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海同梦》现更名为《爱上俊友》,《唯美同性之爱》现更名为《凄美同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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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我一直被一种无形的东西奴役着,它总是侵占着我的意识,支配着我的灵魂,左右着我混乱不堪的生活。
空气中弥漫着发霉的味道,细小的尘埃凝固在昏暗的四周,此时此刻我倒在黑暗的中央,无边的黑暗伴随着罪恶和恐惧,像出闸的洪水吞没了我脆弱无助的灵魂。
当我走进这里的时候,我的精神已濒临崩溃的边缘,但我的意识很清晰,对来自周围环境的细小刺激依旧敏感,我可以感觉到我心中揪心的疼痛,对父母的愧疚是因为我还没有对他们尽孝道,天生具备的力量和信念使我还具有责任感,到现在我还没有勇气告诉父母他们的儿子已经是一个罪犯,成为罪犯的理由更是苍白无力、荒唐可笑,尽管我还没有这么认为,对于错根本没有深究的理由,对与错应该依附于真实的存在才会有价值。
一段时间之后,我开始变得混沌,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似乎永远是无边无际的黑夜,而我似乎总是处于睡梦状态,从四周的动静可以断定,我躺在一张窄窄的肮脏不堪的铁床上,像离开水的鱼儿,濒临死亡无法动弹。走廊里传来刺耳的说话声和沉闷的脚步声,但这一切对我没有意义,记忆的碎片激荡着我的灵魂,温柔的、冰凉的、荒谬的、无辜的感觉交替着侵占我的意识,内心掩饰不住的疼痛使我的眼角总是挂着泪痕,心中呼唤他的名字——小兴。
他一直没有出现,一直,这是我所希望的,揪心的疼痛在继续,无休无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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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翔感受着这美少年体内血液的流动,倾听着这美少年每一次粗重有力的呼吸,闻着这美少年身上一直好闻的味道,他想要让这幸福的一刻留在心中,直到永远。
杨柳树下,一个美少年抱着另一个美少年,温暖的阳光透过柳叶的缝隙照在他们脸上,有谁能否认这不是一幅唯美的爱情画面呢?
奇怪的是鸿云并没有强烈地反抗,他试图反抗,试图挣扎,但最终还是妥协了,静静地闭上了眼睛,开始喘息,放弃了最后的防线,在别人奇异的目光下坠落,化作了一粒尘埃,一声叹息。
鸿云是出现在他生命中的一道彩虹,虽然短暂,但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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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林浩翔说出他一生最难忘的事情,他一定会毫不忧豫地说出这个日子。
其实和林浩翔一样,很多人的这个“日子”都是他们一生最浪漫,最美好,最难忘的,也是他们对爱情世界最初的一次探险,这就是他们的初恋。但是和大多数人不同的是带给林浩翔这突如其来感动的人是一个男孩儿(他的同性),在那一刻之前,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爱上一个男孩儿,爱的那么痴迷,那么认真。也许正是从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林浩翔这一生在感情上的辛雨历程。
2004年的夏天,林浩翔高考落榜,他极度郁闷和沮丧,尽管他没有受到父母的指责,在父母眼里,他一直都是一个好孩子,以前如此,现在仍然如此,但是他不甘心,因为上大学是他从小的梦想,也是他父母的心愿,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选择补习。他的父母当然不会反对,因为林浩翔是他们唯一的儿子,王子成龙是所有父母共同的心愿,儿子做出这样的选择,他们当然从心底里感到高兴和欣慰.
于是同年九月份,林浩翔走进了离家不远的那个补习班。
林浩翔坐在最后一排,他的同桌是女同学,叫谢心语,他们相处的很好,所以,同学们还以为他们在谈恋爱。
那天和往常一样,一下课,教室里总是一片混杂,林浩翔正在和谢心语说笑,他很会逗女孩子开心,不知道他讲了什么,逗得谢心语哈哈大笑,正当他为自己搞笑的天赋得意洋洋的时候,出现在前排的一个男孩儿好看的笑容吸引住了他,那笑容在他看来是那么美丽,干净的面庞,一口雪白整齐发亮的牙齿,黑白分明的眼睛,笑容还透露着一丝腼腆,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玩世不恭,那一刻,林浩翔的心被牵动了,他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心理,这笑容给他带来巨大触动的同时,也给他带来莫名的担忧。
那一整天,林浩翔脸上没有了笑容,学习再苦再累都不能带走他脸上灿烂的笑容,但是从那一刻开始,他再也笑不出来了,他很清楚,那好看的笑容出自一个男孩儿,自己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怎么会对一个男孩儿有这样的心理,他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带给他心灵触动的笑容不是爱,只是一个错觉,也许是他的眼睛和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他本以为事情会这样自然而然地结束,随着时间地推移,他会慢慢淡忘,一切如故,什么都没有发生,不留下一丝痕迹。
但是事情并不会像他想象的就这样结束。
紧张的学习压力让林浩翔没有时间去想那好看腼腆的笑容,他也似乎淡忘了这触动他心灵的笑容。
学期过半,马上面临第一次模拟考试,所以晚自习较往常结束的晚,林浩翔也走得很晚,几乎每天都是十一点左右。
今天也不例外,林浩翔离开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已经不多了,他没有留意是谁,但是他知道那些同学都是住校的,走校的基本都已经回家,因为他离家近,所以晚了些。
可是今天他刚走到校门口,发现钥匙不见了,他掏便了全身所有的兜,也没有发现钥匙的踪影,于是他下意识回头往教室跑,刚一跑到教室门口,就和一个男孩儿幢入满怀,一抬头,他愣住了,他又一次被眼前的男孩儿深深地吸引了,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干净好看的面庞,还有那勾人魂的腼腆的笑容,林浩翔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那天看到的那个好看的男孩儿,心在跳,脚下像拌蒜似的挪不开脚步,这一刻好象整个空气都凝结了,他被惊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目光一刻不停地盯着眼前这个男孩儿好看的脸。
也许林浩翔这样冒失的举动让那男孩儿有些不自在,于是他开口了:“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林浩翔这才回过神来,他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反常举动,慌慌张张,答非所问,“没什么,我好象第一次见你?”
“我经常看到你,你在后面坐吧?”
“是,我忘拿钥匙了,好象在桌柜里。”说完头也没回地跑向了自己的座位,那一刻他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快点儿逃避开这个让他感到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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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这篇序文的开头,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生活经历平淡,也就是说没经历过什么风雨,偶尔伤心难过,痛苦流涕,也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基本上属于无病呻吟,但这篇小说决非无病呻吟,无关痛痒的事儿,我可以毫无保留地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故事。
小说主人公名叫林浩翔,他是一个相貌好看的男孩儿,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有着喜怒哀乐和爱恨情仇,但是他却生活得很辛苦,经历了本不该属于他的艰辛与痛苦。
考虑到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所以我运用记实性的笔录来写这篇小说,其中还夹杂了一些我的思想感情和生活琐事。
李莫然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平时两个人无话不谈,然而,最初我和他说起我要写作的想法,他觉得很可笑,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到地是怀疑,甚至还有难以置信,他还阴阳怪气地说:“是吗?”,然后用一种不屑一顾的眼神看着我,“真的!你不是开玩笑吧!这年头总有人爱开玩笑,如果你没有发烧,尽早放弃,写作哪有那么简单,你不是想当作家都想疯了吧?”当时气得我恨不得给他一拳,一出心头这口恶气,不过出于多年的修养,最终还是忍住了,只是再次向他表达了我写作的决心,并要求他为我保密。
几周之后,在学校网吧,一则是娱乐,二则是闲得无聊,找个可以舒舒服服待着又可以不费脑子的地方,网吧当然是最佳选择,在网上闲逛了一个多小时仍是一无所获,各种各样的信息让你看的眼花缭乱,但是却没有我想要寻找的信息,其实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究竟想要寻找什么,也许是在寻找值得自己花时间和精力进行写作的线索吧。
正当我心情有些烦躁的时候,我听到几声咳嗽,我马上意识到是有人找我聊天儿,“是谁会找我聊呢?该不会又是那些无聊分子吧?”,“管他是谁,还是先打开看看再说”,我心里这样想着就打开了qq窗口,看到了这样一句话:
“你好,我们可以聊聊吗?”
“好啊,你是谁?我们认识吗?”我没做思考,机械地问,因为这是我聊天常用的发问形式,时间长了,成了一种习惯,或着说是条件反射。
“我们不认识,从来没有聊过,不过正是因为我们不认识,我才有勇气和你说说我不断隐藏和积蓄于心的事。”
我马上意识到这其中必有故事,但其意外程度是我没想到的。
“怎么,你愿意听听我的故事吗?”
“好啊,那你说吧,我会仔细听。”
从他的讲述中,我了解到他是一个同性恋者,本来是要用“同性恋患者”。但是从后来对他的了解,以及考虑到我对同性恋的态度,因为我对同性恋确实没有什么偏见,出于社会也出于自己切实的感受,我觉得应该给他们一个公正的态度,起码是在称呼上。
通过多次上网交谈之后,我得到了他的信任,他告诉了我他的真实姓名,文中用的是我想象出来的名字,为的是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因为我确实不希望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但是更让我惊讶的是他和我竟然在同一座城市上学,而且家乡也是同一座城市—呼和浩特,故事就发生在这座美丽的青色之城。
我考虑到如果把这样一类隐性群体的心声完完全全的以记实性的笔录写成小说,到底能有多少读者群,是不是会遭到一些完全异性恋者的指责,答案是明确的,读者群有限,批评当然会渊渊不断,也许根本就不会被出版社认可,因为这根本不符合广大读者的要求,不过,我最终确定把它写下来,原因有两个:一是我对写作的渴望,这是其次。二是我确确实实被林浩翔对爱情的痴迷和认真所打动,这是我决定把它写下来的主要原因。
为了突出小说的真实性,我从一个看上去极其平凡的日子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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