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瞧,李英一看到这个名字就兴奋不已,这就是文字女巫的美丽。呵呵。
她把《甜酸》抱进胸口,深吸一口气说:“其实我前两天就在找这本书了,没想到它居然从天而降,真得感谢老天爷哦!”
有没搞错,这本小说是我给你的耶,要是老天爷开眼,为什么不掉一本传说中的《左耳》给我呢?
我上前一步夺回《甜酸》,又朝身后倒退两步,离她远远的。
对我的一举一动她都心知肚明,一本崭新的白绿相间封面的《左耳》跳出我的视线。她骄傲地说:“这可是第一部哦,还有第二部终结版呢。”
我好羡慕,看见这名字就知道是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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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并非暴力女生,但是报复心还是有的,所以我命令他送我回寝室,他只能从命。
其实,一开始我以为他会拒绝我,可是他却同意了。只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插曲,就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好人,至少他会在乎别人的感受,也许还懂得关心。
我想试探他,于是问:“你有心事?”
“你只管走路,别的少问。”
靠,他什么态度,算我看走眼。
他会不会喜欢放纵的女生呢?
我第一次知道放纵这个词,是在一部名叫《舔酸》的小说里看见的,书面包装很精致,两个又绿又鲜活的华文字体,就象从小说里生长出来那样,好看地展现在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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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课还剩一分钟时,我已经做好有损淑女形象的准备,在铃声响起那一刻我朝着人潮涌动向教室门相反的方向奔去。我在找李英。
我们和李英在同一个班,早晨上课时我们相遇在楼道口,也是一句玩笑话,她说:“下课我们一路走。”
下课我们一路走,我把这句话记心里了。
对于朋友,我觉得应该和亲人一样重要。
李英今天坐最后一排座位,沉默寡言,是个奇怪的女生。
她正在理课本,看我站面前便抬起头来问:“露小漫,找我有事吗?”
我晕。
有没搞错,难道她有健忘症。我的性情比较直爽,有什么就说什么,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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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木脑壳自从被我叫醒之后就一直盯着我看,好象上辈子欠他钱似的,我知道他一定会再来找我麻烦。果然,他好象嘴巴不说话就会变尸臭,所以他憋不住屁地说:“什么书呢那么出神?”
对与这种不怀好意的人,淑女最好的礼节便是笑笑不答。不过我光顾着自己的微笑,却忘记他不光有眼睛还有手有脚。木脑壳很聪明地自问自答,伸手抢我的书便是解答问题的唯一方法。他把我《悲伤逆流成河》抢走了,不仅如此,更可怕的是他不但自问字答,而且还要全班同学加上老师都能听见这个和我有关的答案。
他的声音真的很大,话音刚落,无数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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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进一所大学。
走的那天妈妈和后爸来送我了。我将手伸出车窗,妈妈紧握着不放。
妈妈,我会给你打电话的。我说。
记得打电话啊,一定记得打电话啊!
车子终于缓缓启动,妈妈站得远远的,又象是忘记什么,朝我大力挥手,妈妈跑过来,伸手塞给我一本小说,《悲伤逆流成河》。其实我知道,妈妈送这本小说给,我是在告诉我,即使已经18岁,已经是个大学生,但是我的思想还不成熟,不适合谈恋爱。妈妈把什么都想到了。
但是,妈妈,女儿已经情窦初开,来势汹涌无法阻挡,而且,女儿已经看见恋爱在向我招手,它变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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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好姑娘,虽然做了点大人的事,但我依然是个好姑娘。怎样来解释好姑娘这个词语的意思呢?
自从我以一个少女一夜之间成为女人之后,翻烂字典也没能查到这个词组的准确解释。
我以为,只要我所做的一切都能使妈妈开心,不让妈妈伤心,那么,我就是个好姑娘。
在我很小的时候,记得那是我六岁生日的时候,我和妈妈一起坐在窗户边的床上,那是冬天,真的好冷,树叶都接冰了。妈妈穿一件很红很红的毛衣,把我抱在怀里,脸紧贴我的脸,妈妈的脸很温暖很柔软,长长的头发披散着,弄得我的耳朵痒痒的。
妈妈的头发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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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别忘记》
词/王若迅
我看见你慢慢地
轻轻推开蓝色的窗户
缓缓伏身低下乱乱的头看到你笑回顾那从前忘记点点痛
轻轻地走过去
举起手中褶皱的信封
当天空下起鹅毛般纷纷的大雪我呼唤你走下长长的阶梯
你可记起啊 呕吐不止的我肚子里怀了你的孩子
你可记起啊 走在那白走廊金属撞击地面的声音
我们彼此诺言
彼此互相都不抛弃不伤害
就算有一天不得不面对伤痛的离别你也会说我真的爱你
你已忘记 红色的墨迹写在白色纸上如血的字迹
我也忘记 一辈子那笑脸流出冰冷逐渐没有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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