亲,她要活下去,为了苏,她选择了沉默。她不想让苏,还有哪个温和的女人,苏的母亲知道这一切。她不想破坏他们的家庭,让他们像她们一样受到伤害。哪个男人欠下的,实在太多太多了。不是二十万支票就可以偿还的。妍也替他承受了太多太多。因为她爱苏,一直那么爱,所以她选择了原谅一切。就当苏已经替那男人还了那些债。毕竟,妍曾经温暖过,有那么一段时间,她是那么的快乐,那么的幸福。其实,有些不可磨灭的事,也可以变的简单。妍还是每天继续读书,吃饭,喝水,睡觉。只是和以往不同的是,无论做什么都只有她一个人的身影。没有苏,妍明白,苏走了,必须永远的离开。这是必然的选择。妍依然像十三岁那样,沉默少语。新的同学戏称她“冰山美人”。可其中的辛酸也只有妍自己懂得。和十三岁不同的是,妍开始写字,她想把一切都写下来。
八
高考完了,现在已是八月。故事也写完了。妍依然一个人,坚强的带着疼痛走到了现在。
只是,苏,你是否还记得我们说过要考同一所大学,一起毕业,一起工作,然后就结婚,伴着对方老去吗?现在的八月,我们本该在赤裸的阳光下欢笑的,本该是站在离梦最近的地方。
妍回想起哪个夏天,在阳光下,一个女孩抢过一个男孩手里的苹果,狠狠咬了一口。
“我们做朋友好吗?”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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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11 点击数:543
嘉大的荷花池,蓄满了一池春水。浪漫的气氛,使空气变得微甜;分手的哀伤,使空气变得微酸。酸中带甜,就是恋爱的原味。
月朦朦,风轻拂,紫荆花甜甜的味道触动了恋爱的感觉。花前月下,正是浪漫时。
有人表白了。然而,月下的盟约,又岂能轻信?“不要指着月亮起誓,它是变化无常的,每个月都有盈亏圆缺,你要是指着它起誓,也许你的爱情也会像它一样变化无常。”
有人拒绝了。她是阳光的宠儿,从来就是光亮的代表。她是葬花的林黛玉,没被幻觉遮住睿智的心。
池边的紫荆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落樱缤纷,飞落水中,荡起涟漪,恢复平静……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不如葬了,化作护花的泥,期待真正爱情的到来。
看着小丹发来的文章,心莫名的被感伤着。一池春水却掩埋不了心中的情感,终究还是要化作这情绪的文字,一一发泄。阳光的宠儿,光亮的代表,葬花的林黛玉,都不过是智者眼中的幻觉,终究遮不住睿智的心。
用一颗明白的心期待真正爱情的到来,只是太明白了又如何呢?
等待是一件痛苦的事,无论结果是什么!
与小丹的认识是在一次文学社的联谊会中,作为彼此文学社的代表人在公众场合就这样认识了,没有什么浪漫的情节,没有什么独特的氛围,一切都那么自然,于千万人之中于千万年之时终于在那里轻轻地相遇,于是轻轻地问上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
就这样开始了彼此的交流!
文学社的事终究是第一要务,于是总是不忘提到文学社的事宜。
你说,你叫小丹,你说你知道我的名字,因为你有看过我的文章。但是你为何知道我这个人呢?
小丹问,你是不是叫缘遇,你说你很喜欢我的《淡淡的情结》,在校报上看到的。
我笑笑,没有说什么,因为我并不知道我可以说些什么!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小丹说,是否可以问一下有关文学的一些东西,我说,我会尽力而为的!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漫长的文学交流马拉松!
小丹说,文学社是否就一定要搞文学,但又要怎么搞呢?并不是所有的社员都是真正喜欢文学的?就一个人搞吗?
我说,并不是的!文学可以一个人自己搞,而文学社不行!就像田径场上的接力跑和10000米长跑。
小丹说,那要怎么搞文学呢?
我说,那你是喜欢文学还是喜欢文学社呢?
小丹笑笑,算是对我的回答。我没有追问什么。
小丹说,那以后我可以麻烦你帮我看一下我的文章吗?
我说,肯定可以,只要你不介意被我看。
小丹说,那怎么可能,求之还怕不得呢?那就谢谢先哦!
我轻轻的点了点头!
文学社的事每每开了个头,便不了了之,各自维持着各自的方式!
我们就这样从春走到夏,从夏走到秋,从秋走到冬,而又从冬走向春,仍然保持着那份熟悉与陌生,维持着文字的交流。
那晚,小丹便给我发来的你刚刚完成的文字,小丹问我怎样?如何是好?我说这样就很好,只是你练的太少了,语句之间似乎还不是太随意而韵味十足,更多的是你的刻意的组合,并不能够很好的表达你的情感,也就是说以后多练笔就会好起来的。
小丹说我会好好努力的!你就是我的目标。
我受宠若惊!一脸茫然而不知所措!
我对小丹说,谢谢你的厚爱!
小丹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就这样,我们渐渐地熟悉着!
小丹问我是否可以一起吃饭?于是我们就从嘉园路走到师专路,从情缘到心怡,就是没有找到想吃的东西,于是我们跑到江南,奇迹般的走过去,去KFC买了两个汉堡和两杯可乐,然后走回荷花池边,坐着,我们边吃边望着那里的一池春水,我们不断的对话,不断的彼此短暂沉默,终于吃完了,我们一起把垃圾放进垃圾桶。
然后我们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一起走在荷花池边,看着恋人们的做作胡乱地发笑,然后走过去聆听他们的悄悄话,抑或打扰他们的宁静,然后一起上假山“捉奸在床”,然后四人尴尬的相视,跟着小丹紧靠在我的身边,我能够感受到她的温度她的呼吸,我的脸不自觉地红晕起来,而小丹却对另两位表示不屑的神情,似乎在展示“你有,我也有。哼,看什么看?”然后拉着我缓缓地离去,丝毫不在乎别人诧异的眼神。然后我们跑到没有人的地方,四目相对的大笑一阵,然后便不约而同地停滞下来,彼此迅速的把眼神离去,呈现出彼此的尴尬,然后我们总是不断的寻找着话题来消解彼此的尴尬,小丹说,你说没有爱情我们可以走多远呢?
我说不知道!
小丹说,那你不会找个结果吗?
我说,我可以吗?友情是彼此两个人的事,并不是我一个人可以决定啊,不是吗?
小丹说,那你可以决定你的态度,也许可以影响到另一方呢?
我摇摇头说,其实又何必呢?我不喜欢强迫谁去做其喜欢的事,既然一定要分开,又何必说出我的不舍呢?难道要让离开的人还不能轻装上阵吗?何必要让她背负不应该有的包袱呢?
但也许你说了,她就不会走了啊?小丹紧张地说着。
怎么会呢?既然心已去,又何必留住她的人呢?我轻松地说着。
小丹苦笑着,没有再说什么!我望着你远去的背影,我的眼泪模糊着!
这是我们的一次谈话,也是最后一次!
荷花池的景色总是让人心动,令人消魂,让人情绪混乱!夜,不期而至!笼罩着这个多情的驿站,而我仍在独自遥望着星空!
回到宿舍,才发现小丹的信息已经在我的手机里,我打开,小丹说,你为何就不可以温柔一点呢?为何不可以浪漫一些呢?女孩子还是喜欢听好话的,还是喜欢浪漫的?好好地在乎你身边的人吧?学会珍惜,我以后不能花很多的时间和你聊天了,谢谢你这一段时间来对我的关心。我不知道这样的信息是否就意味着是最后的告别。难道男女之间除了恋人就不能是朋友了吗?我纳闷,却无可奈何!
就这样,小丹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我不再看谁的作品,我把小丹的贮存在计算机里的文章全部拿出来,认真地审阅着。我一一点击着删除,却始终没有删掉一篇,我认真地修改着小丹的每一篇文章的结尾,我让每一对的恋人都“有情人终成眷属”。只是小丹还会想看吗?
我就这样与小丹没有再见面!
我不知道世人为何可以这样,有了异性就没有了人性,小丹那天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我没有感觉的笑笑,没有说什么。小丹说,你怎么也不表示表示呢?
我说,要我怎么表示呢?
小丹说,你真的是无药可救了,你以后要学得对女孩子好些,温柔些、浪漫些,虚情假意也总比沉默不言好!
我无话可说,只是不屑的笑笑!
小丹全然不在乎我的感情,继续说着,你啊,好好的对待自己身边的女生吧?别总是一个人,主动一点,难道你还希望女生来追求你吗?
我说,你就好好陪你的BF吧?
然后我们谁也没有再回头的大步离去!
荷塘的紫荆花开了败,败了开,没完没了,轮回千千万万,落英缤纷,落花无意、流水
无情,究竟谁点缀着谁呢?
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意恋落花!
文学社的交流我总是尽量的回避,不是非自己出面的,我就叫师弟师妹帮我参与,一来让他们熟悉一下,二来免去我的触景伤情,更重要的是不要再碰面,在我还没有适应的时候,同样也不要让小丹再看见我,既然无话可说,又何必尴尬的相逢呢?
我整天沉寂在宿舍里,面对着计算机发呆,总是会不自觉地去点击小丹的檔,一遍又一遍的修改着每一故事的结局,我把第三者千刀万剐又千刀万剐着,我让她死了又死,却始终未感舒服!我终于还是把所有的故事都恢复到了小丹本来的结局,我想这应该更适合吧?
邮箱的信息传来,我收到一封新邮件,我点击,打开,是小丹发来的。
小丹说,诺大的嘉园难道就没有你的感情寄托吗?祝你生日快乐!
我苦笑!泪流满面!
我竟然把自己的生日忘了!我打电话给小丹,但我却不知道我要说些什么,或者可以说些什么,我说了句“谢谢”以后,便是极度的沉默。
慢慢传来小丹的哭泣声,面对着那一池春水,我的心渐渐沉下去,惶惶然不知所措!
小丹说,我的故事究竟该如何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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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09 点击数:507
一
我离开吴芳与人合租的宿舍时候,经过这间屋里最大的一个房间,门是开着的,房间里家具很少,所以感觉布置的很清爽。我看见一个俏丽的背影站在窗口,虽然只匆匆的一瞥,那个俏丽的背影却给了我无尽的想象,另外让我注意到的是,在窗台上放着那盆兰花,绿色欣长的叶子宛如她背后看去婀娜多姿的身材一样。无法不令人遐想。
吴芳是我以前女友的大学同学,因为同乡的原因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
那天我因为向她借东西,打电话给她,她说正在上班,要不你去我宿舍等我吧。宿舍里一般是有人在的。
当我敲门还在想会不会是那天的那个美丽背影给我开门,事实满足了我的想象,开门的确实是个美女,但看上去她表情严肃,以至我不敢多和她搭讪,我说:我是吴芳的朋友,有事等她。
她一语不发,开了门就径自回自己的房间了。
在我百无聊奈的等待时候,听见那姑娘在房间里大声的讲电话,她说的是那种难懂的苏南方言,但我感觉她在和人争执。后来电话挂了,就听见房间里又传嘤嘤的啜泣声。出于关心,我轻轻的走到她房间门口,透过虚掩的门看了一下,但看到的景象吓了我要死!
她拿着一把小刀正在手腕上比划着。好象就要切下去!
我几乎是出于本能冲了进去,也几乎在要把小刀抢到手的时候,才发现一个苹果滑到了地上。她大叫着:你干嘛!
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尴尬了。还在试图拼命的解释,“我还以为……”
她惊恐的表情也在这一瞬间笑了出来。她说:“你才想死呢!”
苹果还在地上打转,小刀在我的手上安静的握着,我对着她傻傻的笑着,终于找到了一句话,我说:“你的刀真漂亮!。送给我吧。”
她的笑容还没有停止,于是说:“原来你跟人要东西是靠抢得。”
也不知道这一天会怎么样结束,但我离开的时候确信带走了那把小刀,虽然她在我的身后喊叫着:“你想让我吃带皮的苹果吗?”
二
我常去楼下的那个叫“库特”的酒吧玩,那晚心情不知道为何郁闷,一个人走进酒吧的时候只想买一场醉,没想到进去就看见她和几个男人在一起喝酒,很明显我是个希望把往事结束的庸俗人物,所以以不答理的态度坐在吧台刚想要今晚的第一杯酒,就听到她在那个阴暗角落的叫唤:“嗨!你!”
我和若干个寂寞的同志一起调过了头,只到她再三叫唤“你!你!”的时候才确定叫的原来是我,我拿着我的酒拌着吧里沉迷的音乐走到她面前,听她向一堆醉气熏天的男人介绍:“这是我的新男友,帅吧。”
我花了三秒钟才明白她介绍的原来是我,在我明白过来的时候,她在边上拉了我一下,凑在我的耳边低声说:“快带我走!”
我一时聪明的居然忘了去思索究竟发生了什么,任她那么妖娆的搭着我的胳臂也就神色泰然的往外走去,听着身后的那帮色咪咪的男人们一片唏嘘,买了一个不菲的单就不知所以的出门了。
出了门,她才舒了口气,对我说:“谢谢!不过还要麻烦你。”
我说:“什么事?”
“太晚了,没有车回去了,你能给我找个地方过一夜吗?”
反正那晚矜持已经离我远去,所以也没有过多考虑,我如实告诉她,我家就在楼上某层。
她倒是没怎么犹豫,说:“好吧,我将就一晚吧。”
爽快得好象早有预谋。
三
我态度好得几乎忘了愤怒,带着她就直奔鄙人老巢,在开门的一刻,她忽然若有所思,特别向我强调了一声:“麻烦你了,但我不是随便的女孩。”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更随便的了,随便就和一个了无来往,几乎不认识的男人回家,还说客套话,但我什么也没说,领着她参观了我的房间,那些混乱的场面甚至有碍观瞻,但她却表示了理解,说:“男人真他妈的一个样子。”这话给我很不好的联想,好象她经历了很多男人一样。
这一晚虽然我让出了自己的房间,把自己的尊贵身躯放到沙发上委屈的时候,她还是跑出来和我絮絮的聊天,话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但谈到了男人。她表扬了我,说:“你是个好人,但你好成这样找女朋友很难啊?”
我想问她更多详细的事情,比如今晚的是些什么人,比如哪天她在和谁吵架?但她咄咄逼人的问题还是没有给我腾出疑问的时间,一晚上的光阴被些无聊的问题打发,到天亮的一刻,我才想起原来我是带着一颗郁闷的心灵去酒吧的,现在我几乎望了郁闷是因为什么了。
她的琐碎话题明显冲淡了一切。
比如她问:“你没有女人的时候是怎么解决生理问题的?”
而我笨的只能用一种诧异的眼神看着她,好象诧异的象我从没有出现过生理的问题似的。
于是她说:“有机会,还是让我对你好吧。”
这话着实让人遐想,为了不至于想得失态,我把话题转移到她家的那盆兰花。
当我极尽赞扬的时候,她有些无所谓的说:“喜欢的话,就送你吧,”
一句话让我想起那天的小刀,一时羞涩的说不能出话。
四
到第二天黎明,我还不能确切对这个女人的完全看法,她太飘忽了,好象我那天在她窗台前看到的兰花一样,有一种说不出的神秘感觉,我觉得她不真实,这是我的看法,好象一种永远不能掌握的感觉,但感觉是容易消失,在三个月不见这个人的时候,我几乎忘了有一个女人以我至今不相信的理由(因为没车)而就随便在我家过了一夜,虽然那个单调的夜晚两个孤独的男女最终没有完成任何有点令人遐想的事件。
这个人几乎在我记忆里快要消失的时候,被吴芳的一个电话又给掀起了沉没在记忆深处的不坦然,
吴芳说:她又要搬家了,有空的话来帮个忙。
我不介意去帮忙,但住得好好的老搬什么家啊。
吴芳告诉我的原因几乎不能让人相信,她说那个女孩其实是个二房东,当她和那个同乡把一个季度的房租交给她后,她却神秘的失踪了。一个季度的房租也算不上很多。但房东却因为她们的迟迟不付房租愤怒了,将她们逐出。
搬家的哪天我象个缅怀旧事的诗人一样流连在这个连名字还不知道的女孩的房间里,她已经把该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了,但出人意料的是她留下了那盆兰花,当我在兰花面前神迷的时候,吴芳说:“要是喜欢就带走吧。”
于是,兰花和这有过的片刻往事都被我带回了家,在往后的光阴里任性的茂密生长。
五
很漫长的两年后某天,我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女人以一种暧昧的声音在笑,我在这笑声的空隙里问:“你是谁?”
她说:“是我,我的兰花好吗?”她说:“有空的话,在库特酒吧再见个面吧。”
这次我是矜持的忘了拒绝,在以往的光阴中我确实一度将她定性为品德恶劣的女人。
库特酒吧的音乐一向是那样的低迷,她进来的时候,音乐有效配合了她的华丽装饰,她太让人惊艳了。虽然已经与以往的素净感觉判若两人。
当她在我面前坐下的时候,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去质问她的以往了,但我还没有发问的时候,她却首先问:”你是不是觉得我骗人房租不应该?“
我不得不承认,说是。
她笑了一下,向我开始澄清一切:“首先我没有骗人房租,那天我确实有急事去了外地。当我回来的时候,她们已经搬家了。”说着她把一个信封放在我的面前,说:“有可能的话,你替我还给她们吧。”有些东西不是事后偿还就那么简单的,我试图说明此事在我心目里留下的恶劣印象的时候。
她却注意起酒吧电视上忽然出现了一个青年才俊的新闻,这才俊因为贪污被判了重刑,虽然此人此前是本市非常体面的一个人物,我本来并不是很注意,但她却叫我看了一眼电视中神色沮丧的他。
想不到的是,她会从他身上说起自己的故事:
“这个人是我的初恋,我17岁就和他好了,不知道未来,但我相信他,我们一起来到这个城市,吃了很多苦,我把一切都 在他的身上,在我们刚要过好日子的时候。他为了发达,居然要我去陪他的老板。”她神色黯然的下去,停顿的那刻使我忽然明白了哪天在酒吧遭遇的一幕。“所以谢谢那天遇见了你,本来我想也想找个人堕落一下子的,但你的老实拯救了我。”
我没想到事情原来会有这样一个离奇的开头,听着她一直说了下去:“我还要感谢你的是,那天我接到他这个无耻的电话。在削苹果的一刻,确实想自杀的。还要感谢你救了我,你使我明白为这个家伙去死是多么的不值得。”
现在我终于明白两年前我还是救了人,心里确实高兴,这两年她是发了,她也不加掩饰的告诉我那个青年才俊的倒台,源于她的一手策划。我为她的报复并不是由衷高兴,一瞬间甚至觉得有些不太认同的做法,当爱消失的时候,又何必由报复的手段去解决仇恨呢?
在我思考的时候,她说她爱上了我。
“金龙大酒店756房间”当她被一个电话催促的时候,留下了这个房间钥匙给我,“我很期待你能来,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讲。”她说,她的美丽目光使我的心在非常犹豫的在跳动……
六
到了晚上,这个美丽的女士回到了房间,没有人在,但一股淡然的清香弥漫四周。寻觅下去,那盆被她丢弃的兰花放在窗台,夜色使花的洁白更加刺眼。
是的,我在她的房间放下这盆花就径自回去,我的妻子吴芳在等待着我,她听我倾诉完我所经历的每一片刻,神色自然,如一年前我们结婚时候所许诺的那样。她依然为我做好最丰盛的晚餐。而我带着我所坚守的忠贞回家享受她的手艺和温柔。若干年前,青年才俊辜负的爱情,我发誓不在我的身上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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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08 点击数:530
一
“对不起,我们真的不能在一起了。”阳光从树叶间闪闪烁烁的落在夏轩的肩膀,却也刺痛了我的双眼。我低头沉默了一下,小声说“没关系。”然后看着他离开。
风细细碎碎地起了。夏轩脸上的愧疚忽然褪去,微笑地看着余露从一棵树下向他小步跑去。那个余露,是我多好的朋友啊,从小学就一直同班的朋友,无话不说的朋友。可是现在……一滴透明的液体无声落下。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他们之间有些什么。现在,已经得到了证明。
不知道要到哪里去,走着走着,到了一个很安静的地方。秋天到了,叶子落了一地,踩上去会有很好听的声音,清清脆脆的。没有人的时候,人就容易变得脆弱,我无力地坐在路边的木椅上,脑子里又出现和夏轩的相遇,和夏轩相处的点滴。
不,算了吧!我摇摇头,有什么好想的?都过去了,想得再多也回不来。
头顶传来一声轻笑。我抬头,眼前的人成功地刺激了我的神经。我不禁眯起双眼打量起他来。他染红的头发下是张干净白皙的脸庞,用唇红齿白来形容一点也不过火,身上穿的衣物的颜色也全属红色系。很奇怪哩!给人的感觉就是——火!
“可爱的小女生,再看我就要收钱了。”那个家伙再次说话。所以我发现,他的声音也很好听。但是,不能被美色所迷惑,尤其是,我现在处于失恋时期。心情应该要很难过,不想搭理陌生人。
可是可能我生来就不能比别人正常一点,所以我回答了他的话,“你又不是来卖相的,还有啊,你刚才笑什么,看不出我心情不好吗?”
“哈哈,那就不收你钱好了,不过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叫夕凌。”夕凌一脸的友善,说实话,我失神了一下。但是很快就告诉他,我叫芷蓝。他听了点点头,说:“那明天见。”
“……”他的意思是要我明天还来这里吗?我想问他,可是他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
二
“呼哩哈拉,嘻卡唆依……”
哎,耳边全是这种声音。四周的同学有的睡觉,有的看小说,有的在发呆。偏偏有那么十几个在这早读课上很卖力地念着英语,就像咒语一样,听都听不懂还会烦死人。
“哒、哒、哒”班主任的高跟鞋撞击地面的声音准时在打上课铃的时候响起。不同的是,他的身后多了个人。而且……很眼熟?是夕凌!他笑着向大家自我介绍,原本安静的同学都窃窃私语起来。夕凌若无其事地走下讲台。径直走到我身边,坐在那个昨天还属于夏轩的位置。
我把脸转了45度,看见夏轩望着窗外。而他旁边的余露无意义地翻着她一向最讨厌的英语课本。转回头,看见夕凌温暖而干净的笑容,心里舒服了许多,也不知道自己原来是什么心情,只知道夕凌的笑,可以让我安心。
从这天开始,夕凌的体贴毫无遗漏地展现出来。我每天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教室,会看到桌面有他准备的早餐;抽屉里会出现许多我最喜欢的糖果;执意要接送我上学、放学;会问我冷不冷,会……
逐渐依赖起夕凌,习惯他的存在。日记里的名字由夏轩变成夕凌。可是我开始不安,我不喜欢心里总是装着一个人,不喜欢这种暧昧的关系。或许是我想多了,夕凌只把我当妹妹看的吧?秋天都要过了,等我从失恋里走出,夕凌会不会就要消失了呢?
三
“对不起,芷蓝,我们和好好吗?”说话的是余露,她的眼里有些闪亮的东西,让我很快就妥协。余露,我一向都把她当做很好的朋友,即使被她背叛。我也没有办法拒绝她这样的请求。
一旁站着夏轩,他的似乎手还留恋着余露。让我又有些小小的难过,可是我答应过夕凌不再计较他们的过错。何况,事实是他们也没有什么错,爱本无罪,又何必为此而累?
我点点头,牵着余露走在校道上。夏轩走在后面,我不知道要用什么表情来面对他,所以没有和他说话。
理所当然的,我和夕凌的独处时间几乎没有。余露和我,一直都要形影不离的。所以,常常能看见我们三个人一起漫步在校园里。我都在沉默,而余露总能和夕凌说个不停。
那是个叶子还在拼命下落的黄昏,夕阳打在夕凌和余露相拥的背影上,我什么都没想就冲了上去,当余露的脸上赫然出现鲜红的印痕,我转身跑掉。我不要再搭理她了,难道人就没有底线的吗?她明明就没有把我当朋友,我什么还要一厢情愿地再去维持这段友谊?
四
停步,不明白为什么又来到最初和夕凌相遇的地方。叶子变得更厚了,踩上去的声音变得有些沉闷。木椅斑驳依旧,我只靠着这椅子蹲下。失去夕凌,我好难过,余露的再一次背叛让我更痛,真想问问她这样做的理由,她就没有过愧疚吗?我绝对不要再相信别人,不要再被伤害!
“可爱的小女生,不要再哭了好吗?”好听的声音响起,熟悉的话语,陌生的声音。我不想理会。可是头被一双手从双膝间抬了起来。他轻轻拭去我脸上的泪痕,我看见他有水蓝色的长发,冰蓝的瞳孔,背上还有一对泛着蓝光的羽翼。我睁大眼睛,想告诉自己,那是错觉。可是,他冰冷的指尖滑过我的脸,他笑着说“不要不相信自己看见的,所有都很真实,不是吗?”
在我思考的时候,他猛然把我抱起飞到空中。天啊!我脚下空空的。这和坐飞机比起来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我大口大口的喘气,却听见一个很熟悉却又冷漠得陌生的声音,“把她放下!”
顺声望去,是夕凌。可是我又不能确定那就是他。因为,他的语气好冷,虽然他全身都散发出暖暖的气息。而且,他的背上明明就有一对火红色的羽翼,和我身后的人一样飞在空中。
头顶传来声音,“夕凌,好久不见。这女生好可爱,我怎么会舍得直接放手呢?”我听清楚后吓了一跳,他飞得那么高,如果我真的掉下去……
“夕狱,你不要妄动,我想你很清楚自己的力量。”夕凌语气变得更冷,眼里尽是我从没见过的冰冷。
“哈哈,我的好哥哥,你要好好见识一下我的进步了,这样你才会心服口服地让我当幻界的王。要是你不介意,我让这女生和你一起结束好了。”说完,一阵低低的呢喃响起,这才是真的咒语吗?我昏昏沉沉地闭上双眼。
五
“夕狱……不准对她出手!”
“当然,我们的争斗和人类根本就没有关系。但是我的好哥哥啊,我知道你一定会去救她的,哈哈哈……”这笑声猖狂嚣张,好刺耳。
“你……咳咳。”
夕凌?夕凌!夕凌!我猛地睁开双眼,看见夕凌背对着我跪在地上。而我躺在木椅上。夕凌的身前落了一地透明的液体,那会不会就是他们的血?没空去想,我从木椅上跳起来,眼睛莫名的酸起来,一声声叫着“夕凌夕凌你怎么了?不要吓我好吗?夕凌!”
夕凌回头看我,他的脸好苍白,唇好苍白。笑得好苍白,他想站起来却去力地再坐下。我冲上去扶着他,泪水一滴滴掉下。“夕凌……你到底,呜呜……”怎么办??我好讨厌这样无助的感觉。我昏睡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们两个够没?舍不得我就把她和你一切送走。”夕狱不耐烦地说。
“你说了不关人类的事,不要反悔!” 夕凌大喊,接着又咳了起来。咳得我好心疼。可是我又什么也做不了。眼前闪过一道蓝光,夕凌被狠狠打中,他的身体像秋天的落叶一样失去了支撑的力量。我想扶着他却是徒劳无功。
夕凌的眼睛只微微开着,他用虚弱的语气说:“芷蓝,等我回来,一定要等我。”他抬起手,我闭上眼睛,等着他擦去泪水,却许久没有回音。手一轻,我看见漫天的羽毛翻飞,火红色的羽毛像是秋天的枫叶一片一片飘落,很久很久,有几片落在手心,那么温暖,那么叫人怀念。夕凌,你真的在深秋就离开,你怎么能这样,我宁愿你和余露在一起开开心心的生活也不要你这样离去。夕凌……
六
冬天的雪把秋天的落叶严严实实地全部覆盖。我哈着气独自坐在木椅上,这里是我和夕凌相遇又分开的地方,回想他的温柔体贴,不觉又难过起来,过了两个月还是这样无法忘怀。
喝着手里暖暖的奶茶,眼眶又湿润起来。真是没用!可是,夕凌都已经不会再回来了。只能靠想念来告诉自己他还在身边,想要一直沉浸在幻想和回忆中。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夕凌你是混蛋。超级大混蛋!!夕凌我骂你混蛋你会不会生气呢?要是生气你就来打我啊,拿你的大道理来像以前一样一遍遍说我啊。可是你没有生气对不对?你都不理我了,都不在我梦里出现过。
“可爱的小女生,怎么又哭了呢?”
我抬头,看清楚说话的人的脸的同我大叫着扑上去,“夕凌,夕凌!我没有在做梦是不是?是不是啊?”哈哈,他的脸是有温度的,手也好暖。我踩了他一脚他还惨叫了一声。我相信,我要相信这是真的!
他紧紧抱着我,说:“是我,夕凌回来了。要你等得太久的夕凌回来了。”
“可是,你不是……呃,死了吗?”我不禁问出这个疑问。
一声轻笑,夕凌抚着我的长发说道:“小笨蛋,那天你没看出来我是凤凰的化身吗?凤凰是可以重生的啊,要不然,我拿什么叫你等我啊?”
“啊!!你不早点说,害我难过了好久。你是混蛋!”我真是气死了。
“嘘——”夕凌把手放在嘴边让我安静。
怎么了?神神秘秘的。我把好奇的目光投向夕凌,却忽然觉得唇被很软的很温暖的唇覆上。哈,好幸福呢!
从相遇,就曾不打算放开。要和你在一起,直到地老,直到天荒,直到海枯,直到石烂。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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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4:05 点击数:502
近来,夜幕初降,昱都会独自翘着腿坐在窗台上,依在窗户发呆。
从二十三楼往外望去,北京的天空和重庆并没有两样,照旧是漫天的星星坠到了地上,向上顶着漫无边际的空虚,下面却是灯火闪耀刺激人眼的繁华光晕。
为什么爱我?
伶曾经这样问过他,掩着嘴满脸轻蔑的笑,两道淡淡的眉微微上翘,像正在品评一道厨师烧坏的菜。
没有理由就是一种欺骗哦!
伶咯咯的笑着,下达了最后的通牒。
如果真的需要一个理由,那么必定是第八日,上帝说你应该有爱,于是我的面前就出现了你!
那么说,我是你身上的骨头!
伶瞪了他一眼,笑得眉眼如丝。
说不定是排骨,你瞧瞧,思念已把我折磨得只剩下排骨了。
我想我明白这一切,谎言,全是谎言!
伶微笑的扶着他的头,脸上泛起一朵红云。
你这么看?
那当然,语言本来就是人们为掩饰内心而发明的,而眼睛却去出卖他们!
伶得意的把他的头掰正,他对着她那张清秀的脸,那上面没有一点表情,只有嘴角时隐时现的浮出一个旋儿,像是旋涡,将一切在平静中吞噬。
我或许是那么的爱着她!
昱的笑容像满在杯里的清茶,平静却犹带着苦涩。
哎,年轻的爱情,就像四月的天气,刚才还是艳阳当空,转眼却已布上了厚厚的一层黑云。
但是你需要这样,不是吗?
风悄悄的经过他的身旁,作为昱的室友,在某种时刻他是绝对有任何人不曾拥有的权利的,所以此刻他可以打趣的拍他的肩,带着满面嘲笑的神情。
哦,可不是我需要吗?
哎,年轻的爱情,就像这十一月北京该死的天气,风吹得刺骨,却偏偏要挂着太阳。
哎哟哟,哥们,我的兄弟,你不会酒喝得太多,让人觉得你发神经?
生活本来就是酒精偶发性神经质,不是吗?
昱昂起头看着自己这位朋友,狡猾的眼神一闪而过,两人注视片刻,都笑了,笑得像两个醉汉,歪歪扭扭的走在北京街头,不经意间发现了地上的一个圆子儿。
两个人正笑得有些肆无忌惮了,门“哑”的开了,先进来一块雪白的绸,遮着一半玉脂般的腿,接着是一双粉红的拖鞋,轻轻的踏在地板上,像只生怕惊动猎物的豹,凑着门缝露出一对闪闪发亮的玻璃珠。
风尴尬的瞥了自己兄弟一眼,耸了耸肩,昱却更肆无忌惮的笑了。
一个男人傻笑指不定还能保住纯洁,但两个男人在一起傻笑呢?她似笑非笑的盯着风,努了努了嘴,冲昱眨了眨眼睛。
男人在一起,谈的自然是哲学!
哲学?哎哟哟,男人的哲学究竟是什么?她似乎看透一切的轻蔑笑着,推开门,闯了进去,活生生的一个检察官的样子,大大咧咧的坐在昱的床沿边,待着面前人犯的应诉。
需要!
风有些震怒的瞪着她,下意识的瞥了昱一眼。
我们刚才说到他的需要!
那么你需要什么?
她从宽松的睡袍里伸手,庸懒的打了个哈欠,惯有的似笑非笑的看着昱。
我想他最近需要一位小姐!
就这么简单?
终于她笑了,是一种成竹在胸的笑,畅快而且嘲意十足。
不,是一位漂亮的小姐!
还有附加要求吗?
她掩着嘴就像发现了别人隐秘的孩子般偷笑。
当然,最起码,没有传染性感冒的,你知道,那东西从上个世纪起一直流行至今。
哎,哎,果然再怎样的男人,心中都滋养着罪恶的源泉。
她突然抱住风的双腿,脸贴着风腿上厚实的肌肉,眨眼间仿佛是个孩子般撒娇。
我不会的!
你?她抬起头,理了理有些零乱的发,轻蔑的笑着。
谁知道呢?可是别人都说不经过思考的誓言都是冲动,而冲动是不付代价最好的理由,难道不是么?
我肯定不会的!
风尴尬的脸上隐隐的浮出一片苍白。
那么你需要什么?
有你,我什么都不需要!
风斩钉截铁的回应着。
看吧!你总是装好了一大筐甜言蜜语,随时拿出来哄我开心的!
她扶了扶肩上的发,漆黑得如瀑,她笑了,笑得很幸福,嘴上还不认,还说自己是幼稚的!
可是,你答应我买的法拉利呢?
猛然间她抬起头,眼睛“扑哧扑哧”的眨着,就像街头那忽闪的灯!
宝贝,我已经在存钱了,不信你去看客厅里桌子上放着的那个盒子!不就是辆法拉利吗?多大的事!
真的?
她疑惑的瞅了风一眼,瞬间跳了起来,活脱脱的一只白兔,蹦跳着冲向了她的梦想!
我想要一辆红色的!
转眼间,她转了回来,沉着脸盯着眼前那男人,怀里抱着一个褐色塑料盒子,斜斜的躺着,露出里面几个可怜巴巴的银子儿。
我知道又被你骗了!
她呵呵的笑着,眯着眼,像是一场游戏的失败者,慢悠悠的在床沿边坐下,翘着腿,哼着一支古怪的小调!
积少成多,法拉利总会有的!
风胜利似的冲昱挤了挤眼睛。
是的,是的,我被你骗了太多,习惯得麻木了!
她翘着腿懒洋洋的回道。
除了法拉利,你还有什么需要,看看能否马上满足你!
我的需要?
一个正常女人的需要!风强调的裂着嘴笑。
给我一支烟,我要上厕所!
她眼皮懒懒的搭着,有些无视眼前两个男人惊讶的表情,伸出一只雪白的手。
风嘴角微微颤抖了两下,摸了摸自己的裤兜。
又是雲烟!
她皱了皱眉,依旧是懒懒的爬了起来,踩着“啪嗒!啪嗒!”的步子去了,接着听见厕所门被粗暴的紧锁。
我想,我也有需要了。
找个机会把她一脚踹出去!
没想到你也是个空想主义者!
昱幸灾乐祸的望着眼前即将暴走的朋友。
别人可都夸她挺实在的!
哥们,这年头的女人,就没有不实在的。
风望了昱一眼,笑了。
我不是没想过,猛然一天醒来我可能一脚把她踹出去。当然这并不是所谓的两个人呆一起久了,那种自然积累的厌倦,只是偶尔我骨子里的梦想在驱使着我。但是她走后,又会有她,她和她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所以我是没得选择的,说真的,我感觉到了——害怕!
那么就让他害怕吧,即使恐惧,那也有恐惧的理由,不像这北京的天气,明明冷冰冰的,却打心眼里隐约见着些许的火苗,点不着却能见,仿佛是种折磨。
你似乎不是很喜欢北京的样子?
风眨了眨眼睛,揣摩着朋友话中的含义。
谈不上不喜欢,但说喜欢未免也太牵强了点。
昱神色淡然的应着。
原本我以为自己生在重庆,像许多青梅竹马的恋人,应该义无返顾的爱着她,后来到了四川,自由恋爱让我抛弃了初恋,这本已成了罪,而现在又到了北京,如果再与爱联系到一起,就只能算是偷情了。
昱微微的笑着,像是耶酥十字架下忏悔的修士。
哦,哦,滥情并不是男人的罪过!
风微笑的舔了舔嘴唇
喝咖啡吗?越是在这个时代,男人就越要学会享受自己的生活。
酒精偶发性神经质!
他故意强调的笑着去取咖啡壶,放上三个杯子,咖啡是速融的,属于那种严重缺乏内涵的品种,经水一泡,浮起剧烈的褐色泡沫,像个得了脑震荡的病人,毫无规律的晕头转向的上升。
懒人啊!
风嘲笑的看着那病态的翻滚,有些得意。
至少我没有那种令人厌恶的做作,不是吗?
风和昱都笑了,心照不喧,配合得天衣无缝。
哪天,介绍你的小姐妹给我哥们认识!
女人的嘴轻轻的吻在咖啡杯沿上,猛然间停顿了热情,似乎听见了一个天大的笑话,荒唐得离谱,先是震惊得发呆,接着咯咯的笑着。
凭什么?
哎哟哟,我一个人上当受骗足够了,何苦要拉上别人!
她边笑着,边轻轻的吹气,黑色的眼珠顽皮的转着,让人联想到了狐狸。
你有房吗?你有车吗?
她像个资产评估员似的,一丝不苟的询问着。
有的!
她笑了,盯着自己玉一般光润的手指。
房子是租的,车是公司的!
昱配合着她笑。
哎哟哟,我说什么来着,男人都是天生的骗子!
她笑得很贼,嘴藏在咖啡杯沿上,顽皮的吻着,这是她骨子里保有的乐趣,就像她所谓的男人善于欺骗女人,风却更觉得女人善于折磨男人,所以只是耐心的忍受,抵抗内心魔鬼趋势的暴虐,一言不发的呆着。
周末,他们约好一起去余信共进晚餐,同去的还有她在某家外企上班的一个小姐妹。
那天,她仔细的装扮着自己,出门时搂着风的脖子问,今天我漂亮吗?
比陈慧琳还美!
她笑了,笑得如同这十一月北京的阳光,嘴上却说,我知道你又骗了我!
人人都能看出来她有多么的幸福。
哎哟哟,爱情究竟是什么?
风楼着她,轻轻嗅着她洒满香水的发,模仿着她的口吻笑着。
但是意外的是,那天,昱却姗姗的来迟,面无表情的坐在那位初识的女人旁边。
遇见前几天认识的一位小姐,耽搁了!
他如此的解释,风惊讶的盯着他的脸,那上面是一偏苍白的纸,偶尔神经质的颤抖。
他自顾自的喝着扎啤。
晚上,他开车送那位女士回家,一路上,他沉默着,仿佛北京拥堵的交通,一路上都闪烁着红灯,四周充斥着浓重的雾气夹着郁闷的低鸣。
他很绅士的道了晚安,头也不回的走了,就好像一个恐惧得过份的逃兵。
我爱你!
他伏在驾驶坐上,对着手机重复着那段已经熟悉得过份的对白。
为什么爱我?
如果真的需要一个理由,那么必定是第八日,上帝说你应该有爱,于是我的面前就出现了你!
我知道你是骗我的!
我爱你!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爱我!
伶轻轻的笑着。
就这么简单?
他也笑了,靠在驾驶座上斜斜的歪着。
就这么简单,你养不起我的!
昱笑了,像个从假想演算出结论的学者般轻松。
他约伶明天见面,伶说好的。
挂了电话,他匆匆的开车回家,洗了澡照例的坐在窗台上,依着窗棱发呆。
猛然间他发现在北京,即使是入了夜,每一根线条街竟然也被勾画得如此的清晰。
在今夜他有足够的理由失落的。
但是他却莫明的感到兴奋。
不知不觉中,他爱上了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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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7-01-10 13:50 点击数:683
“真的爱一个人,不是占有,而是要让他幸福,懂得放手”这是彭小米经常会对林墨涵讲的一句话,彭小米总是眯着眼睛,一脸认真的看着林墨涵说,如果有一天,我成为你的负担,你一定要记得告诉我,让我离开,让你可以幸福。林墨涵会宠溺的抹平小米皱着的眉头,笑呵呵的回答,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就算是负担,也是甜蜜的负担啊。
那样优秀的林墨涵,竟然会喜欢自己,真是个奇迹啊,彭小米很多的时候,会在心里暗暗的惊喜然后更多的粘着他。彭小米大学来的晚,她坚持在家里完中秋节再去学校,爸妈向来宠她,也是舍不得她,所以就放任她去了。彭小米来学校的时候,很多关于大学新生活的活动都已经结束了,比如找联谊寝室,也比如和别班的互动晚会,自己班上的新生介绍见面会,很多很多的事情.初来学校,有很多的琐事,找自己的班级,报到,领书,彭小米一个人在陌生的找不着北的学校,孤独彷徨,站在公共电话那里打电话回家,爸爸的声音很焦急的传过来,小米啊,在学校里一切都安顿好了没有?彭小米哇的一声开始放声大哭,像孩子一样的在人来人往的电话亭里号啕大,哭,我要回家嘛。这是小米对大学生活的第一印象,以哭开始,百般无奈,只到遇到林墨涵。
林墨涵是小米班上的班长,导师拉着向小老鼠一样的彭小米,站在林墨涵面前,笑咪咪的说,墨涵啊。这是彭小米,来的晚了,你要好好的照顾她啊。彭小米一直会记得那天,林墨涵站在她面前,穿着一件墨绿小格子的衬衣,微笑如此.在班上慢慢的熟悉,也开始参加很多的活动,和林墨涵很正式的接触就是为了一次莫名其妙的象棋比赛,班上的女生没的一个会下象棋,只有小米,被邻居家的哥哥强来着下了几回,用他的话说,是水手中的水手啊,唯一的赢过一次是故意和他东扯西拉的,然后不喊将军就用炮轰他了。就算那样,还是被那个老乡学习委员死缠硬磨的拉着报了名,关键是林墨涵站在旁边,用他无比蛊惑人心的声音对彭小米说,没关系,我可以教你。就为了这句话,彭小米早早的吃完午饭,抱着象棋等在操场旁边,林墨涵和班上的男生在那边踢足球,林墨涵是后卫,很矫健的奔跑在午后的阳光下,满脸的汗水可是神采熠熠。有男生看到彭小米站在那边一直看林墨涵,开始起哄,林墨涵跑过来,一脸歉意,对不起,我踢球踢忘记了,你等很久了吧.那个下午,有风柔柔的吹过,林墨涵和彭小米在一堆的情侣中正儿八百的下象棋。后来想起,总是感觉滑稽,林墨涵会故意逗彭小米,我对你是早有预谋啊,呵呵。
渐渐的熟悉,上课的时候会经常的讲话,总是彭小米讲的神采飞扬,讲高中的好朋友,讲以前上课时候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故意的告诉前面睡觉被老师点起来回答填空题的同学选A啊,讲到高兴的时候自己先忍不住一个人在那呵呵的笑的开心。林墨涵一直是稳重的男子,会很耐心的听她讲,不时的微笑。好感慢慢的凝聚,只是都不知道如何开口,一个个性张扬,对于爱情是陌生的,一个沉稳少语,自是不会主动的表白。很快的十一长假,彭小米每天在家里吃很多好吃的东西,和家人大声的说笑,只有她自己知道,如何的在想念一个人,晚上她躲在房子里听S。H。E的<恋人未满>”为什么只和你能聊一整夜,为什么才道别就又想再见面,在朋友里面就数你最特别,总让我觉得很亲很贴,为什么你在意谁陪我逛街,为什么你担心谁对我放电,你说你对我,
比别人多一些,却又不说是多哪一些,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甜蜜心烦,愉悦混乱,我们以后,会变怎样,我迫不及待想知道答案,再靠近一点点,就让你牵手,再勇敢一点点,我就跟你走,你还等什么,时间已经不多,再下去,只好只做朋友,再向前一点点我就会点头,再冲动一点点我就不闪躲,不过三个字,别犹豫这么久,只要你说出口你就能拥有我,为什么你寂寞只想要我陪,为什么我难过只肯让你安慰,我们心里面明明都有感觉,为什么不敢面对,我不相信都动了感情却到不了爱情,那么贴心却进不了心底,你能不能快一点决定对我说我爱你”。心里狂乱无比,爱情来临,却是不知所措,很晚的时候上QQ,林墨涵的头像孤独的在上面亮着,彭小米很快的隐身,很久很久才小小心的发了条消息过去,你听过恋人未满吗?聪明如林墨涵,一定是听的明白的,林墨涵回话,呵呵,没有啊,你什么时候唱给我听啊。彭小米觉得委屈,飞快的把恋人未满的歌词发过去给他,后面加了一句,我喜欢你。林墨涵好久没有反应,彭小米胆怯,也不在回话,沉默,然后林墨涵一句话没说,发了朵玫瑰过来,彭小米沉到谷底的心咻的飞上去,打字的速度飞快,你知道玫瑰是不可以随便乱发的吗?林墨涵这次很快的回答,傻瓜,我当然知道,你什么时候来啊,我去车站接你。第二天很早彭小米站在喧嚣的车站看着林墨涵,一个劲的在那呵呵的傻笑,林墨涵很温柔的握住她的手,小傻瓜,本来准备我对你说的,被你抢先了啊。
大学的生活从此简单生动,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何尝不会因为爱一个而爱上一种生活啊,大学的彭小米自此变是神采飞扬了,她本是可爱的女子,因为爱的滋润,眉眼生动温言软语,林墨涵是成熟稳重的男子,却在小米的面前放松的如同孩子,感情一直好,偶尔会有争吵,有吵架吵的厉害的时候,小米任性,分手的话就冲口而出,林墨涵不语,定定的盯着小米半晌,很难过的表情,说,如果这是你想清楚的决定,我尊重你。两人一前一后的回寝室,小米在后面,看林墨涵有些沮丧的背影,心里一点点的心疼,还是爱他的,只是爱中的女子,往往刁难至极,受不的半分委屈,就算后悔刚才的言语仍是不愿意低头的。林墨涵走到公寓门口的小卖部门口,不回头的走进去,抱了很大堆的啤酒出来,从小米的旁边走过,短促的说了句对不起,声音粗哑。小米的泪瞬间而下,有很多的人来来往往,喧嚣热闹,可小米仍是清晰的听到自己心疼的声音,她回转身,抱住林墨涵,哽咽无语,林墨涵手里拎着满满的酒,叹气,有些无奈的低声道,你啊。林墨涵后来对彭小米说,那天他想明白了,那么多的人分手,那样多的分手理由,都是借口,两个人最后不能在一起,归根到底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不够相爱。真心相爱,怎么舍得放手。
四年的时间不短,两个人逐渐的熟悉彼此的脚步声乃至呼吸,林墨涵会和小米开玩笑的说,你驯养了我啊。《小王子》里有一段被很多人熟悉,可爱的狐狸对小王子说的,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的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想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彭小米一直很喜欢那段话,可以整段完整的用英语背下来。这是彭小米心中爱情的样子,干净纯洁,可以用诗一样的语言描述。因为爱与被爱,而变的无比美好。呼吸,脚步声,笑的声音,难过的声音,一切的一切,都是彼此所熟知喜欢的。学校离江边不远,有很长的桥,林墨涵在他们相识纪念日那天,背着彭小米一直走过去,走到半路,有很大的汗珠滚落,仍是坚持不肯放手,林墨涵的背温暖坚实,有好闻的气息,林墨涵说,我现在走一步就是我们可以在一起多一年,我背你过这座桥,我们就可以一辈子不要分开了。彭小米心里暖暖的痛,幸福的一塌糊涂,她趴在林墨涵耳边轻轻的说,我们彼此约定好不好,以后不管怎么变,都要是对方喜欢的样子。
四年的爱情,彭小米渐渐的成熟,爱情如同烟火绚烂,燃烧过,灿烂过,更多的是烟花燃尽后的冷落,当彼此说我爱你的时候,确实是真的在相爱,相爱容易相守却难.最俗气的说法是,爱情不过是偶尔的荷尔蒙分泌过多,激情过后,更多的是学会如同朋友般的相惜相伴.有时候,因为互相爱的真而对彼此的要求苛刻,愿意对方一直是自己初爱的时候的样子,不管怎么回忆,爱情来临刹那的对方是最完美,其余的,就是真实的自我。有太多的世俗气息.有无数完美开始的爱情,结束的理由再简单不过,就是你变了,不再是我以前喜欢的样子。时间沧桑瞬息万变,我们只是凡人,在俗世沉浮,不变是最大的愚昧。完美爱情是那种不管对方怎么变,仍然可以彼此体谅互相珍惜的。
毕业的时候,各自找了不同地方的工作,对未来是茫然的,有很多的情侣在毕业的时候分手,各自珍重,彭小米与林墨涵,很多的时候在学校牵手一直的走,不愿意松手,经常可以听分手的争吵.有很要好的朋友开始劝小米,距离恋爱是很痛苦的事情,而且林墨涵去的是美女最多的地方,与其最后因为不爱而分手,不如现在平和分开,至少以后还可以做朋友。彭小米复述给林墨涵听,仍是不忘调侃他,让我伤害你可否,好歹我爱你四年,最好的时光都给了你。林墨涵握紧她的手,疑惑如同孩子,为什么明知相爱还要分手,彭小米听的呆住,半晌抱住林墨涵闷闷的说,我以为那样才是好好爱你,让你轻装上阵,从此海阔天空的出去闯荡,不要被我牵绊。林墨涵抱紧她轻轻的叹息,小傻瓜啊,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无法预料以后会是怎么样,但我却很肯定,如果就那样轻言放弃,我现在就会不开心,何必为了未知的将来搞的现在不开心呢。“也想不相思,可免相思苦.几次细思量,情愿相思苦”,相思是苦,可若无人可相思,心空无着,岂非更苦。
很快的上班,复杂的人际关系陌生的工作搞的彭小米焦头烂额,不敢再脆弱任性。很多的时候受了委屈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偷偷的想念林墨涵,出去依旧是阳光灿烂,对每个人微笑。林墨涵刚开始出去,工作并不简单,很多的深夜,他会在忙完事情以后打电话过来,有掩饰不住的疲惫,却在听到小米声音的时候明显的欣喜,细心的问小米在这边过的好不好,一点点的教她,如同在学校一样,总是为小米做很多的事情 ,大清早的时候,跑很远的路为小米买凉面,回来的时候气喘吁吁却还是满面笑容,吃饭的时候小米说喜欢吃的东西他一定是说不喜欢吃的,总是先夹菜到小米碗里.还有许多许多的事情,点点滴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自学校出来大半年,在外面遇见行行色色的人,无所谓好坏,只是大多数会为自己想的比较多,然后会不经意的伤害别人,无可厚非。生活圈子太小,于是有了很多的是非。这个世界,若无是非,也一定是无趣的,世上谁人不说人,又谁人不被人说呢。是是非非中慢慢的成熟,渐渐的懂的体谅林墨涵在外面的辛苦,不会在电话里面哭着喊他回来陪她,不再轻易的发脾气和争吵,习惯了很温和的询问彼此一天的生活状况.小米在天气变化的时候打电话给林墨涵,细心的告诉他要记得加衣服,林墨涵在那边很听话的如同孩子般的答应,小米是有些心酸的,不管怎样的人,沉稳如林墨涵,仍使需要人关心的,又有几人,在接受到爱的时候不是欣喜的呢。林墨涵不是那种喜欢把爱挂在嘴边的人,可是却会做很多的事让他的爱点滴的渗入小米的皮肤骨髓,如同血液,温静平和,却缺之不可.那样的爱。要如何,才可以回报。又要如何,才可以像他爱自己那样的去好好爱他。因为有爱,所以懂得恩慈。亦知道世间很多事皆是不易并学会珍惜。
很久之后过去看林墨涵,从彭小米所在的城市过去那边,没有可以直达的火车,需要转一趟车,在夜深的时候到达转车的城市,从未独自一人出过远门的彭小米,似乎一夕成长,在陌生的人潮中沉默不语步履匆匆,目光坚毅。,为爱奔走.大清早的时候抵达那座城市,这个城市本来如同千万座城市一样,于彭小米并无多大的意义,却因为有林墨涵在而变的独特,来到亦是欣喜的。林墨涵在车站接她,两人隔那么久相见,见面不过相对一笑,林墨涵如同以前一样,很自然的接过小米手里的东西,牵她的手,一如记忆中的温暖。他带小米出去逛街,却经常的不清楚路,要一路的问,亦可见平时是不多出来的。在人声喧闹的街头,两人十指紧扣,彭小米却仍有时觉得孤寂,林墨涵一人在这边,想必是更不容易的。林墨涵带小米去他上班的地方,介绍给所有的同事认识,满脸欢喜,彭小米不是少不更事的孩子,自是知道感激的,一个男子,若不是真心爱你,必是想将你藏的滴水不露的,绝不会让你进入他的生活圈子半步,以后就算离别,也是可以潇洒离去,了无拘绊。彭小米看着林墨涵,心里一点点的被心疼占据。林墨涵同事中有娶了当地女子的,每日早上出去上班,下午下班回家,衣容整洁,步履闲适。和彭小米打招呼,笑容可掬。彭小米看着却觉得温馨,那样的男子,想必是心满意足的吧,若是林墨涵可以过那样的生活,想来也是一种平淡的幸福,比现在的两地相思好过百倍。江美琪的那首歌唱的很实在, “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我们有多少时间能浪费, 电话再甜美传真再安慰,也不足以应付不能拥抱你的遥远,我的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一个人过一天像过一年,海的那一边乌云一整片,我很想为了你快乐一点,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彭小米很多次的哭闹,要林墨涵回来陪她,林墨涵是男人,自是不会如此这般,可是彭小米在他的身边却是可以真实的感受到他的喜悦的,在路上一直紧紧的牵着她的手,不放开.如果可以有个人,一直在他的身边,可以分享他的喜悦忧伤,让他上班一天后可以像个孩子一样的放松,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
彭小米在火车站台上很紧的抱着林墨涵,不愿意松手,满脸的泪水,林墨涵眼圈有点红,却仍是在微笑着对小米说,傻瓜,以后放假还是可以再来的嘛。小米的眼泪流的更汹涌,她哽咽的对林墨涵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请一定要相信我那是为了好好的爱你。不等林墨涵问任何的问题,她拎起包头也不回的走了进去.在火车上,彭小米看着窗外的风景急速的变换,有泪落下,林墨涵发短信过来,很简单的几个字, “我舍不得你”,心里酸酸的疼痛。关了手机,脑袋里面一片空白,所有的过往似乎都如同窗外的景色,一直后退,不复记忆。依稀的想起一部经典电影的片名“GONE WITH THE WIND”。
回家后一脸的憔悴,倒头睡了整整一天,没有梦。一觉醒来已是深夜,心思却是清明的很。手机开机,有很多的短信,都是林墨涵的,字字句句都是焦急。”小米,电话怎么关机了啊”,”你是不是出事了啊””看到短信给我回话,担心你”很多很多。彭小米在午夜的时候给林墨涵打电话,林墨涵的声音有着模糊的睡意,可在听到小米声音的刹那清醒过来,一叠声的询问。有泪静静的落下,小米很温和的说,林墨涵,我想清楚了,我们要分手,我们现在已经不合适了,太远,谁也照顾不了谁,我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可以在我身边,你难过的时候我也不可以握着你的手给你力量。那样的恋爱并无意义,而且我们都不清楚未来在哪里,我们都不会为了彼此放弃各自的工作的。你应该找个女子,可以帮助你,一直在你身边照顾你,你明白吗?林墨涵在那边很长时间的沉默,然后啪的挂断电话.有眼泪流到嘴角,小米对着嘟嘟的话筒,轻轻的说,林墨涵,你一定要过的幸福.天明,即使心痛难忍,却仍是如常的上班,微笑,与同事一起出去吃饭,只有一个人回到家,却是长时间的发呆,不动的凝视窗外。林墨涵有很多天没有打过电话给她。彭小米开始慢慢的学会做很多的事情,遇到问题不再打电话,自己在网上查清楚,然后一点点学着去做。晚上削苹果,心不在焉,手被削去一块皮,小米吃痛丢掉的苹果一路滚到墙角,手上有血留出来,忽然的涌起无助的挫败感,心痛如绞,瘫坐在地上不愿意起来,泪如雨下,林墨涵林墨涵……西方有句谚语,”因爱而爱是神”,原来做神是那样痛苦的一件事。拨很熟悉的电话号码,接通却是无语,哽咽的无法的开口,林墨涵在电话着急里问她,怎么了啊小米。彭小米使劲的憋住哭腔,小声的说,没事啊,就是想知道你过的好不好。林墨涵沉默良久,你说呢,没有你,可以好到哪去.小米说,我只想让你过的好,人们往往爱的是一些人,可和他们结婚的,又是另外一些人。很多的事情,不可强求。林墨涵突然的生气,很大声地说,我一直忍着不打电话给你,是想给你和我自己冷静考虑的机会,没想到你还是没想明白,你的脑袋到底在想什么啊整天,我早就对你说过,两个人若不可走到最后,最终的原因就是不够相爱,你我都不是先知,鬼晓得以后会发生什么事,说不定我明天出去就会被车撞死。为什么一定要莫名其妙的未知的未来搞的自己现在不开心。我们彼此好好的珍惜,一定可以走的到最后的。我们明明相爱却为什么要分开啊。林墨涵和彭小米在一起四年,从未对她发过脾气,甚至在彭小米最无理取闹的时候也不曾对她说过重话,今日却是失常了,想来是气极。小米在电话里哭的厉害,喘不过气,却还是一字一句的说,林墨涵,我和你在一起。
故事并无结局,因为生活在继续,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世事如棋局局新,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只有珍惜,珍惜现在所有的一切,譬如爱情,亲情,友情,现下的生活。也许还是有首老歌唱的好,“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日日的仔细过下去,或许就是永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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