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时间:2009-10-29 22:54 点击数:28
我以前想都未曾想过,有一天我会想念高三。
高三的时候是很想念高二的。在一堆暗无天日的卷子后面,在一群不多说话锁紧眉头自习的人中间,会想念悠闲的高二。70多人坐在一起的大教室。很多空闲的课可以用来听音乐睡觉传纸条。晚课后的自习围成一圈聊天看杂志。没有作业,回到家里躺在床上听广播看课外书。和老对儿天天在一起,黏糊来黏糊去,一起吃鸡柳一起奔书报亭一起侃八卦,侧过头就能对着彼此的眉眼。
如此种种,让我每每在高三时想念得心疼。
但是终于有一天,我开始想念高三。
那些存留在我脑海里的关于高三的记忆,我惊讶的发现,原来不仅仅是卷子,作业,模考,一节又一节上不完的课,八点钟窗外夜晚的灯光。
还有很多细小的情节,从未注意过的,最最普通的,以为会最早遗忘的。
是瑶瑶拉着我到走廊上照夜晚的云。学累了趴在我的胳膊上嗲声嗲气地叫着老对儿,用别人没听过的声音。
是吴睿大哥和李骥一天到晚的贫嘴,每次我们的水洒了都会泼到吴睿身上。
是每天中午吃饭时间的谈话会,围绕着那些小时候的动画片。
是媛媛舅妈做的那些好吃的东西,是我最喜欢的鸡蛋卷,是每天相对而食的时光。
是翟彪悍的“要不要去一起打水”,最近又有什么好看的视频。
是体育课逃课去坐摩天轮,去老鳖湾,沿路还要采几枝花。
是难得的下课时分,和老对儿在走廊上,厕所边的约会。我抱着你的腰,用一年说光了我这辈子的肉麻话。
是每天中午的一抄,是崔驭“我字写太好了”的炫耀。
是那本黑皮的班级日志,本子手手相传,故事生生不息。
是华姐说:“高一高二没有真正的夜晚。”
是每次作文都得30多分的同光十三绝,里面总有我一个。
是程前同志为我们做的一切。是高考前的披萨会上举起的酒杯(虽然里面是果粒橙)
是我们最后走过的那条很短又很长的校园路。学弟学妹们站在两边,所有的老师们站在路的尽头。我们大包小卷,鞠躬,抬首。你们露出笑容,我们眼含泪光。走出这扇门,以上的所有,再不属于我们。
是我的高三。是我珍贵的你们,是我的三年十一班。
昨天晚上,肚子不明所以地疼。躺在北京温暖的人民大学品园623的床上,我想起了这些话。
我想念我的高三。我想把它说给你们听。>>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9-10-06 01:50 点击数:32
SJ-M的迷你二辑已出,造型照看了,MV看了,歌也都听了。可是还没买到。今天又跑了一下音像店,貌似还没来。等待专辑上手的同时,在网上看到了各位的Thanks to。每张专辑都会有的部分,写给想要感谢的人的话。
说起来Thanks to这种东西,有点像颁奖礼致辞,虽然各不相同但也千篇一律。感谢你,感谢他,感谢所有的fans……只是因为是我们爱的那些人写的,再怎么平淡读起来也会幸福而窝心,简直就像是他真的在对着你感谢一样。
结果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电脑前的我就那样被一击即中。感动的阀门像是被狠狠撞了一下,却和为人fan的小情调无关。
韩庚,奎贤,始源,丽旭。仍然是长长的感谢,真挚而温暖。而东海的Thanks to,只有五个字。
短短的五个字。却让我一瞬明白了Thanks to的全部意义。
那五个字是:
爸爸,我爱你。
(注:东海的父亲在06年8月因病去世,他是鼓励东海追寻自己的梦想,走上演艺之路的人。)>>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9-07-31 23:29 点击数:46
对于一个人这件事,我曾经是向往的。
人生好像很容易就矫枉过正。在我小的时候,被家里大人管得超乎想像地严,一直到念初一,和同学去趟图书馆还得给家里打电话请示,并且,经常不被允许。
结果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就成了朋友里最自由的。虽说出门也总是还要打个招呼,但是我去哪里,干什么,和谁一起,再没有人过问。晚上9点10点自己回来,也没关系。
不过无论何时我回到家里,总会有温暖的“你回来了”等着,就像所有美满的动画片和电视剧里那样。
所以说我还是和大部分同龄人一样,始终坐在家人围绕的桌子边吃饭,在夜晚入睡前听到家人均匀的呼吸,做功课偷看小说时要小心翼翼,做好门一打开随时盖上作业本的准备。
以前我在文章里看到这样的话语——一个人的夜晚是孤单的,特别是,当你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家家灯火通明,只有你的房间没有光……并没有任何感觉。甚至有几分向往,属于一个人的完全的空间——一个人点亮灯光,一个人坐下来吃饭,一个人看书看电视,一个人睡觉。没有别人的打扰,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人。
今年寒假——高三的寒假,因为奶奶住院了,家里别的大人要么忙工作,要么去陪护,我自己一个人住了一段日子。真正的一个人。
开始的两天是开心自由的。没有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在什么时间干什么就在什么时间干什么,并且会突然发现,自己会做的事原来很多,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
但是很快,我就发觉了一个人的孤独来自哪里。
早上睁开眼睛,寂静无声。一个人随便弄点东西吃了,去取报纸看。看完报纸一个人坐下来做一会作业。到了中午,穿上外衣出去,一个人晃到随便什么地方吃顿饭,再晃回来,途中去书摊看看;或者一个人在家做一点饭吃掉,再自己把碗刷了。下午一个人昏昏欲睡地看电视,看电脑,看闲书,复习功课。到了晚上,爸爸有空的话会跟他一起吃饭,否则就继续一个人晃出去吃一顿。在繁华的商场里逛街,买衣服。更多时候是坐在家里看电视,做点作业。然后晃回来,一个人进屋,一个人点灯,一个人把鞋甩掉,把外衣脱掉。一个人在镜子前试买来的衣服,自己给自己看合不合适,该怎么搭配。一个人收拾收拾房间,坐下来看片子,看到午夜以后。看到了感人的地方——大多只是搞笑片里昙花一现的煽情点,一个人哭出来,扯面巾纸擦擦脸。然后一个人关灯,一个人跟自己说晚安,一个人入睡。
其实都是正常的生活。与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差得并不多。只是我恐惧地感到自己患了失语症。你可以看到,一天下来,我没有说话的机会。没有跟人说话的机会。
于是我给朋友打电话。朋友寒暄了两句,说我在看花样男子呢,先挂了啊。当然不是每个朋友都这样,也有人仗义地说,你尽管给我打电话啊,我总不能眼看着你不会说话了。但是我不想打,我不愿意真的使自己觉得,我需要靠电话来强迫自己意识到,我不能忍受自己一个人。
于是我就继续冒着患失语症的危险,一个人自由而孤独地生活着。白天有时去医院看看奶奶,有时和爸爸一起吃饭。回到家的那一刻,就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什么是一个人。
一个人的夜晚是孤单的,特别是,当你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家家灯火通明,只有你的房间没有光……
我想起这句话。我想它有一点正确了,虽然我也说不上是哪里。可能是灯光,但在我心里更明显的是声音。
没有声音,只有寂静。如果你不是自言自语,那么就将听不到声音。没有你回来了,没有无聊的唠叨和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教育。
于是你会发现电视机里的声音原来真的是那么生硬,怪不得电视剧里的配音和身边的说话声永远不会弄混。
那几天我唯一一次产生一个此前和此后都没有过的想法:如果我有一个男朋友,就好了。
但是我不仅没有去付诸实施,连约朋友一起出去玩都不太多。我仍然坚持着每一天自己和自己说话的一个人的生活。大概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想试试自己到底可以忍受多久。
不过那段时间其实并不长。很快我不用再一个人了,家里又变得闹腾腾。各种脚步出出进进,各种说话声。桌子上热腾腾的家常菜,有时没有快餐店的好吃。
我也还是正常地生活,不过不再那么方便了。不能再凌晨两点半才睡觉;为了个韩庚每天下午雷打不动地冲到客厅抢电视看狗血的《青春舞台》,还得受着择着菜的大人们嘲讽。
我还是喜欢一个人。看书写作的时候必须把旁边的人赶走,睡觉时假如床上还躺着别人就睡不着……而一个人的时光最好的无疑是夜晚的公交车。要等到至少八点以后,路上行人都不多了,只有路灯透过宽大的车窗玻璃照进来。车里人很少,全是空座,一个人坐在公交车里畅通无阻地穿过整个城市,感觉就像夜的国王在巡视他的国土。
可是每当再看到关于一个人的夜晚的语句,我已经能理解了。他们管那叫孤独,我认识它,它有个别名叫做寂静。
一个人,在我的记忆里,就是找不到说话的对象。
不能说没有了向往,只是在向往的同时会有一点畏惧。我不想真正自己一个人。
想有个人陪着——一些人也可以,吃饭也好,逛街也好,看电视也好(虽然这会迫使我不得不忍着眼泪假装没被剧情感动),什么都不做也好。
可以不理我,可以不停地说得让我心烦。但是至少还可以听着我说话,可以给我一句不算重要的你回来了。
可以让我忘记,快要患上失语症的恐惧。>>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9-07-09 00:14 点击数:183
《名侦探柯南》出了OVA9,《十年后的异邦人》。
柯南吃了小哀做的临时解毒剂,再一次变回新一……不,不是变回,这一次,他变成了十年后的柯南,柯南,很时髦地,穿越了。
所有人在十年间都长大了。少年侦探团那三个孩子长成了性格还是没怎么变的高中生,和一同长大的小哀成立了帝丹高中的侦探社;平次成了著名侦探,和未婚妻和叶还是一样的吵闹不休;洋子小姐隐退了,毛利大叔很伤心;而等了新一十年的小兰,将和新出医生结婚。只是,最后她对承认身份的柯南说,柯南,谢谢你帮我打气,我已经等了十年,不在乎再等十年,我会继续,等新一回来。
22分钟的片子,注定了只是一场匆匆的小品剧,结局也很没新意的,一切都恢复了原样,那十年的穿越,不过是柯南发热时的幻想。只不过,它顺便对新一小兰之间的感情做了个草草的回顾,那些留下二人记忆的场景,天文台,米花饭店,多罗碧加乐园……以及片尾二人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小学时的学校冒险,初中时的雪女之山,高一时的飞机密室……最后,是多罗碧加乐园新一那个微笑挥手离去的背影,此后的时光,交由了江户川柯南。
从94年开始算起,柯南走过了十五年。如果他们活在现实,这十年的穿越,还抹了1/3的零头。而我们,不管从哪年算起,却在一路不停歇地长大,从小学生穿越到了大学生。等待新一变回去,说到底小兰也不过等了不到一年,而我们,却足足等了十五年。
我想起9年前的暑假,我与柯南初次相识。四舍五入,也该近了十年。那个天天放学急着跑回家打开电视的夏天,那个第一次借到柯南的书兴奋得想哭的秋天,那个捧着柯南单行本一路走在化雪旁差点摔跤的初春,那个站在学校门口柯南新出的正版画集前久久伫立,却最终默然离开的冬天……时间像OVA片头飞转的表针,而《名侦探柯南》融在我生活的每一丝空气里,以那个平行世界里静止的时间,让我忘记了我的老去,又残忍地反衬着我的老去。直到今天,当我看到十年后柯南惊愕的脸,才意识到这一点。我,在柯南的世界里,成了十年后的异邦人。
我曾说希望柯南永不完结,哪怕只剩我一个我也会追看到它到世界的尽头,尽管剧情越发重复,案件越发失去了吸引力。我知道现在满口柯南柯南叫着的,应该是小学生们,而不应是已穿越到十年后的,满耳是死神,凉宫,鲁鲁修的我。但我永不会收回我说过的那句话,在我的心底,最初的,最荣耀的位置,只有一个,无法动摇。
我已经等了十年,不在乎再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我只要柯南不老,那么我心底的那一处就永不会老。>>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9-06-12 11:22 点击数:54
高考结束,我回来了。
曾想过对于很多事情的回归。漫画可以大批地恶补了,很多落下电影和节目可以看了,很久没在一起的朋友可以尽情地出去疯了,网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上了,想看的闲书可以全买回来了,灵感挤爆大脑却没有时间写的文可以动笔了,还有,我的superjunior,可以全心全意地为你们哭,为你们笑,和你们站在一起了。
但是现在,我自由了,那些早预想过的,狂热的美好,却急速地冷却了。怎么说呢?热情,期盼,没有我想象中的,那般激烈了。
是我还没有从考后空虚中解脱出来么?还是我还没有适应不备考的日子?(笑)
但是,不论如何,我的sperjunior,我回来了。
2009年是我的,也是你们的,是我们共同的。 >>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8-10-01 18:29 点击数:210
一
假期的时候,看了这一两年很红的韩国日日剧,《无法阻挡的HIGH KICK》。
看的时候挺喜欢郑日宇。笑起来的样子好看极了,对笑容动人的男子,一向没什么抵抗力。虽然不见得就因此多喜欢他们,但他们笑起来的时候,真的会让你觉得见到了阳光。心情也就在这阳光里,舒展了起来。比如金俊秀,比如金基范。
也挺喜欢郑日宇扮演的李允浩那个角色。在外叱咤风云的不良少年,在家里却挺乖(除了会欺负那个窝囊的哥哥),甚至是受气包一样的存在。其实允浩一直都渴望着得到肯定,所以他只能靠在明白他的爸爸肩上哭,所以他会喜欢上“只有她一个人会对他好,会相信他”的班主任老师。可是这样的两面派的他,却让人觉得那么可爱。比起那些在家里飞扬跋扈,在外面却老老实实的孩子来说,又是多么难得。
可是对这部戏的感情线一直没什么好感。很大程度上是讨厌徐敏静这个人物(不是讨厌演员)。一开始傻傻的还挺有趣,但是后来就对她无比疲惫。这样的女人确实存在,也不可否认她是个善良的人,也许还有很多人会喜欢她。可是对于那种性格,我真的是厌倦到了极点。连带着后期,我对于喜欢她的李允浩也感到了疲惫。至于李民勇,却是一直挺喜欢的。虽然小毛病很多像是从小被宠坏了,却是个不错的,好心的男人。看他和他大嫂的“斗争”,和副校长的“互动”,基本是这部戏里最好玩的情节之二。顺带说一句,HIGH KICK里我最喜欢的女性角色,就是朴海美。
很多看这片的人跟我说,他们最讨厌的角色是李敏浩。虽然成绩好,却没有好品德的孩子。重色轻友,撒谎骗人,之类的。但是在整部剧里,敏浩却是最真实的一个人物。他就像很多个青春期的优秀学生,身上有着他们都会有的毛病。胆小,重色轻友,利用着大人们对自己的偏爱,或许还会有些瞧不起脑子笨的人。但这一切都那么真实,没有人会是完人。十六七岁的男孩子会追在漂亮的女生后面对她百依百顺,从小在夸赞声中长大的好学生会有一种近于自负的优越感,比较受宠的那个孩子会去打另一个的小报告,这一切都是那么正常,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的同学,朋友,甚至自己身上,而无关一个人的人性,只关乎一个孩子的成长。而这部剧里我最感动的两段情节和台词,却全部出自敏浩。一次是尤美最后离开时,他说:“你是年级倒数第一也没关系,你二十岁也没关系,你是间谍也没关系,你杀了人也没关系,可是你是姜尤美,是我的初恋姜尤美。”这是那个曾经只是因为尤美的外貌而想要追她,曾经因为她的成绩而想过分手,曾经以为她父亲是杀人犯而不敢靠近她的李敏浩,哭着说出的话。还有一次是那次他不小心让允浩受伤后,尾随弟弟出去。当允浩在隧道被仇家堵截围殴时,手足无措的敏浩跑去捡了根棍子,喊着“你们放开我弟弟”冲进来,扑在允浩身上喊着“你们不能这样打他,他身上有伤”,一直一直不肯起来。这是那个只会练表情吓唬别人,因为受弟弟的气而去学搏击却乱逞强被别人揍了一顿,胆小怕事欺软怕硬,有危险一定会第一个跑开,一开始还会帮着别人对付自己弟弟的李敏浩,做出的事。这两段敏浩的戏,是这部喜剧里面除了搞笑情节,我印象最深刻的两幕。
敏浩并不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他不是最搞笑的,也不是个性最鲜明的。金彗星的长相诚然精致漂亮,也不能说是我欣赏的类型。但是李敏浩这个角色,让我觉得真实,而且,确确实实感动了我。
二
上高三了。
怕什么来什么。讨厌辛苦,讨厌多想,讨厌长大,所以一直抵触高三。总觉得高中结束了,学生时代也就彻底结束了。大学那东西,得算半个社会人状态了,那都算少的。谈恋爱都不算早恋了,还叫什么学生时代?
结果,就真上高三了。觉得初中时代才是昨天发生的事呢,高中都只剩8个月了。时间确实厉害,这也没办法。抵触着,不情愿着,还是得被它赶着走,推着走,回头一看,也已走了好远了,而且,再没法重新来过了。
高三是不一样的。高一的午睡,1点上课,打了12点50的铃就该起床了。高二的午睡,听不到铃声,要再睡十分钟直到上课铃响。高三呢?12点50打铃,要开始午睡了。
一周只有一天的放假,感觉好像不存在一般,只是一直在上学,日出而作,日落不息。原先的一周,过了周三就相当于要过完了;现在的一周,过了周三才刚刚开始。
晚上八点钟放学,走出校门的时候,以前已经吃完饭看了半个小时电视了。十点多了还有很多作业没做,以前会着急,哎呀做不完了,不然睡觉明天再补吧。现在会想,哎呀还这么早呢,休息一会再做吧。
虽然还是像以前一样的迷茫,不知自己要做什么,要怎样去做。但是连这迷茫的时间,都变得奢侈了。
所以,暂别了。>>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8-08-22 21:52 点击数:123
去图书馆上自习,却用了一中午的时间看完了一本《地下乡愁蓝调》。除却平日听的那点日韩风的流行歌曲,我对音乐其实是全然不通晓的,更谈不上疯狂的热爱。满书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欧美摇滚,乐队,黑胶唱片,吉他和地下音乐,还有台湾的校园民歌,照理说对我没什么吸引力。 然而翻动着书页间的披头士,Doors,滚石王朝,我却深深地理解着作者的感情,仿佛他是在十六七岁的年纪,坐在我身边跟我一起听着碟片的伙伴(事实上他那时候更多听的是卡带,他的青春所做的事也比我们精彩许多)。 他说,他们的时代,原来早在他出生前,就已经结束了。时代散了场,他却无法赶上最后一场,只能在二十年后,以他们不朽的音乐久久地浇灌着灵魂。
那便是爱上了不属于自己时代的时代,于是便以一种回首的姿态,全情忘我地投进他们的时代,不管今夕何夕。很多时候这都是无可避免地发生的,甚至必然发生。可能像他,根本就没办法跨越那段时空的距离;可能在那个时代辉煌到极致时,你还没有融入其中的觉悟,却在他们远去时,懊悔地问自己当时在干吗。喜欢听老歌,看老电影,读不为人知的和很久以前形成过风潮的书,喜欢上某个已经过气或者离开人世的明星,甚至为某个古老的历史朝代所倾倒,大约都属于此类吧。尽管我们还不能像作者和他的朋友们,一边狂热于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一边不经意间开创了属于他们的时代。
其实什么事物什么人,都拥有自己的时代。平淡的不算,那些辉煌过闪亮过的时代,也不外乎有两种,在最光辉的时刻戛然而止宣告谢幕,或是逐渐黯淡了光芒,一点点走下神殿归于无声,淡出人们的视野。前者看上去是主动的选择,能将一个时代书写成绝唱的传说,在史册上永远刻下不败的印记;后者却总像被动的无奈,在人们失望的叹息声中走向生命的终点,有一种英雄迟暮的意味,甚至被就此遗忘。然而那止步于辉煌的时代,无论是用壮烈的死亡还是决绝的放弃换来,都断送了无限可能的未来;那止步于静寂的时代,却总归是经过了岁月的检阅和努力过的证明,磨练出了接受生老病死规律的平常心,不会留下任何愧疚和后悔。
很多人所关注,所迷恋和投入的,大都是某个时代最辉煌最巅峰的那一段。这很正常,只有热得发烫的时代,才能激起我们心中火热的激情,才会让我们想要成为它的一分子,为自己与它同在而骄傲,为它忘怀自己又找到自己,不顾一切。而我,却总是在一个时代最辉煌的时刻,怀念起它之前的时光。这对于我,也算是一种时代的错位吧,以回首的姿态,深深凝视着它刚刚起步的样子,朝气蓬勃的样子,抽芽开花的样子,将一颗心投入属于过去的时代,自然是怎样都赶不上,回不去的。可能是我乐于怀旧,可能是每个初生的时代,都饱含着独一无二的无拘无束和青春活力,少了壮大之后的成熟谨慎和循规蹈矩。但其实我真正怕的,是我所喜爱的时代攀到顶点后却迎来的衰败,无论是突然的结束还是不情愿的逝去,都显得那样惨烈悲壮不可挽回,而我除了扼腕流泪,再无能为力。我害怕那种可能到来的绝望,不愿接受那不得不接受的遗憾。因为那是我与之血肉相连的时代,但更是他们的时代,那身处时代中心的他们,站在最高处,最前沿的他们,挥舞旗帜的他们,创造荣光的他们,引领着人群前进的他们,不是我。
而这样的结果,往往也由不得他们,他们和我一样,都不能去改变什么。他们的确是一切的缔造者,却未必能扭转结局。毕竟这世上,没有什么能是永久的,只有时代不断更替,历史才能前行,人类才能进步。这是上天想要的,可能也是某些人想要的。可是对于你来说,和我一样,想要的不过是能让自己沉醉于其中的那个时代。只要它全盛,只要它的生命够长,其他的又有什么重要呢?他们是时代的偶像,我们是FANS,他们是时代的英雄,我们深深敬仰,他们是主宰时代的神,也是我们心中的神。他们创造了一个时代,而我们在那里体会到了心灵的充实,洒脱的畅快,存在的意义,得以宣泄情感,自由飞翔,推开了通往自己全新世界的窗……这样的我们,又怎能甘于满足新旧更替沧海桑田的道理说明?
也许我们尽了全力,最终仍然无法阻挡时代走向沉寂的步伐,正如我不可能阻挡时代走向辉煌的顶峰。但是我们和他们,和整个时代一起努力过,流过汗,流过泪,用力哭过,放肆笑过,付出了,享受了,燃烧了青春,收获了成长,就必将和时代一同无悔。我们留下的脚印,带走的回忆,和时代存在过的烙印一样,不会被抹去。因此,你赶上了他们的时代,能够真正地加入他们,守护他们,便是最大的幸运了吧,即使只能在台下仰望他们,也好过隔着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遥遥回首。但是喜欢这种东西,又有谁能挑拣?我爱上的就是他们那个时代,我的身心注定属于那里,那里有我的事业,我的爱情,我的全部,只是我生错了时间。对于这样的你,尽管去热爱,让回首的深情凝固成时光机,乘坐它来到他们身边。他们会一直在那里等待着你,带着欣慰而只有你能读懂的微笑。你依然可以与他们同在,即使结局早已写好,你仍不孤单。>>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8-06-06 22:36 点击数:332
“因为宫本辉,千百万颗心灵笑了,哭了,悲伤了,感动了!”这是《锦绣》的封套上写着的一句话。之前,孤陋寡闻的我并未听说过宫本辉的名字。而当我合上书本的时候,那种细腻而绵长的感动和思索,却无比真实地缓缓在心头散开,一如亚纪带着清高在大里公园山顶所仰望的,锦绣一般的星光。
一对因突如其来的变故而分手的夫妻,一直没有联系,却在十年后的缆车上不期而遇。这次意外的相逢给二人的心灵都带来了巨大的触动。两人开始漫长的通信,长达近一年的时间,来回十四封,娓娓述说十年来的生活经历和情感变化,对过去的回首和面向未来的心情……这就是书信体小说《锦绣》讲述的故事。在书信往来中,两人的心结终于逐渐打开,明白了生命和爱的真谛,树立了重新面对人生的勇气。
胜沼亚纪,始终不明白丈夫为何会和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女人在小旅馆里殉情。她认为一切都已无法挽回,因此和奇迹般生存下来的丈夫离了婚。久久不能恢复的她与莫扎特咖啡馆老板的侄子结婚后,生了一个残障的儿子清高,也再没有产生真正的爱情,最终导致了丈夫的背叛。她认为这一切都是前夫有马靖明带给她的,从而在深深的痛苦和困惑中不能释怀。有马靖明,身为优秀的丈夫和岳父公司的继承人,却在偶然遇到中学时期的初恋情人后,全然改变了人生的轨迹。不可控制的出轨,并非自愿的“殉情”……经历了生死一线的有马主动向妻子提出离婚,离开了公司,却再也没有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事业不顺,生活潦倒。带着儿子散心的亚纪和躲避债主的有马就这样重逢,涌上心头的不仅是惊讶和羞窘,还有那不堪回首的记忆和无处倾泄的情感的轰然开启。亚纪提笔写下了第一封信,从此往事和秘密一点点随着两人心灵的袒露和倾述再次浮现。亚纪渐渐领悟并接受了她的命运,有马也从不能自我原谅的业障中摆脱出来,他们重新认识了对方,也重新解放了自己。
作为一本爱情小说,《锦绣》并没有浓墨重彩地渲染、阐释爱的奥义,但浓浓的情感却贯穿了整本书。我相信,有马和亚纪是始终相爱的。所以有马在遇到亚纪后,躲在小木屋二楼的窗边目送亚纪和儿子经过,又等待好几个小时直到她们再次回来;所以亚纪终于意识到,事情真正无法挽回的时刻,不是有马殉情那一刻,而是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那一刻;所以当有马在简陋的房间里看着猫吃老鼠的同时,亚纪和清高正在距离不远的大里公园眺望着清冷的星空。虽然在小说的最后,解除一切误会的两人并没有一个所谓“大团圆”的美满结局,而是就此搁笔的不再相见,但这也许正是两人对爱的真正理解,也是最好的归宿。亚纪将对着宇宙祈祷,祝福有马和令子幸福,然后独自抚养清高长成一个有用的人;有马将在多年后路过亚纪家门口时默默注视着那棵金合欢树,祈祷亚纪平安如愿。
《锦绣》一书虽然只通过两个人对话一般的书信叙述,却塑造了为数不多但形象鲜明的人物。只出现在回忆里的美丽的濑尾由佳子,割喉自尽的同时将刀刺向了有马;年事已高却更加投入工作,一心为了振兴事业实际上却很寂寞的亚纪的父亲,为女儿的婚姻不幸而深深自责;一生钟爱莫扎特的咖啡馆老板,在亚纪那里对莫扎特有了全新的思考,也无形中使亚纪对生命的意义加深了认识……其中我最喜欢的角色,则是有马现在的女友令子,这个充满乐观与活力的女孩,无疑为全书添了一笔难得的亮色。正如残障的清高为亚纪的人生增添了动力和希望,令子的努力工作,为了两人的未来创办美容PR杂志,一点点推动着有马振作,鼓起勇气“攀登生命高峰”。正是因为有了令子和清高的存在,加之其他人的生命启示,有马和亚纪才能真正获得心灵的重生,开始崭新的,充满挑战的人生。
在莫扎特音乐的洗礼下,亚纪领悟到“生与死说不定是同一件事”;而被由佳子刺成重伤,在生命垂危之际的有马,却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仿佛灵魂抽离般站在不远处。可以说,两人在经过种种之后,对生命本质都有了独特而深刻的体会。而全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情节,是八岁的清高拿着习字本跑到亚纪面前,念出还没有学过的生词“未来”,告诉亚纪,老师说“未来”就是明天的意思。由此亚纪也意识到了不应再沉湎执念于往事,而要全力迎向未来的道理。虽然生命中有诸多挫折,虽然过去让人遗憾和痛苦,但那永远等着人们去改变的“未来”,那让清高无限憧憬的“明天”,恐怕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最美丽的锦绣。
《锦绣》的故事,似乎是由不断的偶然和机缘巧合造就而成,就在这造化弄人的巧合之间,主人公完成了对自身灵魂的救赎,看到了生命中的美丽。正如最后一封信中的亚纪,当许多事浮上心头时,已经能够感到“每一件心事都如锦绣一般滑润。”生命应如锦绣,纵使悲伤迷茫,这大概就是有马和亚纪想要告诉我们的吧。“>>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8-04-18 11:07 点击数:219
又是久而未更。开学了嘛。本来想放自己的连载,想想还是算了,不知哪辈子能弄完。
第一次读到后,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本来就蛮喜欢余光中的诗。找出来共享一下吧。
下次的约会
——临别殷勤重寄词 词中有誓两心知
当我死时,你的名字,如最后一瓣花
自我的唇上飘落。你的手指
是一串串钥匙,玲玲珑珑
握在我手中,让我开启
让我豁然开启,哪一扇门?
握你的手而死是幸运的
听你说,你仍爱我,听你说
凤凰死后还有凤凰
春天死后还有春天,但至少
有一个五月曾属于我们
每一根白发仍为你颤抖,每一根潇骚
都记得旧时候,记得
你踩过的地方绽几朵红莲
你立的地方喷一株水仙
你立在风中,裙也翩翩,发也翩翩
覆你的耳朵于我的胸膛
听我的心说,它倦了,倦了
它已经逾龄,为甄甄啊甄甄
它跳得太强烈,跳得太频
爱情给它太重的负荷,爱情
爱情的一端在此,另一端
在原始。 上次约会在蓝田
再上次,在洛水之滨
在洪荒,在沧海,在星云的叆叆
在记忆啊记忆之外,另一端爱情
下次的约会在何处,在何处?
你说呢,你说,我依你
(你可相信轮回,你可相信?)
死亡的黑袖挡住,我看不清楚,可是
嗯,我听见了,我一定去 >>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8-02-21 22:40 点击数:232
一天跟朋友打电话。朋友问我:“有没有看《大灌篮》啊?”我笑着说:“不想看。1米7的个头,灌什么篮啊?”朋友在那头只是微微苦笑了声,说:“是啊。”
如果是在从前,朋友必定会跳脚大喊:“不许你侮辱周杰伦!”然后嗔怒地同我好一番理论。Jay那时就是她心头的宝,容不得人说半点的不好,拼死也要捍卫他。但后来她迷上了东方神起。我问她:“你已经不喜欢周杰伦了么?”她辩解:“不是的,仍然喜欢他啊,只是,呃……没有以前那么喜欢了。”
没有以前那么喜欢了。是要给新人腾出一些心里的空间么?还是说,所爱终究要变成昔爱?
那日在电视前看某个晚会,看到一半便转了台。转回去时晚会已近尾声,周董正在台上唱歌。也在看电视的朋友发短信给我:“他唱歌怎么这样了?都是拍电影拍的。唉。”
说实话我听不出他唱得哪里不对了。不曾喜欢过他,他的改变自然也无关痛痒。可是朋友不同。她既然曾经那样为他痴迷,熟知习惯了他的每个细节,那么他的一丁点变化,在她心里就成了无限放大的信号,驱使她更喜欢他一点,或是,更失望一点。
难道,其实是因为他变了么?
偶像在变,我们也在变。昔日的偶像也许有一天不再是偶像,当我们惊觉他在心里的位置已经没那么重要,也会感到难过,最终却只能渐渐地无奈,甚至淡忘。我曾为之疯狂一时的某部动漫,已经很久没有再追看;以前喜欢过的某个演员或歌手,也不知何时在心底再激不起涟漪。可是,每每当我想到我现在的最爱,将来也可能会慢慢淡出,让位给其他人,还是忍不住暗暗生气地对自己喊:
“不,绝对不会这样的!”
于是小心翼翼地问了朋友。“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也会像对周杰伦一样,不再那么喜欢东方神起?”
她先是沉默,随即很快回复我:“那就趁现在,我还最喜欢他们的时候,全力地为他们疯狂吧!”
也许这是正确的态度吧。喜欢了,便用力地喜欢,至少在成为昔爱后,美好的回忆还能够温暖我们的心。
那么现在的每一刻,我都要尽我所能支持我所爱的,守护他不受任何人诋毁,守护他变得越来越好,守护他永不成为昔爱。>>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8-02-03 22:57 点击数:295
最近不得不承认,已经没权利叫嚣自己是什么干物女了。也不得不发现,原来那点可怜的情怀还没有丧失殆尽。
喜欢一个人的心情……那种久违的暗自快乐的心情,大概就是这样的:
看到他会不自觉地傻笑,心情突然变得奇好无比;
平常动不动就会走神,思绪总扯到他身上去;
遇到很多事情,总是会想“如果是他会怎样做,如果是他会怎样说,如果发生在他身上,又会怎样呢?”
看到某个角色也会想,如果是他来演,将会是什么样子呢?
读着某本书,看着某部戏还是会想,如果他看了,会想什么呢?
睁着眼,闭着眼尽是他。关了灯,眼前总是他在晃,兴奋得睡不着;睡着了,梦里又尽是他,舍不得醒过来。
闲下来想想他,他的举止,他说的话,他的音容笑貌,一边兀自高兴,一边又总是心乱如麻,心里揪成一团,找不到线头;
想跟他说句话,想在一旁真切地看他生活中的样子;
想寄东西给他,寄所有能想到的让他开心的东西,然后幻想他收到后的情景。
想多多地看到他,越多越好,永远也不会腻;
发疯似的尽可能搜集一切他相关的东西,想了解他的一切;
想听别人多多地讲他,想对别人多多地讲他。
想改变自己,想要自己变得稍微好一些,再好一些;
想去学他的样子,烦躁时想着他的温和,退缩时想着他的坚忍。
想养一只和他的猫/狗一样的猫/狗,给它取他的名字,抱着它,和它说话。
……
但,更喜欢看到他对他喜欢的人的宠溺,喜欢看他眼里溢满的柔情。
深深深深地,全心全意地,希望他能获得最圆满的幸福。>>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8-01-17 00:27 点击数:312
又是新的一年。2008年。这一年,北京奥运会。这一年,我不得不18岁,不得不升入高三。
有时候我会经常讨厌起现在的自己,会强烈地想要改变自己。想改变对待生活、学习的态度,那总是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总觉得“差不多这样就可以了吧”事后却又不甘心的态度。想改变对待自己的态度,至少对自己的形象注一点意,至少对自己的健康负一点责。比自己轻N个重量级的女生在叫着要减肥,比自己皮肤光滑的女生在担心起痘,甚至连男生也会留意自己的发型有没有乱,这时候的我却连照镜子都懒得去做。熬夜,拒绝运动这样的事情,任谁也知道不对,可我却如同上学放学一般地坚持着。
其实也觉得这样的自己是奇怪的存在。从来没有过决心、信念、梦想和目标一类的东西,抱着得过且过的思想,竟然也顺风顺水地走到了今天,没出过什么大的纰漏,甚至就那么得到了可以让不少人羡慕却努力尝试过也无法得到的东西。个性是古怪而多面的混合体,毫不怀疑自己的善良正义却又清楚看到自己的阴暗扭曲;在不同人的面前可以扮演不同角色,却不是为了利益,只是为了让他们和自己都舒服;偶尔坦率就会不小心伤人,大部分时间却总是口是心非地较着劲;看着别人总会理智而温柔地告诉他们该怎样做,轮到自己时却走向相反的,会让自己唾弃的道路。用错地方的自信和从不承认的自卑,自作聪明和畏首畏尾……能让人充分信任也能让人感到失望。那些一直就隐隐觉得不对,像根刺般扎在生命里,一定要拔出来的东西,却也一直没有去拔,仿佛它能被皮肉所包裹和习惯,再也不用去管。
前阵子身处在一群思春的少女中央,听她们天天为这个年龄所应该被困扰的问题困扰,听得腻味无比心烦意乱,才惊觉自己所谓“少女情怀”的那种东西早已不知去向;做杂志上的干物女测试,十二项竟有十项符合,不由苦笑这个年纪的干物女也该是少见。期末考试前夕,反而越发堕落;很久没看的漫画和动画,好像突然没了什么心情重拾。荒废已久的画笔不再拿起,很久以前还不错的文笔已被我懈怠得令我自己都不忍卒读。到了这里,改变自己什么的,似乎已经变成了一个奢望,或者一个干巴巴的笑话。
想起去年喜欢的一句台词,也是演变成口头禅的一句话:“绝望啦,我对XXXX绝望啦!”大概就能明白了吧:既然我的人生本就与少女漫画相悖,又成为不了少年漫画,没有史诗漫画和SF漫画的厚重,甚至不如纯搞笑漫画明快热闹,那么若真能成为《再见,绝望先生》这样的题材,也是我所乐意看到的。>>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7-12-15 22:05 点击数:279
又是好久没有上博客。其实经常有话想说,只是懒得写。
也许这不算是一个博客吧——不去打理它,甚至都没有告诉任何同学。我也是不看同学的博客,正如 QQ没被盗时,加的陌生人反比亲朋多。也许我想把网上的这一片世界,真的与现实世界划分稍远一点。
正如生活中发生的那些事——时时刻刻,会让我欢乐,不爽,深思……它们会在我脑中自行汇成文字,但未必会蹦到纸面上,或屏幕上。
其实也不是没想过勤快一些,以便日后有迹可寻。只是总有比那更重要,或说不必勉强自己的事情。这也是我写什么东西,或开个犄角旮旯里的博客,都不愿与人道的原因——你们便不必等待,不会失望,我也可以悠然自得,没有任何负担。
失去成就感和惊喜的同时,也得到了随心所欲和对自己的放纵。至少在不短的一段时间里,就这样吧。>>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7-09-14 22:19 点击数:416
那个时候我多么喜欢他。他站在跳台的最高点,屏神静气,举起双臂。纵身一跃,凌空十米,矫健的身躯画出繁复却异常利落的轨迹,末了只激起水花一点,掌声雷动。那时候站上领奖台的他,分明还只是个少年,身形还未完全长成,但已足够挺拔健美;满是孩子稚气的脸上,笑容羞涩,眼睛却是那样的明亮。
我看着他从崭露头角到风头一时无两,“跳台王子”的称号像至尊的王冠,又像神圣的光环,戴在他年轻的头上。而他始终是个少年,说话腼腆而坚定,在领奖台上白衣胜雪,汗水与双眸一样闪亮。悉尼奥运会上,他的表演达到了顶峰,像一个不可逾越的神话。回国之后他接受采访,当被问到会不会就此退役,只留下身后一片辉煌时,他微笑着说:不,我还要继续跳下去。
那一刻我是非常感动的。第一次,我发现他不仅仅是一个像外表看起来那样单纯的孩子。他的胸中氤氲着满满的志气,与豪气。自古英雄出少年,而他有着少年身上的一切力量——青春,意气,骄傲,拼搏,不服输,与志在必得。他现在已是功成名就的王子,而他必将成为天下无敌的帝王。当时我那样想着,为了那属于少年的坚持,以及沸腾的梦想。
可是后来少年渐渐忙起来了,他的阳光和帅气让他的笑容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商业广告上,娱乐圈里。有时我觉得他没有变,可有时我觉得他正在变得陌生。雅典奥运会,我深夜守候在电视前,却看到,他在属于他的十米跳台上失了手。我知道,也许,他独霸天下的时代,结束了。
他也说过要再战2008,我愿意去重温和相信他曾永不放弃的眼神。可他已经回不去那个一池清水,一跃而下的简单、纯粹的过去。也许当一个少年在成长,必然要有一些事身不由己;必然要有一些选择偏离脚下的航道。再后来他被国家队除名了。他出版了一本书,叫《最亮的十米》。书名明亮如他的名字,他的眼睛,他的青春。
从14岁时第一次站在高处面对世界,咬牙凭着初生牛犊的勇敢凌风跃下,他在与生命融为一体的泳池和跳台边播下辛劳,收获了理想与光荣;也终于不可抗拒地渐渐长大,告别了那段传奇而闪亮的少年时光,而后不知迈向何方。田亮退役了,也许他离开了跳台一样会生活得很好,因为我看到他的眼睛仍明亮如昔。可是面对那双长大的眼睛我总是会失落,怀念起当年那个站在十米高处的翩翩少年。>>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7-08-16 22:46 点击数:332
假期已经过半了。像每一个以往无聊的假期一样,生活真是煎熬。不,我不是说我像某些可怜的学生,天天背着书包坐着公车穿梭在城市中,从早到晚补着补不完的课不得安生;我也不是家境贫寒的山田太郎,需要打工干活贴补家用。可是我的假期,总是在无聊和蹉跎中度过。其实我理想中的假期并不过分,没有旅游也可以,没有外出也可以。我只是想利用假期好好做点一直想做却没时间或没条件做的事情。跟朋友无所顾忌地出去玩几趟,跟家人痛快地逛几次街,吃几顿好吃的东西,看那些没看过的碟,读完那些想读的书,写很多很多想写却没时间的文章,画一些早就想画的画,顺便学习使用几样作画工具,当然,还要好好温习一下功课,把学习上的不足补回来……
然而真的放假了,我才不免一次又一次地意识到,这一切美好的预想都成了浮云,成了泡影。时间仿佛只剩下了一个作用,就是用来浪费的。天天看着时间眼睁睁溜过,像《匆匆》一样,却什么也不想去干。明知那么多书没看,作业没写,碟没看,却懒得去做。想要出去逛,又找不到人陪。眼看着宝贵的日子一去不返,无计可施,只是心疼。家里这个假期在忙着搬家,没人顾得上我,电脑也因此用不了;朋友又不像我这般悠闲。其实说到底还是怨自己吧,为什么什么事都不做?开学要考的科目,还都没有看,想要做的事,虽然也写了将近一万字的东西了,可是还远远不是我所想……
想要吃烤肉吃西餐吃匹萨……
想要逛街买带领带的衣服和带马甲的衬衫(一直觉得它们很帅)……
想要看完所有的那些历史和地理书……
想要看很多漫画和很多动画片……
想要写那几篇文章……
想要背完那些有用的单词……
想要彻底搞定那一章的数学题……
我知道其实闲着就是最大的幸福,也许我的每一秒都会成为日后怀念品味的对象,可是,总是这样,不甘心……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假期?
还是说,我要怎样改变我的生活?>>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7-07-21 16:17 点击数:347
一个多月没有上博客。没有写新的东西。这一个多月发生了很多的事。亲人的离世,文理分科,期末考试,高一的结束……然后,在今天,我迎来了17岁的生日。
17岁……是个什么概念呢?可以说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没有一部少年漫画,会以18岁以上的人做主角。17岁是少年的尾巴,这之前,是名正言顺的少年,之后,虽然固执地认定自己还是少年,仍没有长大,但是,恐怕难免要被冠上青年的帽子。尽管青年也不错,尽管喜欢极了那个永远33岁的青年大叔杨威利,甚至尽管有一本写大学生的书还叫《此间的少年》……但是,但是……那种只属于少年的青春,纯纯无杂质的,有烦恼忧愁也有梦想欢笑的,热血单细胞的,再也找不到了,那是一段最可能发生奇迹的传奇岁月。
我刚开始看柯南的时候,比柯南大5岁,比新一和兰小6岁。今天,我和新一他们同岁,把柯南远远甩在了后面。必将有一天——如果那时这部漫画还没有完结——我回头看着新一和兰,叫他们弟弟和妹妹。
其实最近有很多想写的东西,都与漫画有关,不是评论,而是很想创作。想写一篇轻小说,也可以说是一个绘本脚本(还自己画了一幅插画)。讲一个单亲家庭的少年,被人歧视和孤立,和妈妈的关系也有隔阂,自卑,更自闭。有一天在一盏路灯下,看到一个坐在路灯上的少女,她自称是住在路灯里的精灵,但是只有他能看到她。于是少年天天都来跟少女见面,她的善解人意和温暖渐渐让他有了生活的勇气……直到他终于能正常阳光地面对生活,改善了和所有人的关系,她却消失了。后来有一天他被医生告知,那是由于他缺少爱而产生的心理疾病,那个少女从头到尾完全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他想,也许医生说的没错,也许她真的存在,因为她是精灵。无论怎样,他都要感谢她,也会永远记住她。
还构思了一部漫画,纯热血少年漫画,以高考为主题。这难道不正是符合我国国情又比任何题材都热血的题材么?>>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7-06-03 17:36 点击数:357
6月1日那天,英语课上,老师半开玩笑地来了一句:“祝大家节日快乐!我们愣了一下,哄笑起来。儿童节嘛,差点想不起来,虽然实在是很想把它留在自己身边,但是毕竟,它已经不属于我们了。想想那些正无忧无虑玩着的小孩,坐在教室里不禁有些怅然。于是开始回忆小时候过节的美好回忆,竟比较模糊了。
因为是周五,晚上爸妈带我出去吃饭。妈妈上车时,我跟她说:“妈妈,今天我过节哦!”她也愣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乐了,说,对呀,今天你过节。你想吃什么?想吃什么咱们就上哪。爸爸也乐了,说:“她还配过儿童节么?14岁以上就不能算作儿童了吧!”妈妈想了想,说:“他们现在应该算是少年吧?少年没什么节可过的……”爸爸说:“可以过青年节了,已经加入共青团了。”妈妈还是坚持着:“18岁以下还是算少年吧!既然少年没有节日,那就还得过儿童节。”
车子开着。天还未黑下来,马路上车水马龙。许久,妈妈突然说:“只要妈妈还在,就算是你到了80岁,妈妈还是会给你过儿童节。”一下子,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第二天中午我们出去,路过繁华的商业区,看到有很多商家打着父亲节的促销广告。妈妈问我父亲节是什么时候。我说,大概是六月的第三个周日吧。妈妈说:“你不送你爸点什么东西吗?”我转过头问爸爸:“爸爸,你想要什么?”他忙着开车,没回话。妈妈笑道:“我可看着呢,母亲节的时候,你送了我一张贺卡。”
我也笑起来,说:“看来我只能送我爸一张纸片了!”猛然却想起,我还从没送过爸爸什么礼物,无论是过节还是过生日。甚至不记得是否说过祝福的话。妈妈却还在兴奋地喋喋不休着,话题又回到了节日上。她说道:“昨天我回到家去,又想起了儿童节的事。那是十年前了吧?你才7岁呀——还是6岁?儿童节我带你去星海,中午领你吃的烤鹌鹑,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你,还记得吗?”
我记得呀!沉在记忆深处的那些模糊的事,我以为我已经淡忘的事,其实我还都记得呀。那一天,我好象是那么的快乐。我回过头,对妈妈说:“我记得啊!我还记得两年前初二的时候,你把我接出来的事,你还记得?”
妈妈很开心地开始回忆:“对啊……我想那是你最后一个真正的六一嘛,可是你又要上学……我就下午跑去找你了,借口看病请了假把你带出来去吃必胜客!公车上还遇到你们英语老师呢……好不容易骗过去……”
妈妈,会这样给我过节的妈妈!还有带着我到处去买生日蛋糕的爸爸……我曾经记得你们的节日,但又可曾为你们做过什么呢?不好意思说出口,总以为你们知道并不在乎的祝福,还有懒得准备的礼物……虽然,比起你们自己的节日,也许你们更重视的,是属于我的那一份。
但是,我已经明白了。请你们期待吧,就从下一个节日开始!>>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7-05-06 16:28 点击数:439
并不完美的童话
我相信,这是一部每个人都读过的书。无论你生在哪里,拥有多高的文化程度,后来经历着怎样的人生……在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伴你入梦的那无数故事里面,一定有它闪亮的名字——《安徒生童话》。
在我的童年里,关于安徒生童话的记忆是这样的:无数个学龄前无所事事的下午,不曾在外面的阳光下和小伙伴们疯跑着度过,只是日复一日独自一个人趴在地板上或床上,静静地翻着那一个个童话,直到所有书页都弄脏弄破,所有故事都倒背如流。因为有它们,年幼的我竟从未感到过孤单。但是,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发现,其实安徒生的童话,并不是属于孩子的完美童话。长大后再重温这一部童话,也许才能真正体会它们的奥义,如果你还有那一份心情重读的话。
人们所谓的童话,通常是《灰姑娘》《白雪公主》《小红帽》那样的情节:正义战胜了邪恶,阳光洒遍大地,最后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是构建在孩子们心中的完美世界,是孩子们的一个甜美的梦。而当你去看安徒生的童话,你会发现,它真的不是完美的童话。卖火柴的女孩冻死在街头;小人鱼为了爱化成泡沫,王子却不曾知道。即使是变成天鹅迎来幸福的丑小鸭,也经历了作为童话故事几近残酷的种种磨难……安徒生笔下的世界,并不融合于梦幻的国度,它是另一个世界,有理想,却无处不折射着现实的模样。其实安徒生,才是真正的大师。只有他的童话,才能使所有已经长大的人,仍然能读到一种触动心灵的力量。
有人说,安徒生的作品有许多带有自传的性质,比如《丑小鸭》《柳树下的梦》等。也许,正是他自己的人生经历,才造就了这些卓尔不群的故事,它们也许不是最完美的“童话”,但却是最永恒的经典。
2005年4月,是安徒生的百年诞辰。全世界对他的纪念是那样盛大,仿佛他并不只是一个童话家。我明白,他不仅仅是我们大家童年的记取者,更是让所有成长的孩子了解这个不完美世界的领路人。他用一些故事告诉我们现实的冷酷和无奈,又用另一些故事告诉我们希望的存在。蒋方舟说,真正好的童话,是长大后仍能读得津津有味的童话。这,也许就是安徒生童话长久不衰的真正魅力所在吧。
每个人阅读的标准可能都不一样,可是,只要你读过安徒生的童话,就算你知道它们带给你的世界并不完美,在你的心中,它们却一定是完美的经典。>>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7-05-06 16:16 点击数:419
终于可以写一篇作为作业还不用按考试作文格式写的文章,谢谢美术老师。所以,这是一篇杂乱的想哪写哪的作文。
既然是美术作业,就先从美术方面说起好了。中国古代的画作,意在传神而不看重传形,其中以手的描摹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也几乎没有。当然,《清明上河图》这种细致到每个人的指尖的名作除外。西洋的名画,因为对人物的刻画写实,手便自然成了重要的一部分。我看过的世界名画并不算多,也有很多已经记忆模糊了,不过印象最深的是两幅画,一幅是《父亲》里老农捧着碗的那只粗糙干裂,沾满污垢的手,另一幅画的具体名字记不清了,叫做什么什么号帆船,画面却至今清晰地印在我脑海中。海上遇难的人们在木筏上奄奄一息,而最上面那个黑人用力摇着手帕的高举的手臂,给了当时年幼的我强烈的震撼,是任何深刻背景、含义和精妙构图都无法企及的。
再来说一下动漫。毕竟对于它,我可以有更多的话可说。其实手真的是构成动漫情节,甚至题材、世界架构的最基本,最重要元素。如果没有手,樱木流川怎样灌篮耍帅?网王里那一帮靠什么挥舞起网球拍赢得小女生尖叫?上衫达也就没有了甲子园,《TOUCH》也成不了经典……没有腿还可以成为坐在轮椅上打篮球的漫画《REAL》,可是没有手,几乎所有的运动漫画都不能完成。没有手,剑心不能拔刀,寒羽良不能举枪,英雄侠客漫画没有了;幽助不能发射灵丸,鸣人不能使用忍术,热血少年漫画没有了;男生们不能拥抱女生,所有的少女漫画都没有了,男生们不能拥抱男生,所有的耽美漫画都没有了……一直最喜欢的《名侦探柯南》,柯南那招牌式的“真相只有一个,凶手就是你”的手势指向犯人时是多么帅,怎么可以没有?《海盗路飞》的感人场面之一,薇薇留在自己的国家与大家分别时,众人伸出手来露出那相同的伙伴标志,又岂能用其他的方式代替?
动漫里最受欢迎的角色职业一向少不了医生。英俊的笑脸,(多数)温和的性格,穿着白大褂的玉树临风的身姿,但是,最重要的,应该还是那一双干净灵巧,能起死回生,救人无数的手吧。为了这个,在现实生活中,我最崇敬的也是医生。厨师能用他的手做出美味,漫画家能用他的手把白纸变成传奇。而这些都远远比不上医生。他们的手是天使的手,那双手可以把一个个生命从死亡线上拉回,创造一个个奇迹,抚慰一个个心灵,给一个个家庭带回希望。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们却用最平凡的双手,日复一日地做着这世上最伟大、最高尚的事情。
除了医生,还有一种人的手最伟大,那就是母亲。她们的手各不相同,有的高贵典雅,有的苍老粗糙,但是,每一双上都凝聚着最浓的爱。她们的手也许从事着不同的工作,也许不能改变世界,也许并不神圣。可是那一旦成为母亲的手,就马上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它们从你出生那一刻起,给你最温暖的拥抱,最轻柔的抚摸。它们喂你吃饭,给你穿衣梳头、洗澡系鞋带。它们指点着教你认字,给你讲人生的道理;它们可能为了让你记住教训而打你,却永远在危险的时候坚定地护在你面前。它们是为你挡住风雨的港湾,也是你成长路上的助推器。谁说母亲的手柔弱无力?它们撑起了孩子的整片天空!
好吧,字数已经差不多超了。最后,为什么人类与动物不同?因为人类有手,而动物没有。它们大概是人体上最神奇的一部分,它们可以开拓,探索,创造,拯救,当然,也可以毁灭和杀戮。只是希望这一功能,再也不要被我们使用。>>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7-05-01 23:39 点击数:365
初一的时候就写过作文:《第一次____》那时侯……好象,完全,还不知道博客是个什么东西。
一直没有打算申请博客,一是想也没有人会看,二是自己打字慢,人还奇懒。结果今天也不知怎么误打误撞,就搞了这么个博客出来。既然它自己出来了,扔掉总感觉可惜……唉谁叫我就是这么小家子气。
第一次有博客,第一次写博客。只是,因为没时间,没精力,没电脑用……更新一定是史上最龟速博客。
希望这不是最后一次写博客。>>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