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不知不觉中两年故去了,红和她的他还有他们的宝贝很快乐的生活着。生活很清苦,他也很爱她,在临街处租了一所房子,开了一个小诊所,同时卖药。日子过得很充实也很安逸。但毕竟小镇离他的工作单位很远,不方便。于是,她决定放弃眼下的工作,去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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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她的学生恋爱了。交往很深。爱得也叫所有的家人和朋友都反对,大家都说她在玩火。她是一个倔强的人,从来不屈服于命运和流言。所以她义无返顾的去爱了。她把他安排到我们这里的高中读书,她赚钱供他读书。2年后,他考上了大学。再后来,她在他大学期间和他结婚了,他毕业后留在小镇,做了一名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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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红,是我20年前读高中时的邻居。她和我不是很熟悉,根本不是现在的样子,我们俩个人每天可以面对面地坐着,笑谈过去。。。。。。。那时她已经要高中毕业,长得淡淡的,却叫好多男孩子流连。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身边经常有男孩子陪伴,而且经常是那两个。长的什么样子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因为每次见到他们我好象做贼一样,低下头,眼角却要拼命地要感觉她男伴的脸。现在和她说起她还要笑话我呢那时侯我表面上和其他邻家女孩一样地背后说她的大胆和叛逆,心里却很羡慕她思想的开通和不羁,小城里人们的思想那时侯还是不认可一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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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惶惶不可终日里可以空闲下来,坐在网边编织心情,播放自己录音的歌曲,还可以收到献花,暂时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尤其是嘴巴里嚼着黄瓜,居然还把脚架在桌子上,这就是三毛说过的快乐吧。不要管明天了,今天我这小人物是最快乐的。哈。哼。明天就放马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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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快乐的。至少在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里。北方人眼里的工作应该都是懒散的,可我真的没有那么好的命。不管了,我今天是开心的。坐在网边编织自己的心情,听着自己录音的歌曲,把它们在聊天室里播放,嘴巴里嚼着黄瓜,还可以把腿架在桌面上,真是三毛说过的快乐,小人物的大快乐!明天又如何!!哈!哼!来者不拒!所有的日子要有坚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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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我写了一点东东,回过头看去居然写了一个错别字,脸居然红了。像有老师在说:你,那个傻傻的孩子,你写错字了!心还在狂跳,谁会看你的东西呢,错了也罢,你以为你是谁呀。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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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年不在读言情小说了/觉得心老了/不想读也不敢读那些深触心灵的东西————亲情,友情和爱情。昏昏恶恶20多年,夜深人静时候,翻开一本千篇一律的蝴蝶故事也很感动。尤其在这个寂寞的年代。小时候为他们的欢乐而欢乐,为他们的痛苦而哭泣,现在也一样。很傻的但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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